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企业所得税.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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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局企业所得税.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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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讲解2008年3月23日北京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讲解企业所得税制改革的必要性n针对内、外资企业分设企业所得税,不符合国针对内、外资企业分设企业所得税,不符合国际税收惯例,不符合现代所得税制发展方向。
际税收惯例,不符合现代所得税制发展方向。
n内、外资企业税收待遇不同,不利于企业公平内、外资企业税收待遇不同,不利于企业公平竞争。
竞争。
n企业所得税政策设计存在较大漏洞,扭曲了企企业所得税政策设计存在较大漏洞,扭曲了企业的经营行为,造成国家税款流失。
业的经营行为,造成国家税款流失。
n立法层次不高,难以涵盖新情况立法层次不高,难以涵盖新情况2008年3月23日北京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讲解新税法的主要变化和内容n内容更丰富,层次更清晰内容更丰富,层次更清晰n五个统一五个统一、两个过渡两个过渡n以以法人法人作为确定纳税人的标准作为确定纳税人的标准n对收入、扣除、资产的税务处理等采取授权的对收入、扣除、资产的税务处理等采取授权的方式,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方式,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2008年3月23日北京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讲解纳税人n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n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税法第一条)(税法第一条)2008年3月23日北京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讲解纳税人n以以法人法人作为判定纳税人的标准作为判定纳税人的标准n排除了排除了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合伙企业n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实施条例第二条)和合伙企业(实施条例第二条)2008年3月23日北京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讲解纳税人居民企业:
全球所得纳税居民企业:
全球所得纳税n纳税人纳税人非居民企业:
来源于中国所得纳税非居民企业:
来源于中国所得纳税2008年3月23日北京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讲解居民企业注册地在中国境内注册地在中国境内n居民企业居民企业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2008年3月23日北京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讲解实际管理机构n实质性管理和控制实质性管理和控制n全面性管理和控制全面性管理和控制n关键部分控制(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关键部分控制(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将进一步加以明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将进一步加以明确。
2008年3月23日北京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讲解非居民企业(不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不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非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2008年3月23日北京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讲解机构、场所n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n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n提供劳务的场所提供劳务的场所n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业的场所n营业代理人(视同机构、场所)营业代理人(视同机构、场所)2008年3月23日北京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讲解所得来源地的判定n销售货物所得和提供劳务所得(营业所得)销售货物所得和提供劳务所得(营业所得)n利息所得利息所得n租金所得租金所得n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n股息红利所得股息红利所得n转让财产所得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动产、权益性投资资产)不动产、动产、权益性投资资产)2008年3月23日北京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讲解所得来源地的判定n机构、场所取得来源于境外但与其有实际联系机构、场所取得来源于境外但与其有实际联系的所得,视同来源于中国的所得的所得,视同来源于中国的所得n实际联系:
实际联系:
n通过机构、场所拥有的股权、债权取得的所得通过机构、场所拥有的股权、债权取得的所得n通过机构、场所拥有、管理和控制的财产取得的所得通过机构、场所拥有、管理和控制的财产取得的所得2008年3月23日北京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讲解税率n法定税率:
法定税率:
25%n预提税率:
预提税率:
20%(税法第四条)(税法第四条)2008年3月23日北京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讲解应纳税所得额:
一般规定n权责发生制权责发生制n允许弥补的亏损允许弥补的亏损n清算所得清算所得2008年3月23日北京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讲解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原则n一般原则:
权责发生制一般原则:
权责发生制n特殊规定:
税法明文规定特殊规定:
税法明文规定2008年3月23日北京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讲解允许弥补的亏损n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将每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实施条例第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实施条例第十条)十条)n税法税法VS会计制度(准则)会计制度(准则)2008年3月23日北京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讲解清算所得n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者交易价格减除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者交易价格减除资产净值、清算费用以及相关税费等后的余额资产净值、清算费用以及相关税费等后的余额n剩余财产的分配:
股息所得剩余财产的分配:
股息所得VS财产转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损失)(损失)2008年3月23日北京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讲解收入总额n各种来源:
境内、境外各种来源:
境内、境外n各种形式:
各种形式:
货币形式:
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非货币形式:
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等2008年3月23日北京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讲解收入总额n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价值确定收入额n公允价值的确定:
市场价格公允价值的确定:
市场价格2008年3月23日北京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讲解收入项目(新旧税法对照)n销售货物收入销售货物收入n提供劳务收入生产经营收入提供劳务收入生产经营收入n转让财产收入财产转让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财产转让收入n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股息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股息收入n利息收入利息收入利息收入利息收入n租金收入租赁收入租金收入租赁收入n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n接受捐赠收入无接受捐赠收入无n其他收入其他收入其他收入其他收入2008年3月23日北京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讲解收入时间的确认一般原则:
一般原则:
-企业获得已实现经济利益或潜在的经济利益企业获得已实现经济利益或潜在的经济利益的控制权;的控制权;-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合理地计量。
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合理地计量。
特殊规定:
税法及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特殊规定:
税法及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2008年3月23日北京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讲解收入时间的确认一般原则n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n不同销售方式下收入的确认:
另行规定不同销售方式下收入的确认:
另行规定托收承付托收承付委托代销委托代销预收货款预收货款售后回购售后回购2008年3月23日北京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讲解收入时间的确认特殊规定n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被投资企业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被投资企业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确认收入n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
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
合同(协议)约定的应付*日期确认收入确认收入n捐赠收入:
捐赠收入:
实际收到受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确认收入n分期收款销售:
分期收款销售:
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确认收入n产品分成:
产品分成:
分得产品的时间确认收入确认收入2008年3月23日北京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讲解收入金额的确认n合同或协议价款(实收或应收):
合同或协议价款(实收或应收):
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2008年3月23日北京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讲解收入金额的确认n实收(公允价值):
实收(公允价值):
捐赠收入捐赠收入其他收入其他收入产品分成收入产品分成收入视同销售视同销售2008年3月23日北京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讲解特殊收入确认方式视同销售n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将货物、财产、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应当视同销售、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应当视同销售、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
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
n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2008年3月23日北京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讲解特殊收入确认方式长期劳务n按完工进度或完成工作量按完工进度或完成工作量本期确认的劳务收入劳务收入总额本期末止劳务的完工进度以前期间已确认的收入本期确认的劳务成本劳务总成本本期末止劳务的完工进度以前期间已确认的劳务成本2008年3月23日北京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讲解税收与会计差异利息收入n会计准则:
会计准则:
n收入确认时间:
资产负收入确认时间:
资产负债表日债表日n收入确认金额:
实际利收入确认金额:
实际利率法率法n税收规定:
税收规定:
n收入确认时间:
债务人收入确认时间:
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期应付利息日期n收入确认金额:
合同或收入确认金额:
合同或协议约定的金额协议约定的金额2008年3月23日北京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讲解税法与会计差异分期收款销售n会计准则会计准则n确认收入时间:
销售时确认收入时间:
销售时n确认收入金额:
合同或确认收入金额:
合同或协议价款的现值协议价款的现值n合同或协议与现值差额合同或协议与现值差额作为未实现融资收益按作为未实现融资收益按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冲减财务费用冲减财务费用n税收规定税收规定n合同或协议应付款日期合同或协议应付款日期n合同或协议价款合同或协议价款2008年3月23日北京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讲解分期收款销售会计处理(例)n2008年年1月月1日,日,A公司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公司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向向B公司销售一套大型设备,合同约定的销售公司销售一套大型设备,合同约定的销售价格为价格为2000万元,分万元,分5次于每年次于每年12月月31日等额收取。
该大型设备成本为日等额收取。
该大型设备成本为1560万元,万元,在现销方式下,该大型设备的的销售价格为在现销方式下,该大型设备的的销售价格为1600万元。
假定万元。
假定A公司发出商品时开出增值税公司发出商品时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额为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额为340万元,并万元,并于当天收到增值税额于当天收到增值税额340万元。
万元。
2008年3月23日北京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讲解分期收款销售会计处理(例)(续一)分期收款销售会计处理(例)(续一)nA公司应当确认的销售商品收入金额为公司应当确认的销售商品收入金额为1600万元(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现值万元(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现值=现销价现销价格)格)n确认的销售商品收入与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差额确认的销售商品收入与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差额(400万元)作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万元)作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合同或协议期间摊销,并冲减财务费用合同或协议期间摊销,并冲减财务费用(折现折现率率7.93%)2008年3月23日北京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讲解分期收款销售会计处理(例)(续二)未收本金未收本金财务费用财务费用收现总额收现总额已收本金已收本金2008.1.1.16002008.12.31.1600126.88400273.122009.12.31.1326.88105.22400294.782010.12.31.1032.1081.85400318.152011.12.31.713.9556.62400343.382012.12.31.370.5729.43400370.57总额总额400200016002008年3月23日北京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讲解分期收款销售税收处理n调增财务费用和销售收入调增财务费用和销售收入2008年3月23日北京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讲解不征税收入n财政拨款财政拨款n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府性基金n其他不征税收入其他不征税收入2008年3月23日北京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讲解财政拨款n主体:
各级政府主体:
各级政府n客体:
列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客体:
列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组织n资金来源:
列入预算支出的财政资金资金来源:
列入预算支出的财政资金n排除“政府补助”排除“政府补助”(财政补贴、税收返还)(财政补贴、税收返还)2008年3月23日北京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讲解行政事业性收费n依据法律法规规定,按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依据法律法规规定,按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n公共服务成本费用的补偿公共服务成本费用的补偿n向特定对象收取向特定对象收取n纳入财政管理(收支两条线)纳入财政管理(收支两条线)2008年3月23日北京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讲解政府性基金n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n代政府收取代政府收取n具有专项用途具有专项用途n性质为财政资金(纳入预算管理)性质为财政资金(纳入预算管理)2008年3月23日北京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讲解其他不征税收入n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2008年3月23日北京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讲解税前扣除项目n企业实际发生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税法第八条)(税法第八条)2008年3月23日北京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讲解税前扣除应遵循的原则n相关性原则相关性原则n合理性原则合理性原则n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原则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原则n不允许重复扣除原则不允许重复扣除原则n真实性原则真实性原则n税法优先原则税法优先原则2008年3月23日北京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讲解相关性原则n能给企业带来现实的、实际的经济利益或者给能给企业带来现实的、实际的经济利益或者给企业带来可预期经济利益的流入企业带来可预期经济利益的流入n排除个人消费排除个人消费n排除不征税收入形成的支出排除不征税收入形成的支出2008年3月23日北京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讲解合理性原则n支出是正常的和必要的支出是正常的和必要的n符合一般经营常规符合一般经营常规合理性原则是反避税的依据合理性原则是反避税的依据2008年3月23日北京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讲解区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n会计核算的要求:
防止高估资产低估收益或反会计核算的要求:
防止高估资产低估收益或反之之n税收管理的要求:
防止在各年度调剂利润税收管理的要求:
防止在各年度调剂利润2008年3月23日北京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讲解不得重复扣除原则n税法和实施条例另有规定除外税法和实施条例另有规定除外(加计扣除)(加计扣除)2008年3月23日北京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讲解真实性原则n必须是实际发生(准备金不得扣除)必须是实际发生(准备金不得扣除)n必须有足够适当的凭据必须有足够适当的凭据2008年3月23日北京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讲解税法优先原则n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
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
(税法第二十一条)(税法第二十一条)2008年3月23日北京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讲解成本n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
以及其他耗费。
成本直接成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间接成本共同成本共同成本联合成本联合成本2008年3月23日北京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讲解成本n销售成本销售成本(针对以制造业为主的生产性企业)(针对以制造业为主的生产性企业)n销货成本销货成本(针对以商业为主的流通企业)(针对以商业为主的流通企业)n业务支出(针对服务性企业)业务支出(针对服务性企业)n其他耗费其他耗费2008年3月23日北京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讲解费用费用费用销售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财务费用2008年3月23日北京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讲解费用n与取得收入有关的支出与取得收入有关的支出n没有计入成本没有计入成本n没有资本化没有资本化n税法没有禁止和限制税法没有禁止和限制2008年3月23日北京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讲解税金n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税金及其附加。
(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辆购置税、印花税等)2008年3月23日北京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讲解损失n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n扣除有赔偿部分(责任人、保险公司)扣除有赔偿部分(责任人、保险公司)n扣除后又收回部分计入应税所得扣除后又收回部分计入应税所得n按财、税务部门规定扣除(审批与自行扣除)按财、税务部门规定扣除(审批与自行扣除)2008年3月23日北京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讲解其他支出n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在生产经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的支出2008年3月23日北京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讲解工资薪金支出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的其他支出。
合理的工资薪金允许据实扣除。
合理的工资薪金允许据实扣除。
(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2008年3月23日北京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讲解会计准则职工薪酬的范围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n职工福利费职工福利费n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n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n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n非货币性福利非货币性福利n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n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服务相关的支出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服务相关的支出2008年3月23日北京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讲解工资薪金支出n存在“任职或雇佣关系”固定工、合同工、存在“任职或雇佣关系”固定工、合同工、临时工临时工n必须是“合理的”推定股息、特殊企业必须是“合理的”推定股息、特殊企业n必须是实际发放的工资储备必须是实际发放的工资储备n可以表现为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可以表现为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2008年3月23日北京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讲解社会保险费支出和住房公积金n基本保险:
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基本保险:
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n按国务院主管部门或省级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扣除按国务院主管部门或省级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扣除n补充保险:
养老、医疗;补充保险:
养老、医疗;n按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扣除按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扣除n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n按国务院主管部门或省级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扣除按国务院主管部门或省级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扣除n(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2008年3月23日北京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讲解商业保险支出n商业保险支出不得扣除,商业保险支出不得扣除,除了除了n法定人身安全保险法定人身安全保险n财产保险财产保险n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四十六条)(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四十六条)2008年3月23日北京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讲解借款费用n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
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
n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并按照本条例有关规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并按照本条例有关规定扣除。
定扣除。
(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2008年3月23日北京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讲解利息支出n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据实扣除、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据实扣除;n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允许扣除。
额的部分,允许扣除。
基准利率?
浮利率?
动2008年3月23日北京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讲解汇兑损失n企业在货币交易中,以及纳税年度终了将人民企业在货币交易中,以及纳税年度终了将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性资产、负债按照期末即期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性资产、负债按照期末即期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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