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新财税政策下的小额贷款公司与小微企业共同发展微经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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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本科生科学研讨会16
基于新财税政策下的小额贷款公司携
手小微企业共同发展的可行性研究
参赛作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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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小微企业在大企业经济成长日趋饱和的情况下,不断创造就业空间,推动科技进步,促进中国大市场经济发展。
随着社会建设和经济发展,作为市场经济中不可或缺的一员,小微企业的融资困难问题日益突兀。
而小额贷款公司自2006年来蓬勃发展,为聚集民间资金,发展地方经济带来极大的促进作用。
但是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小贷公司)由于其法律制度不完善,受财政政策控制,资金来源单一,风险控制不周全等导致其盈利方式单一且风险大。
本论文旨在研究小微企业与小贷公司的对接,使其共同发展的可行性分析。
本人结合前人的经验,结合大量的参考文献,对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和小贷公司的运营模式以及其风险控制进行深度剖析。
并且提炼有效的符合中国国情的实践方法,从小微企业与小贷公司两个方面,对两者共同可持续发展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字】 小额贷款 小微企业 融资 风险
目录
第一章导论.......................................................5
1.1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5
1.2研究思路...................................................5
1.3可能的创新之处.............................................6
1.3.1可能的创新之处........................................6
1.3.2不足之处..............................................7
1.3.3进一步研究方向........................................7
第二章 国内小微企业融资体系及融资现状.............................7
2.1小微企业的界定..............................................7
2.1.1小微企业的界定........................................7
2.1.2小微企业融资的界定....................................8
2.2小微企业融资体系...........................................8
2.2.1小微企业内部融资......................................8
2.2.2债权融资..............................................9
2.3小微企业融资现状及问题分析..................................9
2.3.1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得不到满足............................9
2.3.2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存在“偏见”.......................10
2.3.3新财税政策对小微企业融资影响........................10
第三章 小额贷款公司运营模式及风险分析...........................11
3.1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11
3.2小额贷款公司运营模式......................................11
3.3小额贷款公司风险分析......................................12
3.4小额贷款公司面临的其他挑战................................14
第四章 小贷公司与小微企业共同发展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14
4.1小贷公司与小微企业共同发展的客观必要性...................14
4.2小贷公司与小微企业共同发展可行性.........................15
4.2.1小微小贷共同发展得到政府大力支持....................15
4.2.2小微小贷共同发展方案部分地区“试水成功”.............15
第五章 结论.....................................................15
参考文献........................................................16
第一章导论
1.1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在过去,小微企业还未曾出现在人们的印象之中,大家讨论的都是中小企业。
直至去年6月,国务院有关部门特意新添了“小微企业”这个词汇。
尽管如此,小微企业“融资难”已不再是鲜为人知的话题,政府出台一系列政策扶持,社会关注度逐渐增强,新闻界也对小微企业融资渠道议论纷纷,我国的大型金融机构帮助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问题包括开展小额贷款业务等。
但是,这些努力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融资问题。
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范围狭窄,间接融资更为艰难,银行贷款门槛高,手续繁琐,周期长,所贷金额有限。
民间贷款包括私人钱庄,民间募资等,作为一种非正式融资渠道,较于银行贷款具有优势,在金融系统中所占份额较大。
早在2006年,山西平遥县的小贷公司试点成功,随之小贷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大面积覆盖各地区,民间金融发展迅猛。
随着进一步发展,小贷公司褪去了民间金融的外衣,从设立,运营,监管的角度来看,都是依照标准金融机构的指标执行的。
但是小贷公司大部分资金源于自有资金,承担风险高,受政府政策控制,内部制度不周全,操作风险聚集,不少人对小贷公司的发展前景不看好,缺乏正确认识,严重制约了小贷公司的发展。
本文的研究意义在于将小贷公司的发展存在的问题与小微企业发展存在的问题互补,形成有机的供需结合,有效地调整两者间的借贷体系,实现两者资金的对接,更好地发展微经济。
1.2研究思路
首先,对国内小微企业融资理论简要回顾性分析,找出小微企业融资困难的根本原因所在,深入分析小微企业的整体现状;同时对小贷公司的经营模式以及目前存在的可能性问题进行梳理;其次,分析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和小贷公司的借贷原则,结合市场经济大背景,研究两者供需相结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最后,对政府,银行等针对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的一些建议和看法,并得出最后的结论。
图1 研究思路拓扑图
统计资料
文献研读
小贷公司运营模式与贷款风险分析
小微企业融资体系与融资现状分析
小贷公司与小微企业共同发展微经济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参考与借鉴国外经验
给出对策与建议并得出结论
1.3可能的创新之处与进一步研究方向
1.3.1 可能的创新之处
本论文的创新之处在于将小微企业与小贷公司两者的供需关系结合起来实现共同发展。
在前人的文献中,研究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数不胜数,提出的解决方案也目不暇接,但本文的研究对象限定于小微企业。
日前少数地区实行论坛、峰会等活动,实现小贷公司与小微企业的对接与签约但如今还没有完整的文献研究关于小贷公司与小微企业的供需结合。
1.3.2 不足之处
第一是缺乏实践经验,无足够的财力物力完成对小微企业与小贷公司的抽样调查,统计最原始的真实可靠地资料。
所以本文只有在大量研读前人的文献的前提下,通过总结,分析以及加上自己的新思考的方法进行理论研究,并没有进行实证研究。
第二是笔者论文撰写经验不够,无法以最为合适的文笔与专业词汇将想要表达的思想表达完整。
并且由于学识尚浅,实践经验不足,形成的观点以及对策建议还有待提高,这也是笔者今后奋斗的方向。
1.3.3 进一步研究方向
本文研究的主体小贷公司和小微企业两个经济主体,但是在实际的生活中,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融资和小贷公司信贷的经济影响力很大,本论文为了从侧面解决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与小贷公司的信贷问题,但是要完全解决两者之间的共同繁荣,离不开银行政策与政府政策的共同出台,所以,笔者认为本文进一步研究方向可以为以银行与政府为桥梁,小贷公司与小微企业为主体,共同实现微经济的繁荣。
第二章国内小微企业融资体系及融资现状
2.1小微企业的界定
2.1.1小微企业的界定
小微企业主要是指产权与经营权高度统一,产品成本服务单一,规模较小,产值较少,从业人员较少的企业。
国家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与财政部在去年7月联合下发企业划分标准,分行业对中型企业、小型企业以及微型企业进行详细的划分。
企业标准划分之后,便于政府有关部门对企业的统一的了解,也有利于企业跟进行业总量指标与平均发展速度,从侧面反映及明确自身发展状况。
图2 我国小型企业部分行业划分标准
行业
从业人员
年营业收入
农林牧渔业
50万至500万
工业
20人至300人
300万至2000万
建筑业
300万至6000万
交通运输业
20人至300人
200万至3000万
零售业
10人至50人
100万至500万
图3 我国微型企业部分行业划分标准
行业
从业人员
年营业收入
农林牧渔业
50万以下
工业
20人以下
300万以下
建筑业
300万以下
交通运输业
20人以下
200万以下
零售业
10人以下
100万以下
2.1.2小微企业融资的界定
绝大多数小微企业由于其自身财务机制不健全,资金来源渠道单一,易受经济体制的控制,大企业的拖欠货款等因素导致企业发展对资金的渴求度较高。
目前融资主体均为小微企业主或其实际控制人,融资金融基本上也控制在500万元以内。
2.2小微企业融资体系
2.2.1小微企业内部融资
资本是企业经营的必要前提,资本的融通是企业经营的关键。
在我国,大型企业集团实施内部融资。
内部融资具有风险低,成本低等优点,但是相当一部分企业集团在内部融资方面存在不少问题。
例如,某些企业集团各分公司现金管理各自为政,分公司与分公司以及总公司之间的资金调度把握度不够,在某种程度上加大了财务风险。
内部融资使企业具有较大的主动性,几乎不受外界因素的影响,所以小微企业在选择融资方式时,内部融资是首选。
内部融资的主要方式有存留盈余融资、资产管理融资、票据贴现融资、资产典当融资和商业信用融资。
小微企业由于商业信用度低,无固定资产抵押等因素,较多企业会选择前三种内部融资方式。
2.2.2债权融资
小微企业发行债券时外部融资的一种方式,目前主要发行私募债券。
对于债权融资,大多数小微企业选择国内银行贷款,民间借贷融资。
国内银行借贷融资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手续繁多,周期长,放款有限。
民间借贷融资效率高,对企业信用程度要求低,成本高,可通过不同的渠道获得资金。
自2006年起,出身于民间借贷的小贷公司繁荣兴起,随着有关部门对其的监管力度越来越大,现以成为正规的工商企业。
小贷公司的兴起为小微企业融资增添了一条全新的渠道。
图4企业规模与融资
企业规模
微型企业
小型企业
中型企业
大型企业
经营特点
几乎无抵押和经营记录
有增长潜力,存在一定的经营记录
有一定抵押品有经营记录
有经营记录且风险已知
融资方法
初始内部融资
“天使”融资
风险投资、贸易融资、短期金融机构贷款、基金贷款
公开股权投资基金贷款、私募融资、长期金融机构贷款
公开股权投资、汇票与票据、公开发行债券
2.3小微企业融资现状及问题分析
2.3.1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得不到满足
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能力低,缺少合适的抵押物,其财务状况透明底也低。
受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影响,小微企业面临原材料、劳动力、融资成本上涨压力,资金供求矛盾比较大。
据工信部调查:
在常州,依靠自身筹集资金发展的小企业占90%以上;在重庆,没有从商业银行取得贷款记录的小企业占80%以上。
我国小企业面临严重的融资问题,总资金缺口高达千亿元。
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惜贷”的事实加剧了小微企业资金缺口的扩散。
2.3.2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存在“偏见”
一是商业银行贷款只集中在少数几个行业,据2008—2012年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显示:
基础设施建设、制造业及房地业吸收了70%的我国每年新增中长期贷款。
但是,大多数小微企业从属于零售业与服务业等行业,基础设施建设、制造业及房地产业中的企业大多应划分到大中型企业的范畴。
虽然商业银行应该是小微企业融资的主要来源,小微企业也应该将商业银行作为其主要融资渠道,但是商业银行却没有将小微企业作为其主要贷款对象,对小微企业呈现惜贷的特征。
二是商业银行贷款集中于中长期贷款。
最近几年来,长期贷款在总贷款中的比例明显增高。
对大型企业的长期贷款,商业银行信贷风险低,收益高,以至于其缺乏开拓小微市场的动力。
2.3.3新财税政策对小微企业融资影响
小型微型企业作为我国经济最具活力的元素,承担着扩大就业、科技创新、保障民生、推动增长等一系列重要作用。
而今年以来,受国内外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影响,当前小型微型企业经营压力大、成本上升、融资困难和税费偏重等问题突出。
今年4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以29项具体措施,从财税、金融、公共服务等多个方向为小微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其中,作为对小型微型企业具有普惠性的财税政策,尤其加大了扶持力度。
随着政府出台的财税政策,银监局在各省市实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宣传月”,各地区依照宣传服务纲要安排了论坛,高峰会等活动,动用政府力量促使地方小微企业融资。
自从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浮水面,政府不断出台一系列政策扶持,但是小微企业融资难根本问题终究存在,仍待解决。
旨在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的瓶颈尚未突破。
虽然一些银行如邮政储蓄银行专门设立小额贷款业务,也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但是大多数大中型金融机构为了自身利益不愿意对小微企业放贷。
这也从侧面阻碍了政府政策的正常实施。
当然,小微企业贷款在政策的帮助下开始逐渐向小额贷款公司转型,加大了其融资来源,扩宽了其融资渠道。
小微企业在新财税政策下获益匪浅,但是要根本解决“融资难”问题,要依靠社会各界金融力量的共同努力。
第三章小额贷款公司运营模式及风险分析
3.1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
上文已经提过小贷公司从民间借贷完全转化为工商企业,截止2012年初,全国的小贷公司已逾至5000家。
人民银行与银监会也开始对小贷公司出台政策,现有的小贷公司大多数已经背负着扶持“三农”责任。
自从开辟了一条良好渠道之后,小贷公司纷纷建立,也纷纷扩展业务。
在成都,淡马锡富登公司已设立了一家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达4500万美元,准备在成都铺开小额贷款业务,并设立分支机构,发展成类似社区银行的模式。
目前的小贷公司有自有资本与国有资本的相互作用,随着“三农”精神的具体执行,对越来越多的小微企业融资开拓了一条光明的道路。
3.2小额贷款公司运营模式
相关文件规定,小贷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
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小贷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
小贷公司发放贷款,应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鼓励小贷公司面向农户和微型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着力扩大客户数量和服务覆盖面。
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小贷公司资本净额的5%。
贷款利率上限放开,但不得超过司法部门规定的上限,下限为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
对于小贷公司的监管,由省级部门明确一个机构作为小贷公司的监管机构,经过有挂部门批准,到工商部门办理手续,并且上报人们银行等一些流程。
小贷公司主要服务于小微企业,贷款手续简单,周期短,无需抵押。
其服务流程如下图:
客户申请
公司受理后核实情况
贷款权限内审批
签订合同
发放贷款
还款
3.3小额贷款公司风险分析
作为渗透实体经济的金融“毛细血管”,小贷公司的发展牵动着各方神经。
微小企业和“三农”领域的巨大资金需求,许多小贷公司面临着资金、风险等多重困难。
现从小贷公司运作流程中分析风险与潜在风险存在。
1.服务主体分析。
小贷公司作为服务主体,本身存在一些风险点。
首先,小额贷款公司规模受政策限制。
从实践来看各地对于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都有严格的限制,作为金融市场的补充力量,在金融机构序列中受到“政策歧视”,缺乏资本扩张外部政策支持。
以安徽省为例,截止2010年底,全省约200家左右已批开业小贷公司,注册资金最多3亿元左右,少的仅有2000万元。
由于小贷公司只贷不存,且从银行获得贷款比例有限(一般不超过自身资本金的50%),缺少一般金融机构存款/资本金杠杆工具,难以保证自身经营现金流的增加和稳定。
而其承担的金融风险和税收负担与一般金融机构相比却大很多。
其次,小贷公司内部风险管理体系不完善。
限于规模经济影响,小贷公司很难有独立的风险管理与责任审计部门和人员,即使设立了这些部门,人员素质也难以保证。
小贷公司很难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优秀的风险管理人员与责任审计人员,从大学招聘的新进人员在保证不流失的情况下,其业务素质的提高也需要一个很长的过程。
总体来看,小贷公司风险管理能力较弱。
第三,小贷公司权力架构面临考验,存在管理决策失误的可能性。
在信息不对称和个人业务能力有限的情况下,由于内部制衡机制的不完善或缺失,其董事会和经理层在确定信贷业务对象时,往往“一人说了算”,面临的决策风险往往比商业银行大。
最后,由于小贷公司规模较小,在实际操作中难以按照风险管理的有关规定提足损失准备金,对其持续稳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服务对象分析。
小贷公司所服务的“三农”类客户及中小型、微型企业存在着风险管理的不利因素。
一方面,由于小贷公司经营层次低,服务对象大多是银行不愿贷款的“三农”类客户及小型、微型企业,这些企业本身的抗风险能力较弱,这种“弱弱”联合的情况使得小贷公司难以通过分散经营来有效降低风险。
另一方面,由于小贷公司面对的很多企业和农户个人根本没有诚信记录,小贷公司也没有“资格”使用人民银行企业个人征信系统进行查询,导致小贷公司难以评估贷款风险,在防范风险的措施应对方面比较被动。
3、服务手段分析。
我国积极推进小贷公司发展的目的是为解决“三农”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但是,由于其业务品种单一,加之没有完善的保障制度,特别是农业保险和农民贷款担保体制尚未普遍建立,使得小额贷款公司的信贷资金潜在损失在现有体制下得不到合理补偿,承担了部分社会成本。
尽管有上浮四倍的高利率水平作保障,但相对于本金来说利率的风险覆盖作用仍然是有限的,其信贷损失风险仍然很大。
这就迫使小额贷款公司通过关联交易或弄虚作假将资金转移至风险较高收益较高的房地产等领域,导致小额贷款公司功能的异化,偏离服务“三农”和中小企业的最初目的,产生因扰乱金融市场、影响国家宏观调控最终导致风险失控的可能。
4、外部监管分析。
由于《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由省级政府明确主管部门进行监督管理,但是并未明确银监会的监管职责,这种由一个监管部门出台一个不属于自己监管的行业指导意见,在逻辑上是行不通的。
这显然不利于小额贷款公司防范信贷风险,由于小额贷款公司不属于银行类金融机构,其日常监管往往由市一级工商、金融办等多部门“兼管”,监管主体不明确,监管能力不足,容易引发潜在风险和增加不稳定因素。
如对小额贷款公司在贷款损失覆盖、关联交易风险、贷款集中度风险、流动性等方面难以有效进行监管。
3.4小贷公司面临的其他挑战
一是小贷公司在注册时资本规模小,信贷供给能力有限,易受大量借款的冲击导致库房缺货。
二是小贷公司融资比例低、融资渠道窄。
按照政府出台的政策,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这就使资金规模受到了限制,制约了公司的发展。
三是小贷公司产品盈利周期长,成本费用高,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很有可能处于无盈利状态。
小贷公司由于自身成立的背景缺陷导致运作周期,融资渠道受限制,需要公司自己建立更健全的资本管理机制来调节。
全国各省市超过5000家小贷公司,虽然业务需求巨大,同时也受到同行竞争者的威胁。
与竞争者相比形成优势,才能更好地吸引优质客户资源,这需要小贷公司做好更完善的金融服务。
第四章小贷公司与小微企业共同发展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4.1小贷公司与小微企业共同发展的客观必要性
通过上文简析,小微企业存在融资难问题紧绷整个经济发展的神经,政府
台的财税政策不能解决其根本问题。
小微企业在国民经济中有重大影响,对GDP的高度贡献,对国家税收的作用是有目共睹的。
所以解决其“融资难”问题势在必行。
解决根本问题应该从融资渠道入手,从政府得到少量的财政补贴无疑不是主要的融资渠道;从商业银行或其他大中型银行通过债权融资获得贷款能够满足于一些小微企业,但是不能满足大量或者是全部的小微企业;民间募资如高利贷,地下钱庄等也是一个选择,但是民间募资的成本较高,一旦企业不能再规定期间还款,其承受的压力可能比一般银行大好几十倍。
对于小贷公司,小贷公司虽然资金流转程度不足等弱势,本着小贷公司借款容易,流程简单,资金到账快,并且成本没有民间募资高,是小贷与小微的合作成为一个必要和可能。
4.2小贷公司与小微企业共同发展可行性
4.2.1小微小贷共同发展得到政府大力支持
由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指导、中国小额信贷机构联席会主办、国培机构承办的第二届中国小额信贷机构联席会年会日前在京召开。
仍处于初创起步阶段、只贷不存的小额贷款公司,如何能够健康可持续的发展,如何更好地为中国小微企业服务,如何引导资金流向欠发达地区,改善地区金融发展环境,是当今中国小额信贷行业最关键的发展问题。
会议主要讨论的是如何发展小额信贷,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主任秦志辉在会中还提到小额信贷应该致力服务与小微企业,实现与小微企业的共同成长。
4.2.2小微小贷共同发展方案部分地区“试水成功”
2012年3月16日,湖南日报的专题新闻中出现了响亮的标题“我市小额贷款公司持续发力助推小微企业发展”,报道中提到了小贷公司挤压了高利贷的生存空间,智力服务于“三农”与小微企业,推动当地经济。
同月14日,京华日报中报道,全国人大代表、波司登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高德康发言时建议,政府要支持小微企业发展,首先要在税收政策上向小微企业倾斜。
并且他提出要小贷公司设立与小微企业对口的贷款业务,帮助小微企业“过冬”,实现小贷与小微的共同进步。
两则新闻表明,小贷公司与小微企业的携手进步已在现实中有了实践成果。
通过上文对小贷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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