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概论总复习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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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概论总复习资料
一、填空题:
1、风险的因素包括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
2、风险因素可分为实质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和心理风险因素。
3、纯粹风险、投机风险
4、按风险的损害对象分类,风险分为财产风险、人身风险、责任风险
和信用风险。
5、静态风险、动态风险
6、基本风险、特定风险
7、自然风险、社会风险、经济风险、政治风险
8、纯粹风险导致两种结果,即损失和无损失;投机风险导致三种结果,即损失、无损失和获利。
9、风险管理技术分为控制法和财务法两大类。
10、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价、风险控制
11、保险的基本职能是指给付保险金和经济补偿。
派生职能是融资和防灾防损职能。
12、按保险实施方式分类保险分为法定保险和自愿保险。
13、财产保险、人身保险
14、保险人把其原保险业务转让给其它保险人的方式叫再保险。
15、比例再保险、非比例在保险
16、原保险、再保险、重复保险、共同保险
17、纯费率、附加费率
18、尼古拉斯·巴蓬称为“现代保险之父”。
19、哈雷生命表的编制和运用,奠定了现代人寿保险的数理基础。
20、1995年6月
21、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包括现有利益、预期利益、责任利益、合同利益。
22、保险合同的订立和保险关系的存在必须以保险利益的存在为前提和依据。
23、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
24、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包括告知、保证、弃权与禁止反言。
25、保证按保证存在形式分为明示保证和默示保证。
保证按是否已经确实存在分为确认保证和承诺保证。
26、保险赔偿方式主要有现金赔付、修复、重置三种。
27、近因是造成保险标的损失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作用的原因。
28、以保险关系为调整对象
29、保险合同法、保险业法
30、《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31、p74-75
32、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包括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关系人包括被保险人和受益人。
保险合同的辅助人包括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
33、订立保险合同要经历两个法定程序,即要约和承诺。
34、索赔权是指被保险人和受益人请求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权利。
35、企业财产保险有基本险和综合险之分,它们的主要区别体现在保险责任范围方面。
36、普通家庭财产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两个险别。
37、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兼有保障和储蓄双重性质。
38、机动车辆保险是财产和责任综合保险,分为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两个部分。
39、当保险期不足一年时,机动车辆保险的保费按短期费率计收,分为两类:
按日计费和按月计费。
其中,按日计费适用于被保险人把新购置的车辆投保,以统一续保日期;按月计费适用于应投保人要求而签订的短期保险。
40、海上运输货物保险可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
41、我国的海上运输货物保险的基本险包括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三种。
42、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分为基本险和综合险两种险别。
43、责任保险按实施方式可分为法定责任保险和自愿责任保险;按承保的方式可分为承保独立责任的责任保险和附加责任的责任保险。
44、按保险事故划分,人寿保险可以分为死亡保险、生存保险和两全保险;按照有无利益分配可划分分红保险和不分红保险;按参加保险的人数不同可分为单独人寿保险、联合人寿保险和团体人寿保险。
45、健康保险包括医疗保险、残疾收入补偿保、住院医疗保险、疾病保险和生育保险。
(指导册多一空)
46、普通医疗保险给被保险人提供治疗疾病时所相关的一般性医疗费用,主要包括门诊费用、医药费用、检查费用等。
47、住院保险的项目主要是住院房间的费用,住院期间的诊断费、手术费、药费和医院设备使用费。
(指导册少一空)
48、p217
49、成数再保险、溢额再保险、混合再保险
50、超额赔款再保险、赔付率超赔再保险
51、比例再保险合同、非比例再保险合同
52、p226
53、保险展业的方式可分为直接展业、保险代理人展业和保险经纪人展业。
54、保险主体、保险商品、保险价格
55、直接展业、保险代理人展业、保险经纪人展业
56、原保险市场、再保险市场
57、垄断型保险市场、自由竞争型保险市场、垄断竞争型保险市场(指导册多一空)
58、国有保险公司、股份保险公司
59、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有国有独资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
60、《保险法》规定:
设立区域性保险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亿;全国性保险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亿。
61、国有独资公司的内部组织机构分为:
权力机关、执行机关和监督机关。
62、股份有限公司内部组织机构分为:
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
63、分业经营是指同一保险人不得同时兼营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
64、保险准备金按提取方式的不同,分为法定准备金和任意准备金;按业务的不同,分为寿险责任准备金和非寿险责任准备金。
65、对于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应当按照有效保单的净值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66、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
67、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
68、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
69、比例保险费制、均等保险费制
70、p313最下方
名词解释:
部分名词答案略
1.风险:
是损失的不确定性。
它有两层含义,一是可能存在损失;二是这种损失是不确定的。
2.纯粹风险(Purerisk):
是指只有造成损失而无获利可能性的风险。
3.投机风险(Speculativerisk):
是既可能造成损失也可能产生收益的风险。
其所致结果有三种可能:
损失、无损失和获利。
4.责任风险(Liabilityrisk):
是指因侵权或违约依法对他人遭受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应负赔偿责任的风险。
15.保险密度:
是指按全国人口计算的平均保费额。
16.保险深度:
是保费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
17.财产风险(Propertyrisk):
是可能导致财产发生毁损、灭失和贬值的风险。
19.再保险(Reinsurance):
是一方保险人将原承保的部分或全部保险业务转让给另一方承担的保险,即对保险人的保险。
20.重复保险(DoubleInsurance):
是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同时分别向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其保险金额之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
21.共同保险:
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保险人同时联合直接承保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而保险金额之和不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
26.责任保险:
是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27.保险利益:
是指投保方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经济利益。
28.保证:
是指保险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担保在保险期限内对某一事项的作为或不作为,或者担保某一事项的真实性。
29.弃权是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放弃按保险合同的规定可以享受的权利。
禁止反言是当合同一方当事人在已经弃权的情况下,将来不得要求行使这项权利。
30.定值保险:
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将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事先约定并在合同中给予载明作为保险金额,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根据载明的保险价值进行赔偿的保险。
32.保险合同(InsuranceContract):
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围绕着设立、变更与终止保险法律关系而达成的协议。
它是合同的一种形式,适用于合同法的一般规定。
35.保险人(Insurer):
亦称承保人,是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根据保险合同收取保险费,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人。
保险人是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也是经营保险业务的人。
36.被保险人(Insured):
是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37.受益人(Beneficiary):
是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在保险合同中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38.保险金额:
是保险人承担赔偿或给付责任的最高限额。
39.保险单(InsurancePolicy):
是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订立正式保险合同的一种书面文件。
40.保险凭证(InsuranceCertificate):
也称小保单,是保险人签发给投保人的证明保险合同已经订立的书面文件。
42.自然终止:
是指已生效的保险合同因发生法定或约定事由导致合同的法律效力当然地发生不复存在的情况。
43.履约终止:
是指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内,约定的保险事故已发生,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承担了给付全部保险金的责任,保险合同即告结束。
44.保险代理人(InsuranceAgent):
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代理合同或授权书,向保险人收取保险代理手续费,并以保险人的名义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人。
对保险代理人的含义可理解为:
①保险代理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
48.不定值保险
51.人寿保险:
参见教材
52.年金保险:
是使用范围最广泛的生存保险,指被保险人生存期间,保险人按合同约定的金额、方式、期限有规则并且定期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生存保险,因其在保险金的给付上采用年金的形式而得名。
53.健康保险:
是指被保险人在患疾病时发生医疗费用支出,或因疾病所致残疾或死亡时,或因疾
病、伤害不能工作而减少收入时,由保险人负责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
54.医疗保险:
是指提供医疗费用的保险,它是健康保险的主要险种之一。
55.自杀条款:
在人寿保险合同中,一般都将自杀作为责任免除条款来规定,主要是为了避免蓄意自杀者通过保险方式谋取保险金,防止道德危险的发生,但自杀毕竟是死亡的一种,有时被保险人遇意外事件的打击或心态失常亦会作出结束自己生命的行为,并非是在有意图谋保险给付金。
为了更好地保障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保险人也出于维护自己的利益,在很多人寿保险合同中都将自杀列入保险条款,但规定在保险合同生效较长的期限后被保险人自杀行为,保险人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通常是二年,以防止被保险人预谋保险金而签订保险合同。
56.意外伤害保险:
是指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或残疾,按照合同约定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的一种人身保险。
57.不可争条款:
又称不可抗辩条款,是指自人身保险合同订立时起,超过法定时限后,保险人将不得以投保人在投保时违反如实告知义务,误告、漏告、隐瞒某些事实为理由,而主张合同无效或拒绝给付保险金。
.
58.比例再保险:
是指分出人与分入人相互订立合同,按照保险金额比例分担原保险责任的一种分保方法。
59.成数再保险:
是原保险人将每一风险单位的保险金额,按双方商定的固定比例即成数确定原保险人的自留额和再保险人的分保额,再保险费、赔款的分摊均按同一比例计算。
60.溢额再保险:
是以保额为基础,并由分出人确定自己承担的自留额,以自留额的一定倍数为分出额,并按照自留额和分出额对保额的比例对保费和赔款进行分摊的一种分保方式。
66.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是会计年度决算时对未满期保单的保险费所提存的准备金。
68.未决赔款准备金:
也称赔款准备金,是在会计年度决算以前发生保险事故但尚未决定赔付或应付而未付赔款,而从当年保险费收入中提存的准备金。
70.生命表:
又称死亡表,或寿命表,是根据一定时期的特定国家(或地区)或特定人口群体(如寿险公司的全体被保险人)的有关生命统计资料,经整理、计算编制而成的统计表。
六、简答题说明:
个别答案明显的题目没有提供答案,请自己查找。
补充:
保险投资的主要方式。
参见试卷答案
简述再保险的作用。
参见试卷答案
比例在保险与非比例再保险的区别。
1、
风险的组成要素有哪些?
它们之间的关系如何?
参见试卷答案
风险的组成因素有:
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
风险是由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共同构成的,风险因素引起或增加风险事故,风险事故发生可能造成损失,风险因素平加可能造成损失,风险因素增加或产生风险事故,风险事故引起损失。
2、简述风险管理的定义及其基本程序。
风险管理是风险单位通过对风险的认识,衡量和分析,以最小的成本取得最大安全保障的管理方法。
是研究风险事故发生规律和风险控制技术的一门新兴管理学科,各经济单位通过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价,并在此基础上优化组合,各种风险管理技术对风险实施有效的控制和处理风险所致损失后果,期望达到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的目标,包括风险认识、风险估测、风险评价、风险控制和管理的效果评价等程序。
3、参见试卷答案
4--7略
8、简述自愿保险和法定保险的区别。
自愿保险和法定保险的区别:
(1)范围和约束力不同;
(2)保险费和保险金额的规定标准不同;(3)责任户主的条件不同;(4)在支付保险费和赔款的时间上,法定保险都有一定的限额,自愿保险仅在赔偿款方面有一定的限额。
9、简述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的区别。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财产保险是以物质财产及其有关利益责任和信用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对象保险额都有区别。
10、简述保险利益原则的意义。
体现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承认的利害关系,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因保险标的未发生风险事故而受益,因保险标的遭受风险事故而受到损失。
11、规定最大诚信原则的意义是什么?
诚实信用原则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基础原则之一。
在保险法律关系中对当事人的诚信程度要求比一般民事活动更严格,必须遵循最大的诚信原则,是由保险经营的特点所决定的,因此
(1)保险业是风险管理行业;
(2)保险经营的技术程度较高,而保险条款及其费率是由保险人单方面拟定的,其技术较高,复杂程度远非一般人所了解;(3)保险一般具有转体性,投保人在投保时只需支付少量保费,一旦有风险事故发生产生损失就会获得大额的赔偿。
因此最大诚信原则有利于保证保险业稳定和发展。
12、代位求偿权产生的原因和代位求偿权的条件。
是当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从保险人所得到的赔偿金正好填补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发生所造成的保险金范围内损失,在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有权利要求保险人按合同给予补偿,保险人则有义务向被保险人对其损失进行补偿。
代位求偿权的条件,参见有关试卷答案
13、何谓近因原则,该原则对保险经营有何意义?
近因原则是在处理赔偿时,赔案支付保险金的条件是造成标的的损失的近因必须属于保险责任,若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的近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则保险人承担赔付责任,反之,若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原因属于除外责任,则保险人不负赔付责任,近因原则几乎为世界各国保险人分析损失的原因和处理赔付责任时所采用。
14、简述保险合同的特征。
略
15、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哪些人?
财产保险合同与人寿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在合同中的地位有何不同?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包括保险人、投保人。
在财产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必须是对被保险财产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即他们是被保险财产的所有权人或者经营管理权人,或者是使用权人,或者是抵押权人,投保人也可以是被保险人,但是这种身份的变更以合同的生效为临界点。
在人寿保险合同中,投保人既可以以自己的身体为标的,也可以经他人同意以他人身体为标的订立保险合同,当发生前者情形时,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是同一人,当发生后者情形时,则被保险人是保险合同的关系人。
16、说明受益人的受益权的特点。
收益人一般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合同中加以指定,并且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如果被保险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受益人可以由被保险人的监护人指定。
如果没有指定,则在被保险人死之时,由其继承人领受保险金。
当受益人为数个人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在保险合同中指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
如果没有确定受益份额的,则受益人按照相同份额享有受益权。
17、1)自然终止;2)因履约导致终止;3)因解除导致终止。
18、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如何处理争议?
争议处理是发生保险合同争议时采用的处理方式,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调解解决同争议。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或仲裁协议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据此,对保险业务中发生的争议,可以采取和解,调解仲裁和司法诉讼四种方式来处理。
19、简述保险合同条款解释的原则和方法。
合同解释是指当对合同条款的意思发生歧义时,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按照一定的方法和原则对其做出的确定性判断。
保险合同解释原则有:
1)文义解释原则2)意图解释3)解释应有利于非起草人4)尊重保险惯例的原则
20、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是如何确定?
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可以按投保时车购置价或实际价值确定,也可以由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但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部分无效。
21、车辆损失的赔偿处理是如何计算的?
22、第三者责任险的"第三者"是如何定义的?
第三者责任险是指保险车辆因意外事故,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保险人依照保险公司的规定给予赔偿。
“第三者”是指保险合同指定受益人以外的其他遭受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人。
25、简述人寿保险的基本特征
人寿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以人的生存,死亡两种形态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
其基本特征为
(1),风险的特殊性,人寿保险保障的风险从整体上说,人寿风险具有一定的稳定性,而从个体说,又具有变动性,在人寿保险中,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或满期生存,保险人都有可能给付保险金,故人寿保险的纯保险费是依据被保险人在一定时期内死亡或生存的概率来计算的。
(2),业务的长期性,少则几年,多则十几年或几十年以至终身,由于人寿保险的长期性特点,便保险人可以从长期稳定的保费收入中获取得一笔相当可观的资金并投资。
(3),储蓄性,由于保险人每年收取的保险费超过其当时需要支会付的保险金,超过的部分投保人提前交给保险人,用于履行未来义务的资金,相当于投保人存在保险人处的长期性的储蓄存款。
这笔存款由保险人投于生产建设或存储于银行产生的利息。
34、掌握保险公司进行资金运用的基本原则。
保险资金运用又称保险投资,以保险公司为了取得预期的收益而垫付资金。
以形成资产的经济活动,其基本原则:
(1)安全性,一旦尽可能避免风险大的投资项目,避免投资失误以保证资金安全,二是进行合理投资。
(2)收益性,指保险公司投资的最主要动机。
(3)流动性,指资产的变现能力。
从整体上看,安全性与流动性成正比,变观能力强的资产多,其风险就小,安全返还保障度就小,而安全性,流动性与盈利性成正比,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资产,其盈利就低,反之,盈利就高。
35、简述保险公司经营的原则。
保险经营除贯彻一般商品经营原则,如经济核算原则,随行就市原则、薄利多销原则,还应该遵守特殊的经营原则:
(1)风险大量原则,在可保风险的范围内,保险人根据自己的承保能力,努力承保大量的具有同类性质与同类价值的风险与标的(2)风险分散原则:
分为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宏观层面风险分散包括风险按地理范围分散,多种经营补偿,跨时间的风险分散,微观层面上风险分散包括承保前分散和承保后分散两种方式(3)风险选择原则:
指保险人对投保人所投保的风险种类、风险程度和保险金额等应有充分和准确认识和评估,并根据判断作出选择。
风险选择分为事先选择和事后选择两种形式。
37、保险基金的特点有哪些?
保险基金是指专门从事风险经营的保险机构,根据法律或合同规定,以收取保险费的办法建立的,专门用于保险事故所导致经济损失的补偿或人身伤亡的给付的一项专用基金,是保险人履行保险义务的条件。
保险基金的特点:
(1)保险基金是一种合理分担金;
(2)保险基金是一种责任准备金;(3)保险基金是一种返还性资金。
38、保险投资的原则
参见试卷答案。
41、简述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
(1)符合本法《保险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2)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设立保险公司及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2亿元人民币。
(3)合格的高级管理人员,由于保险业务是专业性很强的业务,所以保险监管部门对保险公司的高级管理人有特别规定。
(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即健全的权力机构,经营机构和监督机构(5)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同时还要考虑保险业的发展及公平竞争的需要。
42、简述设立保险公司的程序。
(1)筹建:
筹建期为6个月,筹建分为初步申请和正式申请。
初步申请:
申请人向保险监管部门提出要求筹备建立保险组织的书面请示;正式申请PP保险公司经过筹建,向保险监管部门提交正式申请表和有关文件、资料(2)开业:
申请开业时,保险公司提出开业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颁发《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最后,保险公司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缴存保证金,方可营业(3)保险公司的变更:
包括保险组织的合并、分类、组织形式的变更及其他事项变更(4)保险公司的终止:
分为保险公司的解散、撤销和破产三种形式。
44、简述保险业监督管理的内容。
保险业监督管理的内容包括保险组织的监管、保险经营的监管、保险财务的监管和保险中介人的监管的四个方面。
45、保险业监督管理的方式有哪些?
(1)公示主义:
是国家对保险业最为宽松的一种监督管理方式,适用于保险业自律能力较强的国家。
其含义是国家对于保险行业的经营不进行直接监督,而将其资产负债,财务成果及相关事项公布于众的管理方式(2)准则主义:
是由国家通过颁布一系列涉及保险行业运作的法律法规,要求所有的保险人和保险中介人遵守并在形式上监督实行的管理方式(3)批准主义:
是国家保险管理机关在制度保险法规的基础上,根据保险法规所赋予的权力,对保险业实习的全面有效的监督管理措施。
47、社会保险具有哪些功能?
社会保险的功能:
(1)能发挥社会稳定器的作用
(2)有利于保证社会劳动力再生产的顺利进行(3)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4)有利于推动社会进步。
48、社会保险具有哪些特点?
社会保险的基本特点有:
强制性,福利性,普遍性,社会公平性,基本保障性,互济性。
49、社会保险制度的类型有哪几种?
(1) 生育保险:
国家通过立法对妇女劳动者因子女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而带来失去收入时,提供一定物质帮助以维持其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险。
(2) 失业保险:
国家通过立法对劳动者因遭受本人不能控制的失业风险而暂时失去收入时,提供一定物质帮助以维持其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险。
(3) 伤保险:
国家通过立法对被保险人因生产、工作中遭受意外事故或职业病伤害提供一定物质帮助以维持其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险。
(4)医疗保险:
国家通过立法对被保险人非因工疾病或患病或伤残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失去收入时,提供一切物帮助以维持其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险
(5)养老保险:
国家通过立法对劳动者因达到规定的年龄界限而解除劳动义务,由国家提供一定物质帮助以维持其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险。
50、简述商业人身保险和社会保险的区别
参见试卷答案。
案例分析与计算
1、一外地游客来上海旅游,在游览完东方明珠电视塔后,出于爱护国家财产的动机,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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