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税务会计第二版左锐主编).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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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个人所得税法西安科技大学,内容,第一节个人所得税基本原理,第二节纳税义务人和征税范围,第三节税率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第四节应纳税额的计算,第五节税收优惠,第六节境外所得的税额扣除,第七节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案例课,个人所得税,第一节个人所得税法概述,
(一)概念个人所得税是以自然人取得的各类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所得税,是政府利用税收对个人收入进行调节的一种手段。
这里的“自然人”不仅包括个人还包括具有自然人性质的企业。
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
最早是1799年英国,目前有140多个国家开征。
1980年个人所得税法1986年个体工商户所得税暂行条例1987年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1994年个人所得税法2005年个人所得税法调整修订20072008年先后对免征额和利息税率进行调整2011年6月,第六次修正:
税率及免征额,
(二)个人所得税的发展-我国演变历史,1、分类所得税2、综合所得税3、混合所得税注意:
我国目前实行分类所得税制,今后逐步实行混合所得税制,最终目标应该是综合所得税。
(三)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模式,1、在征收制度上实行分类征收制2、在费用扣除上定额、定率扣除并用3、在税率上累进税率、比例税率并用4、在申报缴纳上采用自行申报和源泉扣缴两种方法5、计算简便,(四)特点,
(一)纳税义务人1、基本规定(掌握)
(1)分类标准住所和居住时间注意:
上述两个条件只要符合其中之一即可。
(2)分类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二、个人所得税的税制要素,8,居民1、在境内有住所2、居住时间1年,居民:
无限纳税义务境内、境外所得非居民:
有限纳税义务境内所得,分类结果,具体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居住满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即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临时离境不扣减在华居住天数。
(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
习惯性居住:
是指个人在学习、工作、探亲旅游等在其他地方滞留的原因消除之后,没有理由在其他地方居住时所应回到的地方,10,什么叫“住所”?
工作地点,别墅,居住地,习惯性居住,11,1、在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2、居住时间1年纳税义务:
有限纳税义务,仅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
(1)判定标准: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不居住的个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
(2)纳税义务:
负有限纳税义务(仅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向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3)所得来源地判定,非居民,所得税来源确定,工资、薪金所得,以纳税人任职、受雇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单位的所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生产、经营所得,以生产、经营活动实现地作为所得来源地劳务报酬所得,以纳税人实际提供劳务的地点作为所得来源地不动产转让所得,以不动产坐落地为所得来源地;动产转让所得,以实现转让的地点为所得来源地。
财产租赁所得,以被租赁财产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的企业、机构、组织的所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特许权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注意:
所得来源地与所得支付地并不是同一概念,两者有时是一致的,有时却是不相同。
这在判断外籍来华人员的纳税义务时尤为重要,附表:
分类标准、结果、征收范围及其纳税义务,应用实例,【案例1】某人2004年2月10日来华工作,2005年3月17日离华,2005年4月14日又来华,2005年9月26日离华,2005年10月9日又来华,2006年5月离华回国,则该纳税人()。
A.2004年度为居民纳税人,2005年度为非居民纳税人B.2005年度为居民纳税人,2004年度为非居民纳税人C.2004、2005年度均为非居民纳税人D.2004、2005年度均为居民纳税人,【答案】B【解析】2004年来华不到一个公历年,一次离境超过30天,不是居民纳税人2005年:
多次离华未超过90天,所以是居民纳税人2006年5月离华,一次离华超购30天,所以也不是居民纳税人,【案例】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取得所得的下列外籍个人中,属于居民纳税人的是()A.M国甲,在华工作6个月B.N国乙,2009年1月10日入境,2009年10月10日离境C.X国丙,2008年10月1日入境,2009年12月31日离境,其间临时离境28天D.Y国丁,2009年3月1日入境,2010年3月1日离境,其间临时离境100天,【答案】C【解析】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属于我国的居民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即以居住满1年为时间标准,达到这个标准的个人即为居民纳税人。
在居住期间内临时离境的,即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离境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的,不扣减日数,连续计算。
选项A、B、D均不符合居住满一年的规定,所以不属于居民纳税人。
【案例4】王先生受公司委派前往公司驻法国办事处工作,任职时间为2年,赴法前,依据政府有关规定,他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了户口注销手续。
问:
王先生是的纳税义务是什么?
【案例5】某在我国无住所的外籍人员2007年5月3日来华工作,2008年9月30日结束工作离华,则该外籍人员是我国的居民纳税人还是非居民纳税人,为什么?
该外籍人员是我国的非居民纳税人,因为该外籍人员在2007年和2008年两个纳税年度中都未在华居住满365日,则为我国非居民纳税人。
【案例6】外籍人员詹姆斯受雇于我国境内某合资企业做长驻总经理,合同期三年。
合同规定其月薪5000美元,其中2000美元在中国境内支付,3000美元由境外母公司支付给其家人。
则其每月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是多少美元。
其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是每月5000美元。
因为所得支付地不等于所得来源地。
因其在中国境内任职受雇取得的所得,不管何处支付,都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二)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和范围,1、工资、薪金所得规定: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1)判断条件:
关键在于是否有雇佣关系
(2)内容:
工资、薪金、奖金这里的奖金是指按月发放的综合奖,也包括月度奖、半年奖,季度奖,年终加薪、劳动分红年终加薪、劳动分红和一次取得年终奖金,原则上作为单独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
津贴补贴注意征免界限。
哪些征税,哪些免税。
对于一些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予征税。
这些项目包括:
独生子女补贴、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3)表现形式,月饼税来了?
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有关的,无论以现金、实物还是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项目的课税对象,注:
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的雇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的金额并入营销人员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上述营销业绩奖励的对象是非雇员,则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均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4、劳务报酬所得(和工资的区别?
)5、稿酬所得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8、财产租赁所得9、财产转让所得10、偶然所得11、经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稿酬所得注意事项,
(1)范围: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包括作者去世后,财产继承人取得的遗作稿酬。
(2)性质:
稿酬所得具有特许权使用费、劳务报酬等的性质。
(3)稿酬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别:
关键看是否发表,(4)对报刊、杂志、出版等单位的职员在本单位的刊物上发表作品、出版图书取得所得征税问题。
任职、受雇于报刊、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应与其当月工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除上述专业人员以外,其他人员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写或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费收入,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题】下列收入中,应按照稿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A.出版社专业作者翻译作品后,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收入B.某作家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复印件公开拍卖取得的收入C.报社记者在本单位的报刊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收入D.大学生为翻译公司翻译外文资料而取得的翻译收入E.知名画家出版的人物画专辑【答案】AE,【例题】下列属于稿酬所得的项目有()。
A.记者在本单位刊物发表文章取得的报酬B.编辑在外单位兼职获得的报酬C.将国外的作品翻译出版取得的报酬D.民间艺人现场雕饰取得的所得【答案】C,1、超额累进税率
(1)工资、薪金月所得2011年9月前9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
(2011年9月1日)附表1:
(2)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承包承租经营的年所得2011年9月以前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2011年9月后生效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见附表2:
(三)税率:
分项定率,附表1:
2011年9月1日起调整后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表,附表2:
2011年9月1日起调整后的5级超额累进税税率表,2、比例税率基本税率20%,特殊情况如下:
(1)稿酬所得(每次)适用于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
(2)劳务报酬所得(每次)适用20%的比例税率。
但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性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
(3)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它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其中:
出租居民住用房适用10;2008年10月9日起居民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第二节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一、计税依据:
应纳税所得额各项收入法定扣除项目法定扣除的方法:
1.定额扣除:
工资薪金所得;2.会计核算: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财产转让所得;3.定额和定率扣除: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4.无费用扣除: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
二、具体项目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税方法1、计征办法:
工资、薪金所得实行按月计征的办法。
自2011年9月1日起,减除费用由2000元调整为3500元2、扣除项目规定,适用范围:
在境内工作的外籍个人在境外工作的中国个人,提示:
2008年3月1日-2011年8月31日:
基本费用扣除:
2000元/月;附加费用2400元/月扣除2011年9月1日起:
基本费用扣除:
3500元/月;附加费用1300元/月扣除3、对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4、特定行业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5、试行年薪制的企业经营者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6、境内境外分别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例:
王某在某企业工作,2012年月工资3000元,年末一次性领取全年奖金7000元,请计算王某全年应纳个税?
40,除年终奖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计税,例:
王某在某企业工作,月工资3000元,6月份获得半年奖金2500元,年末领取年终一次性奖金7500元,请计算王某全年应纳个税?
15月,711月不纳税6月应纳个税(300025003500)1010595元12月应纳个税(750030003500)3%210元,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的计税方法,1、计征办法:
按年计征2、扣除项目规定3、应注意问题(P244页),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全年收入总额成.费.损)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4、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扣除项目及标准:
投资者本人=42000元/年,3500元/月投资者工资不得税前扣除。
从业人员工资支出按标准可在税前扣除(地方决定)投资者及其家庭生活费用不得税前扣除。
企业和投资者及其家庭共用的固定资产,难以划分的税务部门核定准予在税前扣除的折旧费用的数额和比例。
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按计税工资总额的2%、14%、2.5%扣除。
广告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扣除,超过部分无限期结转。
业务招待费:
发生额的60%扣除。
但最高不得超过年销售收入的5。
企业计提的各种准备金不得扣除。
查账征税,(三)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所得的计税方法,1、计征办法:
按年计征2、扣除项目标准:
3、注意事项:
(P245页),(四)劳务报酬所得的计税方法,1、计征办法:
按次计征2、扣除项目标准:
3、注意事项:
“次”的确定
(1)只有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2)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45,解:
每次收入=25004=4000元应税所得=4000-800=3200元应纳个税=320020%3=1920元,例:
教师应邀到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授课,为期3个月,每周授课2天(4周/月),报酬500元/天,请问该教师是否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案例1,(五)稿酬所得的计税方法,1、计征办法:
按次计征2、扣除项目标准:
3、注意事项:
特殊规定,(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计税方法,1、计征办法:
按次计征2、扣除项目标准:
3、注意事项:
(七)财产租赁所得的计税方法,1、计征办法:
按次计征2、扣除项目标准:
3、注意事项:
特殊规定,(八)财产转让所得的计税方法,1、计征办法:
按次计征2、扣除项目标准,(九)利息、股息、红利、偶然所得的计税方法,1、计征办法:
按次计征2、扣除项目标准,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的税率每次收入额20%,三、个人所得税计算的其他规定,
(一)捐赠扣除的方法,1、基本规定:
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可以扣除,非公益性捐赠不能扣。
具体规定如下:
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全额扣除;向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扣除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得扣除2、注意事项:
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所得税制,因此,在计算捐赠扣除时,属哪项所得捐赠的,就应从哪项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捐赠款项,然后按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1、基本规定:
纳税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但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义务人境外所得依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2、扣除限额的计算方法
(1)先分国再分项
(2)按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计算扣除限额,
(二)境外所得已纳税额的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是指纳税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该所得来源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缴纳并且实际已经缴纳的税额。
“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是指纳税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区别不同国家或地区和不同应税项目,依照我国税法规定的费用减除标准和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3、说明,同一国家或者地区内不同应税项目,依照我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为该国家或地区的扣除限额。
第一,境外实际已经缴纳的税额扣除限额则:
缴纳部分扣除,不足部分应在境内补缴税款;第二,境外实际已经缴纳的税额扣除限额则,按限额扣除,超过扣除限额的,不得在本纳税年度的应纳税额中扣除,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的扣除限额的余额中补扣,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3、限额的扣除方法,例:
某美国籍来华人员已在中国境内居住7年,2011年10月取得美国一家公司净支付的薪金收入20800元(折合成人民币,下同),已扣缴所得税1200元。
同月还从加拿大取得净股息收入8500元,已扣缴所得税1500元。
经核查,境外完税凭证无误。
计算境外所得在我国境内应补缴的个人所得税。
【答案】
(1)来自美国所得的抵免限额(208004800)25%10052995(元)
(2)来自加拿大所得抵免限额850020%1700(元)(3)应补缴个人所得税(29951200)(17001500)17952001995(元),第三节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一、会计账户的设置,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核算1、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借:
应付职工薪酬贷:
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库存现金2、支付其他所得借: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应付利润)贷:
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库存现金,二、会计处理,个体工商户申报个人所得税的核算借:
所得税费用贷: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的核算分配利润时:
借:
利润分配贷:
应付股利承包人支付利润时:
借:
应付股利承包人贷: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库存现金,个人所得税练习题,个人所得税练习题,个人所得税练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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