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着式脚手架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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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着式脚手架规范
附着式脚手架规范2013
附着式脚手架规范2013
篇一:
附着式脚手架验收标准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检验项目表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检验项目表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检验项目表
附注:
一、本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检验项目编写依据:
1、建设部《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建建[2000]230号)
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二、检测结果判定规则:
1、全部检测项目共52项,标有“※”号项为重要项目,共25项;无标“※”号为一般项目,共27项。
2、每项条款的内容经检测后均符合要求则评定该项合格;如部分符合、
部分不符合则评定该项不合格。
3、凡重要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中不合格项数不超过4项,检测结论判定为合格,否则检测结论判定为不合格。
4、当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存在严重安全缺陷,且不能立即修复,并可能危害检测人员安全时,检测人员有权作出中止检测的决定,中止检测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判定为不合格。
5、凡判定为不合格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检测单位除向受检单位提供检测报告外,还应及时书面知会安全监督机构和有关主管部门。
篇二:
脚手架规范
A.11
脚手架工程
说明
本章脚手架仅适用于主体结构工程,不含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脚手架。
建筑物脚手架时按建筑物外墙高度和脚手架类别分别编制的。
建筑物外墙高度以设计室外地坪作为计算起点,高度按以下规定计算:
平屋顶带挑檐的,算至挑檐栏板结构顶标高。
平屋顶带女儿墙的,算至女儿墙顶。
坡屋面或其他曲面屋顶算至墙中心线与屋面板交点的高度,山墙按山墙平均高度计算。
屋顶装饰架与外墙同立面(含水平距外墙2m以内范围),并与外墙同时施工,算至装饰架顶标高。
上述多种情况同时存在时,按最大值计取。
本章脚手架管、扣件、底座、爬升装置及架体是按租赁及合理的施工方法、合理的工期编制的。
租赁材料往返运输所需要的人工和机械台班已包括在相应项目内。
墙体高度超过1.2m时应计算脚手架费用。
外脚手架项目中已包括卸料平台。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吊点数量可据实调整。
钢结构工程彩钢板墙板安装脚手架按相应的高度双排外脚手架乘以系数0.25。
球形网架在地面拼装、就位安装用的脚手架,按批准的搭设方案计算;在顶部拼装、就位安装时按满堂脚手架计算。
建筑物需要搭多排脚手架时,按“高度50m以内每增加一排”子目计算,其中高度在15m以内乘以系数0.70,高度在24m以内乘以系数0.75。
烟囱脚手架是按混凝土烟囱编制的,按“座”计算。
水塔脚手架套用相应高度的烟囱脚手架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1。
滑升模板施工的钢筋混凝土烟囱、水塔、贮仓筒壁、造粒塔筒壁等,不另计算筒壁脚手架。
建筑物最高檐高在20m以内计算依附斜道,依附斜道的搭设高度按建筑物最高檐高计算。
独立斜道套用依附斜道定额项目乘以1.80。
地下建筑物的脚手架及依附斜道套用相应高度外双排脚手架及依附斜道项目。
高度系指垫层底标高至设计外地坪的高度。
工程量计算规则
建筑物脚手架
18.多层(跨)建筑物高度不同19.或同20.一建筑物各面墙高度不同,
21.应分别计算工程量。
22.单排、双排外墙脚手架的工程量爱外墙外围长度(含外墙保温)乘以外墙高度以“㎡”计算。
突出墙外在24cm以内的墙垛、附墙烟囱等,23.其脚手架已包括在外墙脚手架内,24.不25.再另计;突出墙外超过24cm时按图示尺寸展开计算,26.并入外墙脚手架工程量内。
型钢悬挑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按其搭设范围墙体外围面积计算。
27.外墙脚手架
⑴砖混结构外墙高度在15米以内时,按单排脚手架计算;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按双排脚手架计算:
①外墙门窗洞口面积超过整个建筑外墙面积40%以上者。
②毛石外墙、空心砖外墙、填充外墙。
③外墙裙以上的外墙面抹灰面积占整个建筑物外墙面积(包括门窗洞口面积在内)25%以上者。
⑵砖混结构外墙高度在15米以上及其他结构的建筑物按双排脚手架或型钢悬挑脚手架或附着式升降脚手架计算。
28.计算脚手架时,29.不30.扣除门、窗洞口及穿过建筑物的通道的空洞面积。
砌31.筑高度超过1.2m的砖基础脚手架,32.按砖基础的长度乘以砖基础的砌
33.筑高度以“㎡”计算;内墙、地下室内外墙砌34.体砌35.筑脚手架,
36.外墙按砌37.体中心线、内墙按砌38.体长度乘以高度以“㎡”计算,39.高度从室内地面或楼面算至板下或梁(不40.包括圈梁)下。
高度(同41.一面墙高度变化时,42.按平均高度)在3.6m以内时,43.按3.6m以内力脚手架计算;高度超过3.6m时,44.按相应高度的单排外脚手架项目乘以系数0.60计算。
砌45.筑高度超过1.2m的室内管沟墙脚手架按墙的长度乘以高度“㎡”计算。
高度在3.6m以内时,46.按3.6m以内里脚手架计算,47.高度超过3.6m时,48.按相应高度的单排外脚手架项目乘以系数0.60计算。
49.独立石柱脚手架按柱的周长加3.6m乘以柱高以“㎡”计算。
独立砖柱高度在
3.6m以内时,50.按3.6m以内里脚手架计算;高度超过3.6m时,51.按相应高度的单排外脚手架项目乘以系数0.60计算;独立石柱套用相应高度的双排脚手架项目乘以系数0.40。
52.现浇混凝土满堂基础、独立基础、设备53.基础、构筑物基础底面积在4㎡以上或施工高度在1.5m以上、现浇带形基础宽度在2m以上时,54.按基础底面积套用《全国充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中满堂脚手架基本层项目乘以系数0.50。
55.砖石围墙、挡土墙砌56.筑脚手架,57.按墙中心线长度乘以高度(不
58.含基础埋深)以“㎡”计算。
砖砌59.围墙、挡土墙高度在3.6m以内时,60.按3.6m以内里脚手架计算,61.高度超过3.6m时,62.按相应高度单排外脚手架项目乘以系数0.60计算。
石砌63.围墙、挡土墙高度在3.6m以内时,64.按3.6m以内里脚手架计算,65.高度超过3.6m时,66.按相应高度的双排外脚手架项目乘以系数0.60计算。
67.地下室、卫生间等墙面防水处理所需要的脚手架按以下方法计算:
(1)内墙面按《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中的相应项目计算,防水高度在3.6m以内时,按墙面简易脚手架计算;防水高度超过3.6m时,套用相应高度的内墙装饰脚手架乘以系数0.40。
(2)地下室外墙面防水套用相应高度的外墙双排脚手架项目乘以系数0.20。
11.砖垛铁栏杆围墙,当砖垛砌筑高度超过1.20m时,可按独立柱脚手架计算。
12.钢梯、木梯的脚手架按水平投影的外边线展开长度乘以高度,套用相应的双排外脚手架项目乘以系数0.40。
13.电梯井脚手架,区别不同高度,按单孔以“座”计算。
14.依附斜道按建筑物外围长度每150m为一座计算,余数每超过60m增加一座,60m以内不计。
15.吊车梁安装、混凝土和钢屋架安装,按柱外围长度加3.6m计算,高度在3.6m以内时,按3.6m以内里脚手架计算,高度超过3.6m时,按相应高度的双排外脚手架项目乘以系数0.60计算。
二、构筑物脚手架
1.贮仓、贮水(油)池脚手架按其外结构围周长乘以高度以“㎡”计算。
中间隔墙脚手架工程量按其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套用相应高度(从基础垫层上表面算至仓顶或池顶)双排外脚手架项目乘以系数0.60。
2.烟囱及烟囱内衬脚手架区别不同搭设高度以“座”计算。
3.工业通廊工程脚手架按其顶面和设计室外地坪(无设计室外地坪按自然地坪)以及两端垂直线索包围的单面面积计算。
按其顶面平均高度套用相应高度双排外脚手架项目乘以系数1.60。
4.砖砌检查井(化粪池),按池壁外围长度乘以砌筑高度以“㎡”计算,套用3.6m内里脚手架。
混凝土检查井(化粪池)按池壁外围长度乘以高度套用相应高度双排外脚手架项目乘以0.30。
5.未说明的构筑物脚手架按批准的施工方案计算。
篇三:
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DGJ08-905-99
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
DGJ08-905-99
1总则
2名词、术语
3一般规定
4设计及计算
4.1一般规定
4.2构造及装置规
4.3荷载
4.4设计指标
4.5结构计算规定
5构配件制作
5.1一般规定
5.2材料要求
5.3制作工艺
5.4制作质量标准及检验
6安装和使用
6.1一般规定
6.2施工准备
6.3安装
6.4调试验收
6.5升降作业
6.6使用
6.7拆除
6.8维修保养及报废
7检验
附录A防坠装置性能试验方法
A.1术语
A.2技术要求
A.3试验方法
附录B附着升降脚手架试验方法
B.1性能试验
B.2结构应力与变形测试
B.3试验报告附录
1总则
1.O.1为加强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设计、制作、使用、检验的管理以及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规程》。
1.O.2附着升降脚手架是指采用各种形式的架体结构及附着支承结构、依靠设置于架体上或工程结构上的专用升降设备实现升降的施工外脚手架。
1.0.3本《规程》适用于在高度小于15Om的高层、超高层建筑物或高耸构筑物上使用并不携带施工外模板的附着升降脚手架。
对使用高度超过150m或携带施工外模板的(转载于:
wWW.xlTkWJ.Com小龙文档网:
附着式脚手架规范2013)附着升降脚手架,应对风荷载取值、架体构造等方面进行专门研究后作出相应的加强设计。
1.O.4附着升降脚手架的设计、制作、使用、检验除应遵守本《规程》外,还应遵守其他相关的现行国家和上海市的规范、规程、标准和规定。
2名词、术语
2.0.1架体结构
附着升降脚手架架体的组成结构,一般由竖向主框架、水平支承结构和架体板组成
2.0.2水平支承结构
脚手架架体结构中承受架体竖向荷载,并将竖向荷载传至竖向主框架和附着支承结构的传力结构。
2.0.3竖向主框架
用以构造附着升降脚手架架体并与附着支承结构连接、承受和传递竖向与水平荷载的竖向框架。
2.0.4架体板
脚手架架体结构中除去竖向主框架和水平支承结构的剩余部分。
2.0.5附着支承结构
与工程结构附着并与架体结构连接、承受并传递脚手架荷载作用的结构。
2.0.6整体式附着升降脚手架
升降时跨数在二跨以上(包括二跨)并实行联控升降的附着升降脚手架。
2.0.7单片式附着升降脚手架
实行单跨升降的附着升降脚手架。
2.0.8附着支承点
附着支承结构对架体形成的具有独立支承作用的支承点。
2.0.9架体高度
架体底面至架体上横杆顶面的高度。
2.0.10架体宽度
架体内外排立杆轴线之间的水平距离。
2.0.11悬臂高度
架体位于上部附着支承点或其它形式刚性拉结点之上的自由高度。
2.0.12悬挑长度
单跨架体或架体边跨端部处于附着支承结构中心轴线之外的水平长度。
2.0.13架体跨度
架体中心立面在两榀竖向主框架中心轴线之间并沿着架体平面布置方向的水平投影长度。
3一般规定
3.O.1附着升降脚手架应具有足够强度和刚度且构造合理的架体结构,应具有安全可靠,适应于工程结构特点且满足支承与防倾要求的附着支承结构,应具有可靠的升降动力设备和能保证同步性能及限载要求的控制系统或控制措施,应具有可靠的防坠等方面的安全装置。
3.0.2在附着升降脚手架中采用的升降动力设备、防坠装置、同步及限载控制系统等定型产品的技术性能与安全度应满足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安全技术求。
3.O.3附着升降脚手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应力求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方便施工。
3.O.4各类附着升降脚手架设计时应明确其技术性能指标和适用范围,使用中不得违反技术性能规定,扩大使用范围。
3.0.5使用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工程项目必须根据工程特点及使用要求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履行审批手续后予以执行。
4设计及计算
4.1一般规定
4.1.1附着升降脚手架的设计计算应执行本《规程》和现行的《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9)、《钢结构设计规范》(GBJl7)、《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Jl8)、《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Jl0)、《编制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的统一规定》以及其他有关的标准和规定。
4.1.2附着升降脚手架的架体结构和附着支承结构应按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法进行设计计算,承载力按下式进行计算:
γ0S≤R
S——作用效应组合的设计值;
R——结构抗力的设计值;
γ0——结构重要性系数,按脚手架结构设计时取0.9,按工程结构设计时取1.0。
4.1.3附着升降脚手架升降机构中的吊具、索具,按机械设计的容许应力设计法进行设计计算,即按下式进行计算:
σ≤[σ]
σ——设计应力;
[σ]——材料容许应力;
4.1.4附着升降脚手架应按其结构形式与构造特点确定不同工况下的计算简图;分别进行荷载计算、强度、刚度、稳定性计算或验算,必要时应通过整体模型试验验证脚手架架体结构的强度与刚度。
4.1.5附着升降脚手架的设计除应满足计算要求外,还应符合有关构造及装置规定。
4.1.6在满足结构安全与使用要求的前提下,附着升降脚手架的设计应尽量减轻架体的自重。
4.2构造及装置规定
4.2.1整体式附着升降脚手架的架体尺寸应符合如下规定:
1架体高度不应大于4.5倍建筑层高,架体每步步高宜取1.8m;
2架体宽度不应大于1.2m;
3直线布置的架体跨度不应大于8m,折线或曲线布置的架体跨度不应大于5m。
悬挑长度不宜大于1/4相邻跨架体跨度,最大值不得超过2m。
悬挑长度超过l/4限值时,架体结构上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结构安全;4架体悬臂高度不宜大于4.8m,当悬臂高度超过4.8m时,架体结构上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结构安全;
25架体全高与支承跨度的乘积不应大于llOm。
4.2.2单片式附着升降脚手架的架体尺寸应符合如下要求:
1架体高度不应大于4倍建筑层高,架体每步步高宜取1.8m;
2架体宽度不应大于1.2m;
3架体跨度不应大于6m,悬挑长度不应大于1/4相邻跨架体跨度;
4架体悬臂高度在使用工况下与升降工况下均不应大于4.8m和1/2架体全高。
4.2.3附着升降脚手架的架体结构应符合如下规定:
1单片式附着升降脚手架在相邻两个机位之间的架体必须直线布置,实行互爬升降的附着升降脚手架在
工程结构转角部位应设计专门的转角结构;整体式附着升降脚手架在相邻两个机位之间的架体宜直线布置,当采用折线或曲线布置时必须进行力矩平衡设计与计算或进行整体模型试验;
2架体跨度大于3.Om时,架体结构中必须设置水平支承结构,水平支承结构可采用水平桁架形式或水平框架形式;
3架体在与附着支承结构相连的竖向平面内必须设置具有足够刚度与强度的定型竖向主框架。
竖向主框架不得采用一般脚手管和扣件搭设。
竖向主框架与附着支承结构的连接不得采用脚手扣件或碗扣方式;4架体内外立面应按跨设置剪刀撑,剪刀撑斜角为45°~60°;
5架体板内部应设置必要的竖向斜杆和水平斜杆,以确保架体结构的整体稳定性。
4.2.4架体结构在下列部位应采取可靠的加强构造措施:
1与附着支承结构连接处;
2位于架体上的升降机构的设置处;
3位于架体上的防坠装置的设置处;
4平面布置的转角处;
5碰到塔吊、施工电梯、物料平台等设施而断开或开洞处;
6其他有加强要求的部位。
4.2.5附着升降脚手架架体安全防护措施应满足以下要求:
21架体外侧必须用密目安全网(2000目/100cm)围挡并兜过架体底部,底部还必须加设小眼网;密目安全网
及小眼网必须可靠的固定在架体上;
2每一作业层靠架体外侧必须设置防护拦杆、围护笆等防护设施;
3使用工况下架体与工程结构外表面之间、单片架体之间的间隙必须封闭,升降工况下架体开口处必须有可靠的防止人员及物料坠落措施。
4.2.6升降动力设备、防坠装置与架体结构的连接应通过水平支承结构或竖向主框架来实现。
正常使用工况下与升降工况下附着支承结构的防倾构件与架体结构的连接应通过竖向主框架来实现。
4.2.7物料平台等可能增大架体外倾力矩的设施必须单独设置、单独升降,不得与附着升降脚手架连接。
4.2.8附着支承结构采用螺栓与工程结构连接时,应采用双螺母,螺杆露出螺母不应少于3牙。
螺栓宜采用穿墙螺栓,若必须采用预埋螺栓时,则预埋螺栓的长度及构造应满足承载力要求。
螺栓钢垫板应根据设计确定,最小不得小于lOOmm3lOOmm38mm(厚)。
4.2.9架体结构内侧与工程结构之间的距离不宜超过0.4m,超过时对附着支承结构应予以加强。
位于阳台等悬挑结构处的附着支承结构应进行特别设计,确保悬挑结构与附着支承结构的安全。
附着支承结构应采取腰形孔、可调节螺杆等构造措施,以适应工程结构在允许范围内的施工误差。
4.2.10附着支承结构与工程结构连接处混凝土强度要求应按计算确定,并不得小于ClO。
4.2.11附着支承结构应有防止脚手架侧向移位的构造措施。
4.2.12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升降动力设备应具有满足附着升降脚手架使用要求的工作性能,用于整体式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升降动力设备应有相应的同步及限载控制系统相配套。
升降动力设备的额定起重量不应小于吊点最大设计荷载(不考虑荷载附加计算系数)的1.8倍。
4.2.13同步及限载控制系统应通过控制吊点实际荷载来控制各机位间的升降差。
吊点实际荷载的变化值应不大于吊点最大设计荷载(不考虑荷载附加计算系数)的±50%。
同步及限载控制系统应具备超载报警停机、失载报警停机等功能,并宜与防坠装置实现联动。
中央控制台宜具有显示每一机位的设置.荷载值、即时荷载值、机位状态等功能。
升降时控制中心宜设置于工程结构上,对单片式附着升降脚手架,可通过人工控制来实现同步升降。
4.2.14整体式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升降动力控制台应具备点控、群控等功能,采用电动系统时,控制台还应具备逐台工作显示、故障信号显示、漏电保护、缺相保护、短路保护等功能,并符合其他相关的安全用电规定。
4.2.15脚手架平面布置中,升降动力机位应与架体主框架对应布置,并且每一个机位设置一套防坠装置。
防坠装置的技术性能除满足承载力的要求外,制动时间和制动距离应符合表4.2.15的规定。
表4.2.15防坠装置技术性能
4.2.16防坠装置可以单独设置,也可以作为保险装置附着于升降设施中。
4.2.17附着升降脚手架使用中除有防止坠落、倾覆的设施外,还应结合工程特点采取防止其他事故的保险设施。
4.3荷载
4.3.1恒载标准值GK取值应按如下规定:
包括架体结构、围护设施,作业层设施、固定于架体上的升降机构及其它设备、装置等的自重,可按现行的《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9)附录一确定。
对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考虑到搭接、吸水、沾浆等因素,取自
2重标准值为0.35kN/m(按厚度50mm计)。
4.3.2施工活荷载标准值QK取值应按如下规定:
22使用工况下可按三层作业、每层2kN/m或二层作业、每层3kN/m计算。
升降工况与坠落工况下按作业层水平投影面积上0.5kN/m2计算。
4.3.3风荷载标准值WK按下式计算:
WK=kβzμsμzWo
其中:
k——按5年重现期计算的风压折减系数,取k=0.7,对某些特殊情况可采用高于0.7的值,但不得低于此值;当按六级风计算风压值时,不考虑风压折减,取k=1.0。
μs——风荷载体形系数,按表4.3.3选用:
表4.3.3风荷载体形系数表
表中:
φ为根据脚手架封闭情况确定的挡风系数
φ=脚手架挡风面积/脚手架迎风面积
μz——风压高度变化系数,应按现行的《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9)规定取用;
βz——风振系数,仅在附着升降脚手架使用高度超过100m时考虑,应按现行的《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9)规定取用;
22Wo——风压值,使用工况下取基本风压值Wo=0.55kN/m,升降工况下按六级风考虑,取Wo=0.1lkN/m。
4.3.4按“概率极限状态设计法”进行设计计算时,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按下式计算:
不考虑风荷载:
S=K(γGSGK+γQSQK)
考虑风荷载:
S=K(γGSGK+ψγQSQK)+ψγQSWK
其中:
K——荷载附加计算系数,按表4.3.4取用。
表4.3.4荷载附加计算系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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