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行评估和补贴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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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行评估和补贴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县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以下简称“照料中心”)运行管理,提高居家养老服务的质量与水平,根据**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评估对象
本县范围内所有在运营的照料中心。
二、评估内容
照料中心运行管理总体情况,包括照料中心运行管理、基本
设施设备、基本服务与活动开展等内容(具体评估内容、分值和标准详见附表)。
三、评估标准
评估结果采用星级制,共分为五个等级,从低到高依次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
60-69分为一星级;70-79分为二星级;80-89分为三星级;90-94分为四星级;95分以上为五星级。
星级评定结果与星级补贴标准挂钩。
本评估办法常规分值100分,加分项5分,总分105分。
四、评估时间
每年组织一次评估,原则上在11月底前完成。
五、评估程序
(一)申请。
由运营机构或照料中心所属村(社区)填写《村
(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行评估申请表》及填报自评情况。
(二)初评。
由乡镇(街道)根据评估标准对参评的照料中心进行初评,并将初评结果及有关材料报至县民政局。
(三)评定。
由县民政局组织人员或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价机构实施评估;通过实地查看、查阅台账、系统抓取数据等方式开展;评定结果在当地政府网站或民政部门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评估结果运用
(一)基本运行补助。
年累计运行时间达到300天以上的照料中心,给予补助基本运行经费0.5万元/年。
(二)星级补助。
评定为星级的照料中心,按星级补助标准给予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一星级补助1万元/年;二星级补助2万元/年;三星级补助3万元/年;四星级补助4万元/年;五星级补助5万元/年。
星级补助与基本运行补助不重复享受。
(三)助餐配送餐服务补助。
各照料中心按规定开展助餐配送餐服务的,年累计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0天,同时享受村老年食堂助餐配送餐服务补助政策。
其中基本运行补助和星级补助经费主要用于照料中心日常运行及山区养老管家报酬等支出,其中40%的部分用于发放山区养老管家报酬。
七、星级评定必备条件
(一)每年累计运行时间不少于300天。
(二)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养老管家。
养老管家须报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报备,纳入统一管理;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并按照《丽水市山区养老管家队伍建设工作指引》开展服务。
(三)照料中心开展助餐配送餐服务,为参加三星级及以上评定的必备条件。
八、终止评定情形
在评估过程中发现照料中心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评定。
(一)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二)照料中心老年食堂或其配送餐服务机构未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
(三)提供虚假评估材料,有伪造、涂改有关档案材料等弄
虚作假行为,并查证属实的;
(四)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
九、运营资金拨付
(一)基本运行补助和星级补助采取预拨、结算分次拨付方式,由县民政局会同县财政局分别于每年6月底前、12月底前下拨给乡镇(街道),再由乡镇(街道)及时拨付给运营机构。
(二)上年度已评为星级的照料中心,按每家1万元标准给予预拨,未评为星级的照料中心按每家0.5万元标准给予提前下拨,年终评估后结算拨付年度运行补助余款。
运营未满一年的,根据实际运行时间按月份发放运行补贴。
(三)助餐配送餐服务补助按季拨付。
利用照料中心无感知设备,结合“侨乡养老管家”数字化应用平台系统取数情况,经乡镇核实后,由县民政局会同县财政局按季度下拨给乡镇(街道),再由乡镇(街道)及时拨付给运营机构。
十、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照料中心的运行管理,由分管领导为组长,民政助理员、财务人员、驻村干部等人员组成检查考核组,对照评估标准,开展照料中心的运行监督、检查、自评工作。
(二)加强资金监督检查。
县民政局和县财政局将不定期开展照料中心运行资金的监督检查,切实提高运行资金的使用绩效。
各乡镇(街道)要做好本辖区的照料中心运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专项核算。
(三)做好广泛宣传。
各乡镇(街道)要加大照料中心的宣传力度,提高老年人的知晓率。
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市场化运营,提高照料中心的服务质量及服务水平。
本细则自2024年6月15日起实施。
原星级补贴标准和考核补贴标准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小区养老服务用房符合照料中心功能的,补助标准参照本细则规定执行。
附件:
1.**县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行评估申请表
2.**县村(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行评估表(发文稿).xls
附件1
**县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行评估申请表
申报单位:
(公章) 年 月 日
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名称
详细地址
运营单位名称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辖区总人口(人)
其中常住老人口
申报星级
主要事迹
(包括申报单位的基本简介、主要事迹、特色工作及获得荣誉等,可另附页)
乡镇(街道)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县民政局
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县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行评估表
机构名称:
评估时间:
评估项目
评估内容
分值
评估标准
评估方式
自评分
考评分
设施设备与运营管理(50分)
运营管理
(30分)
1.管理服务团队。
有明确管理组织和稳定的管理团队,其中专兼职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养老管家不少于1人。
8
1.由专业第三方连锁运营的,得2分;委托专业团队单独运营的,得1.5分;村级组织自行运营的,得1分。
(2分)
2.工作人员按要求参加业务知识或技能培训,一年内不少于1次,未参加的扣3分。
(3分)
3.按规定开展或参加安全培训、安全演练,一年内不少于1次,未参加的扣3分。
(3分)
系统抓取数据
询问工作人员
查阅台账
2.山区养老管家。
统一服务标识及LOGO,统一服装、统一工具包。
3
养老管家统一服务标识及LOGO,统一服装、统一工具包,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实地查看
查阅台账
3.专业人员。
有专业化服务人员,如持证护理员、社会工作者等。
2
每配备1名持证护理员或社会工作者等专业化服务人员,得1分,最高得2分。
系统抓取数据
实地查看
查看台账
4.制度计划。
有年度工作计划与每月活动安排计划及档案;制定应急预案、人员考核管理制度及服务记录。
6
1.无年度工作计划的,扣1分。
(1分)
2.每月至少有一次活动安排计划,少1次计划及档案的,扣0.5分,扣完为止。
(4分)
3.未按要求制定应急预案、人员考核管理制度的,每少1项扣0.5分。
无服务记录的扣1分,扣完为止。
(1分)
查阅台账
5.环境卫生。
环境整洁、美观,无臭味、异味;房屋干净、卫生;物品摆放整齐,无破损;墙面干净,无蜘蛛网。
6
1.环境脏乱、有臭味和异味的,扣2分。
(2分)
2.物品破损严重,表面有积灰层的,扣2分。
(2分)
3.物品、设施摆放不整齐的,扣2分。
(2分)
实地查看
6.服务满意度。
随机抽取乡镇和村两委工作人员、服务对象等20名进行调查问卷或电话询问。
5
满意度90%以上的,得5分,每降低2%扣1分,扣完为止。
随机抽查
基本设施设备(20分)
1.标识标牌。
悬挂统一醒目的XX乡镇(街道)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标识、功能区标识、安全疏散标识、中心简介、规章制度、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
5
1.无统一标识的,扣2分,统一标识不规范或不醒目的,每项扣1分;(2分)
2.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中心简介、规章制度、工作人员形象照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有助餐服务的须有)等未上墙公示的,每发现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3分)
实地查看
2.助餐要求。
助餐配送餐服务,须符合食品安全管理要求,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堂工作人员须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配备消毒柜并做到冷热菜分离、食品留样。
6
1.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堂工作人员未取得健康合格证(过有效期视为缺)的,每发现1例扣2分。
2.未配备消毒柜的,扣2分。
3.未做到冷热菜分离、食品留样,扣2分。
实地查看
查阅台账
3.智慧终端。
配置无感智能终端设备并正常运行,数据贯通。
3
1.未安装配置客流量、助餐机、健康监测仪等无感智能设备,各扣0.5分;
2.已安装配置未正常运行的,每少运营1项,扣1分,扣完为止。
实地查看
系统抓取数据
4.消防设备。
配备消防应急照明灯、防火器具等消防设备,消防标志标识明晰。
3
1.未配备消防应急照明灯、防火器具等消防设备的,扣2分;
2.消防设施失效或消防标志标识不明晰的,扣1分。
实地查看
5.无障碍和适老化设施。
中心区域设置无障碍设施,符合适老化要求,采用缓坡台阶;交通便捷,无杂物影响出入通行;设置老年人日间休息室(配备躺椅至少5张)、活动室、助餐点等功能室。
3
1.未设置无障碍设施或未采用缓坡台阶的,各扣1分;
2.交通不便,有杂物等影响阻碍出入通行的,扣1分;
3..功能室少1项扣0.5分,扣完为止。
实地查看
基本服务与活动开展(50分)
信息采集
(7分)
掌握辖区内常住老年人总体情况和分类情况。
精准掌握所负责区域内常住老年人中的失能失智、高龄、空巢独居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等特殊老年人基本情况。
4
1.未建立辖区内常住老年人总体情况台账的,扣1分;
2.对区域内常住老年人中的失能失智、高龄、空巢独居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等特殊老年人名单收集不全的,每少1类扣1分,扣完为止。
(3分)
系统抓取数据
询问工作人员
查阅台账
根据民政部门统一提供的老年人基本信息表,对辖区内常住老年人中的中度及以上失能失智、高龄老人中的空巢独居、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基本信息每月更新并及时报送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实现特殊老年人信息一人一档、动态管理。
3
每月应及时更新老年人基本信息并报送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发现每少例扣1分,扣完为止。
系统抓取数据
转介机制
(6分)
山区养老管家应精准掌握和及时响应区域内常住老年人的居家养老需求,依托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帮助老年人开展有效对接和转介服务,并做好跟进服务。
6
1.年度内累计一个月以上未开展转介服务的,扣3分。
2.转介服务未跟进情况的,发现1例扣1分,扣完为止。
(3分)
查阅台账
抽查服务对象
系统抓取数据
居家探访
(10分)
山区养老管家应对所负责区域内常住老年人中的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通过上门、电话、视频等方式,每月开展探访关爱服务。
10
1.开展探访关爱20人以上的,得2分;40人以上的,得4分;60人以上的,得6分;80人以上的,得8分。
(8分)
2.探访率100%的,得2分,抽查服务对象名单,每少1例扣0.5分,扣完为止。
(2分)
系统抓取数据
政策宣传
(6分)
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对发现符合相应政策享受条件的老年人,应及时宣传告知。
6
每月至少开展1次集中或上门政策宣传;每少1次扣1分,扣完为止。
查阅台账
抽查服务对象
系统抓取数据
活动开展
(15分)
每年开展集中服务活动不少于10次,包括健康讲座、爱心义剪、文娱活动、义诊服务、科普知识培训等各类公益志愿服务活动。
15
1.点位日均客流量20人次以上的,得1分;30人次以上的,得2分;50人次以上的,得3分;100人次以上的,得5分。
(5分)
2.开展集中服务活动不少于10次,每少1次活动的,扣1分,扣完为止。
(5分)
3.活动类别至少5类,每少1类的,扣1分,扣完为止。
(5分)
查阅台账
系统抓取数据
助餐服务
(6分)
提供集中就餐、送餐服务,年服务时间不少于300天。
6
1.未提供助餐服务的,不得分;
2.每天只提供1餐的,扣2分。
3.服务时间少于300天,按比例扣分,少于10%以上的,不得分。
(4分)
系统抓取数据
查阅台账
加分项
(5分)
荣誉表彰
(3分)
机构或工作人员获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主管部门的表彰奖励。
3
机构或工作人员获国家级表彰奖励1次得3分;获省级表彰奖励1次得2分;获市级表彰奖励1次得1分;获县级表彰奖励1次得0.5分(连锁化运营的机构,只记一家照料中心得分)。
系统抓取数据
查阅台账
宣传报道
(2分)
先进经验做法被县级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2
先进经验做法被国家级主流媒体报道1次得2分,被省级主流媒体报道1次得1分,被市级主流媒体报道1次得0.5分(连锁化运营的机构,只记一家照料中心得分)。
查阅台账
综合得分
105
星级评定必备条件
照料中心运行时间
照料中心每年累计运行时间不少于300天
查阅台账
系统抓取数据
山区养老管家
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养老管家,须向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报备,纳入统一管理;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并按照《丽水市山区养老管家队伍建设工作指引》开展服务。
查阅台账
实地查看
评估单位:
评估组组长:
评估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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