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漓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员工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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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漓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员工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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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粤鹏建设有限公司员工手册
第一章总则
本手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制订(简称《手册》)。
《手册》为员工在公司任职期间提供有关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详尽资料,希望通过《手册》,使每一位员工都能更好了解企业以及企业对员工的希望和要求。
第二章入职指引
一、报到:
1、新员工按录用通知中指定的时间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报到,报到时出示以下有效证件的原件并留复印件:
⑴个人简历;
⑵身份证;
⑶学历、学历证书;
⑷职称、资格证书;
⑸婚姻状况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独生子女证;
⑹市级以上公立医院体检表;
⑺半身免冠一寸相片2张;
⑻与最后服务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手续或离职证明;
2、亲笔填写《员工登记表》。
如个人资料中下列内容有变更或补充时,请及时向公司报告并更改。
⑴姓名;
⑵家庭住址、电话号码;
⑶婚姻状况;
⑷出现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
⑸取得更高一级的学历或进修证书。
3、领取《劳动合同》并在限定时间内签订。
4、领取办公用品和资料。
5、与工作部门负责人见面、接受工作安排。
二、试用与转正:
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劳务工条例》,通过与职工平等协商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
1、试用期:
临聘人员:
试用期为一个月。
调入人员、应届毕业生:
试用期为三个月。
2、转正手续:
应届毕业生按国家规定工作满一年后,本人提交书面申请,由人力资源部办理转正定级及职称确认申报工作。
第三章考勤及休假制度
一、考勤:
1、工作时间:
每周实行五天工作制,即周一至周五
上午:
8:
30-12:
00
下午:
2:
00-5:
30(周五为5:
00)
2、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无故缺勤以旷工计,出勤情况与收入挂钩。
每旷工一天,扣发当月工资和奖金的20%,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或累计旷工五天以上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情节严重并屡教不改者,按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处罚,即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予以除名。
二、请假:
1、事假:
⑴有事需请假的职工,事先须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如情况特殊,经批准可补办手续。
事假的批准权限;3天以内(含3天,下同)由部门领导批准,3天以上需经部门及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部门领导请假,需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批准后须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⑵每月事假在3天内不扣工资,但要扣发与请假天数相应的奖金;事假超过3天者,除扣发奖金外,按超出天数扣发工资;一年内连续事假天数超过30天或累计超过60天的,扣发相应的工资奖金和年终奖,并失去参评选先进的资格。
2、病假:
⑴员工请病假,需凭医院证明。
如事先未能请假的,事后应持病假单补办请假手续;
⑵每月病假累计3天内,不扣工资奖金;超过3天,按超出天数扣发工资奖金;因公负伤需进行医疗,不扣工资奖金;
⑶员工(不含劳务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停止工作进行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及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24个月的医疗期: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在本单位工作5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员工,在24个月内不能痊愈的,公司领导批准,可适当延长医疗期。
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医疗期6个月的按12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医疗期9个月的按15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医疗期12个月的按18个月计病休时间计算;
医疗期18个月的按24个月计病休时间计算;
医疗期24个月的按30个月计病休时间计算;
劳务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工医疗期限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
不满一年的,为累计十五日;满一年的,从第二年起每年增加十五日,但最长不超过九十日。
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
医疗期在6个月以内的,按下列标准支付病伤假期工资:
工龄不满5年者,为本人标准工资的60%;
工龄满5年不满10年者,为本人标准工资的70%;
工龄满10年及以上者,为本人标准工资的80%。
医疗期超过6个月的,公司停发病伤假期工资,按下列标准付给救济金:
工龄不满5年者,为本人标准工资的50%;
工龄满5年及以上者,为本人标准工资的60%;
员工所领取的救济金数额如低于公司平均工资的40%的,应按公司平均工资的40%发给,但不能多于本人标准工资;
救济金付至能工作或确定为残废、死亡或劳动关系终止时止。
三、休假:
1、国家法定假日:
元旦:
一天;
春节:
法定假期为三天,公司为了方便员工回家过年,可根据具体情况安排春节假期;
妇女节:
女员工放假一天。
如果公司统一安排活动,则不再另外享受假期;
劳动节:
三天;
儿童节:
已领取独生子女证,且子女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下(含十四周岁,下同)的职工,放假一天;
国庆节:
三天。
如三月八日和六月一日恰逢双休日,则不另外补假。
2、探亲假:
⑴本企业工龄满一年以上,与父母或配偶不居住一地的员工,均可享受探亲假;
⑵未婚员工探父母,每年可休探亲假一次,每次为20天(不含路途时间,下同);
已婚员工探望配偶的,每年可休探亲假一次,每次30天,
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可休探亲假一次,每次20天;
⑶员工的父亲或母亲与其配偶同居一地的,只能选择探望一方;
⑷员工的父亲或母亲不同居一地,只能选择探望一方;
⑸职工有生身父母又有养父母的只能选择探望一方;
⑹员工探亲期间患病的,其病休天数不能顺延。
如因病不能按时返单位上班,超出探亲假以外的天数,凭医院证明按病假处理;
⑺员工在探亲往返路途中因不可抗拒因素而延误时间不能按时返回单位的,报经公司领导批准可计为路途时间;
⑻符合申请出境探亲条件的员工,其探亲假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⑼享受探亲假者,其路费报销按财政部《关于职工探亲路费的规定》执行。
3、婚假:
员工结婚,可享受3天婚假;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为晚婚,晚婚者可增加10天婚假。
婚假必须在结婚登记日后6个月内取假,职工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交通费自理。
4、产假:
⑴女员工生育可享受90天产假,生育第一胎年龄男满26周岁女满24周岁为晚育,可增加15天产假,如在子女出生后三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证》的,还可增加35天产假,合计为140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如产妇属剖腹产,另可增加30天产假,如产妇在产假期间实施输卵管结扎的,另增假期21天;
⑵男方可享受10天看护假;
⑶产假以产前后休假累计。
5、哺乳假:
小孩一周岁以内,每天给母亲一小时的哺乳时间。
6、丧假:
职工亲属(包括父母亲、配偶、子女、)和配偶父母死亡,可给予5天丧假,需要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途远近给予路程假,交通费自理。
7、调动假:
异地办理调动手续,一次性给假5天。
四、有关说明:
1、所有休假(除法定假日外)均要事前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如情况特殊,经批准可补办手续。
休假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必须到人力资源部销假,无正当理由不销假的,以旷工计。
2、探亲假、婚假、产假、看护假、哺乳假、丧假、调动假期间工资照发,按休假的实际天数扣除相应的奖金。
3、婚假、产假、看护假、丧假必须一次性休完,假期内遇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的,均不增加假期天数。
探亲假允许分段取假,但不能超3次,累计天数不能超规定标准,路程假只给一次,费用只报一次。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享受当年的探亲假:
⑴一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30天;
⑵当年已休产假的。
第四章薪酬制度
根据岗位职责和技能要求,按照《深圳市粤鹏建设有限公司工资方案》确定员工的薪金标准,实行绩效定薪、以岗定薪、岗变薪变。
每月的5日为公司发薪日,支付本月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当在之前的工作日支付。
试用期工资按标准工资的80%发放。
第五章福利政策
一、社会保险:
公司按国家规定为每位员工购买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
二、有薪假期:
员工可根据国家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假、看护假、哺乳假、丧假、调动假等有薪假期(详见第三章)
三、福利津贴(本单位服务年限在半年以下者各项福利按50%发放):
除了随工资每月发放的各种补贴外,另发:
1、过节费:
⑴元旦、春节:
1000元;
⑵中秋节及国庆节:
1000元;
⑶“六·一”儿童节:
100元(限子女在14周岁以下,并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职工,双职工只发一方。
);
⑷“三·八”妇女节:
100元(仅限女员工)。
2、清凉饮料费、劳保津贴:
公司每年向每位员工发放清凉饮料费、劳保津贴1000元。
四、奠仪:
员工在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或配偶父母不幸去世一个月内知会人力资源部,公司将致慰问金2000元。
五、其他:
1、公司每年为员工免费体检一次;
2、为员工的独生子女(14岁以下,并领取《独生子女证》)报销50%的医药费(双职工只能一方享受)。
第六章职业培训
一、职前培训:
新员工应进行职前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统筹安排。
内容为:
1、公司简介及人事管理规则的讲解;
2、业务特性、工作要求说明;
3、指定资深及专业人员辅导。
二、在职专业培训:
由部、室根据业务情况和业务需要提出年度专业培训计划,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第七章离职
一、离职形式:
(一)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期届满,不再续订的,或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条件出现,劳动合同终止。
公司在劳动合同届满之前二十四小时内书面通知员工。
公司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员工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符合下列情况的,可延长劳动合同期限。
1、女员工在国家规定的“三期”期间,劳动合同期限应延长至哺乳期结束。
2、员工医疗期间,劳动合同可延长至医疗期满结束。
(二)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公司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依本条规定
(2)、(3)、(4)项解除劳动合同,公司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予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4、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由用人单位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
(2)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3)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劳动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5)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未提前30天通知,须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代通知金)。
依本条
(2)项解除劳动合同,除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同时支付员工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患重病的增加100%。
经济补偿金按员工在单位连续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按一月计发,不满半年,按半个月计发。
(注:
月工资以劳动合同解除前三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离职手续:
员工在离职前必须按下列程序办理离职手续:
1、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工作移交手续,填写《工作变动通知书》;
2、办理人事档案转出等手续;
3、办妥所有手续后进行工资结算。
未按要求办理手续者离开公司不再予以办理任何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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