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文件.docx
- 文档编号:18514659
- 上传时间:2023-08-19
- 格式:DOCX
- 页数:9
- 大小:19.56KB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文件.docx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文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文件.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文件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文件
校学发〔2008〕203号
关于印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意见(试行)》等三个文件的通知
各学院(系、所)、处(室)、直属单位: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意见(试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专业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单项奖评选条件及奖励办法(试行)》经2008年6月25日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二〇〇八年六月三十日
主题词:
抄 发: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8年07月01日发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
素质综合测评实施意见(试行)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引导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诸方面协调发展,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的高素质创新人才,根据高等学校培养目标和建设高水平大学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一条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以下简称综合测评)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美等方面的综合评定。
凡我校在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均应进行综合测评。
第二条综合测评成绩是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定专业奖学金、推荐毕业生就业和推荐攻读免试硕士研究生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综合测评每年九月份进行,其考核年度为上一个学年度。
第四条综合测评内容包含德、智、体、美等方面,测评成绩以百分计。
德育(含美育)10分,其中政治素质4分,品行修养6分;智育82分,其中文化课成绩80分(指学积分),学习能力1分,课外科技创新能力1分;文体8分,其中早操2分,身体素质4分,文体综合素质2分(其中参加文体活动的态度1分,文体能力1分)。
第五条德育(含美育)主要考核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行修养的综合表现情况。
政治素质主要考核学生的政治信念、政治立场、政治方向等表现情况,由班级测评小组进行综合评价;品行修养主要考核学生的道德品质、集体责任、审美情趣、心理素质、法纪观念及日常行为等表现情况,由班级学生根据学生日常生活表现进行综合评价。
德育(含美育)评分标准见附件。
第六条智育主要考核学生的学习状况,包括文化课程、学习能力、课外科技创新能力等方面内容。
学习能力考核内容包括学科性竞赛、英语学习、专业论文发表等情况;课外科技创新能力考核内容包括科技发明、科技创新等内容。
第七条文体主要考核学生的身体素质及参加文体活动的态度与能力等方面内容。
身体素质主要考核学生早操出勤和身体素质达标情况;学生参加文体活动的态度由班级学生根据学生参加文体活动的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文体能力主要依据学生参加文体活动的获奖情况进行考核。
第八条学生课程重修、出入经营性网吧或有违纪行为等情况可适当扣分,各项扣分要做到有据可查、公开透明。
第九条参加综合测评的学生须填写《学生素质综合测评鉴定表》,并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第十条综合测评工作由学工部(处)负责组织,各学院(系)具体实施。
各学院(系)要成立以书记或副书记为组长、全体辅导员及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测评工作领导小组;班级也要成立相应的测评小组,由班主任任组长,班长、支书、学习委员及三名学生代表具体参与。
第十一条各学院(系)要结合院系特点及学生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综合测评实施细则,并报送学工部(处)审批。
第十二条本实施意见从2008级学生开始实施,2008级以前学生按《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校党发[2003]36号)执行。
第十三条本实施意见由学工部(处)负责解释。
附件:
德育(含美育)评分标准
附件:
德育(含美育)评分标准
德育(含美育)满分10分,由政治素质、品行修养和扣分三部分组成。
一、政治素质(满分4分):
班级测评小组在全面了解学生的基础上,根据学生日常政治生活现实表现进行综合评价,评价标准如下:
1、坚持社会主义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1分);
2、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与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弘扬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精神(1分);
3、关心国家大事,明辨是非,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1分);
4、自觉加强政治修养,政治上积极追求进步,主动参加校、院系组织的政治活动(1分)。
二、品行修养(满分6分):
班级测评小组在认真做好班级和学生个人全面总结的基础上,组织全班学生对照评价标准进行综合评价,具体评价标准如下:
1、顾全大局,关心集体,能正确处理个人、社会与集体的关系(0.5分);
2、有积极的人生态度,学习勤奋刻苦,目的明确,奋发向上(0.5分);
3、注意提高个人品德修养,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公道正派(0.5分);
4、严于律己,宽于待人,尊敬师长,团结同学(0.5分);
5、穿戴整洁大方,男女交往行为得体,举止文明谈吐文雅,不参与打架斗殴、酗酒、赌博等不文明行为(0.5分);
6、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清扫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乱贴乱画,保持学习、生活环境干净整洁(0.5分);
7、珍惜公共财物和教学科研设备,保护公共设施,爱护花草树木,尊重他人劳动成果(0.5分);
8、遵守校纪校规,维护公共秩序,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学习时间不从事非学习活动(0.5分);
9、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按时归宿就寝,不影响他人正常学习和休息;不在宿舍做饭,不损毁和私自拆装宿舍设施(0.5分);
10、能积极参加有益身心的文体娱乐活动,不观看、传播不健康书刊或音像制品(0.5分);
11、能积极参加义务助教、献爱心等社会公益活动(0.5分);
12、能积极参加校、院系以及班级组织的集体活动(0.5分)。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
专业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
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学习氛围,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专业奖学金的评定是依据教育部、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组织进行。
第二条专业奖学金的评定范围为参加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在籍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
第三条专业奖学金的标准和等级:
一等专业奖学金,每人每年2000元;
二等专业奖学金,每人每年1500元;
三等专业奖学金,每人每年1000元。
第四条专业奖学金按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结果评定。
各等专业奖学金的评定比例为:
一等专业奖学金,按参评学生总数的10%评定;
二等专业奖学金,按参评学生总数的10%评定;
三等专业奖学金,按参评学生总数的10%评定。
第五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专业奖学金:
(一)学年内受学校纪律处分;
(二)学年内有必修课程重修。
第六条二、三、四年级学生专业奖学金以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结果为依据进行评定,其评定结果由学校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计财处一次性发放。
第七条一年级学生专业奖学金以第一学期学习成绩为依据进行评定,奖学金等级和评定比例同上,其评定结果由学校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计财处一次性发放。
第八条专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由学院(系)负责实施。
第九条本办法从2008级学生开始实施,2008级以前学生按《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专业奖学金评定条例》(校党发[2003]36号)执行。
第十条本办法由学工部(处)负责解释。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
单项奖评选条件及奖励办法(试行)
为鼓励学生争先创优、发挥专长,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专门人才,结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项目
(一)先进班集体;
(二)三好学生;
(三)优秀学生干部;
(四)单项先进个人。
二、评定条件
(一)先进班集体评定条件
1.班委、团支部组织健全,有健全有效的班级制度;学生干部能以身作则,团结协作,积极努力开展各项工作,在各方面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全班同学能够自觉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等重要理论知识,积极要求进步,递交入党申请书人数占全班学生总数的60%以上;
3.班级学风严谨,同学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勤奋,学风优良,实践和创新风气浓厚,达到优良学风示范班建设验收优秀标准;
4.班级能够积极开展有益身心的文化科技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宿舍内务及环境卫生成绩良好;同学自觉锻炼身体,体育达标率在90%以上;
5.全班同学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学年内无违纪行为和不文明现象发生。
(二)三好学生评定条件
1.思想品德好。
自觉学习并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能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学习成绩优秀。
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热爱所学专业,具有求实、严谨、创新的学风与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
3.身体素质好。
坚持体育锻炼,在校院组织的体育比赛和文体活动中表现积极,达到国家体育锻炼达标标准;
4.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居班级前10%。
(三)优秀学生干部评定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国家大事,关心集体,热心公益活动,乐于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方法得当,具有一定的创新精神,在同学中威信高,工作成绩显著;
3.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能积极参加科技创新、科研实践、生产劳动和其它社会实践活动。
综合测评名次居全班前50%;
(四)单项奖评选条件
1.学术论文奖。
在一级学报刊物发表论文可评单项一等奖;在核心刊物发表论文可评单项二等奖;在普通刊物发表论文可评单项三等奖。
均以第一作者为准;
2.科技创新奖。
由学生开发(设计)取得的科技成果获国家发明专利、新型实用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可分别评单项一、二、三等奖;在全国“挑战杯”比赛中,获全国项目一、二等奖可评单项一等奖,获三等奖可评单项二等奖,获鼓励奖可评单项三等奖;获省部级项目一、二等奖可评单项二等奖,获三等奖可评单项三等奖;
3.学习能力奖。
参加托福成绩达到90分以上、雅思成绩达到6.5分以上可评单项特等奖;代表学校参加省部级以上部门或单位举办的学习竞赛、知识竞赛中获第一、二、三名者,可分别评单项一、二、三等奖;非英语专业学生参加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且成绩在523分以上,英语专业学生参加专业英语四级考试,且成绩在80分以上者,可评单项三等奖;
4.文体活动奖。
代表学校参加省部级以上部门或单位举办的文体比赛并获第一、二、三名者,可分别评单项一、二、三等奖;
5.特殊贡献奖。
在社会上为学校争得荣誉,事迹生动感人,影响范围大,社会评价高,可评特殊贡献单项奖。
以上同一项目申报单项奖,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评定。
已受过学校专项奖励者,不再评定单项奖。
三、评选比例
先进班集体按参评班级数的10%评定;三好学生按参评学生总数的10%评定;优秀学生干部按参评学生总数的5%评定。
评选考核年度均为上一学年度。
四、评选方法
各项先进集体及个人的评选由学院(系)制定实施细则,具体组织实施,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备案。
五、表彰奖励
学校给获得各类先进个人的学生予以表彰奖励,颁发荣誉证书。
(一)先进班集体颁发奖状,并发给奖金500元;
(二)三好学生享受一等专业奖学金;
(三)优秀学生干部一次性发给奖金300元;
(四)单项特等奖发给奖金1000元,一等奖发给奖金800元,二等奖发给奖金500元,三等奖发给奖金300元。
单项奖属集体项目的,奖励金额按项目计。
六、本办法从2008级学生开始实施,2008级以前学生按老办法(《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单项先进个人评选条例及奖励办法》(校党发[2003]36号))执行。
七、本办法由学工部(处)负责解释。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西北农林 科技大学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