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安全事故预防和应对.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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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安全事故幼儿园安全事故防范和处理和处理主讲:
刘永刚本次讲解分以下几部分本次讲解分以下几部分第一部分:
安全防范、处理第一部分:
安全防范、处理第二部分:
案例分析第二部分:
案例分析第三部分:
具体方法、技巧第三部分:
具体方法、技巧第一部分:
安全防范、处理第一部分:
安全防范、处理幼儿园安全工作是幼儿园工作的重中之重幼儿园安全工作是幼儿园工作的重中之重一、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特殊性一、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特殊性1.幼儿认识能力尚在启蒙阶段,对自我和社会的认幼儿认识能力尚在启蒙阶段,对自我和社会的认识水平低识水平低,难以进行自我保护。
难以进行自我保护。
2.幼儿身体发育不健全,动作协调性差,避免和承幼儿身体发育不健全,动作协调性差,避免和承受伤害的能力不强。
受伤害的能力不强。
3.规则意识尚未建立。
规则意识尚未建立。
4.幼儿园是幼儿学习、生活、群居的地方,人数多,幼儿园是幼儿学习、生活、群居的地方,人数多,密度大。
做好安全保护、预防人身伤害的工作相对学密度大。
做好安全保护、预防人身伤害的工作相对学校来说难度要大得多。
校来说难度要大得多。
4三、幼儿园安全责任范围三、幼儿园安全责任范围1.幼儿园对幼儿人身安全保护责任的时间范围幼儿园对幼儿人身安全保护责任的时间范围n从孩子入园到离园的时间段内。
从孩子入园到离园的时间段内。
(如果有园车,从早上上车,到下午孩子下车交给家(如果有园车,从早上上车,到下午孩子下车交给家长)长)n幼儿园组织的园外活动时间内。
幼儿园组织的园外活动时间内。
2.幼儿园安全保护责任的空间范围幼儿园安全保护责任的空间范围幼儿园负有管理责任的园舍、场地,及其他教育教幼儿园负有管理责任的园舍、场地,及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
(包括直接与间接使用的所有房学设施、生活设施。
(包括直接与间接使用的所有房屋、场地、设施设备、用品、用具)屋、场地、设施设备、用品、用具)53.关于意外意外伤害“没想到没想到”不能说是不能说是“意外意外”法律上的法律上的“意外意外”:
是指不可抗力,难以:
是指不可抗力,难以预料、难以预防、控制的原因造成的,并非预料、难以预防、控制的原因造成的,并非是指是指“没有想到没有想到”,幼儿园有责任尽到,幼儿园有责任尽到“注注意义务意义务”,没有尽到注意义务就是失职,就,没有尽到注意义务就是失职,就是过错,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是过错,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幼儿园的安全工作主要是尽到幼儿园的安全工作主要是尽到“注意注意”义义务,做好幼儿人身伤害事故的预防。
务,做好幼儿人身伤害事故的预防。
6四、幼儿园人身伤害事故的预防四、幼儿园人身伤害事故的预防
(一)设施安全
(一)设施安全设施不安全是幼儿园伤害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设施不安全是幼儿园伤害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1.幼儿园要符合选址标准幼儿园要符合选址标准2.场地、房屋、设施、用品用具符合规定的质量、安场地、房屋、设施、用品用具符合规定的质量、安全标准。
(活动室、卧室、盥洗室、厕所、楼梯、活动场地,全标准。
(活动室、卧室、盥洗室、厕所、楼梯、活动场地,避免摔倒、划伤、磕碰等)避免摔倒、划伤、磕碰等)购买物品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保存购货凭证。
购买物品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保存购货凭证。
(玩具、用品要符合质量标准,别图便宜,自制玩具、(玩具、用品要符合质量标准,别图便宜,自制玩具、学具首先考虑安全)学具首先考虑安全)3.幼儿园要设置安全通道幼儿园要设置安全通道7n4.设备、器械安装规范、牢固设备、器械安装规范、牢固n玩具小零件要不宜脱落、不易碎、不掉色玩具小零件要不宜脱落、不易碎、不掉色5.按规定对设施、用品、用具进行维修、更新按规定对设施、用品、用具进行维修、更新幼儿用品要定期检查维护、更换。
幼儿用品要定期检查维护、更换。
6.设备设施、用品用具符合幼儿用品的规格和标准。
设备设施、用品用具符合幼儿用品的规格和标准。
要按年龄配备相应玩具,与孩子有关的场地、设施、用要按年龄配备相应玩具,与孩子有关的场地、设施、用品要符合孩子年龄特点和心理身体发育水平。
品要符合孩子年龄特点和心理身体发育水平。
7.设施安全包括直接使用的设施、用品、用具;也包括设施安全包括直接使用的设施、用品、用具;也包括库房、消防、治安、电器等基础设施设备。
库房、消防、治安、电器等基础设施设备。
(二)制度完善
(二)制度完善幼儿园的安全制度主要是定给教职员工的幼儿园的安全制度主要是定给教职员工的1.园领导的安全责任分工制度园领导的安全责任分工制度2.员工安全责任制员工安全责任制(聘任的员工应符合幼儿园要求)(聘任的员工应符合幼儿园要求)3.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4.幼儿活动范围的制度幼儿活动范围的制度明确规定幼儿到哪些地方必须有教师带领;哪明确规定幼儿到哪些地方必须有教师带领;哪些地方禁止幼儿进入。
些地方禁止幼儿进入。
5.专项制度。
例如:
门卫制度;家长接送规定;带班专项制度。
例如:
门卫制度;家长接送规定;带班教师规定;幼儿睡眠值班人员规定;园车规定;厨房教师规定;幼儿睡眠值班人员规定;园车规定;厨房制度、卫生保健制度等等。
制度、卫生保健制度等等。
6.伤害事故记录报告制度伤害事故记录报告制度9(三)教育经常(三)教育经常幼儿园的安全教育重点是全体员工幼儿园的安全教育重点是全体员工。
1.幼儿安全是新员工的第一课幼儿安全是新员工的第一课2.安全教育经常化安全教育经常化对员工进行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保护幼儿人身安全对员工进行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保护幼儿人身安全的教育;的教育;及时报告安全隐患,制止幼儿危险行为及时报告安全隐患,制止幼儿危险行为3.大型活动对相关人员进行有针对性安全教育大型活动对相关人员进行有针对性安全教育4.应对突发事件的教育应对突发事件的教育5.根据幼儿的年龄和认知能力进行安全教育,培养根据幼儿的年龄和认知能力进行安全教育,培养规则意识(能听懂、理解、做得到)规则意识(能听懂、理解、做得到)10(四)管理到位(四)管理到位做到尽职尽责是预防伤害事故的根本。
做到尽职尽责是预防伤害事故的根本。
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工作职责,不得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工作职责,不得擅自离岗、工作认真负责、不得体罚、变相体罚;擅自离岗、工作认真负责、不得体罚、变相体罚;绝大多数伤害事故都是失职造成的,不能归责为孩绝大多数伤害事故都是失职造成的,不能归责为孩子。
子。
管理要关注细节,做到防微杜渐。
管理要关注细节,做到防微杜渐。
(五)救治及时(五)救治及时发生伤害事故,首先是救治孩子。
发生伤害事故,首先是救治孩子。
对幼儿发生病痛或伤害不要不懂装懂(孩子不对幼儿发生病痛或伤害不要不懂装懂(孩子不擅表达)擅表达)-后面我们将专项讲解一些常见事故处理后面我们将专项讲解一些常见事故处理11(六)(六)预案常备预案常备安全是幼儿园永恒的主题,绝不能因为出事故了,安全是幼儿园永恒的主题,绝不能因为出事故了,才想到关注幼儿的生命安全。
才想到关注幼儿的生命安全。
领导班子高度重视:
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领导班子高度重视:
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加强门卫制度加强门卫制度:
加强园门保安(人数、年龄)加强园门保安(人数、年龄)加强对周围环境的监视加强对周围环境的监视安装摄像头、监视器安装摄像头、监视器,有人值班、有人值班、配备必要的防范器械配备必要的防范器械严格家长接送孩子制度严格家长接送孩子制度(等待区域、识别进入人员、(等待区域、识别进入人员、不能把孩子孩子交给陌生人)不能把孩子孩子交给陌生人)12五、安全需特别注意的几项工作五、安全需特别注意的几项工作1.门卫制度及家长接送制度门卫制度及家长接送制度2.不得对幼儿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不得对幼儿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3.不得让幼儿独处不得让幼儿独处4.大型活动要有严密的安全工作部署大型活动要有严密的安全工作部署5.寄宿制幼儿的管理寄宿制幼儿的管理(睡眠、起床、洗澡等)睡眠、起床、洗澡等)6.重视家长反映的幼儿安全信息重视家长反映的幼儿安全信息(身体身体精神精神接送时接送时间)间)7.严格管理幼儿餐饮(必须持证经营)严格管理幼儿餐饮(必须持证经营)8.幼儿园园车管理幼儿园园车管理(超载、上下车人数、车内秩序)(超载、上下车人数、车内秩序)六、在园幼儿的监护权问题六、在园幼儿的监护权问题1.幼儿园不是幼儿的法定监护人幼儿园不是幼儿的法定监护人现行法律尚无幼儿园、现行法律尚无幼儿园、学校对未成年人履行监护职责的规定;不承担监护职学校对未成年人履行监护职责的规定;不承担监护职责不等于没有责任责不等于没有责任,幼儿园对在园幼儿的人身安全要履行教育、管理、保幼儿园对在园幼儿的人身安全要履行教育、管理、保护责;护责;2.幼儿父母应履行监护责任幼儿父母应履行监护责任n按时接送孩子;配合幼儿园做好各项安全工作。
按时接送孩子;配合幼儿园做好各项安全工作。
n不要让幼儿把有安全隐患物品、玩具带到幼儿园。
不要让幼儿把有安全隐患物品、玩具带到幼儿园。
n法定监护人应与幼儿园共同做好幼儿人身安全保护工法定监护人应与幼儿园共同做好幼儿人身安全保护工作。
作。
14七、幼儿园伤害事故的处理七、幼儿园伤害事故的处理
(一)相关法律概念
(一)相关法律概念n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民事主体体能以自己能以自己的行为取得的行为取得民事权民事权利、利、承担承担民事义务民事义务的资格。
的资格。
根据我国根据我国民法通则民法通则规定:
规定:
n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满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满18周岁周岁n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10周岁以上,不满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周岁(16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生活来源,则视为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生活来源,则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n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10周岁以下儿童周岁以下儿童15n简单地讲:
简单地讲:
10岁以下儿童不能独立行使法律规定的岁以下儿童不能独立行使法律规定的各项民事权利,也不能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各项民事权利,也不能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n幼儿园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未成年人中幼儿园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未成年人中受保护力度最大的群体。
因此幼儿园对幼儿承担的保受保护力度最大的群体。
因此幼儿园对幼儿承担的保护责任也是最大的,做好安全保护,预防人身伤害的护责任也是最大的,做好安全保护,预防人身伤害的工作的难度也是最大的。
工作的难度也是最大的。
16
(二)幼儿园伤害事故归责原则:
(二)幼儿园伤害事故归责原则:
过错责任过错责任过失过失:
疏忽或者过于自信:
疏忽或者过于自信故意故意:
明知结果会发生,希望或放任发生:
明知结果会发生,希望或放任发生n幼儿园的伤害事故绝大部分幼儿园的伤害事故绝大部分属于过失属于过失造成的造成的过失即是失职,过失即是失职,失职即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失职即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孩子的法律行为能力不同,教育机构对发生的人身孩子的法律行为能力不同,教育机构对发生的人身伤害承担的责任也不同伤害承担的责任也不同17(三)伤害事故处理的法律依据(三)伤害事故处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2010年7月1日施行)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的,不承担责任。
18按照民事诉讼按照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一般由原则,一般由民事案件原告承担举证责任,但按照民事案件原告承担举证责任,但按照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发生人身伤害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发生人身伤害事故适用:
事故适用:
过错推定原则。
过错推定原则。
即即“被告举证被告举证”即:
即:
只要只要10岁以下的孩子在幼儿园或者学校受岁以下的孩子在幼儿园或者学校受到人身伤害,即认为幼儿园、学校有过错,应担法到人身伤害,即认为幼儿园、学校有过错,应担法律责任,律责任,除非幼儿园能证明自己已尽职尽责,教育、除非幼儿园能证明自己已尽职尽责,教育、管理上没有过错,才能免责。
管理上没有过错,才能免责。
19八、第三方责任八、第三方责任第三方责任:
第三方责任:
幼儿在园负有安全保护责任的期幼儿在园负有安全保护责任的期间,因第三方的过错造成幼儿人身伤害的。
间,因第三方的过错造成幼儿人身伤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条第四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20
(一)首先由直接侵权方(第三方)承担责任
(一)首先由直接侵权方(第三方)承担责任如果为幼儿园提供服务,或其他园外人员造成如果为幼儿园提供服务,或其他园外人员造成幼儿人身伤害,首先由提供服务方或其他园外人员幼儿人身伤害,首先由提供服务方或其他园外人员承担侵权责任。
承担侵权责任。
1.服务方应具有相关资质证明、检测证明。
服务方应具有相关资质证明、检测证明。
2.依法签订并保存合同。
依法签订并保存合同。
3.建议食品、药品采取定点供应。
建议食品、药品采取定点供应。
(二)幼儿园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补充责任
(二)幼儿园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补充责任但如果幼儿园有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过错需但如果幼儿园有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过错需承担补充责任。
(承担自身过错的那部分)承担补充责任。
(承担自身过错的那部分)21九九、伤害事故的处理途径、伤害事故的处理途径
(一)遵循
(一)遵循“依法、客观公正、合理适当、妥善依法、客观公正、合理适当、妥善及时及时”原则原则
(二)处理途径
(二)处理途径民事纠纷:
民不举,官不究。
民事纠纷:
民不举,官不究。
解决途径:
协商(私了);调解;诉讼解决途径:
协商(私了);调解;诉讼幼儿园最好能成立家长委员会参与协商幼儿园最好能成立家长委员会参与协商(三)伤害事故的责任承担主体(三)伤害事故的责任承担主体1.首先由幼儿园承担责任首先由幼儿园承担责任(别把教师推在前面)。
(别把教师推在前面)。
222.然后根据教师错误的具体情况再对教师然后根据教师错误的具体情况再对教师做相应处理做相应处理n幼儿园教保老师、医务人员等无资格证幼儿园教保老师、医务人员等无资格证,如果发生如果发生伤害事故会加重幼儿园的侵权责任。
伤害事故会加重幼儿园的侵权责任。
(四)保存证据:
(四)保存证据:
幼儿园应当注意保存发生伤害幼儿园应当注意保存发生伤害事故事实的证据:
摄像、录像、照片、病情诊断书、事故事实的证据:
摄像、录像、照片、病情诊断书、导致伤害的物证、及相关证人的证言。
导致伤害的物证、及相关证人的证言。
n孩子主要活动场所和大门口最好安装监视器,孩子主要活动场所和大门口最好安装监视器,以便发生事故时提供相应证据以便发生事故时提供相应证据。
23第二部分:
案例分析第二部分:
案例分析案例案例1:
因蚊香起火引发的安全事故因蚊香起火引发的安全事故n(一一)事故概况事故概况n2001年6月4日,江西南昌广播电视发展中心艺术幼儿园小六班幼儿就寝时班主任杨慧珍为了防蚊点燃了三盘蚊香,分别放置在床铺间走道的地板上。
22时10分许,杨下班临走时,告诉当晚值班保育员吴桂英点了蚊香要注意。
23时10分许,值班领导和保健医生巡察小六班,担心蚊香对幼儿呼吸道有影响,嘱咐当班保育员吴将寝室窗户打开,保持空气流通。
23时30分,吴离岗。
零时15分许,吴回班听到寝室内“噼啪”声响,发现16号床棉被和14号床枕头起火,马上呼救,然后救出4名幼儿。
此时,室内浓烟漫遍,随后赶来的消防官兵和幼儿园工作人员赶紧扑救,最终造成13名幼儿死亡,1人受伤。
n
(二)事故分析
(二)事故分析n1.从领导、保健医生到保教人员,安全意识淡薄从领导、保健医生到保教人员,安全意识淡薄。
蚊香放置的位置不对;关注角度偏离。
n2.寄宿制生活管理制度不完善寄宿制生活管理制度不完善。
幼儿就寝值班人员制度;幼儿园防火安全制度。
n3.教职工玩忽职守,责任心差教职工玩忽职守,责任心差。
明知有安全隐患而不排除;夜班人员长时间离岗,责任心极度缺乏酿成惨剧。
n4.安全教育不到位,应急机制缺乏安全教育不到位,应急机制缺乏。
当班人员不知在第一时间用灭火器灭火;营救不迅速,缺乏应急机制;对幼儿也缺乏相应的安全教育。
n(三)事故启示(三)事故启示n1.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建立各项安全制度,形成安全管理网络。
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建立各项安全制度,形成安全管理网络。
n2.值班人员严格安全方面的督察,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值班人员严格安全方面的督察,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n3.消消防防安安全全不不容容忽忽视视。
幼儿园应加强火源、电源电路管理,禁止幼儿生活区留有明火;定期进行消防讲座与实地演习(基本常识、逃生技能)。
n4.应应急急处处理理刻刻不不容容缓缓。
(如:
汶川地震中,都江堰市幼儿园师幼凭借“逃生演习”经验,快速有序撤离,全院400多名幼儿与50多名教职工毫发无损)n5.签签订订各各岗岗位位消消防防安安全全责责任任书书,每每次次培培训训职职工工与与单单位位签签订订知知晓晓书书。
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责任范围;便于统计培训疏漏人员。
案例案例2:
因大型玩具引发的安全事故:
因大型玩具引发的安全事故n
(一)事故简介
(一)事故简介n2000年8月11日,浙江义乌一幼儿园因大型组合玩具的滑梯未固定牢,老师带孩子在玩组合玩具时,导致一名孩子在攀玩时被翻到的滑梯击倒身亡。
n2008年6月4日,长沙市某园大型玩具转椅使用多年,中轴下沉,园方已维修一次,并逐班强调“各幼儿活动时要小心,手不要伸进中轴”。
这天,家长接孩子并带他在游乐场玩耍,突然听到一声惨叫,一名孩子无意中将手伸进转椅中轴处,家长好不容易把孩子的手解救出来时,手指已经骨折,原来,中轴再次下沉发生故障所致。
家长意见很大,要求园方要承担责任,园方认为是家长将孩子接走后发生的事故,与幼儿园无关,双方相持不下。
n
(二)事故分析
(二)事故分析n1.园园方方疏疏于于管管理理。
安全检查不到位,不细致,安全责任不明确。
检查流于形式,走过场。
前一事例因没及时发现问题所致,没有明确安全与检查者的责任。
n2.园园方方缺缺乏乏排排患患行行动动。
发现问题没有及时彻底解决,没有从源头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如果暂时不能解决,必须贴警示牌,或者关闭设施停止使用。
n3.教师在活动前没有仔细检查活动设施是否安全牢固教师在活动前没有仔细检查活动设施是否安全牢固。
n4.设设施施不不良良是是罪罪魁魁祸祸首首。
两起事故均是设施不良所致,设施不良所引发的安全事故极多,多因玩具使用时间长、缺乏有效的、专业的维修和管理,另外,玩具质量与安装不当也是重要因素。
n5.园园方方有有无无过过错错?
虽发生在家长接手之后,从幼儿园对幼儿人身安全保护责任的空间范围来看,园方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n(三)事故启示(三)事故启示n1.加强对大型玩具的精细化管理。
加强对大型玩具的精细化管理。
n建立排查与检修的台账制度,定专人定期检查,明确责任,及时做好相关记录。
关注细节,即使发现、排除隐患。
n定期请专业人员检修、保养。
n对陈旧、老化的器材,坚决更换,花钱买平安。
n购买正规厂家、质检合格的产品,请专业人员安装;n保存原始凭证,以便日后备查与联系。
n2.主动承担责任,积极处理主动承担责任,积极处理。
由园方设备设施引发的事故,园方要理性承担。
应对措施:
n换位思考,理解家长,做好安抚工作,该赔的一定赔偿。
n协助家长积极治疗伤者,承认幼儿园的不足,告之补救措施。
n3.对园舍与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对园舍与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排查。
包括直接使用、间接使用的所有房屋、场地、设备设施、用品、用具等。
n4.为入园孩子购买相关保险。
为入园孩子购买相关保险。
降低家长与幼儿园的经济损失。
案例案例3:
危险用品放置不当引发的安全事故:
危险用品放置不当引发的安全事故n
(一)事故概况
(一)事故概况n2001年4月某天,长沙市一幼儿园白托小班在进行完集体教学活动后,几个孩子到口杯柜前取杯子喝水,因发生拥挤,口杯柜上的开水瓶翻倒下来,滚烫的开水泼洒在站在柜前的4岁女孩陈诺琳的脖子、胸前和手上,老师慌忙之中将孩子衣服脱下散热,结果孩子的身体多处连皮剥落。
经医院积极治疗,孩子康复出院。
但孩子属于疤痕性皮肤,这个美丽的女孩因此一辈子无法穿低领、无袖的衣服。
家长当时没有向园方提出任何要求,等孩子大班毕业,马上要求幼儿园高额赔偿,并拿出了烫伤时的照片、病理资料和其他证据n
(二)事故分析
(二)事故分析n1.园方制度执行不力。
园方制度执行不力。
该园虽有相关制度,如奖罚细则中明确规定:
“不能将危险物品随意放置,或放在孩子能够得着的地方,违规者每发现一次扣当班人员10元”。
很明显,事故的发生说明老师没有执行到位。
n2.行政领导值班粗枝大叶行政领导值班粗枝大叶。
开水瓶放在这柜上已不是一两天的事,值班园长没有发现制止。
n3.当班教师思想麻痹。
当班教师思想麻痹。
对于安全问题缺乏危机意识和预见性,或者意识到了但抱有侥幸心理。
n4.没有掌握烫伤紧急处理的正确方法没有掌握烫伤紧急处理的正确方法。
n5.制度不健全,不细化制度不健全,不细化。
危险品除了规定放在“幼儿够不着的地方”,还应规定“放在稳固的地方”。
制度中对于危险物品应该存放的位置没有针对班级情况作统一规定。
n(三)事故启示(三)事故启示n1.健全与完善制度健全与完善制度。
考虑制度的全面性。
对于危险物品的存放与使用应该做详细、具体规定;制订行政人员值班制度。
n2.加大行政值班督查力度加大行政值班督查力度。
值班人员履职情况纳入考评考核,对未履行职责、违反制度、失职的值班人员进行教育与处分。
n3.加强对教职工的安全教育加强对教职工的安全教育。
尤其是对于危险的警觉性与预见性。
n4.教职工必须掌握烫伤应急处理的基本常识。
教职工必须掌握烫伤应急处理的基本常识。
n5.理解家长,积极做好安抚与赔偿工作。
理解家长,积极做好安抚与赔偿工作。
n6.保存伤者所有病理资料,并对事件的发生与处理做详细记录。
保存伤者所有病理资料,并对事件的发生与处理做详细记录。
第三部分:
第三部分:
常见故事具体处理方法、技巧常见故事具体处理方法、技巧一、幼儿园常见事故的预防一、幼儿园常见事故的预防n
(一)预防外伤n1、清除园内房屋,场地,玩教具的不安全因素。
大型玩具和运动器械边缘要圆滑,墙面要做软处理。
大型玩具的造型要适合幼儿年龄特点,并且每周检查一次,发现隐患立即停止使用,及时修复。
n2、幼儿使用的设备要稳固,对物品的锐角进行安全处理,桌椅板凳没有毛刺,饮水桶,毛巾架等要固定好。
n3、活动前检查幼儿着装、鞋带。
衣裤是否合身(裤子不可过长,容易踩到脚下造成跌倒),鞋子是否合脚(鞋子过大过小都会影响幼儿活动时的灵敏性),鞋带是否系好(没有系好的鞋带容易绊倒幼儿)。
n4、教师组织户外活动要随时观察每个孩子。
活动范围不要太分散,要在教师的视线内,玩大型玩具时必须控制幼儿人数,避免幼儿在高处互相打闹、推拉,以免摔伤。
教师扶、拉幼儿动作要轻柔,以免造成脱臼的情况出现。
n5、避免幼儿从高处或几个楼梯台阶向下蹦,以免损伤足弓和骨盆。
n6、幼儿腕骨弱,不应让幼儿玩掰腕子的游戏。
n7、剪子,刀子,针等锐利物品要放在成人专用材料柜内(幼儿摸不到的地方)。
n8、注意教师胸前带的胸针、手指上的戒指以及长指甲是否会划伤幼儿。
n
(二)预防烫伤
(二)预防烫伤n1、保教人员在打热水、打饭时,一定注意附近是否有正在活动的孩子,暖水瓶,开水壶,热饭,菜,汤放在幼儿摸不到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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