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审计服务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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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审计服务方案
2019年-2021年协审中介机构入围项目
服务方案
九、服务方案
1、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服务范围及服务要求作出明确、具体的咨询服务方案和承诺;
2、对不同类型项目的分析;
3、对风险分析;
4、内部工作机制,与招标人沟通协调机制;
5、服务与响应及时性等;
6、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第一节 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服务范围及服务要求
作出明确、具体的咨询服务方案和承诺
一、服务范围
本次服务范围为提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具体包含对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征地拆迁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项目的审计服务;招标人职责范围内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国有企业审计及其他项目审计的协审服务。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1.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内容
(1)建设项目审计内容
建设项目审计,包括跟踪审计、工程结算审计、财务决算审计,主要审计内容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北京市审计条例》及基本建设项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对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工程结算、财务决算)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
审计主要内容包括:
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等招投标和工程承发包情况,合同执行情况,设备、材料的采购、保管、使用情况,工程管理情况,建设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项目概算执行情况、工程价款结算情况及竣工决算情况等。
(2)棚户区改造、征地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项目审计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北京市审计条例》及棚户区改造(征地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项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对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
审计主要内容包括:
棚户区改造项目,重点审计项目前期手续履行情况、征收补偿情况、房屋安置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财务核算情况等。
征地拆迁项目,重点审计期手续履行情况,征地及拆迁补偿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财务核算情况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项目,重点审计项目前期手续履行情况、征收补偿情况、房屋安置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财务核算情况等。
2.招标人职责范围内的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国有企业审计及其他审计工作的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的审计项目实施方案为准。
二、审计服务目标及原则
(一)审计服务目标
根据建设工程的特点,在工程建设的下列不同阶段,实现对工程造价的合理控制。
以达到确定的“建设项目贯彻概预算、结算两次审计和逐步实行跟踪审计”的既定目标。
工程概预算审计。
工程预算的审计在整个造价工作过程中是至关重要的,直接影响着整个工程的经济性和投资单位的最终效益。
工程预算是对工程项目在未来一定时期内的收入和支出情况所做的计划。
通过货币形式来对工程项目的投入进行评价并反映工程的经济效果。
是加强企业管理、实行经济核算、考核工程成本、审核施工计划的依据;也是工程招投标报价和确定工程造价的主要依据。
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审计。
按国家规定,工程招标前需审核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
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加上了招标控制价审计的环节,极大的保证了招标控制价清单工程量的准确、清单列项的完整、各项费用的适用性。
工程结算审计。
竣工结算审核是确定工程建设项目造价的必要程序及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造价控制中的最后阶段。
其目的旨在通过审核使得工程结算价格处于合理水平,避免项目结算高估冒算,达到控制投资,节约建设资金的目的,经审核确认的工程竣工结算是工程竣工结算付款的依据,也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审核竣工决算和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依据。
全过程跟踪审计。
项目造价全过程跟踪审计的目标是“控制项目投资”,在满足工程的性能、技术质量和工期要求的前提下,采用科学的方法将投资总目标进行分解,形成工程建设各阶段的投资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合理的投资控制方案、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对工程投资过程进行监控,对过程中出现的偏差进行实时纠正,对结果进行审核,最终实现控制投资节约建设资金的目标。
(二)审计服务原则
1.必须以施工合同和工程施工图或竣工图等为依据计算。
审核工程量必须严格依据施工图或竣工图、审定的变更资料及其所选用的标准、规范,按照各专业定额规定的规则进行;
2.必须以施工图设计加现场签证为依据,必要时现场对实际工程量进行复核,以现场实测取得的数据为依据。
在施工图工程量的审核过程中,应查看现场,对工程的环境、外观有一个全面的认识。
工程量计算复杂、规则多,容易出现多算、重复算或漏算,必须现场对实际工程量进行复核,以现场实测取得的数据为依据,并做到与“勘察”环节的成果相结合,确保工程量计算的真实性和正确性;
3.必须按照设计变更和隐蔽工程记录进行审核。
要结合设计变更、隐蔽工程记录和签证资料,查看设计变更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由施工方的原因所造成。
但不是所有的签证都能计算费用,由于甲方或监理人员不熟悉图纸或责任心不够,或是与施工方串通等,这些都可能会出现签证的工程量比实际工程量大的情况。
对隐蔽工程,必须要有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现场管理检验合格签证,必要时可以采用摄像的方式进行记录;
4.无论是施工图、竣工图、还是设计变更图,必须有业主或监理人员确认已按图施工的意见。
对于既无图纸,又无变更凭证的工程量,则不予认可;
5.热情服务,积极配合委托单位对相关工作的要求;
6.分清轻重缓急,提高审核咨询服务工作效率;
7.直面问题,深入研究,抓住重大问题不放过;
8.审计咨询服务工作做到独立不分家,参与不越权,多沟通、勤汇报。
三、审计服务依据
(一)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法律法规、定额、规范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
6.《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
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10.《北京市审计条例》;
11.北京市现行建设工程预算定额;
12.国家、各省市有关项目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以及规定等。
(二)国家及有关部门批准的文件
1.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2.初步设计投资估算、设计概算等有关文件。
(三)合同依据
1.与建设单位方签订的委托工程咨询服务合同;
2.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3.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4.工程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合同;
5.其他依法签订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合同、协议。
(四)其它依据
1.经审核、批准的图纸;
2.经批准的施工方案、设计变更和洽商资料;
3.建设单位材料、设备确认价等。
招、投标文件,包括招标答疑文件、投标承诺、中标通知书、合同价及其组成明细;
4.工程竣工图或施工图、施工图会审记录,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以及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和相关会议纪要;
5.经批准的开、竣工报告或停、复工报告;
6.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或工程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及价格信息、调价规定等。
四、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方案
为实现受托项目的审计服务目标,有效控制项目的建设投资,我们将根据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需要建立项目动态造价管控体系,在建设单位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同项目管理机构、监理单位等协调沟通配合,充分发挥自身造价管控方面的优势,积极服务于项目建设。
我们将针对项目前期阶段、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的不同服务项目,运用科学的方法实施审计工作,保证建设投资目标的实现。
(一)投资估算、设计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审核
1.审核目的
a)确定建设项目投资估算、设计概算编制依据的充分性、合规性;
b)确定建设项目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内容的完整性;
c)确定建设项目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执行的有效性;
d)综合评价建设项目工作情况。
2.审核程序及具体审核内容
a)收集与建设项目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有关的资料
b)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c)初步设计方案(包括图纸及说明等资料);
d)设计概算定额、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指标;
e)国家、地区工程造价管理文件、规定;
f)行业有关文件规定;
g)项目投资估算等。
3.收集与建设项目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有关的资料,包括:
a)建设项目是否具备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建议书;
b)初步设计是否已经完成;
c)是否具有明确的建设地点足够的建设资金;
d)建设规模及建设标准是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一致,是否符合投资计划;
e)投资估算、设计概算编制是否符合国家/当地有关文件规定,是否根据工程所在地条件确制;
f)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所列项目是否符合建设项目前期决策批准的项目内容;
g)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生产能力、设计标准、建设用地、建筑面积、主要设备、配套工程等是否符合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主项批准文件的标准;
h)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投资是否完整地包括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投产的全部费用;
4.审核建设项目设计投资估算、设计概算编制依据
a)审核编制依据的合法性。
采用的各种编制依据是否经过国家或授权机关的批准,符合国家的编制规定,有无擅自提高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定额、指标或费用标准的现象。
b)审核编制依据的时效性。
各种依据,如定额、指标、价格、取费标准等,是否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现行规定执行,需调价者是否已按有关部门颁布的调整系数进行调整。
c)审核编制依据的适用性。
各种编制依据都有规定的适用范围,如各主管部门规定的各种专业定额及其取费标准,只适用于该部门的专业工程;各地区规定的各种定额及其取费标准,只适用于该地区。
审核编制依据是否适用于本工程。
5.审核建设项目投资估算、设计概算书
a)审核投资估算、设计概算的编制是否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是否根据工程所在地的条件(包括自然条件、施工条件和影响造价的各种因素)编制,有无大而全、铺张浪费和弄虚作假,任意扩大投资额或留有缺口的问题。
b)审核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文件的组成。
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文件反映的设计内容是否完整,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包括的工程项目是否按照设计要求确定,设计文件内的项目是否遗漏,设计文件外的项目是否列入;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投资是否完整地包括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投产的全部费用等。
6.审核单位工程工程费
a)审核单位工程中分项或扩大分项工程,查审投资估算、设计概算中各分项工程的完整性,核查有无重复计算或漏算内容,审核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无误。
b)审核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定额单价,核查设计图中的分项工程项目名称、内容与采用的定额手册中相应项目是否相符,不符时是否已按规定对定额单价进行换算或补充,补充定额的项目划分、内容组成、编制原则与现行定额精神是否一致。
c)材料价格审核,审核材料原价、运费是否合理,以耗用量大的主要材料作为审核重点。
d)各项费用的审核审核取费基数是否正确,有无不应取费项目列入取费基数,取费标准是否按国家有关部门或地方规定的标准执行。
7.审核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其它各项费用
按照国家及地区规定,逐项评详细审核,重点审核有无不属于基建范围内的费用列入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各项费用是否有可能发生;费用之间是否重复,总投资额是否控制在批准的投资估算以内。
8.审核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执行情况
审核建设单位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投资估算、设计概算进行建设,建设规模、建筑结构、建筑面积、建筑标准是否与批准文件一致,非生产性建设项目是否符合规定的面积和定额;材料的选用是否与设计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所列的规格、档次相适应;设计方案调整时,是否及时修改调整设计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并报相关部门审批;投资估算、设计概算节余资金是否按规定上缴有关部门。
9.就审核中发现的问题提供纠偏意见。
10.综合评定建设单位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执行情况。
(二)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审核
1.招标文件审核
招标文件和控制价是整个招标投标阶段的核心内容,招标文件的质量是关系到施工阶段投资控制是否成功的关键环节,对招标代理机构审核的招标文件进行审核,主要是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合理,评标办法的确定是否有利于合理选择有实力、有信誉的承包商等。
审核重点包括:
(1)审核招标文件是否按照国家,部门或其它相关主管单位的要求选择招标文件范本。
(2)招标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要求是否文字叙述清楚,是否存在内容彼此或前后矛盾。
(3)商务和技术条款是否严谨适当,能够保证规定的最低投标人数量。
(4)有无商务和技术上不合理限制或有违规倾向性,排斥广泛竞争的不恰当条款。
(5)文件中招标人提供的自身商务和现场自然和技术条件是否明确,参数准确无误。
(6)评标办法是否完善。
2.施工合同的审核
施工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它明确了工程承发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和工作的分配形式,直接影响整个管理系统的形态和运作,对工程造价的确定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施工合同审核时将重点审核合同类型的选择、重要合同条款的制订、保函、保留金和其他担保措施等内容。
(1)合同类型的选择是否与工程实际相适应,即按照工程实际情况选择固定总价合同或单价合同。
是否与本项目的工程实际情况、承发包双方的管理水平与能力相适应。
(2)是否优先选用承发包双方都比较熟悉的合同文本,以便于双方能够更好地理解合同,使用合同,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
(3)合同条款的选用是否与我国现行的计价体系和特点相适应,能够提高合同的可操作性。
(4)适用于合同关系的法律,以及合同争议解决采用的方式,诉讼、仲裁的地点、程序是否合适。
(5)付款方式,如工程进度付款、分期付款、预付款的约定是否复核有关规定并考虑到建设单位的资金来源状况和资金安排计划。
(6)合同价格的调整条件、范围、调整方法,特别是由于物价上涨、政策变化等对合同价格的调整是否合理。
(7)设计变更的签认方式及调价范围的方法是否合理。
(8)是否将合同风险在承发包双方间合理分配,通过风险分配激励承包商努力控制三大目标、控制风险,达到最好的工程经济效益。
(9)对承包商的激励措施是否能够恰当地鼓励承包商缩短工期、提高质量、降低成本,提高管理积极性。
(10)合同条款能否保证建设单位对工程的控制权力,并形成完整的控制体系。
(11)合同中有关保函、保留金和其他担保措施的条款是否约定合理,操作简便,更有利于督促承包商努力工作,履行合同。
(三)招标项目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审核
工程量清单计价由建设单位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企业依据清单报价。
如果工程量清单数量不准确,施工企业采取不均衡报价如:
清单量少实际工程量大的项目提高报价,清单量大、实际工程量少的项目报低价将严重损害建设单位的利益。
因此准确的工程量清单、合理的招标控制价审核工作是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
我公司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结合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审核经验制定实施方案,并按实施方案开展相关审核工作。
具体分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终结阶段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的主要工作
(1)收集与项目清单、招标控制价相关的资料和审核依据,包括招标文件、设计文件、预算定额、施工方案、现场环境和条件、市场价格信息等。
(2)熟悉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
了解项目清单、招标控制价的审核要求和范围,应采用的计价标准、费用指标,进行市场调查,掌握材料、设备的市场价格信息情况。
了解项目工程质量和工期要求,物资供应方式等;
(3)勘察现场,实地了解现场情况及周围环境,以便审核控制价中风险系数和技术措施费等有关费用是否合理;
(4)对收集的项目清单、招标控制价的审核依据进行分类、归纳和整理。
结合项目建设规模和具体情况成立审核小组,合理安排造价专业人员,开始审核工作前就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审核内容和审核重点进行技术交底,做好各项前期的准备工作。
2.审核阶段的主要工作
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市场价格、相关定额等开展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审核工作,并与建设单位沟通确认后,出具审核成果文件。
(1)审核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
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计价的依据,是整个项目造价控制的核心内容。
工程量清单审核一定要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每一个子目的工作内容与工作要求应表述准确与完整,做到不多算、不少算、不漏项、不留缺口并尽可能减少暂定项目,以防止日后的工程造价追加。
工程量清单审核的重点,应该放在工程量准确性复核方面。
(2)审核控制价中清单项目组成的合理性。
按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审核招标控制价中清单组成项目设置是否合理,其工程量是否准确,计价采用的定额和费用标准是否正确。
(3)审核人工、材料、设备、机械台班的市场价格。
预测和测算工程施工周期内的人工、材料、设备、机械台班价格波动情况,审核风险系数是否合理。
(4)审核措施费用和特殊费用,以及规费、税金项目清单计价是否合理。
(5)审核控制价计算和汇总,有无算术误算。
3.成果文件出具阶段的主要工作
我司对审核成果文件实行三级复核制度,复核人根据工程招标文件、设计图纸以及工程定额等对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对审核结果进行复核。
复核内容包括清单的定额项目组成、风险系数,措施项目、材料设备价格等。
成果文件签署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加盖公司执业专用章、公章。
4.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审核要点
在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审核过程中,我们将作好以下的工作,抓住本阶段投资控制的关键点。
(1)审核清单和控制价审核原则。
按照国家建设部的文件规定,工程量清单的审核应执行国家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因此工程量清单的审核必须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这一规定,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和格式要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项目编码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执行。
(2)审核清单工程量的准确性,以降低工程量不准确给建设单位带来的造价控制风险。
清单工程量应当与图纸一致;工程项目的特征描述应当清晰准确,利于投标方正确报价;清单项目应完整无缺项、错项,措施项目和其它项目要设置合理,反映工程的真实情况。
(3)审核控制价。
控制价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遵循“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如实地反映材料、设备、人工的市场平均价格水平,并适当考虑风险因素,做到计算准确,定价合理,以便对比出各投标人的报价合理性和个别性,有利于选择综合实力强、管理水平高的工程承包商,同时为清标提供参考,有利于及时发现和在签约前纠正投标人不平衡报价。
同时做为建设单位控制建设投资的参考,应该与确定投资控制目标值相对应。
(四)不需招标(直接发包)工程的造价审核
项目中可能存在个别按规定不需要招标的工程,该类工程通常采用审核承包人预算报价,按审定价签订承包合同的方式进行发包。
对这类工程我司将按照以下预、结算审核程序开展审核工作并出具审核文件。
1.收集与建设项目审核有关的各种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施工图纸(竣工图纸);
(2)图纸会审记录;
(3)设计变更、洽商单;
(4)监理月报;
(5)甲供材料/设备清单;
(6)甲方批准材料、设备价清单及资料;
(7)甲方分包工程合同/协议;
(8)工程付款资料;
(9)预算、结算报价书(加盖送审、审核单位公章);
(10)施工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11)定额、清单计价规范、价格指标、取费标准等计价依据;
(12)其它与建设工程结算有关的文件资料。
2.查阅有关图纸资料,了解建设项目有关情况
(1)熟悉施工图纸
图纸是计算分项工程量的重要依据,必须全面熟悉,核对所有图纸,清点无误后认真识读,全面了解工程内容;
(2)了解报价范围
根据报价审核说明,了解工程预、结算包括的工程内容。
例如配套设施、室外管线、道路以及会审图纸后的设计变更等。
(3)有针对性地熟悉核查工程预结算计价依据
计价依据的定额都有一定的适用范围,应根据工程性质,收集相应的指标、定额等计价依据。
(4)核查相关资料
对结算要落实施变更,签证手续是否齐全、签证程序是否合法等;核查施工合同、补充合同及协议是否内容明确,工期、质量、材料市场价、奖惩规定等有否具体订明。
3.审核工程预、结算报价
(1)审核按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图纸计算的工程量是否准确,有无重计、漏计等计算错误,结算工程尚需审核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工程量;
(2)审核所套清单、定额等是否与工程应执行的定额标准相符合,工程预、结算所列各分项工程与设计文件是否相符,工程名称、规格、计算单位是否一致,有无错套项目;
(3)审核主要材料的消耗数量是否准确(对工程材料用量进行分析,抽筋计算),材料调价是否合理;
(4)审核取费标准,取费费率和取费基数是否正确,计算结果是否准确无误,计算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5)对专项工程结算审核项目是否已全部完工,并按规定办理了竣工验收手续;结算范围是否与实际完成范围一致;结算报价中的量、价、费及补充单价/定额是否准确合理;有关调价处理是否准确;合同内应扣除之项目是否已完全扣除;结算审核依据是否合规,审核范围是否正确;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现场鉴证是否齐全合理;材料、设备的价格调整是否合理
(6)对专项工程结算还需审核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建筑经济政策变化情况及补充合同的内容。
必要时应会同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以下项目进行现场查勘核实:
分部或者分项工程、实际工程用料偏离结算的工程项目、变更设计的工程项目、必须丈量的工程项目。
4.履行公司三级复核程序,整理并编写初步审核报告。
5.就初步审核报告与委托单位沟通,并在建设单位安排下,视具体情况与报价单位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制作三方确认单。
6.出具最终审核报告。
(五)工程进度款的审核
工程进度款支付依据合同约定不同,列入进度付款的费用可能包括合同内费用、工程变更、洽商和索赔费用。
对工程进度款的审核包括合同工程量审核、工程变更的量价审核、施工索赔洽商审核、增补清单单价审核等。
工程进度款审核程序如下:
1.施工单位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提交当月(或节点)完成形象进度,监理公司、建设单位有关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核实已完工程量,包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量和变更的工程量(分别列示)。
2.施工单位根据工程量检验认可的证明、审核当月的工程量完成统计报表(按合同要求)及工程工程进度款申请,报监理公司初审后送给我公司复审。
3.我公司对工程进度款进行审核,首先对工程量核定确认,然后审核洽商记录的真实性、合法性;审核工程子目综合单价是否与清单报价一致;实物工程量与图纸是否相符、申报的工程量是否均已验收合格,施工情况与施工合同是否相符,不符时我司据实调整工程进度款。
4.在5天内完成现场勘察及审核工作并出具进度审核意见,填写工程项目工程进度款证书,以及进度款支付月报。
5.建立进度款登记台账,登记工程预付款、中期进度款的支付时间、金额。
(六)暂估材料、设备价格审核
材料、设备价格的高低与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工程项目成本和质量控制。
尤其是建设单位重点控制的暂估价材料、设备,其价格的高低对工程造价有着重要影响。
认真开展工程暂估价材料、设备询价,是提高工程质量,减少施工中的隐患、浪费以及降低工程造价的重要方面。
为保证材料、设备的价格有效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又不因材料、设备价格的争议而耽误施工进展的工期,材料、设备价格的审核遵循以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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