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落实《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复评及动态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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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落实《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复评及动态管
学院落实《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复评及动态管理(粤教毕函【2018】21号》工作任务分解表
——2018年双创示范校复评材料收集任务清单
项目
指标及分值
内容
标准
调研方法
工作任务分解
建议牵头部门
备注
一、组织管理与保障机制(15分)
1.1领导体制(3分)
学校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实施“一把手工程”,把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教务部门牵头,就业、学生、科研、团委等部门齐抓共管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机制。
1.1.1未成立“学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扣1分(△);
1.1.2未形成相应工作联动协调机制的扣1分;
1.1.3学校每学期研究部署创新创业教育少于2次扣1分。
查阅资料、座谈
1.1.1.1组织人事处需提供2018年学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人事认命红头文件。
1.1.2.1教务处需提供其牵头的联席会议②佐证材料(会议需由主管副院长院或教务处处长主持),会议需要有招就办、学工处(团委)、科技处等部门正职或副职人员出席。
1.1.3.1党办需提供党委办公会、院办需提供院长办公会有关研究部署双院教育会议②佐证,党办、院办各提供2018年每学期至少一次会议佐证。
1.1.1.1组织人事处
1.1.2.1教务处
1.1.3.1党办、院办
1.2发展规划(3分)
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精神,科学制定本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按照坚持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合理布局、形成合力的要求、整体推进学校创新创业教育。
未出台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扣3分(△),方案目标不明确、措施不得力、内容不完整的扣1至2分。
查阅资料
1.2.3院办需提供学院2018年工作要点文件,要点中需要专列双创教育任务,提供红头文件。
1.2.3院办
1.3工作机构(3分)
从2015年标准的4分减为3分
有承担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与指导服务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
1.3.1未建立工作机构或未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的扣1分(△);
1.3.2人员配备不足,无法满足创新创业教育和指导服务需求的扣1分;
1.3.3创新创业教育与指导服务机构无专门办公场所扣1分。
查阅资料、查看现场
1.3.2.1组织人事处需提供2018年所有双创学院人员配备(包括调离和增补)的红头文件。
1.3.2.1
组织人事处
1.4经费保障(2分)
创新创业教育经费纳入学校年度预算,多渠道筹措大学生创新创业资(基)金,较好地满足创新创业教育需要。
1.4.1未纳入年度预算的(扣1分)(△);
1.4.2经费未满足需求的扣1分。
查阅资料、访谈
1.4.1.1财务处需提供2018年度专项经费预算。
需列出经费开支情况明细,证明经费满足需求,并列明专款专用。
并需提供财务明细佐证,并盖红章(财务处)。
1.4.2.1双创学院需要利用电子版财务明细材料作Excel表或红框将专项经费的项目作出强调。
1.4.1.1财务处
1.4.2.1双创学院
1.5工作制度(2分)
有完善的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工作制度,构建能够彰显学校特色、专业特点的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操作性办法和规定,效果明显。
未制定相应规章制度的扣2分,制度不完善的扣1分。
查阅资料
1.5.1.3双创学院出台规范、完善、补充双创孵化基地、创业扶持基地相关制度、规定、办法,需提供红头文件。
双创学院
1.6考核激励机制(2分)
学校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和相应的奖励机制。
对创新创业教育表现突出的师生和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建立健全考核制度,把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业绩作为教师职称评聘、职务晋升和绩效考核等重要内容。
1.6.1未出台激励机制扣1分(△);
1.6.2未出台考核办法的扣1分。
查阅资料
1.6.1.2组织人事处需提供2018年对双创教育表现突出的老师予以表彰奖励的领导颁奖照片、奖状扫描件。
1.6.2.1学工处(团委)出台学生方面的激励机制和考核办法,需提供红头文件。
举办学期双创总结表彰大会②,需提供2018年对优秀双创学生予以表彰奖励的领导颁奖照片,奖状扫描件。
1.6.3.1双创学院需提供对双创教育表现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的领导颁奖照片、奖状扫描件。
1.6.1.2组织人事处
1.6.2.1学工处(团委)
1.6.3.1双创学院
二、创新创业教学(30分)
2.1修订人才培养方案(8分)
(2015年《标准》称其为“人才培养体制”且从去年5分分值增加到今年8分)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定位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形成与社会互动、特色鲜明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方案,采取多种切实可行及有效的举措,积极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2.1.1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中未能将创新创业教育面向全体学生的扣3分。
2.1.2未制定相对完整的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或采取切实可行及有效举措的扣3分。
2.1.3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未能有机融合的扣2分。
查阅资料、座谈
2.1.1.1教务处制(修)订2018年人才培养方案,需要突出双创的教育,需提供人才培养方案原件。
2.1.1.1教务处
2.2创新创业课程(6分)
(该条款从去年“教育教学研究”子项目中分离出来的,分值也从4分提升到6分)
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必修课和选修课,不少于32学时,有较为完善的创新创业教育梯级课程体系;学校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在线课程学分认定等方面做出规定或举措;有至少1本科学适用的创新创业教育教材,且使用范围较广。
2.2.1创新创业教育基础课程未列入必修课扣3分(△),少于32学时扣2分;
2.2.2未出台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含在线课程建设)、配套教材建设等方面规定或举措的扣2分;
2.2.3没有科学适用的创新创业教育教材扣1分。
查阅资料、座谈
教务处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
2.3师资队伍(8分)
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明确全体教师创新创业教育责任,有相对稳定和满足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要求的专兼职师资队伍。
开展教师创新创业专项培训、实训和交流。
支持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交流访学,鼓励教师参与社会行业创新创业实践。
积极聘请知名科学家、企业家、创业成功者、风险投资人等校外优秀人才担任兼职老师和创新创业导师。
2.3.1学校无独立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扣3分(△),无创新创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的扣1.5分;
2.3.2未组织创新创业师资培训扣2分;
2.3.3未聘请企业家、职业指导师、创业人士和专家学者担任兼职老师和创业导师的扣1.5分;未出台教师赴企业兼职挂职相关激励制度的扣1.5分;
2.3.4师资队伍不能满足创新创业教育要求的扣2分;
2.3.5未明确创新创业教育是全体教师责任的扣1分。
扣满8分为止。
查阅资料、座谈
2.3.2.1组织人事处需提供老师参加有关科技创新或创新创业教育培训信息汇总表,各二级学院参加有关培训的老师需提供培训④的佐证。
2.3.2.1组织人事处、各二级学院
2.4教学管理(4分)
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转换制度,实行弹性学制,允许休学创业,鼓励学生通过学科竞赛、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技术开发、发明专利、创业实践等方式获取学分。
2.4.1未实行弹性学制的扣2分(以学校出台的配套制度为佐证);
2.4.2未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转换制度的扣2分,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转换制度但实施成效不明显的扣1分。
查阅资料
2.4.2.1教务处需提供弹性学制材料,证明学生可通过学科竞赛、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技术开发、发明专利、创业实践等方式获取学分,并实现学分转换佐证。
2.4.2.1教务处
2.5教学研究(4分)
重视创新创业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承担各级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和科研课题,在各级各类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相关论文,利用多种方式开展学术交流,学习借鉴国内外创新创业教育有益经验,不断提高创新创业教育水平。
2.5.1未设立创新创业教育专项研究的扣2分;
2.5.2从未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学术交流的扣2分,开展较少的扣1分;
2.5.3近三年(计算时间截至2017年8月31日)公开发表创新创业教育论文,按核心、非核心分别得1分、0.5分,出版专著得1.5分;承担国家级、省级创新创业教育课题,分别得1分、0.5分。
得满2分为止。
此项最高得分为4分。
查阅资料
2.5.1.1教务处需提供2018年学院双创项目的课题立项通知、项目申报书、结题验收申请书、结题验收书或结题证书、材料汇编等佐证材料。
2.5.3.1科技处需提供2018年双创教育的专门论文⑥和双创教育相关论文⑥,并将其整理归类。
科技处可考虑从绩效考核系统中导出论文材料。
2.5.1.1科技处
2.5.3.1科技处
三、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建设及实践活动(30分)
3.1实践平台建设(8分)
切实加强校内外创新创业实践和孵化平台建设,有固定的校内创新创业实践场所(如创新创业模拟实验室、模拟创业教学软件、创业园、孵化基地等),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并依托和协同科技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园区、校企合作等建立2个以上且已入驻学生创业团队的校外创新创业实践基地,为大学生提供良好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
将实训中心及专业实验室等各类实验教学平台面向学生开放。
3.1.1无固定的校内创新创业实验实践场所扣2分(△);
3.1.2无校外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扣2分;
3.1.3未利用社会资源支持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建设的扣2分;
3.1.4未向学生开放校内实验实践平台的扣2分,部分开2放的扣1分。
查阅资料、查看现场
1、校外基地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
2、校内佐证由实训中心负责
3.2平台管理(3分)
创新创业实践、孵化平台和实践室开放管理规范、有序,有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
3.2.1创业实践平台管理不规范、无序扣1.5分;
3.2.2无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扣1.5分。
查阅资料、查看现场
3.3指导服务(5分)
建立较为完善的创新创业指导服务体系和创新创业导师制度,面向全体学生开展指导服务,对有创业意向和创业潜质的学生能够实行持续帮扶、全程指导和一站式服务。
3.3.1未建立创业导师制度扣2分;
3.3.2未面向全体学生开展指导服务和未建立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记载系统扣1分;
3.3.3未对有创业意向和创业潜质的学生能够实行持续帮扶、全程指导和一站式服务扣2分。
查阅资料
3.3.2.1各教研室召集学生(100%覆盖)举行双创教育专题教育大会②。
需提供会议照片(横幅为:
××专业创新创业专题教育大会)等。
教务处制作统一的一页双面的学生个人双创档案表的模板(可参考学籍卡),并要求各系填写学生相关信息。
教务处在教务系统中添加双创成绩记载栏目,需提供成绩栏目截屏佐证。
3.3.3.1各教研室需提供在各自创新创业教育中心里指导服务至少1个持续帮扶、全程指导和一站式服务的典型案例。
需提供导师指导学生,现场摆拍照片3张。
3.3.2.1各二级学院教研室、教务处
3.3.3.1各二级学院教研室
3.4创新创业实践活动(8分)
积极完善创新创业实践实训教学体系,建立校政行企协同开展创新创业实践的机制。
积极开展各类创新创业大赛、模拟创业、创业训练计划、科技创新、创业项目等,举办各类创新创业讲座论坛,支持学生成立创新创业协会、创业俱乐部等社团,多渠道、多方式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精神和创造能力,参加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生覆盖面超过80%,每次活动有计划、有措施、有记录、有效果。
3.4.1创新创业实践教学体系不完善的扣2分;
3.4.2无创新创业竞赛、模拟创业及创业社团等活动扣2分;
3.4.3近三年无项目入选国家级大创新年会的扣2分;
3.4.4参加创业实践活动的学生覆盖面未超80%扣2分,每次(项)创业实践活动的计划、措施、记录不全或效果不好的扣2分,扣满4分为止。
查阅资料、座谈
3.4.2.1教务处需提供2018年有关双创的各类院级技能竞赛列表名单,以及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清单,各二级学院根据技能竞赛列表名单需提供本学院学生老师参加的双创竞赛⑦佐证材料。
双创学院和团委需提供专门社团(如双创协会、训练营)和相关社团的活动⑧佐证材料。
3.4.3.1科技处需提供星创天地、两中心一平台的申报材料。
继教部需提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申报材料。
学工处(团委)需提供“挑战杯”、入选国家级、省级大赛的图文佐证。
3.4.2.1教务处、学工处(团委)、双创
3.4.3.1科技处、继教部、学工处(团委)
3.5示范基地(6分)
建有成效明显的校级创新创业实践示范基地(一般不少于1000平方米)。
能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提供场地、经费、项目、设备、创业培训、创业能力测评、创业指导、政策咨询和创业信息等配套服务,入驻学生创新创业团队较多,取得明显成效,学生满意度较高。
3.5.1无典型的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基地扣6分(△);
3.5.2示范基地提供配套服务不完善扣1至4分;
3.5.3成效不明显,学生满意度不高扣1分。
查阅资料、查看现场
四、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成效(15分)
4.1就业质量、创新创业教育和指导服务满意度(5分)
学校近三年初次就业率在同层次同类型高校中居较高水平,就业质量和就业满意度不断提高;创新创业教育和指导服务水平以及学生满意度在同层次同类型高校中居较高水平。
4.1.1初次就业率未高于同类高校的扣1.5分;
4.1.2就业满意度未能逐年提高的扣1.5分;
4.1.3学生对创新创业教育和指导服务满意度90%以上得2分,每下降10%扣0.5分,扣满2分为止。
查阅资料、座谈、问卷调查
4.1.1.1招就办需提供初次就业率数据,并证明高于同类高校。
4.1.2.1招就办需提供2018年就业满意度逐年提高的图文佐证。
4.1.3.1招就办安排“麦克斯”公司对学生作双创教育和指导满意度调查,要求满意度在90%以上。
4.1.1.1招就办
4.1.2.1招就办
4.1.3.1招就办
4.2创新创业获奖情况(4分)
近三年,学生获省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二等奖以上奖项。
指导老师获省级以上创业指导课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
学校创新创业工作获省级以上奖励。
近三年指导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在省级以上的创业大赛中获二等奖以上的每项得分1分。
指导老师获得省级比赛三等奖以上的,每项得1分,学校创新创业工作获省级以上奖励得2分。
得满4分为止。
查阅资料
4.2.1.1学工处(团委)需提供2018年学生指导老师参加的“攀登计划”“挑战杯”授奖照片和奖状扫描件。
4.2.1.双创学院需提供2018年学生的省级双创的大赛列表名单。
各二级学院根据该名单需提供本学院学生参加的省级双创竞赛的授奖照片和奖状扫描件。
4.2.1.3组织人事处需提供2018年教师参加的省级双创竞赛授奖照片和奖状扫描件。
4.2.1.1学工处(团委)
4.2.1.2双创学院、各二级学院
4.2.1.3组织人事处
4.3创新创业案例(3分)
形成效果明显的创新创业教育经验,建立在校生、毕业生创业实践案例库,拥有一批大学生成功创业典型,不断充实创新创业教育的案例教学。
4.3.1未形成效果明显的创新创业教育经验扣2分;
4.3.2未建立在校生、毕业生创业实践案例库扣1分。
查阅资料
4.3.1.1各二级学院任课教师提交1000字以上的双创教育经验(紧密结合本人所授课程)交给秘书,秘书收齐后交到双创学院。
4.3.2.1全体在我院入职满一年的辅导员提交1个在校生和2个毕业生创新或创业案例案例;不满一年的辅导员提交1个在校生创新或创业案例,案例可以是学生个人或团队,每个案例不少于500字,案例中备注辅导员为撰稿人,案例需要附上1张体现创业成果的照片。
4.3.1.1各二级学院任课教师
4.3.2.1各二级学院
4.4创新创业文化氛围(3分)
积极利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互联网和校内宣传阵地,宣传创新创业各项政策,树立学生创新创业典型,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文化氛围。
4.4.1无本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网站(页)扣1分;
4.4.2未积极利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和校内宣传阵地,宣传创新创业政策,树立学生创新创业典型的扣1分;4.4.3未形成良好的创新创业文化氛围的扣1分。
查阅资料、查看现场
4.4.2.1党委宣传部、学工处(团委)需提供新闻媒体报道的佐证,提供校方校内宣传栏、微平台新媒体、“易班”宣传双创的佐证。
4.4.1.1双创学院
4.4.2.1党委宣传部、学工处(团委)
4.4.3.1双创学院、党委宣传部、学工处(团委)、实信中心
五、特色亮点与辐射带动(10分)
特色亮点与辐射带动(10分)
在创新创业教育理念、体制机制、教学体系、队伍建设、基地建设、指导服务、保障措施等方面特色鲜明、效果突出,对于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和毕业生高质量就业创业起到明显的促进作用,在全省高校能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学校申报,专家集中评定。
集中答辩
科技处、创新创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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