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劣天气大风雾霾暴雨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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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劣天气应急预案
1目的
为有效防范与处置恶劣天气(大风、雾霾、暴雨、暴雪)灾害,避免次生衍生灾害发生,确保公司生产安全顺利进行,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及降低公司财产损失,特编制本预案。
2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2.1恶劣天气应急指挥部组织机构职责
总经理:
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协调和支援处置,并搞好跟踪、督导;
主管安环工作副总:
负责恶劣天气及其相关灾害救助及灾情信息的收集、汇总;
各部门负责人:
负责相应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
安环部负责人:
负责危险地带人员的疏散、安置等;
3程序内容
3.1大风天气应急预案
3.1.1预防
3.1.1.1按照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完善大风防御措施、应急处置流程和相应的管理办法;
3.1.1.2加固标示牌、室外悬挂物、管道保温层等;
3.1.1.3加强大风天气下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3.1.1.4了解气象、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及新闻出版单位做好大风灾害的防御知识宣传,提高大风天气下的防灾自救意识,增强自身防护能力;
3.1.1.5做好应对大风灾害的应急演练。
3.1.2应急准备
联系气象部门加强灾害天气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大风天气趋势预报,向有关部门通报。
应提前做好各项应急准备:
3.1.2.1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与气象部门联系,及时接收和向有关人员发送预报、预警信息,加强信息沟通;
3.1.2.2加强标示牌、室外悬挂物、管道保温层等安全防范检查;
3.1.2.3做好应急力量部署;
3.1.2.4做好应急救援物资的准备及其他各项准备;
3.1.3预警和预警响应
3.1.3.1预警级别
联系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大风预警。
充分利用各种现代化探测手段,做好局地性强风监测。
大风预警级别依据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分为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和Ⅰ级(特别严重),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大风蓝色预警:
24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8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者阵风8级并可能持续。
大风黄色预警:
12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者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大风橙色预警:
6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者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
大风红色预警:
6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13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12级,或者阵风13级并可能持续。
3.1.3.2预警响应
联系气象部门加强对大风实况的监测,适时加密预报次数,做好精细化的天气预测、及时报告最新监测、预报信息,做好防护提示。
安环部加大备勤力量,做好应对房屋倒塌等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准备。
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环部监管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大风天气下的安全生产。
蓝色及以上级别预警发生时,禁止一切户外吊装作业和高处作业。
3.1.4应急处置
3.1.4.1灾情信息报告
大风灾害发生后,各部门要按照相关预案和报告制度的规定,及时组织抢险救援,迅速汇总情况并报告。
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必须在接报后一小时内向安环部口头报告,8小时内提交书面报告。
特别重大或特殊情况,立即报告。
3.1.4.2先期处置
大风灾害发生部门负有进行即时处置的第一责任,要组织全场员工开展自救互助,联系相关单位及时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1.4.3综合应急处置
大风引发多种重特大突发事件或造成重大影响,且先期处置不能有效控制、大风持续或其影响有可能进一步扩大的,视情成立大风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
3.1.4.4灾情调查和评估总结
预警信号解除后,安环部联系气象局应搞好过程风速等实况信息的汇总,重要信息及时报告公司相关部门。
发生大风灾害,安环部应组织各受灾部门会同气象等部门及时对灾害进行调查、评估与核实,重大灾害损失情况及时上报公司领导;联系气象部门搞好相关科学调查,为提高龙卷风等中小尺度灾害的科学预报水平积累资料。
3.2雾霾天气应急预案
3.2.1预警
3.2.1.1预警的分级
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统一采用空气质量指数(AQI)指标,预测AQI日均值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
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从低到高分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四级,红色为最高级别。
各级别分级标准为:
蓝色预警:
预测AQI日均值>2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黄色预警:
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橙色预警:
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红色预警:
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3.2.1.2预警监测
市环保局和市气象局联合组织开展本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会商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本市空气污染物的监测预警及动态趋势分析;市气象局负责本市空气污染气象条件等级预报和大雾、霾、沙尘暴天气监测预警。
3.2.1.3预警信息的发布
(1)当预测到未来空气质量可能达到预警启动条件时,提前24小时以上发布预警信息。
当监测AQI达到重度及以上污染级别,并预测未来12小时内空气质量不会有明显改善时,根据实际污染情况尽早启动或调整相应级别的预警。
(2)蓝色预警经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批准后,预警信息通过市环保局政务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平台和天津市环境空气质量实时发布平台等渠道向社会进行提示。
(3)黄色、橙色预警经市人民政府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市长批准,红色预警经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批准,预警信息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发布:
一是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过文件传真的方式向市政府应急办、15个成员单位和16个区人民政府发布预警信息。
各责任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接到预警信息后,根据预警级别,立即通知管辖范围内的各单位及工业企业、各类施工工地、学校及幼儿园、机动车车主及驾驶员等启动(调整或终止)应急响应。
二是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过手机短信向各责任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及联络员发布预警信息。
三是由市政府新闻办通过本市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等媒体及“天津发布”微博门户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
3.2.1.4预警等级调整和预警解除
预测AQI日均值发生变化时,及时调整预警等级或解除预警。
解除或调整为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息的发布程序同启动程序一致。
蓝色预警不设立解除审批条件。
当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改善到轻度污染及以下级别,且预测将持续36小时以上时,解除预警,并提前发布解除预警信息。
当预测发生前后两次重污染过程,但间隔时间未达到36小时时,按一次重污染过程从严启动预警。
当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达到更高级别预警条件时,采取升级措施。
3.2.2应急响应
3.2.2.1响应分级
对应预警等级,实行四级响应。
(1)当发布蓝色预警时,启动Ⅳ级响应。
(2)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响应。
(3)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响应。
(4)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响应。
3.2.2.2响应的启动
预警信息一经发布,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区人民政府按照各自应急保障预案和实施方案立即启动应急响应,迅速组织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对于机动车限行、中小学及幼儿园停课措施的执行起始时间按照当次预警发布通知的具体规定执行。
应急指挥部建立协调机制,在Ⅰ级响应时召开协调会议,在Ⅱ级或Ⅲ级响应时适时召开协调会议,对应急工作进行部署。
此外,国家或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建议启动京津冀区域空气重污染应急措施时,天津市按照国家或协作小组及其办公室建议的应急措施启动时间和预警级别,组织实施应急措施,与周边城市共同应对区域重污染。
当发布黄色及以上预警时,在启动应急响应措施的同时,可根据我市污染特征及专家组会商意见,在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实施有针对性的应急减排措施,确保应急实效。
3.2.2.3响应措施
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与运输措施
采暖季期间,依照国家及本市错峰生产与运输工作要求,严格落实采暖季钢铁、焦化、铸造、建材等行业的错峰生产措施及重点用车企业错峰运输措施。
Ⅳ级响应措施
公共防护及建议性措施:
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患者以及过敏性疾病患者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
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和绿色生活,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减少祭祀烧纸等行为。
倡导工厂、工地等有关单位积极采取措施,减少工业和扬尘污染的排放。
Ⅲ级响应措施
公共防护及建议性措施:
(1)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患者以及过敏性疾病患者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
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和绿色生活,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减少祭祀烧纸等行为。
(2)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课程及活动。
(3)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防护宣传和就医指导。
(4)加强公交运力保障。
强制性措施:
(1)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全市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的减排要求,确保主要污染物总体减排30%以上。
主要采取工业企业停产限产、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等措施,或以区为单位,安排区内工业企业轮流实施停产、限产、限排等方式实现减排要求。
其中,部分重点行业减排要求如下(其他行业按照工业源项目清单要求落实停、限产措施):
金属加工业:
铝压延加工业停产,钢压延加工业压延工序停止生产。
涂料制造业:
生产溶剂型涂料的工序停止生产。
家具制造业:
使用溶剂型涂料的工序停止生产。
玻璃制造业:
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较天津市地方排放标准降低30%以上。
铸造行业:
全部停产(包含电炉、天然气炉)。
超低排放标准的燃煤电厂、工业企业中的自备电厂以及已备案的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的单位要确保重污染天气期间稳定排放,不执行减排措施。
(3)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4)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
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
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5)除重大民生工程及应急抢险任务外,全面停止使用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
(6)所有水泥粉磨站、渣土存放点全面停止生产、运行。
全市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站内堆放的散体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7)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及其他各区主要道路在日常机扫水洗作业的基础上,增加机扫水洗和保洁作业频次。
对于可机扫水洗道路,在非冰冻期内每日大水量冲洗2至3次,在冰冻期内增加吸扫作业频次。
Ⅱ级响应措施
公共防护及建议性措施:
(1)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患者以及过敏性疾病患者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
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和绿色生活,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减少祭祀烧纸等行为。
(2)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课程及活动。
(3)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防护宣传和就医指导。
(4)加强公交运力保障。
强制性措施:
(1)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全市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的减排要求,确保主要污染物总体减排50%以上。
主要采取工业企业停产限产、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等措施,或以区为单位,安排区内工业企业轮流实施停产、限产、限排等方式实现减排要求。
其中,部分重点行业减排要求如下(其他行业按照工业源项目清单要求落实停、限产措施):
金属加工业:
铝压延加工业停产,钢压延加工业压延工序停止生产。
涂料制造业:
生产溶剂型涂料的工序停止生产。
家具制造业:
使用溶剂型涂料的工序停止生产。
玻璃制造业:
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较天津市地方排放标准降低30%以上。
铸造行业:
全部停产(包含电炉、天然气炉)。
超低排放标准的燃煤电厂、工业企业中的自备电厂以及已备案的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的单位要确保重污染天气期间稳定排放,不执行减排措施。
(3)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4)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
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
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5)除重大民生工程及应急抢险任务外,全面停止使用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
(6)所有水泥粉磨站、渣土存放点全面停止生产、运行。
全市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站内堆放的散体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7)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及其他各区主要道路在日常机扫水洗作业的基础上,增加机扫水洗和保洁作业频次。
对于可机扫水洗道路,在非冰冻期内每日大水量冲洗3至4次,在冰冻期内增加吸扫作业频次。
(8)本市及外埠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在执行日常限行措施的基础上,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全天实行按单双号行驶(承担民生保障、特殊需求产品及急救、抢险等任务的车辆除外)。
(9)港口集疏运车辆禁止进出港区(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除外);重点用车企业原则上不允许运输车辆进出厂区(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的运输车辆除外)。
Ⅰ级响应措施
公共防护及建议性措施:
(1)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患者以及过敏性疾病患者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
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和绿色生活,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减少祭祀烧纸等行为。
(2)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防护宣传和就医指导,加强对相关呼吸疾病患者的医疗保障。
(3)加强公交运力保障。
(4)室外执勤、作业等人员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5)中小学、幼儿园采取弹性教学或停课等防护措施。
(6)企事业单位可采取调休和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方式。
强制性措施:
(1)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全市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的减排要求,确保主要污染物总体减排50%以上。
主要采取工业企业停产限产、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等措施,或以区为单位,安排区内工业企业轮流实施停产、限产、限排等方式实现减排要求。
其中,部分重点行业减排要求如下(其他行业按照工业源项目清单要求落实停、限产措施):
金属加工业:
全部停产。
涂料制造业:
生产溶剂型涂料的工序停止生产。
家具制造业:
全部停产。
玻璃制造业:
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较天津市地方排放标准降低30%以上。
铸造行业:
全部停产(包含电炉、天然气炉)。
造纸、纸制品、橡胶及塑料制造业:
涉及废气排放的工序全部停产。
钢铁行业:
采暖季在错峰生产的基础上,烧结球团工艺停产。
超低排放标准的燃煤电厂、工业企业中的自备电厂以及已备案的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的单位要确保重污染天气期间稳定排放,不执行减排措施。
(3)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4)所有水泥粉磨站、渣土存放点全面停止生产、运行。
全市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站内堆放的散体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5)停止全市可能产生大气污染的与建设工程有关的生产活动(塔吊、地下施工等不产生大气污染物的工序除外),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6)除重大民生工程及应急抢险任务外,全面停止使用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
(7)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及其他各区主要道路在日常机扫水洗作业的基础上,增加机扫水洗和保洁作业频次。
对于可机扫水洗道路,在非冰冻期内持续进行机扫、冲洗和洒水作业;在冰冻期内增加吸扫作业频次。
(8)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全天实行机动车(含外埠车辆)按单双号行驶(承担民生保障、特殊需求产品及急救、抢险等任务的车辆及纯电动汽车除外)。
(9)停止所有户外大型活动。
(10)港口集疏运车辆禁止进出港区(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除外);重点用车企业原则上不允许运输车辆进出厂区(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的运输车辆除外)。
3.2.2.4响应措施的监督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加强抽查检查。
自预警信息发布后24小时起对各制造部、职能部门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2.2.5响应终止
预警解除即响应终止,应急指挥部负责通知各制造部、职能部门采取响应措施的单位终止响应。
3.3暴雨天气应急预案
3.3.1预警
3.3.1.1蓝色预警
标准
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暴雨蓝色预警信号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准备工作;
2、学校、幼儿园采取适当措施,保证学生和幼儿安全;
3、驾驶人员应当注意道路积水和交通阻塞,确保安全;
4、检查城市、农田、鱼塘排水系统,做好排涝准备。
3.3.1.2黄色预警
标准
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暴雨黄色预警信号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工作;
2、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路况在强降雨路段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在积水路段实行交通引导;
3、切断低洼地带有危险的室外电源,暂停在空旷地方的户外作业,转移危险地带人员和危房居民到安全场所避雨;
4、检查城市、农田、鱼塘排水系统,采取必要的排涝措施。
3.3.1.3橙色预警
暴雨橙色预警信号
标准
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1] 。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应急工作;
2、切断有危险的室外电源,暂停户外作业;
3、处于危险地带的单位应当停课、停业,采取专门措施保护已到校学生、幼儿和其他上班人员的安全;
4、做好城市、农田的排涝,注意防范可能引发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3.3.1.4红色预警
暴雨红色预警信号
标准
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到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应急和抢险工作;
2、停止集会、停课、停业(除特殊行业外);
3、做好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防御和抢险工作。
3.3.2应急响应
1、由地方政府通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及通报暴雨的情况。
2、公司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坐阵指挥,分片领导分头落实措施,配合地方政府负责昼夜值班。
3、公司安全小组成员应坚守岗位,轮流值班,随时与相关方联络。
4、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组织一定数量的人员对工厂易水浸的地方进行检查巡逻,要作重点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上报。
5、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视雨水情况组织工厂十人以上抢险队伍和准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整装待命。
6、仓库、车间的物资视暴雨情况要搬至安全地方。
7、负责易水浸地方的巡逻队伍,必须随时掌握雨情、水情等变化情况,及时向相关方报告。
8、人力部负责后勤组织工作。
9、当发生特大暴雨时,还应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1)发出通报,发动公司及全体员工积极投入抗洪救灾斗争,确保工厂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2)安全小组全体成员,按各自负责的工作范围去发动组织人员抢险,指挥员工疏散。
3)安排人员昼夜值班,随时掌握本部门本单位仓库和物资搬动情况。
4)要及时通报雨情、水情、风情等气象信息,配合上级部门组织人员检查线路,一旦发生故障要立即处理,保证照明和通讯线路畅通无阻。
5)凡有车辆的部门和单位,在抢险救灾中统一调动使用,做到调之能来,来之能用。
6)人资部要组织治安人员到现场维护治安,协助指挥部指挥员工有组织地进行疏散。
7)在重要部门站岗放哨,并在员工撤退时所经过的路线维护秩序。
8)受暴雨必须撤退转移时,安全领导小组必须有组织地指挥人员向地势较高的方向撤退、疏散。
10、暴雨过后,应及时做好清污及恢复生产,并对本预案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修订。
3.4暴雪天气应急预案
3.4.1预警
3.4.1.1蓝色预警
标准: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者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1]
暴雪预警信号防御
1.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雪灾和防冻害准备工作;
蓝色预警
2.交通、铁路、电力、通信等部门应当进行道路、铁路、线路巡查维护,做好道路清扫和积雪融化工作;
3.行人注意防寒防滑,驾驶人员小心驾驶,车辆应当采取防滑措施;
4.农牧区和种养殖业要储备饲料,做好防雪灾和防冻害准备;
5.加固棚架等易被雪压的临时搭建物。
3.4.1.2黄色预警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者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暴雪预警信号防御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落实防雪灾和防冻害措施;
2.交通、铁路、电力、通信等部门应当加强道路、铁
黄色预警
路、线路巡查维护,做好道路清扫和积雪融化工作;
3.行人注意防寒防滑,驾驶人员小心驾驶,车辆应当采取防滑措施;
4.农牧区和种养殖业要备足饲料,做好防雪灾和防冻害准备;
5.加固棚架等易被雪压的临时搭建物。
[1]
3.4.1.3橙色预警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暴雪预警信号防御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雪灾和防冻害的应急工作;
橙色预警
2.交通、铁路、电力、通信等部门应当加强道路、铁路、线路巡查维护,做好道路清扫和积雪融化工作;
3.减少不必要的户外活动;
4.加固棚架等易被雪压的临时搭建物,将户外牲畜赶入棚圈喂养。
3.4.1.4红色预警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红色预警
暴雪预警信号防御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雪灾和防冻害的应急和抢险工作;
2.必要时停课、停业(除特殊行业外);
3.必要时飞机暂停起降,火车暂停运行,高速公路暂时封闭;
4.做好牧区等救灾救济工作。
3.4.2应急响应
1、冬季安排专人每日收集灾害天气预报。
获知暴雪灾害警告后立刻逐级上报至主管副总经理。
2、副总经理接到暴雪灾害警告后立即召开紧急会议,由各部门主管以上人员及保洁公司驻场经理参加。
安排各部门的防灾工作。
1)、公司主管以上人员、暴雪发生时段当值员工及保洁公司员工提前赶到公司,做好应急准备。
2)、安环部提前做好设备、设施的防冻措施,重点是消防水管、上下水管、水箱、柴油发电机等。
3)、项目部提前通知场内各类施工队做好自用区域内的防冻措施。
4)、经理办落实除雪物资(融雪剂、黄沙、大扫帚、铁锨等)的购置、贮备工作。
5)、安环部组织除雪队伍(不少于2只),确保满足能在开业前清除外场积雪。
3、暴雪开始后立刻组织除雪队轮流扫雪。
除雪重点是场外人行、车行通道。
在厂内人行、车行通道进行防滑处理。
5、除雪期间经理办负责提供热饮热食,督促除雪人员做好保暖措施。
避免发生冻伤。
6、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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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恶劣 天气 大风 暴雨 应急 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