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行业一线岗位安全生产指导手册(陆上石油天然气集输原油稳定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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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行业一线岗位安全生产指导手册
陆上石油天然气集输原油稳定岗
目录
1安全生产应知应会 1
1.1安全生产风险基础知识 1
1.2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4
1.2.1岗位安全生产准入 4
1.2.2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 5
1.2.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义务 6
1.2.4法律责任 6
2岗位主要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 7
2.1岗位主要安全风险 7
2.1.1爆炸 7
2.1.2火灾 7
2.1.3硫化氢中毒 8
2.1.4高处坠落 8
2.2岗位常见事故隐患 8
2.2.1事故隐患排查 8
2.2.2事故隐患示例 10
2.3典型事故案例 11
2.3.1某储罐爆炸事故 11
2.3.2某注水站爆燃事故 12
2.3.3某集气站爆炸事故 12
2.3.4某采油厂油气爆炸事故 13
3岗位安全风险控制(负压闪蒸工艺) 14
3.1岗位操作流程 14
3.1.1班前自身确认 14
3.1.2交接班检查流程 14
3.1.3巡回检查流程 14
3.1.4运行调节工作流程 14
3.1.5加热炉启、停工作流程 15
3.1.6塔底泵/回流泵/循环水泵启、停工作流程 15
3.1.7负压机启、停工作流程 16
1
3.2岗位安全操作要点 17
3.2.1巡回检查 17
3.2.2运行调节 18
3.2.3加热炉启、停操作 18
3.2.4运转机泵启、停操作 18
3.2.5负压机启、停操作 19
3.3岗位操作风险管控 19
3.3.1巡回检查风险管控 19
3.3.2运行调节风险管控 20
3.3.3加热炉启、停操作风险管控 20
3.3.4启、停泵操作风险管控 21
3.3.5启、停负压机操作风险管控 22
4岗位安全风险控制(加热闪蒸工艺) 24
4.1岗位操作流程 24
4.1.1班前自身确认 24
4.1.2交接班检查流程 24
4.1.3巡回检查流程 24
4.1.4运行调节工作流程 24
4.1.5加热炉启、停工作流程 24
4.1.6加热泵/换热泵/循环水泵启、停工作流程 25
4.2岗位安全操作要点 26
4.2.1巡回检查 26
4.2.2运行调节 26
4.2.3加热炉启、停操作 26
4.2.4运转机泵启、停操作 27
4.3岗位操作风险管控 27
4.3.1巡回检查风险管控 27
4.3.2运行调节风险管控 28
4.3.3加热炉启、停操作风险管控 28
4.3.4启、停泵操作风险管控 29
5岗位应急管理 31
5.1应急报告 31
2
5.1.1岗位人员应急报告 31
5.1.2单位应急报告 31
5.2现场应急处置 31
5.2.1爆炸应急处置 31
5.2.2火灾应急处置 32
5.2.3含硫化氢气体泄漏应急处置 32
5.2.4高处坠落应急处置 32
5.2.5应急处置注意事项 33
附录 34
附录1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34
附录2岗位常用安全警示标志 35
附录3相关器具设置检查标准 37
附录4岗位安全知识和技能练习题 39
3
1安全生产应知应会
1.1安全生产风险基础知识
原油集输是指油田矿场原油收集、处理和运输的全过程,主要任务是将油井采出物进行油、气、水分离处理和储存、运输。
生产工艺过程主要包括原油计量岗、原油脱水岗、原油稳定岗、污水处理岗、化验岗等。
其中原油稳定岗通过升温、降压、分馏等生产工艺,把原油中的挥发性轻烃分离出来,使原油在常温常压下储存时保持稳定,降低
蒸发损耗。
原油稳定的方法一般有4种:
负压闪蒸稳定法、加热闪蒸稳定法、分馏稳定法、多级分离稳定法。
目前大多数油田采用的是负压闪蒸稳定法及加热闪蒸稳定法(图1-1、
图1-2)。
1—换热器;2—加热炉;3—塔底泵;4—稳定塔;5—冷凝器;
6—三相分离器;7—负压压缩机;8—水泵;9—轻油泵
图1-1负压闪蒸稳定法
1—进料换热器;2—加热炉;3—稳定塔;4—冷凝器;5—三相分离器;6—塔底泵
图1-2加热闪蒸稳定法
1
原油稳定装置根据工艺不同设置不同的生产设备,负压闪蒸稳定法主要设备有稳定塔、压缩机、冷却器等,加热闪蒸稳定法主要生产设备有稳定塔、加热炉、离心泵、冷却系统等。
原油稳定塔作为主要的生产设备,主要由塔体、头盖、支座、塔板、喷淋器等组成,根据处理工艺不同,分为板式塔结构和填料塔结构(图1-3);为使原油均匀喷
洒,提高分离效果,内部设置喷淋器,分为筛孔式喷淋器和多孔盘管式喷淋器(图1-4)。
2
1—吊柱;2—气体出口;3—回流液入口;4—精
馏段塔盘;5—壳体;6—料液进口;7—人孔;
8—提馏段塔盘;9—气体入口;10—裙座;
11—釜液出口;12—出入孔
1—吊柱;2—气体出口;3—喷淋装置;
4—壳体;5—液体再分配器;6—填料;
7—卸填料人孔;8—支撑装置;9—气体入口;
10—液体出口;11—裙座;12—出入孔
图1-3原油稳定塔结构示意图
图1-4喷淋器结构示意图
加热炉是原油稳定生产工艺中的重要生产设备,用于油品的加热。
卧式圆筒形管式加热炉在油田应用较多(图1-5)。
加热炉存在的风险主要为炉膛内爆燃、炉管穿孔
着火等。
1—底座;2—风机;3—燃烧室;4—辐射室;5—辐射炉管;6—防爆门;7—对流室;8—对流炉管;9—烟囱;10—人孔
图1-5卧式圆筒形管式加热炉结构示意图
原油稳定装置中动力输送设备主要有容积式压缩机、离心泵等。
负压闪蒸稳定法中多用容积式压缩机,具有操作维护方便、动力平衡性好等优点,螺杆式压缩机结构如图1-6所示。
离心泵是加热闪蒸稳定工艺中的原油输送动力设备,在油田中被广泛应用,具有运行平稳、操作方便、转速高、结构紧凑等优点S型双吸中开式离心泵结构如图
1-7所示。
动力设备存在的风险主要为机械伤害、触电等。
3
1—同步齿轮;2—阴螺杆;3—推力轴承;4—轴承;5—挡油环;6—轴封;7—轴螺杆;8—汽缸
图1-6螺杆式压缩机结构
1—泵体;2—泵盖;3—叶轮;4—轴;5—双吸密封环;6—轴套;7—填料套;8—填料;
9—填料环;10—填料压盖;11—轴套母;12—轴承体;13—固定螺钉;14—轴承体压盖;
15—单列向心球轴承;16—联轴器部件;17—轴承端盖;18—挡水圈;19—螺栓;20—键
图1-7S型双吸中开式离心泵结构
原油稳定装置作为油气集输生产工艺的重要环节,其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不但影响整个集输矿场的生产而且还涉及人员的生命安全。
因此,原油稳定工必须熟悉原油稳定装置设备设施的性能、构造和工作原理,熟练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及应急措施,确
保原油稳定装置安全、高效运行。
1.2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1.2.1岗位安全生产准入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4
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
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说明】
培训时间:
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
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岗位调换培训:
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十七条规定,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
全培训。
“四新培训”:
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
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
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1.2.2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
(1)劳动保护权。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
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的事项。
(2)知情权、建议权。
《安全生产法》第五十条规定,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
作提出建议。
(3)批评、检举、控告权和合法拒绝权。
《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和强令冒险作业。
(4)紧急避险权。
《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
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5)工伤保险和民事索赔权。
《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因生产就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权利的,
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5
【说明】
认定工伤、视为工伤、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分别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
四条至第十六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人、时间及申请地点: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
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1.2.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义务
(1)遵章守纪、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
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
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3)报告危险。
《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
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1.2.4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构成犯罪的,
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说明】
构成犯罪,主要是指构成刑法规定的重大责任事故罪,即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导致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
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6
2岗位主要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
2.1岗位主要安全风险
原油稳定生产过程中,由于密封件设计或安装不合理、设备设施老化导致密封失效等因素,易造成油气管道穿孔、处理装置渗漏、储罐溢罐等泄漏风险,可能发生的主要
事故类型有爆炸、火灾、硫化氢中毒、高处坠落等。
2.1.1爆炸
原油稳定岗生产运行过程中,由于装置区存在可燃气体、高温高压等风险因素,可
能存在爆炸风险,见表2-1。
表2-1爆炸风险及防控
爆炸原因
防控措施
原油稳定装置中(天然气、轻烃等)易燃易爆物
质泄漏达到爆炸极限且接触着火源
原油稳定装置区域内严禁吸烟或携带明火
加热炉炉膛内燃气聚集
加热炉炉膛加装火焰熄灭探测及燃料气自动切断
装置
压力容器内高压气体迅速膨胀并以高速释放内
在能量的物理爆炸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避免操作失误,超温、超压、
超负荷运行,失检、失修、安全装置失灵等
容器内介质发生化学反应,释放高温高压物质的
化学爆炸
采取各种措施防止爆炸混合物的形成,严格控制着火源,切断爆炸条件,防爆装置或检测报警装
置完好可用
2.1.2火灾
原油稳定岗生产介质为原油、轻烃、天然气等(可)易燃物质,一旦发生泄漏,容
易引发火灾事故,见表2-2。
表2-2火灾风险及防控
火灾原因
防控措施
雷击、静电点燃易燃物品导致的火
灾事故
装置区域进行定置化管理,生产现场清洁、无易燃杂物等;轻
烃管线流程上四孔以上法兰进行等电位跨接,防止静电聚集
生产设备、工艺管网发生泄漏,接
触火源导致的火灾事故
装置定期检修,确保设备设施、工艺管网完好
7
2.1.3硫化氢中毒
硫化氢在标准状况下是一种易燃的酸性气体,无色,低浓度时有臭鸡蛋气味,有剧毒。
原油稳定装置拔出的天然气中含有不同浓度的硫化氢,稳定气管线一旦发生泄漏,
会发生硫化氢中毒事故。
防控措施:
定期监测原油稳定气中的硫化氢浓度;制定有效的含硫化氢气体泄漏应
急处置方案;定期对原油稳定设备设施进行检修等。
2.1.4高处坠落
高处坠落是指在生产、施工现场高处作业过程中,登高作业人员未做防护、防护不
到位或作业不当都有可能发生的坠落事故。
高处坠落定义请参照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2008)规定: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的可能坠落的高处所进行的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
在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中,如果未防护,防护不好或作业不当都可能发生人或物的坠落。
人从高处坠落的事故,称为高处坠落事故。
发生高处坠落的主要原因有攀爬设施(脚手架爬梯和挂梯、固定式钢梯和平台、便携式梯子等)存在安装不标准、使用不规范、平台踏板缺失、防护栏安装高度不足等安
全隐患。
防控措施:
加强施工中的安全检查,确保脚手架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搭设;做好固定式攀爬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平台、踏步无缺失、锈蚀、变形、歪斜等严重缺陷;
做好教育培训工作,确保登高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2.2岗位常见事故隐患
2.2.1事故隐患排查
事故隐患排查见表2-3。
表2-3事故隐患排查
序号
隐患
依据
1
使用非防爆工具进行操作
《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
产技术规程》(SY5225—2012)7.1.2.5
8
序号
隐患
依据
2
未按要求对机泵的转动部分加装防护罩,
操作人员衣物、头发等易卷入
《机械安全安全防护的实施准则》(GB/T
30574—2014)
《油气集输安全检查规范》(Q/SH1020
1001—2013)6.4.2
3
监测仪表、可燃气体检测系统等未定期维
保,发生故障造成监测数据不准确
《石油天然气工程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安全
规范》(SY/T6503—2016)
4
加热炉超温、超压运行,炉管鼓包、破裂、
刺漏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7.1.8
5
压缩机运行中发生电机轴瓦超温、机体振
动、泄漏等故障,原料气外泄
《石油天然气安全规程》(AQ2012—2007)
7.2.5.8
6
装置区内静电释放桩接地带未有效连接,轻烃管线四孔以上法兰未进行等电位跨
接,发生静电聚集
《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
产技术规程》(SY5225—2012)7.1.2.2
7
固定式可燃气体报警器安装不符合现场需求,或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未按时校
验、故障失灵,泄漏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
《石油天然气工程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安全
规范》(SY/T6503—2016)
8
原油稳定塔、换热器等设备超压、超温运
行,高温原油刺漏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7.1.8
9
压力容器未进行定期检测维保,发生腐蚀
穿孔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7.1.8
10
稳定塔、加热炉操作平台、护栏未进行有
效加固和防锈蚀处理,承压防护功能减弱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3部分:
工业
防护栏杆及钢平台》(GB4053.3—2009)4.5
11
压缩机、分离器等设备排出的含油气污水
任意排放
《油气集输安全检查规范》(Q/SH1020
1001—2013)6.2.3
12
操作人员违章操作或未穿戴绝缘防护用
品接触带电设备
《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2017)9
13
装置区域内关键要害部位未张贴警示牌、
指示牌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2003)
14
稳定塔、加热炉等设备设施上的安全阀未
定期检定或起跳值设置过高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7.2.3.1
注:
隐患分级的依据为《中国石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指南(试行)》(中国石化安〔2018〕
224号)。
9
2.2.2事故隐患示例
(1)未按要求对设备转动部分加装防护罩,操作人员衣物、头发等易卷入,如图
2-1所示。
图2-1头发卷入
(2)装置区内静电释放桩接地带断开,稳定气管线法兰未进行等电位跨接,如图
2-2所示。
(a)接地带断开(b)法兰未等电位跨接
图2-2接地带断开及未等电位跨接
(3)稳定塔、加热炉操作平台、护栏锈蚀、断裂,如图2-3所示。
图2-3平台、护栏锈蚀、断裂
10
(4)操作人员未按规范穿戴绝缘防护用品接触带电设备,如图2-4所示。
图2-4未穿戴绝缘防护用品接触带电设备
(5)装置区域内存在安全风险部位未张贴警示牌、指示牌,如图2-5所示。
图2-5未张贴警示牌、指示牌
2.3典型事故案例
2.3.1某储罐爆炸事故
1.事故经过
某年2月17日8时30分左右,作业人员到达生产现场准备安装储罐液位计。
开具作业票后,在未对罐内气体分析的情况下(仅用便携式检测仪查看了罐外动火点部位的空气中可燃气体含量),8点50分,作业人员用气割枪在V102罐(酸性水汽提装置原料水罐)顶切割投入式液位计安装孔时,发生闪爆,罐顶被炸飞,造成3人死亡,V102
罐爆炸受损,直接经济损失约590万元。
11
2.事故原因
(1)岗位职责不清,作业人员气体检测制度不落实。
(2)动火前未开展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3)动火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
(4)监护人违章离开动火现场。
3.防范措施
(1)加强班组管理,落实岗位职责。
(2)强化交接班制度的执行力度。
(3)施工前做好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制定合理有效的风险管控措施。
(4)施工前确认风险管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5)施工现场实行双监护,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得施工。
2.3.2某注水站爆燃事故
1.事故经过
某年8月2日,某油田工程建设公司分包商在采油六厂第二油矿十七注水站对500m3
缓冲罐顶部进行更换围栏作业时发生闪爆,导致罐顶作业人员坠落,2人当场死亡。
2.事故原因
从罐内逸散的可燃气体与空气形成的爆炸混合物遇施工明火爆燃,导致事故发生。
3.防范措施
(1)加强工业动火作业管理,严格落实作业许可、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作业现场
清理检测、现场监护等安全措施落实。
(2)加强承包商员工安全教育,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和能力。
2.3.3某集气站爆炸事故
1.事故经过
某年1月2日13时38分,某油气分公司某气田新建天然气开发项目5号集气站管
线试压过程中,金属软管突然爆裂,造成2名承包商死亡。
2.事故原因
承包商违章进行工艺管道吹扫试压和交叉作业,致使二级压缩机1号机出口金属软
管爆裂,爆炸气体将在附近进行电气安装的4名作业人员冲击至围墙上,导致4人受伤,
12
其中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3.防范措施
(1)做实项目部,配足专业技术人员,完善项目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人员责任,
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加强施工过程安全管理,严禁以包代管、包而不管。
(2)强化进场物资质量管控。
油气生产站场的承压部件等关键物资应由甲方供应,
乙方自采物资需经监理和甲方验收后方可进场。
(3)严格履行施工方案审批程序,不经批准严禁施工。
2.3.4某采油厂油气爆炸事故
1.事故经过
某年12月24日,某采油厂作业一大队作业109队队长徐某,带特车大队一辆815水罐车(该水罐车12月23日曾到采油厂703队拉运原油)到污水站拉水。
8时50分,车到污水站后,接好污水放水管线,徐某上车罐顶开放水闸门时,发现闸门冻结;徐某用明火烘烤闸门,火星落在罐内,致使罐内达到爆炸极限的混合气体爆燃。
罐体局部变
形,罐顶盖飞出,击中徐某头部,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2.事故原因
(1)水罐车装运原油后,未做清罐处理,罐内残存油气混合比达到爆炸极限,遇
明火爆炸,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徐某缺乏安全常识,安全意识淡薄,在污水站违章使用明火烘烤阀门,是导
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3.防范措施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对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使用单位在重复使用前应当进行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维修或者更换。
”
《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技术规程》(SY/T5225—2019)规定:
脱水站、污水站、联合站等严禁烟火。
(1)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岗位工人的自我防护能力。
(2)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管理。
13
3岗位安全风险控制(负压闪蒸工艺
3.1岗位操作流程
3.1.1班前自身确认
班前自身确认如图3-1所示。
图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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