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篮子”商品应急保障体系建设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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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篮子”商品应急保障体系建设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菜篮子”商品应急保障体系,加强菜篮子应急储备单位、应急供应点和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的认定与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根据**等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一、**市菜篮子商品应急储备单位
为应对突发状况,维护市场稳定,我市建立重要“菜篮子”商品的应急储备。
本办法所称“菜篮子”应急储备商品,是指市政府为应对突然发生的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动物疫情或者其他事件引发市场异常波动进行市场调控而储备的菜篮子商品。
储备品种包括:
生猪活体、蔬菜、肉禽、禽蛋等。
“菜篮子”商品应急储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承储单位和储备数量。
市商务局根据储备计划,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实施公开招标。
根据招标结果,经政府采购网公示无异议后,市商务局与承储单位签订储备协议书(另行制定),协议书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等事项。
原则上一次招标两年有效,合同一年一签。
择优入围生猪活体储备企业6家、蔬菜储备企业3家、肉禽储备企业3家、禽蛋储备企业2家。
(一)承储单位条件:
承储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注册登记的大型(连锁)农产品经营流通企业;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商业信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菜篮子”商品储备地域需在本市或前湾新区范围内;近两年内无不良承储记录,近两年内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承储单位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生猪活体储备。
上年出栏商品猪5000头以上、能繁母猪250头以上养殖规模的生猪养殖场,符合畜牧养殖质量标准要求。
(二)蔬菜储备。
上年蔬菜交易量5000吨以上的大型(连锁)农产品经营、流通企业,具有300吨以上蔬菜放置场所,并具有稳定的蔬菜销售渠道。
(三)肉禽储备。
上年存栏4万羽以上的肉禽(鸡鸭)养殖场,或者出白禽交易量1000吨以上的大型出白禽加工、流通企业;具有县级以上有关部门的卫生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有稳定的销售渠道,出白禽质量符合食品卫生有关要求;出白禽企业需自建或租赁冷库,冷库容积200立方米以上。
(四)禽蛋储备。
上年产出或加工鸡鸭蛋400吨以上的生产加工企业,符合畜牧养殖等质量标准要求。
(二)职责任务:
承储单位负责承储商品出、入库以及在库(栏)管理,主要职责及义务:
(一)负责承储商品的落实和反馈储备执行情况,不得调整计划或拖延、拒绝执行计划;
(二)负责承储商品质量,承储商品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三)承储单位根据市商务局下达的储备任务,按照承储协议约定,负责保障动态库存量达到规定要求;
(四)菜篮子应急储备商品的调用权属于市政府。
市政府启动菜篮子商品应急储备投放时,承储单位应当执行政府指令,并按要求进行投放;
(五)负责储备商品出、入库台账记录,按规定提供菜篮子商品储备台账资料,接受主管部门的现场督察和检查。
(三)储备管理:
实行不定期检验,动态管理。
**市菜篮子商品应急储备单位应及时按照协议要求开展储备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承储商品日常管理,落实质量管理和数量监测月报制度、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并接受主管部门的检查。
承储单位应确保承储商品数量充足,承储商品可参与单位的经营周转、实行动态轮换;承储商品实行经营周转,动态轮换的、应做好动态轮换的台账记录;储备期结束后,储备商品由承储单位自主销售。
当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动物疫情或者其他事件引发市场异常波动,或者出现其他需要动用储备商品的情形时,经市政府同意后,由市商务局向承储单位发出包括储备投放的品种、数量和投放统计等内容的通知,承储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投放。
市商务局要会同市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加强对承储单位的督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对承储单位的储备经营台账(合同、发票、进出库单等)进行不定期检查。
如发现储备单位储备数量不足的情况,限期改正,如未能改正的,取消该单位储备资格,由未中标单位依次递补承担储备任务。
仍不能满足储备数量的,对不足部分,临时采取询价方式确定。
年度储备期满后,市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考核工作,对储备单位当年度储备工作情况进行评估。
考核不合格的,撤销其“**市菜篮子商品应急储备单位”资格并取消当年度资金补助。
考核合格的,承储单位按照要求进行资金申报,由市商务局审核后,会同市财政局下达资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储备单位的资金拨付。
1.未按规定完成储备任务的;
2.无正当理由拒绝管理单位进行储备检查的;
3.经检查储备台账不齐全,难以核实协议履行情况的;
4.未按应急投放要求完成储备商品投放任务的。
上述情形不及时整改到位的(不可抗原因除外),取消企业本轮的储备资格及下一轮菜篮子商品储备投标资格。
二、**市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点
(一)准入认定:
符合**市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点认定条件的单位均可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认定申请(申请材料详见附件2),每两年(与**市菜篮子商品应急储备单位招投标周期同步)提交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商通过并经公示后发文认定。
一轮周期内出现因经营状况异常或年度考核不合格撤销应急供应点的情况时,不再补足撤销的家数,待下一轮周期重新认定。
1、认定条件:
登记注册的农副产品类批发市场和品牌连锁超市,拥有稳定的供货渠道,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1)批发市场:
年蔬菜交易量7万吨以上,水产品交易量3万吨以上。
其中:
蔬菜经营户100家以上;建立蔬菜、水产品等主要经营大户的档案台账,了解其商品品种、来源去向、进销数据、食品安全等情况;建立冷库使用情况档案台账,了解冷库所有者和使用者基本信息、冷库储存商品品种和数量等;建立食品安全检测室,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具备在10天内调集2000吨蔬菜、400吨水产品的能力。
(2)品牌连锁超市:
以总部形式申请,**地区连锁门店(包括直营和加盟)数量不少于10家;以**地区所有连锁门店上年度汇总数据为统计依据,年蔬菜类销售额1200万元以上、生猪产品销售额600万元以上、水产品销售额300万元以上、禽蛋销售额150万元以上;蔬菜类供应商不少于3家,生猪产品、水产品、禽蛋供应商分别不少于2家;建立主要菜篮子商品供应商档案台账,签订供应合同(协议);定期汇总分析主要菜篮子商品供销、库存数据;按要求做好信息追溯相关工作;具备在10天内调集100吨蔬菜、40吨猪肉的能力。
2、职责任务:
(1)建立组织、配备人员、明确责任。
全市各应急供应点同时承担蔬菜类和水产类商品的日常储备功能,建立稳定、多样的菜篮子商品(特别是蔬菜类、水产类商品)的流通供应渠道,保持供应量充足、销售价格平稳,确保蔬菜类、水产类商品不断档、不脱销。
(2)在市政府启动菜篮子商品应急响应时,积极通过自有渠道组织货源,按照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指令调集商品,支援市场供应。
(3)在市政府启动菜篮子商品应急储备投放后,承担应急储备商品的销售(分配)任务。
根据指令要求,调集运输车辆从应急储备单位调运货源。
调集出库的应急储备商品须准确核对数量、监督质量安全,并由应急供应点与应急储备单位做好交接手续。
应急供应点组织营业人员,备好营业器具,落实应急供应相关工作任务。
(4)建立进销、库存和价格采集制度,按要求做好信息追溯相关工作;发现市场异常波动应及时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在市政府启动应急预案、执行应急任务的过程中,随时汇报供应保障进展情况。
(5)完成其他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相关工作任务。
(二)管理考核:
应急供应点实行年度考核退出制度。
建立健全相关档案台账并每月报送进销情况;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市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点考核细则》(详见附件3)定期组织开展现场检查、台账核查和年度考核工作,对应急供应点当年度建设管理和市场供应情况进行评估。
考核不合格的撤销其“**市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点”称号并取消当年度资金补助。
考核合格的,应急供应单位按照要求进行资金申报,由市商务局审核后,会同市财政局下达资金。
三、**市级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
本办法所称**市级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主要是指从事蔬菜、蘑菇等农产品种植经营的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由每两年一轮的公开招投标确定(与**市菜篮子商品应急储备单位招投标周期同步),择优入围12家。
一轮招投标周期内出现因经营状况异常或年度考核不合格撤销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资格的情况时,不再补足撤销的家数,待下一轮招投标重新认定。
(一)准入条件:
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基地建设主体应经营证照齐备有效,且运营一年(含)以上的农业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种植基地土地租赁或承包合同离合同期满时间须两年以上;自有连片种植面积200亩以上(不包括合作社合作农户)。
本市及前湾新区范围内须有符合以上条件的土地。
(三)基地应具备完善的生产经营基础设施,符合规划、环保、安全生产等要求,有明确的生产技术规程、产品质量标准、质量追溯档案(产品生产记录、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产品溯源记录等)。
(二)职责与支持:
(1)基地应建立组织、配备人员、明确责任,制定落实岗位责任、组织生产、质量监管等管理制度。
(2)在突发事件、市场异常时,基地商品要按照市商务局的统一管理和调配,承担特殊时期菜篮子商品供应保障任务,发挥基地的市场供应调节作用。
(3)支持基地扩大规模、提高产量和品质,增加本地市场供应量,提升应急供应能力。
(4)支持基地探索新的流通方式,发展现代物流、配送、电子商务、追溯体系建设、连锁经营和平价供应点等新业态。
(5)支持基地发展名特优菜篮子商品,鼓励基地创建国家、省、市级品牌,开展无公害生产基地、绿色食品、有机产品等认定,以及GAP、HACCP等认证。
(6)支持基地参加商务部门主办(支持)的各类菜篮子商品展销会、产销对接活动,推动辖区内市级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持续、健康发展。
(三)管理考核:
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实行年度考核退出制度。
基地建立健全相关档案台账并每月报送产销情况;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市级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考核细则》(详见附件4)定期组织开展现场检查、台账核查和年度考核工作,对基地当年度建设管理和市场供应情况进行评估。
考核不合格的撤销其“**市级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称号并取消当年度资金补助。
考核合格的,相应单位按照要求进行资金申报,由市商务局审核后,会同市财政局下达资金。
基地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其市级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称号予以撤销并取消资金补助:
(一)基地被有关部门认定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企业行为对社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且严重后果;
(二)信息上报制度不落实或者错报、漏报、迟报,经指出后仍未改正的;
(三)无正当理由不愿意承担应急供应保障任务;
(四)因城市发展或其它原因导致基地规模不符合标准。
四、资金安排
市财政每年安排185万元资金用于我市“菜篮子”商品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运行和管理。
其中,113万元资金用于**市菜篮子商品应急储备单位的储备补助,20万元资金用于**市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点的建设管理补助,48万元资金用于**市级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的建设管理补助,4万元资金用于应急保障体系工作经费。
本办法适用有效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本办法由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共同负责解释。
附件:
1、**市菜篮子商品应急储备单位考核细则
2、**市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点申报材料清单
3、**市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点考核细则
4、**市级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考核细则
附件1:
**市菜篮子商品应急储备单位考核细则
为确保应急储备单位建设管理质量,规范考核验收程序,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时间
实行季度抽查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办法。
其中,季度抽查每季度组织一次,特殊情况下可视情增加抽查频次;年度考核时间为合同到期日之后20日内(有特殊通知的除外)。
二、考核内容和评定原则
(一)考核内容:
考核总分为100分。
包括一票否决项和评分项。
评分项包括:
组织管理15分,储备落实40分,信息管理20分,日常检查情况25分。
(二)评定原则:
按照考核内容,涉及一票否决项的直接认定为考核不合格;应急储备单位不配合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或不提交相关考核材料的亦视为考核不合格;未涉及一票否决项的,评分总分达85分为合格。
三、考核程序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组织相关成员单位进行抽查,抽查覆盖面不低于30%。
重点检查储备商品的落实情况和储备设施的完善情况,检查承储单位的储备经营台账(合同、发票、进出库单等)。
季度抽查情况,待年度考核时计入考核评分表。
合同到期日之后20日内,组织开展年度考核。
各应急储备单位应于合同到期日之后5日内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年度考核资料(所需材料详见附件,数据统计为整个合同周期),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季度抽查和年度考核情况进行集中评分,形成考核意见并予公示,公示结束后发文通报考核情况。
四、资金安排
市财政每年安排财政资金用于市菜篮子商品应急储备单位的建设和运行,对承储企业给予必要的资金补助。
1、生猪活体储备,储备规模19000头;承储价格每头最高补助不超过30元(实际价格根据竞价确定,下同)。
2、蔬菜储备,储备规模1000吨;承储价格每吨最高补助不超过300元。
3、肉禽储备,储备规模100吨;承储价格每吨最高补助不超过2000元。
4、禽蛋储备,储备规模100吨;承储价格每吨最高补助不超过600元。
以上补助合计不超过113万元。
五、考核结果应用
经发文通报年度考核合格的应急储备单位可获得相应资金补助;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应急储备单位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讨论通过后撤销资格并取消对应的资金补助;年度考核得分将作为下一轮应急储备单位选定的审核内容。
附件:
**市菜篮子商品应急储备单位考核评分表
附件:
**市菜篮子商品应急储备单位考核评分表
单位名称(盖章):
负责人(签名):
联系电话:
评分时间:
年月日
考核项目
评分标准
年度考核资料
分值
自评
评分
一票否决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考核不合格:
1、未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作出书面说明擅自停业的;
2、不再符合应急储备单位认定要求的;
3、市政府启动菜篮子商品应急储备投放时,拒不执行政府指令,按要求进行投放。
或有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恶意行为的。
当年度市场供应、应急储备工作情况总结。
—
组织管理
经营证照、环评批复、防疫证书等齐备有效;(5分),菜篮子应急储备工作的组织管理机构、人员和职责明确(5分),制定落实菜篮子商品储备管理制度;(5分)
1、相关证、照复印件;
2、岗位责任分工说明;
3、菜篮子商品储备管理等相关制度。
15
储备落实
1、具备与储备要求相适应的储备设施(如仓库、冷库等);(5分)
2、明确菜篮子商品储备品种、规格和数量,并完成储备协议中所确定的储备目标;(20分)
3、常年实际库存量应为储备目标数量的1.1倍以上;(5分)
4、负责承储商品质量,承储商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
(10分)
1、储备设施规模说明并附照片;
2、年度库存情况汇总表(列明每月底的进出库存情况);
3、相关检验检疫或检测报告(提交5份记录)。
40
信息管理
1、建立覆盖生产(加工)全过程的追溯机制,按规定开展信息报送工作;(10分)
2、建立储备信息报送机制,按规定定期报送相关数据,缺报一次扣2分,最多扣10分。
(10分)
开展情况及支撑材料
20
日常检查情况
在日常检查中,每发现一项问题扣5分,同一问题在检查中反复发现,累计扣分,扣完为止。
(25分)
—
25
总分
—
—
100
备注:
对照“年度考核资料”栏整理相关材料,附加盖公章的评分表,于合同到期日之后5日内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以下内容由市考核小组填写:
集中评分时间:
年月日
考核评分结果:
□合格□不合格
考核人员签名:
日
附件2:
**市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点申报材料清单
一、批发市场
1、营业执照和市场登记许可证复印件;
2、上年度蔬菜、水产品交易统计表(按经营户分别列明交易量或交易额等数据);
3、蔬菜、水产品经营大户档案,需列明交易商品品种、来源、去向、进销库存数据、食品安全信息等(提交各五份样本);
4、冷库使用情况档案,需列明冷库所有者和使用者基本信息、所储存商品品种、进销库存数据等(冷库数量少于5个时,提交每个冷库的档案样本;冷库数量5个及以上时,提交5份样本);
5、食品安全检测室检测情况年度汇总表和食品安全检测室照片;
6、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市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点承诺书》(详见附件)。
二、品牌连锁超市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地区门店清单,包括门店名称、地址、有否经营生鲜及品种(从蔬菜、生猪产品、出白禽、禽蛋中选择);
3、以**地区所有连锁门店上年度汇总数据为统计依据的主要菜篮子商品销售情况汇总表,需分别列明蔬菜类、生猪产品、出白禽、禽蛋的销售额;
4、蔬菜类供应商供应合同(协议)提交3份有效期内的样本,生猪产品、出白禽、禽蛋供应商供应合同(协议)各提交2份有效期内的样本;
5、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市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点承诺书》(详见附件)。
附件:
**市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点承诺书和相关表格(表格供参考,可据此自行制定)
附件:
**市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点承诺书
(单位名称)承诺:
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本单位将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组织、配备人员、明确责任。
本应急供应点同时承担蔬菜、水产类商品的日常储备功能,建立稳定、多样的菜篮子商品(特别是蔬菜类、水产类商品)流通供应渠道,保持供应量充足、销售价格平稳,确保蔬菜类商品不断档、不脱销。
二、在市政府启动菜篮子商品应急响应时,积极通过自有渠道组织货源,按照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指令调集商品,支援市场供应。
批发市场具备在10天内调集2000吨蔬菜、400吨水产品的能力;连锁超市具备在10天内调集100吨蔬菜、40吨生猪产品的能力。
三、在市政府启动菜篮子商品应急储备投放后,承担应急储备商品的销售(分配)任务。
根据指令要求,调集运输车辆从应急储备单位调运货源。
调集出库的应急储备商品须准确核对数量、监督质量安全,并与应急储备单位做好交接手续。
组织营业人员,备好营业器具,落实应急供应相关工作任务。
四、建立进销、库存和价格采集制度,按要求做好信息追溯相关工作;发现市场异常波动时立即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在市政府启动应急预案、执行应急任务的过程中,随时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供应保障进展情况。
五、完成其他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相关工作任务。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批发市场菜篮子商品交易统计表(年度)
序号
经营户名称
销售数据(单位:
吨、万元)
蔬菜
水产品
销售量
销售额
销售量
销售额
品牌连锁超市门店基本情况统计表
序号
门店名称
地址
经营菜篮子商品品种(从蔬菜、生猪产品、出白禽、禽蛋中选填)
品牌连锁超市供应商情况汇总表
(截至年月日)
供应商名称
供应菜篮子商品品种(从蔬菜、生猪产品、出白禽、禽蛋中选填)
主要来源地
供应合同(协议)
截止日期
品牌连锁超市菜篮子商品销售统计表
(年度/月报)
单位名称:
门店数量
菜篮子商品销售情况(根据实际情况选填;单位:
万元、家)
蔬菜
生猪产品
出白禽
禽蛋
销售额
供应商数量
销售额
供应商数量
销售额
供应商数量
销售额
供应商数量
附件3:
**市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点考核细则
为确保应急供应点建设管理质量,规范考核验收程序,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时间
实行季度抽查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办法。
其中,季度抽查每季度组织一次,特殊情况下可视情增加抽查频次;年度考核时间为合同到期日之后20日内(有特殊通知的除外)。
二、考核内容和评定原则
(一)考核内容:
考核总分为100分。
包括一票否决项和评分项。
评分项包括:
组织管理15分,市场供应40分,信息管理20分,日常检查情况25分。
(二)评定原则:
按照考核内容,涉及一票否决项的直接认定为考核不合格;应急供应点不配合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或不提交相关考核材料的亦视为考核不合格;未涉及一票否决项的,评分总分达85分为合格。
三、考核程序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组织相关成员单位进行抽查,抽查覆盖面不低于30%。
重点检查应急供应点的经营情况和蔬菜等重要商品的日常储备及调运能力,检查应急供应点的相关经营台账(合同、发票、进出库单等)。
季度抽查情况,待年度考核时计入考核评分表。
合同到期日之后20日内,组织开展年度考核。
各应急供应点应于合同到期日之后5日内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年度考核资料(所需材料详见附件,数据统计为整个合同周期),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季度抽查和年度考核情况进行集中评分,形成考核意见并予公示,公示结束后发文通报考核情况。
四、资金安排
市财政每年安排财政资金用于市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点的建设和运行,对相关企业给予必要的资金补助。
1、批发市场:
在一轮周期内被认定为应急供应点的农副产品类批发市场,经年度考核合格,可获得10万元建设管理补助。
批发市场可将此资金用于对场内蔬菜、猪肉、水产品等经营(调运)户的奖励补助,具体奖励补助办法由批发市场自行制定。
2、品牌连锁超市:
每年安排10万元资金用于品牌连锁超市应急供应点的建设管理补助。
在一轮周期内被认定为应急供应点的品牌连锁超市,经年度考核合格,年度蔬菜、生猪产品销售总额1800万元以上和3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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