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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补充内容
续施工组织设计:
第十一章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补充内容
第一节安全生产
1管理目标
1.1在施工中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严格执行建设部、市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计划,使安全生产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保证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以安全促生产。
1.2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通过组织落实责任到人,定期检查、认真整改,杜绝死亡、重伤事故,控制一般事故频率不超过月3‰,尽量减少轻伤事故的工作目标。
2管理制度
2.1每半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2.2在组织施工时,必须保证有本单位施工人员,施工作业必须有本单位领导在现场值班,不得空岗、失控。
2.3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更改方案和措施时,应经原设计方案的技术主管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后实施,否则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
2.4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
要求各分项工程必须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有针对性,并有交底人与被交底人签字。
2.5建立并执行班前安全生产讲话制度。
2.6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由项目经理部每半月组织一次由本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的联合检查,对检查中所发现的事故问题和违章现象,开出“隐患问题通知单”,项目部在收到“隐患问题通知单”后,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项目经理部有关部门及人员应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
若发现重大不安全隐患问题,检查组有权下达停工指令,待隐患问题排除,并经检查组批准后方可施工。
2.7建立机械设备、临电设施和各类脚手架工程设置完成后的验收制度,合格后挂牌使用。
未经过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3劳务用工管理
3.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系下颌带。
戴安全帽不系下颌带视同违章。
3.2、凡从事2米以上无法采用可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
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低挂高用,操作中应防摆动碰撞,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3.3参加现场施工的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将证件复印件报项目经理部备案。
3.4各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作业。
3.5每日上班前,班组负责人,必须召集所全体人员,针对当天任务,结合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和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状况、本队人员技术素质、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思想状态,有针对性地进行班前教育并跟踪落实,作好活动记录。
3.6强化对外籍施工人员的管理。
用工手续必须齐全有效,严禁私招乱雇。
杜绝跨省市违法用工。
4安全防护
4.1槽、坑、沟边l米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
槽、坑、沟边与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特殊情况必须采用有效技术措施。
4.2基坑周边设防护栏杆,行人坡道设扶手及防滑措施。
4.3脚手架的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离墙面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
施工层脚手板下一步架处兜设水平安全网。
操作面外侧应设有两道护身栏杆和一道挡脚板,立面挂安全网。
下口封严,防护高度应为1.5米。
4.4结构内1.5米x1.5米以下的孔洞,应预埋通长钢筋网或加固定盖板。
1.5x1.5米以上的孔洞,四周必须设两道护身栏杆,中间支挂水平安全网。
4.5建筑物楼层临边的四周无维护结构时必须设两道防护栏杆或一道防护栏杆并立挂安全网封闭。
4.6建筑物的出入口处应搭设长3—6米,宽于出入通道两侧各l米的防护棚,棚顶应满铺不小于5厘米厚的脚手板,非出入口和通道两侧必须封闭严密。
4.7安全网绳不得破损并生根牢固,绷紧、圈牢,拼接严密。
网杆采用钢管。
5临时用电管理
5.1建立现场临时用电检查制度,按有关规定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5.2现场采用双路供电系统,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确保电源供应。
临时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不得采用塑胶软线。
5.3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
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隔离防护措施。
5.4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
现场内所有电闸箱的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有关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
电闸箱内电器系统须统一式样、统一配制,箱体统一涂刷桔黄色,并按规定设置围栏和防护棚,流动箱与上一级电闸箱的联接,采用外插连接的方式。
5.5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按部颁标准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
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5.6在采用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
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
5.7各种高大设施如塔吊、外用电梯等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5.8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
5.9施工现场的临时照明一般采用220V电源照明,结构施工时,应在定板施工中预埋线管,临时照明和动力电源应穿管布线,必须按规定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
5.10结构施工内部照明使用的行灯,其电源电压应不超过36伏,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电线须使用橡胶套电缆线,不得使用塑胶线。
行灯变压器应有防潮、防雨水设施。
外围的强电照明,必须搭设灯架,灯架高度不得低于2米,并做好绝缘。
5.11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
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
施工现场内使用的所有电焊机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器。
电焊机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米,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米。
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
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回路地线。
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
电焊机设置地点应防潮、防雨、防砸。
6施工机械管理
6.l施工井架的地基、安装和使用须符合原厂使用规定,并办理验收手续,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施工电梯使用中,应定期进行检测。
施工电梯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6.2卷扬机机身必须设牢固地锚。
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导向滑轮不得用开口拉板式滑轮。
操作人员离开卷扬机或作业中停电时,应切断电源。
6.3搅拌机应搭防砸、防雨操作棚,使用前应固定,不得用轮胎代替支撑。
移动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启动装置、离合器、保险链、防护罩应齐全完好,安全可靠。
从搅拌机停止使用到搅拌机料斗升起时,必须挂好上料斗的保险链。
维修、保养、清理时必须切断电源,并设专人监护。
6.4蛀式打夯机必须两人操作,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
手柄应采取绝缘措施。
打夯机用后应切断电源,严禁在打夯机运转时清除积土。
6.5氧气瓶不得曝晒、倒置、平放使用,瓶口处禁止沾油。
氧气瓶和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得小于5米,两瓶同焊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
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浮桶式乙炔发生器。
如采用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焊接,应严格执行各项有关安全规定,应保持通风良好,并不得在密闭场所施工,施工人员与焊接点应保持在安全距离。
6.6圆锯的锯盘及传动部位应安装防护罩,并应设置保险档、分料器。
凡长度小于50厘米,厚度大于锯盘半径的木料,严禁使用圆锯。
6.7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
砂轮必须装设不小于180度的防护罩和牢固的工托架。
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和磨损剩余部分不足25毫米的砂轮。
6.8平面刨(手压刨)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6.9塔吊作业管理:
6.9.1塔机指挥中心负责指挥、协调施工现场的塔机使用、维修、顶升和运行工作;塔吊管理负责人负责塔机的日常管理、故障排除、紧急抢修、日常维护、检查评比等项工作,负责向塔机指挥中心汇报情况,服从塔机指挥中心的整体布署、统一指挥和统一协调。
6.9.2进入施工作业现场的塔吊司机,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现场管理规定,做到严谨自律,一丝不苟,禁止各行其是。
6.9.3为了确保工程进度与塔吊安全,各塔吊须确保驾驶室内24小时有司机值班。
交班、替班人员未当面交接,不得离开驾驶室,交接班时,要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7消防工作管理
7.l方针目标:
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层层落实责任别,健全规章制度,加强消防安全检查,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我们将把消防工作提高到政治的高度上考虑,这是进入现场施工压到一切的重要工作。
7.2组织管理:
7.2.1建立三级防火责任制。
投标人项目经理部防火负责人与各施工单位防火负责人签订防火责任书,施工单位防火负责人也要与外包队签订防火责任书,使防火工作层层负责,责任落实到人。
7.2.2成立由投标人项目经理部消防管理负责人为首和各施工单位消防管理负责人参加的“消防管理委员会”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工作的领导与协调。
7.2.3投标人项目经理部根据施工情况成立8—lO人的现场“消防检查组”,“消防检查组”负责开展日常的消防检查工作。
设专职消防员,建立防火档案并正确及时填写。
7.2.4建立多层次的义务消防队组织,投标人项目经理部根据具体情况成立lO-30人的义务消防队,各施工单位也要设立基层义务消防队。
义务消防人员必须经过培训。
7.3工作制度
7.3.1“消防管理委员会”每半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消防工作的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消防工作。
7.3.2制定消防工作总体方案,并根据不同季节和工程进度,制定出分阶段的防火预案及灭火方案。
对发生火灾后包括报警、灭火疏散、枪运物资、抢救伤员等项工作,应详细分工,明确职责、使灭火工作忙而不乱,有序有效,把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7.3.3建立并执行消防工作检查制度。
由投标人项目经理部每半月组织一次由各施工单位消防工作负责人参加的联合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对工程评比打分,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隐患问题和违章现象,开出“重大隐患间题通知单”,各施工单位在收到“重大隐患问题通知单”后,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投标人项目经理部有关部I’1应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
若发现重大隐患问题,检查组有权下达停工指令,待隐患问题排除,并经检查组批准后方可施工。
7.3.4现场要设立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
每季度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并培训一次义务消防队。
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7.4管理规定
7.4.1各施工单位对重点防火部位、易发生火险部位,应配备足够的干粉灭火器材,随工程进度及楼层不断增高而及时增加干粉灭火器。
消防器材应保证灵敏有效,干粉灭火器必须按规定时间更换干粉,灭火器材必须在经消防局批准的销售单位购置,不得购置对环保有影响的2ll灭火器,对购置伪劣器材而造成的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7.4.2施工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在寒冷季节应采取防冻保温措施,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7.4.3加强用火、用电管理,严格执行电、气焊工的持证上岗制度。
无证人员和非电、气焊工人员一律不准操作电气焊、割设备。
7.4.4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开具用火证,并配备看火人员及灭火器材。
操作前,要清除附近的易燃物,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消防人员必须对用火严格把关,对用火部位、用火时间、用火人、场地情况及防火措施要了如指掌,并对用火部位经常检查,发现隐患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
7.4.5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落实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7.4.6重点部位(危险品仓库、油漆间、木料库、木工问)等必须建立有关规定,有专人管理,落实责任。
按国际标准设置警告标志,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
7.4.7一般建筑各楼层,非重点仓库及宿舍、食堂等处设有常规消防器材。
7.4.8在施工区域内不准住人。
特殊情况需要住人时,要报经上级机关批准,并与建设单位签订协议,明确管理责任。
7.4.9施工现场内禁止用易燃材料支搭,现场及工程内不允许随便搭设更衣室、工棚、小仓库,如确属需要,须经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并且—使用非易燃材料支搭。
7.4.10施工现场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
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掘工程计划,限量进场,并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上述物品进场必须事先征得有关管理部门的同意,发给《特种物料过场许可证》方可进场,对擅自进料或超过批准数量进料的,按消防法规及内部规定追究主管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7.4.11危险品押运过程中,仓库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必须经培训和审查发证,做到持有有效证件上岗。
7.4.l2施工现场内因施工需要使用易燃的稀释剂或添加剂时,应在工程结构外调制完毕后进入工地内使用,各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易燃物品应及时清理,消除火险隐患。
7.4.l3施工现场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并明确防火责任人。
施工现场内严禁违章吸烟。
7.4.14施工现场内和办公区,未经消防部门批准严禁使用电炉或大功率取暖器取暖。
7.4.15现场施工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是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防火安全交底要具有针对性。
7.4.16在防水施工作业前,必须制定防火预案,采取行之有效的防火措施,对防水材料的运输、使用,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明确专人负责组织施工,防止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
7.4.17施工中,对所用木料必须加强管理。
进场的新、整材料,要集中码放、整齐有序,并设专人看管,专门配备灭火器材。
拆模后的木料要及时清运至专用周转场地,并严格管理。
废旧木料要及时清运出场,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7.4.18施工现场内的供、用电线路、电力设备须由正式电工统一安装,严禁私接电线和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线路接头必须良好绝缘,不许裸露,开关、插座须有绝缘外壳。
8分部分项工施工措施
8.1土方工程:
8.1.1本工程的土方工程,采用反铲挖掘机位于基坑上开挖,且由于现场的地质条件及临边建筑的限制,本工程对四侧坑壁均做了钢筋混凝土护壁围幕桩,在围幕桩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开挖土方。
8.1.2由于本工程现场狭小,本工程挖出的土方应随挖随运,不得堆置于现场。
8.1.3现场机具不得堆放于坑边,挖出的土方尽量离开坑边,以免造成塌方,翻斗车装运残土时,离坑边的距离不得少于3m。
8.1.4挖掘机操作时,应随时注意土壁的变动情况,且挖掘机离边坡应有一定的距离。
8.1.5施工过程中,由于基坑较深,要做结实,稳定的梯子用于人员的上下,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8.1.6且基坑四周必须设置1.2m高护栏,把基坑的四周全部封闭起来,并且夜间要有红灯示警,以免人员坠入坑内。
8.1.7在基坑中配合挖掘机工作的有关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不允许在挖掘机的回转半径内活动。
8.1.8维持好施工现场的秩序,严格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8.1.9基坑壁附近严禁站人,设专人监护坑壁,发现问题,及时向工地有关人员汇报。
8.1.10为了防止下雨的雨水灌入坑内,沿基坑周边挖设一周排水沟,深度宜大于20cm。
8.2桩基础工程:
8.2.1参加施工的操作人员必须懂得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章操作。
8.2.2工作前必须检查设备,确认安全后方可操作。
8.2.3现场所有的机电设备要设专人负责,非操纵者一律禁止乱动、乱开。
工作时精神要集中,不得脱岗,不要与别人闲谈和吵闹。
8.2.4各工种在同一工作场所立体交叉作业时应互相联系,上下呼应,互相监督保证安全。
8.2.5施工现场必须道路畅通,走正式道路及铺设的马道,禁止攀登脚手架上下基坑,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挂牢安全带,禁止任意投掷工具和其他物料。
8.2.6凡是操纵机械的人员,在注油和维修时必须停车拉闸。
8.3钢脚手架搭设与拆除:
8.3.1钢脚手架搭设:
8.3.1.1必须由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安全教育资格证书的架子工搭设。
8.3.1.2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安全技术规程》规定,不得违章作业或酒后作业。
8.3.1.3搭设时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
8.3.1.4搭设前对钢管、钢跳板及扣件进行严格检查,钢管和钢跳板如有严重锈蚀、变形或裂纹的不得使用;扣件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发现有脆裂变形、滑丝的禁止使用。
8.3.1.5地基要平整夯实,铺放垫木(板)和安放底座,并做好排水处理。
8.3.1.6六级以上大风或雨雪等恶劣天气应暂停搭设,雨雪后要有防滑措施。
8.3.1.7立杆的接头位置应错开布置,在不同步距内,与相近大横杆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三分之一。
8.3.1.8斜杆接长,不宜采用对接扣件,应采用叠交方式,二只回转扣件接长,搭接距离是二只扣件间隔不少于40cm。
8.3.1.9所有扣件螺栓的拧紧程度必须适度,紧固力矩应达到4-5kgm。
8.3.1.10高层建筑钢脚手架的拉杆,必须使用埋件形式的钢性材料。
8.3.1.11雷雨季节若钢脚手架高于四周建筑物时,必须有良好的避雷装置。
8.3.1.12搭设完应经验收合格后方准交付使用。
8.3.2钢脚手架的拆除:
8.3.2.1必须由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安全教育资格证书的架子工操作。
8.3.2.2拆除脚手架必须设警戒区域,张挂醒目的警戒标志,警戒区内严禁非操作人员通行或在脚手架下方组织施工。
8.3.2.3详细检查吊运机械及索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运机械不允许搭设在脚手架上。
8.3.2.4如遇强风、雨、雪等特殊气候,不应进行拆除。
夜间拆除作业,应有良好的照明设施。
8.3.2.5高处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准违章作业或酒后作业。
8.3.2.6拆除前应进行检查,加固松动部位,清除跳板上的杂物,清理时不得随意抛掷。
8.3.2.7严格遵守拆除顺序,按搭设的反程序进行拆除,自上而下,后绑先拆。
8.3.2.8不允许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二步同时拆除。
认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杆一清。
8.3.2.9所有连接杆、斜拉杆,必须随脚手架层拆除,同步进行下降,不准先行拆除。
8.3.2.10所有杆件与扣件,在拆除时应分离,不允许杆件上附着扣件输送到地面,或两杆同时拆下输送到地面。
8.3.2.11脚手架拆除时必须使用电焊气割工具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特种作业的要求和消防规定执行。
8.3.2.12拆除后,应认真检查岗位周围情况,如发现隐患,须整改后方可撤离岗位。
8.3.2.13输送到地面的所有杆件、扣件等物件,就应按类堆放。
8.3.2.14拆除应统一指挥、统一信号、上下呼应动作协调,当解开与另一人有关的结扣时,应先告知对方,以防附落。
8.3.2.15拆除脚手架,必须编制切实可行的拆除方案。
8.4高处作业:
8.4.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遵守施工现场安全规定,并按要求着装。
8.4.2在高处或危险部位作业时,必须挂好安全带。
8.4.3高处作业人员不准喝酒,工作中不准嘻笑打闹。
8.4.4作业前要对操作现场的安全情况,使用的工具进行详细检查,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作业。
8.4.5凡患有高血压、癫痫病、头脑反映迟钝等疾病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8.4.6高处作业区域应设栏杆并指定专人监护。
8.4.7在高处作业区的下方应采用张挂安全网等措施,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8.4.8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该堆放平稳,不可置放在临边或洞口附近,也不可妨碍通行和装卸。
8.4.9冬季进行高处作业,要有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
8.4.10施工过程中若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设施有缺陷或隐患,务必及时报告并立即整改。
8.5“四口”、“五临边”防护:
8.5.1电梯井口宜用Φ6钢筋等焊成临时防护门,安装在电梯井口处,并封牢。
8.5.2电梯井、管道井内每隔二层要张挂一道水平安全网,安全网要挂在牢固可靠的地方。
8.5.3电梯井、管道井、楼梯口等孔洞,在操作层处要张挂水平安全网防护。
8.5.4楼梯要钢筋焊成或绑设临时护栏,正式扶手安装时方可拆除。
8.5.5预留口边长或直径在25-50cm的洞口,可用竹、木固定盖板防护,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接钢管而成网络,并在其上满铺脚手板。
8.5.6管道井口用钢筋栏栅,并焊接牢固。
8.5.7阳台临边如不能利用正式阳台栏板,应绑扎临时护栏。
8.5.8楼层临边处应绑扎防护栏杆。
8.5.9通道口和进料口必须搭设防护棚,棚顶应用木板等做硬防护,高层建筑应搭设双层防护棚。
8.5.10楼层卸料口应设铰链式活动支架进行防护。
8.6混凝土工程:
8.6.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8.6.2后台上料处的地面做硬化处理,并经常清理,以防止上料的推车滑倒翻车。
8.6.3单车行走不小于1.4m宽,双车行走不小于2.8m宽,在运料时,前后应保持一定的车距,不准奔走、抢道。
卸料时双手应扶牢车柄,严禁双的脱把,防止翻车伤人。
8.6.4用塔吊浇筑混凝土时,指挥人员应与塔吊司机密切配合,当塔吊放下料斗时,操作人员应主动避让,应随时注意料斗碰头,并应站立稳当,防止料斗碰人坠落。
8.6.5离地面2m以上(如柱、墙)浇筑混凝土时,不准在搭头操作,应搭设施工平台,并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安全钩。
8.6.6使用振捣机时应检查电源电压,输电必须安装漏电开保护器,检查电源线路是否良好,机械运转是否正常,移动时,不能硬拉电线,更不能在钢筋和其它锐利物上拖拉,防止割破拉断电线而造成触电事故。
8.6.7在雨天尽量不进行混凝土工程的施工,如在小雨且必须进行施工时应有可靠的质量措施及安全防护措施,防止漏电伤人。
8.7模板的安装、拆除:
8.7.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并应系牢。
8.7.2经医院检查不适宜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8.7.3工作前检查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扳手等工具必须用绳链系挂在身上,钉子必须放在工具袋内。
工作时思想要集中,防止钉子孔脚和高处坠落。
8.7.4安装与拆除2M以上立柱模板和梁模板时,应搭设有防护栏杆的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上下要使用梯子,不准站在柱模板上操作和梁底模上行走,更不允许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8.7.5高处、复杂结构模板的安装与拆除,应有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
8.7.6遇六级以上大风时,应暂停室外作业,雪、霜、雨后应清扫施工现场再进行工作。
8.7.7二人抬运模板时要互相配合,协同作业。
传递模板、工具应用运输工具或绳子系牢后升降,不得乱抛。
组合钢模板装板时,上下应有人接应。
钢模板及配件应随装拆随运送,严禁从高处投下。
高处拆模时,应有专人指挥,设置安全区域。
8.7.8脚手架上不得超载堆放模板等材料。
8.7.9支撑、牵杆等不得搭在门框和脚手架上。
通路中间的斜撑、拉杆等应设在1.8M高以上。
8.7.10支撑过程,如需中途停歇,应将支撑、搭头、柱头等板钉牢。
拆模间歇时,应将已活动的模板、牵杆、支撑等妥善处理,防止因踏空、扶空而坠落。
8.7.11模板上有预留孔洞时,应安装后将洞口盖好,混凝土板上的预留洞,应在模板拆除后立即将洞口盖好或设护栏。
8.7.12拆除模板时,不许站在正拆除的模板上,在拆除楼板模板时,要防止整块模板掉下。
拆模人员应站在门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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