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族谱字辈问题研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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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族谱字辈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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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族谱字辈问题研究
清代族谱字辈问题研究
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珍藏着许多族谱,它们是研究历史的重要史料之一。
笔者查阅了馆藏的部分清代族谱,对其中一个重要问题——字辈(名称不统一,本文称字辈)进行了一些探讨,谈谈清代族谱字辈问题,以期有助于对清代时期这一问题的历史、文化及民俗现象的认识。
一
在馆藏十三姓二十二种清代族谱(家谱、生庚薄、清明坟会薄。
下称《某谱》)中,我们从各姓入蜀的时间看,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元末明初入蜀,明末清初避乱外逃,清初稳定后回籍,或落业原籍附近,或落业它县。
典型的是钟姓。
钟在明在元末至正十二年(1352)入蜀,居内江县大通乡梧桐里草延镇金紫桥,传十二世。
明末清初因“蔺贼奢崇明”、张献忠及部下三次过邑和“吴三桂又变”,族人“避兵远徙,窜入夜郎”,钟植伦“三走遵义,数年吴逆平”回原籍,老业被别人报占,因祖坟所在,“故不忍远离,仍就近居焉。
”二种是清初康熙至乾隆年间(1662—1795),“湖广填四川”等入蜀落业。
《周谱》记载了康熙三十一年(1692)御批湖南填川文,周嘉虞于康熙三十六年(1697)入川。
同年入川还有朱姓的朱光先。
他们是这些填川者中最早入蜀的。
最迟的是资中陈姓和简阳城钟姓,分别是乾隆元年(1736)、三年(1738)入蜀的。
我们再从各姓入蜀来源看,他们分别来自湖广(含湖南、湖北,楚)、广东、江西、陕西等省(承宣布政使司)。
湖广有十姓,来自麻城县、桃源县、新化县、新宁县、陵零县、衡阳县。
广东有三姓,来自长乐县、永安县、博罗县。
来自江西一姓。
来自陕西扶风县一姓。
各姓回籍和入蜀落业后,大多数获得一定土地,随着清初逐步稳定,以及清代统治者赋税政策的优惠和生产上的一些扶持,蜀中经济得到了恢复和发展。
由于生产的继续发展,客观上需要劳动力的支持,加之主观上壮大宗族(家族)力量、封建伦理多子多福思想的影响等等,促进了人口快速增长。
宗族内人口增多,为维护宗族制度,族谱的编修和续修成为了重要的内容之一。
《雷谱》说:
“迄于今,生齿渐繁,基址宏开,衣食既足,礼义宜兴。
倘不将谱参阅校订修明,数世而后则昭穆无所考证,凡我同宗亲疏等相遇,恐视至亲如秦越者也矣。
”《朱谱》也说:
族谱“列以尊卑,纲纪正焉;序以昭穆,人伦明焉。
纲纪正而人伦明,则一本之绪传不紊,斯百世之宗派自清,且一脉所流班次可据,名号可考,包括无余,胥备至当矣。
”《马谱》还说:
“家谱之修何为乎?
上稽宗祧,述遗徽,彰祖德;下定班行,依字派,正人伦也。
”《陶谱》称“谱者,所以敬祖宗而合宗族也。
”我国修续族谱的历史悠久,郑樵说:
“自隋唐而上,官有簿状,家有谱系”(《通志》卷25《氏族略第一氏族序》),“由汉到唐,崇尚门阀谱系”(《古代的礼制和宗法》李学勤)。
唐末农民战争对门阀制度毁灭性打击,“谱遂大废”(《嘉祐集》卷13《谱例》)。
经过北宋苏洵、欧阳修等编修本家新族谱的大力倡导,族谱修续又兴。
四川在清代是一个移民大省,通过修续族谱追叙宗族和先辈创业历史,增强宗族凝聚力尤为重要和突出。
因此,四川在整个清代期间,以至民国,族谱的修续工作方兴未艾。
在各族谱中,修谱时间最早、续修次数最多的是《李谱》。
第一次修谱是康熙甲午年(1714),第二次续修是道光十年(1830),第三次续修是光绪丁丑年(1877),第四次续修民国元年(1912)。
各姓在修谱前,族谱的传、存主要有四种情况:
一种是在明末清初之乱遗失明代族谱,回籍后无谱而修谱。
李姓称:
“我族在有明一代,谱凡数数修矣,……无如献贼屠川,川南卅县户口百无一存,而谱牒亦因之荡失。
”邓姓也是“当明季之乱,旧谱失遗”。
二种是清初入蜀未带谱牒,或无谱可稽而修谱。
威远叶姓“昔高祖辈入蜀,未带谱牒”,朱姓“旧谱未传于蜀地,新谱宜修于家庭。
”三种是入蜀落业后回原籍抄来族谱。
周姓旧谱是入蜀落业后,由周尚金、周尚银于雍正元年(1723)回楚抄来。
四种是明代族谱在明末清初因乱散失外地,回籍后辗转访寻抄回旧谱。
内江钟姓族人避乱携族谱逃遵义等地未归,而钟志吾“窜黔回蜀时未有老谱”,咸丰五年(1855)才抄得黔省老谱。
基于这些情况,各姓在清代修续谱时,资料来源不一。
有老谱的依据老谱,或寻得老谱后,修订已修的谱。
如《周谱》依据“旧修于宋淳祐戊申(1248)理宗十七年(1241,戊申为理宗在位的二十四年,有误),重修于明洪武甲寅(1374)十七年(1384,甲寅为洪武七年,有误)”的旧谱而修。
《雷谱》也远追雷开宪于元成宗二年(1296)所修族谱。
内江《钟谱》嘉庆十年(1805)修,后获得散失黔省老谱,“较原地更为清楚”,咸丰六年(1856)续修时进行了说明。
无老谱的凭先辈口授传闻,或记录的零星有关材料,或参考史书、县志记载,甚至搜寻族中明时旧墓旧碑文字修谱。
许多族谱在叙述明代或入蜀前宗族中族人事情都有不少口授传闻,有一定文化的有一些文字记录。
内江《钟谱》、跳墩坝《张谱》等在记述明代事时,参考了内江县志、《明史》等。
《邓谱》对族中先辈“生卒有考庐墓”。
跳墩坝《张谱》对入蜀或回籍后修谱情况则说的非常详细:
明时族中名宦乡贤“有县志可稽,家乘、修祠记足据”,“兵燹后文献无征”,“爰是据觉悟公碑阴之记,中丞公临难自叙之谱,且更据县中遗志,遍采各祖墓碑”而谱之。
对于入蜀和回籍后宗族中族人事情,各姓则按照实际搜集记述或续记谱中。
但在缺乏先辈传闻、文字记录,或族人分散,收集材料困难,以及修谱者水平局限,甚至修谱时间比较晚的,谱中有些记载也不准确。
内江、威远叶姓为一族,威远《叶谱》修于道光十四年(1834),属入蜀后第五代,但不清楚清初由何省入蜀。
而内江《叶谱》在同治年间(1862—1874)编,清楚记载入蜀第二代叶国征生于湖广常德府桃源县,依靠先辈生庚簿准确记录传存,这明确了威远叶姓入蜀来自湖广常德府桃源县。
这是我们档案馆研究族谱需要重视的问题,要根据族谱资料来源理性地对待族谱中的史料和价值。
各族谱的体例、内容、形式等诸方面各具风格,也具有许多共同点。
其中,必须在各自族谱中记述宗族字辈,专门列出“派名”、“字派”、“命名派行”等专篇,或通过“族规”、“祠规”、“凡例”、“例言”、“条规”,明确规定和要求宗族内族人取名遵守字辈,违反者要受到族内的责惩,确保字辈在宗族内的正常使用。
如《周谱》、《李谱》等专门列有“派名”篇,《陶谱》有“班次说”等等,族谱“班次可据”。
可见字辈在宗族和族谱内的重要性。
甚至有的族人死后,在墓碑上还要刻上字辈。
如《周谱》就记载周懿墓碑上刻有“讳懿,班次长,字运金”的文字,说明周懿属“长”字辈。
不仅如此,如果宗族内字辈出现紊乱或者不明确,还会促进族谱的修续工作。
内江《钟谱》说:
“迄今传远而生齿日繁,死葬愈多,而班行又紊,不复起而修之,何以承先以裕后,异日椒衍瓜绵,后世子孙必有数典而忘其祖者,是不可不急讲也。
”《李谱》称“家谱者,所以记名号而叙班次也,续家谱者,以名号班次之日繁复,从而记叙之也。
”还说“所谓名号班次之日繁者,不思有以统系之,则族属散漫,咎将安辞。
”因此,当宗族内字辈“紊”、“繁”时,必须修续族谱。
二
字辈,是宗族内规定族人取名统一使用的表明辈(代、世)次用字(偏旁)联缀的成语、对联或诗句。
各族谱中对字辈的称谓不统一。
称呼“字辈”的有资中《陈谱》;称呼“字派”的有《罗谱》、《马谱》、《王谱》、内江《钟谱》;称呼“班次”的有《朱谱》、《马谱》、内江《钟谱》、《邓谱》、《周谱》;称呼“班行”、“班排”的有内江《钟谱》;称呼“班派”的有《王谱》;称呼“班辈”的有跳墩坝《张谱》;称呼“班位”的有资阳《叶谱》;称呼“辈数”的有染坊坝《张谱》;称呼“派名”的有《周谱》、《李谱》;称呼“派弟”的有内江《钟谱》;称呼“派行”的有简阳河东《钟谱》;称呼“名次”的有简阳城《钟谱》等等。
有的同谱内也称谓不一,《马谱》不同称谓有三种,内江《钟谱》不同称谓达五种。
这是无规范统一的名称或同谱多修等原因造成的。
我国按照字辈取名起源较早,称为“排行”,即“兄弟双名,其上一字或下一字相同”,“单名以偏旁为排行”。
《左传》中有长狄兄弟四人,名为侨如、焚如、荣如、简如,“这是排行之始。
”汉末的刘琦、刘琮兄弟,三国魏的应璩、应玚兄弟,都是用“玉”作偏旁(《中国文化史词典》浙江古籍出版社)。
《李谱》“派名”中说:
“命名之谊详于中(申)繻,班次则肇始羲和。
成周八士,分伯、仲、叔、季,后世昆季,以一字联缀,谊实本此。
秦、汉以来,二名特少,如元方、季方,其仅见也。
新莽禁二名,迄于魏、晋,此风少歇。
右军、大令父子同派,斯实紊矣。
”其中关于命名问题,提及了鲁桓公的嫡长子出生后,曾经问名于大夫申繻的典故(《左传桓公六年》),但认为“班次则肇始羲和”是不可信的,羲和是神话人物,在屈原《离骚》和《山海经大荒南经》中有记载;同时讲了先秦已经有了“以一字联缀”昆季的命名,但在秦至魏、晋间,“二名特少”,有王莽禁止二名的原因。
至于认为王羲之和王献之因为“之”字而是同辈“实紊矣”,则是不知道晋至南朝间的人,取名喜用“之”字缀后,父子间也如此,非以字辈取名。
字辈在宗族中维护宗族制度起到不可低估的作用。
简阳河东《钟谱》“命名派行”里有一段话,高度概括了字辈的作用。
“世系源流,国史赖以序始终,而家乘则赖以序昭穆。
乃近世之宗支混淆,昭穆亦因之失序者,果世系之不明与,亦派行之未立故耳。
故兹者公同酌定……预派五十六字,……挨行命名。
且命名不得犯此五十六字,混淆派行,庶几归于画一。
虽错处九州,而行列相符,甫一问名,而即知尊卑,别亲疏也。
尚何有昭穆之失序乎?
”我们从具体作用讲,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首先,字辈可以明确宗族内世系。
宗族内族人通过字辈取名,确保宗族世系清楚明确,“一脉所流班次可据”。
字辈未立,世系不明,宗支混淆,昭穆失序,这就关系着宗族制度的维护问题。
《李谱》说:
我族“子孙蕃衍,有名以辨之,派以统之,则伯霜仲雪,秩序厘然。
于以永敦和睦,绵绵延延,传之无穷,不其伟欤!
”
其次,字辈可以规范宗族内族人取名。
依据字辈取名,使宗族内族人名字具有统一、整齐特点,有规可寻,“归于画一”。
同辈间字辈相同,双名的姓名同辈就有两个字相同,单名字辈偏旁相同;不同辈间字辈不相同。
再次,字辈在宗族内可以分辩尊卑。
字辈中每字的先后顺序依序反映了宗族内不同的辈次,字辈某字的前一字高一辈,依序前推高两、三、四等辈;某字的后一字低一辈,依序后推低两、三、四等辈。
依照字辈取名,可以知道宗族内族人辈份高低。
辈份高为尊,辈份低为卑。
辈份低的要尊重、尊敬辈份高的,“列以尊卑,纲纪正焉”。
在修谱时,字辈还可以对不详的族人依照所属字辈排序。
《马谱》中规定:
“旧谱有序其名而不详者,为何人之子者,仍依班次序于其后而已,何敢妄加注解。
”实际也是按照字辈分辩尊卑。
第四,字辈在宗族内可以区别亲疏。
字辈通常是以每一个宗族为单位制订的,同姓之间能够区别不同的宗族。
同姓同字辈就同宗族,自然就亲;虽然同姓,但字辈不同,一般就不同宗族,当然就疏。
《马谱》“马氏祠规”要求,“凡老谱所未载,来历不清,班排不合,不敢窜入,庶非妄拜汾阳。
”以避免乱攀、妄攀而乱宗族。
乱攀望族是修谱历史上的通病,虽然经过苏洵、欧阳修等创立族谱编修新方法的冲击,但其风未绝。
因而,各族谱中对此都努力杜绝,确难以完全克服。
依靠字辈寻得同宗的事在内江《钟谱》里有记载:
邑南“长峰镇钟氏一支,其祖正文公系逃遵义回内江者,与吾祖正良公同属一派弟,不识为兄为弟,亲疏何若耳。
先是其祖常言,欲识宗亲,须向破堰寻觅。
乾隆年间(1736—1795),其孙成琏、成瑞来访,见有正良公、正乾公字派,不禁跃然曰得之矣!
”并于嘉庆四年(1799)合族捐资在破堰桥同修祖祠。
这个字辈寻宗事中,同时还反映出一个“同属一派弟”,“亲疏何若”的问题,也就是同宗族同辈也有亲疏之分。
同宗同支(派、房)的相对亲,同宗不同支的相对疏。
还有同宗内不同支各自制订字辈的情况,又在同宗内支与支之间通过字辈同否区别亲疏。
一般辈数越远的越疏,而辈数越近的越亲。
这是由于封建宗法制度决定的。
以自己上、下四世内计算,即从高祖至玄孙纵向为九族,九族内为亲,出九族相对疏。
高祖“高者,言最在上。
”玄孙“玄者,言亲属微昧也。
”(《尔雅义疏二释亲四》)这是从纵向讲的;“父之从父晜弟为从祖父,父之从祖晜弟为族父,族父之子相谓为族晜弟,族晜弟之子相谓为亲同姓。
”(《尔雅释亲》)也就是祖父的兄或弟称为从祖父,从祖父的子开始称为族父,族父的子称为族兄弟,而族兄弟的子就已经称为亲同姓了。
这从横向表明三代以内不同支的亲疏关系。
跳墩坝《张谱》有“谱之远祖则略,近祖则详,以先后之势然也。
本支加详,他支从略,以亲疏传闻异也”的修谱原则,也可以帮助我们深刻理解亲疏问题。
三
各姓字辈的形成和来源因宗族发展情况不一,各不相同,但存在着许多共同点。
第一,修续族谱制订字辈,字辈因谱而立。
各姓在修续谱时,宗族内必须讨论、议订字辈,形成宗族内族人取名共同遵守的字辈,并且记载于谱中。
一是修谱时归纳先辈取名用字形成字辈。
其中,先辈取名有可能有字辈,依照字辈取名,或有意识按照字辈原理取名;也可能无字辈,随意取名。
这种情况形成的字辈已经是过去的事实。
有的族谱是归纳明代及以前的先辈取名,如《李谱》、资中《陈谱》等。
《李谱》在第一次修谱时,就上追十二辈,从明代洪武时(1368—1398)的先辈取名开始归纳;有的族谱是从入蜀或回籍时的先辈开始归纳,如简阳河东《钟谱》、《周谱》、《邓谱》等,以入蜀或回籍的先辈为一世祖或入蜀始祖;还有的是从入蜀或回籍以后几代起,如《陶谱》是从回籍以后四世开始归纳的。
二是修谱时新议、公议字辈。
在归纳先辈取名形成字辈同时,还议定以后数辈字辈。
《雷谱》在嘉庆元年(1796)修谱时,从父辈开始议定字辈。
跳墩坝《张谱》在同治辛末年(1871)重修时,“前二十代皆无班辈,实望弟与吾议,自二十一辈以后,须遵班辈字样改名,……爰拟二十字载在谱后。
”三是续修族谱时续议、改订字辈。
续议字辈是在已有字辈外“增议”、“新议”字辈,与已有字辈各自独立;还有是在已有字辈后增补字辈,联系紧密,形成一体。
《李谱》在原有二十八字字辈外,又独立“增议派名”十六字。
《邓谱》也在已有二十字字辈外,光绪十六年(1890)修谱时,“合族又绪以二十字”字辈。
内江、威远叶姓各自修谱时,于原有十字字辈基础上,又在其后续增十字,与原字辈形成完整的二十字字辈。
改定字辈是在已有字辈上进行修改,形成新的字辈。
最具典型的是简阳河东《钟谱》。
道光辛丑年(1841)修谱“排行五十六字”,光绪丁酉年(1897)续谱时又认为“近因本族藩衍,名多雷同,除首句外,各房另拟二十一字,以免命名重复。
”因此,原有字辈除首句保留外,完全废除,另外改定新字辈。
《罗谱》记载,光绪时(1875—1908)任族长的罗笔峰规定有“万世永昌”为字辈,后增衍为二十字字辈,也形成新字辈;另有“长房萱公派国桢公系及笃之公系,别立‘文章华国’四字为字派。
”在二十字字辈使用后,“不能再用,以昭统一而免混淆。
”这也是改定和废除字辈的情况。
第二,入蜀前议订的字辈在入蜀后继续使用,新议字辈也来自入蜀前的原籍。
《周谱》说:
“吾族命名世次,始于南宋,以迄清初,新议班次,来自湖广,支派皆同。
”所以,《周谱》中的“历代班次”和“新议班次”都来自入蜀前的原籍。
在《朱谱》中也有入蜀前原籍议定的“楚次”字辈,入蜀后第三代使用完。
《王谱》道光八年(1828)修谱,记载有“承登子”“三字乃湖广所议之派”。
第三,无族谱规定字辈,宗族内约定字辈遵行。
许多姓在入蜀或回籍时没有族谱和字辈,就在宗族内由长辈或有威望、有学问的族长、族人约定、议订字辈,供宗族内族人取名使用。
《邓谱》修谱前的字辈是因为清初邓联芳回籍,“鹭序之班未详”,所以,“咸丰壬子(1852)春,有族廷彪、思溥、思彰等倡首竖碑,培补祖茔,宣明班次,庶几云礽之次第可稽,瓜瓞之绵延不绝矣。
”在“培补祖茔”同时,也向族人“宣明班次”,约定遵行。
内江、威远叶姓皆从入蜀第二代开始约定字辈取名,编修族谱时记载谱内。
还有的虽然没有形成字辈,但取名时有字辈用字的约定。
《陶谱》中记载回籍第二世有五子,为“之”字辈,三世为单名,五子各自分别以“金”、木、“水”、“火”、“土”偏旁选字为自己儿子取名,第四世就开始统一按照议订字辈取名。
第四,入蜀或回籍后,因为宗族内族人迁徙或散居形成新字辈。
许多宗族内族人由于多方面原因,不断迁徙,出现散居,这样就导致同宗字辈不相同情况出现。
同宗字辈不同有多种形式。
内江、威远《叶谱》记载,内江、威远、资中叶姓入蜀初约定“国正天心顺,官清民自安”字辈,乾隆乙亥年(1855)冬叶国祥迁移威远,修谱时将“官清民自安”改为“家齐业必昌”,并续增“奉先思孝友,诗书继世长。
”而内江、资中叶姓依然按原字辈取名,内江叶姓也续增有“世家真有道,裕后必光前。
”威远的“家”为第六代,“世”为十九代,而内江的两字分别为十二代,十一代。
这样形成同宗因迁徙分处不同地域而字辈变化,甚至出现相同的字辈字辈次混乱。
简阳河东《钟谱》“各房另拟”字辈是一种同宗不同房、字辈不同的情况,但它是有意识改定并记载谱内的,有椐可查。
乾隆壬子年(1792)马纯程修《马谱》时,回籍后以马纯程以上两代、以下四代共有六代了,九支并散居,他“观前后之名讳,竞有混同,盖因谱未修而派未确也。
”于是,“六世以后作六言四句,循字以立派焉。
”结果,在六言中概括的取名字辈就有同辈多达八字(偏旁)的,查阅《马谱》中该辈名字,实际还没有概括完。
这是同宗无字辈、宗支不同和散居造成的。
因而,《马谱》“马氏祠规”告戒族人“凡排行同班一字,多拟数字则亲而反疏,决不妄改。
”避免同辈多字辈。
四
各谱字辈在形式上有一定的要求和原则,一般按照辈次先后依序联缀成句、对联或诗句。
内江《钟谱》认为“族中班排字样,或单或双,古颇不拘”。
从字辈句数上讲,二句至数句不等,多为偶句,尤以四句为多。
在各谱中,两句的有《朱谱》“楚次”;四句的有《朱谱》“川续”、《罗谱》、《马谱》“四句”、《邓谱》、跳墩坝和染坊坝《张谱》、简阳城《钟谱》、简阳河东《钟谱》“分房续”、《雷谱》、资中《陈谱》、《李谱》“增议”、《陶谱》“二十字”、《周谱》、威远和内江《叶谱》字辈;八句的有简阳河东《钟谱》、《王谱》、安岳《陈谱》、《陶谱》“四十字”、《周谱》“新议”字辈。
从字数上来看,每句四字(言)至数字。
四字句的有《王谱》、《李谱》字辈;五字句的有《周谱》、《朱谱》、《罗谱》、《邓谱》、《陶谱》、威远和内江《叶谱》、《雷谱》、跳墩坝《张谱》、简阳城《钟谱》字辈;六字句的《马谱》、安岳《陈谱》字辈;七字句的有资中《陈谱》、简阳河东《钟谱》、染坊坝《张谱》字辈。
此外,也有一句或者七句的。
《罗谱》“万世永昌”、“文章华国”为一句字辈,《李谱》原字辈就为七句。
更有联缀不能成句的。
《马谱》六世字辈属于罗列式的,第一世为“东、火、天、氵、王、龙”,第二世为“传”,第三世为“纯”,第四世为“家、文、广、言、车、正、振、心”,第五世为“德、再、佑”,第六世为“麟、国、兴”等字和偏旁,同辈多字和偏旁,不能成句。
《王谱》的“承登子”也不能成句。
各谱字辈的总字数都达二十字以上,其中三十字以上的达八姓,四十字以上达五姓,尤其以《周谱》六十字为最多,次为简阳河东《钟谱》五十六字。
我们不妨将《周谱》字辈录于文中:
“历代班次”是“士梦以思可,友文志永兴,庭奉朝承嘉,尚正大益长。
”“新议班次”是“荣先维继述,裕后乐英贤,秩序本天定,彝伦在人全,谟烈由今绍,奕叶普相传,家乘恪遵守,祥发永绵长。
”从字辈形成过程和字数多的情况不难说明:
一是各姓在修谱时,喜欢续订或新议字辈,不断追求寓意完美;二是字辈崇尚多字,反映了修谱者希望宗族人丁兴旺、永远发达的一种理想意愿。
马纯程在修《马谱》时还说:
“苟四句话竭之后,有能承其志者,择其无重复者而继续之,庶几谱牒无蒙,字派不尽。
是殆予之厚望也夫!
”一个修谱者希望“谱牒无蒙,字派不尽”的殷殷之情跃然谱上。
从各谱使用字辈字数看,在整个清代二百六十余年中,一般使用了十字左右,因此,各谱字辈如果在清代后继续使用,至少还要使用二百至四百年了。
字辈在用字方面非常考究,形成许多鲜明的特色。
一是努力追求美好寓意,多选择吉祥兴旺、隆大昌盛、光宗耀祖、福禄寿长、忠孝仁义、诗书儒林、国家朝廷、文武安邦等等含义的文字,组成有寓意的句子。
如《马谱》“四句”字辈:
“朝廷重用贤良,忠孝发为文章。
厚德信能载福,盛名宜绍前光。
”染坊坝《张谱》字辈:
“廷乾可志宀凤金,士毓文昌作国臣。
永耀邦家光祖德,诗书继世翼儒林。
”《李谱》“增议”字辈:
“纲常克定,明庭增光,孝敬和顺,贞吉安康”等。
二是四句以上字辈多数类似诗句,有的就是一首诗,有平仄和押韵,读起来朗朗上口,容易记忆,因此,选字除考虑寓意外,还注意音韵和对仗。
如跳墩坝《张谱》同治辛未年(1871)议定字辈:
“仁义传先圣,忠烈仰前光。
孝友能时守,世代自绵长”等。
三是选择偏旁代字,这是许多族谱字辈采用的,是一种重要的选字方法。
《马谱》六世字辈中偏旁占有较大比例,染坊坝《张谱》字辈句“廷乾可志宀凤金”中的“宀”、“金”,《李谱》字辈句“守金思大,朝世之时,希木芳应”中的“金”、“之”、“木”都是偏旁。
四是字辈用字避讳。
清代避讳非常严格,字辈用字是不能犯讳的。
这里讲的是宗族避讳。
宗族内因为某方面原因,忌讳某字,就需要避讳,在字辈用字中也自然不用避讳字。
如《王谱》字辈句“善显名扬”,“原议作‘善德名扬’,以‘德’字为吾族所共讳,因易之。
”五是字辈用字在字辈内不得重复,避免辈次混乱。
《马谱》就强调,在字辈用完后“择其无重复者而继续之”。
但个别谱中也出现相同字的情况,《李谱》字辈“守金思大,朝世之时,希木芳应,先木果茂,正学文兴,木子洪昌,万代永登。
”其中就有三个重复的“木”字。
六是字辈中同辈选择多字。
如《邓谱》字辈“文、国廷思君宠”句,“文、国”同辈。
简阳城《钟谱》字辈“文、开道仁鸿昌”句,“文、开”也是同辈。
《马谱》六世字辈也属同辈选择多字。
这些是一种字辈中同辈选择多字的情况。
特殊的同辈选择多字要数简阳河东《钟谱》“分房续”字辈。
族内分为“瑅公派”、“琮公派”、“环公派”、“珘公派”、“珑公派”、“瑸公派”共六派,每派各立字辈,除第一句相同外,其他三句二十一字每派各不相同,即同辈选择了六个不同的字,但六个不同的字却偏旁相同。
如“瑅公派”是“上曰佳人世廷永生,培树时煊守福循。
敏伦详继思贞润,康逢邦国铨岳珍。
”“琮公派”是“上曰佳人世廷永生,增楷昭炘安祥行。
政伯谦维憲贡泽,度进邠因铭岑珣。
”各派“以土、木、日、火、宀、示、彳、文、亻、言、纟、心、贝、水、广、辶、阝、囗、金、山、玉等各偏旁”相同形成相互间的联系,“培”、“增”虽然字不同,偏旁相同,凡是字辈字偏旁相同,在族内就是同辈兄弟。
这是多种字辈中同辈选择多字的情况。
七是为使字辈成句有寓意或成词,字辈中选取与实际取名不一致的字。
《王谱》字辈第一句“王国文武”,“王”字辈的实际取名是单名“亻”偏旁,如王仙、王作、王仪兄弟。
可能一方面是为组成“王国”一词,二方面是表示“王”姓。
《朱谱》的“枝南希世永”句中,“枝”字辈的实际取名用字是“毓”字,也应是求“枝南”寓意。
八是概括先辈字辈用字寓意性相对弱些,有意识新订字辈用字寓意性相对更强。
正如《罗谱》所言:
先辈取名用字“悉成过去,礼无追改,不能变更”。
新订字辈是供现在和将来使用,用字具有选择性,寓意性就更强。
如《雷谱》字辈:
“汉扬洪山三,仁义礼智信。
培德家声远,忠孝能定国。
”第一句寓意性就弱。
染坊坝《张谱》字辈等也是这种情况。
此外,还有字辈用字未确定而入谱的情况。
《王谱》字辈有三种,一种大约在咸丰(1851—1861)以前拟定,二种是咸丰初期对第三、四句“因易之一生孝友十六字,乃成武公所议,然尚未妥,以待酌拟可也。
”三种是“为康之作。
”因而,一、二种三、四句不一样,一、二种与三种二、三、四句不一样,属于用字未确定。
《陶谱》也是两种字辈未确定,康熙四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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