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多层次资本市场构建补助资金申报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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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多层次资本市场构建补助资金申报方案
附件2
多层次资本市场构建补助资金申报方案
为做好多层次资本市场构建补助资金的组织申报工作,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金〔2019〕36号)精神,制定申报方案如下。
一、补助范围和标准
(一)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补助。
对完成股份制改造,拟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已在湖南证监局辅导验收的企业,给予200万元补助;对在科创板首发上市的企业再给予100万元补助。
对将省外在沪深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注册地迁至我省的,给予200万元补助。
(二)“新三板”挂牌补助。
对在“新三板”挂牌并实现直接融资5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其实际支付中介费用的5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累计补助不超过50万元。
(三)区域性股权市场股改挂牌补助。
对在湖南股权交易所科技创新专板挂牌的企业,给予30万元补助;对完成股改并在湖南股权交易所标准板挂牌的企业,给予不超过15万元补助;对完成股改并在湖南股权交易所成长板挂牌的企业,给予不超过10万元补助。
其中,对2020年前完成股改并在湖南股权交易所挂牌的涉农企业,按其实际支付中介费用给予补助,每家企业补助不超过30万元。
(四)中小企业债券发行贴息补助。
对在沪深证券交易所、“新三板”、银行间债券市场、湖南股权交易所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私募债、私募可转债、扶贫票据的,在债券存续期内,按企业发债利息的30%给予贴息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五)股权投资类企业补助。
在我省注册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股权投资类企业,对其投资于我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新兴及优势产业链项目,且持有股权期限超过6个月,根据所投资企业成立时间长短分别给予补助,所投资企业成立时间在5年(或60个月)以内,实际投资额超过1000万元以上,按不超过5%的比例给予补助;所投资企业成立时间在5年(或60个月)以上,实际投资额超过2000万元以上,按不超过1%的比例给予补助。
每年单个股权投资类企业奖励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六)区域性股权市场等中小微企业融资综合服务平台补助。
对湖南股权交易所、湖南金融资产交易中心等融资服务平台按挂牌数量(不超过1000元/家)、融资金额(不超过融资总额1%)、交易金额(不超过交易总额0.1‰)、融资服务系统研发投入等指标测算给予经费补助,用于股改挂牌服务、办公场地租赁、系统运行维护、宣传培训等运营支出。
对符合第
(一)至第(五)条的深度贫困县和少数民族自治县、湘南湘西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企业,补助额度可适当提高20%。
二、申请补助资金须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补助须提交以下材料
1.补助资金申请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生产经营简要情况、是否符合获取补助资金条件情况、以往获取该项补助资金情况等)及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补助资金申请表(申请表见附件1)。
2.湖南证监局对该企业辅导验收通过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仅申请科创板上市100万元,则不需要这一项)。
3.科创板首发上市相关证明材料(新闻报道、图片等)(仅限科创板上市企业)。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从省外迁入我省的上市公司,还需提供企业迁入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注册登记信息打印页。
5.专项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见附件7)。
(二)申请“新三板”挂牌补助须提交以下材料
1.补助资金申请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生产经营简要情况、是否符合获取补助资金条件情况、以往获取该项补助资金情况等)及新三板挂牌融资补助资金申请表(申请表见附件2)。
2.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核准挂牌文件。
3.与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签订的挂牌辅导协议及相关费用支付凭证复印件。
4.挂牌企业融资的证明材料,包括融资服务协议、资金到位的银行凭证。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注册登记信息打印页。
6.专项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见附件7)。
(三)申请区域性股权市场股改挂牌补助须提交以下材料
1.补助资金申请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生产经营简要情况、是否符合获取补助资金条件情况、以往获取金融专项资金补助情况等)及区域性股权市场股改挂牌补助申请表(申请表见附件3)。
2.湖南股交所核准挂牌文件。
3.与中介机构签订的挂牌辅导协议及相关费用支付凭证复印件(科技创新专板挂牌不需要)。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注册登记信息打印页。
5.专项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见附件7)。
(四)申请中小企业债券发行贴息补助须提交以下材料
1.补助资金申请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生产经营简要情况、是否符合获取补助资金条件情况、以往获取该项补助资金情况等)及中小企业债券发行贴息补助资金申请表(申请表见附件4)。
2.债券发行核准(备案)文件。
3.募集资金银行进账单。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注册登记信息打印页。
5.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以及企业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认定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标准,符合中小企业认定标准的说明。
6.专项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见附件7)。
(五)申请股权投资类企业补助须提交以下材料
1.补助资金申请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机构的简要情况、是否符合获取补助资金条件情况、以往获取金融专项资金补助情况等)及股权投资类企业补助资金申请表(申请表见附件5)。
2.股权投资机构的证明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注册登记信息打印页、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证明。
3.投资省内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注册登记信息打印页、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4.投资证明材料,包括投资协议、资金银行进账单、工商变更登记等。
5.专项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见附件7)。
(六)申请区域性股权市场等中小微企业融资综合服务平台补助须提交以下材料
1.补助资金申请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机构的简要情况、是否符合获取补助资金条件情况)及中小微企业融资综合服务平台补助资金申请表(申请表见附件6)。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注册登记信息打印页。
3.服务证明材料及指标测算。
4.财务报告。
5.专项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见附件7)。
三、申报程序
请各市州金融办组织辖区内企业和机构于3月10日前向所属县市区金融办和财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
所有申请材料统一用A4规格纸张装订成册。
申报企业和机构须认真、如实填写材料,并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县市区金融办和财政部门对申报企业和机构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进行审核把关并出具意见,于3月20日前报送至市州金融办和财政局。
市州金融办和财政局对县市区金融办、财政局审核意见审核后,请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于3月31日前报送至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不受理纸质申报材料),电子版申报材料同步报送至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指定邮箱。
市属企业直接向市金融办、市财政局申报,省属企业直接向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申报。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和省财政厅将于5月底前完成申报资料审核工作;省财政厅将于6月底前将补助资金发放到位。
附件:
1.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补助申请表
2.新三板挂牌补助申请表
3.区域性股权市场股改挂牌补助申请表
4.中小企业债券发行贴息补助申请表
5.股权投资类企业补助申请表
6.中小微企业融资综合服务平台补助申请表
7.专项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
附件2-1
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补助申请表
(示例:
县属企业)
填报单位(公章):
申报时间: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市州县区
邮政编码
董事长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董秘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企业性质
所属行业
股本或
实收资本金
主要产品
开户银行
账号
户名
目前
股本
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财务状况
(万元)
时间
财务指标
2017年(万元)
2018年(万元)
2019年(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主营业务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公司简介
公司历史沿革、包括主要高管简介、主要竞争优势和成长性描述等(300字以内)
企业上市
进程
上市地点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
融资规模
上市进程
报备时间
辅导验收通过时间
科创板
上市日期
(科创板上市企业填写)
聘请中介
机构
保荐机构
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以往获取补助资金情况
本次申请补助资金金额
县(市、区)金融办意见
符合专项资金申报条件,同意上报!
(盖章)
年月日
县(市、区)财政局意见
符合专项资金申报条件,同意上报!
(盖章)
年月日
市州金融办意见
同意XX县金融办意见,同意上报!
(盖章)
年月日
市州财政局意见
同意XX县财政局意见,同意上报!
(盖章)
年月日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意见
年月日
省财政厅
意见
年月日
附件2-2
新三板挂牌补助申请表
(示例:
市属企业)
填报单位(公章):
申报时间: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市州县区
邮政编码
董事长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董秘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企业性质
所属行业
股本或
实收资本金
主要产品
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
目前
股本
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财务状况
(万元)
时间
财务指标
2017年(万元)
2018年(万元)
2019年(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主营业务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融资情况
融资方式
融资额
挂牌费及中介费用合计(万元)
挂牌费
支付费用
券商
支付费用
会计师事务所
支付费用
律师事务所
支付费用
以往获取补助资金情况
本次申请补助资金金额
县(市、区)金融办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县(市、区)财政局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市州金融办意见
符合申报条件,同意上报!
(盖章)
年月日
市州财政局意见
符合申报条件,同意上报!
(盖章)
年月日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意见
(盖章)
年月日
省财政厅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附件2-3
区域性股权市场股改挂牌补助申请表
填报单位(公章):
申报时间: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市县(市区)
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
实缴资本
法定代表人
员工人数
挂牌时间
股权代码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开户银行
账户名
账号
企业申报理由(材料可以附页)
县(市、区)
金融办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县(市、区)
财政局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市州金融办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市州财政局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省政府金融办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省财政厅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备注
附件2-4
中小企业债券发行贴息补助申请表
填报单位(公章):
申报时间: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市州县区
邮政编码
联系人及职务
手机号码
财务负责人
手机号码
企业性质
所属行业
股本或
实收资本金
是否符合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具体情况
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认定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说明情况
主要产品
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
目前
股本
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财务状况
(万元)
时间财务指标
2017年(万元)
2018年(万元)
2019年(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主营业务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债券发行情况
发行地点
□深交所、□上交所、□银行间债券市场
□新三板、□湖南股交所
债券种类
□中小企集合债、□私募债、□私募可转债、□扶贫票据
融资情况
发债时间
总融资额
(万元)
发债年利率(%)
发债年限
发债利息
(2019年)
本次申请补助资金金额
县(市、区)
金融办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县(市、区)
财政局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市州金融办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市州财政局意见
(盖章)
年月日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省财政厅意见
(盖章)
年月日
附件2-5
股权投资类企业补助申请表
填报单位(公章):
申报时间: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市县(市区)
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
实缴资本
法定代表人
员工人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申报奖励内容
申报奖励金额
开户银行
账户名
账号
企业申报理由(材料可以附页)
县(市、区)
财政局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县(市、区)
金融办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市州财政局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市州金融办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省财政厅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备注
附件2-6
中小微企业融资综合服务平台补助申请表
填报单位(公章):
申报时间: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市县(市区)
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
实缴资本
2019年总收入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申报奖励内容
申报奖励金额
开户银行
账户名
账号
企业申报理由(材料可以附页)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省财政厅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备注
附件2-7
专项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
(示例:
市属单位、机构)
XX市金融工作办公室、财政局:
我公司承诺:
此次申报2020年度资金,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内容和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
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承诺。
企业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说明:
承诺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诺,即:
县(市、区)所属单位向对应县(市、区)金融办、财政局承诺,市(州)所属单位向对应市(州)金融办、财政局承诺,省属单位向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承诺,无需多级承诺。
)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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