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工程监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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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工程监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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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工程监理细则
混凝土工程监理细则
1、总则
1.1依据
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文件、招投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有关工程规程、规范。
1.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合同施工图纸所示的所有永久混凝土(包括:
钢筋混凝土、沥青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预应力混凝土和素混凝土等)。
其他非主体工程的混凝土工程参照执行。
1.3引用标准和规程规范(但不限于)
(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3)《水工建筑物滑动模板施工技术规范》;
(4)《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5)《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
(6)《水闸施工规范》;
(7)《液压滑动模板施工技术规范》;
(8)《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
(9)《水泥砼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
2、工程质量管理
按有关章节执行。
3、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3.1质量检查的职责和权力
按有关章节执行。
3.2隐蔽工程
按有关章节执行。
3.4施工质量缺陷和事故处理
由于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程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影响工程使用寿命和正常运行,须返工或采取补救措施的,均为工程施工质量缺陷或质量事故。
(1)质量缺陷的备案制度
当工程出现质量缺陷时,首先应进行质量缺陷备案。
(2)质量缺陷的判定方法
1)首先是凭经验进行目测检查,而且目测的结论能被承包人的施工人员所接收;
2)如果监理人员无法以目测对质量缺陷作出准确的判断,或监理人员的目测判断不使能承包人的施工人员所接受,立即通知材料、测量或试验等有关专业监理人员并会同承包人的自检及试验人员,进行实际的检验测试,并依据检测结果作为认定质量缺陷存在与否的依据;
3)当质量缺陷被认定,而且质量缺陷的严重程度将影响工程安全时,通过发包人邀请设计人进行现场验算,以决定采取处理措施;
4)对任何质量缺陷的修补,先由承包人提出修补方案及方法,经专业监理单位现场机构批准后方可进行。
(3)质量缺陷的处理方式
在各项工程施工的过程中或完工以后,现场监理人员如发现工程项目存在着技术规范所不允许的质量缺陷,根据缺陷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按如下方式处理:
1)当质量缺陷发生在萌芽状态时,及时发出警告信息,要求承包人立刻更换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或不称职的施工人员,或要求立刻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
2)当质量缺陷正在出现时,监理单位现场机构立刻向承包人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先口头后书面),待承包人采取了能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并对质量缺陷进行了正确的补救处理后,再书面通知恢复施工;
3)当质量缺陷发生在某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以后,而且质量缺陷的存在将对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产生质量影响时,监理单位现场机构拒绝检查验收或工程计量,并指示承包人进行返工处理。
(4)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质量事故应按《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水利部第9号令)要求执行。
(5)质量事故调查权限
质量事故调查权限应按《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水利部第9号令)要求执行。
(6)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
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按《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水利部第9号令)要求执行。
(7)发生工程施工质量事故造成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合同责任。
质量事故中出现人事伤亡事故的,按《水电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和《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水利部第9号令)要求执行。
(8)施工过程中或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并有下列行为,属承包人违约。
①施工中粗制滥造、偷工减料、伪造记录的。
②在工程质量检查验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③发现工程事故隐瞒不报或谎报的。
④对按规定进行质量检查、事故调查设置障碍的。
⑤在履行职责中玩忽职守的。
⑥其他严重违反合同文件及有关质量管理规定的。
4、施工过程控制要点
4.1开工申请
(1)现浇混凝土(含钢筋混凝土、沥青混凝土)
1)施工措施计划
承包人应在混凝土浇筑前规定时间,提交一份混凝土工程的施工措施计划,报送监理单位现场机构审批,其内容包括:
水泥、钢筋、骨料和模板的供应计划以及混凝土分层分块浇筑程序图、施工进度计划、混凝土观感质量及温度控制措施等。
混凝土浇筑程序图应按施工图纸要求,详细编制各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和二期混凝土浇筑以及钢筋绑焊、预埋件安装等的施工方法和程序。
若承包人在编制混凝土浇筑程序时,需要修改施工图纸规定的施工缝位置时,必须报监理单位现场机构批准后执行。
2)现场试验室设置计划
在混凝土工程开工前规定时间,承包人应提交现场试验室的设置计划报送监理单位现场机构审批,其内容包括现场试验室的资质、规模、实验设备和项目、试验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及资质等,以上资质应附相关证明材料。
3)质量检查记录和报表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必须及时向监理单位现场机构提供混凝土工程的详细施工记录和报表,其内容应包括:
①每一构件或块体逐月的混凝土浇筑数量、累计浇筑数量;
②各种原材料的品种和质量检验成果;
③不同部位的混凝土等级和配合比;
④月浇筑计划中各构件和块体实施浇筑起止时间;
⑤混凝土的冷却、保温、养护和表面保护的作业记录;
⑥浇筑时的气温、混凝土出机口和浇筑点的浇筑温度及坍落度;
⑦模板作业记录和各部件拆模日期;
⑧钢筋作业记录和各构件及块体实际钢筋用量;
⑨混凝土试件的试验成果;
⑩混凝土质量检验记录和质量事故处理记录等。
(2)预制混凝土
1)施工措施计划
承包人应在预制混凝土构件制作前规定时间,提交一份预制混凝土构件制作安装的施工措施计划,报送监理单位现场机构审批。
其内容包括预制混凝土原材料的供应、主要设备和设施的配置、预制混凝土制作安装的措施和方法以及施工进度安排。
2)质量检查记录和报表
承包人应按监理单位现场机构的指示提供预制混凝土构件制作安装的详细施工记录和报表,其内容包括:
①各类预制混凝土构件数量和混凝土工程量;
②各种原材料的品种和质量检验成果;
③各类预制混凝土构件的安装数量和时间;
④预制混凝土各构件的混凝土试件的试验成果;
⑤预制混凝土构件的质量检查记录和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3)预应力混凝土
1)施工措施计划
承包人应在预应力混凝土施工前规定时间,提交一份包括下列内容的预应力混凝土施工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其内容应包括:
①预应力混凝土原材料供应;
②预应力锚固器具和张拉设备的配置;
③预应力筋的制作、安装和非预应力钢筋的绑扎;
④预应力套管等预埋件的埋设和固定;
⑤预应力混凝土的浇筑和养护;
⑥预应力张拉工艺和程序;
⑦预应力孔道灌浆措施等。
2)质量检查记录和报表
承包人应按监理单位现场机构的指示提交预应力混凝土的施工记录和报表,其内容包括:
①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的制作数量和工程量;
②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各种原材料的品种和质量检验成果;
③预应力混凝土的强度和配合比;
④预应力混凝土取样试验成果;
⑤预应力张拉试验成果和张拉施工记录;
⑥预应力孔道灌浆试验成果和灌浆施工记录;
⑦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4)上述报送文件经承包人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后报送,监理单位现场机构限时审批。
承包人按监理单位现场机构审批意见实施。
(5)除非承包人接到监理单位现场机构审批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外,承包人及时向监理单位现场机构申请开工许可证,监理单位现场机构将于接到承包人申请后的24小时内开出许可证或开工批复文件。
4.2施工过程监理
(1)模板
1)材料
①模板和支架材料应优先选用钢材、钢筋混凝土或混凝土等模板材料。
②模板材料的质量必须符合合同指明的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③木材的质量必须达到Ⅲ等以上的材质标准。
腐朽、严重扭曲或脆性的木材严禁使用。
④钢模面板厚不得小于3mm,钢板面应尽可能光滑,不允许有凹坑、皱折或其它表面缺陷。
⑤模板的金属支撑件(如拉杆、锚筋及其它锚固件等)材料应符合有关规定。
2)制作
①模板的制作应满足施工图纸要求的建筑物结构外形,其制作允许偏差不得超过规范规定。
②异型模板,滑动式、移动式模板,永久性特种模板的允许偏差,应按监理单位现场机构批准的模板设计文件中的规定执行。
3)安装
①按施工图纸进行模板安装的测量放样,重要结构应设置必要的控制点,以便检查校正。
②模板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足够的临时固定设施,以防变形和倾覆。
③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
结构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梁、柱的模板允许偏差、大体积混凝土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必须遵守规范规定。
4)模板的清洗和涂料
①钢模板在每次使用前应清洗干净,为防锈和拆模方便,钢模面板应涂刷矿物油类的防锈保护涂料,不得采用污染混凝土的油剂,不得影响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的质量。
若检查发现在已浇的混凝土面沾染污迹,承包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清除。
②木模板面应采用烤涂石蜡或其它保护涂料。
5)拆除
①模板拆除时限,除符合施工图纸的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不承重侧面模板的拆除,必须在混凝土强度达到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模而损伤时,方可拆除;墩、墙和柱部位在其强度不低于3.5MPa时,方可拆除;底模必须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规范规定后,方可拆除。
②钢筋混凝土或混凝土结构承重模板的拆除必须符合施工图纸要求,并应遵守本条第①项的规定。
③经计算和试验复核,混凝土结构物实际强度已能承受自重及其它实际荷载时,必须经监理单位现场机构批准后,方能提前拆模。
④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或构件模板的拆除,除应符合施工图纸的规定外,侧面模板应在预应力张拉前拆除;底模应在结构构件建立预应力后拆除。
6)特种模板
永久模板、滑升模板、拉模和钢模台车等的设计、制造、安装和质量控制必须按规范有关的规定执行。
特种模板拆除时限,由承包人报请监理单位现场机构审批。
(2)钢筋加工和安装
1)钢筋的表面应洁净无损伤,油漆污染和铁锈等应在使用前清除干净,带有颗粒状或片状老锈的钢筋不得使用。
2)钢筋应平直,无局部弯折。
3)钢筋加工的尺寸应符合施工图纸的要求,加工后钢筋的允许偏差必须符合规范规定。
4)钢筋焊接和钢筋绑扎必须按规范规定以及施工图纸的要求执行。
(3)现浇混凝土(含钢筋混凝土、沥青混凝土)
1)配合比
①各种不同类型结构物的混凝土配合比必须通过试验选定,其试验方法应按规范规定执行。
②混凝土配合比试验前规定时间,承包人应将各种配合比试验的配料及其拌和、制模和养护等的配合比试验计划报送监理单位现场机构审批。
③混凝土配合比设计
⑴承包人应按施工图纸的要求和监理单位现场机构指示,通过室内试验成果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并报送监理单位现场机构审批。
⑵水工混凝土水灰比的最大允许值、坍落度应符合《水闸施工规范》中的相关要求。
⑶按施工图纸要求和监理单位现场机构指示,大体积建筑物内部混凝土胶凝材料的最低用量必须通过试验确定,试验成果必须报送监理单位现场机构。
⑷混凝土的坍落度,应根据建筑物的性质、钢筋含量、混凝土运输、浇筑方法和气候条件决定,尽量采用小的坍落度,混凝土在浇筑地点的坍落度可按《水闸施工规范》相关规定选定。
④混凝土配合比调整
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改变配合比。
混凝土配合比使用过程中,应根据混凝土质量的动态信息,及时进行调整,在得到监理单位现场机构批准后实施。
2)混凝土取样试验
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承包人应按规范规定和监理单位现场机构的指示,在出机口和浇筑现场进行混凝土取样试验,并向监理单位现场机构提交以下资料:
①选用材料及其产品质量证明书;
②试件的配料、拌和和试件的外形尺寸;
③试件的制作和养护说明;
④试验成果及其说明;
⑤不同水灰比与不同龄期的混凝土强度曲线及数据;
⑥不同掺合料掺量与强度关系曲线及数据;
⑦各种龄期混凝土的重度、抗压强度、抗拉强度、极限拉伸值、弹性模量、坍落度和初凝、终凝时间等试验资料。
3)拌和
①承包人拌制浇筑混凝土时,必须严格遵守承包人现场试验室提供并经监理单位现场机构批准的混凝土配料单进行配料,严禁擅自更改配料单。
②承包人应采用固定拌和设备,设备生产率必须满足工程高峰浇筑强度的要求,所有的称量、指示、记录及控制设备都应有防尘措施,设备称量应准确,其称量偏差不得超过规范规定,承包人应按监理单位现场机构的指示定期校核称量设备的精度。
③拌和设备安装完毕后,监理单位现场机构会同承包人进行设备运行操作检验。
④混凝土拌和应符合规范规定,拌和程序和时间均必须通过试验确定,且纯拌和时间不得少于规范规定。
⑤因混凝土拌和及配料不当,或因拌和时间过长而报废的混凝土必须弃置在监理单位现场机构指定的场地。
⑥混凝土搅拌完毕后,应按下列要求检测混凝土拌合物的各项性能:
⑴混凝土拌合物的稠度应在搅拌地点和浇筑地点分别取样检测。
每一工作班不应少于一次。
评定时应以浇筑地点的测值为准。
⑵在预制混凝土构件厂,如混凝土拌合物从搅拌机出料起至浇筑入模的时间不超过15min时,其稠度可仅在搅拌地点取样检测。
⑶在检测坍落度时,应观察混凝土拌合物的粘聚性和保水性。
4)运输
①选用的混凝土运输设备和运输能力,应与拌和、浇筑能力、仓面具体情况及钢筋、模板吊运的需要相适应,以保证混凝土运输的质量,充分发挥设备效率。
不论采用何种方式,都应使混凝土在运输过程中不致发生分离、漏浆、严重泌水及过多降低坍落度等现象。
混凝土自由下落高度不得大于2m,否则应增设缓降设施。
②混凝土在运输过程中应尽量缩短运输时间,并减少转运次数,运输时间不宜超过规范规定。
③选用汽车运输混凝土时应优先选用混凝土搅拌车,否则应遵守规范规定。
④选用皮带机或其它运输方式时必须遵守规范有关规定。
墩墙、底板和翼墙等现浇混凝土不宜采用泵送混凝土。
不论采取何种运输设备,倘因停歇时间过久,混凝土已经初凝,则必须作废料处理。
在任何情况下严禁混凝土在运输中加水入仓。
⑤同时运输两种以上强度等级的混凝土时,必须在运输设备上设置标志,以免混淆。
⑥混凝土运输工具及加工、浇筑地点,必要时应有遮盖或保温设施,以避免因日晒、雨淋、受冻而影响混凝土的质量。
⑦混凝土拌合物运至浇筑地点时的温度,最高不宜超过35℃;最低不宜低于5℃。
⑧混凝土运至指定卸料地点时,应检测其坍落度。
所测坍落度值应符合设计和施工要求。
其允许偏差值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5)浇筑
①开仓前的检查
⑴任何部位混凝土开始浇筑前8h(隐蔽工程为12h),承包人必须及时通知监理单位现场机构对浇筑部位的准备工作进行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
地基处理、已浇筑混凝土面的清理以及模板、钢筋、插筋、冷却系统、预埋件、止水和观测仪器等设施的埋设和安装等,经监理单位现场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混凝土浇筑。
⑵任何部位混凝土开始浇筑前,承包人应将该部位的混凝土浇筑的配料单提交监理单位现场机构审核,经监理单位现场机构同意后,方可进行混凝土浇筑。
②建筑物建基面必须验收合格,并经监理单位现场机构同意后,方可进行混凝土浇筑。
③混凝土分层浇筑作业
⑴承包人应根据监理单位现场机构批准的浇筑分层分块和浇筑程序进行施工。
在浇筑建筑物墩墙、隔墙及翼墙混凝土时,应使混凝土均匀上升,在浇筑护坡混凝土时必须从最低处开始,直至保持水平面。
⑵不合格的混凝土严禁入仓,已入仓的不合格混凝土必须予以清除,并按本节规定弃置在指定地点。
⑶浇筑混凝土时,严禁在仓内加水。
如发现混凝土和易性较差,应采取加强振捣等措施,以保证质量。
④浇筑的间歇时间
⑴混凝土浇筑必须保持连续性,浇筑混凝土允许间隙时间必须按试验确定,或按规范规定执行。
若超过允许间歇时间,则按施工缝处理。
⑵除经监理单位现场机构批准外,两相邻块浇筑间歇时间不得小于72h。
⑤浇筑层厚度
混凝土浇筑层厚度,应根据搅拌、运输和浇筑能力、振捣器性能及气温因素确定,一般情况下,不得超过下表的规定。
入仓面的混凝土应随浇随平仓,不得堆积。
仓内若有粗骨料堆迭时,应均匀地分布于砂浆较多处,但不得用水泥砂浆覆盖,以免造成内部蜂窝。
混凝土浇筑层的允许最大厚度(mm)
捣实方法和振捣器类别
允许最大厚度
插入式
软轴振捣器
振捣器头长度的1.25倍
表面式
在无筋或少筋结构中
250
在钢筋密集或双层钢筋结构中
150
附着式
外挂
300
⑥浇筑层施工缝面的处理
在浇筑分层的上层混凝土层浇筑前,应对下层混凝土的施工缝面,按监理单位现场机构批准的方法进行冲毛或凿毛处理。
⑦混凝土浇筑期间,如果表面泌水较多,应及时清除,并研究减少泌水的措施,严禁在模板上开孔赶水,以免带走灰浆。
⑧浇筑混凝土应使振捣器捣实到可能的最大密实度。
每一位置的振捣时间以混凝土不再显著下沉,不出现气泡,并开始泛浆时为准。
应避免振捣过度。
振捣操作应严格按规定执行。
振捣器距模板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振捣器有效半径的1/2,并不得触动钢筋及预埋件。
浇筑的第一层混凝土以及在两次混凝土卸料后的接触处应加强平仓振捣。
凡无法使用振捣器的部位,应辅以人工捣固。
⑨结构物设计顶面的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使其平整,高程应符合施工详图的规定。
平整度调整应在混凝土初凝前进行。
⑩滑模浇筑混凝土,必须连续进行,宜选用分段流水施工的方法。
⑴采用的混凝土配合比及凝结速度应与滑升速度、气温及浇筑工艺等相适应,应选用二级配混凝土。
⑵宜采用溜槽输送入仓,必要时设置阻滑板。
浇筑时薄层均匀上升,每层厚度不得大于25~30cm,全仓面摊平后才能振捣。
振捣器直径不得大于50mm,振捣器应插入浇筑层,落点间距不大于50cm,深度应达新浇筑层底部以下5cm。
严禁将振捣器插入模板下振捣。
提升模板时,不得振捣混凝土,应特别注意接缝止水处的振捣,并采用小型振捣器振捣,必须使止水周围的混凝土充填,振捣密实。
⑶模板滑升前,必须清除滑模前沿超填的混凝土,以防增加滑升阻力。
⑷滑模的滑升速度,应与浇筑强度和脱模时间相适应,平均滑升速度可控制在1.0m/h左右,时段最大滑升速度不宜超过2.5m/h,每次滑升的幅度应控制在20~30cm内;滑动模板的脱模时间,取决于混凝土的凝固状态,脱模后必须保持处于斜坡上的混凝土不蠕动,不变形,即新浇混凝土具有一定的初期强度。
此强度的测定建议采用贯入阻力法。
⑸脱模的混凝土表面,应及时进行人工修整、压平和抹面,并在混凝土初凝时进行第二次压平抹光。
⑹在滑模连续作业施工中,当遇雨季时,除有可靠的防雨设施外,尚应注意排除工作面的积水。
混凝土施工缝的处理,应遵守规范规定。
6)混凝土面的修整
①有模板的混凝土结构表面修整
⑴混凝土表面蜂窝凹陷或其它损坏的混凝土缺陷应按监理单位现场机构指示进行修补,直到满意为止,并作好详细记录。
⑵修补前必须用钢丝刷或加压水冲刷清除缺陷部分,或凿去薄弱的混凝土表面,用水冲洗干净,应采用比原混凝土强度等级高一级的砂浆、混凝土或其它填料填补缺陷处,并予抹平,修整部位应加强养护,确保修补材料牢固粘结,色泽一致,无明显痕迹。
⑶混凝土浇筑块成型后的偏差不得超过模板安装允许偏差的50%~100%,特殊部位(溢流面、门槽等)应按施工图纸的规定。
②非模板混凝土结构表面的修整
⑴各种无模板混凝土表面的允许平整度偏差应符合规范要求。
⑵无模混凝土表面的修整。
承包人应根据无模混凝土表面结构特性和不平整度的要求,采用整平板修整、木模刀修整、钢制修平刀修整和扫帚处理等不同施工方法和工艺进行表面修整,并达到规定的允许平整度偏差要求。
⑶无模混凝土表面的保湿。
为避免新浇混凝土出现表面干缩裂缝,应及时采取混凝土表面喷雾、加盖聚乙烯薄膜,或其它方法,保持混凝土表面湿润和降低水分蒸发损失。
喷雾时水分不应过量,要求雾滴直径达到40~80μm,以防止混凝土表面泛出水泥浆液,保湿应连续进行。
③预留孔混凝土
⑴承包人应按施工图纸要求,在混凝土建筑物中预留各种孔穴。
承包人为施工方便或安装作业所需预留的孔穴,均应在完成预埋件埋设和安装作业后,由承包人负责采用混凝土或砂浆予以回填密实。
⑵回填预留孔用的混凝土或砂浆,应与周围建筑物的材质相一致或高于周围建筑物的材质。
⑶预留孔在回填混凝土或砂浆之前,必须先将预留孔壁凿毛,并清洗干净和保持湿润,以保证新老混凝土结合良好。
⑷回填混凝土或砂浆过程中应仔细捣实,以保证埋件粘结牢固,以及新老混凝土或砂浆充分粘结,外露的回填混凝土或砂浆表面必须抹平,并进行养护和保护。
7)温度控制
①说明
⑴承包人应根据施工图纸所示的技术要求及有关温度控制要求,编制详细的温度控制措施,作为专项技术文件列入混凝土施工措施计划,同时报送监理单位现场机构审批。
⑵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混凝土运送过程中的温升。
②温控措施
⑴降低混凝土浇筑温度
a、采用加冷水和碎冰(或刨冰)拌和混凝土;
b、运输混凝土工具应有隔热遮阳措施,缩短混凝土暴晒时间;
c、采用喷水雾等措施降低仓面的气温,并将混凝土浇筑尽量安排在早晚和夜间施工;
d、采用仓面混凝土彩涤聚乙烯隔热板等。
⑵降低混凝土的水化热温升
a、选用水化热低的水泥。
b、在满足施工图纸要求的混凝土强度、耐久性和和易性的前提下,改善混凝土骨料级配,加优质的掺和料和外加剂以适当减少单位水泥用量。
③混凝土冬季施工措施应遵守规范中低温季节混凝土施工的规定。
8)养护和表面保护
①养护
⑴承包人应根据施工对象、环境、水泥品种、外加剂以及对混凝土性能的要求,提出具体的养护方案报监理单位现场机构审批,并严格执行规定的养护制度。
⑵大体积混凝土的养护,应进行热工计算确定其保温、保湿或降温措施,并应设置测温孔或埋设热电偶等测定混凝土内部和表面的温度,使温差控制在设计要求的范围以内,当无设计要求时,温差不宜超过25℃。
⑶冬季浇筑的混凝土,应养护到具有抗冻能力的临界强度后,才可撤除养护措施。
混凝土的临界强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a、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配制的混凝土,应为设计要求的强度等级标准值的30%。
b、用矿渣硅酸盐水泥配制的混凝土,应为设计要求的强度等级标准值的40%。
c、在任何情况下,混凝土受冻前的强度不得低于5N/mm2。
⑷冬期施工时,模板和保温层应在混凝土冷却到5℃后方可拆除;当混凝土温度与外界温度相差大于20℃时,拆模后的混凝土应临时覆盖,使其缓慢冷却。
⑸承包人应针对工程建筑物的不同情况,按监理单位现场机构指示选用洒水或薄膜进行养护。
a、采用洒水养护,应在混凝土浇筑完毕后12~18h内开始进行,其养护期时间按规范执行,在干燥、炎热气候条件下,应延长养护时间至少28天以上。
b、薄膜养护:
在混凝土表面涂刷一层养护剂,形成保水薄膜,涂料必须不影响混凝土质量;在狭窄地段施工时,使用薄膜养护液应注意防止工人中毒。
采用薄膜养护的部位,必须报监理单位现场机构批准。
②混凝土表面保护
承包人应按规范规定进行混凝土表面保护。
9)混凝土表面抗磨和抗冲蚀部位的施工
为避免高速水流引起空蚀,施工中应按施工图纸和监理单位现场机构指示,严格控制表面不平整度。
①底槛及邻近闸门底槛的混凝土表面要求光滑,与施工图纸所示理论线的偏差不得大于3mm/1.5mm。
②一般过水混凝土凹凸不能超过6mm,凸部应磨平,磨成不大于1∶20的斜度,或按施工图纸规定执行。
10)止水、排水、伸缩缝和埋设件
①止水、伸缩缝
⑴止水设施的型式、尺寸、埋设位置和材料的品种规格应符合工程施工图纸的规定。
⑵金属止水片应平整、干净、无砂眼和钉孔,止水片的衔接按其厚度分别采用折叠、咬接或搭接方式,其搭接长度不得小于20mm,咬接和搭接部位必须双面焊接。
橡胶止水片的安装应防止变形和撕裂。
⑶采用预留沥青井止水设施,应按以下规定进行施工:
a、混凝土预制件外壁必须是毛糙面,以便与浇筑的混凝土密切接合,各节接头处应封堵严密;
b、应随浇筑块升高,逐段检查,逐段灌注沥青,并加热沉实后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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