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源地施工环保护监理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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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地施工环保护监理方案
乌拉泊水源地施工环保护监理方案
一、前言
为加强G30乌鲁木齐绕城高速(东线)公路项目的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监理,确保乌拉泊水源地K58+000~K62+100段不发生水污染事件,减少水土流失、保护水源地植被,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乌拉泊水源地(K58+000~K62+100)施工环境保护监理方案。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乌鲁木齐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条例》;
4、《乌鲁木齐绕城高速公路(东线)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5、《乌鲁木齐绕城高速公路(东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6、陕西省公路勘察设计院提供的设计文件;
7、施工承包合同(WRDX-3)、监理服务协议书(WRDXJL-3)
8、已批复的监理计划、监理实施细则
9、施工过程中的批复函件、会议纪要等。
三、乌拉泊水源地环境保护监理目标
杜绝乱挖乱弃,保护陆生生态植被,避免发生水体污染事件,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减少水土流失,确保乌拉泊水源地水源安全,做到项目环境保护达标。
四、乌拉泊水源地环保监理小组及职责
1、小组组织机构
2、乌拉泊水源地环保小组职责
环保小组组长由驻地工程师担任,主要是制定环保小组的监理方案,制定环保监理工作计划,指导环保小组的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处理有关环保突发事件,参与乌拉泊水源地的环保达标和环保工程验收。
副组长由副驻地工程师担任,负责乌拉泊水源地施工环保监理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环保工程师开展日常环保监理,编制环保监理方案,对乌拉泊水源地的环保措施组织专项检查,组织召开环保工作会议。
环保监理的日常巡视和检查由环保工程师负责,检查施工单位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主要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可行,检查施工过程中的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检查施工现场(施工便道、拌和站、预制场)和料场等的洒水除尘情况,施工废水、渣土、生活污水、垃圾的处置,检查取弃土场的使用及恢复。
结构工程师和现场监理员主要负责检查施工现场施工中的环保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在环保工程师的指导下参与环保专项检查。
五、水源地施工环保监理的任务和工作内容
水源地施工环境保护监理是依据建设单位委托,对施工单位在水源地范围内(K58+000~K62+100)的施工过程中影响水源地环境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监理合同中规定的环境保护监理义务,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满足水源地环境保护的要求,针对水源地施工过程环境保护的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理,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在乌拉泊水源地中的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如噪声、废气、污水等污染物的排放达标管理,减少水土流失和生态环境破坏,即环境达标监理;二是对项目配套的环保工程进行施工监理,确保“三同时”的实施,如对水处理设施、声屏障、绿化工程、拦污工程等进行施工监理,确保环保工程质量合格,功效达标。
施工期的环境保护监理按照施工进程实施动态管理,贯彻“事前监理”和“主动控制”的监管理念,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为原则,具体的环境保护监理工作内容:
1、施工准备阶段的环保监理工作内容
(1)参与环保设计交底,熟悉乌拉泊水源地施工环境,掌握乌拉泊水源地的环境保护重点即水资源保护。
(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乌拉泊大桥施工组织设计和开工报告,对施工环保目标和环保措施提出审查意见。
(3)审查施工单位乌拉泊水源地临时用地方案是否符合环保要求,临时用地的回复计划是否可行。
(4)审查施工单位环保管理体系是否责任明确、切实可行。
(5)组织进行环保监理工作交底。
2、施工阶段的环境保护监理工作
(1)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中的环保措施是否可行,并提出审查意见。
(2)对乌拉泊水源地施工现场、施工作业进行巡视或旁站监理,检查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3)向施工单位发出环境保护工作指示,并检查指令的执行情况。
(4)协助环境监测单位完成环境目标监测。
(5)编制、建立和保管环境保护监理资料档案。
(6)协助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处理突发环保事件。
3、交工和缺陷责任期的环境保护监理工作
(1)参与交工检查,确认水源地现场清理工作、临时用地的恢复是否达到环保要求。
(2)检查施工单位的环保资料是否达到要求。
(3)评估环保任务或环保目标的完成情况,对尚存的主要环境问题处理方案和建议。
(4)完成缺陷责任期环境保护监理工作。
六、水源地环境保护监理工作方式
环保监理工程师对乌拉泊水源地的施工活动的环保工作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工作方式主要以日常巡视为主,辅以环境监测(监测单位具体负责),根据乌拉泊水源地施工区污染源分部情况,进行定期巡视(每天至少巡视一次水源地施工作业区),尤其是要对桩基础施工,应进行旁站监理,并配合环境监测单位做好有关环境指标的监测。
监理巡视和旁站监理应进行详细记录。
监理过程中如发现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情况,环保监理工程师应立即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属于一般性或操作性的问题,可以采用口头通知的形式。
当口头通知无效或有污染隐患时,应及时发出书面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根据施工单位的书面回复检查整改结果。
严重的环境问题,应同时向建设单位汇报。
如整改情况不理想,可以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的情况下发布停工指令。
七、环境保护监理的工作程序
八、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工作制度 1、例会制度
建立施工环境保护监理例会制度,定期召开环保工作会议(每月一次)。
在例会期间,施工单位对近期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回顾性总结,监理工程师对该月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全面评议,肯定工作中的成绩,提出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要求。
每次工作会议形成会议纪要。
2、环保工作报告制度
编制监理工作月报和年报,在月报和年报中叙述监理环保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内容:
当前阶段环保工作的重点和取得的成果、现存的主要环境保护问题、建议解决的方案、下一阶段的环保监理工作计划等。
3、函件来往制度
监理工程师在现场检查中发现的环境保护问题,通过书面监理通知单形式,通知施工单位需要采取的纠正措施或处理方案,当情况紧急时需口头通知后,补发书面函件予以确认。
同时施工单位对环境保护处理结果的答复以及其他方面的环保问题,应致函监理工程师。
环境保护监理的来往函件主要有环境保护监理通知单、环境保护监理通知回复单、环境保护监理联系单、工程环保事故报告单、工程环保事故处理方案审批单、环境保护监理报告单、临时用地环境影响报告单、取(弃)土场整治恢复报告单、临时用地整治恢复报告单。
4、工作记录制度
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记录是信息汇总的重要渠道,是监理工程师作出决定的重要基础性资料,主要内容有:
(1)会议记录。
主要有工地例会、工地协调会及其环保专题会等。
(2)监理日志。
坚持每天巡视,详细记录巡视检查的情况,作出的重大决定,对施工单位发出的指示、发生的纠纷及解决的可能办法、与工程有关的特殊问题。
(3)环保监理月报。
根据工程的进展情况,对环保状态及存在问题每月以报告书的形式吸纳建设单位报告并备案。
(4)气象及灾害天气记录。
主要记录每天的温度变化、风力、雨雪情况以及其他特殊前期情况及地质灾害等。
(5)影像记录。
对重要部位的施工过程进行影像记录。
(6)交、竣工文件。
主要包括环保交工验收记录和竣工验收两部分内容。
环境保护监理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监理服务合同履行情况概述、环境保护监理任务或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价、尚存的主要环境保护问题及建议继续监测或处理的方案。
九、乌拉泊水源地施工环保监理的要点
1、施工准备阶段的环境保护监理要求
乌拉泊水源地的施工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临时用地(施工便道、施工临时作业点)需要砍伐乌拉泊水源地湿地内的植被,施工产生的扬尘(主要是施工便道)对附近植被蒙尘,土方开挖可能引起的水体混浊和水土流失、桩基工程施工产生的机械漏油以及地下工程作业对水体的影响、混凝土和路面施工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影响、临时施工作业点产生的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的影响等。
(1)熟悉乌拉泊水源地的环保设计图纸和环保要求,掌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方案中提出的环保要求和措施,对照工程设计文件、图纸以及乌拉泊水源地的现场施工环境,并对敏感的保护目标作出标识。
乌拉泊水源地的水体是敏感的保护目标,施工前应对乌拉泊水源地的水渠(包括暗渠)进行醒目标识,以便进行保护。
(2)建立环保工作网络,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体系。
(3)审查K58+000~K62+100段的路基施工方案、乌拉泊大桥施工方案中的环保措施,对不符合要求或遗漏的环节进行修改或增补。
(4)审查取(弃)土场的选址,并进行实地踏勘。
(5)审查K58+000~K62+100段水源地范围内的临时用地方案,以及便道、便桥的设置。
尤其是跨越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水渠、水管时,要重点审查其保护措施,临时施工作业点的设施应远离水渠、泉眼等水环境保护敏感点,并禁止在水源地内设置机械维修。
(6)在水源地的水渠(含暗渠)、泉眼等部位设置醒目标识,设置安全保护范围。
2、施工阶段的环境保护监理要点
(1)施工便道的修建和管理
① 施工便道原则上要尽量利用现有道路,如无现场道路可用,应严格按照批复的用地范围进行修建,并在便道两侧设施明显标识以表明便道宽度,来往车辆和机械不得在便道外行使;
② 施工前对现场原始的地形地貌、地表植被等进行文字叙述
和影像记录。
③ 严禁在便道外侧随意取土;
④ 对便道两侧的植被应细心保护,不得随意砍伐。
必要时对两侧植被进行围挡保护。
应修建便道需要砍伐保护区内的植被时,应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苗木砍伐手续,并严格按照批准的砍伐数量和面积进行。
⑤ 便道的填筑材料应符合环保要求,不得使用垃圾、建筑废渣等带有污染性质的填筑料。
⑥ 施工在跨越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水渠、水管、泉眼时,应采取便桥、便涵、绕行等措施加以保护。
必要路段应进行工程防护,减少水土流失。
便桥、便涵应设置缘石进行桥面水导流,防止桥面污水流入水渠内。
⑦ 施工便道的临时排水应进行综合合理规划,不得直接排入保护区内的自然水体中。
⑧ 设置施工便道养护、维修专职人员,随时保持运行状态良好,经常洒水,限速慢行,避免扬尘,减少对便道两侧植被和水体的影响。
⑨ 便道结束使用后,严格按照拟定的恢复方案进行整治恢复。
(2)取(弃)土场的监管
取(弃)土场应履行临时用地报批手续,并严格按照设计或有关文件批复的界限和要求施工,不得随意选址和扩大范围,不得在乌拉泊水源地保护区内(K58+000~K62+100)设置取(弃)土场。
取(弃)土场使用完毕后应按照拟定的方案进行恢复,并接受环保监理和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3)临时材料堆放场、拌和站的设置和管理
本项目的临时材料堆放场和拌和站的选址均在乌拉泊水源地保护区之外,其中钢筋加工场、水泥混凝土拌和站位于乌拉泊互通区内(主线K62+500右侧),远离乌拉泊水源地保护区(K58+000~K62+100),整个场站进行了地面硬化,材料堆放场采用钢彩棚遮盖,场地四周设置排水沟进行集中排水处理,并设置隔离栅封闭,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符合环保要求。
混凝土的运输使用专用的混凝土搅拌运输车,设置专用洗车池和沉淀池,防止废水外流。
沥青混合料拌和站、水稳基层(底基层)拌和站位于改建段K67+500线路的右侧,处在乌拉泊水源地保护区之外,且整个场区硬化处理,封闭施工,排水、排污系统完善。
各种材料堆放场地硬化,并使用钢彩棚覆盖,符合环保要求。
(4)路基工程施工的环保要求
① 路基地表清理的环保要点:
路基清表是路基施工环保的重点问题,清表后极易引起水土流失、破坏地面植被,首先应严格按照设计规定的清表范围进行施工,清理出的腐殖土应尽快运至审批的弃土场,尽可能综合利用,可作为后期绿化工程和地表恢复时使用。
弃土场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工程防护,防止发生泥石流、水毁等人为灾害。
② 路基土方开挖应严格控制在施工范围内,并注意底线管线。
开挖应遵循自上而下的顺序,不得乱挖和随意超挖,并随时观察实际的地质情况,并按照设计要求及时开挖截水沟,修建排水沟,根据工程进度适时进行坡面防护,避免出现边坡崩塌、滑坡等现象。
路基取土应按需进行,做到有计划取土,并及时进行整治和恢复。
③ 路基填筑作业主要应连续进行,采取有效措施减小土方作业时间,防止水土流失和表破冲刷,确保路基稳定。
土方运输中应保持施工便道的湿度,避免扬尘。
由于路基土方作业施工机械较多,应严防施工机械跑、滴、漏油,避免对土壤和水环境的污染。
运输土方因按照指定的运输线路行使。
填筑作业应根据施工机具的配置,做到施工用料的随取、随运、随铺、随压,减少松散土方的暴露时间,减少雨水冲刷侵蚀。
土方路基施工的临时排水设施尽量与永久性排水工程相结合,做到排水顺畅。
做好的路基坡面应及时做好集中排水槽。
④ 路基排水、防护工程应根据路基施工进度及时跟进施工,及早发挥排水、防护功效,防止水土流失,避免对现有水源和水渠造成污染和淤塞。
(5)路面工程施工环保要点
① 路面施工拌和站的选址:
本项目的路面基层、面层混合料拌和站均在乌拉泊水源地保护区之外,满足环保要求。
② 水稳基层(底基层)的施工:
本项目的基层(底基层)为水泥稳定砂砾,采用集中厂拌生产,大型封闭型载重运输车覆盖,按照指定路线运输,使用摊铺机机械化作业。
水稳基层的养生水是环保监控的重点,拟采用棉毡布覆盖养生保湿,减少水分蒸发,既要做到保持基层(底基层)养生期间处于湿润状态,又要避免养生水的外溢。
③ 路面封层使用沥青碎石同步封层机,减少封层污染。
④ 沥青混合料的运输也采用大型封闭式载重汽车,并覆盖毡布保温,同时可防止混合料沿途洒落污染环境。
摊铺施工剩余的沥青混合料废料必须及时收集,运至废料处理场集中处理,不得随意抛弃。
(6)桥涵工程施工环保监理要点
① 明挖基础应按照施工技术规范严格控制开挖量,开挖的土方应按照拟定方案进行对方,不得随意丢弃河流中和岸边,应暂时堆放在局里水体稍远的地带,防止冲帅或坍塌进入水体中。
基础施工应尽量做到连续、快速作业,施工完毕的基坑应及时回填。
本项目跨乌拉泊水源地保护区的大桥主要是旱桥,施工中应严格控制明挖基础的施工范围,只允许砍伐墩、台永久工程部分的植被,桥跨范围内的植被不得砍伐、清除,尽可能保留桥跨部分的原生植被,减少对地表原生植被的破坏。
② 钻孔桩施工,根据环境评估部门的意见,跨乌拉泊水源地保护区的大桥使用套管钻成孔施工工艺,减少对原有地质的扰动,不使用泥浆护壁作业,可避免产生对水源地内的水体污染。
灌注混凝土时应准确计算浇筑方量,多余的混凝土废料应及时清理,运至制定地点处理。
施工中及时检查桩基设备,防止漏油。
桩基机械维修应在远离水源地的制定维修点进行,防止维修的废油、废水污染水体和土壤。
③ 桥梁墩柱、盖梁等下部构造施工,主要是控制混凝土的运输和浇筑过程,施工用的模板刷油应进行严格控制,涂刷完毕的模板在安装前应集中覆盖保管,避免雨淋导致油污进入土壤中。
不得在施工现场清洗混凝土的罐车。
施工中的固体废料应及时收集,清理出保护区之外。
3、水质监测
本项目跨越乌拉泊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水质的环境保护是环保监理的工作重中之重,水质监测是评判水体质量的首要手段。
公路施工可能引起水体污染的主要因素:
① 桥梁钻孔注施工的泥浆对地表和地下水的污染:
本项目乌拉泊大桥通过使用全套管钻机成孔作业,实行无泥浆作业,避免了泥浆污染水体。
② 施工物料流失的影响:
路基施工中的取、弃土造成的水土流失、运输过程中的扬尘、施工固体废料经雨水流入水体等,都会引起水质的变化。
③ 机修和洗车废水的影响:
此项是造成水体污染的重要因素,且治理难度较大,是环保监理的重要监控项目。
通过机械定点维修,设置洗车池等措施,可避免机修和洗车废水对保护区水源的污染。
本项目水质监测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主要的水质监测项目为水温测定、浊度测定、PH值测定、溶解氧测定、悬浮物测定、化学需氧量的测定等主要测定项目。
具体的水质监测点位及频次、监测项目以监测委托单位的监测方案为准。
十、环境保护监理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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