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孟电厂FGD箱罐钢支架等钢结构制作招标文件最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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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孟电厂FGD箱罐钢支架等钢结构制作招标文件最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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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姚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600MW
机组扩建工程烟气脱硫建安工程
招标文件
(箱罐、钢支架等钢结构制作工程标段)
招标编号:
招标人:
浙江浙大网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二00六年三月
1前附表一 2
2第一章投标须知 4
3第二合同格式 19
4第三合同条件 22
5第四章技术条件、技术要求、工程规范及图纸 38
6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42
6第六章附件 48
7附件1交货进度 48
8附件2大(部)件情况 49
9附件3技术协议 49
10附件4工程报价汇总表 50
11附件5主要加工制作设备分项报价表 52
12附件6工程承包质量要求 55
前附表一
序号
内容
1
工程名称:
平顶山姚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00MW机组扩建工程烟气脱硫建安工程(安装工程标段)
建设地点:
平顶山市姚孟电厂
业主名称:
平顶山姚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规模和性质:
平顶山姚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00MW发电机组石灰石—石膏法烟气脱硫装置,采用一炉一塔的方案,每台处理烟气量2151100Nm3/h,在规定的运行条件下脱硫效率不低于95%。
浙江浙大网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为包括设计、采购、安装的工程总承包商。
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脱硫系统装置及与脱硫有关的单项工程安装施工
工期要求:
本标段工程计划2006年05月20日开始,至2007年09月20日#1FGD通过168小时试运行;2008年02月20日#2FGD通过168小时试运行。
(详见附件一)
工程质量:
全面达到设计要求和电力行业《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要求,争创国家优质工程奖(鲁班奖)。
2
投标资格要求:
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独立法人,压力管道安装资格符合国家的相关要求;及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资质。
3
投标业绩:
有类似施工业绩。
4
合同名称:
平顶山姚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00MW机组扩建工程烟气脱硫建安工程(安装工程标段)。
5
资金来源:
略。
6
招
标
时
间表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06年03月20日(北京时间)。
现场考察:
招标人协助联络,投标人自行考察。
投标前答疑:
2006年03月31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询标。
投标截止时间:
2006年04月05日17时00分(标书送达时间)
开标日期:
2006年04月06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
杭州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C座10楼
7
投标货币:
人民币
8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后40天(日历天)
9
投标保证金额:
10万元
履约保证金额:
合同总价的5%。
10
投标文件正本份数:
1份,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4份,电子版1份(电子光盘)
第一章投标须知
1.总则
1.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平顶山姚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00MW机组扩建工程烟气脱硫建安工程
建设地点:
平顶山市姚孟电厂
工程性质:
扩建
工程规模:
建设一套石灰石—石膏法烟气脱硫装置,采用一炉一塔的方案,每台处理烟气量2151100Nm3/h,在规定的运行条件下脱硫效率不低于95%。
工程招标范围:
平顶山姚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00MW机组扩建工程烟气脱硫系统装置及与脱硫有关的单项工程安装施工。
质量标准:
全面达到设计要求和电力行业《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要求,争创国家优质工程奖(鲁班奖)。
工期要求:
本标段工程计划2006年05月20日开始,至2006年10月05日结束。
(详见附件一)
1.2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
浙江浙大网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杭州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C座10楼
联系人:
金菲菲
电话:
0571-28800798
传真:
0571-28800700
邮政编码:
310007
1.3合同名称
平顶山姚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00MW机组扩建工程烟气脱硫建安工程(箱罐、钢支架等钢结构制作工程标段)
1.4招标形式
本工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通过邀请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1.5资格要求
1.5.1为履行本施工合同,投标人必须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通过GB/T19001-2000质量保证体系;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1.5.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的经验和业绩。
1.5.3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1.5.3.1有关确立投标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等),并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第四章)
1.5.3.2投标人情况介绍。
1.5.3.3投标人在近3年完成的与本合同工程相似的业绩及其合同履行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1.5.3.4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公司的组织结构和拟在本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简历及施工现场管理、主要施工人员的情况。
1.5.3.5投标人按规定格式提供拟用于本标段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试验仪器一览表。
1.5.3.6投标人提供财务状况。
包括近三年经社会或政府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和银行提供的有效信誉证书。
1.5.3.7投标人目前和近2年涉及诉讼的资料。
1.5.3.8P3等工程项目管理软件在以往工程中的使用情况。
1.5.3.9投标人近三年内经上级主管部门确认、盖章的质量、安全报表。
1.5.3.10近五年顾客对投标人的评价(含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及与甲方配合等方面的回访记录)。
1.5.3.11本标段工程不接受联营体投标。
1.6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因其投标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招标文件除下列各章外,同时还包括所有按本须知第2.2条和第2.3条所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资料。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合同格式
第三章合同条件
第四章技术条件、技术要求、工程规范及图纸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附件
附件一工程初步进度计划表
附件二工程项目报价汇总表
附件三设备和材料清单及分价表
附件四工程承包质量要求
附件五招标用途
2.1.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规范和图纸。
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根据规定,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1.3凡获得招标文件者,无论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2.2招标文件的解释与澄清
2.2.1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日前5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下同)向招标人提出。
2.2.2招标人收到投标人书面问题后将在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答复。
2.2.3招标人对所有问题及其答复,将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所有获得招标文件材料的投标人,而无需解释问题是由何人提出的。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至投标截止日期前7日,招标人都有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的权利,而对修改原因无须作出解释。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个别内容有异议时,可在投标文件中另行声明(可提供差异表)。
2.3.2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力。
投标人收到修改书后,应当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修改书。
2.3.3为了给投标人合理的时间,使其在准备投标文件材料时把修改通知考虑进去,招标人可按规定,酌情延长递交投标书的截止日。
3.现场踏勘
3.1投标人应对工程项目现场实施踏勘,以获取投标人所需的有关投标准备和签订合同的所有文件材料。
踏勘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2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及其代表方可进入现场实施踏勘。
如投标人及其代表在实施踏勘时造成的任何人身伤害或财产毁损,投标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3招标人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任何一个投标人实施现场踏勘。
4.投标报价
4.1报价说明
投标人报价中的工作内容应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箱罐、钢支架等钢结构制作工程的全部(附件二、附件三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脱硫吸收塔、烟道、工艺水箱、石灰石浆液箱、滤液水箱、石膏旋流器溢流箱、事故浆液箱、事故冷却水箱、钢支架等。
工程质保期内的保修和服务:
箱罐、钢支架等钢结构制作工程,质保期为1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人与承包人约定。
4.2报价原则
4.2.1本标段工程范围内的工程量由投标人参照招标人提供的设备、材料清单及各项相关资料,凭借各自的经验自行报价。
4.2.2报价中由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均应考虑工程建设期间市场价格变化的风险,无论市场价格如何变化,所有材料价差不予调整。
结算时,以综合单价承包的单项工程的工程量和装置性材料数量以施工图中的量为准。
4.2.3报价须按附表格式填写,需有报价构成及汇总价。
报价表中的每一项均需填写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单位没有填写综合单价和合价的项目,招标单位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报价表的其他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中。
由于投标人未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本合同条件造成投标费用的漏项及费用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4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本工程工程范围及图纸编制投标报价书,其综合单价应至少包含为完成本工程工程范围的施工准备、施工、竣工和维护、保修以及需投标人提供的材料采购等工作而发生的各项应有费用,其中包括施工机械(含大型机械的转移、拆装)、劳务、材料及材料检验、现场检验、试验、管理、利润、税金、保险、政策性调整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及施工措施费、规范及标准变化所引起的费用的变化,由于工程计划调整(工期提前或工期延长)而增加的费用,以及投标人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费用和与其他施工单位穿插、配合作业时产生的费用均应包括在其中。
如有差异,请自行附差异表,否则,招标人视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全部响应。
4.2.5降(提)价函必须附有降(提)价部分的详细说明,并有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署,否则将被视为无效。
降(提)价函中如无详细的说明,则视为该降(提)价无效。
4.3投标价格采用的方式
4.3.1本标段工程报价按项目单项工程的划分分别以综合单价承包和总价承包。
无论是以单价承包单项工程的综合单价还是以总价承包单项工程的固定总价原则上今后不再调整,可以调整的有关内容详见合同条件中的相关内容。
4.3.2本工程的投标总报价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4.3.2.1施工工程费
人工费、材料费(包括由投标人采购的装置性材料、消耗性材料和满足施工而采取的临时措施所用的材料、施工机械使用费、脚手架搭拆费、施工措施费以及投标人认为应计取的各项费用(含利润、税金)。
4.3.4其它
(1)预防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
(2)不可预见的施工措施费,施工辅助材料、消耗性材料和建筑材料的价差和材料代用等发生的费用;
(3)为确保工程正常施工,采取的施工方案发生的费用;
(4)本工程施工场地及道路布置,施工电源(施工电源设施配置需根据投标人自行估算的用电负荷,自带施工变压器和相关电缆、配电柜等设备材料,此项在报价中单独列出)、水源及本工程范围内的消防防火、文明施工、安全保卫、通讯通信以及人文宣传费用;
(5)施工范围内的设备和材料(包括招标人所供的设备和材料)卸货、仓储保管和场内运输费用;
(6)施工配套的生产临建和生活临建费用;
(7)按规程、规范的要求各种质量检验、试验所需的费用;
(8)本工程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噪声、粉尘及影响环保问题的治理防范措施费;
(9)余物垃圾清理费;
(10)与土建等其它作业交叉而采取的各种措施费用;
(11)发包人供货的部分设备以散件形式提供所发生的二次组装费用;
(12)单项设计变更所发生的费用在5万元以内的(含5万元);
(13)本工程范围内消缺维护、工程保修所发生的费用;
(14)参与设备开箱、检验所发生的费用;
(15)报价中还应考虑的费用:
(a)由于工期要求需增加的各种费用;
(b)施工用水、用电、和通讯费用及其维护费用;
(c)国家或地方政策性管理、监督检验等应由投标人支付的费用;
(d)在现场配合设备厂家(包括防腐工程施工等)所发生的费用。
(e)其它不可预见费等。
4.3.5本标段工程施工用水、用电价格按平顶山市工业用水、电价格执行。
4.3.6上述各项费用投标方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如报价为0,将认为此项工作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4.3.7投标报价中应由招标方提供的设备、材料按在现场车板交货考虑
4.3.8工程设计变更,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如果出现拒绝执行,招标人有权委托其它单位执行,其价款按招标人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值从合同中全额扣除。
4.3.9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合价、总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4.3.10本标段工程招标人非常重视投标人的综合单价的报价与分项汇总报价。
4.4本工程设备、材料(主材)供应方式
4.4.1除由招标人采购的设备和材料外,其余为完成本项目工程所需的设备和材料由投标人采购,并计入报价。
4.4.2由投标人所购主要设备及材料须得到招标人的认可(承包人须向招标人推荐三个以上生产厂家,由招标人确定入围厂家)。
4.4.3无论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均认为投标人已经充分了解工程当地政府和业主对工程材料、设备使用的限定。
4.5本工程设备、材料的运输、保管
本工程所涉及的由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材料的运输、装卸、仓储保管及场内搬运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同时,由招标人提供的设备材料,也由投标人负责卸货、仓储保管及场内搬运。
4.6投标报价的有效范围
本工程不保证有效标中的最低价中标。
4.7报价编制原则
本标段工程招标,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设备、材料清单和其他相关资料,采用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定额河南省单位估价表并结合自身施工经验进行编制,取费按三、四类取费。
报价中的税金按工程所在地的税务部门规定计算。
5.投标文件
5.1投标文件的语言
5.1.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5.1.2投标文件材料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际单位制。
5.2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材料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包封A:
技术文件材料;
包封B:
商务文件材料
(一)(报价文件材料);
包封C:
商务文件材料
(二)(不含报价文件材料)。
5.2.1包封A:
技术文件材料的构成
(1)本标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措施
(2)本标工程项目施工进度、质量控制和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目标、计划及措施;
(3)本标工程项目管理机构框图(格式见第五章)、项目经理及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的简历表(格式见第五章中的辅助资料表)
(4)拟用于本工程主要施工机械装备、试验仪器一览表(格式见第五章中的辅助资料表)、本标工程劳动力计划表(格式见第五章中的辅助资料表)、临时用地表(格式见第五章);
(5)按本须知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
5.2.2包封B:
商务文件材料
(一)(报价文件材料)构成
(1)投标报价的编制说明;
(2)投标报价书(格式见第五章);
(3)单价报价表(格式见第五章);
(4)总价报价表(格式见第五章);
(5)其他文件材料;
5.2.2包封C:
商务文件材料
(二)(不含报价文件材料)构成
(1)投标人的承诺函(格式见第五章);
(2)投标书(格式见第五章)及投标书综合说明;
(3)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材料: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有效的企业资信等级证书及财务资信等级证书,并按第五章的格式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
(5)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五章);
(6)投标人通过GB/T19001-2000质量保证体系;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文件(彩色复印件);
(7)投标人的安全许可证;
(8)投标人近五年获得的省部级及以上的荣誉称号证明文件材料;
(9)投标人近五年已建类似项目的荣誉称号及其证明文件材料;
(10)投标人在近三年完成的类似本标工程的工程业绩及合同履行情况和在建工程及中标或分包工程情况(含建设单位对合同履行情况给予评价的相关证明材料等)(格式见第五章);
(11)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包括近三年经社会或政府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和银行提供的有效信誉证书;
(12)若投标人目前和近两年涉及经济诉讼,请提供相应的文件材料;
(13)投标人近三年内经上级主管部门确认、盖章的质量、安全报表;
(14)工程项目管理软件的使用业绩(应用于哪些工程项目,请提供情况说明);
(15)顾客对投标人的评价(含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及与甲方配合等方面的回访记录)。
(16)投标保证金(格式见第五章);
(17)其它文件材料;
(18)不含报价的所有与纸质文件材料内容相同的不可涂抹的电子光盘一套。
5.2.3投标人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5.3投标有效期
5.3.1自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算起,投标书有效期为前附表中第8栏所述的日历日。
5.3.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失去他们的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也不允许修改他的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5.4投标保证金
5.4.1投标人应与投标书一起提供一笔不少于前附表中第9栏所述的人民币金额,作为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招标人免受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
5.4.2投标保证金为无条件、不可撤销且凭要求即付的银行保证金,根据投标人的选择,投标保证金可以是现金或银行汇票。
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投标保证金递交至:
单位名称:
浙江浙大网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农行浙大支行
帐号:
042101040002707
投标保证金币种仅限于人民币。
以开标前保证金付到招标人帐户为保证金有效。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90天。
5.4.3按本须知第5.3.2款,如果投标人同意适当延长投标有效期时,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按5.3.2款规定相应延长。
5.4.4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书,招标人可以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5.4.5如果投标人未中标,其投标保证金应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负责退还未中标投标人。
5.4.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时向招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后,30天内予以退还。
5.4.7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任何部分;
(2)投标人未能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个日历日内开始合同谈判,并在本须知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完承包合同的(招标人的原因除外);
(3)不接受按本投标须知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
(4)经评标委员会判定为串标的各方;
(5)有任何贿赂招标人有关人员的行为。
5.5投标文件的份数和和签署
5.5.1投标人按本须知第5.2条的规定,分别编制一份技术及商务投标文件“正本”和4份“副本”,并在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的字样。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5.5.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用黑色签字笔(下同)亲笔签字,投标文件正本每页须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小签。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书面委托的方式出具,并附在投标文件中。
5.5.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要修改的错误。
在后一种情况下,修改处须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注。
5.5.4每个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材料所述的项目均只能提交一式投标文件材料。
5.5.5投标人向招标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材料的同时,应分别提供与纸质投标文件材料内容、格式完全相同的含报价、不含报价的不可涂抹的电子文件(光盘)各一套(含投标报价光盘需独立为一张盘)。
5.6投标文件的密封与递交
5.6.1投标文件的密封
5.6.1.1本章条款第5.2.1所述技术文件材料正本1套和副本4套应分别双层密封包装,并在密封包装上具有识别标识:
平顶山姚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00MW机组扩建工程烟气脱硫建安工程(箱罐、钢支架等钢结构加工制作工程标段)投标文件和正确标明“包封A:
技术文件材料”及“正本”或“副本”字样。
其电子版密封在一个内层包封中与“包封A”密封在一起。
5.6.1.2本章条款第5.2.2所述投标报价文件材料正本1套和副本4套应分别双层密封包装,并在密封包装上正确标明“包封B:
商务文件材料
(一),报价文件”及“正本”或“副本”字样,其电子版密封在一个内层包封中与“包封B”密封在一起。
5.6.1.3本章条款第5.2.3所述商务文件材料
(二)(不含报价)正本1套和副本4套应分别双层密封包装,并在密封包装上正确标明“包封C:
商务文件材料
(二),不含报价文件材料”及“正本”或“副本”字样。
其电子版密封在一个内层包封中与“包封C”密封在一起。
5.6.1.4投标保证金请单独密封包装,与“包封C”密封在一起。
5.6.2投标文件的标志
在内层和外层包装上都应具有下列识别标志:
5.6.2.1招标人的名称:
浙江浙大网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5.6.2.2招标编号:
xxxxxxx
5.6.2.3投标的工程名称:
平顶山姚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00MW机组扩建工程烟气脱硫建安工程(箱罐、钢支架等钢结构加工制作工程标段)
5.6.2.4在外层包装上应注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与邮政编码,并在封口上加盖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以使其投标被宣布迟到时,能原封退回。
5.6.2.5如果内外层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5.6.3投标文件的递交
所有投标文件材料均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由专人送达下列地址和单位:
单位:
浙江浙大网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C座10楼采购中心
联系人:
金菲菲
联系电话:
0571-28800798
5.6.5招标人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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