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疫情报告与管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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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疫情报告与管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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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信息报告规范,CompanyLogo,法律法规法律职责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报告卡的填报诊疗记录登记疫情报告自查,一、法律法规,1978年9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急性传染病管理条例颁布实施。
(本条例规定管理的急性传染病分为甲乙两类25种传染病)1989年2月21日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规定法定报告传染病分为甲、乙、丙三类共35种)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对该法完成修订。
2004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七号公布,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2004年法定报告传染病分为甲、乙、丙三类共37种。
目前法定报告传染病分为甲、乙、丙三类共39种。
二、法律职责,1.属地管理原则传染病报告实行谁接诊,谁报告。
监测病例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2.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均为责任报告单位;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和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3.负有传染病疫情报告职责的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结构、医疗结构、采供血结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
4.医疗机构违反相关规定,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
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CompanyLogo,1.病种,甲类(2种):
鼠疫,霍乱乙类(26种):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人感染H7N9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和肺炭疽按甲类传染病管理(解除对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的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
丙类(11种):
流行性感冒(甲型H1N1流感)、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等重点监测疾病;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它地方性传染病和其它爆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水痘、恙虫病、人感染猪链球菌、人粒细胞无形体病、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埃博拉出血热、急性迟缓性麻痹(AFP)等】,2.分类、分型,1.诊断分类:
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实验室确诊病例、病原携带者和阳性检测结果(仅限采供血机构填写)五类。
2.需报告病原携带者的病种包括霍乱、脊髓灰质炎、艾滋病以及卫计委规定的其他传染病;3.乙型肝炎、丙型肝炎和血吸虫病应分急性和慢性;乙肝的病原携带者不需要进行网络直报。
4.报告病例分型:
炭疽分为肺炭疽、皮肤炭疽和未分型三类;病毒性肝炎分为甲型、乙型、丙型、戊型和未分型五类;梅毒分为一期、二期、三期、胎传、隐性五类;疟疾分为间日疟、恶性疟和未分型三类;肺结核分为涂阳、仅培阳、菌阴和未痰检四类。
(根据诊断标准,未痰检应属于疑似病例,而不是临床诊断病例;涂阳应属于实验室诊断病例,而不是疑似病例)。
3.怎么填写?
必填项11项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病人属于、现住址、病例分类、发病日期、诊断日期、疾病名称、填卡日期。
CompanyLogo,4.报告方式传染病报告卡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填写。
现场调查时发现的传染病病例,由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现场调查人员填写报告卡;采供血机构发现HIV两次初筛阳性检测结果也应填写报告卡。
网络直报(诊断时间至网上录入完成的时间),没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将传染病报告卡报告属地县级预防控制结构(电话、传真、邮件),CompanyLogo,5.报告时限
(1)2小时内:
甲类和乙类中的肺炭疽、非典和脊髓灰质炎(临床诊断、实验室确诊或疑似病例);不明原因肺炎;埃博拉出血热的留观、疑似、确诊病例;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符合突发公共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
(2)24小时内:
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临床诊断、实验室确诊或疑似病例);霍乱、脊髓灰质炎、艾滋病的病原携带者。
6.慢性传染病报告原则医疗卫生机构在做出乙肝、丙肝、肺结核、艾滋病、血吸虫病等慢性传染病诊断时,如已知该病例曾经作出诊断并被报告过,则本年度可不再进行报告;如对该病例的报告不清楚,或在同年内多次接诊的该类病例(包括复发病例),则仅对首次就诊进行一次报告,再次就诊且诊断结果未发生变更时可不再进行报告。
四、传报卡的填报注意事项,传报卡的填报-1,目前,我国传染病病人信息主要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以下简称传染病报告卡)来收集,通过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直报实行专病管理的传染病,除传染病报告卡规定外的其它信息,应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收集和报告,传报卡的填报-2,传染病报告卡统一格式,用A4纸印刷,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内容完整、准确,字迹清楚,无错项、漏项和逻辑错误,填报人应签名。
传报卡的填报-报卡类别,初次报告初诊病例及初诊死亡的病例直接标识“初次报告”订正报告对已填报过卡片的传染病病人,在订正诊断或发生死亡时,必须再次填报,标识“订正报告”注:
病人同时患两种或两种以上传染病时应分别报卡,传报卡的填报-姓名,填写患者(或献血员)的真实姓名注:
经调查排除为系统认定的重卡,为了不使系统再次认定为重卡,可在患者姓名后+(非重或数字)以示区别,如有需要可在备注栏中加以说明患儿家长姓名注:
14岁及以下的患儿要求必须填写患者家长真实姓名(如无父母,填写监护人的真实姓名)常见问题:
未填写患儿家长姓名;或填:
张某某爸爸、张先生等,传报卡的填报-身份证号、性别,身份证号应尽可能填写,身份证号的唯一性有利于病例的追踪、调查、核实、随访。
注:
提示x字母用小写;如无身份证,则填其他有效证件号,同时在备注中并加以说明有效证件类别性别填写社会性别,传报卡的填报-出生日期,应详细填写出生年月日(公历),新生儿需填写出生日期实足年龄/年龄单位:
出生日期与实足年龄,只选择填写其中一项。
出生日期不详时才填写实足年龄并选择年龄单位。
大于等于1个月、不满1周岁的,按月龄填写,年龄单位选择“月”;不满1个月的只填写日龄,年龄单位选择“日”注:
系统中,默认为“岁”,录入人员要注意常见问题:
年龄与职业不匹配,传报卡的填报-联系电话,填写可与患者保持联系的电话号码,以便追踪、流调、核实和随访注:
14岁及以下的患者要求必须填写联系电话常见问题:
不填;乱填数字。
省内常规7位(南昌8位)或再加4位长途区号;手机号11位;如有分机号,分机号用-;,传报卡的填报-病人属于,用于标识患者现住地址与就诊医院所在地区的关系。
并在相应的类别前划“”。
(目前按传染病报告卡填卡说明的定义执行,不用指南定义)本县区:
本市其它县区:
本省其它地市:
其它省:
港澳台:
外籍:
注:
系统中,默认为“本县区”,录入人员要注意该项内容要与报告卡一致。
常见问题:
概念不清,填写混乱;纸质卡不填,由录入人员随意填,传报卡的填报-现住址,至少详细填写到乡镇(街道)。
现住址的填写原则上是指病例发病时实际居住的地址,可以是家庭地址,也可以是寄宿地址或宾馆、旅店,便于随访系统中分现住址国标和现住址两部分(病人属于、现住址国标、现住址三者有联动关系)现住址国标:
默认为用户机构所在县区的对应地址国标。
现住址国标在“乡”之后给出手填框输入村/街道门牌号,系统中根据现住址国际和输入框内容自动生成现住详细地址,不可手动修改;地址不详需具体到某省某市某县区某乡镇,可通过“地区查找”(包括两个地区名字,用逗号或空隔分隔)搜索实现。
注:
县级及以上,现住址国标不能填报“不详”;常见问题:
未详填写到乡镇(街道),要求:
县级及以上,现住址国标不能填报“不详,现住详细地址:
根据“现住址国标”自动生成,不能修改,在其后面手工填写村/街道、门牌号等信息。
传报卡的填报-职业,在相应的职业名前划“”。
在卡片汇总时发现传染病可能的高发职业若病人的职业同时符合卡中一种以上职业时,选择原则是:
选择主要职业;选择与该病发生和传播关系较密切的职业。
如食品厂工人、熟食店售货员都应填写餐饮食品业,而不填工人或商业服务。
未列入本卡的职业须填写在“其它”项中,如警察、飞行员等。
有些特殊人群如劳教人员、和尚、道士和乞丐等,虽不属职业,也需填写在“其它”项中,但要明确。
个体经营者应根据其经营活动的行业,选择相应的职业。
为配合儿童保健管理工作,新生儿破伤风病例的职业按以下方式选择:
.出生场所为医院时(住院分娩)选择“其它”;.出生在其它场所时(住院分娩之外其它方式分娩)选择“散居儿童”。
注:
系统中,要求14岁以下职业不可填写从业人员常见问题:
职业与年龄、职业与工作单位出现逻辑错误;14岁以下职业填写从业人员,年龄与职业存在逻辑错误,年龄与职业存在逻辑错误,传报卡的填报-工作单位,填写患者发病时所在工作单位的名称;学生/托幼儿童详填发病时所在学校/托幼机构及班级名称,注意统一采用标准名称,不得用简写;无“工作单位”者填写“无”。
注:
学生、幼托儿童、教师、干部职员、医务人员、工人、民工等集体单位必填常见问题:
未填写工作单位;工作单位填写成现住址;职业与工作单位有逻辑性错误,学生和幼托儿童、工作单位填写常出现问题,干部职员、民工、工人工作单位填写常出现问题,传报卡的填报-病例分类,在相应的类别前打实验室确诊病例=临床表现+特异性检查,如病原学诊断等临床诊断病例=临床表现+非特异性检查,如查体、血常规检查、尿常规检查等疑似病例=临床表现+一般非特异性检查+仍不能明确诊断病原携带者=查出病原体+无明显临床表现阳性检测结果:
仅限采供血机构填写,只有病种是HIV病例分类才能选择阳性检测,别的病种不允许选择,而采供血机构只能对发现的两次初筛阳性的HIV进行报告注:
HIV必须填写实验室诊断常见问题:
纸质卡片上选勾两个诊断,如同时勾选临床和实验室,传报卡的填报-病例分类,系统中病种和疾病分类的限制条件阳性检测:
只限血站报告HIV病原携带者:
霍乱、脊灰、乙肝、伤寒、副伤寒、间日疟、恶性疟可填病例分型:
乙肝、丙肝、血吸虫病例须分急性、慢性、未分型填写,需选择疑似诊断不可报:
脊灰、AFP、艾滋病、HIV、涂(+)、仅培阳临床诊断不可报:
脊灰、HIV、涂(+)、仅培阳实验室诊断不可报:
AFP、菌(-)、未痰检实验室诊断必填实验室结果:
如手足口病淋病、梅毒只能填写实验室诊断和疑似诊断注:
按卫生行业标准诊断传染病,传报卡的填报-发病日期,填写到年、月、日本次发病日期,即本次就诊疾病开始出现症状的日期不明确时,填写就诊日期病原携带者填写初次检出日期或就诊日期采供血机构填写献血员献血日期常见问题:
如乙肝、血吸虫病、肺结核等慢性传染病填报的是最早发病日期,而非本次发病时间;部分医院填写的慢性传染病发病时间与病人出生日期相差不到一年,传报卡的填报-诊断日期(时间),精确填写到年、月、日、时本次诊断日期(时间)采供血机构报告填写HIV第二次初筛阳性结果检出日期订正报告时,如发生任意病种变更和诊断分类变更请填写新确诊的时间(系统中,在订正诊断分类、疾病名称时,会提示要求重新填写诊断时间,请按要求执行)常见问题:
诊断日期(时间)未填写到小时,录入人员随机填写(注意与发病时间的逻辑关系),问题:
诊断时间、医生填卡日期晚于报卡录入时间、县区审核时间;,传报卡的填报-死亡日期,因法定传染病死亡时填写,填写到年、月、日说明:
原则死亡病例的报告须是因患传染病死亡的病例,患传染病但因意外或因非传染病死亡时,不需填报传染病报告卡,但对于有特殊要求的传染病需按规定进行报告。
五、诊疗记录登记,门诊日志:
至少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现住址、发病日期、就诊日期、病名(初步诊断)、初诊和复诊9项基本内容;儿科应加家长姓名一项。
出入院登记:
至少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现住址、入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转归情况等10项内容;儿科应加家长姓名一项。
检验部门登记:
项目应当包括送检科室或医生、病人姓名、年龄、检验结果、检验日期。
放射科登记:
项目应当包括开单科室或医生、病人姓名、年龄、检查结果、检查日期。
(注:
如医疗机构的电子病历不能涵括以上内容,则仍需进行纸质材料的填写),六、疫情报告自查,定期对本院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医院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进行自查组成员构成:
分管院长、各相关科室主任、传染病报告管理部门人员等;自查频次:
至少1次/月;自查内容:
诊疗记录项目设置及登记情况,是否存在传染病漏报、未及时报告、报告不完整和不准确、增录不一致等现象;整改措施:
提出针对性处理及整改措施,并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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