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KV变电站施工总承包合同.doc
- 文档编号:1915069
- 上传时间:2023-05-02
- 格式:DOC
- 页数:27
- 大小:118.03KB
35KV变电站施工总承包合同.doc
《35KV变电站施工总承包合同.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35KV变电站施工总承包合同.doc(27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第26页共27页
合同编号:
武汉体育学院邢台分院(北方体育学院)
35千伏变电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武汉体育学院邢台分院(北方体育学院)筹委会
乙方:
河北品钺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015年元月日第一部分协议书
甲方(全称):
武汉体育学院邢台分院(北方体育学院)筹委会
乙方(全称):
河北品钺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35千伏变电站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武汉体育学院邢台分院(北方体育学院)工程项目35千伏变电站工程
工程地点:
教学区信息中心东侧
工程规模及结构特征:
35KV变电站1座、35KV高压线路及8座10KV开闭站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邢县政函[2011]5号、[2010]89号、邢规技[2011]67号
资金来源:
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人应完成以下工程内容:
1.设计工程:
由电力设计院完成(另立设计合同)
2.主体工程:
土建部分
3.电气工程:
35KV变电站、8个开闭站设备制作安装及2条35KV高压线路
三、合同工期
(1)方案报批:
计划2015年7月底前完成。
(2)35千伏变电站:
2015年8月开工,2016年4月31日竣工。
(3)会宁--皇寺项目地、南石门--皇寺项目地的35千伏双路输变电工程:
2015年10月开工,2016年3月31日竣工。
8个10千伏开闭站:
2015年10月--2016年12月依次完成。
(实际开工日期以用户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650日历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国家电力部门一次性验收合格
五、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大写):
暂定一亿元人民币,(以施工图预算为准)
(小写)¥:
100000000元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双方约定:
按进度支付工程款。
本工程甲方预付备料款20%,乙方垫资20%,乙方按当月实际进度,在每月28日前向甲方报送完成工作量报表和下月施工进度计划表,甲方应在十天内给予审批并支付当月合同内工程进度款的50%,共付至合同总价款的60%后,付至合同总价的70%工程款(同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竣工满一年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成活苗木并经审核总价的90%工程款,
6.工程报价
六、履约保证金的缴纳与返还:
合同签订后3天内,必须缴纳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额度为本项目暂估价一亿元的5%。
议标保证金200万元可以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另行补够至5%。
履约保证金的返还:
随工程进度款的比例逐步返还。
七、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和补充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图纸;
6.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
7.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记录和文件;
8.甲方或监理工程师有关指令、通知及工程会议纪要;
9.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信件、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九、乙方承诺
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进行施工,按期竣工,在缺陷责任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并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十、甲方承诺
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并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订立时间:
2015年元月日
订立地点:
武汉体育学院邢台分院(北方体育学院)会议室
甲方和乙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由甲方送工程所在地邢台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甲方:
(公章)乙方:
(公章)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26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通用条款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QF-2005-14)》(2008修订版)
(以下空白)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二、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
(3)本合同专用条款和补充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发包人和(或)工程师有关通知及工程会议纪要;
(7)图纸;
(8)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记录和文件;
(9)工程进行过程中的有关信件、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法规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文字。
3.2需要明示的法律、法规、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山东省及青岛市的法规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4适用标准、规范
4.1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存在不一致时,约定选用的标准、规范名称:
如果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低于国家、行业标准的,则按国家、行业标准;如果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高于国家、行业标准的,则按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执行;如果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与国家、行业的标准出线矛盾或歧义的,在满足国家、行业标准的基础上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执行。
发包人提供选用标准、规范的时间:
收到承包人书面申请并经批准后5个工作日内
4.2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可另附):
以青岛市建设局及设计要求为准或采用经发包人、监理方批准的国外技术标准或规范或采用发包人聘请专家论证组指导意见。
5图纸和技术资料
5.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套数:
套,其中用于竣工图初稿套。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
开工前
5.2发包人对工程的保密要求和保密期限:
承包人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使用。
6通知
6.1承包人的地址:
青岛市李沧区重庆中路1009号
6.2发包人的地址:
三、发包人和承包人
7发包人
7.1发包人代表的姓名
7.2施工场地内施工所需水的接驳地点由发包人负责接入。
施工场地内施工所需电的接驳地点由发包人负责接入。
施工场地内施工所需通讯的接驳地点由施工单位自行解决。
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开工前。
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和要求:
执行通用条款。
7.3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
8承包人
8.1由承包人完成设计的永久工程或临时工程的名称及设计文件的提交时间:
\
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工程用款计划的时间和要求:
\
承担施工场地安全保卫工作及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护设施的责任和要求:
承包人负责在工程施工、竣工及维修的整个过程中全部人员的安全和非夜间施工照明、围护设施,警示标志,负责安全保卫,除因发包人、发包人代表或发包人雇员的行为或过失而造成的伤亡外,发包人不承担承包人或其分包单位雇佣的工人或其它人员的伤亡赔偿或补偿责任
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无
需承包人按规定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境保护、施工噪音、安全文明施工等手续的名称:
由承包人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
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的特殊措施保护费发生时协商确定。
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的保护要求和费用承担:
负责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保护费用及因承包人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交工前清洁施工现场的要求:
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及青岛市施工现场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及费用承担:
负责办理好工程开工、竣工验收等工程建筑中有关报验、报检手续;对施工现场及周围属施工现场区域内通行的车辆和行人提供必须的安全通道和安全防护;确保两型五化及青岛市标准化示范工地。
四、工程管理人员
9工程师
9.1发包人指定的工程师姓名:
职权:
代表发包人对工程承包人、监理单位的工作全面监督、管理(包括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合同管理、组织协调等)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
职权:
按照委托建设监理合同约定实施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9.2其他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的权力:
无
10项目经理
10.1项目经理的姓名:
资格: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有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批准,项目经理不得擅自更换、不得兼任其他工程如发现擅自更换。
10.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常驻施工现场组织工程的实施,未获得发包人批准不得擅自离场,否则将视为承包人违约。
相应处罚详见补充条款。
10.3发包人有权提出更换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以及其他专业人员,但承包人的履约责任不可免除
五、分包
11承包人分包
11.1分包工程及分包人名称:
(1)分包工程:
\分包人:
\
(2)分包工程:
\分包人:
\
(3)分包工程:
\分包人:
\
12发包人分包
12.1分包工程及分包人名称:
(1)分包工程:
\分包人:
\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的服务内容:
\
(2)分包工程:
\分包人:
\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的服务内容:
\
(3)分包工程:
\分包人:
\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的服务内容:
无
六、施工准备
13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
13.1单项工程名称:
13.2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的时间和要求:
在开工日期前向发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工程师收到后3日内批复。
14施工准备工作
14.1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工地范围、时间及次序约定:
执行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14.2红线外临时占地租用费用承担约定:
\
七、开工、暂时停工、工期及延误
15工期及延误
15.1开工日期:
年月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用户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竣工日期:
年月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单项工程工期约定:
\
15.2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及发包人原因,工期一律不得顺延,季节性施工应包括在工期内,不予顺延。
15.3工期提前奖励方式:
\
15.4延期损失赔偿费及限额约定: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误,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承担工程总造价1‰的违约金。
八、材料、设备供应
1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16.1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清单(可另附):
\
16.24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保管费分摊办法:
\
17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17.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17.1.1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的方式进行材料设备供应。
17.1.2本工程主要材料及设备采购应提前十五日报发包人批准,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厂家、规格、型号、品牌等级及价格并封样后方可采购,质量责任应由承包人负责。
承包人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保证质量,符合招标文件及设计的要求,所有材料、设备应具有相应的质量合格证和必要的材料检验报告等产品证明。
材料进场后须经监理、发包人验收后方可使用。
但发包人、监理的验收许可并不免除承包人对所采购的材料设备质量所负的责任,发包人有权利审查承包人与材料供应商签订的有关合同,承包人必须积极配合。
本工程主要元器件及设备承包人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品牌进行采购施工,若材料设备未符合招标文件中的要求,监理单位及发包人有权拒绝其进场,并更换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
17.1.3材料进场后,对规定送检的材料,应送具有资质的检测(试验)机构检验,材料检验合格,经监理确认后方可使用,检验不合格的,承包人应在监理见证下进行封存,并报发包人按规定进行处理。
18材料设备的检验
18.1检验实验费用的约定:
(1)承包人承担检验实验费用的材料、设备:
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2)发包人承担检验试验费用的材料、设备:
\
九、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
19工程质量和检验
19.1本工程质量标准:
一次性验收合格。
19.2工程试车内容和费用承担:
承包人承担
20安全文明施工
20.1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青岛市标准化示范工地,承包人要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并接受发包人、监理及相关主管部门的检查及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承担所有费用。
十、合同价款、工程量确认和工程款支付
21合同价款及调整
21.1本工程合同价款:
币种:
人民币
合同总价(大写):
(小写)¥:
元
项目综合单价及费率:
详见经确认的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其中人工单价:
(大写):
\
(小写)¥:
\
21.2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
变电站外网部分、室内设备制作与安装固定总价(元),含验收费用,为验收配套的附件、费用,电力设计院设计图纸内包括但清单未包括项目的费用等一切其他费用,一次性包死,除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变更外,不做调整。
21.3.1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时,发包人承包人约定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如下:
\
(1)人工单价调整方式:
\
(2)其他:
21.3.2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时,发包人承包人约定的包干范围:
\
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及调整方法:
(1)因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价款增减超出合同总价的\%时,工程总价款可按下列方法予以调整:
\
(2)因材料、设备价格异常变动导致合同总价变化幅度超出\%以上时,超出部分应予以调整。
具体调整方法:
\
(3)其他:
\。
采用可调价格合同时,发包人承包人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及调整方法:
\
21.4暂定价材料、设备名称及暂定价:
\
21.5暂定价的最后确定方法:
由发包人确定。
21.6暂定金额工程名称及暂定金额:
21.7施工用水电费由承包人与总包单位协商解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2工程量确认
22.1本工程采用的工程量计算规则: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山东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其他:
23工程款支付
23.1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的时间、比例及数额:
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比例及数额:
执行专用条款27.1条。
23.2工程预付款扣回的起扣点:
\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合同签订七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值(不含暂定价款)50%的预付款,工程竣工送电前付至合同总值(不含暂定价款)的95%,余款作为质量保修金,待工程保修期满后付清。
十一、工程变更
24施工中如发生设计变更,按如下方法办理:
按设计院出具的设计变更,经发包人批准。
25变更价款的确定
25.1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变更,变更价款按以下原则确定:
变更项目的报价有与原报价相同或类似的,按原报价或类似报价结算,类似报价指:
施工方法相同可以进行主材规格及价格换算的项目。
无相同或类似的项目,变更后的单价按变更图纸由承包人重新组价,并报发包人审核批准后,作为结算单价,组价执行2003年《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2007年青岛市价目表)、2003年《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2007年青岛市价目表)、2009年《青岛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35 KV 变电站 施工 承包合同
![提示](https://static.bingdoc.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