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卫片执法工作培训(规划院).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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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卫片执法工作培训(规划院).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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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卫片执法工作培训,湖南省国土资源规划院二一一年五月,提纲,一、工作内容二、与09年不同之处三、新情况、新问题及处理原则四、违法用地判定及有关政策界限五、表格填写等操作实务六、执法图斑卷宗要求,一、工作内容,
(一)工作目标与任务;
(二)工作分工;(三)工作时间安排;,
(一)工作目标与任务,1、工作目标:
利2010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以2010年变更调查工作为基础,组织核查2010年变更调查成果中的“W”、“B”、“PJ”地块和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依法依规查处违法用地行为,分析并探究违法成因,完善规范土地矿产执法监察制度,提高执法监察效能。
2、工作任务:
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与土地变更调查相衔接,以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
不再对所有卫星遥感监测图斑进行“普查”。
要理解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工作任务,首先让我们来看一下这张图。
卫星遥感监测变化图斑,实地伪变化,对比说明1.+表示2010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符合15号令政策口径要求)。
2+表示的是2010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的新增建设用地。
(1)“本年未批先建”(W)2010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本年未批先建”地块(变更调查成果数据库中标注为“W”),这是今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主要工作对象。
(2)“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变更调查数据库中标注为“B”)主要是为了通过核查“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动工建设与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供地手续之间的关系,对建设用地行为进一步作出合法性判定。
(3)填报“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PJ)地块占用的耕地面积。
在二次调查数据库中,往年“批而未用”的地块已经标识为建设用地,在2010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中,该类地块不再作为年度新增建设用地,也不调查该类地块占用的耕地面积。
但由于该类地块2010年实际建设部分所占用的耕地面积要计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年度新增建设用地实际建设占用的耕地面积。
因此,为了掌握一个自然年度内实际建设占用的耕地面积,通知要求补充填报2010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标注为“PJ”的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的地块实际建设部分所占用的耕地面积。
这类地块占用的耕地面积,在计算问责比例时,是要计入的。
(4)土地变更调查中的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
这是2010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中提出的新增建设用地疑问图斑,在变更调查“三下两上”工作过程中提出要求地方改正,而地方在限定的时间期限内没有改正,又不能合理说明原因的那些图斑。
具体是哪些,由部统一下发后再明确。
这类图斑所涉及的地块可能存在违法用地,对此要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进行查处。
(二)工作分工,内外业核查及信息填报工作由各县区国土资源局完成,技术单位负责技术支持工作。
技术单位主要承担如下工作:
1、全面了解各市(县、区)情况,把握进度,及时向省总队汇报,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2、做好技术服务,当好技术参谋,包括GPS的使用、核查表格填写、数据库填报等,保证核查工作顺利开展。
3、做好督促指导,查阅相关图斑的卷宗资料,确保核查成果真实可靠,协助各县顺利通过国家检查。
(三)工作时间安排,按照国家和湖南省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方案要求,要把握好工作进度,1、2011年6月15日前,迎接国家督查组开展督查工作。
2、2011年6月10日,各县(市、区)向市州报送初步成果数据,市州组织审查。
6月20日各市州向省报送初步成果数据,经审查后报部。
3、2011年7月1日至15日,开展市州、县区验收工作。
4、2011年8月1日前,迎接国家验收组开展验收工作。
5、2011年8月15日,各县区向市州报送工作情况报告及相关数据统计报表。
6、2011年8月22日,各市州向省报送工作情况报告及相关数据统计报表。
二、与09年不同之处,
(一)检查方式发生了变化检查以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工作对象和内容更加集中。
以往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是直接利用卫星遥感监测发现的变化图斑来开展执法检查,要对变化图斑进行全面核查,既查合法的,又查违法的,工作量非常大。
有的同志形容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是“一年干一次,一次干一年”,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日常执法监管工作的开展。
2010年度,部决定以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对象和内容集中在违法用地行为的发现和查处上,与已经开展的工作做好衔接,充分发挥“批、供、用、补、查”综合信息监管平台的作用,从而做到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避免重复劳动,节省人力物力,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工作流程发生了变化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是先根据各地上报的数据划定启动问责范围,然后再由各省组织验收后,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进行验收评估。
被纳入问责范围的市、县反映数据有变化,只能通过举证,再由部研究认定,给问责增加了不少难度。
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部将先开展验收,确保数据准确。
在此基础上,再开展警示约谈、启动问责,做到精准问责。
(三)排序依据发生了变化去年,是完全根据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结果来计算各地区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的,各地反映监测图斑有遗漏、监测时段跨年度等多种情况。
今年,利用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在遥感监测的基础上,通过外业调查弥补了遥感监测可能遗漏新增建设和监测时段不一的不足,同时依据土地变更调查和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有关结果核算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更加客观。
(四)核查手段发生了变化以往未利用综合信息监管平台;2010年度将在督查验收时,利用“批、供、用、补、查”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将审批信息与核查图斑信息进行叠加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开展相关工作。
三、新情况、新问题及处理原则首次利用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开展卫片执法检查,也难免会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研究解决。
(一)先行用地在变更调查中将先行用地全部作为了“本年未批先建”。
在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对依据有关规定,在项目动工建设前,已经办理了先行用地审批手续。
用地范围在先行用地批准范围内的,应判定为合法用地,在先行用地批准范围外的占用土地,且无其他合法用地手续的,应判定为违法用地。
(二)临时用地在卫片检查工作规范中,临时用地是作为合法统计的。
但按照土地变更调查的技术要求,对临时用地是不予变更的,也不作为年度新增建设用地上图。
因此,在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不包含临时用地的地块。
因而,作为卫片执法检查对象的“本年未批先建”地块和“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中,也不应存在临时用地。
如果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中存在临时用地,此类图斑经核查后发现能提供合法有效的临时用地审批文件,并填写临时用地审批有关情况,对土地用途作出具体说明,确属临时用地的地块,为了与土地变更调查的技术要求相衔接,可以判定为实地伪变化,而不作为年度新增建设用地,也不参与问责比例的计算。
(三)发生在2010年1月1日前的违法用地如果在2010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本年未批先建”地块中存在部分发生在2010年1月1日前的违法用地。
部要求,凡是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确定为“本年未批先建”的地块,一般都得作为违法用地填报。
如果确有个别地块属于军用土地的地块,或者确实将合法用地、农业结构调整用地在变更调查工作中错误上报为“未批先建”的,要经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核实同意后,按实际用地情况填报。
对于在变更调查中,往年已经变更,且已判定为实地伪变化的历史违法用地,且未作为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纳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则不用填报。
如果还未依法组织查处的,要作为个案,依法查处。
(四)部分与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重复的图斑在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监测时段跨越到了2010年的1月、或2月。
有部分图斑在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已经核查过了,但仍体现在2010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
这类图斑无论合法的,还是违法的,在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也都要核查和统计上报。
(五)总的处理原则2010年度是直接利用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开展卫片执法检查。
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已经认定为年度新增建设用地的,卫片执法检查就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核实是否违法,对其中违法的组织查处;土地变更调查中不认可的,卫片执法检查中也不认可。
在土地变更调查中要求地方上报,而地方没有上报的疑问图斑,作为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纳入今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
四、违法用地判定及有关政策界限,
(一)违法用地判定按规范有关规定,只要在监测时段结束时点前,已经办理了供地手续,无论用地发生在办理用地手续之前,还是在办理用地手续之后,都认定为合法用地;只有在监测时段结束时点后,才办理了用地手续的,才判定为违法用地。
时间轴,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违法用地的判定,2010年度,不再有监测时段的概念。
根据部领导的指示,要严格违法用地判定。
即只有在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和供地手续后才动工建设的,才能判定为合法用地;如果实际建设发生在办理供地手续之前,就要判定为违法用地。
在取得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之前动工建设的,要依据用地单位报送用地审批材料情况和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受理情况,判定为未报即用或边报边用;在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之后、办理供地手续之前,用地单位动工建设的,应判定为未供即用(无须办理供地手续的用地除外)。
违法批地、违法供地仍按规范进行判定。
“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征收(用)审批手续,而擅自批准占用土地的,判定为违法批准占用。
”“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征收(用)审批手续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程序供地的,判定为违法供地。
”另外,对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加挂钩试点和部省协议项目用地,要根据用地是否符合部有关试点政策文件或协议内容的相关规定,并提供相应批准文件来判定用地的合法性。
手续不全或者不符合部有关政策的,应按违法用地统计。
(二)违法用地的整改查处1.拆除复耕通知规定:
“2011年6月30日前,违法用地已经拆除复耕到位,经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认定后,所涉及的耕地面积,在实施问责时,不计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
2.违法用地经整改查处后补办手续为鼓励地方政府主动整改,消除违法状态,在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明确了一条政策,对2011年6月30日前已经组织整改查处,依法对人、对事作出处理并且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仍作为违法用地统计,但在计算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时,不予计入。
3.未供即用、非法供地类型的违法用地占用耕地面积。
这两类违法用地,已经依法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地类性质已经从农用地、耕地转变为建设用地,虽然属于违法用地,但不属于违法占用耕地,因而,依据15号令,在实施问责,计算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时,不计入分子,而计入分母。
(三)重点工程违法用地沿用去年的政策。
通知规定:
“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违法占用耕地的面积必须计入所在市、县违法占用耕地的面积。
在实施问责时,根据市、县政府在用地监管和报批过程中履行职责情况,区别对待。
”(四)符合规划的认定通知规定:
“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经批准的,以新规划为依据;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尚未批准,省、市(地)级规划大纲已审核通过,建设项目已纳入大纲的,以审核通过的规划大纲为依据。
除以上两种情况外,以违法用地发生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
”,五、表格填写等操作实务,一、关于信息系统。
二、地块编号方法。
三、表格填写。
(一)关于信息系统1.工作方式不变。
今年,数据填报将仍然采用信息系统填报的工作方式。
既可以离线填报后,统一上传,也可以在线填报。
2.填报单元有所变化。
去年以县级行政单元为单位填报;今年以变更调查成果上报单元为单位填报;对于农垦、森工和拥有土地管理权限的经济开发区,单独填报,分别计算。
3.系统功能升级。
一是将根据最新的表格,对系统进行修改;二是将自动生成项目明细表,提供更方便的审核功能;三是删减坐标上报等内容,简化操作。
四是增强校验功能,避免错误。
(二)地块编号方法由于今年有两类数据,一类是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包括“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本年未批先建”地块、“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
对于这类检查对象,按下发的地块号填报。
一般情况下,不需要对地块再进行分割;如要分割,可以编写地块支号。
三、表格填写1.表格之间的关系表格设计仍按照规范中表格设计思路,分为登记卡、登记表和统计汇总表。
一张登记卡,只对应一个地块,内容很具体详尽;一个登记表,对应多个地块,填报的内容项目较少。
只需要填写登记卡和登记表,统计汇总表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
2.具体表格的填写其中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主要填写表1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表2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案件情况登记卡表3“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占用耕地面积情况登记表。
个别属于军用土地,填写军用土地登记表。
只有对已经立案查处的违法用地,才需要填写表2。
另外,为了方便省市县各级审核把关,今年将在信息系统中增加地块信息明细表。
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表1)1.明确地块数据来源本表用于登记“本年未批先建”地块、“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和“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核查情况。
在填写一个地块的核查情况时,根据该地块是属于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本年未批先建”地块、“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还是“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在表头选择以表示相应数据来源。
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表1),地块号(图斑编号),地块分支号,地块类型:
违法用地;合法用地;临时用地;其他实地伪变化。
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表1),建设用地,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表1),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表1,按最新限制和禁止供地项目目录上的产业类型填写,可选择。
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表1),违法批准占地、违法供地、未报即用、边报边用、未供即用,不论是立案查处,还是非立案查处,填写经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认定后已经“拆除复耕到位耕地面积”。
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案件情况登记卡(表2),与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相比,今年进一步完善了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案件情况登记卡中的有关内容,更为细致。
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案件情况登记卡(表2),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案件情况登记卡(表2),“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占用耕地面积情况登记表(表3),占用的耕地面积,统计汇总表,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表4)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表5)违法用地行为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表6)履行职责到位率,按照规范中对履行职责到位的规定,进行判定。
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表11)要一并上报。
军用土地登记表(表12),六、执法图斑卷宗要求,每一地块独立建立卷宗,地块类型不同,卷宗资料内容也不相同。
此次土地卫片执法工作按四类用地分别编制卷宗资料:
(一)合法用地1.土地卫片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表1);2.立项批文复印件;3.农用地转用审批单,属于先行用地或者紧急用地的,提供先行或紧急用地批准文件复印件;4.供地资料(包括出让审批单、出让合同等);5.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权源证明材料复印件;6.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彩色打印,套合卫片执法图斑范围);7.农用地转用审批时的土地利用现状图或者勘测定界图8.相关照片。
(二)违法用地1.土地卫片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表1)2.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表2);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现状图局部(彩色打印,套合卫片执法图斑范围);4.立案查处的文件复印件(行政处罚决定、申请强制执行等复印件);5.属于动态巡查发现者,提供相关文字资料;6.下达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复印件;7.已向上级报告案件,提供向上级报告的文件复印件;8.立案查处落实情况文字复印件,包括罚款、责任人处分等;9.相关照片。
(三)临时用地1.土地卫片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表1);2.临时用地批准材料复印件;3.相关照片。
(四)其他实地伪变化地块:
1.土地卫片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表1)2.能证明属于伪变化的现场照片及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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