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利经销商合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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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利经销商合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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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利经销商合1
安利经销商合同
甲方:
安利(中国)日用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商品名称):
地址:
联系最话:
甲方是按照国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成并有效存在的中国法人。
乙方希望成为甲方经销商,且已领有相关营业执照相馆(附),符合甲方关于安利经销商的要求,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作为甲方经销商。
经协商一致,双方达成以下条款,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保证条款
1.证其为依法存在,有权签订本合同的法人组织;
2.乙方保证其用于安利经销商的营业执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续约有效期)内均有效,真实且内容符合安利公司的要求,可以从事安利经销商经营活动;
3.乙方保证甲方无须为乙方与任何第三人之间存在的任何关系负任何责任。
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不超过1年。
自欺欺人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乙方作为甲方授权产经销商,可从事以下活动:
1.经销甲方提供的商品,为顾客提供售前、售后服务;
2.按顾客要求,安排送货到户,方便客购货;
3.帮助甲方忠实用户申请成为优惠顾顾客,并定时跟进服务这些顾客;
4.向甲方反映顾客的要求和意见;
5.帮助甲方进行市场调查,搜集有关资料,以使甲方了解市场动态以确定产品市场定位;
6.配合甲方新产品上市/产品推广计划,安排促销活动
7.将在经销商产品,服务顾客等方面的经验,提供给甲方参考使用,以达到同业分享的目的;
8.协助甲方建立并提高企业信誉。
四、商品的价格
1.除非另有规定,甲方向乙方供货的一般批发价为甲方产品售价的80折(企业资料,产品资料、音像制品及宣传品除外);
2.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售价向顾客售卖商品,不得抬价或压价。
五、货款的结算
乙方每次向甲方购货,必须即时结算当次货款。
六、乙方的收益
1.按甲方规定的售价销售产品,赚取零售利润;
2.以乙方从甲方购货的净额为基数,按甲方规定的比率计算俏售佣金;
3.按甲方标推取得各项奖金。
七、收益的支付
1.全部收益愉人民币结算;
2.每月23日左右,甲方通过银行转账直接将乙方上1月份之收益,拨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内;
3.乙方对指定银行账号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4.乙方获得年度奖金的,甲方将在甲方财政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将乙方的年度奖金直接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八、税务责任
1.乙方因从事安利经销商活动所产生的税赋及根据本合同取得收益而应缴税赋,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办理缴交、完税手续;
2.乙方在收取甲方支付的收益后,应于下1个月5号前向甲方提供正式税务发票。
甲方会在发放给乙方的各项佣金黄色,奖金黄色等款项中先行暂扣相关税款,大乙方提供相关税务发票后30天内予以发还;乙方未能按时提供上述发票的,甲方会将该笔款项作为乙方应缴税款代为上缴国家税务部门,不再退还给乙方。
九、双方义务
甲方义务
1.依照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乙方收益;
2.监督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遵纪守法。
乙方义务
1.按甲方要求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2.接受甲方监督,服从甲方管理;
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专卖原则,不将甲方产品以任何形式与其它产品同时摆卖;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包括消防、治安等),遵守甲方公布的所有关于安利经销商的规定,遵守《安利营销事业规章制度》、《安利营销人员十个严禁事项》、《安利营销事业规章制度》及甲方公布的营运细则,此外,甲方对营业代表纪律均适用于经销商;
5.乙方不得从事任何有损安利的活动或在按本合同第四条核准场地经营与安利无关的活动。
一十、其他
1.为了切实保障本合同的顺利履行,乙方签本合同的代表必须是乙方营来执照相馆所载明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2.为保持甲方对外界的统一企业形象,除获甲方批准认可外,乙方经营场地不得为临街铺面或商场内的店铺或摊位;
3.乙方并非甲方职工,乙方表得以甲方的职工、委托人或任何身份,代表甲方发表、签署任何声明、文件、或承诺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甲方有权根据市场具体情况对公司的营运细则作出适度调整,乙方应同意接受并遵守,否则,本合同将自然终止;
十一、合同的解除或延续
1.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约的,本全同自然终止;
2.乙方欲提前终止本合同的,甲方应予允许,但乙方仍应与甲方结清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
3.乙方不能正确履行本全同规定义务的,或者违反《安利营销事业规章制度》或其他适用于乙方的纪律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并立即取消乙方的经销商资格。
被取消资格的经销商不得再从事任何本合同项下的活动;
4.乙方切实履行本合同规定,则甲方会在本合同规定,则甲方会在本合同期满前向乙方发出续约邀请。
乙方接受邀请的,应按甲方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纠纷的解决
因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签定日期:
乙方代表:
签署:
签定日期限:
副II
安利营业代表合同甘共苦合同编号:
甲方:
安利(中国)日用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配偶(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甲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成并有效存续的中国企业法人。
甲方接受乙方的申请,授权乙方为甲方的营业代表,按甲方委托范围帮助甲方推销产品,为顾客提供服务。
经协商一致,双方达成以下条款,以明确双方利与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其为依法存续,有权签订全同的法人组织。
2.乙方保证其对安利产品有良好认识,并已年满18周岁,并非列入国家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作人员、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经商的其他人没。
乙方并保证提供资料真实可靠。
3.乙方保证其并非异地申请成为甲方营业代表,亦不会异地推销产品。
二、期限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2个月最后1日止。
三、乙方提供劳务范围
乙方承诺在甲方没有店铺的地区从事下列工作:
1.通过产品示范介绍,推广产品,促成甲方与顾客交易。
2.按甲方顾客要求,送货到户,方便顾客购货;与甲方顾客联系,提供售前售后服务。
3.帮助甲方忠实用户申请成为优惠顾客,并限进服务。
四、乙方计酬方法
1.乙方报酬按其直接推销的产品金额计算;乙方推销价格必须与甲方店铺零售价一致,且只能将产品直接推销给最终消费者。
2.乙方每次向甲方顾客提供货到户或其它售前售后服务,均可获顾客服务报酬;并以每月的净营业额为基数、按甲方规定的比率计算个人销售佣金。
五、报酬的支付方法和乙方的税务责任
1.报酬按月以人民币结算,每月23日左右,甲方通过银行转账直接将乙方上1月份之报酬,拨入乙方在〈安利营业代表申请书〉上填报的银行账户内,乙方对其指定账号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2.乙方报酬的税赋全部由甲方代扣代缴。
六、双方权利与义务
本合同所称甲方之营运细则及规章制度是指甲方公布之〈安利营销人员营业守则〉,〈安利营销人员十个严禁事项〉、〈安利营销人员发展方针〉以及刊载于甲方各类企业资料或甲方以其它方式公布的、涉及乙方从事安利事业所应当遵守之业务准则和纪律规范的总称,以下简称“营运细则及规章制度”。
甲方权利与义务
1.依照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发放报酬。
2.监督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遵纪守法。
3.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和修订有关的营运细则或规章制度。
4.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按情节轻重、对其给予适当的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暂停工作、缓发/扣除部分或全部酬金,不予续约或立即终止合同等。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亲自签暑本合同并按甲方要求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接受甲方监督,服从甲方管理。
2.依照本合同规定按时收取报酬。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并执行甲方所有适用于乙方的营运细则及规章制度和有关的补充修订。
4.乙方应在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范围内向甲主提供劳务。
此外非经甲方特别授权,乙方无权代表甲方或甲方其它营业代表发表任何言论,或要求甲方就其言论承担责任。
5.乙方不得底毁甲方及其他营销人员,不得拢乱甲方及其他营销人员的正常经营秩序。
七、合同的解除或续期
1.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约的,本合同自然终止。
2.如甲方不能按时支付报酬的,乙方有权随时单方终止合同并结算合同期内已产生的报酬。
乙方欲提前终止本合同的,甲方应予允许;但乙方仍应与甲方结清因履得本全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
3.乙方表能正确履行其义务,历者违反甲方的营运细则及规章制度产,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4.合同期满,如乙方愿意与甲方续约的,应当按照〈安利业务须知〉的在关规定向甲方办理续约申请,甲方对此保留最终审核权。
八、其他
1.乙方明白并同意乙方并非甲方的职工,不纳入甲方劳动编制、乙方仅享有本合同规定的酬金与奖金,不享有劳动福利、保险等权益,乙方不得以甲方职工、委托人或任何身份代表甲方发表、签署任何文件或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甲方承担乙方在本合同授权范围内推销甲方产品所产生的法律责任,除此以外,乙方任何行为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3.乙方签约前,已拥有“安利资料套装”一套。
签约时乙方已经阅读并完全了解本合同及甲方各项相关企业资料,乙方同意并愿意遵守。
4.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据市面上场情况及国家政策的要求对公司的营运细则及规章制度作出相应的调整,乙方在此承诺接受并遵守。
否则,本合同将自乙方提出异议时自动终止。
5.乙方允许甲方为提升乙方的事业形象或表彰业绩,制作和各类安排资料中草药使用乙方从事安利事业的图文资料,对此双方无需另行协商。
九、纠纷的解决
因本合同基履行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的生效和收执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乙方(姓名):
(为维护您的利益,签暑前请再次核对所地填写资料的真实性。
)
配偶(姓名):
签署:
签订日期
安利营销人员营业守则
安利营销人员(包括营业代表和经销商),必须严格遵守本营业守则,建立和维持良好的安利营销业务秩序。
一、申请成为营销人员
1.申请成为安利(中国)营销人员的条件
1.1任何年满18周岁且依法可专职或兼职经商的人士,均可申请成为安利营业代表;
1.2任何年满18周岁且领有符合安利要求之营业执照的的士,均可申请成为安利经销商。
2.申请成为安利(中国)营销人员的程序
2.1申请人需按公司当时的规定缴纳申请费用(包括《安利营业代表申请书》、《安利资料套装》及每年11本的《安利新姿》;
2.2.请人在签署《安抻营业代表申请书》或《安利经销商申请书》之前,需确定本人已细读安利营销人员《营业守则》,并对《安利资料套装》内所有资料的内容有完整了解,愿意遵守安利(中国)对营销人员营销人员营业行为的所有规范和制度;
2.3申请人应亲自签署《安利营业代表申请书》,连同本人身份证及银行资料复印件递交给安利(中国);如欲申请成为安利经销商,则需另行填写《安利经销商申请书》,并提交相关的营业执照,经安利(中国)核准并获得营销人员编号身份证明卡后,其营销人员资格方告生效;
2.4.申请人向公司报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表得借用、冒用他人名义或使用其它不正当方法成为安利营销人员。
3.除前述2。
1条所约定的条件外,无论何种原因,有意参加者或已经成为营销人员者,均不会被强制规定履行下列行为:
3.1.购买一定数量或金额的安利或非安利生产的产品、刊物、辅销用品、视听资料或服务;
3.2.购买由安利或安利营销人员举办会议的入场券或参加其会议;
3.3资助由安利或安利营销人员举办的任何业务推广项目或活动;
3.4.在任何时间期限内必须完成一定的销售指标。
4.安利(中国)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人士申请成为营销人员的权利
5.营销人没资格的期限与续约的规定
5.1.营销人员资格的有效期限自获发营销人员身份证明卡之月起计算,至随后第12个月底届满,营销人员资格的中效期限载于娄利(中国)营销人员身份证明卡上;
5.2.营销人员需于其资格有效期届满前,填妥《续约申请书》,连同续约时规定的续约手续费,于续约申请截止日前递交安利(中国),以申请延续其营销人员资格,经销商还须交验相关的营业执照;
5.3.营销人员未能在续约申请截止日前办妥续约的手续,或安利(中国)拒绝接受其续约申请,则其营销人员资格自动失效;
5.4.安利(中国)保留接受拒任何营销人员之续约申请的权利。
6.安利(中国)只接受个人或夫妻联名申请成为营销人没,并须遵守下列规定:
601.如申请时二人已取得合法夫妻身份,则夫妻双方仅可联名申请,以同一娄利编号经营安利业务,而不可分别申请不同的安利编号;夫妻双方同时享有及承担以该安利编号经营所产生的一切权利与义务,亦均须遵守安利(中国)《营业守则》,若其中一方触犯《营业守则》,其配偶亦须负同等责任;
6.2.如夫妻其中一方无意或不宜申请成为营销人员,则无须在申请书上签署其姓名;如其日后欲成为安利营销人员,则只可办理补加配偶名的手续,而不可另行申请新有安利编号,且须事先征得其配偶的同意;
6.3两营销人员结婚时,如当时双方皆非高级营业主任,则须于婚后30天内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安利(中国)表明取消其中一方的安利编号,而以夫妻身份共同拥有其余下的安利编号经营安利业务,如其中一方已获得晋升为高级营业主任,则可选择放弃其中一方的安利编号或互相在各自原有的编号中补加配偶名字,并共同经营之。
7.为便于统一管理,维护正常、良好的营销人员队伍秩序,合理、有效地利用公司的电脑资讯,营销人员须遵守下列规定:
7.1不得同时拥有安利(中国)双重记录,如有该类情况出现,则后加入的记录的记录无效;
7.2营销人员记录无论因何种原因失效,如欲重新申请,均须在原记录失效12个月后方可办理。
在此12个月期间,前营销人员无权以任何方式参与或从事安利Z(中国)营销人员的任何业务动作,否则,公司将保留不予接受其重新申请成为安利(中国)营销人员的权利;
7.3.上述7。
1及7。
2条的规定亦适用于夫妻一方的安利记录失效后,另一方申请又一安利编号的情况。
二、营销人员的责任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依法纳税
2.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开展业务活动;尊重社会公德
3.保证遵守公司颁布的关于营销人员的所有纪律和规章制度及其修正的规定
4.遵守购货及销货规定
4.1营销人员不得跨部门购或供货,营销人员不得冒用其他营销人员的名义订货;
4.2.明码实价,公平交易。
不得在公众地点展示或推广、售卖安利产品。
5.遵守服务顾客的规定
5.1.努力学习产品知识,了解产品功效。
完全按照安利(中国)提供的产品资料推广、介绍产品,示范产品少途。
不得对产品的用途、性能等做夸大、失实式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5.2.尊重顾客选择,不得强买强卖、向陌生人兜售或登门叫卖,骚扰他人生活。
.5。
3。
以殷勤礼貌的服务态度,迅速处理顾客对产品的投诉,并按照安利(中国葬正式颁布的程序,处理产品的退换事宜。
6.遵守产品推广的规定
6.1.不得攻击、轻视其他公司、其他品牌的产品;
6.2不得利用安利业务关系,推广或销售非安利(中国)提供的产品或服务;
6.3任何人士用任何方法携带入境的其它安利市场产品,只可自用,不得用于示范、销售或其它非公司允许的用途;
6.4.不得在任何媒体(包括国际互联网)上刊登或播出在内的任何形式散播有关安利业务或安利产品的广告。
7.遵守业务推广的规定
7.1.认真学习、了解公司情况,实事求是地介绍公司,不得夸大公司实力;
7.2.亲自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与义务。
推广产品、服务顾客或完成公司委派的其它工作均不可假手他人(包括父母、子女、夫妻及其他亲友);
7.3.不得批评、诋毁其他营销人员或其他职业、行业;
7.4.不得在开发业务过程中涉及政治、宗教信仰、迷信、不道德或其它非商业性话题;
7.5.不得进行不正当的竞争,包括但不限于搞个人崇拜、拉帮结派,或游说、诱导他人随意转换部门及纳随意转换部门的营销人员成为本部门成员等到;
7.6.不得散布任何未经公司认可有业务、政策、营运等信息,或对公司公布的各类信息作失实的传达室达或宣导;
7.7.不得弄虚作假、人为操纵业绩,亦不得盲目囤货,破坏市场秩序;
7.8.在未获得安利(中国)的正式书面通知之前,不得因业绩已达到标准而自行宣布已获得某一奖或奖章的表扬;对于新晋的营业主任级以上营销人员,安利(中国)将从业绩的稳定性、个人的推俏记录以及营业守则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通过审核者方可获得公司在奖衔及奖章方面相应承认及表扬。
8.遵守业务推销资料政策
8.1.只可以使用安利公司指定的文字、录音、影像资料,开展业务活动;
8.2.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制作、发行、销售业务辅助资料,包括印刷品及音像品等;
8.3.不得摆卖、推销、强迫或施加压力令他人购买任何非安利公司指定的辅销资料;
8.4.任何人不得在任何与安利业务或活动有关的印刷品及视听资料。
9.营销人员不得接受与安利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企业的邀请;在接受其它合法公司、团体、组织或个人的邀请,进行演讲(包括经验分享等),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9.1.该项演讲、分享等活动,纯属个人行为,与安利产品或与安利相关的事项;
9.2.演讲、分享等内容不可涉及安利公司、安利产品或与安利相关的事项;
9.3.不可亲自或授意他人在任何安利部门内或利用安利的销售渠道,宣传、销售此次演讲的有关资料和入场券;
9.4.参与该活动,不可对安利公司、安利营销队伍及安利产品的形象造成负面影响。
10.营销人员应该使用公司统一印制的名片;若自行印制,则需符合公司规定的内容和样式。
无论选择何种方式印制名片,均须符合以下规定:
10.1在名片正面,应根据业绩水平,按照公司规定的统一样本规格自行加印本人姓名、职衔(营业代表、见习营业主任、营业主任、高级营业主任、营业经理,高级营业经理)、地址和电话。
10.2.在名片加印的地址和电话必须地顾客可与其联系的地址和电话,而不得使用安利办事外,工厂、储运中心或店铺的地址和电话作为其本人的联系地址和电话;
10.3.不得印上安利业务的职衔、部门名称或其它不当内容。
三、营销人员会议政策
1.地点
营销人员可在公司及各地政府部门(如工商、公安等)核准的地点举办定期会议。
2.人员
2.1.参会人员
会议组织者可邀请其负责辅导的营销人员或对安利业务及安利产品有兴趣人士参加会议,但必须自愿出席为原则,会议组织者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强制他人参加会议,亦不应主动邀请其它工作部门的营销人员欲参加:
如欲邀请其它工作部门的营销人员参加,式营销人员欲参加非所属工作部举办的会议,须事先征得该营销人员所属部门营业经理的同意。
2.2.参加人数
因各地情况不尽相同,营销人员应超过3节,晚上举办的会议应在当晚10时结束。
若属系列性的会议,每次不得超过8节,并应在2个月内完成,且不得硬性要求参加者参加整个系列有活动,超于上述规定者,需事先取得当地安利业务部的批准。
3.收费
营销人员不可通过举办会议活动牟利,但可根据会议实际成本向参加者收取合理费用。
4.1.入场费用
超过1小时的会议方可适当收费,收费最高不得超过20元(超于此一规定者,须事先取得当地业务部的批准),以分担会议成本,如场地、设备租金、材料工本费、演讲嘉宾酬金等;演讲嘉宾酬金不得超过公司提供给演讲嘉宾的酬金标准(有关标准可向当地业务部查询)。
4.2.其它费用
会议活动过程所需之住宿、膳食、交通等费用,由与会者按实际消费额自行支付。
4.3.税务责任
营销人员举办会议活动,须按月计缴门票收入所涉及的税项,营业代表每月应到当地店铺领取《营业税申报表》,如实填写该朋第次会议收入,于次月5日前将申报表及税款交回当地安利店铺,由安利公司集中向税务机关代缴营业税;经销商应自行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会议门票收入所涉及的税项。
5.组织
5.1会议秩序
在举办各各类会议活动的过程中,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令、法规,以及公司的各项业务政策及商德守则的规定,不得影响四邻的学习,生活,工作,亦不得有任何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动,并应注意做好场地有消防和安保卫工作。
5.2会议冠名
营业代表举办会议,经公司审批,应统一冠以“安利产品/业务交流会的名称。
经销商举办会议,除适用营代表的冠名规则外,另可以在安利全利登记的商号名称,按以下两种形式,为其会议冠名:
“安利/XX(商号名称)产品/业务培训会;
“安利产品/业务培训会XX(商号名称)主办。
菪销人员举办会议,不得使用安利标志。
6.3
会议内容应以认识安利事业机会,推广安利产品为主,包括:
配合安利公司新产品上市/产品推广计划,举办产品介绍、产品知识研习班、专题产品讲座等;举办经验交流会,分享促销产品、服务顾客方面的心得和经验,提高业务水平;讲解安利业务政策、发展方针、守则和营运方式,会议形式符合转型后精神,并遵守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
5.4辅助资料
在各类会议活动中均不得陈设、使用、散发、销售安利(中国)编制的任何音像及文字资料,包括录音带、录像带、影碟、胸盘、幻灯片,书籍及其它相关材料。
5.5身份证明
会议活动组织者,主持人及演讲嘉宾应携带安利营销人员身份证明卡。
监督
6.1报备
经销商在其法定经营场扫之外举办会议活动或营业代表举办任何会议活动,应在会议举办的前15天或在当地安利业务部完成报备,并写明会议时间,地点人数,内容,拟定议程,收费明细等情况。
公司将为其出具相应证明,若举办超过一个白天的系列性培训活动,需获得公司批准方可进行。
6.2监督
公司委派业务导员,对营销人员的各类会议活动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如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不规范运作,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四、安利名称及商标
1.不得以安利,Amway或其它安利的注册商标、名称作为任何其它机构或生意的名称,或授权予他人使用这些名称
2.不得生产或通过安利(中国)以外的任何来源获得并销售任何有安利、Amway\ARTISTRYNUTRILITE或其它安利产品的名称,图案或商标的物品;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地唯一被授权在中国制造和销售安利系列产品的公司,安利(中国)保留权利,依法追究侵权者
3.除经安利(中国)核准同意以外,不得在任何场合使用安利名称或商标
五、营业主任及经理的责任
1.各级营业主任任及经理除须严格遵守一述营销人员的纪律及规章外,还须认真完成公司所委派有培训工作,并制订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予以实施,直至其负责培训营销人员成为高级营业主任,具备独立运作的能力:
1.1辅导及督促其负责培训的营销人员全面、正确地民解公司的企业文化,经营理念,营业守则及各项业务政策,并切实加以贯彻执行;
1.2辅导及督促其负责培训的营业员销人员学习和掌握销售及业务技能,并逐步培训其独立开展全员业务工作有能力;
1.3辅导及督促其负责培训的营销人没正确使用安利(中国)指定的文字,录音,影像等业务辅助资料开展业务活动;
1.4不得自行为其负责辅导及培训的营销人员指定销售指标,并以强制或诱导等方式,令其完成该指标
2.获晋升为高级营业主任之营我销人员不得参与安利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企业的业务
六、经销商制度
1安利经销商的经营场地必须专卖安利(中国)产品,不得摆卖任何非安利(中国)提供的产品
2由于经销商制度对于公司来说是一种新的体验,所以在此积累管理经验期间,为了维护公司统一形象及市场院秩序,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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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销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