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管理工作培训.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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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管理,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管理,一、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的重要性,一、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的重要性,1,据统计:
2014年以来,各县统计上报农业部的重大动物疫情共计7起,其中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3起、口蹄疫疫情1起、小反刍兽疫疫情3起。
所上报的7起重大重大动物疫情中,除禽流感疫情外,其余4起疫情均为违规调运动物造成输入性疫情的发生(有3起为扶贫项目引种)。
此外,还有3起以上屠宰环节发生的口蹄疫疫情也为外省调入牲畜发生。
二、依法依规实施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二)未办理审批手续,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的;,第四十六条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的,应当向输入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并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取得检疫证明。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的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到达输入地后,货主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引进的乳用动物、种用动物进行隔离观察。
动物防疫法,二、依法依规实施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申报检疫的,应当提交检疫申报单;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运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的,还应当同时提交输入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批准的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表。
第二十条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的乳用、种用动物到达输入地后,在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下,应当在隔离场或饲养场(养殖小区)内的隔离舍进行隔离观察,大中型动物隔离期为45天,小型动物隔离期为30天。
经隔离观察合格的方可混群饲养;不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隔离观察合格后需继续在省内运输的,货主应当申请更换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更换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不得收费。
已暂停收费。
二、依法依规实施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的,货主应当填写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表,向输入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请办理审批手续。
第三十六条输入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同意引进的决定。
符合下列条件的,签发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表;不符合下列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一)输出和输入饲养场、养殖小区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二)输入饲养场、养殖小区存栏的动物符合动物健康标准;(三)输出的乳用、种用动物养殖档案相关记录符合农业部规定;(四)输出的精液、胚胎、种蛋的供体符合动物健康标准。
二、依法依规实施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货主凭输入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签发的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表,按照本办法规定向输出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
输出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实施检疫。
第三十八条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应当在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表有效期内运输。
逾期引进的,货主应当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的乳用、种用动物到达输入地后,未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实验室检测疫病种类,二、依法依规实施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跨省调运乳用、种用动物产地检疫规程,跨省调运种用乳用动物实验室检测要求,范例,实验室检测疫病种类,二、依法依规实施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跨省调运种禽产地检疫规程,跨省调运种禽实验室检测要求,范例,抗体检测数量应是引种数量的0.5%,二、依法依规实施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认真审核好三个表格,表一:
贵州省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申请表表二:
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表表三:
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检疫审批工作情况记录表(表三是按照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文件要求:
关于印发动物检疫工作记录规范的通知(疫控(督)2013135号)要求,加强痕迹化管理所要填写的表格之一,作为我们日常开展工作的记录和建立档案,加强痕迹化管理的有效手段,不作为引种提交的资料。
),二、依法依规实施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二、依法依规实施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审核表一要注意的问题:
1、类别栏:
要写清楚:
如种猪、种牛、种羊、种鸡、种鹅、奶牛、奶山羊、鸡种蛋、猪精液、羊胚胎等。
2、数量栏:
中文大写。
如:
“陆佰头”。
3、拟调运时间栏:
填写申报时间之日起,向后推30至60天的时间,具体要精确得到日。
4、随附材料栏:
提供的材料顺序为:
一、输入地引种单位的饲养场(或隔离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是隔离场的还需提供平面图,平面图上要载明:
隔离场的地址(要与取得的动物防疫条合格证的地址吻合)、隔离种畜禽的规模,并盖上公章。
二、输出地种畜禽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三、输出地种畜禽场的种畜禽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四、拟调运之日起,调运前3个月内病原学检测报告、调运前1个月内的抗体检测报告。
具体要求详见跨省调运种用乳用动物实验室检测要求和跨省调运种禽实验室检测要求。
6、受理时限:
从申报之日起,不能超过5个工作日。
二、依法依规实施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二、依法依规实施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审核表二要注意的问题数量及单位栏:
与申请表一样,要求填中文大写。
如:
“陆佰头”。
输入地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所审批意见栏:
由省所填审批意见。
如:
“同意引进”或“不同意引进”。
有效期栏:
时间起始:
从拟调运之日起,向前预留15天路途时间启运时间(7-21天)。
如:
凯里温氏畜牧有限公司,拟调运时间为:
2014年3月18日。
调运时间的有效期为:
2014年3月1日-2014年4月8日,二、依法依规实施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二、依法依规实施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填写表三应注意的事项1、填写“审批时间”和“拟引进时间”:
应精确到日。
如:
审批时间:
“2014年2月27日”;拟调运时间:
“2014年3月18日”。
2、填写“引进种类”:
应填写乳用、种用动物及其精液、卵、胚胎、种蛋的类别,如:
种猪、种牛、种羊、种鸡、种鸭、种鹅、奶牛、奶山羊、鸡种蛋、猪精液、羊胚胎等。
3、填写“审批结论”:
填写“同意”或“不同意”。
二、依法依规实施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引种后记录报验时间和隔离起止时间及隔离观察情况,填写监管记录。
隔离期满后,及时将监管信息形成文字材料报上级动物卫生监督所。
注重工作痕迹,二、依法依规实施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1、输入地及输出地饲养场(或隔离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审验: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编号分为:
许可编号和代码编号两部分。
许可编号部分为“发证机关所在(行政区简称)+动防合字第+(年份)+(四位数字顺序号)如:
“2014年”则年份代码为“14”。
如:
“凯里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在麻江县开办的养殖场为例:
在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许上许可编号应填写为:
“(麻)动防合字第140001号)”;代码编号部分为:
“发证机关所在行政区域代码发证场所类型代码动物种类代码年份代码四位数字序号”如上:
代码编号应填写为:
522635(麻江县)3(养殖场)01(动物种类:
猪)14(年份代码)0001(四位数顺序号);连贯填写:
522635301140001。
隔离场的还需提供平面图,平面图上要载明:
隔离场的地址(要与取得的动物防疫条合格证的地址吻合)、隔离种畜禽的规模,并盖上公章。
注意:
行政区域代码适用GB/T2260-2007版,网上可下载。
认真做好申请人随附材料的审核,二、依法依规实施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二、依法依规实施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2、种畜禽经营许可证审验:
一是看法定代表人与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法定代表人一致;二是看是否在有效期内;三是看经营的范围是否和引种一致。
3、检测报告的审验:
一是看是否具有资质单位出具(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指定或认定);二是看出具检测报告的日期是否是拟调运近3个月的(其中包括:
病原学检测近3个月、抗体检测近1个月),最好严格执行跨省调运种用乳用动物实验室检测要求和跨省调运种禽实验室检测要求。
认真做好申请人随附材料的审核,二、依法依规实施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表一和表二的关系,贵州省跨省引进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检疫审批程序(试行)(黔动卫监20126号)表一实质为县级初审用“申请表”,表二为省级用“审批表”调入县(市、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接到调运人跨省引种的申请后,应根据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公布的动物疫情和对全国动物疫病防控的最新要求及输出地、途经地区的动物疫病状况,结合当地畜牧业生产与动物疫病控制情况,在5个工作日内经初审后做出答复,并告知调运人或者委托人,不予批准的应说明理由,予以批准的,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签署意见后,将申请表传真到市(州)级、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备案。
调运人或者委托人携带申请表(一式三份)和相关随附材料到贵州省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办理审批手续。
省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收到申请表及随附材料后,进行审核,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不允许调运的应说明理由,退还申请表及随附材料;同意调运的,在审批表上签署审批意见,交调运人1份,同时传真审批表到调入地所在市(州)级、县(市、区)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备案,并由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按照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的乳用、种用动物到达输入地后,在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下,应当在隔离场或饲养场(养殖小区)内的隔离舍进行隔离观察,大中型动物隔离期为45天,小型动物隔离期为30天”规定,派员对调入动物实施到场监督。
二、依法依规实施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1、接农业部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活羊跨省调运监管工作的通知(农办医35号)要求:
为进一步做好小反刍兽疫防控工作,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关于种羊的跨省调运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来自具备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种羊场;所在羊群最近21天内引进活羊;在实验室血清检测基础上,严格执行跨省调运乳用、种用动物产地检疫规程。
且动物检疫合格证明A证经县级以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人签字。
2、由于小反刍兽疫是从国外传入的疫病,小反刍兽疫防治规范要求,小反刍兽疫检测报告必须具有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三级(P3实验室)以上资质的实验室出具。
注意,二、依法依规实施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3、种禽的引进还要执行:
农业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种禽调运监管工作的通知(农医发201318号)。
规定:
省级动物疫病控制机构或其委托的地(市)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对需调运的种禽或种雏进行H7N9禽流感实验室检测,检测方法按照动物H7N9禽流感紧急检测方案病原学检测规定执行,每批次检测数量不少于30只。
H7N9禽流感实验室检测合格报告自采样之日10日起有效。
输入地落地监管时,要严格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证明备注栏填写H7N9禽流感实验室检测报告编号,附具H7N9禽流感实验室检测报告原件。
注意,三、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流程,四、非种用、乳用动物的监管,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用于饲养的非乳用、非种用动物到达目的地后,货主或者承运人应当在24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并接受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进入屠宰场(厂、点)的动物应当附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并佩戴有农业部规定的畜禽标识。
官方兽医应当查验进场动物附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佩戴的畜禽标识,检查待宰动物健康状况,对疑似染疫的动物进行隔离观察。
官方兽医应当按照农业部规定,在动物屠宰过程中实施全流程同步检疫和必要的实验室疫病检测。
四、非种用、乳用动物的监管,问题:
1、畜主落地不报告。
2、县级多指派或委派乡镇官方兽医到点监管,因业务水平或责任心等问题,未能认真查证验物,对重大动物疫病典型症状不清楚,敏感性不够,“查不出”问题或发现问题不及时上报。
3、监管不规范,工作无痕迹。
4、种用畜禽打“非种用畜禽”的擦边球。
上述问题虽然不一定是造成疫情发生的主因,但一些潜伏性、输入性疫情发生后,一方面存在工作不到位使得疫情扩散的风险隐患,另一方面在省、州开展风险损失评估时,将会追究相关监管人员责任。
五、加强调运监管工作建议,加强调运队伍管理,提高调运户的动物防疫意识。
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严格执行种用乳用动物调运审批严格执行落地报告制度规范实施监管,严格查处违法行为,五、加强调运监管工作建议,2开展畜禽产销联防,建立健全长效调运管理机制。
一是实施境外畜禽调运准人制度,外来畜禽实行定场、定基地调入,省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制订统一的外来畜禽规模场和养殖基地条件,作为准入的条件;二是省级或市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根据辖区内调运户申请的畜禽调购产地,组织辖区内县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技术人员到产地县对畜禽基地或规模场的动物防疫条件进行疫病风险评估,经评估合格并与产地县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签订产销联防协议书后,方可开具准运证允许调入;三是调入的畜禽必须凭准运证、出县境动物防疫证明、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向检疫员申报验证检疫,验证时发现证明不符或其他不符合规定情况除按规定处理外,立即通知产地县协查或责令整改,直至取消准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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