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茗苑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1.doc
- 文档编号:2487283
- 上传时间:2023-05-03
- 格式:DOC
- 页数:30
- 大小:195KB
南湖茗苑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1.doc
《南湖茗苑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1.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南湖茗苑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1.doc(30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南湖茗苑安置点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文件
编号:
gc20111028-2
招标人:
滁州市国家安居工程开发建设中心(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滁州东方造价工程师有限公司(盖章)
发布日期:
2011年10月31日
招标文件目录
A、投标须知前附表 2
第一章投标须知 3
一、总则 3
二、招标文件 4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5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7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8
六、合同的授予 11
第二章评标办法 12
第三章合同条款 14
一、协议书格式 14
二、通用条款 15
三、专用条款 15
第四章技术规范 20
第五章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 20
第六章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 29
A、投标须知前附表
编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南湖茗苑安置点工程施工监理
工程地点:
滁州市明光路与南谯路交叉口东北侧
建设规模:
建安工程估算价约12000万元
2
招标范围
见第一章投标须知第2条
3
工期要求
要求工期:
以施工招标工期为准。
4
质量标准
按施工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进行监理。
5
投标人资质
等级要求
1、房屋建筑工程甲级监理资质(或综合资质)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在本单位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2、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2006年10月1日至2011年9月30日必须有担任过单项监理合同为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类似监理业绩;
3、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会员库中已审核通过会员单位投标,非会员单位请在开标前按有关规定办理会员入库手续,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造成投标被拒绝的,责任自负。
会员办理联系人:
王工,联系电话:
0550-3019013。
6
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时间:
2011年11月1日17时前,投标人将所遇到的问题以电子邮件形式传至czdfzb@(滁州东方造价工程师有限公司邮箱),不再集中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组织勘察现场。
招标人答疑内容在滁州市招标采购网澄清变更答疑招标文件图纸下载专区集中发布。
7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8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
1.4万元(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
收款单位:
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滁州琅琊支行
银行帐号:
334001040004421
交纳时间:
2011年11月3日17时之前交纳完毕(到账),不接受汇票
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投标保证金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9
履约保证金
数额:
中标价*10%
收款单位:
滁州市国家安居工程开发建设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滁州市皖东支行
银行帐号:
498304339608091001
交纳时间: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日历天内履约保证金必须交纳完毕
10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收件人:
王守东
时间:
2011年11月4日15时00分
地点:
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滁州市花园路林业大楼9楼)
11
开标
开标时间:
2011年11月4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
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滁州市花园路林业大楼9楼)
12
其他
现场办公场所由业主提供,办公设备由中标单位自行配备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概况
1.1本次招标工程名称:
南湖茗苑安置点工程施工监理
建设地址:
滁州市明光路与南谯路交叉口东北侧
建设单位:
滁州市国家安居工程开发建设中心
1.2本工程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50000㎡,地上三十二层、十六层商住楼,地下一层车库。
建安工程估算价约12000万元。
本招标项目为上述工程的建筑、装饰、安装、附属及配套设施工程等施工监理服务。
1.3该工程施工图纸均已设计完成。
2.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范围:
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3.工程性质
3.1工程性质:
新建工程。
4.工期要求
4.1要求工期:
以施工招标工期为准。
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
5.质量要求
5.1按照施工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进行监理。
6.投标人资质等级及其他要求
6.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甲级监理资质(或综合资质)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在本单位注册的房屋建筑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2006年10月1日至2011年9月30日必须有担任过单项监理合同为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类似监理业绩。
6.2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会员库中已审核通过会员单位投标,非会员单位请在开标前按有关规定办理会员入库手续,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造成投标被拒绝的,责任自负。
会员办理联系人:
王工,联系电话:
0550-3019013。
6.3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当与资格审查时的一致。
6.4投标人及拟派的总监应具有良好社会信誉,并在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或质量事故。
6.5拟组建的监理部人员要求:
总监1人(总监须具有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得少于2人(建筑、安装专业各1人),其他监理员不得少于3人。
监理员必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省建设厅或省监理协会颁发的上岗证书;现场监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换或减少。
6.6投标人能够承诺并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必须具有一定的信誉,具有过硬的监理能力,严禁转借总监证书挂户投标或中标后转包,一经发现取消其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7.资金来源
7.1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8.标段划分
8.1本工程划分:
一个标段
9.招标方式
9.1本工程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10.报价方式
10.1本工程招标报价方式:
按费率报价。
11.评标办法
11.1本工程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详见第二章评标办法)
二、招标文件
12.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
1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联合部令第30号)、《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联合部令第1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部、省、市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本招标文件。
13.招标文件的组成
13.1招标文件包括内容: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评标办法
第三章合同条款
第四章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
第五章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
第六章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
13.2除13.1内容外,招标答疑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13.3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请于2011年11月1日17时前将疑问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czdfzb@(滁州东方造价工程师有限公司邮箱),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均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解释
14.1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和补充,并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招标采购网()澄清变更答疑招标文件图纸下载专区中予以公告。
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4.2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15.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15.1踏勘现场
15.1.1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
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15.1.2因投标人对现场进行踏勘而引起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其他风险,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
15.1.3中标后签定合同时和监理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变更招标文件内容的要求。
15.2投标预备会
15.2.1投标人于2011年11月1日17时前,将所遇到的问题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czdfzb@(滁州东方造价工程师有限公司邮箱),招标人将在2011年11月2日17时前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招标采购网()澄清变更答疑招标文件图纸下载专区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不再集中召开招标答疑会。
16.招标文件的发出
16.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答疑等均应报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出。
17.招标文件的补充
17.1投标文件是投标人的承诺,一旦中标,投标文件即成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凡未经业主同意,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作任何变动(包括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即视为违约,业主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或取消其参与本招标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的资格。
17.2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投标人的投标书一律不退还,请各投标人自留投标书拷贝。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8.投标文件的组成
18.1商务标部分
18.1.1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
18.1.2投标报价书格式(附件二);
18.1.3投标人拟派的总监近三年监理的主要工程业绩一览表(附件三);
18.1.4监理企业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监理单位近三年内所获国家及地方政府荣誉证书(复印件)、企业介绍、监理单位综合情况一览表(附件四);
18.1.5监理机构人员资料(总监1人(总监须具有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得少于2人(建筑、安装专业各1人),其他监理员不得少于3人;(附件五);
①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在本单位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资格审查表见附件六)及总监委托书、常住现场承诺书。
②拟派项目监理人员必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省建设厅或省监理协会颁发的上岗证书,资格审查表(附件七)。
③现场监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换或减少(需作明确承诺,并提供组织机构网络图)。
如确实需要交换或减少,必须提前48小时向业主方报告,并派出同等条件以上的人员替换,获批准后才能更换或减少。
④总监理工程师在合同工期内每月在岗时间不得少于25天,每天在岗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
⑤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在合同工期内必须每天都在岗。
18.1.6拟在本工程使用的主要检测仪器、设备一览表(附件八)。
18.1.7投标诚信承诺书(附件九)。
18.1.8其他材料
18.2技术标部分(监理大纲)
18.2.1监理大纲采用明标形式。
监理大纲包括:
工程概况;项目监理班子组织形式,人员结构,职责任务;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安全生产;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对本工程监理的重点和难点分析。
19监理费用及投标报价:
19.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自工程开工至竣工及保修期内,监理单位按合同规定的范围所提供的全部服务所需的费用,即招标范围内监理人员工资、劳保福利、现场办公费用等成本以及公司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
19.2监理费用投标报价以本工程结算总价为计费基数,按费率报价。
本工程监理报价费率有效范围为0.7%~1.0%(含0.7%和1.0%),不在此费率范围内的报价,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报价费率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原则调整。
本工程监理费用=本工程结算总价×中标费率。
19.3投标价格不包括额外工作报酬、附加工作报酬、其他技术咨询服务报酬。
20资格审查材料
20.1监理人员资格审查材料应另装成袋以备资格审查。
21.投标有效期
21.1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60日历天)。
21.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予以答复。
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22.投标保证金
22.1投标保证金按滁州招标采购管理局滁招管字【2008】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22.1.1投标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地点:
投标保证金金额:
1.4万元(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
收款单位:
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滁州琅琊支行
帐号:
334001040004421
22.1.2投标保证金须在2011年11月3日17时之前交纳完毕(到账),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投标保证金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开标时由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宣布。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
南湖茗苑安置点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保证金。
22.1.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22.2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2.2.1凡是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投标,否则,投标人将被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2.2.2投标单位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2.2.3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合同协议;
22.2.4在招标活动中有违规和违法行为;
22.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23.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23.1投标文件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23.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辩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3.3投标书应当在格式文本要求的相应位置签字和盖章,投标文件(商务标、技术标)的封面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否则,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24.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24.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
24.1.1投标文件的商务标、监理大纲应当分别装订。
24.2投标文件的密封
24.2.1投标人应当将商务标正本、副本密封于商务标袋内;监理大纲正本、副本密封于技术标袋内。
24.3投标文件密封袋的标记
24.3.1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邮政编码;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招标工程名称、项目编号。
24.3.2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否则,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5.投标文件的提交
25.1投标文件提交的收件人、截止时间及地点
收件人:
王守东
时间:
2011年11月4日15时00分
地点:
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滁州市花园路林业大楼9楼)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现场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份,未交纳该费用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5.2迟交的投标文件
25.2.1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5.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6.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6.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6.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23条、第24条和第25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字样。
26.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27.开标
27.1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27.1.1招标人按本须知第25.1条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27.2参与开标的监督部门
27.2.1参与开标的监督部门包括:
招投标管理部门、监察部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等。
27.3对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要求
27.3.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在开标时必须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手持或封入投标文件袋中均视为携带),以供资格审查,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法定代表人证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拟派总监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单位注册的房屋建筑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5)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拟派总监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来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6)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工程的证明原件。
(7)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2006年10月1日至2011年9月30日担任过单项监理合同为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类似监理业绩证明(必须同时提供下列各项证书、文件的原件:
监理合同;②业绩信用手册(内容填写完整不得缺项,需有业主、主管部门加盖公章);③能够充分有效证明该工程建设规模的证明材料(如第和条中已能够充分有效证明的,本条不需要)。
上述三项必须同时提供,缺一不可,影印件、复印件等无效。
时间以业绩信用手册中竣工时间为准)。
对于投标申请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准时参加本工程开标会议,以及不能按时提供以上证件原件或经审查不合格的,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手持或封入投标文件袋中均视为携带)。
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的开标程序。
27.4开标程序
①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
滁州东方造价工程师有限公司主持;
②监督部门对各投标人的法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证及第27.3.1款需带证件的原件进行验证确认;
③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④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⑤进行监理大纲和商务标评审;
⑥宣布评审结果;
⑦交易中心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8.评标委员会
28.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28.1.1评标委员会由5名专家评委组成。
专家评委在开标前随机抽取(其中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3人)。
28.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28.3本工程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述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①从属于该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或在该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注册执业的;
②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或投标人的职员;
③在该工程投标中,为投标人提供咨询服务或投标决策的。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9.评标
29.1评标工作准备
29.1.1阅读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编写的招标项目情况的说明材料;
29.1.2阅读、研究招标文件和相关评标资料,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29.1.3熟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及在评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
29.1.4核对评标工作用表。
29.2评标办法
29.2.1评标办法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
30.评标报告的签署
30.1评标委员会应当编制书面评标报告,所有成员应签字确认。
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31.投标文件的澄清
31.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下,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做出书面答复。
31.2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的书面答复将被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无效投标文件
32.1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招标人不予受理。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无投标报价,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声明依据哪个报价为准。
33.评标过程的保密
33.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须严格保密。
34.定标
34.1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34.1.1经过评标后,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34.1.2中标候选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将中标候选人名单在滁州市招标采购网()公示3个工作日。
34.2中标人的确定
34.2.1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3天后,若招标人未接到投诉或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其他虚报投标资料、其他不良记录等违背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
34.3中标通知书
34.3.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7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4.3.2中标通知书须加盖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章后,方可发出。
34.3.3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六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南湖 工程施工 监理 招标 文件
![提示](https://static.bingdoc.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