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OPA无人机训练机构审定规则.docx
- 文档编号:18311379
- 上传时间:2023-08-15
- 格式:DOCX
- 页数:29
- 大小:27.59KB
AOPA无人机训练机构审定规则.docx
《AOPA无人机训练机构审定规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AOPA无人机训练机构审定规则.docx(29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AOPA无人机训练机构审定规则
AOPA无人机训练机构审定规则
1/22
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
航驾协第号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训练机构
合格审定规则
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
第号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审定规则》已经于年月日由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无人机专家委员会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XX年月日起施行
理事长:
二0一四年月日
-
翼趣网-无人机门户
翼趣网-无人机门户
A章总则5
第条目的和依据5
第条适用范围5第条合格审定和持续监督5第条颁发驾驶员训练机构临时合格证的条件5第条颁发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的条件5第条考试权6第条驾驶员训练机构训练规范和课程等级6第条申请、受理、检查和决定6第条合格证的内容7第条训练规范的内容7第条合格证和考试权的有效期6第条麻醉药品、大麻以及抑制药物或者兴奋药剂的载运8第条合格证的展示8第条检查8第条广告限制8第条业务办公室和运行基地7第条合格证和训练规范的更新9第条限制和行政措施8B章人员、无人机和设施要求8
第条适用范围8第条人员配备要求8第条检查教员的资格10第条机场9第条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9第条驾驶员讲评区域9第条地面训练设施9C章训练课程和课目11
第条适用范围11第条训练课程批准程序的一般要求10第条训练课程内容10D章考试权10
第条适用范围10第条考试权的资格要求10第条权利11第条限制和报告11E章运行规则12
第条适用范围12第条权利12
2/22
-
翼趣网-无人机门户
翼趣网-无人机门户
第条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要求12第条限制12第条飞行训练12第条地面训练12第条训练质量12第条学员注册13第条结业证书13第条训练记录13F章罚则14
第条警告和处罚14第条吊扣和吊销合格证14第条协会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15G章附则15
第条施行日期15附件A驾驶员合格证课程16
1、理论培训162、理论考试163、飞行训练16附件B机长等级合格证课程18
1、理论培训182、理论考试183、飞行训练18附件C飞行教员等级合格证课程20
1、理论培训202、理论考试213、飞行训练21关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审定规则》的说明22
3/22
-
翼趣网-无人机门户
A章总则
第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规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训练机构的合格审定和管理工作,根据《民用航空法》和《-91部》及《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条适用范围
(a)本规则规定了颁发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训练机构临时合格证、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和相关课程等级的条件和程序,以及驾驶员训练机构临时合格证、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和相关课程等级的持有人应当遵守的一般运行规则
(b)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驾驶员训练机构依法设立并按照本规则取得驾驶员训练机构临时合格证、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的,可以按照本规则进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训练
第条合格审定和持续监督
(a)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对驾驶员训练机构实施统一监督管理,颁发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训练机构临时合格证、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
(b)协会无人机管理职能部门依据本规则组织指导驾驶员训练机构的合格审定和持续
监督,制定必要的审定工作程序,规定驾驶员训练机构临时合格证、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及其相关申请书的统一格式,发放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并及时向民航局飞行标准职能部门备案
(c)协会及其派出机构负责对驾驶员训练机构的运行实施持续监督检查
(d)在本规则中,协会是指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
第条颁发驾驶员训练机构临时合格证的条件
对于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人,协会可以为其颁发附带训练规范的驾驶员训练机构临时合格证:
(a)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递交驾驶员训练机构临时合格证申请书;
(b)符合本规则A章至C章中适用于所申请的驾驶员训练机构课程等级的要求,并遵守本规则E章和F章的规定;
(c)符合中国民用航空规章《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有关训练飞行的运行种类的要求
第条颁发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的条件
对于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人,协会可以为其颁发附带训练规范的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
(a)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递交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申请书;
(b)在申请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之前,已经持有按照本规则颁发的驾驶员训练机构临时合格证至少12个日历月;
(c)符合本规则A章至C章中适用于所申请的驾驶员训练机构课程等级的要求,并遵守本规则E章和F章的规定;
(d)在提出申请之日前12个日历月内,已经对下列人员完成训练并经其推荐参加合格证和等级实践考试的人员的总人数不得少于10人并且其中60%以上人员应当首次考试合格:
(1)驾驶员;
4/22
-
翼趣网-无人机门户
(2)机长(3)飞行教员;
(e)至少符合-91部有关训练飞行的运行种类的要求
第条考试权
对于符合本规则D章要求的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持有人,根据具体情况协会可以授予其相应的考试权
第条驾驶员训练机构训练规范和课程等级
(a)对于符合本规则第条要求的驾驶员训练机构临时合格证申请人或者符合本规则第条要求的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申请人,协会可以批准满足下列条件的训练规范:
(1)训练规范仅在驾驶员训练机构临时合格证或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有效期内有效;
(2)训练规范应包括本规则第条规定的相关内容;
(3)训练规范应作为驾驶员训练机构临时合格证或者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持有人按本规则实施训练的主要依据当训练规范的内容发生任何变化时,驾驶员训练机构临时合格证或者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持有人应根据本规则的相关要求,提前向协会提出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按照新的训练规范实施相应的训练
(b)本条款中所列的课程等级,可以颁发给符合本规则第条要求的驾驶员训练机构临时合格证申请人或者符合本规则第条要求的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申请人,并列入训练规范
(c)协会可以按照合格审定的实际情况,批准申请人开设下列一种或者数种课程:
面向按照AC-61-FS--20的合格证和等级课程:
(i)驾驶员合格证课程(ii)机长等级合格证课程()飞行教员等级课程(iv)飞行教员更新课程
第条申请、受理、审查和决定
(a)申请人初次申请驾驶员训练机构临时合格证、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和训练规范,申请在训练规范中增加课程等级或者申请更新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向协会提交申请书
(b)申请人应当提交至少包括下列内容的运行手册或者相应的文件:
(1)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法设立的证明文件;
(2)驾驶员训练机构的组织职能结构;
(3)本规则B章第条和条规定的人员的资格和职责;(4)拟申请的训练课程一式二份,包括有关材料;
(5)实施飞行训练的运行基地的说明或协议;(6)训练课程使用无人机的说明及第三者责任保险(7)驾驶员讲评区域、地面训练设施的说明;
(8)运行程序和管理政策,包括安全程序与措施、质量保证系统;(9)训练记录(c)申请的受理
协会在收到申请后检查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格式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照协会的通知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协会应当受理协会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申请,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书面通知申请人;对
5/22
-
翼趣网-无人机门户
不受理的,还应当一并说明理由
(d)成立审查组审核文件并实施现场验证和检查
协会受理申请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成立审查组审查组依据本规则B章、C章、E章和F章的要求以及-91部的适用要求审查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并实施现场验证和检查申请人应当及时回答审查组提出的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e)发证
(1)审查组完成合格审定工作后,应当向协会提出书面报告协会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向符合本规则第条要求的申请人发放驾驶员训练机构临时合格证,向符合本规则第条要求的申请人发放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批准其按照所规定的课程等级实施训练活动
(2)根据审查组的报告,协会认为申请人不符合本规则第条要求或者不符合本规则第条要求的,可以拒绝为其发放驾驶员训练机构临时合格证或者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协会在做出前述决定的同时,应当告知申请人享有申请复议的权利
第条合格证的内容
驾驶员训练机构临时合格证或者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应当列明下列内容:
(1)驾驶员训练机构名称;
(2)驾驶员训练机构运行基地;驾驶员训练机构地址(3)合格证编号;(4)合格证首次颁发日期;(5)合格证更新日期;(6)合格证期满日期;(7)颁发合格证的机关名称
第条训练规范的内容
(a)驾驶员训练机构临时合格证或者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持有人的训练规范应当列明下列内容:
(1)管理人员、飞行教员和其他指定人员;
(2)无人机和训练设施;
(3)运行基地、训练场地和场地设备;(4)课程等级、手册和训练记录;(5)教室和教学设备;(6)训练区域;
(7)限制汇总、豁免和偏离
(b)对于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持有人的训练规范,还应当包括是否具有考试权以及具有考试权的课程等级
第条合格证和考试权的有效期
(a)除驾驶员训练机构临时合格证或者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持有人自愿放弃或者协会吊扣、吊销其合格证的情况外,驾驶员训练机构临时合格证和合格证在下列时间或者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失效:
(1)颁发临时合格证第12个日历月或合格证的月份之后第24个日历月的最后一天;
(2)除本条(b)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驾驶员训练机构的所有权发生变更之日;
(3)颁发临时合格证或者合格证时作为合格审定内容的训练、运行基地发生变更之日;(4)协会认定该合格证持有人经批准的任何一门训练课程所必需的设施、航空器和人员
6/22
-
翼趣网-无人机门户
未能达到本规则的要求超过60天时
(b)如果驾驶员训练机构在其所有权发生变更之日后的30天之内提出了对驾驶员训练机构临时合格证或者合格证作相应更改的申请,且在设施、人员和训练课程方面没有任何变化,则经协会认可,其驾驶员训练机构临时合格证或者合格证不因训练机构所有权改变而失效
(c)颁发给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持有人的考试权在其合格证失效时同时失效,或者在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持有人自愿放弃考试权或者协会吊扣、吊销其考试权时失效
第条麻醉药品、大麻以及抑制药物或者兴奋药剂的载运
(a)除经法律许可或者经国家有关机关批准外,驾驶员训练机构临时合格证和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持有人不得在已知无人机上载有国家法律禁止运输的麻醉药品、大麻、抑制药物或者兴奋药剂或物质的情况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行该无人机
(b)如果驾驶员训练机构临时合格证或者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持有人在明知违反本条(a)款的情况下,允许其拥有或者租用的任何无人机从事违反本条(a)款的运行,该种运行即构成依法吊扣或者吊销其合格证的行为
第条合格证的展示
(a)驾驶员训练机构临时合格证或者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持有人应当将合格证展示在机构内公众通常可接近地点的醒目位置
(b)在协会要求检查时,驾驶员训练机构临时合格证或者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持有人应当将合格证提供检查
第条检查
驾驶员训练机构临时合格证或者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持有人应当接受协会为确定其是否持续符合本规则要求而对其人员、设施、设备和记录进行的检查
第条广告限制
(a)驾驶员训练机构临时合格证或者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持有人不得对合格证或者批准的课程等级作任何不真实的、导致误解的宣传广告
(b)驾驶员训练机构临时合格证或者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持有人在进行宣传广告时,应当指明其哪些课程是按照本规则得到批准的,哪些课程未按照本规则得到批准,而不得对这些训练课程进行有可能误导公众的合并宣传
(c)驾驶员训练机构临时合格证或者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持有人在地址搬迁后,应当立即撤除原址上表明本机构已经协会审定合格的所有标志;在合格证失效时,应当及时从所有地方清除表明本机构已经协会审定合格的所有标志
第条业务办公室和运行基地
(a)驾驶员训练机构临时合格证或者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持有人应当建立并维持一个业务办公室,该办公室的通信地址即为合格证上注明的训练机构地址业务办公室应当与运行基地处于同一城市
(b)业务办公室内应当配备充足的设施和设备,用于保存开展业务所必需的文件和记录(c)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驾驶员训练机构不得共用一个业务办公室
(d)如需变更业务办公室或者运行基地的地点,应当提前30天向协会提交书面报告,并且在需要修改其经批准的训练课程时,同时提交修订的训练课程一式二份
(e)如果符合下列要求,驾驶员训练机构临时合格证或者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持有人可以在其合格证上所列的运行基地之外的基地实施训练:
(1)驾驶员训练机构经协会检查,批准其使用该基地;
7/22
-
翼趣网-无人机门户
(2)在该基地使用的训练课程及其修订项目已经得到协会批准;
(3)如果在该训练机构运行基地以外的基地训练,时间不得超过30天
第条合格证和训练规范的更新
更新驾驶员训练机构临时合格证或者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的申请、受理和审查程序除应当符合本规则第条的有关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对于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持有人,其合格证更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如果符合本条(a)
(2)款对更新合格证和训练规范的要求,则可以在其合格证到期的月份之前30天内提交合格证和训练规范的更新申请
(2)如果协会认定,该训练机构的人员、无人机、设施和机场、经批准的训练课程、训练记录和当前的训练能力和质量符合本规则的要求,则可以为其更新合格证和训练规范新合格证的有效期仍为24个日历月
(3)如果协会认为该训练机构没有符合本条(a)
(2)款对更新合格证的要求,但符合本规则第条对颁发驾驶员训练机构临时合格证的要求,则可以为其颁发驾驶员训练机构临时合格证
(b)对于驾驶员训练机构临时合格证持有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如果符合本规则第条规定的条件,驾驶员训练机构临时合格证持有人可以申请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和训练规范;
(2)除本条(b)
(1)款规定的情况外,驾驶员训练机构临时合格证和训练规范不能进行更新
第条限制和行政措施
(a)当事人未按照本规则规定取得驾驶员训练机构临时合格证或者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不得从事本规则规定的无人机驾驶员训练活动
(b)按照本规则申请驾驶员训练机构临时合格证、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并处于合格审定过程中的申请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协会可以终止其合格审定过程并且在1年内不再受理该申请人的申请
(c)申请人以不正当方式取得驾驶员训练机构临时合格证、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的,由协会调查核实后撤销其相应的合格证并且在3年内不再受理其申请
B章人员、无人机和设施要求
第条适用范围
(a)本章规定了驾驶员训练机构临时合格证和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的申请人应当符合的人员、无人机以及对所要求的设施应当具有连续使用权的要求
(b)在本章中,如果驾驶员训练机构从初次申请合格证之日或者从申请更新合格证之日起,对设施和机场具有至少6个日历月的所有权或按照书面协议的规定,对设施和机场具有至少6个日历月的使用权,则认为该训练机构对设施和机场具有连续使用权
第条人员配备要求
(a)驾驶员训练机构临时合格证或者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的申请人应当按照下列要求配备人员:
配备有充足的人员,包括持有合格证和相应等级的飞行教员、地面教员,有能力完成所指派的职责
(d)当训练机构具有至少20名正在接受训练的学生时,驾驶员训练机构临时合格证和
8/22
-
翼趣网-无人机门户
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持有人应当指定至少一名检查教员,负责实施学生的阶段检查、课程结束考试前检查
(c)本条所涉及的人员可以在一个训练机构中担任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职位,但应当符合相应职位的资格要求
第条检查教员的资格
(a)检查教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持有现行有效的驾驶员合格证其合格证中应当包括与课程中所用无人机的类别、级别和型别相对应的类别、级别、型别等级和现行有效的飞行教员等级
(b)检查教员与学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对该学员实施阶段检查和课程结束考试前检查:
(1)检查教员是该学员的主要教员;
(2)该学员是检查教员推荐参加阶段检查或课程结束考试的
第条机场
(a)驾驶员训练机构临时合格证或者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的申请人应当证明其实施飞行训练所使用的运行机场都具有连续使用权
(b)用于训练的机场应当具有至少一条跑道或者起飞地带,满足机型训练
(c)每个机场应当具有一个能从跑道两端地平面上看得见的风向指示器(d)在无塔台管制和无法提供航空咨询服务的机场上应当具有起降方向标志
(e)具备符合课程等级要求的设施;用于夜间飞行训练的每一个机场应当具备永久性跑道灯光设备,但在用于水上航空器夜间飞行训练的机场或者基地上,经协会批准,也可以使用非永久性灯光设备或者海岸灯光设备
第条无人机
驾驶员训练机构临时合格证或者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申请人应当证明用于飞行教学每一架无人机符合下列条件:
(a)是在中国登记的无人机;
(b)具有临时适航证、特许适航证、单机适航证或标准适航证但是根据其所批准的训练课程的性质,可以允许申请人使用不具有标准适航证的无人机;
(c)每架无人机应当按照-91部D章的规定进行维修和检查;
第条驾驶员讲评区域
(a)驾驶员训练机构临时合格证或者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申请人应当证明对位于每个主要训练机场的讲评室具有连续使用权,该讲评区域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可以容纳正在等待参加飞行训练的所有学生;
(2)其布置和设备配置适合于实施飞行讲评;
(3)一个讲评区域不得同时被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驾驶员训练机构使用
第条地面训练设施
驾驶员训练机构临时合格证或者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申请人的地面训练设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用于教学的每间教室、训练室和其他空间在取暖、照明和通风等方面符合国家和当地*关于建筑、卫生等方面的规定
(2)训练设施的位置应当可以保证受训人员不受其他房间实施的训练和机场内飞行和维修活动的干扰
C章训练课程和课目
第条适用范围
本章规定了颁发驾驶员训练机构临时合格证和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与训练规范对训练课程和课目的要求
第条训练课程批准程序的一般要求
(a)驾驶员训练机构临时合格证和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申请人应当获得协会对其拟开设的每门训练课程的批准协会受理、批准的程序应当符合本规则第条(c)、(e)款的规定
(b)初次申请或者申请修订训练课程的,申请人应当在计划实施该课程之日前至少20个工作日向协会递交申请材料申请修订训练课程的,还应当附上两份该训练课程修订页
(c)驾驶员训练机构临时合格证和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申请人向协会申请批准的训练课程种类应当符合本规则第条的规定
第条训练课程内容
(a)申请批准的每个训练课程应当符合本规则相应附件中规定的最低课目要求
(b)申请批准的每一训练课程应当符合本规则相应附件中规定的最低地面训练时间和飞行训练时间要求
(c)申请批准的每个训练课程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一份包括下列内容的训练提纲:
(i)参加该门训练课程学习的学员的进入条件,包括驾驶员合格证和等级、训练、飞行经历和航空知识方面的要求;
(ii)对每一课的详细说明,包括该课的目的、标准和完成该课程需要的时间;()学生在本课程的学习中应当完成的教学内容;(iv)每个训练阶段预期的目标和标准;
(v)用于衡量学生每一阶段训练成绩的考试和检查的说明
D章考试权
第条适用范围
本章规定了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持有人获得考试权需要符合的条件,以及考试权的权利和限制
第条考试权的资格要求
(a)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持有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方可得到考试权的初始批准:
(1)按照协会规定的格式和方法提交考试权的申请书;
(2)持有按照本规则颁发的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和课程等级;
(3)申请人在申请考试权当月之前,作为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持有人对拟申请考试权的课程等级已连续保持24个日历月以上;
(4)申请考试权的训练课程不得是虽经批准但未符合本规则最低地面和飞行训练时间要求的课程;
(5)在申请考试权之日前的24个日历月内,该训练机构已经符合了下列要求:
(i)针对申请考试权的训练课程,训练了20名以上学员,并已推荐这些学员参加驾驶员合格证或者等级的考试;
10/22
-
翼趣网-无人机门户
(ii)在驾驶员合格证或者等级的理论考试或者实践考试中,有90%以上的学员首次考试合格这些考试应当由协会委任的考试员实施
(b)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持有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方可保持考试权的持续有效:
(1)按照协会规定的格式和方法提交考试权的更新申请;
(2)持有按照本规则颁发的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和课程等级;
(3)申请人在申请更新考试权的月份之前,已连续持有该考试权所对应的课程等级达24个日历月以上;
(4)申请继续具有考试权的训练课程不得是虽经批准但未符合本规则最低地面和飞行训练时间要求的课程
第条权利
具有考试权的驾驶员训练机构可以推荐完成该机构具有考试权的训练课程的学员向协会申请获取驾驶员合格证和相应等级上述学员无需参加协会为颁发合格证和等级组织的实践考试
第条限制和报告
具有考试权的驾驶员训练机构只能推荐完成该机构具有考试权的训练课程的学员,在不参加协会组织的实践考试的情况下申请颁发驾驶员合格证和相应等级推荐颁发合格证和等级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所推荐的学员为该训练机构具有考试权的训练课程的结业学员;
(b)所推荐的学员完成了该机构经批准的训练课程中的所有课目要求;对于从按本规则批准的其他训练机构转入该机构的学员,如果符合下列要求,可以认为其完成了该机构经批准的训练课程中的所有课目:
(1)在原来训练机构所接受的训练时间可以记入接收训练机构课目所要求的训练时间,但最多不能超过课程所要求总训练时间的一半;
(2)完成了由接收训练机构实施的航空知识考试和熟练考试,用以确定可承认的该学员的驾驶员经历和航空知识水平;
(3)接收训练机构根据本条(b)
(2)款所要求的考试确定的驾驶员经历和航空知识水平应当记录在该学员的训练记录中;
(4)申请确定其驾驶员经历和航空知识水平的学员的驾驶员经历和航空知识应当是从按本规则批准的驾驶员训练机构的按本规则批准的训练课程中获得的;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AOPA 无人机 训练 机构 审定 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