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籍调查(姜栋).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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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籍调查(姜栋).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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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籍调查,姜栋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地籍调查,概述初始权属调查初始地籍测量变更权属调查变更地籍测量成果的整理、归档与验收地籍调查成果的应用农村土地调查土地勘测定界地籍管理信息系统,概述,1、地籍的概念地籍是记载土地的位置、界址、权属、用途等地籍要素的簿册。
地籍最初是为征税服务地籍的时空演变经历税收、产权和多用途三个阶段:
税收地籍、产权地籍、多用途地籍地籍主要内容:
地籍制度;地籍管理措施体系;地籍管理技术手段。
地籍作为维护国家土地制度的工具,在调节社会生产关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地籍制度是国家对各项地籍工作所作的各种规范化的政策、法律规定,也是地籍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的归宿。
地籍制度是通过国家的地籍管理措施得以实现的。
地籍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量、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地籍档案与信息管理等。
2、地籍调查概述,地籍调查:
是依照法律规定和技术规程,通过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查清每一宗土地的权属、界线、面积、用途和位置等情况,形成地籍调查的数据、图件、表册等调查资料,为土地登记提供依据的一项技术工作。
地籍调查成果经土地登记后具有法律效力。
地籍调查的作用和意义:
查清和核实每宗地的地籍要素,为土地登记服务保护土地产权人的合法权益;为土地合理利用与科学管理、土地规划、土地税收、国土整治以及以及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等提供重要的基础资料。
概述,地籍调查的主要内容:
权属调查地籍测量地籍数据库建设。
地籍调查的对象:
城镇地籍调查村庄地籍调查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
地籍调查的类型:
初始地籍调查(地籍总调查)变更地籍调查(日常地籍调查),概述,对土地权属及其权利所及的界线的调查,在现场标定土地权属界址点、线,绘制宗地草图,调查用途,填写地籍调查表,为地籍测量提供工作草图和依据。
土地权属调查的基本单元是宗地。
权属调查主要是遵循规定的法律程序,根据有关政策,利用行政手段,确定界址点和权属界线的行政性工作。
地籍测量指在土地权属调查的基础上,借助仪器,以科学的方法,在一定区域内,测量宗地的权属界线、界址位置、形状等,计算面积,测绘地籍图和宗地图,为土地登记提供依据。
地籍测量的内容包括:
地籍控制测量,地籍细部测量。
地籍细部测量又分为:
测定界址点位置、测绘地籍图、宗地面积量算、绘制宗地图等。
地籍测量则主要是测量计算地籍要素的技术性工作。
对城市、建制镇以及城镇以外的工矿、企事业单位所进行的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
对城镇郊区、集镇、村庄,国营农、林、牧、渔场和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非农业建筑用地进行的地籍调查。
1、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2、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或两个以上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3、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地籍调查相关依据,地籍调查的技术依据,1、城镇地籍调查规程;2、城镇变更地籍调查技术规定(试行)3、村庄地籍调查规程(试行)4、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规定5、地籍图图式6、土地利用现状分类7、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等。
相关法律、政策依据,1、法律:
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2、政策性文件: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等3、有关部门规范性文件、批复、答复、函;地方制定的政策及技术标准的补充规定。
概述,3、初始地籍调查(地籍总调查)概述初始地籍调查(地籍总调查):
是土地总登记前的区域性普遍调查。
一般要在无地籍资料或地籍资料比较散乱,严重缺乏、陈旧的状况下,才开展这项工作。
这项工作涉及到司法、税务、财政、规划、房产等多方面,规模大,范围广,内容浩繁而复杂、费用巨大。
其目的是在某一时期内,依照有关法律程序对县以上某一行政辖区内申请登记的全部宗地进行全面现场调查。
初始地籍调查(地籍总调查)的工作程序包括准备工作、权属调查、地籍测量、文字总结、资料整理、检查验收等几个方面。
概述,权属、权源等材料准备,预编宗地代码,制作工作底图、划分地籍区、地籍子区,指界通知,申请登记,资料收集与踏勘,组织准备,组织协调,通告,
(二)权属调查,宣传工作,制定技术方案,技术培训,
(一)准备阶段,初始地籍调查(地籍总调查)流程图,概述,初始地籍调查(地籍总调查)的组织实施,引入监理机制,概述,4、变更地籍调查(日常地籍调查)概述,概述,变更地籍调查是在初始地籍调查的基础上进行的是日常性的工作对初始土地登记宗地进行的地籍调查也是日常地籍调查的范围。
地籍变更的内容主要是宗地信息的变更。
包括界址发生变化宗地信息的变更和界址未发生变化宗地信息的变更。
参见书14页。
概述,5、土地利用分类采用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二级类。
分类的基本框架,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采用二级分类体系。
一级类12个,二级类57个。
各省根据本省的具体情况,可在全国统一的二级分类基础上,根据从属关系续分三级类,并进行编码排列,但不能打乱全国统一的编码排序及其所代表的地类及含义。
CLSPI,一级类设定,概述,分类的基本框架,CLSPI,二级类设定:
依据自然属性、覆盖特征、用途和经营目的等方面的土地利用差异,对一级类进行具体细化。
分类的基本框架,概述,CLSPI,地类含义,概述,CLSPI,地类含义,概述,CLSPI,地类含义,概述,CLSPI,地类含义,概述,CLSPI,地类含义,概述,CLSPI,地类含义,概述,CLSPI,地类含义,概述,CLSPI,地类含义,概述,CLSPI,地类含义,概述,CLSPI,地类含义,概述,CLSPI,地类含义,概述,CLSPI,地类含义,概述,初始权属调查,1、初始权属调查的概念、程序及特点初始权属调查是初始地籍调查的重要步骤,是调查人员对县及县以上某一行政辖区内申请登记的全部宗地进行全面现场调查,以核实宗地的权属,确认宗地界址的实地位置,并掌握土地利用状况。
调查的成果经过土地产权人认可,可为地籍测量、权属审核和登记发证,提供法律效力的文书凭证。
初始权属调查的程序是:
调查的准备工作、实地调查(宗地权属状况调查、土地用途及土地座落的调查、界址调查)、绘制宗地草图、权属调查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
权属调查的基本单元是宗地。
初始权属调查的特点表现在一个确定的时点对辖区内所有宗地的权属状况的调查。
初始权属调查,2、权属调查的准备工作确定调查范围,制作调查工作用图,城镇地籍总调查的范围一般要覆盖城镇的规划区,地籍控制网应覆盖城镇的规划区。
而权属调查、地籍细部测量可只到建成区边缘。
村庄地籍调查的范围应覆盖集镇、村庄,国营农、林、牧、渔场和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非农业建设用地建成范围。
工作底图:
可使用大比例尺地形图、航片、旧的地籍图。
也可草绘宗地位置关系图作为地籍总调查的工作用图。
初始权属调查,划分地籍街道、街坊及宗地一般采用:
街道街坊宗地三级划分。
街道:
利用街道办事处的管辖界线作为地籍调查的街道界线。
街坊是由互通道路、河流、沟渠等线形地物封闭起来的地块。
宗地的划分应以方便地籍管理为原则。
几个使用者共同使用一块地,并且相互之间界线,难以划清,应按共用宗地处理。
当几个使用者共同使用一幢建筑物时,可按各自使用的建筑面积分摊宗地面积。
宗地内,几个建筑物分别属于不同的使用者,除建筑占地外,其他用地难以划分的,应视为一宗地。
只有一个法人代表的特大宗地,有明显不同的用途,且面积较大,应用地类界线(或线状地物),划分为若干宗地。
对大型工矿、企业、机关、学校等特大宗地,如被公用道路、河流分割,应划分为若干宗地。
初始权属调查,预编宗地号初始权属调查时,调查人员应将接收的申请书及权源资料,按初始登记人员预编的文件顺序号,将每一宗地勾绘到工作用图上,并在图上用铅笔注明编号。
当一个街道或地籍街坊全部勾绘结束后,对街道或地籍街坊从西到东、从北到南,统一预编宗地号,并将预编的宗地号标注到地籍调查表上及登记申请书上。
预编的宗地号,基本上与调查结束后的正式宗地号一致。
发放调查通知,按调查工作计划,分区、分片公告通知,或邮送或登门送达通知单或电话通知。
通知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及相邻宗地使用者按时到现场指界。
送达的通知书,应由土地使用者签名并留存根备查,电话通知必须有电话记录。
3、宗地权属状况调查宗地权属状况调查:
指调查人员在接收土地登记人员转来的申请文件后,现场对调查宗地的土地使用者性质、土地权属性质、权属来源情况、宗地使用权情况(含共同使用情况)、他项权利状况、土地用途、土地坐落等进行实地调查,并对权源资料上的土地使用者和申请书上的土地使用者一致性、土地实际用途与批准用途及申请书上填写用途一致性等进行核实。
宗地权属状况调查的程序为:
实地调查、核实,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需要时还要收集相应权属证明材料、以及权属纠纷的调处,调查结果审核。
初始权属调查,土地权利人的调查:
调查核实土地权利人姓名或名称、单位性质及行业、法人代表、代理人姓名、身份证明和联系方式等内容。
土地权属性质调查:
分为三种,即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及集体土地使用权。
土地权属来源情况、使用权类型调查:
调查人员现场调查核实宗地的土地权属来源情况、土地使用权类型,初步核实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合法及与实际情况的一致性,并收集各种权属来源证明材料,作为土地登记审查依据。
(使用权类型见P43)土地用途的调查:
是指调查人员依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规定,调查宗地的实际使用用途,调查至二级类。
土地座落调查:
是指调查人员根据工作用图,现场核对宗地座落的道路名称、门牌号码与申请书是否一致,同时还应调查宗地四至具体情况。
共有使用权情况调查:
是指调查人员现场调查共用宗地使用情况、共有使用者各自使用的土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共有使用者共同使用的土地面积和建筑面积等情况。
3、宗地权属状况调查,初始权属调查,4、界址调查界址调查的重要性:
界址调查是权属调查的核心,土地纠纷中界址纠纷占了多数。
土地权利人最关心的是权属界址认定。
界址调查的基本程序是:
首先,一般要求本宗地、相邻宗地权利人及调查人员共同到现场,由本宗地及相邻宗地权利人指界、认定界址点及界址线。
其次,界址认定后,调查人员会同双方指界人,对认定的界址点现场设界标,勘丈界址边长及关系边长,并将界标种类、现场界址调查勘丈成果填写到地籍调查表上,并绘制宗地草图。
界址认定的要求共9点,参见P46页。
对指界人缺席或不签字的处理:
如一方缺席,其宗地界线以另一方所指界线确定。
如双方缺席,其宗地界线由调查人员根据现状及地方习惯确定。
将现场调查结果及违约缺席指界通知书送达违约缺席者。
违约缺席者对调查结果如有异议,须在收到调查结果之日起,15日内重新提出划界申请,并负责重新划界的全部费用。
逾期不申请者,则1、2两条确定的界线自动生效。
初始权属调查,4、界址调查设置界址标志界址认定后,双方指界人均在场的情况下,调查人员应对所认定的界址点在实地现场设界标。
必须对所有界址点设置标志。
设置标志要因地制宜,注意市容、镇容美观,便于保存和查找等。
设置界标的主要作用是:
(1)防止权属调查、勘丈绘制宗地草图与地籍测量对界址点的判别差错;
(2)保障准确勘丈、绘制宗地草图、地籍测量;(3)界标是实地的法律凭证,是处理土地权属纠纷的依据;(4)便于对地籍调查的测量成果进行实地检查;(5)便于土地使用者依法利用土地,能减少违法占地和土地纠纷;(6)有利于地籍的日常管理工作。
初始权属调查,初始权属调查,5、地籍编号地籍编号是地籍档案的基础,地籍编号应填写到地籍调查表及宗地档案袋上。
地籍编号分为四级,即:
区(县)-街道(乡、镇)-街坊(村)-宗地。
街道编号、街坊编号均以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宗地编号以三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例如:
广州市东山区第3街道第5街坊第28宗地,其地籍编号为0020305028,其中,002表示东山区,03表示第3街道,05表示第5街坊,028表示第28宗地。
该宗地的地籍编号也可以表示为002-3-5-28。
地籍图图面的宗地仅注记宗地号。
5、地籍编号界址点编号:
界址点编号是宗地界址管理的基础,由于各地区具有的图件资料及使用的测量方法不同,界址点编号可分为:
按宗地编号按图幅统一编号按地籍街坊统一编号三种。
初始权属调查,开展宗地编码工作,是实施全国土地和城乡地政统一管理,提高国土资源管理准确性、科学性,实现国土资源综合监管,推进以土地为基础的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有效手段。
2010年第开始研究宗地编码规则推荐性国家标准,经过专家多次论证和在16个省份开展试点,现已形成宗地编码规则(征求意见稿)。
6、宗地编码规则全国宗地统一编码标准研究,初始权属调查,代码结构宗地代码采用五层19位层次码结构,按层次分别表示县级行政区划、地籍区、地籍子区、土地所有权类型、宗地号。
6、宗地编码规则编码规则,初始权属调查,6、宗地编码规则调查区划分在县级行政辖区内依次划分地籍区和地籍子区。
在县级行政辖区内,主要依据乡(镇)或街道办事处的行政界线,结合地形特征要素和明显地物,划分地籍区。
地籍区的划分应无缝衔接、不重、不漏。
在地籍区内,主要依据行政村或街坊界线,结合地形特征要素和明显地物,划分地籍子区。
地籍子区的划分应无缝衔接、不重、不漏。
地籍区和地籍子区划定后尽量保持稳定,原则上不随行政或管理界线调整而调整。
初始权属调查,编码方法:
第一层次为县级行政区划,代码为6位,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
第二层次为地籍区,代码为3位,用01999表示。
第三层次为地籍子区,代码为3位,用01999表示。
第四层次为土地所有权类型,代码为1位,用G、J、Z表示。
“G”表示国家土地所有权,“J”表示集体土地所有权,“Z”表示土地所有权争议。
第五层次为宗地号,代码为6位,包括1位宗地特征码和5位宗地顺序码。
6、宗地编码规则编码方法,初始权属调查,地籍区、地籍子区划定后,其数量和界线尽量保持稳定,原则上不随所依附界线或线性地物的变化而调整。
当未划分地籍子区时,相应的地籍子区编号用“00”表示,在此情况下地籍区也代表地籍子区。
为保证宗地代码的唯一性,因宗地的权利类型、界址发生变化,宗地代码在相应宗地特征码的最大宗地顺序码后续编,原宗地代码不再使用。
新增宗地代码在相应宗地特征码的最大宗地顺序码后续编。
界址未发生变化的宗地,宗地号不变;界址变更后的宗地,宗地号在地籍子区内最大宗地号后续编,原宗地号不再使用。
6、宗地编码规则赋码规则,初始权属调查,7、绘制宗地草图,宗地草图是描述宗地位置、界址等情况的实地记录,是调查表的一部分,应现场绘制。
初始权属调查,宗地草图的作用宗地草图的内容宗地草图的绘制要求(丈量边长要求详见P54),宗地草图为界址点的维护、恢复和解决权属纠纷提供依据;宗地草图可配合地籍调查表,为测定界址点坐标和制作宗地图提供重要信息;宗地草图是检核地籍图中各宗地的几何关系、保证地籍图质量的重要图件。
本宗地号和门牌号、相邻宗地的宗地号和门牌号;本宗地使用者名称、相邻宗地使用者名称;本宗地界址点、界址点编号及界址线;宗地内及宗地外紧靠界址点(线)的主要建筑物和构筑物;界址边边长、界址点与相邻地物的关系距离及建筑物边长;界址点的几何条件;指北线、丈量者、丈量日期等。
本宗地所有勘丈数据、几何条件都要进行注记。
界址边长注记在界址线外,建筑边长注记在界址线内,界址点与相邻地物的关系距离注记在相应的位置。
注记过密的部位可移位放大绘出。
宗地草图必须实地绘制,一切注记应实地丈量记录(边长较长的界址边允许用坐标反算),不得涂改,不得复制。
宗地草图常选用概略比例尺,局部范围可不依比例适当放大。
7、绘制宗地草图,初始权属调查,地籍调查表,8、地籍调查表宗地权属调查完成后,调查人员现场应将权属调查的结果填写在地籍调查表上.,初始权属调查,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ChinaLandSurveyingandPlanningInstitute,土地权属性质栏:
填写具体的土地使用权类型土地用途相关栏:
如果宗地的建设用地批准用途(如综合用地)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规定的土地分类不对应,调查人员可将批准用途和实际主要用途使用用途填写到地籍调表上,并在说明栏内按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规定的末级类,说明该宗地的主要使用用途、其他使用用途。
共用宗地:
有多少个土地使用者就填多少份地籍调查表,从而实现调查表和土地登记申请书、审批表的一一对应关系。
地籍调查表填写(详见P5562),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ChinaLandSurveyingandPlanningInstitute,填表要求:
(1)地籍调查表必须做到图表与实地一致,各项目填写齐全准确无误。
(2)填写各项内容不得涂改,同一项内容划改不得超过两次,全表不得超过两处,划改处应加盖划改人员印章。
(3)地籍调查表以宗地为单位填写,每宗地填写一份。
(4)地籍调查结果与土地登记申请书填写不一致时,按实际情况填写,并在说明栏内注明原因。
(5)界址调查表可以续页,宗地草图可以附贴,凡续页或附贴的,必须加盖管理机关的印章。
地籍调查表填写(详见P5562),填表要求:
(6)要特别注意对权属界线的记载,记录应为点线点。
对于围墙等线状地物,界址应标明界址线位置,如外、中、内等,确定其归属;对于无争议界址,双方应在调查表上签字盖章确认。
9、初始权属调查资料的检查与归档,初始权属调查资料的检查:
初始权属调查成果的检查可分为:
自检、审核和实地检查三个方面。
外业调查人员完成初始权属调查工作后,要对一个调查区的调查成果进行全面的自检。
自检的内容有:
检查地籍调查表各项目的填写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漏项;检查界址认定手续是否齐全有效;检查宗地草图的绘制是否符合要求,注记内容是否齐全。
经过自检后,如符合要求的,再提交审核人员检查。
对审核后的初始权属调查成果,应组织有关人员会同调查人员进行实地抽查。
初始权属调查,初始权属调查资料的归档将权属调查成果、土地登记审批表和有关宗地材料,按街道(或街坊)为单位分宗装袋,整理归档。
文件袋封面应注明宗地的地籍号、文件项目、份数等内容,以便于保管使用。
土地登记审批表是地籍调查完成后,土地注册登记前的审批表。
宗地的土地登记审批表应与该宗地的权属调查成果放在同一档案袋内。
调查资料立卷后,应逐宗用资料(档案)袋装放。
档案封面必须说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和地籍编号、卷内资料的编号及名称目录,并按街道、街坊汇总。
同一街道、街坊的宗地档案按宗地编号的先后顺序统一排列。
初始权属调查,立卷内容包括:
(1)土地登记审批表;
(2)土地登记收件单;(3)土地登记申请书;(4)申请人身份证明。
包括法人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身份证件、指界委托书等;(5)地籍调查表;(6)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
包括批准用地的文件及征地补偿协议,出让合同书及交纳地价、税费的凭证;转让、继承等的协议书、合同书、证明书;土地权属纠纷的处理决定、判决书、裁定书;违法用地处理文件,居委会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土地权属证明等;(7)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的产权证明;(8)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属复印的,应加盖管理机关印章后才能归档。
初始权属调查,初始地籍测量,1、初始地籍测量概述是在初始土地权属调查的基础上,借助测绘仪器,以科学的方法,在调查区域内,测量每宗土地的权属界线、位置、形状及地类界等,并根据测量数据计算其面积、绘制地籍图,为土地登记提供依据。
其内容包括:
地籍平面控制测量、地籍细部测量。
2、地籍控制测量在地籍测量工作中,为限制测量误差的积累,保证必要的测量精度,使各街区测绘的地籍图能够拼接成一个整体,必须首先在调查区域内选定一些控制点,构成一定的几何图形,用精密的测量仪器(如电子全站仪、GPS接收机等)和精确的测算方法,在统一的坐标系统中,确定它们的平面位置和高程,再以这些控制点为基础测算其它细部点的坐标。
我们一般将用常规测角、测距手段建立的控制网称为地面控制网;应用GPS卫星定位技术建立的控制网称为GPS控制网。
平面坐标系统原则上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和高斯克吕格投影。
采用地方坐标系的,应与1980西安坐标系联测并建立转换关系。
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地籍控制测量的技术指标及布设方法参见书P68-76页。
3、地籍细部测量地籍细部测量是在地籍平面控制网的基础上,测量每宗土地的权属界线、位置、形状及地类界等,并计算其面积、测绘城镇地籍图、绘制宗地图。
准确地测定宗地界址点是管理土地产权的基本保证;地籍图是宏观管理土地的重要工具;宗地面积是土地管理中最主要的土地信息之一;宗地图是土地证书的附图和宗地档案的附图。
地籍细部测量方法有解析法、部分解析法和图解勘丈法三种。
解析法的特征:
所有界址点都用实测数据按公式解析计算其坐标。
部分解析法的特征:
只有部分界址点(通常是街坊外围的界址点及街坊内部明显界址点)是用实测数据,按公式解析计算其坐标,其余界址点位不测界址点的坐标,界址点位置依靠图解勘丈法确定。
图解勘丈法的特征:
不测界址点的坐标,全部界址点位置应用勘丈的数据确定。
初始地籍测量,初始地籍测量,测定界址点测定界址点有两种方法:
解析法和勘丈法。
解析法测定界址点位置是利用实际观测数据(角度、距离),按数学公式计算界址点坐标。
勘丈法测定界址点位置是利用量取界址点之间、界址点与邻近地物点的相关距离在图上图解展点。
解析法又包括了极坐标法、截距法、距离交会法、直角坐标法、测角交会法、导线法等。
解析法的施测要求和成果形式参见书P81-85页。
图解勘丈法的施测要求和成果形式参见书P85页。
城镇街坊内部隐蔽的界址点及村庄内部界址点,15,15,15,7.5,二,城镇街坊外围界址点及街坊内明显的界址点,10,10,10,5,一,允许误差,中误差,适用范围,界址点与邻近地物点关系距离允许误差(cm),界址点间距允许误差(cm),界址点对邻近图根点点位误差(cm),类别,界址点精度及适用范围,初始地籍测量,4、测绘地籍图地籍图是土地管理的专题图,它首先要反映包括行政界线、地籍街坊界线、界址点、界址线、地类、地籍号、面积、座落、土地使用者或所有者及土地等级等地籍要素,其次要反映与地籍有密切关系的地物及文字注记,一般不反映地形要素。
地籍图是制作宗地图的基础图件。
地籍图测量方法分模拟法和数字法二种。
数字法测绘地籍图是指从野外数据采集及数据组织到绘制地籍图都由计算机等电子设备辅助完成。
模拟法测绘地籍图基本靠手工完成。
当地籍调查范围内有现势性较好的同比例尺的地形图时,可以利用权属调查及界址点测量成果编绘地籍图。
初始地籍测量,初始地籍测量,地籍图的内容地籍图内容主要有:
地籍要素、数学要素及地物要素。
地籍要素包括:
行政界线、界址点、界址线、地籍号、地类号、座落、土地权利人及土地等级等。
数学要素包括:
大地坐标系、内外图廓线、坐标格网线及坐标注记、控制点点位及其注记、地籍图比例尺、地籍图分幅索引图、本幅地籍图分幅编号、图名及图幅整饰等内容。
地物要素包括:
建筑物、道路、水系、地貌、土壤植被、注记等。
初始地籍测量,5、宗地图的制作宗地图:
是描述宗地位置、界址点线和相邻宗地关系的图件。
宗地图是以宗地为单位编绘的地籍图件,它是在分幅地籍图和宗地草图上绘制的。
宗地图是土地证书的附图,它通过具有法律手续的土地登记过程的认可,是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持有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图件凭证,是处理土地权属问题时具有法律效力的图件。
宗地图内容:
图幅号、地籍号;本宗地号、地类号、门牌号、面积及单位名称,本宗地界址点、点号(含与邻宗地共用的界址点)、界址线及界址边长,本宗地内建、构筑物,邻宗地界址线(示意),相邻道路、街巷及名字,比例尺、指北方向、绘图员、审核员及日期等。
宗地图的绘制方法:
宗地图的绘制方法:
蒙绘法、缩放绘制法、复制法、计算机辅助制图法。
宗地图的要求:
宗地图一般用32K、16K、8K纸;宗地图必须依比例尺真实蒙绘;宗地图上界址边长必须注记齐全,界址边长注记采用实丈边长或解析反算边长;宗地图指北方向必须与相应的地籍图北方向一致;宗地图的整饰、注记规格同地籍图。
注:
50.75-01为图幅号,50-1-75-4为地籍号,(74)、(75)为街坊号,分子4为宗地号,分母42为地类号,1368.17为宗地面积,1、2、3为界址点号,5为建筑物层数。
初始地籍测量,6、面积量算面积量算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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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查 姜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