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理国库业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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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国库业务
第十一章经理国库业务的核算
国家金库,简称国库,是负责办理国家预算收支的机关。
它负担着办理国家预算资金的收纳和国库款的支拨,反映国家预算执行情况的重要任务,是国家预算执行的一项基础工作。
经理国库业务是国家赋予中央银行的一项重要职责。
认真作好国库工作,保证预算资金及时入库,对于国家财政灵活调度资金,实现财政、信贷收支平衡都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节经理国库业务概述
一、国库的机构设置
按照国家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政体制设立,原则上一级财政设立一级国库。
国库设总库、分库、中心支库和支库。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经理总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经理分库;省辖市、自治州和设立一级财政的地区,由市、地(州)分支行经理中心支库;县(市)支行(城市区办事处)经理支库。
计划单列市分行应设置分库。
凡直接向总库办理库款报解的,其国库业务受总库领导,其余的由省分库领导。
市辖区建立一级财政的,应设置同级国库。
乡(镇)财政建立后,设立乡(镇)国库机构。
在不设中国人民银行机构的地区,国库业务由中国人民银行委托当地商业银行或农村信用社办理,称为国库经收处。
国库经收处不是一级国库机构,只是代理预算收入的收纳、支拨、退付、更正的业务处理,业务受支库的领导。
各级国库的工作机构如下:
总库设司,分库设处,中心支库设科,支库可根据业务量的大小确定设股,不设股的应有专人负责。
国库的业务工作,实行垂直领导。
各级国库的工作,直接对上级国库负责。
二、国库的职责和权限
(一)国库的职责
1.准确及时地收纳各项国家和地方预算收入。
根据国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的预算收入级次和上级财政机关确定的分成留解比例或确定的定额上解数额、期限,正确、及时地办理各级财政库款的划分和留解,以保证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运用。
2.各按照财政制度的有关规定和银行的开户管理办理,为各级财政机关设立账户。
根据财政机关填发的拨款凭证,及时办理财政库款的支拨。
3.各对各级财政库款和预算收支进行会计账务核算。
按期向上级国库和同级财政、征收机关对账,以保证数字准确一致。
4.协助财政、征收机关组织预算收入及时缴库;根据征收机关填发的凭证核收滞纳金;根据国家税法协助财税机关扣收个别单位屡催不缴的应缴预算收入;按照国家财政制度的规定办理库款的退付。
5.组织管理和检查指导下级国库和国库经收处的工作,总结交流经验,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6.办理国家交办的同国库有关的其他工作。
(二)国库的主要权限
国库要认真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和财经制度,正确地按照国库制度和预算管理规定办事。
国库的主要权限如下:
1.各级国库有权督促检查国库经收处和其他征收机关所收款项,是否按规定及时全部缴入国库,发现拖延或违法不缴的,应及时查究处理。
2.级财政机关要正确执行国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的预算收入划分办法和分成留解比例。
对于擅自变更上级财政机关规定的分成留解比例的,国库有权拒绝执行。
3.级财政、征收机关应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退库范围、项目和审批程序办理退库。
对不符合规定的,国库有权拒绝执行。
4.监督财政存款的开户和财政库款的支拨,对违反财政制度规定的,国库有权拒绝执行。
5.任何单位和个人强令国库办理违反国家规定的事项,国库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6.国库的各种缴库、退库凭证的格式、尺寸、各联的颜色、用途以及填写内容,按照规定办理,对不符合规定的缴退库凭证或填写不准确、不完整的凭证,国库有权拒绝受理。
三、国库业务核算的基本要求
各级国库要加强会计核算工作,严密核算手续,健全账簿报表,保证各级预算收支数字完整、准确,及时完成会计核算任务。
各级国库的会计事务处理,必须日清月结,不得拖延积压,不得以表代账。
国库会计科目是中国人民银行会计科目的一个组成部分,国库会计事项纳入银行资金平衡表统一平衡。
为了便于分析考查国库会计事项,各级国库的预算收入、支出等会计凭证数量较多的,应单独采取逐级划分报解方法,支库收纳的中央预算收入和省级预算固定收入,可直接或经中心支库汇总后向分库报解。
各级国库对预算收入的核算报解,原则上按国家预算收入科目核算到“款”,工商税收类核算到“项”,其他个别项目,经总库和财政部协商,可核算到“项”。
四、会计科目与会计账簿
(一)国库的会计科目
1.中央预算收入。
总库收纳的和各分库就地收纳的中央预算收入,以及分库按比例或规定上解总库的中央预算收入,使用本科目核算。
2.中央预算支出。
总库办理财政部实拨资金的中央预算支出,使用本科目核算(总库专用)。
3.待报解地方预算收入。
本科目为反映地方预算收入的过渡性科目。
各分、支库当月收纳的地方预算收入暂记本科目,每日划分报解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4.地方财政库款。
地方各级预算的固定收入、分成收入、补助收入、专项收入以及地方预算支出拨款、拨款的缴回、补助支出、专项支出均用本科目核算。
各分、支库应按国家财政管理体制的预算级次划分,在本科目下分别为同级财政部门开立的地方财政款户。
5.财政预算外存款。
各级财政掌管的预算外资金的收入、支拨、上解等均用本科目核算。
各级国库应分别为同级财政部门开立财政预算外存款户。
6.待结算财政款项。
各级国库和国库经收处均可使用本科目。
商业银行、信用社使用本科目核算当日收纳的、未报解的各项预算收入款项,预算收入划缴国库后,该科目没有余额。
人民银行用本科目核算因预算级次不清等原因形成的待处理款项,款项查明原因后结清本科目。
总库对中央财政库款进行账外登记,反映汇总中央预算收入、中央预算支出及库款的结存数字。
(二)国库的账簿
1.总账:
按国库会计科目名称设置。
2.明细账(分户账或登记簿):
(1)中央预算收入明细账或登记簿:
各分、支库收纳和上划的中央预算收入设登记簿,总库设明细账。
本账按照国家预算收入科目分别立户。
(2)中央预算支出明细账:
总库根据财政部的拨款凭证,按会计事项序时登记。
进行明细核算。
(3)待报解地方收入登记簿:
各分库、中心支库、支库均设置本簿。
登记经收的预算收入,按照国家预算收入级次、科目分别立户。
(4)地方财政库款明细账:
各分、支库按同级财政机关设置本账,按会计事项序时登记。
其中对同级预算收入按年度根据国家预算收入科目另设账户。
(5)财政预算外存款明细账:
按会计事项序时登记。
会计账簿的格式,总账采用三栏式,中央和地方预算收支明细账,采用三栏式或多栏式。
五、国库会计报表
国库会计报表,是国库对预算收入原始凭证等会计核算资料进行归类汇总的一种书面报告。
它是财政部门掌握支出拨款、分析检查和汇编国家预算收入情况的合法根据,也是税务机关检查税收入库进度情况的根据。
各级国库必须及时、正确、完整地编报各种会计报表。
国库会计报表上分为日报、旬报、月报、年度决算四类。
日报是国库的基础报表,旬报、月报、年度决算按预算科目反映累计数。
国库日报表,分为预算收入日报表、分成收入计算日报表和财政库存日报表三种。
旬报、月报、季报是预算收入日报表的定期综合,按照预算科目报本年累计数。
年度决算表是国库一年来的收纳、划分、报解国家预算收入的总结,根据预算收入明细账编制。
第二节预算收入的核算
一、预算收入的收纳
预算收入的收纳,是指各项收入缴入基层库的处理过程。
经收处收纳的各级预算收入属代收性质,不算正式入库,应逐日划缴支库。
各级预算收入均以缴入支库为正式入库。
(一)预算收入的收纳方法
预算收入的收纳,分为直接缴库和集中缴库。
1.直接缴库。
由基层缴款单位或缴款人按征收机关规定的缴款期限直接向当地国库或国库经收处缴纳。
2.集中汇缴。
缴款人或缴款单位直接向基层税务机关、海关等征收机构缴纳,由征收机构将所收款项汇总缴入国库或国库经收处。
垂直管理系统的基层单位组织的非税收入直接缴入财政部门开设的汇缴专户。
(二)缴款凭证
国库会计的收入缴款凭证,为“缴款书”。
“缴款书”是国库业务的基本凭证。
缴款书分为工商专用缴款书、一般缴款书、其他专用缴款书三种。
1.工商税收专用缴款书
工商税收专用缴款书(见图表11-1)用于各级税务机关征收的各项税收(除规定使用其他税收专用缴款书者外)。
各联用途如下:
第一联收据:
国库收款盖章后退缴款单位或纳税人;
第二联付款凭证:
由缴款单位开户银行作付出传票;
第三联收款凭证:
由收款国库作收入传票;
第四联回执:
国库收款盖章后退征收机关;
第五联报查:
国库收款盖章后退基层征收机关。
征收机关如需要增加存根,可增加第六联存根,由税务机关留存。
2.一般缴款书
一般缴款书用于实行利润包干办法的国营企业上缴的利润以及其他企业收入、各机关事业单位上缴的其他收入。
各联用途与工商税收专用缴款书相同。
3.其他专用缴款书,包括外国企业所得税、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工商统一税、个人所得税等专用缴款书。
图表11-1工商税收专用缴款书
(三)国库经收处代收国库款项的核算
由于经收处的工作一般由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代理,收纳的预算收入不算正式入库。
因此,在核算时使用“待结算财政款项”科目。
该科目属于过渡性会计科目,划缴支库后,该科目应结平。
国库经收处根据缴款单位或缴款人填写的缴款书(包括征收机关自行收款汇总缴纳的缴款书),经审核无误后,办理预算收入的收纳工作。
然后,在缴款书各联加盖有收讫日期的业务印章。
第一联收据联退回缴款人,第二联付出凭证由经收处作为缴款单位存款户的支付凭证,第三、四联随划款报单上划国库,第五联报查联县级收入交主管收入的基层征收机关。
缴款单位或缴款人以现金缴纳时,第二联付款凭证联作为现金收入传票的附件。
现金收入传票由经收处自行填制。
经收处收纳的预算收入,用“待结算财政款项”科目核算。
收纳预算收入时,会计分录为:
借:
活期存款
贷:
待结算财政款项
每天营业终了,应将当日代收的款项随同缴款书划转商业银行管辖支行,再由商业银行支行当天划转支库,不得积压。
经收处上划库款时,会计分录为:
借:
待结算财政款项
贷:
辖内往来
商业银行支行收到所辖上划预算收入时,会计分录为:
借:
辖内往来
贷:
待结算财政款项
商业银行支行划转国库支库时,会计分录为:
借:
待结算财政款项
贷: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四)国库款项缴库的核算
国库以支库为基层库。
各级预算收入款项,以缴入支库为正式入库。
征收机关和国库计算入库数字和入库日期,都以支库收纳数额和入库日期为准。
支库对于收纳的预算收入应按预算级次分别处理,在办理报解之前,将各级预算收入须先分别存入“中央预算收入“和“待报解地方预算收入“科目,并按预算收入科目设置各级预算收入明细账或登记簿,用以归集各级预算收入。
支库收到经收处(即商业银行)划来中央预算收入和省、地级预算收入时,办理转账的会计分录为:
借:
商业银行存款——**行户
贷:
中央预算收入
或:
待报解地方预算收入——**级待报解户
支库收到经收处划来县级预算收入时,应记入县级预算收入待报解户。
支库转账时,可以第三联缴款书代转账贷方传票,或将第三联缴款书按预算级次清分,将同一级次、同一预算科目汇总后编制贷方传票记账。
二、预算收入的退库
(一)退库的要求
国库收纳预算收入的退付,必须在国家规定的退库项目范围内,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
属于下列范围,可以办理收入退库:
1.由于对工作疏忽,发生技术性差错需要退库的;
2.改变企业隶属关系办理财务结算需要退库的;
3.企业按计划上缴税利,超过应缴数额需要退库的;按规定可以从预算收入中退库的国营企业计划损失补贴;
4.财政部明文规定或专项批准的其他退库项目。
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收入退库,各级财政机关、税务机关、不办理审批手续,各级国库
对不合规定的退库有权拒绝办理。
预算收入的退库,由各级国库办理,国库经收处只办理库款收纳,不办理预算收入的退付。
(二)退库的核算
办理退库时,申请退库的单位和个人要填写退库申请书,由财政授权的征收机关按规定审批权限审查后,填发“收入退还书”(见图表11-2)。
图表11-2收入退还书
各级预算收入的退库,原则上通过转账办理,不支付现金。
对个别特殊情况,必须退付现金时,财政征收机关应从严审查核实后,在收入退还书上加盖“退付现金”的戳记,并由收款人持向指定的国库按规定审查退款。
国库退付预算收入,一律凭“收入退还书“办理。
对收入退还书要进行审查:
填发单位的预留印鉴是否相符;各栏填写事项是否完整;退库理由、范围和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等。
审查无误后,第一联收入退还书加盖业务公章后退签发单位;第二联作退款国库的借方传票,第三联作收款单位开户行的贷方传票,其会计分录为:
借:
中央预算收入
或:
待报解地方预算收入
贷:
商业银行存款——**行户
以现金退库的,第三联收入退还书作现金付出传票的附件,其会计分录为:
借:
中央预算收入
或:
待报解地方预算收入
贷:
现金
并把第四联收入退还书交收款单位,第五联随收入月报表送退款的财政机关。
三、预算收入报解的核算
预算收入报解的核算,是指各级国库对收纳的预算收入,按规定划分各级地方财政收入和中央财政收入,并分别办理报解的过程。
预算收入的报解,凭“预算收入日报表”(见图表11-3)、“分成收入日报表”(见图表11-4)和“库存日报表”(见图表11-5)来办理。
图表11-3预算收入日报表
国库**分(支)库预算收入日报表
级次年月日第号
预算科目
本日收入
预算科目
本日收入
(位数)
(位数)
国库盖章复核制表
图表11-4分成收入计算日报表
国库**分(支)库分成收入计算日报表
年月日第号
分成项目
本日收入
本年累计
(位数)
(位数)
收入分成
%省级分成
%地(市)级分成
%县(市)级分成
国库公章复核制表
图表11-5库存日报表
国库**支库库存日报表
年月日字第号
项目
金额
备注
昨日库存
本日共收
本日共付
本日库存
国库盖章复核制表
(一)支库报解的核算
支库收纳的预算收入,应于当日办理库款报解,确实来不及的,可在次日上午办理,但月底
日收纳的预算收入,必须当日报解。
支库办理库款报解时,应按预算级次、预算科目编制预算收入日报表,具体处理办法:
1.中央省、地(市)级预算收入的报解。
中央预算固定收入,省级预算固定收入,地、市级预算固定收入,根据预算收入科目设置明细账或登记簿记载,并应分别编制预算收入日报表,一式三份,一份留存,一份附缴款书回执联送征收机关,一份随报单直接或经中心支库汇总后上划分库。
地(市)级预算固定收入上划中心支库。
会计分录为:
借:
中央预算收入
或:
待报解地方预算收入
贷:
联行往账
2.县级固定收入的报解。
本级预算收入日报表,根据地方预算收入明细账编制一式三份,一份留存,一份附缴款书回执联交征收机关,一份送财政机关。
如有收入退付,须在同一预算科目内轧差列入,退付大于缴库时其差额用红字列入收入日报表。
对县级预算收入中的固定收入,转入县级财政库款户。
会计分录为:
借:
待报解地方预算收入
贷:
地方财政库款——国库单一账户
3.分成收入的报解。
支库根据本级预算收入日报表中,属于分成收入各科目的本日收入合计数,填写分成收入计算表的收入总额,按规定的分成比例办理分成留解,其中上解部分应从“待报解地方预算收入”科目账户付出,然后划上级库。
会计分录为:
借:
待报解地方预算收入
贷:
联行往账
属于本级预算分成收入应从“待报解地方预算收入“科目付出。
会计分录为:
借:
待报解地方预算收入
贷:
地方财政库款——国库单一账户
为了便于上级国库汇总计算地方预算收入总额,没有分成上解任务的县,支库对县级预算收入,仍应编制分成收入计算表(其县级留成数额与收入总额一致)。
分成收入计算表编制一式三份,一份留存,一份送财政机关,一份随划款报单报上级国库。
(二)中心支库的报解
中心支库直接收纳预算收入的处理方法,比照支库的方法办理。
中心支库收入支库上报的地(市)级预算收入日报表、分成收入计算表和上划库款的联行报单,经审核无误后,分别转入有关账户,会计分录为:
借:
联行来账
贷:
待报解地方预算收入
根据支库上报的地(市)预算收入日报表的数字,记载地方预算收入科目地区级预算收入明细账或登记簿,据以编制预算收入日报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送财政机关。
中心支库汇总支库上报的分成收入计算表的收入总额数字后,即为地(市)级预算收入总额,然后按规定的分成比例,办理分成留解,编制汇总地(市)级分成收入计算表,属于上解部分应上划省分库。
会计分录为:
借:
待报解地方预算收入
贷:
联行往账
属于本级预算收入,会计分录为:
借:
待报解地方预算收入
贷:
地方财政库款——国库单一账户
没有分成上解任务的地(市),中心支库仍应上报分成收入计算表(其他市级留成数额与预算收入总额一致),以便分库汇总计算地方预算收入的分成总额。
中心支库收到支库上报的中央、省级预算收入日报表,经审核无误后,分别转有关账户,会计分录为:
借:
联行来账
贷:
待报解地方预算收入
或:
中央预算收入
根据支库上报的中央、省级预算收入日报表和中心支库收纳的中央、省级预算收入,记载中央预算收入、省级预算收入登记簿。
当日营业终了,据以分别编制中央、省级预算收入日报表,一式两份,一份随划款报单上划分库。
会计分录为:
借:
中央预算收入
或:
待解地方预算收入
贷:
联行往账
(三)分库报解的核算
分库如直接收纳预算收入,其处理方法,比照支库办理。
分库收到支库上划的中央预算收入日报表及报单,应先转入中央预算收入科目。
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
联行来账
贷:
中央预算收入
然后编制汇总的中央预算收入日报表一式两份:
一份留存,一份上报总库。
上划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
中央预算收入
贷:
联行往账
收到支库划来省级预算收入和中心支库划来地(市)预算的分成收入,先转入待报解地方预算收入科目省预算收入待报解户。
然后加计省级预算收入,汇总编制省级预算收入日报表和全省预算分成收入计算表,其中属于中央分成部分上划总库,省分成部分扣除各地(市)留成数额后,转入地方财政库款科目省财政预算存款账户。
其划转的会计分录与中心支库基本相同。
(四)总库的处理方法
总库收到各分库划来中央预算收入日报表和分成收入计算日报表后,应将库款转入中央财政预算存款户。
其会计分录为:
借:
联行来账
贷:
中央预算收入
根据各库上报的中央预算收入日报表,编制汇总的中央预算收入日报表一式两份:
一份留存,一份报财政部。
四、收入的更正
各级财政机关、征收机关、国库和缴款单位,在办理预算收入的收纳、退还和报解手续时,如有错误,事后发现,不论本月和以前月份的错误,都应在发现的月份办理更正,不再变更过去的账表。
年终整理期间,更正上年度的错误,均在上年度决算中调整。
更正错误要填写“更正通知书”。
对下列不同类型的错误,应作不同的处理:
(一)缴款书的预算级次、预算科目填写错误,由征收机关说明:
(1)凭证栏的“名称”,填写发现错误的凭证名称,如缴款书、收入日报表等。
(2)金额栏,专备国库更正收入日报表、分成收入计算表和库存表金额时填列。
(3)填制联数为一式三联。
填写更正通知书,送国库更正。
(二)国库在编制收入日报表中发生错误,由国库填写“更正通知书”,进行更正。
(三)国库在办理库款分成上解工作中发生错误,由国库更正。
属于国库办理分成留解、划解库款的错误,由国库另编冲正传票更正。
五、预算收入对账和年度决算
(一)预算收入对账
为了正确反映预算收入报告情况,各级财政、征收机关和国库必须严格遵守预算收入对账制度。
国库收入的对账应按月、按年按照预算科目对账。
每月终了,支库应在3日内根据各级预算科目明细账或登记簿的余额编制月份对账单一式四份,送财政和征收机关于3日内核对完毕并盖章后,财政、征收机关各留一份,退回支库两份,支库留存一份,报中心支库一份(中央预算收入和省级预算收入月份对账单,直接报分库)。
如有错误,应在月后6日通知国库更正。
无正当理由的更正,不予受理。
中心支库、分库、总库三级收纳的预算收入对账工作,也按上述办法办理。
(二)年度对账和年终决算
年度终了后,支库应设置10天库款报解整理期,经收处12月31日以前所收支款项,应在库款报解整理期内报达支库,支库应列入当年决算。
支库应按中央、省、地(市)县四级分别编制预算收入年度决算表各一式四份,于年后20天内送财政、征收机关核对,财政、征收机关应于5日内核对签章完毕,对账中发现错误,应及时纠正,同时通知编表单位更正。
财政、征收机关各留存一份,退回支库两份,支库留存一份,其余一份决算表报中心支库。
中心支库根据支库上报的各级预算收入年度决算表一式四份,送财政、征收机关核对无误并盖章后,财政、征收机关各留存一份,退回中心支库两份,中心支库留存一份,上报分库一份。
分库根据中心支库上报的中央预算收入和地方预算收入年度决算表,经审核无误后,分别汇总编制全辖(包括地市县级)的地方预算收入年度决算表一式三份,送财政机关一份,分库留存一份,上报总库一份。
中央预算收入年度决算表由分库汇总编制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报总库。
总库收到分库上报的中央预算收入年度决算表经审核无误后,汇总编制中央预算收入年度决算表一式两份,留存一份,报财政部一份,总库收到的地方预算收入要分别审核,计算核对分成收入的有关数字,分析国家预算收入的执行情况。
第三节预算款项支拨的核算
一、国库集中支付概述
目前,我国预算款项支拨采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即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实现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的银行账户。
(一)国库支付方式
预算款项的支付是国家预算资金的分配过程。
各级国库款的支付必须凭各级财政机关签发的支款凭证办理,各级财政部门在其同级财政存款余额内办理支付,只办理转账,不得支付现金。
国库款支付的具体方式有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
1.财政直接支付。
即预算单位用款时,按照批准的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审核无误后,向代理银行发出支付指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指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支付到商品(劳务)的供应方或收款单位(简称收款人,下同)。
财政直接支付包括工资支出、工程采购支出、物品和服务采购支出及其他特定用途的支出项目。
2.财政授权支付。
即对预算单位的零星、经常性的小额支出,用款时不必逐笔向财政部门申请,而是在财政授权额度内直接向代理银行签发支付指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指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有关账户将资金支付到商品(劳务)的供应方或收款单位。
单笔现金支付在5万元以上的须经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审核同意后才能办理。
财政授权支付适用于未纳入财政直接支付的其他支出。
(二)财政资金的支付与清算
财政资金的支付与清算通过人民银行和商业银行的资金汇划系统进行。
经财政部门会同人民银行批准,具体经办财政资金支付与清算的商业银行为代理银行。
代理银行的总行和省级分行分别为中央财政资金和地方(省级)财政资金支付与清算的主办行,直接经办支付业务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为经办行。
经办银行根据约定的支付指令将财政资金划转到收款人账户后,将支付余额通过通存通兑系统划转到主办行。
主办行具体负责本系统支付业务的汇总清算,并与其开户的人民银行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进行清算。
二、会计科目与凭证
(一)会计科目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是财政部门以及财政部门为预算单位在银行开设的一组账户,由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使用。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包括国库单一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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