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合缴费取消了吗.docx
- 文档编号:18211664
- 上传时间:2023-08-13
- 格式:DOCX
- 页数:16
- 大小:27.15KB
农合缴费取消了吗.docx
《农合缴费取消了吗.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农合缴费取消了吗.docx(16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农合缴费取消了吗
篇一:
《2020年新农合政策解读》
2020年新农合基本政策解读
一、参合管理
1、坚持政府组织、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原则,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
参合对象为持有本区农业户口的公民在户籍所在地以家庭为单位参加新农合,家庭人员以户口本上的人数为准,中小学生随父母参加户籍所在地的新农合,非本辖区户籍人员和城镇居民不予接纳。
2、新生儿出生当年,其父母已按规定参合的,凭户口簿和出生证免费办理参合手续并享受新农合待遇,自第二年起按规定缴纳参合费用。
以下情况不予办理新生儿参合①新生儿父母都是农业户口,但双方或一方没有按规定参合的;②新生儿没有办理农业户口和出生证的;③新生儿父母双方属城镇户口的。
新生儿父母如一方是农业户口已按规定参合,一方是单位或城镇居民或外地户籍,新生儿必须办理了本辖区农业户口后,方可办理新生儿参合。
3、农村低保、五保供养对象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按有关规定执行(民政买单),参合人数和具体人员名单由区民政局于每年2月底前提供给新农合经办机构,资格有效期为一年。
参合人员不得重复参加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重复享受待遇。
二、基金筹集
1、2020年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90元。
新农合基金每年筹集一次,按自然年度运行,每年第四季度开始收缴农民下一年度的参合自缴费用,年底以乡镇为单位基本完成参合目标,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的个人参合费用收缴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至春节前后,但不得超过次年的2月底。
2、不论何种缴费方式,在收缴农村居民个人参合自缴费用后,应以村委会、村小组或参合农民家庭为单位开具规定的收缴收据。
最好以家庭为单位开具票据,注明家庭成员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个人缴费金额等。
以村小组为单位开具收据的,应附经办负责人签字盖章的参合人员花名册。
3、收缴的参合资金应先交存乡镇财税所的过渡账户,由财税所统一划拨至新农合基金财政专户,乡、村、组干部收取的现金要严格按照现金管理制度办理,当日交存银行的规定账户,不得隐匿、滞压或存入个人或其它账户,因漏交、错交农民参合费导致的后果由收款人单位和收款人负责。
4、参合信息汇总;收缴参合资金的同时,村、组干部须认真核实参合人员户籍信息,因核实不认真导致无效参合的由村、组干部负责,参合时间截止后一周内,各村委会须将核对无误的参合人员名单交乡镇农医所汇总。
乡镇农医所确认后于3月15日前上传至区新农合信息平台,并于3月
底基本发放完新农合医疗证。
5、参合信息修改参合信息上传至区新农合信息平台后,参合人名单一律不再补录、变更,因工作疏忽导致漏登、错登参合人名单的,谁经办,谁负责。
参合人信息与户籍信息不一致的,如谐音字和出生年月、性别、身份证号错误或填写不全的,以户籍信息为准,可持户口簿、医疗证到经办机构修改。
三、基金分配
1、风险基金,其规模达到本年度统筹基金筹资总额的10%。
2、统筹基金。
参合农民自缴费用和各级政府补助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统筹基金用于对参合农民住院补偿,门诊大病(慢性病)补偿,门诊统筹补偿和住院分娩补助等。
不得用于参合农民医疗费用补偿以外的任何支出。
3、大病保险基金。
实行市级统筹,从当年新农合基金或新农合历年结余基金中一次性划出,帮参合农民购买大病同保险。
2020年新农合大病保险基金筹资标准为人均25元。
4、意外伤害保险基金。
实行市级统筹,将意外伤害统一交由商业保险机构经办。
2020年新农合意外伤害保险基金筹资标准为人均15元。
基金结余统筹基金当年结余控制在15%以内,累计结余原则上不超过当年统筹基金的25%。
四、补偿政策
(一)门诊统筹补偿
1、门诊统筹以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服务为主体,不设起付线。
参合人员在乡、村级定点医疗机构的单次门诊费用补偿比例为70%。
参合人员在本县中医院门诊接受中医药治疗纳入门诊统筹范围,其医药费用按40%比例补偿。
2、参合农民在乡镇卫生院门诊就医,门诊统筹补偿不设封顶线,在村卫生室和本区中医院中医药治疗门诊就医,门诊统筹补偿实行以户为单位全年封顶,整户封顶线根据户内参合人数计算,家庭成员共享,人均补偿封顶线为50元。
整户达到封顶额后,门诊就诊费用全额自付。
3、门诊统筹基金以乡镇为单位实行全年基金总额预算,全年基金总额为该乡(镇)参合人数乘以90元。
门诊统筹基金只限于对本乡(镇)参合农民门诊补偿,原则上乡、村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统筹基金不超过本乡(镇)的全年基金总额预算。
4、为规范乡、村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控制次均门诊费用,2020年实行每日门诊费用限额制度。
原则上乡镇卫生院每日门诊费用不超过70元,村卫生室每日门诊费用不超过40元,禁止用家庭成员分解当日门诊费用。
5、一般诊疗费是指挂号费、注射费和治疗费等,新农合门诊统筹乡镇卫生院,一般诊疗费用每次新农合支付8元,患者个人自付2元,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每次新农合支付8元,患者个人自付1元。
一般诊疗费用不得超过参合人员年人均门诊2-5次。
6、规范门诊统筹补偿操作流程,做到当场减免补偿费用,
当天完成补偿工作,严禁集中收缴参合农民参合卡办理门诊补偿,防止套取门诊基金现象。
乡镇卫生院在参合资金收缴期间(1-4月份),因参合数据未上线不能直报的门诊费用须先按自费录入医院管理系统,打印发票,由参合农民保管或卫生院统一保管,开通直报后凭参合证(卡)逐一报账。
7、县级公立医院改革门诊诊查费补偿。
参合农民在开展综合改革试点的县级公立医院门诊就诊,门诊诊查费纳入新农合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每次新农合基金补偿13元,补偿金额不受封顶线限制。
参合人员凭新农合卡(证)和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县级公立医院就诊、补偿。
县级公立医院垫付的门诊诊查费补偿款实行按月结算,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应在1个月内予以拨付。
(二)住院补偿
住院补偿比例。
同级定点医疗机构只设立一个补偿比例,其中乡级90%,县级80%,市级55%,省级50%。
非定点医疗机构的补偿比例为40%。
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补偿费用占总费用的比例不得高于90%,高于90%的按90%给予补偿。
住院起付线。
按定点医疗机构设立起付线,其中乡级定点医疗机构100元,县级定点医疗机构300元,市级定点医疗机构500元,省级定点医疗机构600元,非定点医疗机构800元。
起付线以下为个人自付部分,参合农民每次住院均须按医疗机构级别扣除相应的起付线。
农村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在参合当地县(区)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报费用不设
篇二:
《2020年新农合相关政策》
2020年新农合相关政策
一、基金筹集
2020年新农合筹资标准由2020年的年人均390元提高到年人均450元,其中参合农民个人缴费标准由年人均70元提高到年人均90元。
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独生子女和计生纯二女户、残疾人等个人合作医疗统筹金,由县民政、计生、残联等部门代缴,享受补助的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独生子女和计生纯二女户、残疾人享受与其他参合农民同等待遇,社会三无人员由民政部门代缴。
二、住院补偿
镇卫生院住院起付线为100元,报销比例为80%;县级(二级)定点医院(包括驻宾阳的市属二级医院)住院报销起付线为500元,报销比例为60%;县级以上(三级)、区外新农合定点医院或非盈利性医院住院报销起付线为800元,报销比例为40%。
在镇卫生院住院分娩定额补助500元/例;在县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顺产分娩定额补助900元/例。
剖腹产、高危妊娠或合并其它严重疾病需要同时住院治疗的,按各级住院报销起付线、报销比例、封顶线规定执行。
使用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及中医药、民族医药诊疗项目(不包括中成药)的费用,报销比例在原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
儿童急性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终末期肾病(慢性肾脏病第5期,包括门诊治疗)、耐多药肺结核(包括结核病的门诊治疗)、艾滋病机会性感染、重度听障儿童人工耳蜗植入、血友病(包括门诊治疗)、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1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
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肝癌、鼻咽癌、人感染禽流感等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的病种,回当地报销的比例为70%(需先自费,再执发票等相关材料回当地报销),在我院直报的比例为60%,,封顶线达15万元。
住院报销计算公式如下
报销金额=(住院总医药费-起付线-非《基本用药目录》的药品费-未纳入报销范围的检查治疗材料费用)×报销比例
住院报销封顶线为每人每年6万元。
因交通、工伤事故(包括自驾车受伤)未获得责任方赔偿,无明确责任主体的意外伤害等情形,因无辜受到非法伤害,经公安部门认定超过三个月无法找到责任主体或者责任人,或经法院证明责任人无赔偿能力的,所发生的医药费用按同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的50%给予报销。
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补偿。
(1).报销手续不全或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
(2).未经批准转诊到县级以上及区外的医疗机构发生的医药费用。
特殊情况未经书面批准转诊的由个人提出申请,村(居)委会提供证明,经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审查后认为不属于擅自转诊和病情确实需要转诊的可给予报销,但住院报销比例下调5%;
(3).酗酒、打架(含夫妻打架)、斗殴、吸毒、服毒、自杀、自伤、自残患者的医药费用;
(4).近视矫正术、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疗法、营养疗法等费用;
(5).各种美容、健美项目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包括倒睫、眼睑下垂、多指(趾)等矫正)等非疾病治疗项目费用;
(6).假肢、义齿、义眼、眼镜、助听器等器具费用;
(7).各种减肥、增胖、增效项目费用;
(8).各种自用保健、按摩、推拿治疗器械费用;
(9).各类器官、组织移植的器官源和组织源,以及开展摘取器官、组织移植的器官源和组织源的手术等相关费用;
(10).在国外和港、澳、台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
(11).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12).院外会诊、出诊、自请特护、急救车、空调、陪护等服务项目费用;
(13).人流、引产所发生的医药费用(经计生部门批准的除外);
(14).应当由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和第三方承担的医疗费用;
(15).各种不育(孕)、性功能障碍、研究性、临床验证性等的诊疗项目;
(16).用血时所收取的押金、补偿金管理费等费用;
(17).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或备案,或者未经物价部门核准收费价格,擅自开展的治疗项目,以及超过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的医疗费用。
三、门诊慢性病补偿
参合农民患高血压(中度以上)、糖尿病、冠心病、慢性肾炎(肾病综合症、尿毒症)、慢性心力衰竭、风湿性心脏病、甲亢、类风湿、系统性红斑狼疮、脑瘫、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强直性脊柱炎、重症肌无力、脑出血及脑梗塞恢复期、脑梗塞后遗症、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及肺心病、癫痫、肝硬化失代偿、慢性活动性肝炎、丙肝、血友病、结核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重症地中海贫血、重症帕金森氏病、重症精神病、恶性肿瘤放疗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等慢
性病门诊报销不设起付线,门诊医药费用按同级住院报销比例报销,补偿标准为1200元/人/年;经县疾控中心诊断为肺结核患者门诊补偿封顶线为1500元/人/年;新增加的病种及其诊疗规范和补偿标准由县卫生局根据具体情况制定
四、大病救助
大病救助的标准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者一年内住院医药费用累计超过5万元的,可以申请大病救助。
大病救助补偿标准如下
总费用在50001-60000元的按每人3000元给予补偿,总费用在60001-70000元的按6000元给予补偿,其它依此类推,总费用每增加10000元大病救助金额提高3000元,封顶线为每人每年40000元。
大病救助申请和审批
达到大病救助条件的,可于当年10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前(以受理日期为准)向县新农合管理中心提出大病救助申请,未到期或超过规定日期均不予受理。
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书面申请报告、村(居)委会证明,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疾病证明书复印件、住院发票复印件等。
五、有关管理规定{农合缴费取消了吗?
}.
实行转诊审批制度。
因病情需要转诊到县级以上及县外治疗的,必须由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经县新农合管理中心批准后才能转到县外住院治疗;参合农民凡因探亲、访友、外出务工等原因离开本县辖区在异地住院治疗的,入院前应先用电话告知县新农合管理中心,经同意后方可在异地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或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并在入院后一周内(不含休
息日)持所住医院疾病证明、村(居)委会证明到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办理书面审批手续。
参合农村居民不得弄虚作假套取新农合基金,一旦发现除追回被套取的资金外,还取消其整户当年度享受新农合补偿待遇的资格。
参合农村居民不得将新农合证(卡)转借给其他人使用,发现转借新农合证(卡)导致新农合基金被套取的,由转借新农合证(卡)者负责追回被套取的资金,并取消借证者整户当年度享受新农合补偿待遇的资格。
套取、骗取新农合补偿基金,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宾阳县中医医院医保科(宣)
二零一五年三月
篇三:
《新农合人员信息缴费操作流程》
新农合人员信息缴费操作流程
一、登录系统
打开IE浏览器,在IE地址栏中输入
二、人员缴费
1、参合管理。
在“参合管理”模块“参合管理”中选择“所在乡镇”“所在村庄”,点击查询,在人员信息前面的“□”打“ⅴ”,选择2020年此人“复保”或“停保”,连续参合默认“正常”的可不做此操作。
如有需要添加成员或修改信息的可在户主后面的“操作内容”中进行添加或修改,然后查看所添加的成员“参合状态”是否正常。
2、缴费管理。
全村人员信息修改整理核对无误后,在“基金管理”中选择“家庭缴费管理”,选择所在村庄,点击查询、全部缴费。
3、退费管理。
如有缴费错误的,可在“退费管理”中乡镇该人员进行退费,然后在“参合管理”中选择此人进行停保。
4、人员信息导出。
在“参合查询”中选择村庄,在查询条件中选择“按个人”“已缴”“正常”进行查询,然后点击“导出”打印与村报表进行核对,核对后让村负责人签字盖章。
导出时请卸载迅雷7,直接用IE保存。
篇四: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如何缴费》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如何缴费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
1、农民个人每年的缴费标准不应低10元,经济条件好的地区,可以相应提高缴费标准。
乡镇企业职工(不含以农民家庭为单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是否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县人民政府确定。
2、有条件的乡镇集体经济组织,应对本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予适当扶持。
扶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类型、出资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但集体出资部分不得向农民摊派。
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资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3、地方财政每年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资助,不得低于人均10元,具体补助标准和分级负担比例,由省人民政府确定。
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地方各级财政可适当增加投入。
从2003年起,中央财政每年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对中西部地区除市区外的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按人均10元安排补助金。
篇五:
《在2020年度新农合缴费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农合缴费取消了吗?
}.{农合缴费取消了吗?
}.
在全县2020年度新农合缴费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农合缴费取消了吗?
}.
(2020年10月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2020年度新农合筹资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市上有关新农合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20年来我县新农合工作运行情况,部署2020年的新农合收费工作,动员全县各级各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要切实把新农合筹资工作作为当前农村工作的重点,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紧抓实,迅速行动起来,密切配合,扎实做好新农合筹资各项工作。
2020年新农合收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确保我县新农合收费工作圆满完成预定的目标任务。
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强化宣传发动,确保广大群众积极参与。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出发点和归宿点都是农民群众,群众既是推动力量,也是最终受益者。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能否真正深入民心,受农民欢迎和拥护,是做好这项工作的关键。
在开展2020年新农合费用收缴的同时,要做好新农合制度的宣传,在宣传工作中我们要做到“三个注重”一要注重内容的针对性。
要结合受益农牧民的典型事例,有针对性地宣传新农合制度的意义和好处,消除农民的疑虑和担心,让群众从实质上了解新农合制度。
二要注重形式的多样性。
要采取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用民族语
言讲解等多种形式,努力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
三要注重方法的细致性。
新农合的宣传工作不能走马观花,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真正进村入户,向农牧民群众面对面宣传。
通过宣传,营造出参合的浓郁氛围,使广大农民深受新农合带来的实惠,并自觉参与其中。
(二)强化措施完善,确保按时完成筹资任务。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资金筹措是基础,今年我县的参合率指标任务是99%。
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协作,采取得力措施,早动员、早安排,把资金筹措作为重点。
一要规范筹资程序。
按照登记造册、收取基金、开具票据等程序进行。
二要严肃筹资纪律。
禁止为片面追求农民参合率,采用其他垫付形式进行缴费等错误行为和作法。
三要落实相关优惠政策。
对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特困优抚对象按有关政策规定代缴参合资金。
四是要特别关注外出务工农户的参合,确保在2020年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筹资工作任务。
(三)强化服务意识,确保农民得到实惠。
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是新农合工作的载体和技术依托。
要以推行新农合工作为契机,抓好县、乡、村三级卫生医疗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着力提升我县农村医疗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扩大新农合的保障度。
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强化软硬件建设,优化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为农民提供良好的就医环境,要通过良好的服务、合理的收费和便捷的补偿赢得患者
的信赖,努力实现医患双赢。
与此同时,县合管办要本着“严格审核、快速高效、简化手续、方便操作”的原则,提高工作效率,争取做到一次性解决问题,以优质高效的服务取信于民。
(四)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
各乡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始终把合作医疗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
要经常听取合作医疗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妥善处理好各种困难和矛盾,促进合作医疗筹资工作有序推进。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要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精心组织发动,抓好个人资金筹集,及时反馈实施情况。
会后,各乡镇和村委会要迅速行动起来,抓紧制定具体的办事规则和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办事程序、工作规范和规章制度,做到工作有章可循,操作规范有序,内部监督有力,管理透明高效。
在工作的各个环节,自上而下都要做到统一口径、统一步调,决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违背政令、各行其是,影响工作全局。
二是要加强协调配合。
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政府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职责,不是医疗卫生部门一家的工作。
县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
卫生部门要尽快完善相关制度,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重点加强对行业作风、医疗质量、服务态度的管理。
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能职责,积极参与、支持新农合工作,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推动全县新农合工作稳步开展。
三要强化督查考核。
县人民政府督查室要将新
农合工作作为近期督查工作重点,定期开展督查工作,定期通报,以督查促工作有效推进,以督查促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同志们,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关系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一件为民、便民、利民的大事,也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良好载体。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集中精力、周密安排,迅速行动、扎实工作,打一场漂亮的筹资攻坚战,确保2020年度新农合筹资工作顺利稳步推进,为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篇六:
《2020年新农合补偿实施方案》
宣城市宣州区2020年度新型农村
合作医疗补偿实施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做好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依据省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完善2020年度全省新农合补偿政策的通知》(卫农秘[2020]48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所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第三条实施新农合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政府组织,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和多方筹资的原则;
(二)着力引导参合农民一般常见病首先在门诊就诊;确需住院的,首选当地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
(三)以住院补偿为主,门诊统筹为辅,兼顾参合农民受益面的原则;
(四)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保障适度,略有结余,逐步调整的原则;
(五)农民代表参与管理与监督,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实施范围和对象
第四条凡属本区范围内的农村居民均可参加新农合。
第三章基金筹集与管理
第五条个人缴纳基金。
所有参加新农合的农民本年度按每人100元的标准以户为单位缴纳,以户口簿上的所有人口确定为一户,选择户口簿上部分成员参加视为参合无效。
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资金筹集,并向农户开具由省财政部门监制的专用收款凭证(以下简称参合缴费收据)。
农民个人缴纳的参合资金,属个人消费性支出,不应视为增加农民负担。
第六条政府补助基金。
根据实际参合人数,2020年,各级财政每人补助360元。
第七条扶持捐助基金。
鼓励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村集体及相关经济组织和个人对新农合扶持、捐助,其扶持、捐助的资金由区合管中心开具参合缴费收据收取,纳入新农合基金统一管理。
第八条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参合个人缴费,由民政部门统一安排缴纳。
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的特别扶助对象缴费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意见》(宣区政?
2020?
190号)文件精神执行。
第九条新农合的运行以年为周期(每年的1月1日—12月31日为一个周期年),资金每年筹集一次,筹集时间为每个周期年上年度的11月1日—12月31日。
第十条基金管理。
参合人员个人缴费、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及相关经济组织扶持、捐助的资金全部存入区财政局在国有商业银行设立的基金专用账户,同时开设支出账户,用于参合农民医疗费用的补偿,独立核算,专款专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挤占或挪用新农合专用基金,新农合基金只能用于参合农民医药费用的补偿,不得他用。
新农合经办机构的人员和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占用新农合基金。
第十一条乡镇街道办事处新农合基金代征机构可设短期收入过渡户,暂存由乡镇代征机构征收的新农合基金、该帐户利息及其它收入。
代征机构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代征的新农合基金缴入区新农合基金专用帐户,做到月末无余额。
在规定筹资期限结束后15天内将参合农民个人缴费资金必须全部缴清,并确保筹资票据上的姓名、人数、金额与上报的参合信息和实际缴存金额完全吻合。
第十二条完善基金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
第四章信息化管理
第十三条参合农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缴费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