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行政公文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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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行政公文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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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行政公文要点
第一节□行政公文概述
一、行政公文的概念
行政机关的公文,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二、行政公文的特点
(1)公文由法定作者制发。
(2)公文的制发具有程序性。
(3)公文具有法定效力。
(4)公文具有规范的体式。
三、行政公文的种类
行政公文从不同的角度分类,可从不同的方面,揭示了公文的特征或属性。
(一)按适用范围来划分
《办法》规定的公文有十三种:
命令(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和会议纪要。
(二)按行文方向来划分
可分为下行文、上行文和平行文。
(三)按缓急程度来划分
可分为特急、急件、一般文件三类。
(四)按保密级别来划分
可分为三个等级:
绝密、机密和秘密。
四、行政公文的行文规则
(一)下行文规则
(1)政府各部门依据部门职权可以互相行文和向下一级政府的相关业务部门行文;除以函的形式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审批事项外,一般不得向下一级政府正式行文。
(2)部门之间对有关问题未经协商一致,不得各自向下行文。
如擅自行文,上级机关应当责令纠正或撤销。
(3)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应当抄送其另一上级机关。
(4)向下级机关或者本系统的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直接上级机关。
(二)上行文规则
(1)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需要同时送其他机关的,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抄送其下级机关。
(2)“报告”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分类:
公务员)
(3)一般不得越级请示和报告。
(4)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以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请示、意见和报告。
(5)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写明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
(三)联合行文规则
(1)同级政府、同级政府各部门、上级政府部门与下一级政府可以联合行文;
(2)政府与同级党委和军队机关可以联合行文;
(3)政府部门与相应的党组织和军队机关可以联合行文;
(4)政府部门与同级人民团体和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也可以联合行文。
(四)其他行文规则(分类:
公务员)
(1)属于部门职权范围的事务,应当由部门自行行文或联合行文。
联合行文应明确主办部门。
须经政府审批的事项,经政府同意也可以部门行文,文中应注明经政府同意。
(2)属于主管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具体问题,应当直接报送主管部门处理。
五、行政公文的格式
(一)公文的书面格式
公文的书面格式是指公文的数据项目在公文文面上所处的位置和书写的形式。
组成公文的各要素划分为眉首、主体、版记三部分。
(1)眉首部分包括公文份数序号、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等项。
(2)主体部分包括公文标题、主送机关、公文正文、附件、成文时间、印章、附注等项。
(3)版记包括主题词、抄送单位、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项。
(二)公文的特定格式
包括:
信函格式、命令格式、会议纪要格式。
(三)公文的排版规格与印制装订要求(分类:
公务员))
(1)排版规格:
正文使用3号仿宋体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
(2)用纸要求:
公文用纸采用A4型,幅面尺寸为210mm×297mm。
(3)装订要求:
公文应左侧装订,不掉页。
包本公文的封面与书芯不脱落,后背平整、不空。
两页页码之间误差不超过4mm。
第二节□命令(令)、决定、意见
一、命令(令)
(一)命令(令)的概念和种类
1.命令(令)的概念
命令(令)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发布的指挥性和强制性的公文。
它“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2.命令(令)的种类
有:
公布令、行政令、嘉奖令、任免令等。
(二)文体结构
1.标题
命令(令)的标题形式有:
制发机关(作者)加文种;制发机关、事由加文种;“授予”式标题。
2.发文字号
有两种,一是完全式写法。
二是发文字号专用。
一般领导人名义发布的命令不按照年度编号,而是从任职开始到卸任为止依次编号。
3.主送机关
发布令、行政令因其面向政府所辖范围内的全体成员,故不用主送机关。
嘉奖令有主送机关。
4.正文
正文是公文的主体。
有三种形式:
(1)单层次式□发布令多数采用单层次,其内容为发布什么法规和施行日期。
(2)二层次式□行政令多采用二层次,第一层次的内容是发布该令的目的,第二层次的内容为命令事项。
(3)三层次式□嘉奖令多数为三层次,第一层次写嘉奖的缘由,主要写明嘉奖对象的功勋和业绩,其中时间、地点、事情、原因、结果要交代清楚,此段最后要给功勋业绩定性。
第二层次写嘉奖的目的及嘉奖的内容。
嘉奖内容有授予荣誉称号的、记功的、晋级的、给予奖金的。
第三层次写嘉奖希望,写明对受奖者的勉励与要求,或向有关方面人员提出希望。
5.附件
颁布法规文件的命令,均以随令公布的法规文件作为附件,在正件中需简要说明批准法规文件的机关、文件标题与正式施行、生效日期以及对文件执行的要求等。
在正文下方需注明附件的标题与件数。
(分类:
公务员)
6.落款
在正文右下方标注发文机关领导人的姓名,姓名前要冠以职务。
以机关名义发布的命令,也可以不签领导人的姓名。
7.成文时间
有两种标法:
一种是标在标题之下;另一种是写在文尾署名的下方。
(三)写作要求
(1)注意“命令(令)”的适用范围
①“命令(令)”的作者具有限定性。
②命令用于任免人员,仅限于任免部长级以上的官员,而一般官员不用命令任免;命令用于嘉奖,也仅限于嘉奖具有重大影响的人或事,普通表彰不用嘉奖令。
(2)文辞庄严、准确。
(3)结构严谨、平直。
二、决定
(一)决定的概念和种类
1.决定的概念
决定是“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应的决定事项”的公文。
2.决定的种类
决定的种类有:
法规性决定、指挥性决定、知照性决定、奖惩性决定和变更性决定。
(二)文体结构
1.标题
决定的标题与其他公文文种标题的格式相同,由制发机关、事由、文种三部分组成。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会议通过的决定,还要在标题的下方居中以括号注明批准、通过的会议名称和会议通过的日期。
(分类:
公务员)
2.发文字号
决定的发文字号为完全式。
3.主送机关
决定的主送机关为应知照的单位或群体。
4.正文
一般由决定的原因和决定事项组成。
决定的原因,即写决定的根据。
决定的事项包括具体实施的原则、方法、步骤。
关于事件处理、人员表彰、处分的决定,须写明事实和组织处理决定。
要求层次分明、条理清楚,每个层次可用数量词或分标题标明。
5.落款
正文右下方写明发文机关名称。
若标题上已有发文机关,则签署可省略。
6.成文时间(分类:
公务员)
若属会议通过的决定,日期须用圆括号置于标题之下;属领导机关的决定,日期一般放在落款之后。
(三)写作要求
(1)原因要写得简短明确;
(2)决定事项要写得准确具体,具有可行性。
三、意见
(一)意见的概念
意见是“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的公文。
意见既可以作上行文,也可以作下行文。
(二)文体结构
1.标题
意见的标题由制发机关、事由、文种三部分组成。
2.发文字号
为完全式。
3.主送机关
为应知照的单位或群体。
4.正文
一般由意见的原因、见解和事项组成。
意见的原因,即写意见的根据。
主要写当前存在的问题和解决这些问题的必要性。
意见的见解和事项,即围绕核心问题提出见解和解决的办法。
5.落款
署发文机关的名称。
6.发文时间
在落款的下面。
(三)写作要求(分类:
公务员)
(1)撰写意见的原因一般要写得有概括性,说清楚撰写意见的重要性。
(2)意见的见解和事项,要围绕核心问题,采用夹叙夹议的方式,分条陈述。
即提出分问题,再阐述解决问题的办法。
所述办法要求具体、可行。
第三节□文告、通知、通报
一、文告
(一)文告的概念和种类
1.文告的概念
文告是公告和通告的统称,是周知性公文。
公告是“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的公文;通告是“适用于公布社会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的公文。
2.文告的种类
(1)公告的种类有:
行政公告、法规性公告。
(2)通告的种类有:
禁止型通告、知照型通告。
(二)文体结构
1.标题
公告和通告的标题,有的不写事由,仅写制发机关和文种;有的省略“关于”和“的”;也有的是制发机关、事由、文种都齐全的。
例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北京市人民政府通告》;《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建设用地通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夏时制的公告》。
2.发文字号
非完全式,有的省略。
3.主送机关
为周知性文体,无主送机关。
4.正文
正文一般由两部分组成,即事由——写公告或通告的原因及依据,事项——写具体知照内容。
正文结尾常用“此布”、“特此公告”、“特此通告”等语词。
5.落款
在正文右下方写明发布机关名称,如果发布机关在标题中出现,此处可省略。
6.成文时间
文告成文时间可写在标题之下用括号括上,也可以写在落款之下。
(三)写作要求
(1)公告的作者通常是国家领导机关,通告的作者比公告范围宽,可以是各级政府及其职能机关,也可以是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
(分类:
公务员)
需要注意的是“通告”不能乱用,诸如:
“不许践踏草坪,违者罚款”,单位搬迁、更换电话号码等,则不能运用通告,而应当用启事。
(2)文告重在事项写作,要求明确而具体,事由可简略或不写。
(3)一件文告只公布一项专门事件或事项。
(4)文告的语言要准确、通俗和简明。
二、通知
(一)通知的概念和种类
1.通知的概念
通知是“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的公文。
“通知”一般为下行文或平行文。
2.通知的种类
其种类有:
指示性通知、任免人员的通知、颁布、转发性通知、会议通知。
(二)文体结构
1.标题
通知的标题由制发机关、事由、文种三部分组成。
需要注意的是,批转、转发通知的标题也是由三要素组成。
颁布、批转、转发性通知的标题内又含有一个被批转或被转发公文的标题,是大标题里包孕着一个小标题,这个小标题是作为大标题的事由出现的。
如果被转发、批转的公文是法规性文件,则须在法规性文件名称上加上书名号。
(分类:
公务员)
2.发文字号
为完全式。
3.主送机关
主送机关是必须承办、执行和应当知晓该通知的受文机关。
4.正文
一般由三部分构成。
通知事由写明制发通知的理由、目的、依据或情况。
通知主体,即通知事项。
要求主要受文机关承办、执行和应予知晓的事项。
通知事项多数分条列项写出,条目分明。
通知的结尾有三种常用写法:
①事项结束,全文就自然结尾;意尽言止,不单写结束语。
②用习惯用语“特此通知”收尾,但前言和主体之间如用了“特作如下通知”作过渡语,则不宜在收尾处再用习惯用语。
③用简要的文字再次明确主题或作必要的说明,以引起收文单位对该通知的重视。
(分类:
公务员)
5.落款
在正文右下方写明发文机关名称,如果发文机关在标题中标明,落款时可以省略。
6.成文时间
写在落款之下。
(三)写作要求
(1)指示性通知:
须写明提出指示的根据与指示事项,内容要求明确具体。
(2)任免人员的通知:
要求写明批准的机关、日期与被任免人员的职务、姓名。
(3)颁布或转发性通知:
要求在正文中简短地说明所颁布或转发的公文的制发机关、制发(批准、生效)日期与公文标题以及颁发或转发的目的、意义与要求等。
被颁布或转发的公文均为通知的附件,须注明附件的序号与标题、件数。
(4)会议通知:
要求写明召开会议的名称、目的、议题、时间、会址、对参加会议人员的要求(如准备发言、文件、论文、生活用品等)、注意事项以及筹办会议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地址、电话号码、电报挂号、会议食宿安排、去会址路线、接洽标志等。
有的通知后面还要附上入场凭证或请柬等。
总之,要写得清楚、具体,对必须写明的项目无一错漏,以保证会议按预定要求准时召开。
三、通报
(一)通报的概念和种类
1.通报的概念
通报是“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的公文。
2.通报的种类
有:
表扬通报、批评通报、情况通报。
(二)文体结构
1.标题
由制发机关、事由、文种三部分组成。
2.发文字号
为完全式。
3.主送机关
一般为直属下级机关,或需要了解该内容的不相隶属的单位。
4.正文
一般由三部分组成。
导语,写通报的目的或缘由;通报主体,即通报具体内容;结尾,即根据通报内容提出各类事项的要求或希望。
5.落款
在正文后右下方标注发文机关,如在标题中已出现发文机关,也可不署发文机关。
6.成文时间(分类:
公务员)
一般为发文日期,该日期也可注于标题之下。
(三)写作要求
(1)及时、快速。
(2)材料必须新颖、典型、具有代表性。
(3)通报的材料必须调查核实。
第四节□报告、请示、批复
一、报告
(一)报告的概念和种类
1.报告的概念
报告是“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的公文。
报告为上行文。
(分类:
公务员)
2.报告的种类
有:
工作报告、专题报告、答复报告、递送报告。
(二)文体结构
1.标题
由制发机关、事由、文种三部分组成。
2.发文字号
为完全式。
3.主送机关
为直属上级机关。
4.正文
正文由导语、事项和尾语组成。
导语写报告的目的或缘由。
写完后多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的过渡语过渡到下文。
主体即报告的具体内容。
答复报告的尾语,多用“特此报告”、“专此报告”。
5.落款
在正文后右下方标注发文机关。
如在标题中已出现发文机关,则落款省略。
6.成文时间(分类:
公务员)
也可注于标题之下。
(三)写作要求
(1)工作报告的要求:
①内容要求写明工作进程、工作成绩、经验、存在的问题与下一步工作安排。
②主要运用记叙方式。
③重点突出,点面结合。
要避免把工作报告写成面面俱到的流水账。
④实事求是,报告中所列成绩或问题都必须属实,并能从中揭示出一定的规律。
⑤在报告中可以写设想、提建议,但不可写请示事项。
(2)专题报告的要求:
①在内容上要求反映新事物、新问题、新情况,要有助于推进当前工作的开展。
②写作要及时,做完一项专门工作或解决某项问题之后,立即报告。
(3)答复报告的要求:
要针对上级的询问,实事求是地回答问题。
(4)递送报告的要求:
写作内容简单,将报送的材料(文件、物件)的名称、数量写清楚就可以了。
结尾用“请收阅”、“请查收”等结束。
二、请示
(一)请示的概念和种类
1.请示的概念
请示是“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的公文。
请示为上行文,具有强制回复的性质。
2.请示的种类(分类:
公务员)
有:
请求指示的请示、请求批准的请示、请求批转的请示。
(二)文体结构
1.标题
由制发机关、事由、文种三部分组成。
2.发文字号
为完全式。
3.主送机关
为直属上级机关,即一般只报送一个主管的领导机关。
4.正文
正文由事由、请示事项和尾语组成。
事由要写明提出请示的原因、背景或依据,要阐述充分,有理有据;请示事项要明确具体,切实可行;尾语,常以简短的文字概括请示的具体要求,再次点明主题。
如“以上意见,请予批示”、“以上要求,请予批准”,或“如无不当,请批转……”等。
5.落款
在正文之后的右下方写标注发文机关名称。
6.成文时间
写在落款之下。
(三)写作要求
(1)写请示须遵循下列原则,即:
一文一事,一般只主送一个主管的领导机关,不多处主送,不送领导者个人;按隶属关系逐级请示,在一般情况下,不越级请示、请示上报的同时不抄送下级与同级机关;请示与报告不能混用,不能将请示写成报告,即不写“请示报告”。
(2)两个以上单位联合向上级机关请示时,要在事前确定主办单位,经过认真磋商,取得统一认识,而后会签、印发。
(分类:
公务员)
(3)提出请示事项时,应同时根据本地区、本机关的实际情况,对所请示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初步意见与方案,供领导批复时参考,因此,事先要经过周密的调查研究,使提出的意见与方案准确切实。
(4)请求批准行政规章的请示,要在正文中说明制定此项规章的必要性及其主要内容,然后规章草案作为请示的附件,一并报送。
三、批复
(一)批复的概念
批复是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的公文。
批复为下行文。
(二)文体结构
1.标题
由制发机关、事由、文种三部分组成。
2.发文字号
为完全式。
3.主送机关
为直属下级机关,即主送向本机关发出请示的机关。
4.正文
正文由事由和答复事项组成。
5.落款
在正文之后的右下方写标注发文机关名称。
6.成文时间
写在落款之下。
(三)写作要求
(1)写批复的具体要求是:
①批复在开首第一行写明所答复的请示的日期、标题或发文编号,如“你局××××年×月×日关于×××××问题时请示收悉”,以便收文单位查找办理。
②批复要针对下级机关的请示表明意见,内容上要有具体的针对性。
③尾语常用“此复”、“特此批复”等语。
(分类:
公务员)
(2)收到请示必须予以答复。
答复要简明扼要,观点明确,措词肯定,决不能模棱两可,含糊其词。
除此,批复的意见要具体可行,以便下级机关按照办理。
(3)批复问题应持慎重态度,加强调查研究与磋商,而不宜轻率定夺。
有的批复如需要其他所属机关周知时,亦可批转给有关的下属机关或在文件公报上刊登。
第五节□议案、函、会议纪要
一、议案
(一)议案的概念和种类
1.议案的概念
议案是国家权力机关或立法机关提出的议事公文。
“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
2.议案的种类(分类:
公务员)
有:
法律法规提请议案、重大事项提请议案、专门工作提请议案。
(二)文体结构
1.标题
议案的文眉与标题与其他公文格式相同。
2.发文字号
为完全式。
3.主送机关
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4.正文
由议案的提请审议说明和提请审议要求两部分组成。
5.落款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时都应由行政首长签署,一般不落政府机关名称。
6.成文时间
以首长签发日期为准,要用汉字写明具体年、月、日。
(三)写作要求
(1)注意作者与受文单位都具有限定性。
议案的作者是各级人民政府,受文单位为同级的人民代表大会,或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需要注意的是《办法》中规定的文种“议案”,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向大会提请审议并立案的事项议案是不同的,与国家机关或团体召开会议时,会议代表提出的建议或意见的提案也是不同的。
法定议案是国家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工具。
(2)内容一案一事。
(3)需要审议的法规草案、重大事项安排草案都需要将草案列为附件,以供审议。
二、函
(一)函的概念和种类
1.函的概念
函是“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的公文。
函为平行文。
(分类:
公务员)
2.函的种类
有:
商洽函、询问函、答复函。
(二)文体结构
1.标题
由制发机关、事由、文种三部分组成。
如果是便函,也可以不写标题。
2.发文字号
为完全式。
如果是便函,也可以不写文号。
3.主送机关
为需要商洽工作、询问情况或答复问题的有关机关。
4.正文
正文由事由和具体事项组成。
5.落款
在正文之后的右下方写标注发文机关名称。
6.成文时间
写在落款之下。
(三)写作要求
(1)公函是平行文公文,文辞不能向私人函件那样随意,要具有公文的庄重,又有礼貌。
(2)询问函,要求一函一事,便于对方尽速办理与答复。
(分类:
公务员)
(3)答复函,因是针对询问函而回答的,因此,在开头第一行要写明来函的标题、日期、发文号或标题,如“××××年×月×日关于××××问题(或××字〔××××〕××号)的来函收悉……”,而后再写答复的内容。
(4)在正文结尾时,常用致意的词语,如“烦请予以大力支持为盼”、“……为荷”以及“敬礼”等。
三、会议纪要
(一)会议纪要的概念
会议纪要是“适用于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的公文。
(二)文体结构
1.标题
由制发机关、事由、文种三部分组成。
2.受文机关
不写主送机关,而是需要抄送各与会机关与需要知道会议情况的机关。
3.正文
正文由会议概况和议定事项组成。
(分类:
公务员)
4.结尾
会议纪要结尾包括纪要上报下发单位,印发机关和日期。
日期可在正文之后,也可在标题之下。
(三)写作要求
(1)要抓住要点来写,集中反映会议精神,概括最本质的观点与意见。
(2)善于归纳问题。
即需要对会议内容作分类整理和理论概括。
(3)必须实事求是,忠实会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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