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桶装饮用水供应服务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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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桶装饮用水供应服务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ZY141X2051F02316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中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编制日期:
2021年6月
广州中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ZY141X2051F02316
温馨提示:
投标人投标特别注意事项
一、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之前30分钟内(另行说明除外),投标截止时间一到,本公司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因此,为避免因迟到而失去投标资格,请适当提前到达。
二、请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
多包项目请仔细检查包号,包号跟包名称必须一致。
三、请仔细检查《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重要格式文件是否按要求盖公章、签字、签署日期。
投标文件需签字之处必须由当事人亲笔签署(如《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字)。
四、加★号的条款必须一一响应。
若有一项带“★”的指标要求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投标无效处理。
五、投标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
六、广州中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报名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投标人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
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
54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12
第四章 合同(样本) 16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22
第六章 评标办法 43
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桶装饮用水供应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南侧(江南村工业一区三横路9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7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
ZY141X2051F02316
2.项目名称: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桶装饮用水供应服务
3.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
人民币489万元
5.采购需求: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
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
最高限价
1-1
其他服务
桶装饮用水供应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489万元
489万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
3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的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
件或2020年(或2021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如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声明函);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函);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或2021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如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声明函);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函)。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提交投标文件当日在上述网站对投标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的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
标人需对本项目整体进行投标,不接受对本项目部分或两款饮用水需求之一进行投标。
(提供书面声明函)
③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④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年6月26日至2021年7月2日,每天上午09:
00至12:
00,下午14:
30至17:
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南侧(江南村工业一区三横路9号)方式:
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7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南侧(江南村工业一区三横路9号)广州中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投标人凭以下相关资料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证明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核查);
(3)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在我司网站:
上下载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在购买文件时须出具打印件。
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需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分网
()注册企业信息,已注册的投标人无需重复注册。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市良路1342号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广州中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南侧(江南村工业一区三横路9号5楼)联系方式:
020-3119202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彭工
电话:
020-31140928
邮箱:
zyzb888ns@
广州中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5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
一、定义
1.招标适用法律
本次招标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及政府采购其它相关法规。
2.释义
2.1“监管部门”系指同级财政部门。
2.2“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2.3“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广州中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4“投标人/供应商”系指符合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5“甲方”系指采购人。
2.6“乙方”系指中标人。
2.7“中标人”系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采购人确认的获得本项目中标资格的投标人。
3.重要说明
本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是重要条款,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否则当作无效投标处理。
4.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4.1本次采购为本国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节能、环保产品。
4.2“货物”系指投标人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
投标的货物须符合广州市以及国家、省、市的其他有关规范和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4.3“服务”系指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伴随服务。
4.4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和服务,其质量、技术等特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标准及采购人需求。
4.5采购人将拒绝接受不合格的货物和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4.6投标人应保证本项目下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因第三方依法享有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产生侵权;如果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须在报价中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文件,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讼,则一切法律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5.关于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关于分支机构投标
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及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
(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
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
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7.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
7.1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7.2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
7.3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为经销商的不得再授权另一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或同一子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7.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人民币489万元。
投标人报价超出本次预算金额或单价最高限价均视为投标无效。
9.招标文件解释权
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10.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组成
1.1招标公告
1.2投标人须知
1.3用户需求书
1.4合同(样本)
1.5投标文件格式
1.6评标办法
1.7在招标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2.招标文件的澄清
2.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对其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书面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至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投标人在收到上述澄清答复后,应在24小时内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2.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异议。
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3.招标文件的修改
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
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
3.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3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
4.答疑会及踏勘现场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
投标人须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与责任。
适时再根据实际情况由采购人和招标代理公司研究是否组织答疑会等。
三、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的编写
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并递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以确保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投标人在投标中提供不真实
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都将直接导致投标文件无效,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投标人应对投标内容提供完整的、详细的、清晰的技术说明,如投标人对指定的技术要求建议做任何改动,应在投标文件中清楚地注明;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应当给予唯一的实际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技术参数要求中标注有具体数值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技术参数响应表中标注实际数值,不标注数值者视为不响应。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彩页或相应技术参数的厂家使用说明书复印件作为技术证明文件,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相应技术参数响应不符合招标要求。
(如厂家的产品使用说明书为英文版,请同时提供中文版)。
1.2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因其投标文件的任何错漏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1.3投标语言和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和来往函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其它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经公证处公证),以中文为准,计量单位应使用国际单位(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除外)。
1.4投标人必须以人民币报价,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5投标报价
1.5.1如招标文件无特殊规定,投标价格以人民币填报。
1.5.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报价明细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
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
报价方案是唯一确定且没超过采购预算,关键、主要内容无漏项,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应内容,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若低于其成本,投标人应能做出合理说明。
投标人投标总价是以投标人可独立完成本项目,并在通过准确核算后,可满足预期实施效果、验收标准和符合自身合法利益的前提下所作出的综合性合理最终含税报价,对在投标文件和合同书中未有明确列述、投标方案设计遗漏失误、市场剧变、汇率、利率因素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等均视为已完全考虑到并包括在投标总价之内。
投标人应自行增加项目正常、合法、安全运行及使用所必需但招标文件没有列明或包含的内容及费用,并在投标文件中加以详细说明,如果投标人在中标并签订合同后,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对超出常规、具有特别意义或会引起竞争歧义的报价须作出特别说明。
1.5.3《报价明细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
2)投标报价应为货物运至用户指定地点的含税价(包括但不限于运输、保险、安装、伴随服务、关税、销售税、其他税以及采购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1.5.4每种规格货物或每项标准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6备选方案
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的除外)
1.7联合体投标
1.7.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2如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按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执行,并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1.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投标文件的构成
2.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投标报价,编排顺序参见投标文件格式。
2.2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3.投标文件的澄清
3.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但不得允许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2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询问、质疑与投诉
4.1询问
4.1.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形式提出。
4.1.2如采用书面形式提出询问,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询问函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询问投标人若委托代理人提出询问的,随询问函需一同提交由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4.1.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三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4.2质疑
4.2.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当面提交质疑。
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2.2质疑期限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当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注: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之日早于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的,则以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否则,以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
(2)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损害其权益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3)投标人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损害其权益的,应在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4.2.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4.2.4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
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范本可在广州中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中下载):
(一)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
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4.2.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投标人共同提出。
4.2.6投标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的证明材料。
4.2.7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答复函可以直接领取、传真或邮件、邮寄方式均视为有效送达。
联系部门:
招标部 联系人:
凌先生
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南侧(江南村工业一区三横路9号5楼)
电话:
020-3119202831192038(上午09:
00至12:
00,下午14:
00至17:
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8对于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或举证不全查无实据被驳回次数在一年内达三次以上,将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3投诉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5.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5.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截止后不得修改和撤回其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样式、签署及密封
6.1投标文件由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和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两个分册和唱标信封构成。
两个分册资料须分别装订。
格式详见第五章。
6.1.1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包含所有资格性资料,一式5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并注明“正本”和“副本”。
6.1.2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包含基本资料、符合性资料、技术文件、商务文件、投标报价,一式5份,正本1份(内装投标文件正本1份,投标文件电子版1份,限光盘或U盘,不留密码,无病毒,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副本4份,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并注明“正本”和“副本”。
6.1.3“唱标信封”包含开标一览表、法人授权委托书各一份,唱标信封需单独密封提交。
6.2所有投标文件必须封入密封的信封或包装。
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唱标信封
收件人名称:
广州中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
6.2.1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和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两个分册正本可以一同封装,两个分册副本全部一起封装,唱标信封单独密封,并在每一信封或包装的封面上写明:
6.2.2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6.3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
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6.4投标文件正本必须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
整册装订牢固可靠且不能轻易脱落。
如因装订问题而出现漏页或缺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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