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97保险学原理11年考前划重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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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7保险学原理11年考前划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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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损失:
风险的不确定性
1.风险因素:
物质、道德、心理
2.就某一件事件来说,如果它是导致风险损失的直接原因,那么它就是风险事故;而在其他条件下,如果它是造成损失的间接原因,它便是风险因素
3.损失:
非故意、非计划、非预期的经济价值的减少
4.风险的特点:
风险存在的客观性、存在的普遍性、个别风险发生的偶然性、大量风险发生的必然性、风险的可变性
5.风险单位:
保险公司确定其能够承担的最高保险责任的计算基础
6.风险的分类:
按损害的对象分:
财产风险、人身风险、责任风险、信用风险
按损失发生的原因分:
自然风险、社会风险、政治风险、经济风险、技术风险
按风险的性质分:
纯粹风险、投机风险
按风险涉及的范围分:
特定风险、基本风险
7.风险管理最早起源于美国
8.风险管理程序可分为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管理、和风险管理决策等环节
9.风险识别的方法:
财务报表分析法、风险列举法、生产流程图法、现场检查法
10.风险管理的措施:
避免风险、损失控制、风险中和、风险自留
11.风险自留的具体做法:
导致小额损失的风险自留、建立意外损失基金、建立专业自保公司
12.保险、风险管理和保险的关系:
无风险无保险、保险不保全部风险、风险的增加是保险发展的条件、保险是风险管理的有效措施、风险管理水平制约保险的经营效益
13.保险的定义:
就经济角度来说,保险是分摊意外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
就法律角度来说,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体现的时一种民事法律关系
14.可保风险:
保险人承担的风险叫可保风险。
保险一般只保纯粹风险,对有可能获利的投风险一般是不承保的
15.构成可保风险的条件:
风险的发生具有偶然性、风险必须是使大量标的都有可能遭受损失、风险必须是意外的、风险可能导致较大的损失
16.保险的特性:
互助性、经济性、法律性、科学性
17.保险与赌博:
保险以互助共济、求得经济生活的安定为目的;赌博以欺诈、图谋暴力为目的
保险是以利己利人、转移风险为动机;赌博是以损人利己、冒险获利为动机
保险以概率论和大数法则为存在的科学依据;赌博完全是以偶然性为前提
保险是变偶然性为必然性,变危险为安全,是风险的转移和减少;赌博是变存在为偶然,变安全为危险,是风险的创造和增加
18.保险的分类:
按投保意愿:
自愿保险和法定保险
按保险标的:
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
按经营政策:
社会保险和普通保险
按保障的主体:
团体保险和个人保险
按风险转移方式:
共同保险、重复保险、原保险、再保险、转分保
19.保险的职能:
基本职能:
分散风险、损失补偿、经济给付
派生职能:
防灾防损、融资
20.保险的作用:
宏观作用:
保障社会再生产的正常进行
有助于财政、信贷收支计划的顺利实现
平衡或增加外汇收入
有助于高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有利于安定人民生活
微观作用:
有利于受灾企业及时恢复生产
有利于企业加强经济核算
促进企业加强风险管理
21.保险产生的条件:
自然条件、经济基础
22.船、货抵押贷款是海上保险的雏形
23.保险合同:
以投保人和保险人为当事人的合同,一经成立,便受到法律的约束和保护
24.保险合同的法律特征:
合同必须合法、保险合同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
25.保险合同的特性:
保障性、附和性、射幸性、最大诚信性
26.保险合同中的最大诚信性:
一方面要求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对保险人的询问及有关的情况如实告知保险人;另一方面,它要求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如果合同规定有关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否则将会导致未说明条款的无效,并给处理赔案增加困难
27.保险合同的单证形式:
保险单、暂保单、保险凭证、保险单、保险合同的其他单证形式
28.保险合同的种类:
按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意愿:
自愿保险和法定保险合同
按承保方式分类:
特定式保单、总括式保单、流动式保单、预约保单
按保险价值分类:
定值保险、不定值保险
按保险标的分类:
财产保险合同和人身保险合同
按保障的对象分类:
原保险合同、在保险合同、转分保合同
29.保险合同的订立原则:
保险利益原则、最大诚信性原则、补偿原则、近因原则、权益转让原则、分摊原则
30.财产保险利益来源于投保人对各种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的权益,主要包括:
因所有权、使用权而产生的保险利益
因有效合同而产生的保险利益
因可能产生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而产生的保险利益
31.确立保险利益原则的意义:
避免道德风险、防止赌博现象、限制补偿金额
32.补偿原则:
赔偿金额以被保险人遭受的实际损失为依据,以保险金额为限,被保险人不能额外获利
33.近因原则:
是保险理赔工作中必须遵守的原则,所谓近因,就是指造成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的原因,并非指与损失发生在时间和空间上最近的原因,而是指这种原因与结果之间存在着直接的必然联系】
34.保险人从被保险人那里获得的代位求偿权益,不能超过保险人赔付的金额
35.代位求偿权的构成必须具备的条件:
损失必须是第三者因疏忽或过失产生的侵权行为会或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而且第三者对这种损失根据法律的规定或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负有赔偿责任
第三者的这种损害或违约行为又是保险合同中定明的保险责任
36.权益转让原则:
代位求偿、委付
37.分摊原则:
顺序责任、比例责任、限额责任
38.保险合同的主体:
当事人:
保险人、投保人
关系人:
被保险人、受益人
保险中介人:
代理人、经纪人、保险公估人
39.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
当事人条款、保险标的、承保范围、责任免除、保险期、保险价值、保险费及其支付办法
40.承保范围:
保险合同中载明的保险人所承保的风险及应承担的经济赔偿或给付责任
41.保险合同当事人的义务
投保人的基本义务:
按时交付保险费、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并提供有关单证、遵守有关保护保险标的的安全的规定,接受保险人对安全情况的监督和建议、协助保险人执行代位求偿权
保险人的基本义务:
在保险金额内及时履行赔偿或给付义务、及时支付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为客户保密的义务
42.保险合同的终止:
期满终止、履约终止、协议终止、特殊终止
43.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
文意解释原则、意图解释原则、整体性原则、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原则
44.保险合同的争议的处理:
1.协商。
2.调解。
3.仲裁。
4.诉讼。
5.仲裁与诉讼的比较。
45.财产保险的定义:
财产保险是对财产因意外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的保险,是由投保人与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以确定的保险费支出代替可能遭受损失的不确定性,以实现风险转移的一种经济补偿制度。
46.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分类:
1.物质财产。
2.与物质财产有关的经济利益。
3.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47.财产保险的分类:
1.按投保意愿分类:
法定保险、自愿保险。
2.按保险价值分类:
定值保险、不定值保险。
3.按保险标的分类:
物质财产保险、利益保险、责任保险。
48.构成财产保险的风险责任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风险的发生必须是偶然的和意外的。
2.风险的发生只能使被保险人遭受实际损失。
3.同类风险的大量与分散。
4.风险的发生不是由于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所致。
5.风险发生造成的损失必须可以用货币进行衡量。
49.财产保险的作用:
1.保证社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
2.有利于财政收支水平平衡和信贷收支平衡。
3.有利于企业完善经济核算和加强风险管理。
4.有利于安定人民生活,稳定社会秩序。
50.财产保险的原则包括保险利益原则和经济赔偿原则。
51.以下各种人对财产保险标的均可具有保险利益:
财产所有人。
财产受托人。
财产管理人。
对财产安全负责的人。
对财产享有留置权的人。
财产的抵押人或受押人。
财产的出租人或承租人。
52.财产保险的赔偿原则:
1.保险人的经济补偿以实际损失为根据。
2.保险人的经济补偿以保险金额为限。
3.保险人的经济补偿以保险利益为限。
53.财产保险的赔偿方式:
1.比例赔偿方式。
2.第一危险赔偿方式。
3.限额赔偿方式。
54.确定固定资产保险金额的方式:
1.按账面原值确定。
2.按重置价值确定。
3.按投保时实际价值协商确定。
55.团体财产保险的险种:
1.财产保险基本险。
2.财产保险综合险。
3.机器损坏保险。
4.利润损失保险。
5.其他附加险。
56.家庭财产保险的险种:
1.普通家财险。
2.定期还本家财险。
3.住宅及宅内财产保险。
4.安居综合保险。
5.团体家财险。
6.附加盗窃险。
57.农业生产特点:
1.自然生产和经济生产的有机结合。
2.受自然条件影响最大。
3.季节性和地域性。
4.周期长。
5.不稳定性。
58.农业风险分类:
按风险成因划分:
1.自然灾害。
2.意外事故。
3.生物灾害。
4.社会风险。
59.农业风险基本特征:
1.自然灾害危害大。
2.风险具有特殊性。
3.收获期风险危害最大。
4.某些风险的发生具有规律性。
60.人身保险的特点:
1.保险标的的不可估价性。
2.风险的稳定性。
3.风险的必然性。
4.合同的长期性。
5.保费的储蓄型。
61.人身保险中,对被保险人的寿命和身体具有可保利益的仅限于以下几种人:
1.被保险人本人。
2.与被保险人有直接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人,如父母、子女、配偶。
3.与被保险人具有抚养关系的人。
4.与被保险人具有债权或债务关系的人。
5.与被保险人具有某种业务关系的人,如合伙人关系、雇主和雇员关系等。
62.人身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
1.不可抗辩条款。
2.年龄误告条款。
3.宽限期条款。
4.中止、复效条款。
5.自杀条款。
6.不丧失现金价值条款。
63.人身保险的意义:
人身保险对个人、家庭、集体和国家都有不可低估的作用。
1.经济保障。
2.有助于控制人口增长。
3.有利于社会安定团结。
4.有利于国民经济的发展。
64.人身保险的分类:
按投保意愿:
资源保险、法定保险
按投保方式:
个人保险、团体保险
按保障范围:
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
按保险期分:
长期保险、短期保险
65.人寿保险:
是以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以死亡或生存为保险事故,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根据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人身保险
66.人寿保险的分类
普通人寿保险:
死亡保险、生存保险、两全保险
年金保险
简易人寿保险
团体人寿保险
人寿保险的新险种
67.简易人寿保险的特点:
保险金额较低
内容简单
保费统一
交费次数频繁
69.团体人寿保险:
简称团体寿险或团体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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