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镇道路附属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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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镇道路附属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223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
DB
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
DBJxx-xxx-2010
重庆市城镇道路附属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Codeforacceptanceofconstructionqualityof
cityroadancillaryfacilitiesengineering)
(征求意见稿)
2010-xx-xx发布2010-xx-xx实施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
前言
批文
(强制性条文部分)
本规程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审查专家
主编单位:
参编单位:
主要起草人:
审查专家:
1总则
1.0.1为加强重庆市城镇道路附属设施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确保附属设施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范适用于城镇新建、改建和扩建道路工程的附属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城镇道路管养、维护工程附属设施施工质量管理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1.0.3用于城镇道路附属设施工程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质量检验,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执行。
1.0.4施工、建设、监理等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对施工附属设施工程质量情况进行全过程控制。
1.0.5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是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一部分,道路开放交通前,应设置必要的交通标志、标线。
1.0.6交通标志、标线应结合道路等级及交通情况设置。
1.0.7交通标志、标线等涉及道路交通使用功能的附属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工作可由相关参建单位与当地交管部门一道配合完成。
1.0.8城镇道路附属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附属设施ancillaryfacilities
道路的排水设施、安全设施、防护设施、监控设施、通讯设施、收费设施、绿化设施、服务设施、管理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通风设施、渡口码头、交叉道口等统称为道路附属设施。
2.0.2工程施工质量constructionalqualityofengineering
2.0.3反映城镇道路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质量、使用功能、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2.0.4工程验收constructionalacceptance
城镇道路工程项目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检,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2.0.5主控项目dominantitem
城镇道路工程中的对质量、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2.0.6一般项目generalitem
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2.0.7抽样检验samplinginspection
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城镇道路工程检验项目中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2.0.8路缘石curb
设置在路面与其它构造物之间的条形构造物,简称缘石。
2.0.9人行道sidewalk
道路中用路缘石或护栏及其他类似设施加以分隔的专供行人通行的部分。
2.0.10无障碍设施accessibilityfacilities
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孕妇、儿童等社会成员通行安全和使用便利,在建设工程中配套建设的服务设施。
2.0.11树池treegrate
道路两旁采用各种砌筑物围护而成的构筑物,用于栽种各种树木。
2.0.12检查井manhole
在地下管线位置上每隔一定距离修建的竖井,主要供检修管道、清除污泥及用以连接不同方向、不同高度的管线使用。
2.0.13雨水口inlet
管道排水系统汇集地表水的设施。
2.0.14交通标志trafficsign
用文字或符号传递引导、限制、警告或指示信息的道路设施,又称道路标志、道路交通标志。
2.0.15交通标线trafficmarking
由各种路面标线、箭头、文字、立面标记、突起路标和道路边线轮廓标等构成的交通安全设施。
2.0.16突起路标raisedpavementmarker
固定于路面上起标线作用的突起标记块,用来标记道路中心线、车道分界线、边缘线;也可用来标记弯道、进出口匝道、导流标线、道路变窄、路面障碍物等危险路段。
2.0.17轮廓标delineator
沿道路两侧边缘设置的、用于指示道路前进方向、具有逆反射性能的交通安全设施。
2.0.18防眩板anti-glarepanel
用于解决对向车灯眩光,安装在中央分隔带上的一种交通安全设施。
2.0.19护栏trafficguardrail
安装在道路或中央隔离带两侧,保障行车或行人安全的一种交通安全防撞设施。
2.0.20隔离栅separationfence
用于阻止人、畜进入道路或其他禁入区域,防止非法占用道路用地的设施,以保证道路使用者的快速、便捷和安全。
2.0.21防落网
防止重物坠落于某个段落或范围内的一种交通安全设施。
2.0.22工程铭牌Engineeringnameplate
设置在道路一侧,用于简要介绍工程概况的一种标牌,其内容通常包括工程名称、开竣工日期、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名称及其他必要内容。
3路缘石
3.1一般规定
3.1.1在道路两侧、路面与人行道或其它构造物之间、分隔带和路面之间、道路绿地边缘等一般都要设置路缘石,另外在交通岛、安全岛外缘都设置缘石。
其形式有立式、斜式和平式等。
3.1.2路缘石宜由加工厂生产,并应提供产品强度、规格尺寸等技术资料及产品合格证。
主要石料、预制件应有进场验收记录,确认符合设计和规定,才能在施工中应用。
3.1.3路缘石宜采用石材或预制混凝土标准块。
预制混凝土路缘石应采用以碎石为骨料的水泥混凝土材料,不宜采用以河卵石或砾石为骨料的水泥混凝土。
路口、隔离带端部等曲线段路缘石,宜按设计弧形加工预制,也可采用小标准块。
且须保证弧线段每块路缘石长度均匀一致、缝宽统一并与直线段一致,严禁出现“三角缝”。
3.1.4路缘石基础宜与相应的道路基层同步施工。
路缘石地基和基础垫层的检查验收随相应人行道或者车行道地基和基础垫层进行。
3.1.5路缘石宜以干硬性砂浆铺砌,砂浆应饱满、厚度均匀。
路缘石砌筑应稳固、直线段顺直、曲线段圆顺、缝隙均匀;路缘石灌缝应密实,灌缝后,常温期封闭养护不应少于3d。
3.1.6无障碍路缘石的安砌要平整、顺坡。
3.2主控项目
3.2.1石质路缘石应采用质地坚硬的石料加工,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选用的石材应具有耐风化和抗侵蚀性,软化系数应不低于0.8。
石材强度设计未规定时不应小于MU30。
检验数量:
路缘石同厂、同规格连续进场为一批。
检验方法:
查产品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
3.2.2预制混凝土路缘石的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设计未规定时,不应小于C30。
路缘石弯拉与抗压强度应符合表3.2.2规定。
表3.2.2路缘石弯拉与抗压强度
直线路缘石
直线路缘石(含圆形、L形)
弯拉强度(MPa)
抗压强度(MPa)
强度等级Cf
平均值
单块最小值
强度等级CC
平均值
单块最小值
Cf3.0
≥3.00
2.40
CC30
≥30
24.0
Cf4.0
≥4.00
3.20
CC35
≥35
28.0
Cf5.0
≥5.00
4.00
CC40
≥40
32.0
注:
非直线形路缘石可不作抗折试验。
检验数量:
路缘石同厂、同规格连续进场每500m为一批,不足者以一批计,每批现场抽样检验1组。
检验方法:
查产品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现场复验报告。
3.2.3预制混凝土吸水率不得大于8﹪。
有抗冻要求的路缘石经50次冻融试验(D50)后,质量损失率应小于3%,有抗盐冻要求的路缘石经ND25次试验(D50)后,质量损失率应小于0.5kg/m2。
检验数量:
路缘石同厂、同规格为一批。
检验方法:
查产品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
3.2.4路缘石砌筑砂浆所用水泥、砂、水的质量必须满足规范要求,砌筑砂浆强度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
每安砌500m路缘石的同一配比砂浆作一组,不足的按一组计。
检验方法:
查检验报告。
3.3一般项目
3.3.1路缘石石材制成品外形质量应符合表3.3.1规定。
表3.3.1机具加工石质路缘石允许偏差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外形尺寸(mm)
长
±4
钢尺量
宽
±1
钢尺量
厚(高)
±2
钢尺量
对角线长度差(mm)
±4
钢尺量
外露面平整度(mm)
2
钢尺量(直尺)
检验数量:
材料进场时每批抽检3%。
检验方法:
查检查记录。
3.3.2预制混凝土路缘石外形质量要求应符合表3.3.2规定。
表3.3.2预制混凝土路缘石外形质量要求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长度、宽度、厚度(mm)
+5,-3
钢尺量
外露面平整度(mm)
≤3
钢板尺和塞尺量
外露面缺角掉边(mm)
≤15
钢尺量、观察
外露面粘皮、脱皮、缺损(mm2)
≤30
钢尺量、观察
检验数量:
材料进场时每批抽检3%。
检验方法:
查检查记录。
3.3.3路缘石安砌允许偏差应符合表见表3.3.3的规定。
表3.3.3路缘石安砌允许偏差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次
直顺度(mm)
≤5
20m
1
小线量取最大值
相邻块高差(mm)
≤3
20m
1
钢板尺和塞尺量
与人行道块顶面高差(mm)
≤5
20m
1
钢尺量
缝宽(mm)
±2
20m
1
钢尺量
顶面高程(mm)
±10
20m
1
用水准仪测量
检验数量:
每20m随机量3点取最大值的一点。
检验方法:
查检测记录。
3.3.4外观质量要求
1路缘石外露面平整、清洁,无贯穿裂纹、分层,色差、杂色不明显。
2路缘石顶面平顺,棱线直顺,顶面与人行道板衔接和顺;直线段与曲线段衔接顺畅;平缘石表面应平顺不阻水。
3安装稳固,缝宽均匀一致,灌缝饱满,填缝密实,缝色与路缘石无明显不协调色差,勾摸光洁。
检验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
4人行道铺装
4.1一般规定
4.1.1人行道由土基、基层、整平层和铺面等层次构成,应根据使用要求,铺面材料类型及荷载情况进行结构组合。
4.1.2人行道施工应与街坊道口、无障碍缘石坡道、盲道、铺面、排水,人行护栏,挡土墙等工程统筹施工;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与各类公益、公共服务设施,道路绿化工程等协调进行,质量评定及验收要求应符合本规范和相应专业规范规定。
4.1.3人行道范围内各种公用管线沟盖板顶面应控制在人行道铺面以下,确保沟盖板顶面满足人行道铺装的结构要求。
4.1.4有特殊要求的人行道,应按设计要求及现场条件制定铺装方案及验收标准。
4.2土基
主控项目
4.2.1人行道土基宜采用适当的压实机具与方式,因地制宜地进行碾压并达到设计压实度要求。
检验数量:
单向每100m测1点。
检验方法:
查检验报告。
一般项目
4.2.2人行道土基宜采用低液限粘质土、低液限粉质土或粗粒土填筑,不得使用淤泥及有机质土等填料。
检验数量:
每种土类测1组。
检验方法:
查检验报告。
4.2.3人行道土基质量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2.3规定。
表4.2.3人行道土基质量允许偏差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平整度(mm)
20
每30m检查1点
3m直尺量
宽度(mm)
不小于设计值
每40m检查1点
钢尺量
横坡(%)
±0.3
每30m检查1点
水准仪测量
4.3基层
主控项目
4.3.1基层原材料及混合料质量控制及检验要求,应满足设计要求并按《城市道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J50-078相应章节条文执行。
检验数量:
每2000m2抽查1组。
检验方法:
现场取样试验报告。
4.3.2半刚性基层应采用小型压实机具,因地制宜地进行碾压满足设计规定要求。
检验数量:
单向每100m测1点。
检验方法:
查检验报告。
4.3.3水泥混凝土基层应进行振实,强度等级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
每50m3测1组。
检验方法:
查检验报告。
一般项目
4.3.4基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
单向每100m测1点
检验方法:
检验报告。
4.3.5水泥混凝土基层表面应平整、密实、无蜂窝、麻面、裂缝、积水及覆盖其他设施等缺陷。
检验数量:
全部。
检验方法:
观察。
4.3.6人行道基层质量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3.6规定。
表4.3.6人行道基层质量允许偏差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平整度(mm)
柔性
≤15
每30m检查1点
3m直尺量
半刚性
刚性
≤12
宽度(mm)
不小于设计值
每40m检查1点
钢尺量
横坡(%)
±0.3
每30m检查1点
水准仪测量
4.4料石人行道板铺砌人行道面层
主控项目
4.4.1采用砂、干拌水泥砂,水泥砂浆或石屑作为整平层时,砂宜采用中,粗砂,细度模数为2.3~3.2;石屑宜采用3~6mm。
整平层含泥量宜小于5%。
检验数量:
每批砂或石屑检验一次。
检验方法:
查检验报告。
4.4.2干拌水泥砂、水泥砂浆整平层中的水泥标号及掺加量需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
每批水泥检验一次。
检验方法:
查验产品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4.4.3水泥砂浆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
同一混合比,每1000㎡1组,不足1000㎡取1组。
检验方法:
查检验报告。
4.4.4石材强度、外观尺度应符合设计及本规范要求。
检查数量:
每检验批抽样检验。
检验方法:
查出厂检验报告及复检验报告。
一般项目
4.4.5料石应表面平整、粗糙,色泽、规格、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强度不宜小于80MPa,且应符合表4.4.5的要求。
表4.4.5石材物理性能和外观质量
检查项目
允许值
备注
物理性能
饱和抗压强度(MPa)
≥80
饱和抗折强度(MPa)
≥9
体积密度(g/cm3)
≥2.5
磨耗率(狄法尔法)(%)
<4
吸水率(%)
<1
孔隙率(%)
<3
外观质量
缺棱(个)
1
面积不超过5mm×10mm,每块板材
缺角(个)
面积不超过2mm×2mm,每块板材
色斑(个)
面积不超过15mm×15mm,每块板材
裂纹(条)
1
长度不超过两端顺延至板边总长度的1/10(长度小于20mm不计),每块板
坑窝
不明显
粗面板材的正面出现坑窝
注:
表面纹理垂直于板边沿,不得有纹理、乱纹现象,边沿直顺、四角整齐,不得有凹、凸不平现象。
4.4.6料石加工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4.6的规定。
表4.4.6料石加工尺寸允许偏差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粗面材
细面材
长、宽(mm)
0,-2
0,-1.5
钢尺量
厚(高)(mm)
+1,-3
±1
钢尺量
对角线(mm)
±2
±2
钢尺量
平面度(mm)
±1
±0.7
直尺量
4.4.7整平层厚度需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
单向每100m检验1点。
检验方法:
尺量。
4.4.8铺砌应稳固、无翘动,表面平整、锋线直顺、缝宽均匀、灌缝饱满,无翘边、翘角、反坡、积水现象。
4.4.9料石铺砌人行道面层平整度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检查数量:
每20m查1点。
检验方法:
查检验报告,3m直尺和塞尺连续量测。
4.4.10料石铺砌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4.10的规定。
表4.4.10料石铺砌允许偏差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横坡
±0.3%且不反坡
每20m检查1点
用水准仪测量
井框与面层高差(mm)
≤3
每座检查1点
十字法,用直尺
和塞尺量
相邻块高差(mm)
≤2
每20m检查1点
用钢尺量
纵缝直顺(mm)
≤10
每40m检查1点
用20m线和钢尺量
横缝直顺(mm)
≤10
每20m检查1点
沿路宽用线和钢尺量
缝宽(mm)
+3,-2
每20m检查1点
用钢尺量
4.5预制人行道板铺砌人行道面层
主控项目
4.5.1采用砂、干拌水泥砂、水泥砂浆或石屑作为整平层时,砂宜采用中、粗砂,细度模数为2.3~3.2;石屑宜采用3~6mm。
整平层含泥量宜小于5%。
检验数量:
每批砂或石屑检验一次。
检验方法:
查检验报告。
4.5.2干拌水泥砂、水泥砂浆整平层中的水泥标号及掺加量需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
每批水泥检验一次。
检验方法:
查验产品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4.5.3水泥砂浆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
同一混合比,每1000m2组,不足1000m2取1组。
检验方法:
查检验报告。
4.5.4混凝土预制人行道板强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查数量:
同一品种、规格、每检验批1组。
检验方法:
查验产品合格证和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一般项目
4.5.5预制人行道板应表面平整、粗糙、纹路清晰、棱角整齐,不得有蜂窝、露石、脱皮等现象;彩色人行道预制板表层应质地致密,色彩均匀,无掉色、起皮、分层、裂缝等缺陷,表面花纹图案深度不得超过彩面层厚度。
预制人行道砌块加工尺寸与外观质量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5.5的规定。
表4.5.5预制人行道砌块加工尺寸与外观质量允许偏差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长度、宽度(mm)
±2.0
钢尺量
厚度(mm)
±3.0
钢尺量
厚度差(mm)
≤3.0
钢尺量
平面度(mm)
≤2.0
直尺量
正面粘皮及缺损的最大投影尺寸(mm)
≤5
钢尺量
缺棱掉角的最大投影尺寸(mm)
≤10
钢尺量
非贯穿裂纹长度最大投影尺寸(mm)
≤10
钢尺量
贯穿裂纹(mm)
不允许
观察
吸水率
≤8
观察
色差、杂色
不明显
观察
4.5.6整平层厚度需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
单向每100m检验1点。
检验方法:
尺量。
4.5.7混凝土预制人行道板铺面平整度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检查数量:
每20m查1点。
检验方法:
查检验报告,3m直尺和塞尺连续量测。
4.5.8铺砌应稳固、无翘动,表面平整、锋线直顺、缝宽均匀、灌缝饱满,无翘边、翘角、反坡、积水现象。
4.5.9预制人行道板铺砌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5.9的规定。
表4.5.9预制人行道板铺砌允许偏差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横坡(%)
±0.3%且不反坡
每20m检查1点
用水准仪测量
井框与面层高差(mm)
≤4
每座检查1点
十字法,用直尺和塞尺量
相邻块高差(mm)
≤3
每20m检查1点
用钢尺量
纵缝直顺(mm)
≤10
每40m检查1点
用20m线和钢尺量
横缝直顺(mm)
≤10
每20m检查1点
沿路宽用线和钢尺量
缝宽(mm)
+3,-2
每20m检查1点
用钢尺量
4.6沥青混合料铺筑人行道面层
主控项目
4.6.1压实度不得小于95%,表面应平整,无明显轮迹。
检查数量:
每100m查2点。
检验方法:
查试验记录(马歇尔击实试件密度,实验室标准密度)。
4.6.2沥青混合料品质应符合马歇尔试验配合比技术要求。
检查数量:
每日、每品种检查1次。
检验方法:
现场取样试验报告。
一般项目
4.6.3沥青混凝土铺装层厚满足设计要求。
4.6.4表面应平整、密实,无裂缝、烂边、掉渣、推挤现象,接茬应平顺,烫边无枯焦现象,与构筑物衔接平顺,无反坡积水。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
4.6.5沥青混合料铺筑人行道面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6.5的规定。
表4.6.5沥青混合料铺筑人行道面层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平整度(mm)
≤5
每20m检查1点
用3m直尺和塞尺量连续量两点
横坡
±0.3%且不反坡
每20m检查1点
用水准仪测量
井框与面层高差(mm)
≤5
每座检查1点
十字法,用直尺和塞尺量
厚度(mm)
±5
每20m检查1点
用钢尺量
4.7无障碍设施
主控项目
4.7.1无障碍设施采用的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规格及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4.4节和第4.5节相应条文的规定。
检验数量:
每批进料检验不少于1次。
检验方法:
查验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
4.7.2无障碍路缘石坡道、行进盲道和提示盲道的平面位置、铺设形式、色彩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
全部。
检验方法:
核对设计图纸。
4.7.3触感盲道、路缘石坡道铺面的质量检验要求应分别符合本规范第4.4节和第4.5节规定。
检验数量:
全部。
检验方法:
同第4.4节和第4.5节相应规定。
一般项目
4.7.4无障碍路缘石坡道的形状、坡度应符合设计规定;路缘石坡道正面的侧石应高出平石并不大于10mm。
检验数量:
全部。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
4.7.5外观质量要求
1触感盲道铺面平顺,与相邻铺面衔接平整、紧密,无接边高差等缺陷;
2路缘石坡道铺面与周边人行道铺面连接和顺,无缺漏破损等缺陷。
检验数量:
全部。
检验方法:
观察。
4.7.6盲道和路缘石坡道铺面质量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7.6规定。
表4.7.6盲道和路缘石坡道铺面质量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盲道线形直顺(mm)
≤5
每40m检查1点
20m小线量
厚度(mm)
±5
每处检查1点
钢尺量
路缘石坡道坡度(%)
不大于设计值
每处检查1点
水平尺、钢尺量
4.8树池
主控项目
4.8.1水泥混凝土预制树池石或料石树池石的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无设计要求时,其抗压强度不应低于30MPa。
检验数量:
同厂、同规格连续进场500m为一批,不足者以一批计,每批检验不少于1次。
检验方法:
查验产品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一般项目
4.8.2外观质量要求
1安装平整、稳固、色泽一致,无缺角、掉边、断块等缺陷;
2缝宽均匀,座浆饱满且砂浆不外溢;
3顶面纵、横坡与人行道板铺面保持一致,与人行道板衔接和顺;
4安装水泥混凝土预制树池石时,其四条边应分别垂直和平行于路缘石。
检验数量:
全部。
检验方法:
观察。
4.8.3水泥混凝土预制或料石树池石外形质量要求应符合表4.8.3规定。
表4.8.3树池石制成品外形质量要求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或频率
长度(mm)
±5
钢尺量
宽度与厚度(mm)
±2
钢尺量
缺角掉边(mm)
≤20,外露面、边、棱角完整
钢尺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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