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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法》复习题
厦门大学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
《债权法》复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甲和乙之间有借贷关系,后二人结婚。
此时,甲、乙之间的债权债务可以因下列哪一情形消灭?
D
A.因混同而消灭 B.因混合而消灭C.因结婚而消灭 D.因免除而消灭
2.刘某提前两周以600元订购了海鸥航空公司全价1000元的六折机票,后因临时改变行程,刘某于航班起飞前一小时前往售票处办理退票手续,海鸥航空公司规定起飞前两小时内退票按机票价格收取30%手续费。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C
A.退票手续费的规定是无效格式条款B.刘某应当支付300元的退票手续费
C刘某应当支付180元的退票手续费D.航空公司只能收取退票的成本费而不能收取手续费
3.甲打算卖房,问乙是否愿买,乙一向迷信,就跟甲说:
“如果明天早上7点你家屋顶上来了喜鹊,我就出10万块钱买你的房子。
”甲同意。
乙回家后非常后悔。
第二天早上7点差几分时,恰有一群喜鹊停在甲家的屋顶上,乙正要将喜鹊赶走,甲不知情的儿子拿起弹弓把喜鹊打跑了,至7点再无喜鹊飞来。
关于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C
A.合同尚未成立B.合同无效C.乙有权拒绝履行该合同D.乙应当履行该合同
4.甲商场向乙企业发出采购100台电冰箱的要约,乙于5月1日寄出承诺信件,5月8日信件寄至甲商场,时逢其总经理外出,5月9日总经理知悉了该信息内容,遂于5月10日电传告知乙收到承诺。
该承诺何时生效?
(B)
A.5月1日B.5月8日C.5月9日D.5月10日
5.甲与乙签订协议,约定甲将其房屋赠与乙,乙承担甲生养死葬的义务。
后乙拒绝扶养甲,并将房屋擅自用作经营活动,甲遂诉至法院要求乙返还房屋。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C
A.该协议是附条件的赠与合同 B.该协议在甲死亡后发生法律效力
C.法院应判决乙向甲返还房屋 D.法院应判决乙取得房屋所有权
6.甲、乙因合伙经商向丙借款3万元,甲于约定时间携带3万元现金前往丙家还款,丙因忘却此事而外出,甲还款未果。
甲返回途中,将装有现金的布袋夹放在自行车后座,路经闹市时被人抢夺,不知所踪。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A.丙仍有权请求甲、乙偿还3万元借款B.丙丧失请求甲、乙偿还3万元借款的权利
C.丙无权请求乙偿还3万元借款D.甲、乙有权要求丙承担此款被抢夺的损失
7.任某门前公路上有一泥沟。
某日,一货车经过泥沟,由于颠簸掉落货物一件,被任某拾得据为己有。
任某发现有利可图,遂将泥沟挖深半尺。
次日,果然又拾得两袋车上颠落的货包。
关于任某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D
A.无因管理和侵权行为B.不当得利C.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D.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
8.甲打算卖一祖传玉雕,问乙是否愿买,乙一向迷信,就跟甲说:
“如果明天早上7点你家屋顶上来了喜鹊,我就出10万块钱买你的玉雕。
”甲同意。
乙回家后非常后悔。
第二天早上7点差几分时,恰有一群喜鹊停在甲家的屋顶上,乙正要将喜鹊赶走,甲不知情的儿子拿起弹弓把喜鹊打跑了,至7点再无喜鹊飞来。
关于甲乙之间的玉雕买卖合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C
A.合同尚未成立 B.合同无效C.乙有权拒绝履行该合同 D.乙应当履行该合同
9.甲将自己的电脑卖给乙,双方约定电脑卖给乙后仍然由甲使用一个月。
乙是通过哪种交付方法取得电脑所有权的?
B
A.现实交付 B.占有改定 C.指示交付 D.简易交付
10.甲、乙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由甲代办托运。
甲遂与丙签订运输合同,合同中载明乙为收货人。
运输途中,因丙的驾驶员丁的重大过失发生交通事故,致货物受损,无法向乙按约交货。
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B
A.乙有权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B.乙应当向丙要求赔偿损失
C.乙尚未取得货物所有权 D.丁应对甲承担责任
11.任某门前公路上有一泥沟。
某日,一货车经过泥沟,由于颠簸掉落货物一件,被任某拾得据为己有。
任某发现有利可图,遂将泥沟挖深半尺。
次日,果然又拾得两袋车上颠落的货包。
关于任某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D
A.无因管理和侵权行为 B.不当得利C.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D.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
12.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都不得泄露。
这种义务属于(B)。
A.先合同义务B.附随义务C.给付义务D.后合同义务
13.甲于2005年3月2日向乙借款5万元,借款期限6个月,丙作保证人,约定丙承担保证责任直至甲向乙还清本息为止。
丙的保证责任期间应为(D)
A.2006年3月2日B.2007年3月2日C.2005年9月2日D.2007年9月2日
14.甲将300册藏书送给乙,并约定乙不得转让给第三人,否则甲有权收回藏书。
其后甲向乙交付了300册藏书。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D )
A.甲与乙的赠与合同无效,乙不能取得藏书的所有权
B.甲与乙的赠与合同无效,乙取得了藏书的所有权
C.甲与乙的赠与合同为附条件的合同,乙不能取得藏书的所有权
D.甲与乙的赠与合同有效,乙取得了藏书的所有权
15.甲公司于6月10日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订购一批红木,要求乙公司于6月15日前答复。
6月12日,甲公司欲改向丙公司订购红木,遂向乙公司发出撤销要约的信件,于6月14日到达乙公司。
而6月13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回复,乙公司表示红木缺货,问甲公司能否用杉木代替。
甲公司的要约于何时失效?
B
A.6月12日 B.6月13日 C.6月14日 D.6月15日
16.甲乙订立买卖合同,约定由买方乙自行提货物。
合同订立后,甲于1月4日通知乙1月20日前提货,但乙一直未去提货,1月25日,标的物因不可抗力灭失,该损失应由(B)承担。
A.卖方甲B.买方乙C.在价款未支付的情况下由卖方甲D.双方共同
17.同一债务存在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的责任形式为(D)。
?
A.保证人之间承担按份责任
B.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
C.保证人与债权人、主债务人协商确定承担的责任份额
D.约定保证份额的承担按份责任,否则承担连带责任
18.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甲将自己的手表丢向路边,被乙拾得。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C
A.甲丧失手表所有权 B.乙依先占取得手表所有权
C.乙应将手表返还权利人 D.乙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
19.甲公司通过电视发布广告,称其有100辆某型号汽车,每辆价格15万元,广告有效期10天。
乙公司于该则广告发布后第5天自带汇票去甲公司买车,但此时车已全部售完,无货可供。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A.甲构成违约 B.甲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C.甲应承担侵权责任 D.甲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20.甲委托乙购买一套机械设备,但要求以乙的名义签订合同,乙同意,遂与丙签订了设备购买合同。
后由于甲的原因,乙不能按时向丙支付设备款。
在乙向丙说明了自己是受甲委托向丙购买机械设备后,关于丙的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C
A.只能要求甲支付 B.只能要求乙支
C.可选择要求甲或乙支 D.可要求甲和乙承担连带责任
21.甲、乙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违约金为2万元。
同时,甲向乙支付定金5000元。
后乙违约。
造成甲的经济损失2万元。
现甲要求乙赔偿,则对甲比较有利的主张应该是(B)。
?
A.要求乙双倍返还定金共10000元
B.要求乙支付2万元违约金并返还定金5000元
C.要求乙赔偿2万元损失并双倍返还定金共3万元
D.要求乙赔偿2万元损失并支付2万元违约金
二、多项选择题
1.甲、乙共同出资,合伙购买丙的一辆汽车。
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约定丙将其汽车以10万元的价格卖给甲、乙。
该合同所产生的债属于(BD)。
A.单一之债B.简单之债C.按份之债D.连带之债
2.孙女士于2004年5月1日从某商场购买一套化妆品,使用后皮肤红肿出疹,就医不愈花费巨大。
2005年4月,孙女士多次交涉无果将商场诉至法院。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B )
A.孙女士可以要求商场承担违约责任B.孙女士可以要求商场承担侵权责任
C.孙女士可以要求商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D.孙女士可以要求撤销合同
3.甲向乙借款5万元,乙要求甲提供担保,甲分别找到友人丙、丁、戊、己,他们各自作出以下表示,其中哪些构成保证?
ABC
A.丙在甲向乙出具的借据上签署“保证人丙”
B.丁向乙出具字据称“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本人愿代还3万元”
C.戊向乙出具字据称“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由本人负责”
D.己向乙出具字据称“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由本人以某处私房抵债”
4.下列行为中,哪些构成无因管理?
BCD
A.甲错把他人的牛当成自家的而饲养
B.乙见邻居家中失火恐殃及自己家,遂用自备的灭火器救火
C.丙(15岁)租车将在体育课上昏倒的同学送往医院救治
D.丁见门前马路下水道井盖被盗致路人跌伤,遂自购一井盖铺上
5.乙公司以国产牛肉为样品,伪称某国进口牛肉,与甲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后甲公司得知这一事实。
此时恰逢某国流行疯牛病,某国进口牛肉滞销,国产牛肉价格上涨。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CD )
A.甲公司有权自知道样品为国产牛肉之日起一年内主张撤销该合同
B.乙公司有权自合同订立之日起一年内主张撤销该合同
C.甲公司有权决定履行该合同,乙公司无权拒绝履行
D.在甲公司决定撤销该合同前,乙公司有权按约定向甲公司要求支付货款
6.曾某购买某汽车销售公司的轿车一辆,总价款20万元,约定分10次付清,每次两万元,每月的第一天支付。
曾某按期支付六次共计12万元后,因该款汽车大幅降价,曾某遂停止付款。
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BC)
A.汽车销售公司有权要求曾某一次性付清余下的八万元价款
B.汽车销售公司有权通知曾某解除合同
C.汽车销售公司有权收回汽车,并且收取曾某汽车使用费
D.汽车销售公司有权收回汽车,但不退还曾某已经支付的12万元价款
7.某热电厂从某煤矿购煤200吨,约定交货期限为2007年9月30日,付款期限为2007年10月31日。
9月底,煤矿交付200吨煤,热电厂经检验发现煤的含硫量远远超过约定标准,根据政府规定不能在该厂区燃烧。
基于上述情况,热电厂的哪些主张有法律依据?
ABD
A.行使后履行抗辩权 B.要求煤矿承担违约责任C.行使不安抗辩权D.解除合同
三、论述题
1.试论缔约过失责任。
(P128-129)
【答】
(一)缔约过失责任是缔约人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违反先合同义务并造成对方当事人损害时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二)缔约过失责任的实质
缔约过失责任的法理基础是诚实信用原则,因此,缔约过失责任的实质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使缔约过失的行为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是诚实信用原则的体现。
(三)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缔约一方以损害对方利益为目的,虽没有订立合同的真实意思,却进行恶意谈判而致其对方遭受损失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缔约中的这两种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的订约意思表示,并致使其利益受损,应承担赔偿责任
3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商业秘密。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了对方的商业秘密,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应负保密义务。
一方因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商业秘密,而造成对方因此受损,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4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该行为包括违反有效的要约和要约邀请、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合同的无效或者被撤消以及违反照顾保护通知如实告知等附随义务。
(四)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后果
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后果是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他方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对他方承担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是信赖利益的损失。
一般包括:
缔约费用;准备履行合同所支出的费用;丧失与第三人另订合同的机会所造成的损失。
2.试述格式合同(定式合同)。
(课件讲义)
【答】通过附合缔约而成立的合同即是格式合同,又称定型公合同,或叫标准合同,定式合同。
(一)格式合同的法律特征表现在:
1)格式合同的要约具有广泛性、持久性和细节性。
所谓广泛性,是指该要约为向公众发出,或至少是向某一类有可能称为承诺人的人发出。
所谓持久性,是指该要约一般总是涉及到在某一特定时期将要订立的全部合同。
所谓细节性,是指该要约包含和确定了合同的全部条款。
2)格式合同的条款具有单方事先决定性。
格式合同的条款,即格式条款,一般由一方当事人事先确定,实践中多为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一方制订并提出。
但也有些定式合同是由某些超然于双方当事人利益之上的社会团体、国家授权的机关制定的。
出现此类情况,或是为了保障交易公平,维护当事人利益的平衡;或是为了实现国家干预社会经济的职能。
但无论如何,对方当事人不直接参与合同条款的制订。
3)格式合同的条款具有不变性。
所谓不变性,是指全部合同条款为一整体,都已定型化,他人“要么接受,要么走开”换言之,只要完全同意才能成为合同当事人,不能就合同条款讨价还价,改变已定型化的合同条款
4)格式合同以书面明示为原则。
定式合同多由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一方当事人印刷成书面形式,原则上提出合同条款的当事人应将合同条款明确印刷于一定文件之上,一便对方当事人了解。
但在实践中也有非书面形式的定式合同,如美发美容合同。
5)格式合同的一方在经济方面具有绝对的优势地位,使其可以将预定的合同条款强加于对方,从而排除双方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的可能性。
这就是格式合同表现出来的法律上或事实上的垄断。
其法律上的垄断,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对铁路、自来水、煤气、电力供用等所享有的经营垄断。
事实上的垄断,是指当事人对保险、海上运输等合同的某项条款在事实上所具有的垄断权利。
(二)格式合同的利弊
1)利
①可以节省时间,有利于事前分配风险,降低交易成本
②一个案件的判例可为另一些类似案件的解决提供指南
③一方面可以促进企业合理经营,另一方面消费者也不必耗费精神就交易条件讨价还价。
企业经营合法化有助于改善商品的品质降低价格,对消费者甚为有利
2)弊
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一方在拟订格式条款时,经常利用其优越的经济地位,制定有利于自己而不利于消费的条款
3.试述合同责任。
(违约责任)
【答】合同责任又称为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而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一)违约责任具有的特征
1)违约责任属于民事责任
2)违约责任具有相对性
3)违约责任是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债务而产生的责任
4)违约责任是一种财产性的民事责任
5)违约责任具有一定的随意性,可由于当事人在法定范围内约定
(二)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对于违约责任,一般适用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特殊情况下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或推定过错责任原则
(三)违约责任的构成是指违约当事人应具备何种条件才应承担违约责任,是用以判定合同当事人是否年应承担违约责任的法律依据,其构成要件如下
1)违约行为,即存在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的违约行为,这就要求以合同有效的合同关系为前提
2)不存在法定和约定的免责事由。
法定和约定的免责事由是阻却违法性的因素。
(四)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
1)法定的免责事由,法定的免责事由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的、无须当事人约定即可援用的免责事由,其包括一般的法定免责事由和特殊的法定免责事由
2)约定的免责事由,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方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
当事人关于免责事由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国家政策和社会公共利益,不违背善良风俗。
(五)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其主要包括
1)继续履行。
我国采用继续履行为主、赔偿为辅的经济原则
2)采取补救措施。
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对损失予以赔偿
3)支付违约金。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违约金是约定的,即只在当事人有约定时才适用。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4)赔偿损失
四、案例分析
【案例一】
甲乙为兄弟关系,父母早亡,另无兄弟姐妹,均未结婚。
甲外出经商,托乙照看房屋,乙因赌博欠债,无力还款,竟以自己名义将该房屋出卖给丙,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5月9日一同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5月5日甲因他事回家,知晓此事,未表示反对,但因心脏病突然发作,不治而亡。
5月6日,丙因另外购买了便宜的房屋,欲不履行与乙的买卖合同,提出该房屋不属于乙所有,故买卖合同无效。
遂与乙发生争议。
试问:
在甲死亡以前,乙与丙所签订合同效力如何?
为什么?
【参考答案】
乙以自己名义与丙所签订的合同为效力未定的合同。
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为效力未定的合同。
依《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也就是说,无处分权人在未取得处分权时与他人订立的合同为效力未定的合同。
该合同如果权利人本人予以拒绝,则为无效合同;如果权利人本人事后予以追认,或者无处分权人事后取得处分权的,则该合同为有效合同。
本案中,乙并非房屋所有人而以自己名义将甲的房屋出售与丙,因此所订立的合同为效力未定的合同。
甲知此事以后,未表示反对,后甲因心脏病发作突然死亡,乙因继承而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因此该合同可视为有效合同。
【案例二】
甲公司与乙公司长年有合作关系。
乙公司每年从甲公司处购买大量的工业产品。
双方的贸易惯例是乙向甲方下订单,甲公司再按乙公司的要求向不同的厂家订购,再转手向乙公司交货。
由于乙公司需要的产品种类繁多,要求各异,一般的作法是,乙公司年初向甲公司提出本年度所需产品的计划,包括产品的名称、交付的时间、数量和价格后,甲公司按照要求提供样品,乙公司认可后双方再就每种产品签署单独的“合同确认书”,具体说明各种细节,包括交货的时间、地点、付款方式等,其中的数量、价格和年度购货计划一般相同,但偶尔也会根据市场状况有一定的调整。
2011年初,乙公司提出的购货计划中列出了“打火机、帐篷等”二十种产品。
于是,甲公司与浙江的丙公司订立了相关的采购合同。
数量与乙公司的订货计划相同,并要求其先做出样品。
丙公司做出的样品经甲公司提交乙公司后,乙公司突然表示因为公司经营方向的转变,不再需要订货计划上所列的产品,并将结束双方的全部合作关系。
甲公司不得不与丙公司协商解除合同,并赔偿丙公司损失20万元。
现甲公司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
试分析甲、乙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
【参考答案】
依《合同法》第14条,要约内容应当具体确定,并由受约束的意思。
购货计划为年初提供,确认书会根据市场状况有调整,似可说明乙公司并无受其约束的意思。
尽管只是“偶尔”,但是,依常理推断,假如一旦乙公司提出计划就无法变动,甲公司一旦接受计划就等于全盘承诺,对双方都嫌过苛。
因此,甲公司每次提交样品应认为构成要约。
至于乙公司任何样品构成承诺,还是签署确认书才算是承诺,对于回答本题无关,暂不论。
本题中,甲公司提出样品后,乙公司拒绝确认,合同没有成立。
那么,乙公司是否应当对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呢?
《合同法》42条规定的缔约过失责任应当讨论。
受要约人有权拒绝要约,要约人如有损失应当自行负担,这是合同法上的一般规则。
尽管本案双方有长期的合作关系,这一原则仍应适用。
那么,本案乙公司的行为是否有违诚信原则?
本案中,乙公司是在收到样品后“突然”表示结束全部的合作。
显然,乙公司明知甲公司已经在根据购货计划安排样品生产并因而发生费用,因此,假如乙公司早已经决定改变经营品种但没有及时通知,那么,从诚信原则来看,其迟延通知的行为是不妥当的,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但是,假如乙公司的确是刚刚决定改变经营品种,通知并无迟延,则不应承担责任。
不过,即便乙公司应承担上述责任,还要考察其行为与甲公司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
就甲与丙订立采购合同而言,甲公司显然不够谨慎,本应等到乙公司确认后才订立采购合同,应认为这部分损失乃是因为自己的过失造成,类推《合同法》119条,应自负损失。
依《合同法》113条,赔偿范围应限于安排样品生产所通常可能发生的损害。
【案例三】
甲乙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购笔记本电脑30台,总价60万元,2009年9月10日前甲方应向乙方预付定金12万元,9月20日,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全部货物;甲方验收合格后,余款48万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
双方未有关于违约金之规定。
9月10日,甲方依约定向乙方交付定金10万元。
但时至9月20日,虽经甲方多次催告,乙方仍未向甲方交付货物。
双方协商未果,甲将乙诉之法院。
试问:
1本案中,定金合同的效力如何?
如果有效,则生效时间是?
如果无效,原因是?
【参考答案】
本案中,定金合同有效,根据我国《担保法》第91条的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本案中,12万相对于合同总金额60万的20%,并没有违反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定金生效的时间因该是定金交付之时,即9月10日
【备注】此题的解题关键在于定金与主合同标的额之比是否超过20%
如主合同标的额即题目总价改为50万,参考答案应为:
本案中,定金合同中10万元部分有效,剩余2万元部分无效。
10万元生效的时间应该是定金交付之时。
剩余2万元无效,因为其违反合同法规定定金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
本案中,12万元相对于合同总金额50万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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