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条例修改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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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条例修改版
四川航天建筑工程公司安全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维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建设工程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四川航天建筑工程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在公司管辖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活动,都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安全生产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管理是管理者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的一系列活动,目的是保证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以及财产安全,促进生产的发展,保持社会的稳定。
安全工作是企业施工生产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企业的头等大事。
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保证生产,做好安全工作,必须坚持如下原则:
1、注重安全投入,改善施工作业环境,搞好劳动保护,时刻注意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
3、坚决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行政一把手为安全第一责任人;
4、施工安全应当贯穿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工程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的建设工程安全标准;
5、公司机关及下属各单位应当有效履行职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工程施工安全行业管理工作,并依法接受上级安全管理机构对施工安全的指导和监督;
6、公司鼓励施工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推广施工安全先进经验及安全防护技术,促进施工安全管理向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目标发展。
第四条:
为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做到:
1、做到“五同时”。
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做好安全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对施工行为安全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进行实质性指导,在检查过程中重点检查责任制的落实及目标控制、查职责履行、查制度建立和贯彻执行、查安全教育培训、查技术措施及交底、查隐患整改、查事故处理;
3、发生事故做到“四不放过”。
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事发单位和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4、一旦发生事故,必须按规定立即上报。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
公司成立安全委员会,由公司经理任安全委员会主任。
公司设安全管理部门,由专人主持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
安全委员会成员由公司领导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
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任务
1、讨论并指导企业贯彻国家有关安全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决议的实施方案;
2、讨论并通过企业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标准、办法等;
3、讨论并通过企业每年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责成有关部门落实安全投入及具体工作项目;
4、对企业新建、扩建、改建和挖潜、革新、改造工程安全卫生设施,进行最后决策论证;
5、协助上级对企业发生的安全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确定对责任者及事故单位的处理意见。
第八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小组不少于3人,各单位第一责任人任组长,安全员不少于1人(按规定设置安全员),班组设1名安全员。
第九条: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推动本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拟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研究和处理安全生产问题;
2、领导本单位安全工作,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检查标准,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3、除日常跟踪检查外,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4、具体指导施工生产过程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
5、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实施防范措施。
第三章各级机构的职责
第十条:
安全管理部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标准、法规、条例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制订公司安全生产制度,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参加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4、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管理与安全技术状况,及时发现危险因素,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督促实施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5、总结、交流、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6、会同培训部门做好职工安全知识普及教育,搞好新工人三级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并做好考核和发证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企业的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标准,并督促有关部门贯彻实施。
8、参加审查新建、改建、大修工程设计计划,及工程开工、竣工试运转工作;
9、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分析、报告;
10、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专业安全检查,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11、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女工保护工作和防尘、防毒设施工程的改进和督促实施工作;
第十一条:
各业务管理部门的职责
1、施工技术处、经营办公室:
在审查和编制施工生产计划时,既要重视安全技术措施,危险特殊工程,又要纳入生产计划随同施工布置逐级交底。
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
2、物资动力部门:
配合有关部门及单位加强各种机械、车辆的安全管理,定期组织检查(验)各种安全附件,防护设施,保险装置齐全可靠;参予对新购、革新机具组织审查、鉴定、试运转,制订安全操作规程。
负责组织司机、操作工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参予负责机械车辆事故的调查处理。
根据劳保用品发放标准,计划、采购、保管、发放合格的防护用品。
对脚手架架杆、架板,金属架管材、扣件,安全网等定期进行检查、鉴定,不符合安全规定的不得出库。
凡经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所需材料,应保质保量供应。
3、人力资源处:
合理安排劳动组织,做好劳逸结合;新工人进场通知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教育,方能分配工作;对年老、多病、伤残人员经鉴定及时调换适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职工伤亡善后工作;检查督促经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与生产相适应的安全技术人员,并保证行使其职权。
4、综合办公室:
协同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安全大检查,重点抓好防火、防爆、防毒、防盗;发生事故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抢救,查明性质;对性质不明的事故参与调查,对破坏嫌疑事故追查处理;负责职工生活区域安全用电,会同保卫部门抓好四防工作;对炊事人员和维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所用机械、电器设备严格管理,制订安全操作规程;组织职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按标准做好保健食品、清凉饮料的采购供应工作。
5、财务部门:
经领导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所需经费,列入财务计划,建立安全投入费用管理台帐,专款专用,保证实施效果。
6、工会:
监督并协助行政领导贯彻劳动保护法令,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参与安全大检查、安全活动和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基层单位提出防止伤亡事故的措施并督促执行;参加重要施工项目的开工,竣工验收;总结交流劳保工作经验。
7、投标办:
硬件投标报价时的安全措施费用和文明施工费用状况报经营办,由经营办制订实际费用投入计划,交财务处执行。
第四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二条:
公司经理安全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定和上级的指示、决议,结合企业情况,制订贯彻实施的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2、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
每个月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讨论安全生产动态,分析事故教训,解决安全生产上的问题。
3、每年从企业技改费管理费中提取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专款专用,各级领导要落实项目,组织力量按时完成,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4、根据各类企业生产的特点,按国家规定配备符合条件的专职安全干部,保证相对稳定,并要支持安全技术部门,安全技术人员的工作。
5、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和健全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随时检查,不断充实提高。
6、在评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时,要严格把关。
对于违章指挥或作业造成死亡或重伤事故的单位和班组不得评为先进集体;凡有严重违章或上报责任事故者不得评为先进个人。
7、经常对中层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的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意识。
第十三条:
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安全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定、标准及上级的指示、决议。
结合企业生产情况,制订贯彻实施的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2、对于生产领域的安全负有责任,必须认真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3、组织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应首先考虑到安全技术措施,并将其作为科学指导生产的依据。
应督促和组织实施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4、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公司的安全生产动态分析会,解决安全生产上的重大难题,布置下月安全生产工作,责成有关部门分头检查执行情况。
5、认真主持制订公司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安全措施工程项目要纳入正式生产计划,优先安排,及时检查实施情况。
6、在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库房工程等项目时,首先要考虑到国家安全卫生规程、标准。
7、经常对所属职能处室人员进行安全责任教育、检查其执行情况。
主动布置、检查、支持安全部门工作,当他们工作受阻时,要为他们排除障碍。
8、检查生产进展情况,必须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领导、部门限期解决,并令其制订不再重复发生此类问题的措施。
9、公司发生死亡事故,多人重大伤亡事故及恶性未遂事故,领导应立即亲临现场组织有关人员调查事故情况,分析事故原因,研究防范措施,提出主要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及时上报事故调查报告。
10每半年总结和交流一次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奖励安全生产有成绩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对预防重大伤亡事故有突出贡献的人员,要及时给予重奖。
对违章指挥造成的重大伤亡事故,要及时召开现场会议,共同吸取教训,对于其主要责任者应给予重罚。
第十四条:
主管经营的副经理安全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定、标准及上级的指示、决议。
结合企业的经营情况,贯彻落实公司制订的安全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经营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坚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3、在经营活动中,把安全指标作为重要内容列入经营承包合同中,并在经营承包合同中明确安全考核指标和安全措施及处罚标准。
4、加强对经营承包单位的定期监督管理工作,以促进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以落实相关人员安全责任,检查督促经营承包单位完善相应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制度、设备定期维修保养制度和保证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的有效措施(含经济措施)。
第十五条:
公司技术负责人安全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
结合单位技术状况,制定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2、对公司生产中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将安全技术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次研究、规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生产技术工作时,必须同时考虑到安全技术问题,并及时研究解决重大安全技术难题。
3、组织编制、审查施工组织计划、施工方案时,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从工程设计的图纸审核,施工方法的确定,施工机械设备、垂直运输设备的选用,以及确定架设工程的实施方案等每个环节,都要渗透进安全技术措施。
要针对性强,实用效果好,成为科学指导生产的技术依据。
4、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和考核工作,不断提高广大职工安全技术水平和预防事故的能力。
5、应把企业存在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问题,列为重大科研项目,组织力量,攻克技术难关,彻底改善劳动条件。
6、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标准,督促现场实施,在公司采取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组织技术鉴定时,应将安全技术措施、装置列为重要内容,同时检查、鉴定。
对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技术措施,必须修改后才能通过鉴定。
7、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审查或提出设计方案时,必须同时提出安全技术、工业卫生设施方案,并要检查实施情况。
8、参加重大伤亡事故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经常深入现场,检查生产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时解决生产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第十六条:
项目经理、厂长及公司其他下属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安全责任
1、对所管项目工程或所负责单位生产安全负第一责任。
不违章指挥、违章施工,制止违章冒险作业。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层层落实责任制,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落实安全经费。
3、组建项目部(或单位)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4、每周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和安全设施(备)验收。
5、每月组织一次安全例会,组织学习安全知识,通报本月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月安全生产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
6、及时给工人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险,发生安全事故及时上报,并组织抢救,对事故严格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
7、审查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控制落实情况,并定期考核。
8、审批安全技术措施,安排人力和物力计划。
9、现场施工用电、垂直运输设备、脚手架等搭设安装完毕,经专业自检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后,向当地法定监测站申报验收。
10、组织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开展查隐患、查漏洞等形式的安全活动。
11、严格控制特种作业工持证上岗,杜绝无证操作。
12、组织开展创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达标”活动,不断改善劳动者的工作环境和生活卫生条件。
13、审批每月《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月报表》。
第十七条:
工长(施工员)安全责任
1、对所管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组织安全生产,贯彻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
3、参加项目安全“达标”计划或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4、参加施工用电、外脚手架、垂直运输设备等专项方案的编制,并组织实施,确保安全防护设施与进度同步。
5、参加对设备、设施的检查验收,提出整改,组织整改落实。
6、负责现场的“扬尘”治理和其他文明施工措施。
7、参加每周的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负责组织实施整改。
8、组织施工人员开展季节性的安全教育,并有教育内容和记录。
9、参与对进场和转岗工人的三级教育。
10、合理安排施工作业,做好交叉流水作业的安全防护。
11、组织安全技术交底,督促班组长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12、参加施工现场安全检查,防止“三违”现象发生。
13、发生工伤事故立即向项目经理汇报,并保护好现场。
第十八条:
项目(或单位)技术负责人(技术员)安全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各项安全规定,组织和检查安全检查,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控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2、参加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时间及接收人签字。
3、收集整理现场管理资料,保证检查验收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
4、参加和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的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5、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并做好记录。
6、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方案应细化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季节性和针对性施工方案,并制定安全技术交底单,及时解决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7、对“四新”应用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提供相应安全操作规程。
8、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9、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意见。
第十九条:
安全员安全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各项安全规定,组织和参加安全检查,编制安全计划,参加工程验收,设备试运转等。
2、参加项目部制定有关安全制度、措施,提出建设性意见。
3、参加对新进场和转岗工人的三级教育以及安全技术交底。
4、参与班组安全活动,检查班组活动记录。
5、及时对施工用电、垂直运输设备、脚手架等设施,组织检验,并定期组织自验收。
6、主持开展每月安全例会,并邀请领导参加,做好记录,向质安处上报每月安全报表。
7、组织落实施工现场“七牌一图”、警示牌、安全标语、黑板报等安全宣传活动。
8、组织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建设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规范规程。
9、严格遵守本企业、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
10、开展施工现场安全巡查,防止“四大”伤害事故。
11、制止违章,执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建立奖罚台帐。
12、发生事故及时上报,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二十条:
质检员安全责任
1、认真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
2、对基坑支护、模板工程、安全装置、现场设备等进行验收。
3、及时跟踪检查,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进行制止。
4、对冬雨期施工措施检查、监督和实施。
5、对“四新”相关措施监督实施。
6、参加安全事故分析、调查和处理。
第二十一条:
材料员安全责任
1、及时供应项目所需安全设施材料,建立合格供应商目录;
2、对安全防护用品验收、取证和记录,做好验收状态标识;
3、储藏保管好安全防护用品,按平面布置图堆放材料;
4、进入施工现场的钢管、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设施和配件质量应为合格品,收集相关证明材料;
5、定期检查和实验安全设施及配件质量,对不合格品和破损的及时更换;
6、租用的设备及周转料具等应有相关单位资质证明和合格证明。
第二十二条:
机械管理员安全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机械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2、监督、指导操作人员正确操作和保养设备;
3、正确判断机械故障并组织检修;
4、组织进行设备基础、机位、机棚施工及验收;
5、组织设备进、出场验收;
6、参与设备检查并对查出的问题纠正落实并反馈信息;
7、填写、整理、保管各种机械资料。
第二十三条:
消防保卫员安全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2、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法制、消防宣传工作;
3、教育职工群众做好以“四防”为中心安全防范工作;
4、工地严禁出现打架、斗殴现象,协助侦破治安事故;
5、组织消防法规和灭火知识学习;
6、懂防火工作计划及灭火方案、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保养方法;
7、发现火险隐患及时上报及提出整改意见,发生火灾带领职工进行扑救并保护好现场;
8、制定门卫管理制度,并监督落实。
第二十四条:
施工现场用电管理岗位安全责任
1、掌握操作程序,严格按安全专项方案和技术交底,对施工现场用电线路、配电箱设置等工作进行有效布置和监督检查;
2、掌握各种电工施工机具、仪表的操作,检查、保养以及掌握电器安装工艺技术;
3、对施工现场用电及时跟踪,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和报告,做好各项记录,认真履行交接班制度(交接记录必须注明目前存在的问题或施工用电案情状况);
4、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持证上岗,正确穿戴、使用各种安全防护用具。
第二十五条:
班组长安全岗位责任
1、执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工种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
2、组织本班组开展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交底中要求的其他安全注意事项。
3、每天利用上班前15-20分钟组织本班组人员开展班前安全活动,并做好记录。
4、认真做好工人转岗安全教育,并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5、组织本班组人员开展施工作业层的安全巡查,及时消除隐患。
6、检查班组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处罚违章行为。
7、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并履行签字手续。
8、合理安排本班组人员的工作,加强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9、制止“三违”现象发生,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10、配合安全工伤事故的调查。
第二十六条:
班组安全员责任
1、经常对班组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组织好安全活动。
2、督促全组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种安全制度。
3、检查和维修保养好组内设备安全防护装置。
第二十七条:
工人安全责任
1、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制度和相关安全要求。
2、积极参加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作业。
3、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
4、对不安全作业积极提出意见,有权拒绝违章的指挥,发生事故立即向组长汇报。
5、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积极传授安全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做到正确使用,不准拆卸。
第五章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第二十八条:
主要教育内容
1、安全生产思想教育。
教育职工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正确处理工作和安全的关系,遵章守纪,增强安全生产自觉性。
2、安全技术知识教育。
主要有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消防知识、规章制度及专业技术知识教育。
3、安去技能教育。
指安全操作技术教育。
4、事故教育。
通过典型事故进行教育,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第二十九条:
教育形式
1、礼仪培训、讲座、板报、实况录像等形式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及安全知识教育;
2、利用简报形式通报各单位安全技术情况,内容有评比、批评与表扬及经验介绍。
3、各施工现场挂安全标语牌、进场入口位置挂安全纪律牌。
4、伤亡事故,召开事故分析会,分析原因,找出教训,并将处理结果向全体职工宣讲。
第三十条:
重视几个主要环节进行安全教育
1、施工生产高峰,切忌只讲进度,忽视安全,要全面安排,劳逸结合。
2、暑季施工生产注意防暑降温,保持精力充沛。
3、冬季注意防火、防电、煤气中毒等。
4、夜间施工,照明光线充足,注意组织管理,注重质量,确保安全。
5、雨季施工,注意防洪,临设倒塌,器材及成品防雨措施。
6、节假日注意安全思想教育,做好四防,坚持值班制度。
第三十一条:
安全教育几项规定
1、新工人参加工作时,必须接受三级教育;民工、临时工进场时,各单位也必须进行安全教育,考核合格,方准操作。
特殊工种除接受教育外,必须持证上岗。
2、公司每年开展一次安全月或百日安全活动。
3、公司坚持对干部或技安员至少进行两次安全教育。
各单位利用布置总结工作时间,每月坚持一次安全教育。
第六章安全检查制度
第三十二条:
安全检查的目的
安全检查是预防、控制事故的制约手段。
通过检查,发现问题,查处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堵塞漏洞,把事故消灭在发生之前,坚持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检查,互相学习、取长补短、经验交流、共同提高;通过检查,经常给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敲起警钟,及时纠正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冒险行为。
第三十三条:
安全检查的内容
1、查思想
以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有关文件为依据,对照检查各级领导和职工是否重视安全工作,人人关心和主动搞好安全工作,具体讲,就是要查认识的高度、重视的程度、抓的深度和广度。
2、查领导
检查各级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真正执行了安全生产“五同时”,认真解决了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安全生产上的重大难题,做到奖罚严明,支持技安部门人员的工作,尽到自己应承担的安全生产职责。
3、查制度
首先检查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深入人心、严格执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是否能及时得到纠正、处理。
特别要重点检查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是否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能否达到齐抓共管的要求。
4、查措施
查是否年年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工程项目是否都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有针对性,是否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现场是否认真按措施执行,安全措施计划是否按时完成,劳动条件和安全设施是否得到改善,预防了哪些重大事故。
5、查隐患
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劳动条件、安全设施、安全装置、安全用具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规、标准的要求;安全道路是否畅通,材料、构件、产品堆放是否整齐;电气设备及其线路设置、压力容器、化学危险品的使用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条例要求;垂直运输设备和起重设备的安全装置是否齐全、灵敏可靠,有无带病运行情况;脚手架、吊篮是否按规程和设施要求搭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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