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风电场工程建设流程管理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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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风电场工程建设流程管理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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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风电场工程建设流程管理标准
1目的
为规范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全资和控股建设的新、扩、改建的风力发电项目工程建设管理,根据国家及电力行业基建项目管理的法规和标准,结合风电场工程建设特点制定本标准。
2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全资和控股建设的新、扩建的风力发电项目。
参股项目可参照执行。
3引用标准和文件
3.1国家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8]第六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9]第二十一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89]第二十二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0]第三十九号)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998]第二百五十三号)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3.2行业制度规定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1])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2002]第14号令)
《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国能新能[2011]285号)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建质〔2003〕162号)
3.3技术规范与标准
《风力发电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DL/T5067-1996
《风力发电场设计技术规范》DL/T5383-2007
《风力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DL/T5384-2007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DLT5434-2009
《建筑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DLT5434-2009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风力发电机组安装和装配规范》GBT19568-2004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05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19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3-1992
《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05
《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程》DL/T5191-2004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及评价规程第1部分土建工程》DLT5210.1-2005
4施工准备阶段
4.1施工前的考察
(1)施工前到有关风电场、风电机组制造单位考察和技术交流。
了解适合本项目建设的设备性能及技术特点、设备运输与安装要求等情况。
与设备制造单位、施工单位进行交流,学习他们的经验,充实技术储备。
(2)自然条件调查分析、熟悉施工环境。
建设地区自然条件调查分析的主要内容有:
风能资源情况,地质构造,土壤性质和类别,地基承载力,地震级别和烈度,地下水位情况,气候环境特点(气温、雨雪、雷电等),土壤的冻结深度和冬雨季的期限等情况。
4.2勘察设计招标、定标、签订合同
通过招标选择有资质的单位负责勘察设计工作。
4.3工程监理招标、定标、签订合同
通过招标选择有资质的单位负责工程监理工作。
4.4微观选址
委托设计单位根据可研或初步设计阶段的机组容量、塔架高度等特点,结合测风满一年的当地风资源数据与场区地貌特征选择最佳的风机安装位置。
通常在进行微观选址时应尽量增加一定数量的机位选择作为备用方案,在项目实施中个别机位因某些客观原因无法开展建设时,可从备用方案中选择。
4.5风机招标
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风电场可研报告、风能资源数据等基础资料。
通过招标选择合格的风机供应商与最佳机型。
4.6机型复核
风机供应商确定后,风机供应商的技术人员要根据微观选址及风资源数据进行现场踏勘,并通过计算,确认每个机位的最佳机型。
4.7落实征地补偿标准
在开展现场施工以前应尽早与项目所在地政府以书面形式落实风电场内的土地类型及其相关补偿标准。
4.8地形图测绘
作为施工图设计的基础资料,此项工作内容应包含在勘察设计合同中。
4.9地质详勘
作为施工图设计的基础资料,此项工作内容应包含在勘察设计合同中。
4.10首次设计联络会
首次设计联络会应由项目公司召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风力发电机供应商,电气设备、运输、施工等行业的专家一同召开。
会议应围绕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微观选址、地形图、地质详勘报告等基础资料,结合项目所在地的客观条件,明确建设任务和目标,理清建设思路,明确建设内容及管理程序,明确各方的技术要求和工作任务,最终制定初步设计思路,并落实项目实施过程中参建各方的主要联络人及联络方式等。
4.11场内道路工程
(1)场内道路设计。
根据项目投资规模与运输、施工、生产运行的实际需要,制定合理的道路设计等级标准。
(2)道路图纸审查。
审查设计路径、道路断面结构、宽度、附属设施、工程量等的合理性。
(3)道路施工招标、定标、签订合同。
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审查后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通过招标选择合格的施工单位,并签订合同。
(4)道路图纸交底。
项目公司应在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技术员到场后、施工前,及时组织设计、监理及施工单位开展施工图交底。
4.12风机基础工程
(1)风机基础设计。
设计单位根据风机厂家提供的拟安装风机的风机基础设计技术规范开展风机基础施工图设计工作。
(2)基础设计复核。
风机厂家设计人员对基础施工图与厂家技术规范的符合性进行复核。
(3)基础图纸审查。
主要审查图纸方案与工程量。
(4)基础施工招标、定标、签订合同。
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审查后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通过招标选择合格的施工单位,并签订合同。
(5)基础设计交底。
项目公司应在施工单位管理人员与技术员进场后,及时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召开图纸交底会。
4.13风机安装工程
(1)风机安装施工招标、定标、签订合同。
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风机安装手册及相关资料。
通过招标选择合格的施工单位,并签订合同。
(2)风机安装交底。
项目公司应根据风机基础施工进度情况,适时组织风机监理单位、安装单位、风机厂家召开风机安装交底会。
4.14场区配网工程
(1)场区配网工程设计。
设计单位根据风电场地形地貌、升压站位置及风机布置情况,合理设计场区配网线路路径。
结合地方要求与造价控制目标,选择合适的配网形式,如采用架空线路方式输电,应根据当地地质情况,采用合理的铁塔基础形式。
(2)场区配网图纸审查。
审查线路设计合理性及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
(3)场区配网施工招标、定标、签订合同。
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审查后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通过招标选择合格的施工单位,并签订合同。
(4)场区配网图纸交底。
项目公司应在施工单位管理人员与技术员进场后,及时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召开图纸交底会。
4.15升压站土建工程
(1)升压站土建工程设计。
设计单位根据风电场规划容量、主变容量、无功补偿容量等特性设计升压站。
(2)升压站土建图纸审查。
审查升压站土建施工图是否满足生产运行需要、达到技术要求。
(3)升压站土建施工招标、定标、签订合同。
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审查后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通过招标选择合格的施工单位,并签订合同。
(4)升压站土建图纸交底。
项目公司应在施工单位管理人员与技术员进场后,及时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召开图纸交底会。
4.16升压站电气安装工程
(1)升压站电气安装工程设计。
设计单位根据风电场规划容量及电网方面的各项技术要求,设计升压站主接线方式,站内电气设备种类、规格、数量及其接线方式。
(2)升压站电气图纸审查。
根据风电场建设规模与生产技术要求,审查电气设备配置的合理性。
除项目公司组织的内审外,升压站须根据电网公司的要求,委托网公司认可的接入系统图纸审查机构开展审查工作。
(3)升压站电气招标、定标、签订合同。
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审查后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通过招标选择合格的施工单位,并签订合同。
(4)升压站电气图纸交底
项目公司应在施工单位管理人员与技术员进场后,及时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召开图纸交底会。
4.17送出线路工程
(1)送出线路工程设计。
个别风电场出于某些因素考虑,有自建送出线路的情况。
在自建的情况下,项目公司应根据当地并网条件与具体要求,委托设计单位开展送出线路设计工作。
(2)送出线路图纸审查。
送出线路图纸的审查除了项目公司的内审外,应根据电网公司的要求,委托网公司认可的接入系统图纸审查机构开展审查工作。
(3)送出线路施工招标、定标、签订合同。
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审查后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通过招标选择合格的施工单位,并签订合同。
(4)送出线路图纸交底。
项目公司应在施工单位管理人员与技术员进场后,及时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召开图纸交底会。
4.18设备及材料采购招标、定标、签订合同
材料、构(配)件制品等是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物质基础,物资的准备工作应按施工预算和施工进度的安排,必须在工程开工前完成,根据各种物资需要量计划,分别落实货源,安排运输和储备,使其满足连续施工的要求。
4.19清除运输通道上的障碍物
由于风电场的建设环境特殊,设备尺寸较大,在运输的过程中会遇到阻碍,如桥梁、架空电线、通讯线路、树木、房屋等。
为保证运输畅通,在道路施工前后均应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对影响运输的障碍物进行处理。
4.20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施工方案
风电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风力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DL/T5384-2007)的要求进行编制。
一般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编制,非总包项目的可由项目公司或项目公司委托监理单位编制。
各环节施工单位结合整个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各自施工环节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作业指导书。
4.21施工机具的准备
根据采用的施工方案,安排的施工进度,确定施工机具的类型、数量和进场时间,确定施工机具的供应办法和进场后的存放地点和方式,编制建筑安装机具的需求计划,为设备运输,确定堆场面积等工作提供依据。
4.22对人员进行培训
进入风电场项目工地的项目经理、特种工作业人员、金属实验员、土建实验员、无损检测人员、热处理工、焊工、计量员、安全员、预算员、质检员、施工员必须经过系统的专业培训和考试,得到相应的政府部门或组织的认可,取得证书,并保证证书有效。
因风电项目施工是一种新型的工作模式,风电机组是高科技、新技术产品,因此要求施工人员在施工前根据施工方案和安装指南进行技术培训,让每个参与施工的施工人员了解施工工序、要求和施工注意事项。
4.23工程管理组织机构设置
工程管理的组织机构设置应根据施工项目规模,结构特点和复杂程度来确定;坚持合理分工与密切协作相结合;把有施工经验、有创新精神、有工作效率的人选入领导机构;认真执行因事设职、因职选人的原则。
根据风电场建设需要,风电项目应设工程部,全面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下设三个专业管理班组,即工程施工管理、工程信息管理、工程综合管理。
工程施工管理包含:
工程质量管理、工程安全管理、施工进度管理、造价管理。
工程信息管理包含:
工程档案管理、工程计划管理、工程信息传达、工程付款管理、招投标管理、设计咨询管理、供应商管理、工程物资。
工程综合管理包含:
征林征地、拆迁补偿、外部协调、政策处理、后勤保障。
4.24人力资源计划
根据工程管理内容及各阶段工作强度分配人力资源。
人力资源相对紧缺时,应结合工程建设计划,对人力资源做动态调整。
4.25工程计划管理
为确保工程建设进度满足计划要求,工程施工前各参建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工程进度计划。
风电场工程进度计划分为四级:
一级进度计划——项目公司控制性计划(里程碑进度计划)。
二级进度计划——项目公司与监理控制性计划。
三级进度计划——施工单位按专业编制的详细施工总进度计划。
四级进度计划——施工单位按每季、月编制的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
一级、二级计划由项目公司、监理进行管理协调。
三级计划应由施工单位根据一级、二级计划编制完成,并报监理审批。
四级进度计划的审批工作权限在施工单位,但编制好的计划必须报监理。
在进度计划动态跟踪管理过程中,发现实际进度与目标项目有偏差时,是否要求施工单位修改计划以跟上原目标要求,由监理决定。
对于进度计划的重大修改须由监理提出,项目公司批准后方可执行。
修改后的进度计划替代原计划建立新的目标项目。
4.26三通
根据风电场建设特点,项目开工是以道路施工开工为标志。
场地平整包含升压站场地平整、风机基础场地及吊装平台场地平整,这两项平整工作包含在相应的单位工程施工中。
因此在项目开工以前仅需要落实通水、通电、通讯。
5过程管理阶段
根据风电项目建设特点,风电场施工共分为五大类,分别是场内道路、风机基础、风机安装、场区配网、升压站土建及电气。
个别项目存在自建送出线路的情况,此时送出线路也被算作施工中的一类,由于施工程序与场内配电线路类似,因此不做赘述。
5.1道路施工流程
交桩放线→清表→铺设涵管→挖填路基→路基整平碾压→开挖排水沟→路面铺设→路面整平碾压→砌筑排水沟
5.2风机基础工程
交桩→引点放线→风机及箱变基础开挖→清底→基础验槽→垫层浇筑→基础环安装→钢筋绑扎→支设模板→钢筋绑扎与模板支设验收→风机基础主体浇筑→箱变基础砌筑→基础测温养护→基础回填→场地整平
5.3风机安装工程
设备到场检验→电缆安装→地面控制柜及变频器安装→塔筒底端、中段、上段依次安装→机舱安装→轮毂与叶片地面组装→吊装轮毂及叶片→紧固各层螺栓力矩→塔筒内电缆连接、控制及辅助系统安装。
5.4场区配网工程(以架空线路为例)
铁塔基础中心桩与方向桩交桩→桩位复测→风机至箱变电缆沟开挖→基础开挖基坑验槽→垫层交桩→支设模板→钢筋笼制作并安装→基础浇筑→铁塔组立→铁塔接地网敷设→塔上设备安装→电缆头制作→低压电缆敷设安装→箱变安装→塔上导线及光缆敷设、附件安装。
5.5升压站土建及电气工程
(1)升压站内各功能区域交桩放线。
(2)主楼及开关室流程:
基础开挖→地基处理→垫层浇筑→电缆沟及楼体基础砌筑→圈梁钢筋绑扎→支设模板→圈梁浇筑→梁柱钢筋绑扎→支设模板→梁柱浇筑→墙体砌筑→楼板模板支护→楼板钢筋绑扎→楼板浇筑→墙体抹面收光→墙面粉刷→给排水→采暖→门窗安装→装修装饰。
(3)场区电缆沟施工:
开挖→清坑→夯实→砌筑或支模板→浇筑混凝土→盖板安装。
(4)避雷器及构支架施工:
基础开挖→地基处理→垫层浇筑→钢筋绑扎→模板支护→基础浇筑→基础养护→避雷器、构支架安装。
(5)主变基础及事故油池施工:
基础开挖→基坑处理→垫层浇筑→基础钢筋绑扎→模板支护→基础浇筑→油池砌筑→滤油网安装→鹅卵石铺设。
(6)主变安装:
本体外观及附件数量检查→本体就位→变压器吊罩检查→变压器附件安装→真空注油→变压器热油循环。
6验收移交阶段
工程从施工开始至竣工验收需要开展多次多项验收工作。
具体分为:
6.1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此项检查由各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组织开展,共分“风电场首次及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风电场升压站受电前和首批风机并网前质量监督检查”和“风电场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的监检在首批风机基础完成后即可进行,后续完成的其它风机基础可在下一阶段再进行抽检;第二阶段的监检在首批风机基本具备并网条件后进行,其它批次的风机可在下一阶段再进行抽检;第三阶段“整套启动试运前”的监检,是指本期工程最后一台风机调试试运验收结束后进行的监督检查。
6.2单位工程完工验收
风电项目单位工程可按风力发电机组、升压站、线路、建筑、交通五大类进行划分。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向项目公司提出验收申请,单位工程验收领导小组应及时组织验收。
同类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可按完工日期先后分别进行,也可按部分或全部同类单位工程一道组织验收。
对于不同类单位工程,如完工日期相近,为减少组织验收次数,单位工程验收领导小组也可按部分或全部各类单位工程一道组织验收。
单位工程完工验收结束后,项目公司应向项目法人单位报告验收结果,工程合格应签发单位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
6.3工程启动试运验收
工程启动试运可分为单台机组启动调试试运、工程整套启动试运两个阶段。
各阶段验收条件成熟后,项目公司应及时向项目法人单位提出验收申请。
单台风力发电机组安装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应及时进行单台机组启动调试试运工作,以便尽早上网发电。
试运结束后,必须及时组织验收。
本期工程最后一台风力发电机组调试试运验收结束后,必须及时组织工程整套启动试运验收。
6.4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
“三同时”是指建设项目中环境保护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建议书阶段:
环保部门根据项目公司要求,审查建设项目选址及环境影响简要说明,出具建设项目选址及立项环保受理意见;
(2)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
由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提出环境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3)初步设计阶段:
环保部门审查环境保护篇章,审查环评审批意见和所确定的各项环保措施、环保设施投资概算落实情况。
对环境影响大、处理技术难度高的污染项目,进行环保治理设计方案专项审查。
(4)施工到试生产前阶段:
环保部门检查环保设施建设进度和环保资金使用情况,并批复项目公司提交的申请试生产报告。
(5)竣工验收阶段:
环保部门检查环保设施运行结果,提出竣工环保验收审批意见。
项目公司在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竣工环保验收申请(特殊情况,经批准同意,验收时间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分期投入生产或使用的建设项目,应办理相应分期环保验收手续。
注:
5万千万及以上风力发电项目通常由省级环保部门负责审批工作。
6.5消防设施和安全通道验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电力行业相关管理规定,应依法开展消防验收的基建工程竣工后,项目公司应及时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按要求提交相关报审资料,建设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6水土保持验收
根据水利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其实施条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验收内容详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发布第14号令发布)
6.7竣工环保验收
项目公司在建设项目完工后应及时向省级环保部门申请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
具体流程如下:
建设项目建成→提交试生产申请→现场检查→试生产→验收申请→委托监测→监测方案→验收监测→编制监测报告→提交验收资料→验收组验收→验收批复
6.7.1试生产(试运行、试营业)
(1)申请:
项目公司在试生产(试运行、试营业)前,向项目审批的环保部门书面提出试生产申请。
(2)受理:
环保主管部门收到试生产申请后,安排现场检查。
(3)批准:
符合试生产条件的项目,环保部门批准试生产。
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责令限期整改。
6.7.2建设项目环保验收
(1)申请:
项目公司在项目试生产(试运行、试营业)完成后,向项目审批的环保部门书面提出验收申请。
(2)现场检查:
收到验收申请后,需要现场检查的,环保部门安排现场检查。
(3)委托监测或调查:
对主要排放污染物的项目,项目公司应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部门编制验收监测方案,报项目审批的环保部门批准,监测部门按照批准的方案进行监测,并编制验收监测报告(表)。
对主要产生生态环境影响的项目,项目公司应委托具有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或环评单位编制验收调查报告(表)。
(4)提交验收材料:
项目公司需要提供的验收材料包括:
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表)或登记卡;②验收监测报告(表)或调查报告(表);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县(市)环保部门审查批复文件;④建设项目试生产(运行)环保意见;⑤其它相关材料,包括: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建设项目工艺流程图;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计方案、图纸;环保设施操作、维修规程等环境管理制度;试运行记录;治污工作总结。
(5)组织验收:
负责验收的环境行政部门收到达到要求的验收材料后,30日内应组立验收组(或验收委员会)进行现场验收。
(6)批准:
对符合验收条件,验收材料齐备,并经下级环保部门提出验收意见的项目,省级环保部门批准验收。
对不能验收的项目,责令限期整改。
7工程移交生产验收
工程移交生产前的准备工作完成后,项目公司应及时向项目法人单位提出工程移交生产验收申请。
项目法人单位应转报投资方审批。
经投资方同意后,项目法人单位应及时筹办工程移交生产验收。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工程移交生产验收可以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
若项目公司既承担工程建设,又承担本期工程投产后运行生产管理,则移交生产签字手续可适当简化。
但移交生产验收有关工作仍按以上原则开展。
8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应在工程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后6个月内进行。
当完成工程决算审查后,项目公司应及时向项目法人单位申请竣工验收。
项目法人单位应上报工程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审批。
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批复后,项目法人单位应筹建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
验收委员会在验收结束后应对工程做出总体评价,验收合格应签发“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9附则
9.1本标准中与国家行业有关规定、标准不一致的,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9.2本标准是加强风力发电项目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管理的一项措施,不减免各单位的合同责任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9.3本标准由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部负责解释
9.4本标准主要编写单位: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编写人:
王帅
本标准主要校审人:
张书军严军陈军吴涌
迟岩桂波
—21—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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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电场 工程 建设 流程 管理 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