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砌筑及装修劳务分包合同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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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砌筑及装修劳务分包合同范本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总原则,甲方将二次砌筑及装修项目以劳务形式分包给乙方,现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第二条、工作内容及承包方式
2.1工作内容:
甲方合同范围内所有二次结构及初装修(除精装修区域范围内)工作内容,具体施工部位由甲方现场人员划分。
2.2承包范围:
建筑图纸上所有二次结构施工部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砌筑工程;
(2)抹灰(包括门窗洞收口、钉钢丝网片、甩浆,钢丝网片、胶水由甲方提供);
(3)模板工程(构造柱、抱框柱、圈过梁、300高导墙等);
(4)钢筋加工、绑扎(构造柱、抱框柱、圈过梁、墙体拉结筋等);
(5)混凝土搅拌、浇筑(构造柱、抱框柱、圈过梁、300高导墙等);
(6)地面垫层(70厚地面垫层);
(7)楼梯间及公共部位地砖、踢脚线;
(8)地下室地面(地下二层100厚钢筋网片混凝土水泥地面);
(9)屋面(铺设保温层、找坡层、找平层、水泥砖铺贴);
(10)二次结构施工放线测量;
(11)合同外签证用工:
技工按220元/工,小工按150元/工;
2.3承包方式
劳务分包(包工不包料除辅材和机具外):
本工程除精装修区域范围和甲方另行分包施工项目外的所有施工项目的人工费、辅料、机具费、运输费、辅助费、脚手架搭拆费、管理费、保险、税金等所需完成本施工项目的全部费用。
施工项目的工程量按实际所施工的图纸设计尺寸计算。
2.5以下施工项目及面层不在本次合同范围
楼梯栏杆、玻璃栏板、金属扶手工程、防水、刮腻子、涂料但上述二次收口工作已含在本合同抹灰施工项目范围内。
2.6甲供材料、周转材料使用
1、本工程材料除辅料外,其它由甲方提供,乙方需在施工前三天内向甲方提交材料计划,经甲方认可后,按定额用量实行限额领料。
随工程进度每月二十五日前乙方须将本月材料、机具的计划报甲方审批。
2、在施工中乙方应注意节约材料,严禁人为浪费,材料节约有奖,浪费受罚,奖罚金额以材料价格比例计算,从每月劳务款中直接扣增。
乙方进场后必须遵守XX市建委及甲方现场的有关规章制度。
3、周转材料及其它机械采取限额领料的方式,双方现场办理领退料手续。
除正常损耗以外其它材料和机具的丢失、损坏等由乙方承担按原价赔偿,从劳务费中扣除。
周转材料使用完毕必须按照项目部指定地点码放整齐。
4、以上未明确的事项详见合同第11、12条款。
2.9承包价款:
本工程的承包方式为劳务扩大形式分包(合同单价不因任何变化而调整)
详附件:
(后附工程量报价清单)
1、以上单项综合单价是完成施工图纸全部内容所发生的人工费、辅料费、机具、辅助费、劳保用品、为保证工期、成品保护、安全、文明施工、场内运输、脚手架搭设拆除、水电设备的管理、水电预留预埋配合工作、配合其他分包单位所需的人工、墙面顶棚开槽开洞及修补、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工程竣工清理费、工程验收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合同范围内的一切费用,为实现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目标、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卫生、工程各项检查验收所发生的全部人工费、承包范围内措施项目费及后期变更洽商措施费等。
包括乙方的管理费、利润、税金、需向政府所交纳的各种税金、保险,包括施工中乙方工人的安全保护用品、工伤保险和劳保福利、包括提供开具XX市正式劳务发票结算的形式承包。
乙方必须承担施工任务,不得转包,必须自主完成本工程。
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清退该施工单位,产生费用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承包单价中包括不尽限于以下内容:
(1)除人货电梯、龙门架、吊蓝、搅拌机以外的所有机械设备,搅拌机的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其发生的费用已含在单价中;
(2)所有手持工具、手推车等工具用具;
(3)二级电箱以外的三级电箱和电缆线,现场的所有照明器具及电线,及相应的易耗品;
(4)施工过程中的小型机械的易消耗品,如钻头、切割片等;
(5)所有搅拌棚、水泥棚、人货电梯防护架等搭设及拆除(包括地坪的硬化及拆除);
(6)所有小型辅材(铁钉、绑扎丝、海绵条等);
(7)搅拌机、龙门架专职司机、现场机修电工;
(8)承包单价中包括管理费、利润、保险、税金等一切费用;
(9)现场现有和后期需要的临边设施搭拆、场地硬化、设备的就位、现场的工完料清等安全文明施工用工等费用。
2、根据合同承包范围,还有部分施工及配套项目暂未确定合同单价,施工前双方另行签订合同补充条款。
第三条、质量
3.1质量等级:
合格
3.2甲方责任
3.2.1负责制定保证优质工程的技术方案或措施,并向乙方交底。
3.2.2负责提供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的材料、成品和半成品。
3.2.3负责制定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质保体系。
3.2.4负责检查和督促各项质保制度和技术方案的落实。
3.2.5负责新工艺、新技术的培训和教育工作。
3.3乙方的责任
3.3.1负责全面落实甲方制定的各项质量管理办法及质量保证技术方案或措施。
并据此制定出具体的各项工序操作要领,使全体员工了解和掌握。
3.3.2对工人的操作质量负全责,对成品或半成品的保护负全责。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成品、半成品的损坏,乙方除承担全部损失外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3.3.3负责建立“三检”制度并落实。
3.3.4必须配备专职质量检查人员。
3.3.5负责及时向甲方提交符合要求的质量记录。
3.3.6必须配备足够的生产、安全、质量、技术管理人员(其管理人员的资质必须符合甲方的要求)。
3.3.7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服从甲方管理的或甲方认为不称职的管理人员或施工人员。
3.3.8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地方、行业规范、规程、标准和经甲方审定过的施工方案或施工技术措施进行施工,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出现质量隐患或问题时,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技术、质量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返工或整改直至符合要求。
若是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
3.3.9、乙方应保证其承包范围的工程能顺利通过验收,若因乙方原因影响工程的验收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3.10乙方应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严格做好工人的技术交底,严格按照甲方的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和施工图纸、施工规范要求施工。
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并承担全部费用,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可得利益的损失),工期不得顺延。
如乙方未按甲方的施工方案、技术交底施工,该施工项目无论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均可不予支付该项劳务工程款。
3.3.11验收的依据和标准:
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及说明,有关设计变更和技术交底及会议纪要,国家颁布的现行技术规范和有关法规、规定,本工程的分项工程先行制作的样板(验收如有规范,以规范为准)。
3.3.1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中间工程的检查和验收手续,未经验收乙方擅自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的,该分项工程不予结算。
3.3.13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乙方必须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方能报甲方验收,所有工程验收均需甲方签字、盖章确认。
3.3.14乙方应对其所属的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足够的业务培训,以保证施工的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质量检验评定的优良标准,若达不到优良标准,可进行修改和补救的分项工程限期整改;不能通过修补或补救的分项工程应该返工重做,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若乙方的施工质量3次出现质量隐患,可能导致不能满足优良的评定标准,并可能影响整体工程的质量评定等级时,对乙方将做退场处理,乙方应无条件退场,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质量及工期引起的经济损失(损失额以甲方计算为准)。
3.3.15工程保修期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因在12小时内派专人到场维修,若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派人到场进行维修时,甲方可以另行委托他人进行维修,所发生的费用从保修款中扣除(保修款扣完为止且乙方认可)。
3.3.16如果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方案、交底不能满足现行施工图纸规范要求或表达不清楚,存在矛盾和不合理,乙方应在相应部位施工前3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意见,经甲方确认后予以此部位的施工,否则后果由乙方承担。
3.3.17因本工程装修阶段分包单位较多,若发生专业交叉施工冲突,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
第四条、工期
4.1工期目标:
二次结构、内墙抹灰、屋面工程20XX年月日全部完工;
地下室及公共部位装修工程20XX年月日全部完工。
4.2甲方责任
4.2.1负责制订先进合理的施工方案和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
4.2.2负责制订总体形象进度计划、月计划和周计划
4.2.3负责按进度计划要求,及时提供工程用的主要材料。
4.2.4负责及时向监理报验,并获得批准。
4.3乙方的责任
4.3.1负责按进度计划要求提供足够的且技术素质能够满足要求的劳动力以及足够的中小型施工机具。
如乙方在甲方催告三次的情况下,仍不能到位足够的劳动力或机械,则甲方有权调整乙方所做工作区域及工作量或终止合同,乙方必须在三天内无条件服从和退场并赔偿甲方所有的经济损失。
4.3.2负责全面组织劳动力和合理工序衔接。
乙方应为整建制劳务队伍,必须按施工工艺流程组织开展施工,未按正确的工艺流程施工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同时工艺流程内的施工间歇费用已全部考虑在合同总价中。
4.3.3根据甲方的月、周形象进度计划,编制具体的日作业计划,按甲方要求报审。
4.3.4参与甲方制订总体进度计划和月进度计划。
4.3.5乙方拖延工期后必须在下道工序中弥补,否则甲方有权处罚。
按甲方的月进度计划合理安排组织施工,如因乙方的原因而不能完成,并且在下道工序中也未能予以弥补,延期超过三天的,乙方需无条件接受退场处理。
4.3.6乙方工人进场后3天内须将职工的劳动合同、花名册及定岗定员资料上报甲方备案,并按自报的定岗定员要求进行施工。
甲方有权不定时按进度进行抽查。
4.3.7工期达不到要求时,甲方有权采取应变措施:
a)、教育引导:
施工员检查、记录施工进度,出现分项工程拖延工期,及时提醒乙方,落实补救措施,保证在最短的时间赶上工期或超过。
b)、穿插或增加施工力量:
出现部分或局部拖延工期,如乙方无法或短时间内无法赶上工期,甲方可要求乙方增加施工人数,如果乙方不及时增加施工人数,则甲方可另行安排施工力量加入施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在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c)、施工队伍退场:
当乙方确实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场。
d)、如遇下述情况:
①开工前甲方不能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②甲方、建设单位重大设计变更影响;③不可抗力(自然气候因素除外);④其他甲方认可的特殊原因;由乙方向甲方在24小时内办理延期签证,否则甲方不予以认可工期顺延。
4.3.8乙方在甲方的指示下对现场进行全面管理,乙方应明白并在合同总价中考虑到现场有可能或将要发生的不可预见性事件发生及与其他分包单位配合而导致的引起费用增加或工期延长等情况,甲方均不获批准。
4.3.9乙方在现场踏勘时已充分了解所承包工程的地理位置、道路交通、工程现场及周边情况,任何其他足以影响分包施工的情况、任何因素,因乙方忽视误解而导致的工期和费用索赔均不获批准。
4.3.10乙方应考虑到本工程在其他分包施工期间对自身承包范围的影响,乙方应合理安排调整、调配人力,无论任何原因导致的停窝工索赔均不获批准。
第五条安全:
确保无重伤、亡人事故。
5.1甲方安全责任
5.1.1负责编制安全施工方案(含防火),并将方案向乙方交底。
5.1.2提供安全施工设施所需的材料:
安全网、安全护栏、临电设施的安全保护装置(二级配电箱以上的临电设施)。
5.1.3制订安全施工奖惩制度。
5.1.4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安全施工情况,指导和监督乙方落实各项安全制度;
5.1.5负责办理消防安全施工许可证
5.2乙方安全责任
5.2.1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施工方案,根据甲方编制的安全施工技术交底。
5.2.2负责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岗前基本安全技能培训。
5.2.3严格按安全生产规程进行施工作业,不得违章作业,对操作安全负全责。
5.2.4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电机具必须专人操作。
5.2.5负责乙方所属全体员工的人身安全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保险费用。
并向甲方提交保险交纳证明。
5.2.7负责其承包范围内的安全设施的保护和维护工作。
5.2.8负责提供全体员工的安全劳保用品及劳保福利用品。
5.2.9建立劳务作业层的安全保证体系。
5.2.10必须设立专兼职安全员,负责安全管理和监控工作,及时做好安全自检与整改。
5.2.11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以及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害,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一概不负责。
5.2.12对于乙方所雇的工人在工地以外的场所发生的一切的伤害或赔偿应由乙方自行负责。
对于这类伤害或赔偿,乙方应保证并持续保证甲方不负责任何责任。
5.2.13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私开小灶、自接电线、电炉、插座等电器。
5.2.14乙方有责任向甲方提供甲方所需要的安全材料。
5.2.15乙方配备二级配电箱以下的临电设施。
第六条、文明、环保施工
6.1甲方责任
6.1.1负责制订文明、环保施工方案
6.1.2负责有关文明、环保施工许可证
6.1.3负责制订文明、环保施工各项管理制度
6.1.4负责指导乙方文明、环保施工,并检查、督促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方案
6.2乙方责任
6.2.1依据甲方制订的文明、环保施工方案及管理制度,制订出作业细则,并负责为全体劳务人员交底
6.2.2负责全体劳务人员的文明、环保施工的教育和培训工作
6.2.3乙方必须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达到市级文明环保工地标准,如在甲方的两次催促下不具体实施,甲方将自行组织人员实施,其费用按150元/人.天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6.2.4负责其居住生活区、施工作业区域的环境卫生工作。
6.2.5负责保护和维修文明、环保施工的设施
第七条退场(终止合同)
7.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甲方通知乙方作退场处理的,乙方接到甲方退场通知后,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无条件撤出施工现场,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甲方另外安排施工人员继续施工。
7.2乙方不及时退场的,甲方可助乙方清理场地、搬运材料等,人工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7.3因乙方迟延退场、或在退场中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并有权按照乙方员工人数按天收取留宿费用,在乙方完成的工程量价款中直接予以扣除。
7.4工程二次结构、室内装修及屋面工程,由于乙方原因,不能达到甲方要求时,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无条件全部退离工地及生活区,等全部人员退场后,甲、乙双方在根据本工程实际施工完部位,按合同附件报价作为计价依据,结算时按照乙方已完工程量80%计算乙方所发生的劳务分包费用。
乙方施工人员在退场期间,必须遵守项目部安全及现场管理制度,同时乙方在退场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坏现场一切办公用品、机械设备、配电设备及生活区所有设施(门窗、玻璃、卫生洁具、消防管道等),否则按所造成的损失加倍赔偿,从工程款中一次性扣除,严重者应负法律责任。
乙方在施工或退场过程中无论何种原因闹事,对甲方造成不良影响,除执法单位追究其法律责任外,甲方将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工程结束后,甲方只和乙方进行劳务结算,乙方与其工人之间的劳资问题与甲方无关。
如乙方与其工人发生劳资纠纷,工人进行闹事、堵门等现象,并对甲方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时,甲方将追究乙方责任,并从工程款中扣除损失。
7.5甲方所有二次结构及装修用材料、机械的清退及装卸车人工费已含在乙方合同综合单价中。
第八条合同总价
8.1采用综合单价包死(此价格包括:
人工费、承包范围内的材料费、辅材费、机具费、间接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等)。
8.2合同综合单价中应充分考虑风险费用。
8.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单价。
8.4现场建筑垃圾及生活区垃圾清理由乙方承担。
8.5变更洽商价款确定:
双方另行协商。
第九条结算及支付
9.1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按照发包人确认的当期应当支付工程进度款,按照下述要求向承包人支付相应的工程进度款:
9.1.1首月内自行承担职工生活费用,次月起可领用菜票。
9.1.2二次结构砌筑工程完成,验收对量后支付砌筑工程量的50%;
9.1.3墙体抺灰完成,验收对量后支付抹灰工程量的50%;
9.1.4屋面工程完成,验收对量后支付屋面工程量的50%;
9.1.5工程完工后,办理完结算手续十天内支付至结算额的80%;
9.1.6余款待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4个月后支付至结算额的95%;
9.1.7余5%的保修款,二年保修满后一次结清。
9.1.8如遇到春节前,则在春节前10天支付至完成工程量的80%;
承包内容完成后,必须由项目生产负责人等有关人员核对乙方所施工的部位及合同所规定的承包范围和内容,并出具签证手续,20天内上报工程结算书,经项目经理部审核后交于甲方总部经营部。
9.2工程结算:
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30天内乙方向甲方申报所施工范围内的劳务结算价款,甲方在30天内与乙方核对结算价款并给予确认。
若乙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申报结算价款,则以甲方计算的结算价款为准,乙方予以认可。
9.3构成合同结算总价=合同单价×工程量+变更洽商费用+现场签证费用
9.4工程未竣工时,年末甲、乙双方根据本年已完成并经质检部门验收达标的实际施工部位计算、确定工程量,办理年度劳务结算,并同时执行奖罚条款。
本工程按每月完成的产值拨付生活费和材料款,如业主资金不到位甲、乙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另行协商解决。
9.5工程竣工后办理劳务款总结算。
甲方支付到工程劳务总结算价款的95%,工程劳务总结算价款的5%作为保修款,保修期二年。
9.6乙方应该保证免除甲方由于乙方拖期支付民工工资对甲方带来的责任与影响。
甲方在支付劳务款时乙方必须提供工人上月的考勤表及工资表,并对考勤表和工资表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条奖惩
10.1安全文明奖惩条件
10.1.1如发生乙方过错而导致人员重伤事故,除承担经济责任外,甲方有权给予处罚。
10.1.2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死亡事故,除承担一切善后事宜的费用(含政府有关部门对甲方的罚金)和法律责任外,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0.2质量的奖惩
10.2.1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返工,则乙方除承担返工的所有费用外,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处以1000-10000元(壹仟-壹万圆)的罚款。
10.2.2如因乙方供应的材料不符合质量标准,所造成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
10.2.3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业主、监理、质检站以及有关主管部门对甲方进行处罚,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并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直至解除合同。
10.3进度
10.3.1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不能按周进度计划完成,则每次罚3000元(叁仟圆整),一个月内二次不能按周计划完成,则第二次处罚10000元(壹万圆整),如一个月出现三次不能按周计划完成,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其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的职责
11.1甲方职责
11.1.1提供施工图纸一份给乙方进行复印,复印费由乙方承担。
11.1.2负责提供的材料。
11.1.3甲方指派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检查验收、办理变更登记、竣工结算手续等。
11.2乙方职责
11.2.1乙方进场前必须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班组内部承包协议书,内容包括施工安全、工资发放、劳保福利等主要内容。
一式三份(乙方、工人、甲方项目部各执一份)。
达到XX自治区及XX有限公司相关要求及标准。
11.2.2乙方队伍进场时,应提供身份证,须按当地政府有关外来人口的有关管理规定,申报办理有关手续,如不办理,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不得雇用18周岁以下、残疾人员及不宜从事建安工程施工的作业人员,否则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11.2.3乙方超额用料(定额含量为准),按甲方材料购进价150%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必须及时对周转材料进行清理及码放,若工程竣工退还时发生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1.2.4乙方不得将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转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承包总价20%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11.2.5乙方新工人进场,必须于两天之内带齐工人身份证原件和二张一寸照片到甲方项目部登记并办理胸卡,办理押金按每人5元计,在乙方进度款中扣除。
11.2.6乙方工人必须持证上岗及留宿工地,如发现无证上岗或留宿其他人员,每人次200-300元;对造成严重安全事故或治安问题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11.2.7严禁在工地酗酒、打架、赌博、偷窃、闹事、破坏公司财产,如有发生,甲方有权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11.2.8乙方在施工期间辞退施工人员,需结清的工资由乙方自行支付。
11.2.9乙方应免费派两人专门负责工地和生活区卫生工作,此人必须听从甲方统一安排。
如乙方没有安排专人负责,甲方有权请其他人员进行管理,此项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11.2.10委派为乙方现场管理的全权代表,负责履行本合同的一切事宜。
其须持有与本工程相适应的资格证书和工作经历。
第十二条材料的采购与供应
13.1甲供材料由甲方负责,但乙方必须负责计算并统计材料的实际使用量,材料到场后乙方应及时安排人员将材料进行卸车码放及保管,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使用超出正常损耗量,其因保管或超量部分材料费由乙方按采购价的两倍进行承担。
13.2乙方卸料后的材料倒运或二次搬运及其他辅助用工由乙方承担,若发现乙方私自将甲方材料倒运出施工现场或盗卖现象,甲方将按采购价的十倍进行处罚,严重者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13.3乙方在采购承包范围的材料时需提前7天向甲方提出书面采购申请,并注明采购材料名称、数量、质量标准、样品、采购价格、生产厂家、材料检测报告、联系电话等情况以供甲方参考审批。
甲方有权直接或间接与乙方供应厂家进行有关采购的接洽或谈判。
13.4乙方在对甲方审批过的材料进行私自更换,一经发现乙方无条件将到场材料运出现场严禁使用,甲方有权对此项材料进行采购,并按采购价的两倍从乙方劳务工程款中进行扣除。
所造成的工期延误不予顺延。
13.5如果乙方将未经甲方批准的材料或不合格材料使用到本工程,所有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同时有权按该材料实际材料价格的两倍进行处罚,严重者清退出场。
13.6乙方采购的所有材料必须符合评定鲁班奖要求。
第十三条其他
12.1乙方无条件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12.2本合同的组成文件:
*劳务分包协议
*施工图纸
*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工程报价清单
*以上文件互为解释,有矛盾时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12.3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双方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则可提请XX市有关部门调解,如仍调解不成,则可向XX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或向建筑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4双方签定的本劳务分包合同作为劳务款支付和分包劳务款结算最终依据。
12.5本合同附乙方承包范围内小型辅料及机具详见合同条款第二条说明。
12.6本协议一式四份,正本二份,副本二份,双方各持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12.7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自劳务费结清之日起自动失效。
甲方:
(盖章)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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