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油事件案例分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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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油事件案例分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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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油事件案例分析
中航油事件案例分析
中航油事件案例分析
摘要:
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在高风险的石油衍生品期权交易的过程中蒙受了搞到亿美元的巨额亏损,成为继巴林银行破产以来最大的投机丑闻。
中航油事件的根本原因在于其企业内部控制在执行方面的不完善。
2004年美国反财务舞弊委员会颁布了新的内部控制框架——《企业风险管理框架》,不仅满足企业加强内部控制的需求,也能促进企业建立更为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
本文将内部控制的角度主要介绍事件的过程、原因及启示。
关键字:
中航油内部控制案例分析
一、中航油事件简介
、中航油公司简介
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简称“中国航油”)成立于2002年10月11日,是以原中国航空油料总公司为基础组建的国有大型航空运输服务保障企业,是国内最大的集航空油品采购、运输、储存、检测、销售、加注为一体的航油供应商。
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前身——中国航空油料总公司,核心业务包括:
负责全国100多个机场的供油设施的建设和加油设备的购置;为中、外100多家航空公司的飞机提供加油服务(包括航空燃油的采购、运输、储存直至加入飞机油箱等)。
、中航油事件经过
中航油于2002年3月起开始从事背对背期权交易,从2003年3月底开始投机性期权交易。
这项业务仅限于公司两位交易员进行。
在2003年第三季度前,由于中航油对国际石油市场价格判断准确,公司基本上购买“看涨期权”,出售“看跌期权”,产生了一定利润。
2003年底至2004年,中航油错误地判断了油价走势,调整了交易策略,卖出了买权并买入了卖权,导致期权盘位到期时面临亏损。
为了避免亏损,中航油分别在2004年1月、6月和9月先后进行了三次挪盘,即买回期权以关闭原先盘位,同时出售期限更长、交易量更大的新期权。
但每次挪盘均成倍扩大了风险,该风险在油价上升时呈指数级数地扩大,直至中航油不再有能力支付不断高涨的保证金,最终导致了目前的财务困境。
目前,中航油新加坡公司的全部负债(不包括股东贷款)估计约为亿美元。
因此,中航油新加坡公司提议偿还亿美元,相当于偿付率为%。
中航油新加坡公司的债权人有近百家。
债务重组方案需要债权人的批准。
目前,中航油新加坡公司正紧锣密鼓逐一同近百位债权人谈判,设法争取债权人在6月10日举行的债权人大会上投下支持票。
如果在债权人大会上无法得到超过半数、占债务总值至少75%的债权人的支持,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可能面临清盘。
在中航油2001年12月6日获批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的时候,该公司的业务中并没有后来引发巨亏风波的期权交易,在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中,中航油新加坡公司的石油贸易包括轻油、重油、原油、石化产品和石油衍生品五个部分,其核心业务是航油采购,衍生品包括纸货互换和期货。
2002年3月,“为了能在国际油价市场上拥有话语权”,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开始了期权交易。
对期权交易毫无经验的中航油最初只从事背对背期权交易,即只扮演代理商的角色为买家卖家服务,从中赚取佣金,没有太大风险。
自2003年始,中航油开始进行风险更大的投机性的期权交易,而此业务仅限于由两位公司的外籍交易员进行。
在2003年第三季度前,由于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对国际石油市场价格判断与走势一致,中航油尝到了甜头,于是一场更大的冒险也掀开了序幕。
2003年第四季度,中航油对未来油价走势事后证明是错误的判断为整个巨亏事件埋下了根源,且没有意识到仅仅一次判断失误将引来一连串不利的连锁反应。
由于错估了石油价格趋势,公司调整了期权交易策略,卖出了买权并买入了卖权,导致期权在2003年第四季度出现120万美元的账面亏损(以市值计价)。
2004年第一季度,期权盘位到期,公司开始面临实质性的损失,当时正在与新加坡国家石油公司(SPC)、英国富地、淡马锡等多家外国企业谈合作的中航油顾虑重重,最终选择了在没经过任何商业评估的情况下于2004年1月进行了第一次挪盘,即买回期权以关闭原先盘位,同时出售期限更长、交易量更大的新期权。
出售的期权盘位多是在2004年第二季度至2005年第一季度之间到期,但也有一些甚至延伸到2005年第四季度。
根据普华的调查,虽然中航油公布的公告中2004年第一财政季度税前利润为1900万新元,但它实际上已经亏损了640万新元。
油价还在上涨,2004年6月,由于1月的挪盘,中航油陷入了更大的危机中,面临着更巨额的亏损,似乎已经无路可退的中航油决定进行第二次挪盘。
随着油价上升时呈指数级数的扩大,6月挪盘的风险已经远远高于1月的挪盘,关闭原先盘位,出售期限更长、交易量更大的新期权的交易成本也大幅增加。
此次挪盘出售的大多数新期权都是到2004年下半年或2005年到期。
如果期权对家提供的挪盘信息是正确的,而且公司能够对此进行正确分析和判断,中航油的情况原本可以改善。
普华认为那时中航油还有机会。
而到了第二季度,中航油的亏损已经扩大到了5800万新元。
2004年9月,中航油再一次挪盘。
与前两次挪盘不同的是,中航油不再与某个期权对家一对一的进行交易,而是同5个期权对家同时交易。
这次移盘从8月31日持续到了9月27日。
这次挪盘同样成倍扩大了风险,而不断高涨的保证金最终耗尽了公司的现金,也不再有银行愿意为其提供备用信用证,最终导致了目前的财务困境。
当中航油公布第三财政季度税前利润为1130万新元的时候,实际上亏损已达亿新元。
二、中航油事件中的期货背景
中国航油集团(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原总裁陈久霖在炒石油期货指数,造成亿美元的巨额亏损,这位老总硬是把套期保值做成了投机,破产也不是意料之外。
2003年初伊拉克战争爆发,从下半年开始,中航油参与石油期货期权交易,买入,做多石油期权。
此时国际油价波动上涨,陈久霖初战告捷,截至年底共盈利580万美元。
尝到了甜头的中航油,加大对期货市场的投资。
2004年第一季度,伊拉克战争结束,在油价涨到30美元,陈久霖认为未来石油价格上涨无望,价格将回落至战争前的水平。
于是开始卖出期权,做空市场,事实证明这次改变交易策略是错误的,由于战争因素石油减产导致供给减少,另一方面世界石油需求量不断扩大,油价继续上涨,导致期权盘位到期时面临亏损,不愿服输的老总分别在2004年1月、6月和9月先后进行了三次挪盘,即买回期权以关闭原先盘位,同时出售期限更长、交易量更大的新期权,杠杆的作用下使每次挪盘均成倍扩大了风险,该风险在油价上涨时呈指数级扩大,直至中航油不再有能力支付交易的保证金,最终爆仓,导致了财务困境,中航油全面负债高达亿美元。
卖空期权损益
分析看出,持有空头期权交易策略的投资者是在判断或者说预测.猜测原油价格未来变化方向,如果未来的石油价格呈现熊市,即价格普遍走低,那么该投资便会赢利。
这正是中航油所期望的石油价格走势,但是,如果未来的石油价格呈现牛市,即价格普遍上涨,石油的价格走势与投资者的愿望恰恰相反,投资者便要承担损失。
而事实上对于中航油而言,这句话不幸言中了。
不难看出,中航油所采用的空头看涨期权策略是一个风险很大的投资策略,当石油市场呈现熊市时,空头看涨期权的持有者便赢利,但赢利的数额是有限的,最大赢利数额就是期初卖出。
当市场呈现牛市时,投资者的风险是无限的。
我们说,市场判断失误
是难以避免的,中航油老总的主要错误是卖空头寸太大,并且采用了输了加倍的赌徒策略,这种交易既不是期货上典型的套期保值也不是价差套利,陈久霖的这种做法就像把赌注押在投硬币出现正反面一样,是一种猜测性质的投机行为,风险很大。
因此交易者必须对市场行情进行研究分析,不断优化投资方案。
中航油最后期权的持仓量都已经超过了企业的交收能力,那为什么还会交易难道公司内部控制就没有发现显然,这是不可能的。
三、内部控制角度分析中航油事件
1992年美国COSO委员会进行了深入研究之后发布了一份关于内部控制的纲领性文件《内部控制——整体框架》(IC-IF)。
在此基础上,2004年COSO又颁布了《企业风险管理框架》(ERM),提出了内部控制八要素,即内部环境、目标制定、事项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反应、控制活动、信息和沟通以及监控。
以下将从这八个角度来分析中航油事件:
.内部环境
内部环境包含组织的基调,它为主体内的人员如何认识和对待风险设定了基础,包括风险管理理念和风险容量、诚信和道德价值观,以及经营环境。
中航油新加坡公司聘请国际著名的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国际石油公司通行的风险管理制度,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风险管理委员会、内部审计委员会等制衡制度和风险防范制度,还受到新加坡证监会的严格监管。
但是深入挖掘,企业的内部环境起了很大的作用。
作为创业性的管理层为主导的企业,管理层经常会凭借过去优秀的业绩来主导企业,这样的企业文化、对待风险控制的态度,往往以管理层好恶为宗旨。
中航油管理层在期货交易中,根本没有意识到风险,而是相信自己的判断:
油价冲高后必然会落。
而在事情败露以后,陈久霖还认为:
“只要再有一笔钱,就能挺过去,就能翻身。
”CEO的独断专行可见企业内部环境之恶劣。
而集团公司也过于看重陈久霖过去为集团公司所做的贡献,因此,即使知道了陈久霖因场外期货交易发生了严重损失,不仅没有果断采取止损措施,减少亏损。
反而通过出售部分股权,进一步融资再次进行投机,使中航油损失达到了天文数字。
所以,
极端的风险偏好、畸形的风险文化和畸形的管理结构体现了中航油极为恶劣的内部环境。
.目标制定
企业风险管理能确保管理当局采取适当的程序去设定目标,确保所选定的目标支持和切合该主体的使命,并且与它的风险容量相符。
从1997年起,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先后进行了两次战略转型,最终定位为以石油实业投资、国际石油贸易和进口航油采购为一体的工贸结合型的实体企业。
在陈久霖的推动下,中航油新加坡公司从2001年上市就开始涉足石油期货。
在取得初步成功之后,中航油新加坡公司管理层在没有向董事会报告并取得批准的情况下,无视国家法律法规的禁止,擅自将企业战略目标移位于投机性期货交易。
这种目标设立的随意性,以及对目标风险的藐视,最终使企业被惊涛骇浪所淹没。
.事项识别
一个组织必须识别影响其目标实现的内、外部事项,区分表示风险的事项和表示机遇的事项,引导管理层的战略或者目标始终不被偏离。
国务院1998年8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期货市场的通知》中明确规定:
“取得境外期货业务许可证的企业,在境外期货市场只允许进行套期保值,不得进行投机交易。
”1999年6月,以国务院令发布的《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
“期货交易必须在期货交易所内进行。
禁止不通过期货交易所的场外期货交易。
”第四十八条规定:
“国有企业从事期货交易,限于从事套期保值业务,期货交易总量应当与其同期现货交易总量相适应。
”2001年10月,证监会发布的《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指导意见》第二条规定:
“获得境外期货业务许可证的企业在境外期货市场只能从事套期保值交易,不得进行投机交易。
”中航油新加坡公司违规之处有三点:
一是做了国家明令禁止做的事;二是场外交易;三是超过了现货交易总量。
.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在于分析和确认内部控制目标实现过程中“不利的不确定因素”,帮助企业确定何处存在风险,怎样进行风险管理,以及需要采取何种措施。
中航油新加坡公司从事的场外石油衍生品交易,具有高杠杆效应、风险大、复杂性强等特点,但由于内部没有合理定价衍生产品,大大低估了所面临的风险,再加上中航油新加坡公司选择的是一对一的私下场外交易,整个交易过程密不透风,因此中航油新加坡公司承担的风险要比场内交易大得多。
.风险反应
管理当局选择风险应对(回避、承受、降低或者分担风险),采取一些列行动以便把风险控制在主体的风险容限和风险容量以内。
在油价不断攀升导致潜亏额疯长的情况下,中航油新加坡公司的管理层连续几次选择延期交割合同,期望油价回跌,交易量也随之增加。
一次次“挪盘”把到期日一次次往后推,这样导致的结果便是使风险和矛盾滚雪球似地加倍扩大,最终达到无法控制的地步。
.控制活动
制定和执行政策与程序,以帮助确保风险应对得以有效实施。
中航油新加坡公司曾聘请国际“四大”之一的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其编制《风险管理手册》,设有专门的七人风险管理委员会及软件监控系统。
实施交易员、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计部、总裁、董事会层层上报、交叉控制的制度,规定每名交易员损失20万美元时要向风险控制委员会报告和征求意见;当损失达到35万美元时要向总裁报告和征求意见,在得到总裁同意后才能继续交易;任何导致损失50万美元以上的交易将自动平仓。
中航油总共有10位交易员,如果严格按照《风险管理手册》执行,损失的最大限额应是500万美元,但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却在衍生品交易市场不断失利,最终亏损额高达亿美元,
以至申请破产保护。
但在实际风险控制机制中,陈久霖一手遮天,在获悉2004年第一季度出现580万美元的账面亏损后,没有按照风险控制程序进行斩仓止损,而是继续孤掷一注,继续扩大仓位。
.信息和沟通
相关的信息可以确保员工履行其职责的方式和实际,予以识别、获取和沟通。
有效沟通包括信息在主体中的乡下、平行和向上流动。
中航油新加坡公司从事石油期权投机交易历时一年多,从最初的200万桶发展到出事时的5200万桶,一直未向集团公司报告,集团公司也没有发现。
母公司知悉违规活动是在一年以后。
可见,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和集团公司之间的信息沟通不顺畅,会计信息失真。
.监督
对企业风险管理进行全面监控,必要时加以修正。
监控可以通过持续的监督活动、个别评价或者两者结合来完成。
中航油新加坡公司拥有一个由部门领导、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组成的三层“内部控制监督结构”。
但其交易员没有遵守风险管理手册规定的交易限额,没有向公司其他人员提醒各种挪盘活动的后果和多种可能性,挪盘未经董事会批准或者向董事会汇报,财务报表中亦未报告亏损;风险控制员没有正确计算公司期权交易的收益,没有准确汇报公司的期权仓位情况和敞口风险;财务部门的首要职责是对交易进行结算,而在2004年5月到11月长达7个月的时间内,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共支付了近亿美元由不断新增的损失引发的保证金,甚至动用了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明确规定有其他用途的贷款。
风险管理委员会在所有重大问题上未履行其职责。
在公司开始期权这项新产品交易时,风险管理委员会没有进行任何必要的分析和评估工作;交易开始后,未能对期权交易设置准确的限额,也未能准确报告期权交易;在期权交易挪盘时,未能监督执行相关的交易限额,未能控制公司的超额交易,未指出挪盘增加了公司的风险,也未建议斩仓止损;向审计委员会提供的衍生品交易报告中,
实际隐瞒了公司在期权交易中面临的各种问题;未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的期权交易和损失情况。
内部审计部没有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即使报告也是内容重复,敷衍了事,还造成公司内部控制运行良好的假象。
四、中航油事件的启示
1、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禁止过度投机,完善内部治理制度,杜绝“越陷越深、无法自拔”。
2、建立严格的衍生金融工具使用、授权和核准制度。
企业使用衍生金融工具应由高级管理部门、董事会或相关的专门委员会如审计委员会、财务委员会授权核准,并进行合法、合规性检查;衍生金融工具的授权、执行和记录必须严格分工。
如由独立于初始交易者的负责人授权批准,由独立于初始交易者的其他人员负责接收来自交易对方对交易的确认凭证;对交易伙伴的信誉进行评估,并采取措施控制交易伙伴的信用风险;建立健全的衍生金融工具保管制度和定期盘点核对制度;建立投机项目的投资限额制度,规定衍生金融工具投资的最高限额,将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之内;严格限定衍生金融工具的适用范围,除为了规避实际外贸业务中的不确定风险以外,禁止从事以投机为手段的投资行为。
3、加大对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他们的职业水平和道德水准。
衍生金融工具不断创新,种类众多,业务操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和分析各种衍生金融工具的特点、风险,同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避免巴林银行事件中因业务人员越权违规操作所带来的巨额经济损失。
4、培养我国期货交易人才。
公司的期货交易,必须使用信得过的交易人员,做到核心机密内部人掌握。
中航油参与此次交易、掌握交易核心机密的交易员,均是外籍人,来自澳大利亚、日本、韩国等国。
像这种核心机密被外籍人士掌握和运作,即使在美国这样的国家也是很少出现的。
在美国的高盛、摩根士丹利等公司,掌握最核心机密的关键位置交易员,一般都是美国人。
5、实施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加强外部监管,将作为“表外业务”纳入到表内披露。
中航油从事场外交易历时一年多,从最初的200万桶发展到出事时的5200万桶,一直未向中国航油集团公司报告,中国航油集团公司也没有发现。
6、对经理人的风险偏好进行评估,并做出合理的监管措施。
7、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化、金融市场的逐步国际化,衍生金融工具也必将在我国迅速发展起来。
因而,我国必须完善法规制度,使企业在投资或投机衍生金融产品时有据可依、有章可循,能够对高风险的投机业务实施必要的风险控制,以避免类似中航油事件的再次发生。
五、总结
中航油集团2004年发生的巨额国有资产亏损事件,使我们了解到我国企业在进行金融投资活动,尤其是在从事风险较高的金融衍生品投资活动中,与之配套的资金进出监督机制、金融风险控制措施以及自我保护意识等方面都还存在不足之处。
而且,国际金融大鳄们对我国参与国际金融投资的企业也一直虎视眈眈,时刻准备“突袭”。
但是,我们不必过分紧张,更不可因噎废食。
国际金融投资,尤其是国际金融衍生品投资对于国有资产而言,无论是保值增值,控制价格风险,还是套现获利,都有积极的作用。
通过中航油事件,我们要吸取经验教训:
一方面,我们要更加积极、深入地学习并完善金融投资的有关知识与技巧,规范国内金融投资市场,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制度。
另一方面,在实际进行金融投资时,我们要更加谨慎,更加稳健。
对于那些在金融市场中游弋的国际金融大鳄们,我们更要加倍留意,时刻提防。
笔者相信,只要我们吸取教训,及时亡羊补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时刻保持警惕,我国企业一定能够在国际金融投资市场中发展得更大、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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