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双减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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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双减实施方案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双减”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学校教书育人主体功能,强化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治理,根据国家和省“双减”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温州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2021年,积极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课后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家长精力负担得到有效减轻。
2022年,进一步巩固义务教育阶段营利性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成果,校外培训机构乱象基本消除;作业管理和课后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持续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家长精力负担。
2023年,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得到大幅提升,学校课后服务能够满足学生需要,形成具有温州特色的高质量校内教育教学管理体系和高水平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治理体系,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1.健全作业管理机制。
完善作业管理办法,加强学科作业统筹,严格落实分学段作业总量控制要求,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
建立作业校内公示制度,加强质量监督,强化作业来源、设计、布置、批改、分析、反馈、辅导等各环节的过程管理。
加强作业完成指导,确保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
鼓励小学设每周三为无书面家庭作业日,每月安排一个周末不布置书面作业。
2.提高作业设计质量。
出台作业设计与实施指导意见,加强作业设计培训与研讨,定期开展优秀作业评选与展示。
构建基于学科核心素养和关键能力发展的基础性作业和综合性作业,克服无效、机械化作业,杜绝重复、惩罚性作业。
支持学校开展长作业、项目式、全阅读、综合性学习、实践性学习等多样态作业设计,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增强学习内驱力、规划能力和整理能力。
3.加强作业资源建设。
以“五项管理”(作业、睡眠、手机、体质、读物)为抓手,深化实践性作业、探究性作业、弹性作业、个性化作业研究,建立素养导向的周末作业、单元作业、寒暑假作业资源,有效增加学生社会实践、读书、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个性化学习的时间和空间,充分满足学生多样化的学习需求。
加强优质作业资源共建共享,不断提升教师作业设计能力。
4.拓展课后服务项目。
坚持政府主导、学校主责,全面推行以放学后托管服务、初中生晚自习服务、免费在线学习服务、暑期托管服务为重点的学校课后服务。
进一步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拓展课后服务形式,“一县一案”“一校一策”制定落实方案,确保在2021年秋季开学后课后服务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努力实现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
5.提升课后服务质量。
坚持育人为本,严格规范课后服务的时间、内容和组织实施。
放学后托管服务采取“基本服务+拓展服务”的模式,在正常教学日期间每天开展,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每天托管服务时间不少于2小时。
初中晚自习服务因地制宜开设,非寄宿制初中学生在校晚自习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
30,并允许学生早退。
有条件的学校要积极组织开展暑期托管服务,为学生创设丰富多彩的暑期生活环境。
6.优化在线学习服务。
用好省“之江汇”教育广场等各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推进温州市中小学生“学问通”在线答疑平台全覆盖智能化建设。
升级学校网络终端,融入“城乡教共体”和“未来社区”“未来乡村”教育场景。
完善基于数据的个性化答题和推送模式,组织优秀教师在线互动交流答疑,发挥名师效应。
完善“政府支持、企业参与、学生受益”运营机制,免费向学生提供高质量的专题教育资源和覆盖各年级各学科的学习资源。
7.建立健全保障机制。
各地要根据学生规模和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统筹核定编制,配足配齐教师;制定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建立财政补助、公用经费分担、适当收取服务费或代收费等相结合的成本分担机制,确保经费筹措到位;将用于在职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的经费额度,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并设立相应项目,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不纳入教师与公务员工资收入计算比较口径。
8.推进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依据城乡发展、人口分布等实际情况,做好全市教育事业整体布局优化,增加资源。
强化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办学责任,依法落实教育经费投入及长效增长机制,优先安排优质均衡发展经费支出。
推动教师常态化交流,促进优质师资均衡流动。
研究出台在同一学校连续任教达到一定年限教师交流办法、连续任职达到一定年限校长交流机制。
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集团化、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初中全面提升、乡村“小而优”学校建设等行动。
到2023年,省义务标准化学校比例保持在99%以上,县域内融合型、共建型城乡教育共同体比例达60%以上,实现乡村“小而优”学校全覆盖,打造在全国有影响的乡村未来教育样板校5所。
鼓励各县(市、区)积极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力争到2023年创成5个、到2025年创建率达到60%以上。
9.推进课堂教学改革。
优化区域教学常规,强化教学管理,提升学生在校学习效率,确保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
聚焦学生学习全过程,提升学生学习品质。
推进幼小科学衔接,帮助学生做好入学准备,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做到应教尽教。
推进与完善“学为中心”课堂评价标准的应用,加强素养课堂研究。
推广应用优秀教学成果,改进和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支持师生利用智能教学助手和智能学伴,灵活运用优质教学资源。
组织开展拓展学习和深度学习,注重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全面提升课堂教学效率。
10.完善考试评价工作。
严格控制考试次数,除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
学业质量监测外,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义务教育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从不同学科的实际出发,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中小学生学业评价严格实行等第制。
加强命题研究和管理,坚持以学定考,不出偏题、怪题、超标难题,提升命题质量,充分发挥学业评价在提高学生良好思维能力、知识迁移能力、问题解决能力方面的导向作用。
积极探索建立以校为本、基于过程的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完善“四维评价”体系,探索完善德智体美劳等过程性评价办法。
11.深化高中招生改革。
完善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招生录取模式,依据不同科目特点,完善考试方式和成绩呈现方式。
严格落实普通高中属地招生、“公民同招”政策,杜绝违规招生、恶性竞争。
全市优质示范普通高中学校不低于60%的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缓解升学竞争压力。
支持县域普通高中提升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加快实施“县中崛起”工程。
(二)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
1.加强培训机构党的建设。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教育公益属性,遵循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把牢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加强培训机构章程建设,明确党组织关系隶属行业主管部门,建立机构党建工作负责人和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把好培训活动政治关,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
2摸清培训机构底数状况。
全面排查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总数、从业人员数、招收学生数、预收费等方面情况,建立基础工作台账,及时录入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和“浙里培训”平台系统,实现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
其他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排摸登记。
3.实施培训机构分类管理。
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明确本领域培训机构的设置标准、准入方式,并强化日常监管。
教育部门负责中小学学科类培训机构的管理;文化广电旅游部门负责文化艺术培训机构的管理;体育部门负责体育培训机构的管理;科技部门负责科技类培训机构的管理;市场监管部门协同商务部门加强托管类机构的日常监管,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
托管类机构开展学科、文化艺术、体育、科技培训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联合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商务部门查处。
4.规范培训机构审批登记。
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将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转登为非营利性机构,制定转登工作办法、时间表和路线图;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从严审批其他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未经审批多址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审批通过的纳入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
核查清理“僵尸校外培训机构”。
5.建设数字监管服务平台。
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借力温州市创建国
家“智慧教育示范区”契机,依托教育“数字大脑”工程,建设温州民办教育智慧服务管理平台,接入“浙里培训”平台系统,将培训机构基本信息、收费、课程、合同、教师、党建等信息全部纳入平台,构建准入、监管、执法全流程闭环管理的智慧监管平台,提升校外培训机构的数字化监管水平。
6.实施信息公开公示制度。
学科类培训机构要在机构办学场所显著位置及网站公示有关信息,包括机构办学许可证、法人登记证书、招生对象、收退费标准(包括收费标准、退费办法、培训费收取账号等)、教师资质(包括姓名、照片、任教班次及教师资格证编号等)、培训内容(包括课程名称、时间、价格等)、安全管理制度、投诉电话等内容。
其他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由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实施信息公开制度。
7.严格培训时间限定要求。
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线上培训要注重保护学生视力,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控制培训结束时间,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
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1:
00,不得留课后作业。
8,强化培训内容备案审查。
实施培训内容备案监督,全面掌握学科类培训内容、培训材料、教师资质等信息。
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学科类培训机构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培训。
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培训结果不得对外公开,不得宣传学员等级证书、分数排名、“名校”录取人数等。
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超范围培训、培训内容低俗违法、盗版侵权等问题。
9.实施机构资金预警监管。
健全校外培训机构资金数字化监管制度,形成事前预警、事中预防和事后防范机制;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开设预收费资金专户,并与开户银行签署协议,按照专款专户、专款专存、专款专用的原则,制定对大额资金异动的管控、最低存款余额的监督等措施。
鼓励实施“先培训后收费”“一课一消”培训收费模式,有效防范“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
10.加强机构人员资格管理。
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不得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聘请在境内的外籍人员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1.严禁学科机构资本运作。
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学科类培训机构资产;外资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等方式控股或参股学科类培训机构。
已违规的,要进行清理整治。
12.强化机构营销监督管理。
加强广告和网络管理,不在主流新闻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刊登、播放学科类校外培训广告;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和其他垄断行为。
13.严格机构收费退费管理。
根据市场需求、培训成本等因素确定培训机构收费项目和标准,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不得以格式合同形式加重消费者责任或减轻经营者责任,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培训对象摊派费用或强行集资。
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财务与资产管理的规定,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或通过拆分合同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明确权利义务和退费办法。
严查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全面加强家校社协同育人,营造减负良好社会氛围
1.支持学校引进非学科类培训机构。
学校课后服务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可适当引进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等第三方专业力量参与课后服务。
研究制定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的准入条件、遴选程序和监管措施等。
2严查在职教师兼职补课。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高薪挖抢学校教师,不得聘任在职中小学教师;常态清查在职中小学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
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教师校外有偿补课行为,直至撤销教师资格。
3.严禁机构与学校勾连牟利。
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存在不符合资质、管理混乱、借机敛财、与学校勾连牟利等严重问题的机构;按要求做好培训广告管控,不得在校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
4.纳入教育质量评价体系。
将“双减”工作成效纳入县域和学校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把学生参加课后服务、校外培训及培训费用支出等情况作为重要评价内容。
5.完善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
密切家校沟通,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努力形成减负共识,积极动员引导家长不安排孩子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充分利用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文化宫、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博物馆、纪念馆、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乡村文化礼堂、城市书房等校外活动场所,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外活动,推进协同育人共同体建设。
6.加强培训行业自律。
健全完善校外民办教育培训行业协会运作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组织开展法律法规政策培训学习,增强校外培训机构及从业者的社会责任感,开展行业互助,强化行业自律,推动培训行业规范办学。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党委和政府要把“双减”工作作为当地党委和政府为民办实事重大民生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各地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重点任务,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及时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积极稳慎推进,确保“双减”工作平稳有序落地。
(二)加强部门协同。
落实“市级统筹、属地负责”工作机制,健全多部门协同治理的联席工作制度,建立专门工作机构,制定校外培训监管部门责任清单,明确部门工作职责。
依托基层治理“四个平台”网格化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各部门执法检查作用,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治理,依法依规处置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强督导检查。
将落实“双减”工作情况及实际成效,作为督查督办、漠视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和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重要内容。
各地要设立专门举报电话,畅通群众监督举报途径。
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对造成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学校落实义务教育“双减”工作实施方案
2021中小学落实义务教育“双减”工作实施方案2021中小学落实义务教育“双减”工作实施方案12一、指导思想2二、总体目标与工作原则2三、实施细则3
(一)强化育人主体地位3
(二)促进家校社协同6(三)提高师德修养6(四)强体能保健康,多方位提升体质健康6(五)减轻校外培训负担实施策略7四、保障措施92021中小学落实义务教育“双减”工作实施方案211一、减轻过重作业负担实施方案11
(一)作业布置原则11
(二)作业布置基本要求12(三)作业的控制与审核13二、落实减轻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13
(一)课后服务时间13
(二)课后服务方式和内容14(三)课后服务要求14三、中学落实“双减”保障措施142021中小学落实义务教育“双减”工作实施方案1根据《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相关要求,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双减”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持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改革,多措并举提升校内教育教学质量,丰富课后服务供给,提升学校育人水平,有效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努力帮助家长解决放学后接送学生的实际困难,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结合学校实际,制定落实“双减”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学习领会中央文件精神,全面准确把握“双减”要义,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重大部署上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努力抓好“双减”工作落实。
学校通过召开会议、线上学习等方式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认真学习和研究,加紧落实“双减”的各项工作。
二、总体目标与工作原则1.校内校外双向发力,稳妥推进,分步实施,确保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于2021年底前有效减轻、两年内成效显著,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2校内服务要提质增效充分发挥学校育人主渠道作用,加大改革力度,统筹校内校外教育资源,统筹课内课后两个时段,对学校教育教学安排进行整体规划,全面系统打造学校育人生态。
提升校内教育服务质量,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让每个学生在校内能够学得会、学得好、学得足。
3.校外培训要规范有序坚持从严治理,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防止无序扩张,严查各类违规培训和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为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创造有利环境。
4.坚持育人为本、回应关切。
遵循教育规律,从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出发,整体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与期盼,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
5.坚持依法治理、标本兼治。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规定,坚持校外培训的公益属性,注重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
6.坚持统筹推进、稳步实施。
严格落实国家有关规定,积极推广典型经验,深入探索推进重难点问题治理,确保“双减”工作平稳有序。
三、实施细则
(一)强化育人主体地位强化学校育人主体地位,从根本上满足学生多样化教育需求,确保学生在校内学会、学足、学好。
1.有效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
这是减轻课内负担的重要切入点。
一是统筹作业管理。
进一步完善作业统筹管理机制,学校制定作业管理办法,建立作业校内公示制度,公开班级各学科作业,加强质量监督。
作业必须在课内布置,作业难度不得超过国家课标。
不得布置机械重复、惩罚性作业。
严禁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二是控制作业总量。
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可在校内适当安排巩固练习;
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
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
个别学生经努力仍完不成书面作业的,也应按时就寝,确保充足睡眠。
三是加强作业设计指导。
将作业设计纳入教研体系,系统设计符合学生年龄特点和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涵盖德智体美劳全面育人的基础性作业,鼓励布置分层、弹性、个性化作业。
教师要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
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
四是用好课余时间。
学校和家长要引导学生放学回家后完成剩余书面作业,进行必要的课业学习,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开展适宜的体育锻炼、阅读和文艺活动等。
引导学生合理使用电子产品和网络,保护视力健康,防止网络沉迷。
家长要积极与孩子沟通,关注孩子心理健康,帮助其养成良好学习生活习惯。
寄宿制学校要统筹安排好课余学习生活。
2.提高课后服务水平。
包括整体规划设计,丰富服务内容,提供菜单式课后服务项目和内容,供学生自愿选择,切实增强课后服
务的吸引力;
(1)学校充分利用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完成作业,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综合素质拓展类活动;
(2)拓宽服务渠道,引入社会优质资源和优质师资参与课后服务,发挥好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活动场所在课后服务中的作用;
(3)做强做优免费线上学习服务,完善线上公共教学平台,打造“双师课堂”等。
3.提高校内教育教学质量。
(1)包括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缩小城乡、区域、学校间教育水平差距,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大比例促进干部教师区域内流动;
(2)规范教育教学秩序,小学一年级坚持“零起点”教学,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分班考试,严禁划分重点班、实验班。
4.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提升学生在校学习效率;
不断深化高中招生考试方式改革,依据不同科目特点,完善考试和成绩呈现形式,进一步提升中考命题质量,逐步提高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等。
5.提升校内教育教学质量,保证学生在校学足学好。
一是规范教育教学秩序。
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课程,严格规范教材使用。
学校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提高难度、加快进度,小学一年级坚持“零起点”教学。
降低考试压力,改进考试方式,考试成绩呈现实行等级制。
学校不得利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学生开展任何形式的集体补课,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分班考试,严禁划分重点班、实验班。
二是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落实课堂教学基本要求、基本规范和基本规程,优化教学方式,强化教学管理,积极推进“空中课堂”“双师课堂”“融合课堂”建设,提升学生在校学习效率。
加强学科建设和教研管理,切实提高教学质量。
三是深化高中招生改革。
积极完善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模式,不断深化高中招生考试方式改革。
坚持以学定考,进一步提升中考命题质量。
逐步提高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
四是纳入质量评价体系。
认真落实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将“双减”工作成效等情况作为区、校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促进家校社协同进一步明确家校育人责任,密切家校沟通,创新协同方式,推进协同育人共同体建设。
教育部门要会同妇联等部门,办好家长学校或网上家庭教育指导平台,推动社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服务站点建设,指导学校建立定期家访制度,完善家长培训体系,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育儿观、成才观,精准分析学生发展需求,理性确定孩子成长预期,努力形成减负共识,为学生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三)提高师德修养关爱每个学生,对学生要尊重、理解、宽容,不得以粗暴的态度对待学生,不得讽刺挖苦学生,不得歧视差生。
倡导教学民主,建立平等的师生关系,尊重学生的人格,对学生应坚持正面教育,肯定成绩和进步。
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通过谈心沟通,减轻学生的心理负担。
(四)强体能保健康,多方位提升体质健康1、初中部、小学长期坚持开展形式多样的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不断强化中小学体育课程教学管理,同时以阳光体育运动为抓手,打造学校体育“一校一品一特
色”;
抓好各类体育竞赛活动,为学生养成终身体育锻炼习惯奠定良好基础。
2、秋季学期正式实施的方案因地制宜、创新形式,做到“全校各年级每天一节体育课”外,还在丰富大课间活动、开展课后体育锻炼、抓好体育竞赛等方面打出组合拳,让孩子们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
3、进行体育教师招聘,确保学校在不断完善“基础一普惠一兴趣一特长”四级体育课程的基础上,为全体学生每天安排一节体育课。
4、小学通过调整课程结构,整合教学课程时长保证每个年级每天开设一节体育课。
5、初中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大课间活动和课后体育锻炼,保障每天锻炼1小时,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并举办校园运动吉尼斯活动,激发学生对体育活动的兴趣,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
6、进行脊柱侧弯检测将进行秋季(体育与健康)质量监测,监测内容包括“健康生活方式(问卷调查)”“运动技能”“脊柱侧弯”三部分。
通过监测促进学校按规定开足开齐开好体育课程,让孩子健康成长。
学校还将定期对学生进行视力监测,建立学生视力监测、预警干预及健康管理机制,同时加强科普宣传,指导家庭正确开展近视防控工作,促进学生的视力健康。
(五)减轻校外培训负担实施策略1.丰富校内课后服务活动内容
(1)在校早餐、午餐服务:
本校食堂为全校师生提供早餐,也为师生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午餐服务。
中小学生早餐、午餐由学校食堂统一供应,学校要为学生提供卫生、安全的就餐环境,建立健全食堂及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取得合法的食品经营许可资质,按要求配备符合条件的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同时,要建立健全学校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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