教学质量评价监控保障体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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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评价监控保障体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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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评价监控保障体系
永城职业学院教学质量评价监控保障体系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教高[2000]2号)的文件精神,建立科学规范、高效可行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永城职业学院教学工作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在我院已有的各项教学质量监控措施的基础上,对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健全院、系和教研室两级质量监控组织体系
以提高教职工质量意识,树立符合时代要求的质量观为前提,建立以常规教学检查为主体,以加强教学过程主要环节的质量分析与评价为重点,以提高教学质量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为关键,构建系统的课内外、校内外相结合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1、全院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在院长的领导下,由分管副院长组织教务处、督导室等相关部门负责实施。
2、系(部)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在系(部)主任的领导下,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主任负责实施。
3、充分发挥教学督导员、教学干事、各班学习委员的监督、检查和信息反馈作用。
二、教学督导制
依据国家教育政策法规和学院教学工作督导制度,在院长的领导下,建立院、系(部)两级教学督导组织,对我院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督察指导。
1、按照常规教学要求,对系(部)及相关单位的教学、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全程督察指导;做好师德及教师业务工作的督导;开展期中、期末教学质量检查和教学单位办学质量评估以及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等工作,提出改进和提高教学质量的意见、建议,并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
2、对专业教学计划的实施及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调研、评价,向相关系(部)提出专业设置和调整,专业教学计划执行和修订的指导建议。
3、积极参与人才培养模式和课堂教学改革的专题调研活动,注意发现全院和所在系(部)教书育人、改革创新的优秀典型,总结先进经验,及时加以宣传和推广。
三、加强课堂教学各个环节的质量监控
1、加强日常教学巡查和检查。
院领导、教务处、督导室对教师课堂教学、实习实训指导等教学工作进行有计划、经常性地巡查;系(部)领导、教研室主任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辅导、教案、教学进度、作业批改、实习实训指导等常规教学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充分听取学生对学院教学组织管理和教师教学工作情况的评价建议。
教务处、督导室和各系(部)对日常教学巡查和检查须做详实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和处理,促进教学工作的全面改进和提高。
2、坚持院领导、各级教学管理干部和任课教师听课制度。
院领导、教务处和督导室人员、系(部)和教研室主任采取有计划和随机听课相结合,深入课堂检查任课教师师德教风、授课思想和内容、教学组织情况和课堂教学效果,听取学生意见反映,听课评议情况由教务处和督导室汇总,反馈至各系(部)和相关教师。
专业教师应自觉完成规定的听课任务,主动听评同专业和相关专业教师授课,从专业知识、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改革等方面进行观摩学习和评议交流,评议情况可在听课结束后及时反馈给所听课教师本人,或通过教研活动进行交流。
3、不断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监控,完善毕业论文质量分析工作。
各系(部)负责实验教学、专业实训、岗位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检查和质量分析工作;质量分析汇总材料上报教务处。
教务处负责总体协调、抽查(抽测)、评比和分析汇总材料,每学年组织专家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抽查。
4、进一步强化考试管理和考试质量分析工作。
各教研室负责本教研室课程考试的命题、试卷审查、阅卷和质量分析工作;各系(部)负责本单位考试的组织管理,包括试卷审核、样卷制作、考务管理、考试质量总体分析等工作;教务处负责全院考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包括试卷选用、样卷抽查、试卷印制、组织巡考、收集各系(部)考试质量总体分析材料和试卷抽查等工作,并与督导室共同对各系(部)考试工作进行考评。
5、坚持开展“期初”、“期中”、“期末”三个阶段的常规教学检查,由教务处、督导室和各系(部)管理干部组织实施。
期初教学检查以检查教学秩序和教学准备情况为主,期中教学检查是教学质量的全面检查,主要是召开学生座谈会,组织学生评教、问卷调查,检查教师教案、作业批改、考勤、教师日志、教学班志等情况,并对测评、检查情况统计分析,及时将意见反馈到教学系(部)和各位教师;期末教学检查以监测考风、考纪为重点,学院教务处、督导室和各系(部)成立考风考纪巡视组,及时巡查监督,确保考风端正、考纪严肃。
6.深入开展教学单位办学质量评估,提高教学评估的透明度和评估结果的权威性。
学院按评估指标体系,对教学系(部)的办学指导思想、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改革创新、实践教学、教学管理、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检查评估,总结经验,发现不足,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促进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的最优化。
四、强化对教学全过程的质量监控
1、社会需求调研。
为适应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等技术应用性专业人才的质量、规格需求,教务处、学生处、就业处、督导室及各系(部)等单位,每学年组织进行两次就业市场和产业市场调研,了解社会发展和职业岗位群变动对高职人才的需求,及时申报设置新专业和调整原有专业服务方向,科学确定人才培养目标、教学计划、课程结构和教学大纲。
2、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教学计划制订和运行的管理。
全院教学计划的制订、修改和执行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管理;各系(部)负责本系有关专业教学计划的制订、管理并组织实施;各系(部)必须在每学期第十五周将本学期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和下一学期教学计划执行表(含课程和任课教师安排、教材的选用等)报院教务处审核;教学计划运行过程中的调整要严格履行报批手续。
3、新生素质调研。
对新生素质进行调研是学院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前提和依据。
新生入学后由学生处、教务处、各系(部)组织召开新生代表座谈会,了解新生思想素质和心理动态;通过口试、笔试、问卷、查阅学生成绩档案及试卷等方式了解学生文化素质。
通过调研,为学院教学改革、教学管理奠定良好基础。
4、毕业生质量追踪调查。
为全面了解我院教学质量,掌握社会用人单位对我院毕业生的评价信息,由就业处牵头,教务处、学生处等职能部门及各系(部)共同参与,每学年对毕业生就业情况通过访谈、问卷调查、个案追踪等各种方式,对毕业生质量法行监测与分析,并提出改进我院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健全教学质量监控的反馈处理系统
1、重视收集、分析和整理各类教学信息。
督导室、教务处、各教学系(部)定期汇总教学巡查、检查、评估情况;每周汇总一次各班级教学班志所提供教学的信息;每学期对期中、期末两次教学测评及时汇总、统计和分析;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任课教师学生、辅导员座谈会,听取学生、教师对教师教学、组织管理的评价和建议;充分利用校园网等现代化手段拓宽信息收集、反馈渠道,在校园网设立电子信箱,及时听取各方面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教务处也将通过院报、公告栏、校园网适时公布各种教学信息,接受师生评议。
2、健全教学信息反馈制度。
督导室、教务处每周向各教学系(部)和相关教师反馈教学督导、检查、评估情况,各教学系(部)每天公布日常教学检查、督查情况;定期向教师反馈教学测评、座谈情况和评价信息,促使其不断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
督导室、教务处每学期向学校反馈具有普遍性和全局性的教学评价信息,以便于学校领导及时了解情况,深入推进教学改革;各单位对反馈信息中存在的问题应进行核实,并按照学院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五、评价监控的原则
1、学生民主测评与同行评议相结合;
2、系(部)领导评议与主管部门领导评议相结合;
3、各项测评与教学过程考核相结合;
4、测评、教学质量与教研科研水平相结合。
六、评价监控的内容与分值
1、学生民主测评机制35分
2、同行评议机制10分
3、系(部)领导评议机制15分
4、教学过程考核15分
5、教研、科研成果评价10分
6、其他项目考核15分
七、评价监控的方式与计分方法
(一)学生民主测评方式与计分方法
1、每学期期中或期末,由教务处和督导室牵头、学生处配合,组织学生对每位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参加测评的人数不得低于班级人数的50%,尽可能让全班学生参与测评。
2、学生民主测评表,由教务处和督导室组织人员进行统计,统计出每位任课教师的学生民主测评的平均分和班级任课教师排名名次。
3、学生民主测评计分方法见学生民主测评计分方法表:
4、任课两个及其以上班级的教师,先计算出每个班级的名次分,再计算出平均分,为该项得分。
(二)同行评议的方式与计分方法
1、同行评议采取填写德、勤、绩、能测评表方式进行,“同行”一般指同一教研室或部(社科、体育)。
2、德、勤、绩、能测评表采取先定性后定量的百分量化方法。
每项分值25分,分为优、良、可、差四个等级,每个等级赋予分值。
3、同一教研室或部每人填写一张评议表,对每个教师德、勤、绩、能四个方面进行评价,评价力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计算出每个教师的总分。
4、由系(部)班子或考核小组,对同行评议测评表进行统计,计算出每个教师的同行评议平均分,报教务处。
5、教务处将每个教师的同行评议得分乘以0.1,记入教学质量评价监控保障体系总分之内。
(三)系(部)领导评议测评分数的计算方法和测评方式与同行评议相同,该项分数的权重系数为0.15。
分数的总体统计由教务处进行。
(四)教学过程考核的方式与计分方法
1、教学过程考核的方式
(1)教休室管理员及晚自习值班人员,对任课教师的到课及晚自习辅导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考核;
(2)系(部)、教务处、人事处、教学督导室对教师出勤,即政治业务学习、系(部)和学校会议、讲座、报告出席情况进行考核。
(3)教务处、系(部)、教学督导室对教师教学常规工作进行抽查和定期检查记录。
2、教学过程考核计分方法
①教休室管理员对教师上课、晚自习辅导考核
①迟到一次减2分;
②早退一次减2分;
③中间脱岗一次减3分;
④缺课一次减5分;
⑤教学日志不按时取送减1分;影响后续课教师使用减2分。
(2)系(部)、教务处、人事处、教学督导室出勤考核
①政治业务学习、教研活动、系(部)会议、缺席一次减2分(由系(部)考核)
②学校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讲座、报告、会议缺席一次减2分(由教务处考核)
③事假一天减2分,病假一天减1分,旷工一天减10分(由人事处考核)
④教务处、人事处考勤考纪被通报一次减10分,被通报两次为零分。
⑤每学期末由教务处教务科负责将系(部)、教务处、人事处和教学督导室出勤考核分数进行统计,每学年公布该项考核结果。
(3)教学过程考核的权重系数为0.15。
该项最后考核分数=百分制考核得分×0.15。
(五)教研科研成果评价方式与计分方法
1、教研科研成果评价10分,教研5分,科研5分;
2、教研成果分为优质课、论文、教材编写三个方面,计分方法:
(1)优质课:
①国家级:
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
②省级:
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
③市院级:
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2)论文:
①国家核心期刊,第一作者4分,第二以上作者2分;
②CN期刊,第一作者2分,第二以上作者1分;
(3)教材编写:
①国家规划教材3万字以上,主编4分,副主编3分,参编2分;
②省级规划教材3万字以上,主编3分,副主编2分,参编1分;
③普通教材3万字以上,主编2分,其它1分;
3、科研成果计分方法
(1)国家级:
一等奖7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5分、结项4分;
(2)省级:
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结项3分;
(3)市院级:
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结项1分。
以上项目可累加,超过10分者按10分算。
该项分数统计由科研外事处完成。
(六)其他项目考核
(1)代课工作量符合学院规定的教师,记9分,不符合记0分;每超出4个课时(含4个以内),奖1分。
(2)参与精品课程建设者奖1分,获院级精品课程称号者奖2分,获省级精品课程称号者奖4分,获国家级精品课程称号者奖5分,主持人分别奖3分、4分、5分、6分。
(3)在教务处组织的期中常规教学检查中被评比为优秀的,奖2分。
(4)教研室主任奖1分。
(5)班主任奖1分,优秀班主任奖2分。
(6)带队外出参加竞赛者奖1分,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4分、3分、2分。
以上分数可累加,超过15分者按15分计。
八、学生民主测评计分方法表
学生民主测评计分方法表
四名
名次
1
2
3
4
得分
35
30
25
20
五名
名次
1
2
3
4
5
得分
35
31
27
23
20
六名
名次
1
2
3
4
5
6
得分
35
31
28
25
22
20
七名
名次
1
2
3
4
5
6
7
得分
35
32
29
26
23
21
19
八名
名次
1
2
3
4
5
6
7
8
得分
35
33
30
28
25
23
21
19
九名
名次
1
2
3
4
5
6
7
8
9
得分
35
33
31
29
27
25
23
21
19
十名
名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得分
35
33
31
29
28
26
24
22
20
18
附件:
1.《教学质量评价监控保障体系》考核实施细则
2.《教学质量评价监控保障体系》考核测评汇总表
3.学质量考核同行评议、领导评议测评表
附件一
《教学质量评价监控保障体系》考核实施细则
一、评价项目、分值、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间
项目
分值
责任单位
时间
学生民主测评
35分
教务处、督导室、学生处
第十七周
同行评议
10分
各系(部)
第十七周
系(部)领导评议
15分
各系(部)
第十七周
教学过程
15分
教务处、人事处、各系(部)
第十八周
教研、科研成果
10分
科研外事处
第十八周
其它项目考核
15分
教务处
第十八周
二、评价办法及注意事项
1、各责任单位对《教学质量评价监控保障体系》所需评价的项目,要严格按照《体系》中要求的测评方式和计分办法进行,如果测定的项目涉及到两个及以上单位,则由牵头单位组织,协商测评;
2、各责任单位对《体系》所需评价的项目,都必须对所测评对象进行逐一测评,并进行从高到低的排序,否则,该项目为零分;
3、对于一个测评项目是分段测评的,即各系(部)测评本系(部)教师,则采用先求全体测评人员的和,然后求出总平均值,再用各系(部)的平均值与其相比较,高于总平均值的,则每个测评者减去高出分值,反之,则加上低出分值,以消除系(部)间赋分有高有低的差异;
4、对于所测项目不能确定或无法测评,被测评人的分值取本测评项目所有测评人的均值,作为该测评项目的分值;
5、本次《体系》测评工作,包括:
专任教师、教学行政兼课教师、行政兼课教师。
三、测评要求及审批程序
1、各测评责任单位,务必成立以单位一把手负责的《体系》测评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严格按照本文件要求进行测评,杜绝徇私舞弊,一旦发现,追究单位一把手的责任。
2、各责任单位,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测评工作,测评结果出来后,各测评单位要盖上单位的公章,且单位一把手要签署意见。
3、教务处汇总测评结果,并确定《教学质量奖》推荐教师名单。
4、教务处将获奖推荐教师名单提交教学工作委员会讨论。
5、教学工作委员会将审核的获奖教师名单报院党委审批。
2006年9月6日
附件二
《教学质量评价监控保障体系》考核测评汇总表
系(部)
学生民主评议(35分)
同行评议(10分)
系(部)领导评议(15分)
教学过程考核(15分)
教研、科研成果(10分)
其它项目考核
合计
名次
备注
附件三
教学质量考核同行评议、领导评议测评表
系(部)
教研室
项目
评议内容
评议标准
1
2
3
4
5
6
7
8
9
定性
定量
德
25分
师德高尚、公道正派、以身作则、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尊重学生
优
25-21
良
20-16
中
15-11
差
10-6
勤
25分
事业心强、责任感强、爱生敬业、工作努力、出勤率高、工作满量
优
25-21
良
20-16
中
15-11
差
10-6
绩
25分
教学质量高、教学效果好、工作绩效优、受学生欢迎、同事关系融洽
优
25-21
良
20-16
中
15-11
差
10-6
能
25分
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教研科研有成效、组织表达能力强、业务素质提高明显
优
25-21
良
20-16
中
15-11
差
10-6
总分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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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教学质量 评价 监控 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