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法专题课件.ppt
- 文档编号:18947723
- 上传时间:2024-09-13
- 格式:PPT
- 页数:51
- 大小:785KB
行政强制法专题课件.ppt
《行政强制法专题课件.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行政强制法专题课件.ppt(51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行政强制法专题讲座行政强制法专题讲座行政强制法专题讲座行政强制法专题讲座授课人:
省略讲授内容一、概述二、行政强制原则三、行政强制的种类和设定四、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五、行政强制执行程序六、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七、法律责任一一概述概述
(一)出台背景行政强制法自2005年12月到2011年6月,历时六年半时间,经五审才通过。
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1、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由宪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及非诉讼程序法共7个法律部门组成。
行政法:
(1)行政组织法国务院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公务员法、机构编制条例等。
(2)行为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立法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诸多单行法。
行政强制法属于行政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3)救济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
2、解决行政强制权行使中的突出问题由于对行政强制缺乏统一规范,行政执法既存在滥用行政强制手段,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问题,也存在强制手段不足执法效率低,不能有效制止违法行为的问题。
具体表现为:
(1)设定权不明确。
(2)行政强制措施种类繁多,名称不一,缺乏规范。
(3)实施主体混乱。
(4)程序不规范,行政强制的随意性大。
(5)行政机关申请法院执行,程序烦琐,时间过长。
混乱滥反响大关系紧张你如何评价?
.资料资料视频资料视频资料“治超”开月票治超”开月票新京报:
淮滨“治超”开月票“先罚款后上路”新京报:
淮滨“治超”开月票“先罚款后上路”.f4v.资料资料视频资料视频资料城管事件城管事件贵州摊贩死亡事件城管局长被免职贵州摊贩死亡事件城管局长被免职.f4v3、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行政强制权是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的必要手段,既涉及行政管理效率,又涉及对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的限制,规范行政强制行为,有助于促进行政机关全面依法行政。
(1)确立行政强制设定权制度,有利于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行为,提高立法质量;同时约束和限制了随意设定强制的行为,有利于减少行政机关对经济社会事务的过度干预。
(2)实施行政强制的主体资格制度,还原了行政强制的公权力性质,有利于减少行政强制权的滥用。
(3)建立相对集中行政强制措施权制度,为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提供了法律依据。
(4)关于行政强制的程序规定,有利于促进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5)确立救济和法律责任制度,有利于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行政强制法的立法争议1、是要公平还是要效率?
一是主张公正永远是第一位的,中国目前的问题是一些行政机关滥用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法绝不是为了膨胀政府的强制力,而是对政府的强制行为作出限制,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一是主张加强政府行政效率,根治目前对严重违法行为处理软弱无力现象,从我国国情出发,规定行政机关做出的决定,原则上都由行政机关自己来执行。
两种意见针锋相对。
你们认为呢?
.资料视频资料拆迁事件视频:
重庆最牛钉子户与拆迁方僵持三年.flv2、行政强制设定权限归谁?
有人坚决主张,行政强制只能由法律设定;有人主张行政法规也应该可以设定行政强制;也有人主张,按照中国国情,必须赋予地方法规设定行政强制的权力,否则,不利于有效地管理。
以上争论,实际上是行政强制设定权限在人大、国务院、国务院部委、地方人大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博弈和较量。
3、对于基本原则的争论行政强制法定原则,“法”是什么意思?
是大法还是小法?
是指法律,还是包括法规、和规章?
行政强制适当原则,“适当”一词的含义是严格的还是宽泛的?
适当原则是否就是“最小损害原则”?
怎样把握适应性?
教育与强制相结合原则,教育是特定教育还是一般教育?
是不是不教育就不能强制?
或教育后就不用强制了?
教育与强制的界线在那里?
你怎样认为?
(三)行政强制概念和特点1、概念
(1)行政强制,是指行政机关为了实现行政目的,对相对人的人身、财产和行为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2)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3)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行政强制行政强制强制措施强制措施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即时强制(在紧急情况下采取,不以相即时强制(在紧急情况下采取,不以相对人不履行义务为前提,如洪水到来时对人不履行义务为前提,如洪水到来时征用劳力)征用劳力)一般强制(强制戒毒、强制注射预防针一般强制(强制戒毒、强制注射预防针、查封等)、查封等)直接强制执行(强制服兵役、强制拘直接强制执行(强制服兵役、强制拘留、强制从事劳动、强制退还土地、留、强制从事劳动、强制退还土地、强制拍卖)强制拍卖)间接强制执行间接强制执行代执行代执行执行罚(滞纳金或执行罚(滞纳金或者罚款)者罚款)2、特点
(1)强制性;
(2)单向性;(3)从属性;(4)非处分性。
3、行政强制法的目的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二二行政行政强制强制原则原则1、法定原则行政强制法定,是依法行政原则的延伸,包括法律优位(下位法服从上位法)、法律保留(一些行政强制事项必须由法律作出规定)和主体法定、手段法定、程序法定等要求。
这里的“法”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
行政强制法第行政强制法第4条规定:
“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条规定:
“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职权法定职权法定
(1)设定权法定)设定权法定设定范围和条件设定范围和条件法定法定范围和条件法范围和条件法定定
(2)实施权法定)实施权法定实施范围和条实施范围和条件法定件法定程序法定程序法定(3)设定程序法定)设定程序法定实施程序法实施程序法定定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设定权配置比较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设定权配置比较规章可以规章设定临时性行政可以规章设定临时性行政许可(一年后失效或提请许可(一年后失效或提请制定地方性法规)制定地方性法规)可以规章设定警告、可以规章设定警告、罚款(限额由地方人罚款(限额由地方人大常委会规定)大常委会规定)不得以规章设定任何不得以规章设定任何行政强制行政强制地方政府规章不得以规章设定任何不得以规章设定任何行政许可行政许可可以规章设定警告、可以规章设定警告、罚款(限额由国务院罚款(限额由国务院规定)规定)不得以规章设定任何不得以规章设定任何行政强制行政强制部委地方法规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资格、资质、企业、组除资格、资质、企业、组织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织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以外的行政许可政许可以外的行政许可可以地方性法规设定可以地方性法规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营业执照以外的行销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政处罚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地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查封场所、设施可以设定查封场所、设施或财物、扣押财物两项行或财物、扣押财物两项行政强制措施。
政强制措施。
地方性法规不得设定地方性法规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地方人大行政法规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所有法规可以设定所有法定范围的行政许可;决定定范围的行政许可;决定可设定临时性行政许可可设定临时性行政许可可以行政法规设定除可以行政法规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或者虽已制政管理职权事项的,或者虽已制定法律,但法律中未设定行政强定法律,但法律中未设定行政强制措施,且法律规定特定事项由制措施,且法律规定特定事项由行政法规规定具体管理措施的,行政法规规定具体管理措施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公民人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冻结存款、汇款和应由身自由、冻结存款、汇款和应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其他行政强制措施行政法规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法规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执行国务院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2、适当原则行政强制法第行政强制法第5条规定:
“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条规定:
“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适当。
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应当适当。
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设定和实施行政强制。
”设定和实施行政强制。
”适当原则包含两个层面的考量:
一是不同管理手段之间的适当原则包含两个层面的考量:
一是不同管理手段之间的考量,即特定行政目的能够通过非强制手段实现的,不得诉考量,即特定行政目的能够通过非强制手段实现的,不得诉诸行政强制;二是目的与手段之间的考量,它要求采取强制诸行政强制;二是目的与手段之间的考量,它要求采取强制手段是为了实现行政目的。
手段是为了实现行政目的。
具体有三个要求:
具体有三个要求:
(1)在采取非行政强制措施能实现行政目的时,应当采取非强制措施;
(2)采取行政强制手段为实现行政目的所必需;(3)在能达到行政目的前提下,应当采取对当事人损害最小的措施。
行政强制法贯穿了这一原则
(1)严格设定权限和设定程序;
(2)实施行政强制体现比例原则:
A.情节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可以不采取强制措施(第16条)。
B.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涉案财物数量较少,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不再执行。
(第39条)C.查封、扣押、冻结财物应当相当。
(第23条、第29条)D.选择行政强制执行手段时要适当。
优先适用代履行、执行罚等间接强制,间接强制无法实现行政目的的,才适用直接强制执行。
3、教育与强制相结合原则行政强制法第行政强制法第6条规定:
“实施行政强制,应当坚持教条规定:
“实施行政强制,应当坚持教育与强制相结合”。
育与强制相结合”。
行政强制教育与强制相结合。
行政强制只是促使当事人履行法定义务的一种手段,不是目的,当事人经教育自觉改正违法行为,履行法定义务,行政机关就不应该再对其采取行政强制。
这里的教育,主要是特定教育。
具体要求如:
具体要求如:
(1)违法行为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2)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催告”。
4、行政强制救济原则实施行政强制,必须建立相应的救济制度,因为行政强制有两面性,一方面维护公共秩序,另一方面对公民和法人的人身和财产有损害,所以,一旦行政强制违法实施,就必须给以公民和法人法律救济,包括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
陈述权、申辩权。
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国家赔偿。
5、不得谋利行政强制法第行政强制法第7条规定:
“行政机关及其工条规定: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行政强制谋取利益。
”作人员不得利用行政强制谋取利益。
”行政强制权是公权力,只能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行政强制权是公权力,只能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
具体要求如:
具体要求如:
(1)收支两条线(第49条、第60条)。
(2)不得使用、损毁被查封、扣押的财产(第26条)。
(3)不得收取查封、扣押财物的保管费。
三三行政行政强制强制种类种类设定设定
(一)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和设定1、种类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形式有:
盘问、留置、约束、立即拘留、拘留审查、强制带离现场、强制戒毒、收容教育、收容教养等。
2、设定
(1)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
(2)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3)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和扣押财物。
(4)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5)法律对行政强制措施的对象、条件、种类作了规定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作出扩大规定。
(6)法律中未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但是,法律规定特定事项由行政法规规定具体管理措施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冻结存款、汇款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二)
(二)行政强行政强制执行制执行的方式的方式和设定和设定1、方式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资料资料视频资料视频资料天价滞纳金终结天价滞纳金终结天价滞纳金终结天价滞纳金终结.flv行政强制分为直接强制和间接强制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直接强制直接强制间接强制间接强制排除妨碍、排除妨碍、恢复原状恢复原状划拨、拍卖、划拨、拍卖、依法处理等依法处理等其他其他强制停产强制停产强制收购强制收购强制服兵役强制服兵役执行罚执行罚代履行代履行加处罚款加处罚款加处滞纳金加处滞纳金2、设定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
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自行执行与申请法院执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强制执行依法加处罚款或滞纳金依法加处罚款或滞纳金行政强制法直接授予执行权行政强制法直接授予执行权代履行代履行依法强拆违章建筑依法强拆违章建筑单行法律规定行政机关执行单行法律规定行政机关执行拍卖查扣财物拍卖查扣财物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法规定单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单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3、行政强制执行的几个问题
(1)坚持人文关怀,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保证群众正常生活秩序节假日和夜间不得实施行政强制;逾期加处罚款或滞纳金,不能超过本金;不得突袭拆迁,不得断水断电断气,野蛮拆迁;临时聘用人员不得参与执法;行政强制实施全不得委托;不得查封、扣押公民生活必需品;不得重复查封。
这些规定行政机关在实施强制行为时要特别注意。
.资料资料视频资料视频资料拆迁事件拆迁事件夜晚执行夜晚执行.mp4
(2)金融监管要审慎必须严格按照的法定程序:
实施主体职能由法律规定,法律规定以外的行政机关或者组织向金融机构提出冻结存款、汇款,要求划拨存款、汇款的,金融机构应予拒绝;行政机关采取金融手段时要注意保密;行政机关实施金融监管手段,一定要注意法律文书和期限。
(3)正确实施代履行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排除妨害、恢复原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然不履行,其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的,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
代履行不得使用暴力、胁迫以及其他非法方法。
代履行的费用按照成本合理原则,由当事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情况紧急的,行政机关可以不经催告立即代履行。
四四行政行政强制强制措施措施实施实施程序程序
(一)一般规定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出示执法身份证件;通知当事人到场;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制作现场笔录;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在一般程序的基础上,对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规定了更为严格的程序:
当场告知或者事后立即告知当事人家属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机关、地点和期限。
紧急情况下当场强制的,事后立即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手续。
不得超过法定期限,目的已经达到或者条件已经丧,应当立即解除。
3、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实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除一般程序,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当场告知或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后立即通知当事人家属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机关、地点和期限;在紧急情况下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在返回行政机关后,立即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法律规定的其他程序。
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得超过法定期限。
.资料资料视频资料视频资料跨省抓捕跨省抓捕举报官二代作弊举报官二代作弊.f4v.资料资料视频资料视频资料跨省抓捕跨省抓捕跨省抓捕被精神病人跨省抓捕被精神病人.f4v
(二)
(二)查封查封扣押扣押1、查封、扣押的程序第一,实施主体是:
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其他机关或组织不得实施。
第二,不得查封、扣押公民生活必需用品、不得重复查封。
第三,特别注意查封、扣押的法律文书(第24条)和期限(第25条)。
第四,对于查封、扣押的物品,要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损毁,如有损毁,应当赔偿。
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行政强制法规定的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
查封、扣押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2)查封、扣押的理由、依据和期限;(3)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名称、数量等;(4)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5)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2、查封、扣押决定书3、查封、扣押的期限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
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
(三)(三)冻结冻结1、冻结存款、汇款程序第一,实施冻结存款、汇款措施,应当审慎,要遵守金融法规和金融行业习惯,要注意保密。
第二,只能由法律规定的机关实施,其他任何机关和组织不得冻结存款、汇款。
第三,坚持适当原则,冻结数额与涉案金额要相当,也不能重复冻结。
第四,特别注意法定冻结存款、汇款期限(第32条)和法律文书(第31条)。
2、冻结决定书依照法律规定冻结存款、汇款的,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三日内向当事人交付冻结决定书。
冻结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2)冻结的理由、依据和期限;(3)冻结的账号和数额;(4)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5)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3、冻结期限自冻结存款、汇款之日起三十日内,行政机关应当作出处理决定或者作出解除冻结决定;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延长冻结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五五行政行政强制强制执行执行程序程序
(一)一般程序催告:
以书面形式作出听取意见决定实施行政强制执行执行中止或者终结执行此外,还体现了文明执法的要求:
执行协议制度,体现了柔性执法原则。
不得在夜间和节假日执行制度不得采取停供水、电、热、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制度。
.资料资料视频资料视频资料拆迁事件拆迁事件夜晚执行夜晚执行.mp4.mp4
(二)
(二)金钱给金钱给付义务付义务的执行的执行第一,行政机关可以加处罚款或滞纳金,但不能超过原处罚数额。
第二,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执行,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应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第三,行政机关先行查封、扣押的物品可以拍卖充抵罚款(第46条)。
第四,划拨存款、汇款要审慎,只有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才能实施,要遵守金融法规。
第五,行政机关可以依法拍卖查封、扣押和冻结的财物。
(三)(三)代履行代履行1、条件:
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妨害、恢复原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其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的,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
2、要求:
代履行有严格的程序,且不能用暴力、胁迫和威胁的方法实施(第51条)。
3、费用:
代履行的费用,按照成本合理确定,由当事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代履行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代履行前送达决定书;
(2)代履行三日前催告当事人履行;(3)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派员到场监督;(4)代履行完毕监督人员、代履行人和当事人或者见证人应当在执行文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紧急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以先行代履行,事后立即通知当事人。
.资料资料视频资料视频资料违法停车被拖车违法停车被拖车交警对僵尸车交警对僵尸车.mp4六六申请人申请人民法院民法院强制执强制执行行1.审查方式之争:
形式审查还是实质审查2.程序申请条件催告、申请法院申请材料的要求受理(5日内)、复议(15日内)对申请的书面审查、执行裁定(7日内作出)听取意见执行裁定(30日内)、异议(15日内提请复议,30日内决定)即时强制执行(5日执行)执行费用承担(被执行人承担)催告催告一般流程图申请(催告申请(催告10日后)日后)受理(受理(5日内)日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5日内)日内)审查听取意见审查听取意见作出执行裁定(作出执行裁定(7日内)日内)申请复议(申请复议(15日内)日内)裁定执行裁定执行(受理后(受理后30日内)日内)裁定不予执行裁定不予执行(受理后(受理后30日内)日内)申请复议(申请复议(15日内)日内)作出裁定(作出裁定(30日内)日内)作出予以受理作出予以受理决定(决定(5日内)日内)作出不予受理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决定(15日内)日内)送达(送达(5日内)日内)3、特殊情形的处理
(1)听取被执行人和行政机关的意见后作出是否执行裁定的情形:
明显缺乏事实根据的;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的;其他明显违法并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
(2)特别程序:
因情况紧急,为保障公共安全,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立即执行。
经人民法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应当自作出执行裁定之日起五日内执行。
4、注意的问题主体:
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第53条)。
管辖:
一般是行政机关所在地的法院管辖,但是如果执行对象是不动产,则是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申请:
材料齐全、符合期限(第55条)。
受理:
注意期限的规定(第56条)。
审查:
书面审查,不开庭,一般7日以内作出执行裁决。
法院执行:
一般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办理。
特点责任主体更广泛。
责任形式更具体责任更严格构成要素种类依据条文责任主体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第61至第64条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第67条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第65、66条责任形式责令改正第62条至第65条处分第61条至第67条赔偿第68条罚款第66条刑事责任第68条责任承担条件违法或不当实施行政强制第61条至第68条七七法律法律责任责任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行政 制法 专题 课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