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或地方技术规范:农业用水定额.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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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13.060
CCSP41
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769—2022代替DB33/T769—2016
农业用水定额Waterquotaforagriculture
2022-08-19发布
2022-09-19实施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3/T769—2022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标准代替DB33/T769—2016《农业用水定额》,与DB33/T769—2016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更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2016版的第2章);
b)增加了术语和定义基本用水定额、附加用水定额、调节系数、灌溉用水综合定额、林业用水定额、畜牧业用水定额、渔业用水定额以及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删除了术语和定义地面灌溉、淹灌、薄露灌溉、间歇灌溉、喷灌、微喷灌、滴灌(见第3章,2016版的第3章);
c)更改了灌溉用水定额的核定方法,并以2016年版为基础对灌溉定额进行重新核定(见第6章,2016版的6.1);
d)增加了大豆、番薯、马铃薯灌溉用水定额,删除了笋菜、春西瓜(小型)灌溉用水定额,增加了灌溉用水综合定额以及规定位置以上渠系水有效利用系数(见第6章,2016版的6.1);
e)更改了所有产品的行业名称和行业代码(见第4章、第6章、第7章、第8章、第9章、附录A,2016年版的第4章、第6章、附录A);
f)更改了牛、鸭、兔养殖用水定额(见第8章,2016年版的6.3);
g)更改了鲟鱼养殖用水定额(见第9章,2016年版的6.4)。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浙江省水利厅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标准由浙江省水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浙江省农村水利管理中心、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浙江省海洋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卢成、贾怡、郑世宗、张清明、朱晓源、胡荣祥、麻勇进、杜利霞、鲍玲、谢少游、肖梦华、陈苏春。
本标准及其所替代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9年首次发布为DB33/T769—2009,2016年第一次修订;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I
DB33/T769—2022
农业用水定额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灌溉用水定额、林业用水定额、畜牧业用水定额、渔业用水定额以及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
本标准适用于农业用水总量配置、水资源论证、节水管理评价和灌溉排水工程规划与设计等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475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用水定额waterquota
单位时间内,单位产品、单位面积或人均生活所需要的用水量。
3.2
灌溉用水定额irrigationwaterquota
在规定位置和规定水文年型下核定的某种作物在一个生育期内单位面积的灌溉用水量,以立方米/667平方米(亩)表示。
注1:
灌溉用水定额的规定位置既不是田间,也不一定是灌区渠首,而是以便于灌溉用水计量和实施管理的位置作为规定位置。
本标准规定的规定位置,提水灌区为小型泵站出口,自流灌区为支渠出口。
注2:
核定灌溉用水定额的规定水文年型是降水保证率为50%、75%、90%的水文年型。
3.3
基本用水定额referencequotaofirrigationwater
某种作物在参照灌溉条件下的单位面积灌溉用水量。
注:
参照灌溉条件为:
灌溉工程类型为土渠输水地面灌溉、取水方式为自流引水、灌区规模为小型、无附加用水。
3.4
附加用水定额additionalquotaofirrigationwater
为满足作物生育期需水量以外的灌溉用水而增加的单位面积用水量。
1
DB33/T769—2022
注:
附加用水包括用于播前土壤储水、水田泡田用水等;确定附加用水定额与确定基本用水定额采用相同的参照灌溉条件。
3.5
调节系数adjustmentcoefficient
反映工程类型、取水方式、灌区规模等对参照灌溉条件下灌溉用水定额影响程度的系数。
3.6
灌溉用水综合定额comprehensivequotaofirrigationwater
某区域内某种作物在各种实际灌溉条件(工程类型、取水方式、灌区规模等)组合情况下的灌溉用水定额按灌溉面积的加权平均值,以立方米/667平方米(亩)表示。
3.7
林业用水定额forestwaterquota
林木育苗期间单位面积的灌溉用水量,以立方米/667平方米(亩)表示。
3.8
畜牧业用水定额livestockwaterquota
牲畜、家禽养殖过程中的日用水量,包括场地冲洗、家禽牲畜饮用、食料拌和等用水,以升/(头·日)表示。
3.9
渔业用水定额fisherywaterquota
核算单元内单位养殖水面一年内维待适宜水深补水所需水量,以立方米/(667平方米(亩)·年)表示。
3.10
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domesticwaterquotaofruralresidents
农村居民日常生活每人每日合理用水量,以升/(人·日)表示。
3.11
露地openground
露天的耕作地。
3.12
保护地protectedcultivation
在某种材料(钢或竹)制作的骨架上铺设透光材料(如塑料薄膜、玻璃等)而构成的封闭或半封闭空间内的耕作地。
4行业分类与代码
根据水的不同用途,按GB/T4754将用水行业分类,编码见附录A。
2
DB33/T769—2022
5定额的引用和计算
5.1灌溉用水定额省级分区的引用
灌溉用水定额按照浙北平原区(I)、浙东沿海平原区(II)、山区(Ⅲ)、海岛地区(Ⅳ)、浙中丘陵盆地区(Ⅴ)分区引用,分区见附录B。
5.2灌溉用水定额和调节系数的引用
5.2.1参照灌溉条件下,灌溉用水定额见6.1。
5.2.2实际灌溉条件下,灌溉用水定额按公式
(1)计算:
ms(mjmf)K1K2K3……………………………………………
(1)
式中:
ms——实际灌溉条件下,某作物灌溉用水定额,单位为立方米/667平方米(亩);
mj——参照灌溉条件下,某作物基本用水定额,单位为立方米/667平方米(亩);
mf——参照灌溉条件下,某作物附加用水定额,单位为立方米/667平方米(亩);
Kl、K2、K3——分别为工程类型、取水方式、灌区规模等影响因素的调节系数,取值见表1。
表1灌溉用水定额调节系数
项目
工程类型(Kl)
取水方式(K2)
灌区规模(K3)
渠道
防渗
管道
输水
喷灌
微灌
土渠
输水
机井
提水
泵站
扬水
自流
引水
大型
中型
小型
推荐值
0.95
0.93
0.74
0.65
1.00
0.96
0.98
1.00
1.02
1.01
1.00
5.3区域灌溉用水综合定额计算
区域不同灌溉条件组合情况下,主要作物灌溉用水综合定额按公式
(2)计算:
Nu
(2)
mzh
(miAi)………………………………………………
Ai
i1
式中:
mzh——区域内作物综合灌溉用水定额,单位为立方米/667平方米(亩);
i——区域内作物对应的且实际存在的灌溉条件组合序号;
Nu——区域内作物对应的且实际存在的灌溉条件组合数;
mi——区域内作物在第i种灌溉条件组合下的灌溉用水定额,单位为立方米/667平方米(亩);Ai——区域内作物对应的第i种灌溉条件组合的灌溉面积,单位为667平方米(亩)。
5.4灌溉用水综合定额的引用
灌溉用水综合定额见6.2。
5.5灌溉用水净定额的计算
3
DB33/T769—2022
5.5.1参照灌溉条件下,灌溉用水净定额(指从田间放水口进入田间的水量)按公式(3)计算:
(3)
mcjmc1
………………………………………………
式中:
mcj——参照灌溉条件下某作物净用水定额,单位为立方米/667平方米(亩);
mc——参照灌溉条件下某作物灌溉用水定额,单位为立方米/667平方米(亩);
η1——参照灌溉条件下规定位置以下渠系水有效利用系数,无实测结果时可采用0.915。
5.5.2实际灌溉条件下,灌溉用水净定额按公式(4)计算:
sjcj123
mmKKK……………………………………………(4)
式中:
msj——实际灌溉条件下某作物净用水定额,单位为立方米/667平方米(亩);mcj——参照灌溉条件下某作物净用水定额,单位为立方米/667平方米(亩);
Kl、K2、K3——分别为工程类型、取水方式、灌区规模等影响因素的调节系数,取值见表1。
5.6规定位置以上渠系水有效利用系数的引用
5.6.1规定位置以上渠系水有效利用系数可由本区域渠系水有效利用系数除以实测规定位置以下渠系水有效利用系数计算得到。
5.6.2灌溉用水定额均在规定位置核定,灌溉用水定额除以规定位置以上渠系水有效利用系数即为灌区渠首取水量。
6灌溉用水定额
6.1主要作物灌溉用水定额
省级分区主要作物灌溉用水定额见表2。
表2主要作物灌溉用水定额
单位:
立方米/667平方米(亩)
行业代码
类别名称
作物名称
水文年
栽培方式
定额类型
省级分区
I区
II区
III区
IV区
V区
A0111
稻谷种植
早稻
50%
露地
基本
155
150
155
110
110
附加
45
50
55
55
55
75%
基本
190
180
190
120
130
附加
45
50
55
55
55
90%
基本
250
235
240
190
200
附加
45
50
55
55
55
4
DB33/T769—2022
表3主要作物灌溉用水定额(续)
单位:
立方米/667平方米(亩)
行业代码
类别名称
作物名称
水文年
栽培方式
定额类型
省级分区
I区
II区
III区
IV区
V区
A0111
稻谷种植
晚稻
50%
露地
基本
200
160
190
145
180
附加
45
50
55
55
55
75%
基本
230
200
220
180
210
附加
45
20
55
55
55
90%
基本
285
250
275
230
265
附加
45
50
55
55
55
单季稻
50%
露地
基本
240
215
220
160
200
附加
45
50
55
55
55
75%
基本
310
280
285
200
265
附加
45
50
55
55
55
90%
基本
365
335
340
255
320
附加
45
50
55
55
55
A0112
小麦种植
小麦
50%
露地
基本
5*
5*
5*
5*
5*
75%
基本
40
35
40
35
40
90%
基本
50
45
50
45
50
A0113
玉米种植
玉米
50%
露地
基本
5*
5*
5*
5*
5*
75%
基本
35
35
40
35
40
90%
基本
45
45
50
45
50
A0119
其他谷物种植
大麦
50%
露地
基本
5*
5*
5*
5*
5*
75%
基本
40
35
40
35
40
90%
基本
50
45
50
45
50
A0121
豆类种植
大豆
50%
露地
基本
5*
5*
5*
5*
5*
75%
基本
25
25
30
25
30
90%
露地
基本
35
35
40
35
40
5
DB33/T769—2022
表4主要作物灌溉用水定额(续)
单位:
立方米/667平方米(亩)
行业代码
类别名称
作物名称
水文年
栽培方式
定额类型
省级分区
I区
II区
III区
IV区
V区
A0122
油料种植
油菜
50%
露地
基本
5*
5*
5*
5*
5*
75%
基本
35
35
40
35
40
90%
基本
45
45
50
45
50
花生
50%
露地
基本
5*
5*
5*
5*
5*
75%
基本
25
25
30
25
30
90%
基本
40
35
40
35
40
A0123
薯类种植
番薯
50%
露地
基本
5*
5*
5*
5*
5*
75%
基本
35
35
40
30
40
90%
基本
45
45
50
45
50
马铃薯
50%
露地
基本
5*
5*
5*
5*
5*
75%
基本
35
35
40
30
40
90%
基本
45
45
50
45
50
A0131
棉花种植
棉花
50%
露地
基本
35
25
45
35
45
75%
基本
80
70
90
80
90
90%
基本
90
80
100
90
100
A0133
糖料种植
甘蔗
50%
露地
基本
120
120
130
120
120
75%
基本
230
240
250
250
240
90%
基本
330
320
340
320
320
A0141
蔬菜种植
萝卜
50%
露地
基本
5*
5*
5*
5*
5*
75%
基本
45
45
50
40
50
90%
基本
65
60
70
55
70
50%
保护地
基本
65
65
65
65
65
75%
基本
70
70
70
70
70
90%
基本
80
80
80
80
80
6
DB33/T769—2022
表5主要作物灌溉用水定额(续)
单位:
立方米/667平方米(亩)
行业代码
类别名称
作物名称
水文年
栽培方式
定额类型
省级分区
I区
II区
III区
IV区
V区
A0141
蔬菜种植
大白菜
50%
露地
基本
5*
5*
5*
5*
5*
75%
基本
25
25
30
25
30
90%
基本
35
35
40
35
40
50%
保护地
基本
25
25
25
25
25
75%
基本
30
30
30
30
30
90%
基本
35
35
35
35
35
小白菜
50%
露地
基本
5*
5*
5*
5*
5*
75%
基本
25
25
30
25
30
90%
基本
35
35
40
35
40
小白菜
50%
保护地
基本
45
45
45
45
45
75%
基本
50
50
50
50
50
90%
基本
55
55
55
55
55
甘蓝
50%
露地
基本
5*
5*
5*
5*
5*
75%
基本
25
25
30
25
30
90%
基本
35
35
40
35
40
A0141
蔬菜种植
甘蓝
50%
保护地
基本
50
50
50
50
50
75%
基本
55
55
55
55
55
90%
基本
60
60
60
60
60
青花菜
50%
露地
基本
30
30
35
30
35
75%
基本
40
35
45
35
45
90%
基本
60
60
65
55
65
50%
保护地
基本
55
55
55
55
55
75%
基本
60
60
60
60
60
90%
基本
70
70
70
70
70
7
DB33/T769—2022
表6主要作物灌溉用水定额(续)
单位:
立方米/667平方米(亩)
行业代码
类别名称
作物名称
水文年
栽培方式
定额类型
省级分区
I区
II区
III区
IV区
V区
A0141
蔬菜种植
芥菜
50%
露地
基本
45
45
50
40
50
75%
基本
65
60
70
55
70
90%
基本
90
90
100
80
100
莴苣
50%
露地
基本
5*
5*
5*
5*
5*
75%
基本
30
30
35
30
35
90%
基本
45
45
50
45
50
50%
保护地
基本
45
45
45
45
45
75%
基本
50
50
50
50
50
90%
基本
60
60
60
60
60
芹菜
50%
露地
基本
5*
5*
5*
5*
5*
75%
基本
25
25
30
25
30
90%
基本
35
35
40
35
40
50%
保护地
基本
25
25
25
25
25
75%
基本
30
30
30
30
30
90%
基本
35
35
35
35
35
A0141
蔬菜种植
茄子
50%
露地
基本
5*
5*
5*
5*
5*
75%
基本
30
30
35
30
35
90%
基本
55
55
60
55
60
50%
保护地
基本
60
60
60
60
60
75%
基本
65
65
65
65
65
90%
基本
70
70
70
70
70
辣椒
50%
露地
基本
5*
5*
5*
5*
5*
8
DB33/T769—2022
表7主要作物灌溉用水定额(续)
单位:
立方米/667平方米(亩)
行业代码
类别名称
作物名称
水文年
栽培方式
定额类型
省级分区
I区
II区
III区
IV区
V区
A0141
蔬菜种植
辣椒
75%
露地
基本
45
40
50
40
50
90%
基本
95
85
100
85
100
50%
保护地
基本
85
85
85
85
85
75%
基本
95
95
95
95
95
90%
基本
100
100
100
100
100
番茄
50%
露地
基本
35
35
40
35
40
75%
基本
60
60
65
55
65
90%
基本
75
75
80
70
80
50%
保护地
基本
60
60
60
60
60
75%
基本
65
65
65
65
65
90%
基本
75
75
75
75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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