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企业所得税政策.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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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企业所得税政策.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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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闸北区税务局2014年7月,1,征收管理,征收管理,征收管理,2,收入类,收入,3,扣除,扣除,扣除,扣除类通用政策,扣除类通用政策,扣除类通用政策,扣除类通用政策,扣除类通用政策,扣除类通用政策,1、文件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财税200957号、沪国税所2011101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号。
2、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用于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各类垫款、企业之间往来款项)等货币性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以及债权性投资和股权(权益)性投资。
3、下列资产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一)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
(二)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三)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四)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五)企业按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通过各种交易场所、市场等买卖债券、股票、期货、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
4、前条以外的资产损失,应以专项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5、企业无法准确判别是否属于清单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可以采取专项申报的形式申报扣除。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扣除类通用政策,扣除类通用政策,通过“上海税务网()纳税服务下载中心软件下载”下载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客户端(2013版)。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1、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五)电子设备,为3年。
2、生产性生物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10年;
(二)畜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3年。
3、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折旧或摊销的最低年限,扣除类通用政策,扣除类通用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
八、关于税前扣除规定与企业实际会计处理之间的协调问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企业依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并实际在财务会计处理上已确认的支出,凡没有超过企业所得税法和有关税收法规规定的税前扣除范围和标准的,可按企业实际会计处理确认的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
折旧或摊销的最低年限,扣除类通用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
五、固定资产折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一)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如果短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其按会计折旧年限计提的折旧高于按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计提的折旧部分,应调增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已期满且会计折旧已提足,但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尚未到期且税收折旧尚未足额扣除,其未足额扣除的部分准予在剩余的税收折旧年限继续按规定扣除。
(二)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如果长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其折旧应按会计折旧年限计算扣除,税法另有规定除外。
折旧或摊销的最低年限,扣除类通用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
五、固定资产折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三)企业按会计规定提取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得税前扣除,其折旧仍按税法确定的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算扣除。
(四)企业按税法规定实行加速折旧的,其按加速折旧办法计算的折旧额可全额在税前扣除。
(五)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在计提油气资产折耗(折旧)时,由于会计与税法规定计算方法不同导致的折耗(折旧)差异,应按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折旧或摊销的最低年限,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2、企业所得税税款;3、税收滞纳金;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5、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6、赞助支出;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扣除类通用政策,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1、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3、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4、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5、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6、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7、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扣除类通用政策,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
1、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2、自创商誉;3、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4、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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