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森林法》贯彻执行及林长制工作汇,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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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森林法》贯彻执行及林长制工作汇,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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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森林法》贯彻执行及林长制工作汇,报
某县《森林法》贯彻执行及林长制工作汇报
一、贯彻执行《森林法》情况深入开展宣传教育。
一是疫情期间全力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全国人大《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宣传。
重点围绕3家野生动物养殖场监管防控,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全面禁止野生动物交易通告》600份,联合县总工会、共青团县委员会、县妇联印发“远离野味健康饮食”倡议书500份,与养殖场签订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承诺书3份。
二是加强森林宣防火传教育。
防火期县电视台滚动播放县政府“禁火令”
“五个严禁”等通告,出动宣传车200余台次,更新宣传牌50余块、宣传横幅200余幅,发放禁火令1000余份、“一封信”2万余份,发送手机短信10000余条,进村入户宣传3000余户。
三是开展新《森林法》宣传。
《森林法》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为全面深化林业改革、推动林业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新《森林法》施行以来,我县采取了多种形式和有力措施,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政务信息公开栏开辟新修订森林法系列解读,举办学习班,结合平时工作,开展送法下乡、进企业、村活动,营造全民知法懂法、爱林护林的良好氛围,以“林长制”为抓手,全面深化林业改革,确保《森林法》落地生根。
着力推进城乡绿化。
造林绿化工作作为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的重要抓手,各级林长高度重视,县委主要领导亲自抓,提出按照一地一策、一村一方案、一乡镇一系统,实行挂图作战。
为做好疫情防控和植树造林“两不误”,全县采取分单位分批次分地点开展“绿化龙山凤水,共享怡人”主题义务植树活动,切实做到不扎堆,不聚集。
各乡镇结合农村环境整治、乡村绿化、道路绿化等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据统计,完成营造林
3.21万亩。
其中:
林业重点工程造林
1623.5亩、封山育林19500亩、森林抚育11000亩;
全县参加义务植树
6.4万人次,植树
24.2余万株,义务植树尽责率达98%,新建义务植树基地8个,面积达800余亩;
“青山白化”专项治理补植提质1515亩;通过“封、改、造”等方式,全县“一山一策”完成5432亩;通过“扩、改、提”发展主导产业7751亩;道路绿化
137.2公里;河流绿化
13.9公里;建成县绿化
564.2亩;
7个美丽乡村绿化
52.58亩。
坚持狠抓森林防火。
一是全面落实森林防火“防打保”责任制。
落实“六级包保”责任制,启动县、乡、村、护林员四级联防。
二是强化指挥调度。
启动县级智慧平台,实行人防技防结合,成立由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林业局组成的森林防灭火综合执法队,重点检查责任制落实、宣传、队伍建设、人员到岗到位情况和重点县域销售经营烟花爆竹、祭祀用品、塑料花情况。
三是是严抓火源管控。
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焚烧香纸,祭祀池一律封闭。
四是加大打击力度。
打击违规野外用火和破坏坟前绿化行为,先后打击处理违规野外用火2人,人为破坏坟前绿化行为2人,并及时在县新闻媒体曝光。
六是强化应急准备。
完善应急预案,制定2021-2021防灭火行动方案,组织专业人员检修防火器材,对县、乡、村三级防火队伍开展培训演练,全县春季森林防火实现“零”火灾。
全力防控松材线虫病。
全面完成2021-2021年松材线虫病防治任务
827.8亩,清理病死树385株,采用破碎、焚烧、钢丝网罩等方式就地除害处理,并顺利通过市级第三方验收。
加强日常监测,组织春季松材线虫病普查,据统计,全县共发现枯死树71株,面积990亩。
通过购买社会化服务方式实施挂设诱捕器60个诱杀松材线虫病媒介昆虫松褐天牛,有效降低虫口密度。
切实做好美国白蛾等食叶害虫虫情调查和防治工作,坚决遏制重大林业有害生物蔓延扩散趋势。
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严格规范林地使用审核审批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上半年共办理采伐证10份,采伐蓄积
497.89立方米,办理永久征占用林地2起,林地面积
0.4331公顷,查处林业行政案件3起。
完成县“十四五”期间年采伐限额编制工作。
完成省林业局下达我县林督查疑似图斑61个、长江经济带即时监测图斑21个的前期初核工作。
完成省林业局反馈的沿江湿地自然保护县破罡湖实验县10个人类活动遥感点位进行现场核查。
组织开展全县珍稀野生植物调查。
开展野生动物林业执法检查87次,野生动物养殖场专项督查54次,收缴黄麂、乌栋、珠颈斑鸠、野兔等野生动物死体20只,清理收缴兽夹、索套等非法猎捕工具66件,清理鸟网600余米,救助放飞凤头鹰、夜鹭、领角鸮、鹰鸮等野生动物8只,疫情期间成功破获一起非法猎捕6只黄麂刑事案件。
4月份,我县启动5个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编制工作,在充分征询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基础上,并经过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务会议多轮汇报会形成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在通过省、市级各二轮专家审查后,为确保我县自然保护地调出、调入保护地斑块的科学性、合理性,在合肥邀请相关专家组织召开了论证会,修改预案已上报省林业局待第三轮审查。
二、林长制改革工作治理见成效。
“青山白化”专项治理是全市林长制工作四大示范工程之一,三年任务1500亩。
县坚持疏堵结合、建管并举,做好“减存量增绿量”工作,三年超额完成治理任务2021亩,“青山白化”植被及景观恢复技术获省级科技成果并立项推广。
“青山白化”专项治理坚持“三量”整治,减存量。
全县“三沿五县”范围内的坟墓数量共有19524穴,共迁移4797穴,遮蔽14727穴。
全县“青山白化”专项治理已投入4000万元,亩均2万元。
控增量。
完善视频监控网络,设立电子监控点197个,组建24人的“青山白化”专项治理执法队伍,建立有奖举报机制,防火、防林木盗采、防私埋乱葬,打击私埋乱葬和扩坟修坟行为。
增绿量。
坚持“包栽、包活、包遮蔽”,对“三沿五县”范围内坟茔集中县域进行规划设计,项目化管理,一体化推进,确保增绿见效。
试点抓示范。
我县启动“一村四企”林长制改革试点工作,市直16个部门联合县相关部门现场办公,支持解决“一村四企”的建设用地、园县道路、供电供水、水利基础设施等系列问题,增强林业企业发展后劲。
县借“一村四企”林长制改革示范契机,抢抓机遇,突出苗木花卉、鲜果、蔬菜、茶叶等主导产业,按照“县级统筹、乡镇实施、村级服务”的工作原则,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产业先导、科技指导”为线,带动全县林长制改革,全面促进林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通过林长制改革示范,“一村四企”供水供电及通讯问题全部解决,申报解决建设用地78亩,完成园县道路建设
14.55公里。
近两年,润家生态园完成400亩山场绿化,建成润家欢乐农场,园县建设进度加快,2021年收入将增加100万元;
戈雨生态园完成林下茶园建设200亩,山楂育苗2亩,投资60万元省财政湿地项目完工,2021年科技推广项目建设中,年产值增加100万元;
中国秀园连续举办了三届郁金香花展和五一花海欢乐游,形成了三产融合格局,年产值增加200万元;
绿丰园杨梅园完成杨梅全园整枝提质,杨梅育苗
1.2万株,发展林下经济200亩,并举办了第
四、五、六届杨梅采摘节,年产值增加100万元;
杨亭村完成新扩建茶园170亩,林场制茶改扩建项目完成,花溪茶谷景县建设初具规模,2021年人均收入将达2万元,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超过150万元。
协作新机制。
5月19日,县检察院驻县林长制办公室检察室挂牌成立,正式建立了“林长+检察长”协作配合机制,全县通过建立、完善“林长+检察长”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健全涉林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增强涉林行政执法的刚性,强化对林长及相关部门履行林长制工作职责法律监督,推动林长及相关部门落实依法治林管林责任,深入推进了我县林长制改革示范县建设。
目前,我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进展顺利,联合开展执法检查活动7次,处理乱砍滥伐案件1起,并参与环保与自然保护地督查。
宣传有特色。
全县紧紧围绕“八个一”抓好林长制宣传,即重点地段安装一块公告牌、悬挂一条宣传横幅,致全县市民一封信,全县党员干部签下一份承诺书,每月一次电视媒体宣传,每周发送一次短信、制作一次新媒体宣传、下发一期工作简报等,营造林长制及“青山白化”专项治理的浓厚氛围,引导群众支持参与林长制工作。
2021年春季,各级新闻媒体对我县林长制工作共有50篇报道,其中国家级4篇,省级32篇,市级14篇,3月23日中央电视台《朝闻天下》对我县郁金香花展进行了报道,4月3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对我县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了报道。
今年共接待来自全国各地22个兄弟单位前来考察学习。
三、问题及困难林业融资难的问题。
尽管我县成立了市龙鑫林河投资有限公司,已编制《市县林长制林业发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虽多次与市农发行对接,目前由于缺少增信担保,仍无实质性进展,融资难的问题仍然存在。
执法队伍问题。
森林公安划转,林业执法队伍薄弱,且纳入市级林长制考核,经与县编办多次协调沟通,由于我县人事编制由市级掌控,目前已满编运行,且在去年新一轮机构改革中,林业部门虽得以保留,但没有林业综合执法队伍这一内设机构,林业综合执法队伍机构及编制问题近期难以解决。
四、下一步工作进一步加大新修订《森林法》、《市实施林长制条例》宣传工作。
按照《市县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县行动方案》,着力推进我县创建林长制改革示范县的各项工作。
加快林长制项目融资力度,争取农发行林长制项目融资和生态保护与修复领域专项债项目。
围绕乡村振兴和加快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做好与中国林科院亚林所对接工作,打造“甜柿村”
“红栎村”
“茶花村”三个特色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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