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法律实务与案例分析-袁义.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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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法律实务与案例分析-袁义.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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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法制的健全,公民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客人提出要求饭店赔偿的法律纠纷也随之增多,有些纠纷甚至诉讼到了法院。
由于一些饭店处理不当,给饭店的声誉造成了不好的影响,甚至给饭店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
如何处理好法律纠纷、如何维权已成为饭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客人在饭店内被窃,要求饭店赔偿怎么办?
客人在饭店内被打伤饭店是否要赔偿?
客人在饭店内摔伤饭店是否要赔偿?
客人在客房被抢劫杀害,饭店是否需要赔偿?
客人在饭店消费丢车饭店是否需要赔偿?
客人用餐吃出异物,酒店如何赔偿?
饭店是否可以谢绝客人自带酒水进入饭店?
饭店常见典型法律纠纷案例思考,学好法避免法律纠纷的发生全国广泛关注的北京凯宾斯基饭店由于告示牌成为被告案介绍,用好法保护饭店减少赔偿某饭店盗窃犯装鬼盗窃吓疯客人,要求饭店赔偿,饭店如何处理。
饭店法的基本内容,一、规定饭店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二、规定饭店经营的范围。
三、规定饭店的权利和义务。
四、规定饭店的权利和义务。
五、规定饭店的法律责任。
饭店法律关系,饭店法律关系概念饭店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1、饭店法律关系的主体2、饭店法律关系的客体3、饭店法律关系的内容,饭店法的调整对象,饭店法调整酒店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这些关系主要包括:
1、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与饭店之间的关系。
2、饭店与客人之间的关系3、饭店与其他旅游企业之间的关系。
4、饭店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
5、具有涉外因素的法律关系。
饭店法的渊源、基本内容和作用,一、国内渊源饭店法律体系的层次:
1、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有关法律。
2、由国务院及各部制定的有关行政法规。
3、由国家旅游局等行政部门制定的酒店规章、制度及规范。
4、由地方政府和有关行政部门制定的有关地方酒店法规及规章。
此外还包括我国参加和承认的国际有关公约和规章。
立法者形式举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层次及制定主体,国务院行政法规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旅游等行政管理部门部门规章饭店星级评定标准,地方政府部门地方规章江苏省饭店安全管理规定,处理纠纷应知的基本知识,了解饭店法,懂得其运用的难点,学法懂法用法,观点,要点特别提示:
上位法与下位法的关系,要点特别提示:
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中国旅游赔偿第一案,经典案例分析:
本案例要点,酒店与客人之间是一种什么法律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10年11月1日起实施,第二条规定:
以单位、家庭等集体形式与旅游经营者订立旅游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除集体以合同一方当事人名义起诉外,旅游者个人提起旅游合同纠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饭店与客人之间权利和义务如何产生,饭店常见纠纷思考:
客人一觉醒来,放在客房内的笔记本电脑被窃,要求饭店赔偿,饭店是否应当赔偿?
饭店与客人之间权利和义务的产生,客人来到饭店提出住店的要求办理了登记手续,并且拿到了饭店客房的钥匙以后,他才具有饭店客人的身份,才能算是饭店客人。
客人向饭店发出了就餐或进行其它消费的要约,而饭店又接受了这一要约后,这时饭店和客人之间的合同关系便正式成立了。
饭店与客人之间权利和义务如何终止,饭店常见纠纷思考:
客人住宿期满,回家后发现东西丢在客房,但是饭店未找到,要求赔偿。
饭店是否赔偿?
饭店对客人有哪些权利,经典案例分析:
国内首例客人在饭店的浴场遭雷击死亡要求饭店赔偿案饭店常见问题思考:
客人欠饭店的房费、餐费,如何要求客人支付?
饭店常见问题思考:
客人将饭店的物品损坏,如何要求客人赔偿?
饭店对客人的权利,一、拒绝客人的权利1、患有严重传染病或精神病者;2、携带危害饭店安全的物品入店者;3、从事违法活动者;4、影响饭店形象者;5、无支付能力或曾有过逃帐记录者;6、饭店客满;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要求客人支付合理费用的权利三、要求赔偿造成饭店损失的权利,饭店对客人有哪些权利,经典案例分析:
国内首例客人在饭店的浴场遭雷击死亡要求饭店赔偿案饭店常见问题思考:
客人欠饭店的房费、餐费,如何要求客人支付?
饭店常见问题思考:
客人将饭店的物品损坏,如何要求客人赔偿?
2007年第22期,客人的权利有哪些,经典案例分析:
请思考:
饭店帐单上的文字有问题如何赔偿?
(文字法中有关问题的点评)请思考:
客人第一天20时入店,第二天14时离开,如何收费?
依据是什么?
(国际旅馆法规中有收费问题点评)饭店最棘手问题之思考:
-饭店是否可以谢绝客人自带酒水,客人的权利有哪些,经典案例分析:
请思考:
饭店帐单上的文字有问题如何赔偿?
(文字法中有关问题的点评)请思考:
客人第一天20时入店,第二天14时离开,如何收费?
依据是什么?
(国际旅馆法规中有收费问题点评)饭店最棘手问题之思考:
-饭店是否可以谢绝客人自带酒水,掌握赔偿关键减少饭店损失,如何赔偿?
证据,事实,赔偿的三要素,赔偿三要素,如何赔偿,赔偿的要素:
法律责任的特点:
请思考:
不应当赔的对方一定要赔怎么办?
请思考:
应当赔偿的对方不赔怎么办?
典型案例分析,客人酒后在泳浴中心游泳不幸溺水死亡,家属以救生员脱离岗位且不具备溺水抢救知识、泳池水质浑浊、灯光较暗、不具备夜游条件为由要求饭店赔偿24万元人民币,饭店应当如何赔偿?
为什么?
客人丢车如何赔偿?
案例:
停车场丢车赔不赔,某酒店的停车场虽安排有保安管理,但为防止客人车辆的损失,在车场有告示牌明示并在停车票据上注明:
本停车场只负责提供车位,请车主加强安全防范措施,本酒店对车辆被盗及一切受损概不负责。
客人李某开车来消费,将车停在车场,可是,当他出来后发现车辆被窃。
遂与酒店交涉要求赔偿,酒店以有告示在先,拒绝赔偿,客人遂将酒店告上法院。
观点一:
声明在先,不予赔偿。
理由:
已有声明,尽了告知义务。
收费低(未含看管费),不存在保管关系。
利益风险不等。
观点二:
单方声明,不予承认。
理由:
土地是国家的,收的其实是看管费。
收了费,保管关系成立。
单方声明,强加于人,不合法理。
观点三:
双方有责,各负一半。
合同法第40条规定: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合同法367条规定:
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法368条规定:
寄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给付保管凭证,但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本案法律依据,保管合同为要物合同,要物合同以标的物的授受为成立要件。
保管物交付认定:
使保管物置于保管人的实际占有和控制之下。
374条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75条寄存人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应当向保管人声明,由保管人验收或者封存。
寄存人未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10年11月1日起实施,第六条规定:
旅游经营者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旅游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责任,旅游者请求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认定该内容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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