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号关于食品安全工作检查考核情况的通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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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宁食安委办〔2011〕36号
关于2011年食品安全工作检查
考核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12月21日至12月22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检查考核组,对卫生、农牧、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民族宗教、工业商务安监、教育体育、住房和城乡建设9个部门和全县11个乡镇全年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情况,结合半年考核和平时检查,采取听汇报、查档案、看资料、实地检查的方式,进行了全面检查考核。
现将检查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共抽查种植养殖基地及农资经营户4家,食品加工小作坊4家,食品流通经营户4家,餐饮服务单位6家(含建筑工地食堂1家,学校食堂2家),定点屠宰企业1家。
从总体情况看,2011年,全县食品安全组织领导有力,综合协调有力,部门联合执法配合有力,食品安全监管有力。
各乡镇和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均能按照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总体部署,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加强日常监管,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先进县创建,大力推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整顿和规范城乡食品市场秩序。
通过各乡镇和各部门的不懈努力,全县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宣传氛围更加浓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效明显,食品安全先进县创建工作取得新进展,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有力地保障了全县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
一年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与各乡镇和各监管部门签订了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各乡镇、部门的食品安全责任。
各乡镇、部门也及时调整了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监管责任分解,并细化、量化,明确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食品安全宣传氛围更加浓厚。
按照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安排部署,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通过集中宣传、设点咨询、展板展示、电视专题片、培训从业人员、印发通报、刷写墙体标语等方式,扎实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周”、“3.15”消费者维权宣传等活动,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和食品安全常识及假劣食品识别等方面的知识,提高了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从业人员的依法经营意识。
各执法部门共计悬挂横幅160余条,展示展板140余块,发放《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汇编》单行本16000余册,食品安全宣传画22000余张,印发《食品安全信息通报》13000份。
有效提高了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和卫律法规知识;各乡镇结合各自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围绕食品安全这一主题,向广大农民广泛宣传了农业、畜牧、枸杞无公害生产等方面的知识,增强了农民的食品安全意识。
(三)食品安全状况总体可控。
农牧局大力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全县已建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基地6个,有28个农产品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26个。
共屠宰检疫生猪1.62万头、牛羊7.42万头(只)、家禽5.07万只,检出病害猪13头、病害羊7只、牛1头、家禽20只,全部按相关规定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质监局严格审查生产条件,检查各类食品企业、小作坊200家次,对61家符合条件的食品小作坊发放了准许生产证。
严格按照《食品添加物质使用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完成了12家企业和55家小作坊的登记备案工作,规范了添加剂的安全使用。
对食品企业实施A、B、C、D四级动态监管模式和分级帮扶规划措施,逐步提高食品企业的产品保障能力。
工商局全面推行食品准入与监管配送“五项制度”,对全县86家食品批发配送经营户的仓库和车辆进行规范,对其中的68家验收合格的食品批发配送经营户进行了准入。
对2010年已命名挂牌的149家“食品安全示范店”,进行复验,撤销命名22家,新命名2011年“食品安全示范店”22家。
实现在每个行政村和城镇社区至少创建一个食品安全示范店的目标。
全面推行食品安全电子监管工作,已在全县328家大型商场、超市、食品批发企业推广使用食品电子监管系统,其中:
实现宽带户219户,安装“诚信通”查询终端设备109户。
食品药品监督局(卫生监督所)严格餐饮服务许可,严把餐饮服务准入关,共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641份。
将全县886家餐饮企业纳入食品卫生信誉等级评定范围,全县食品卫生量化评级实施率达到100%,实际评级率达到90%以上。
按照《大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负责人管理办法(试行)》,对辖区内大型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负责人进行了培训,并发放了上岗证,进一步规范了大型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认真落实《小餐馆标准化管理制度(试行)》,加强对小餐馆的日常监督检查,实行表情公示制,逐步规范小餐馆的经营行为。
对全县的6家农家乐,按照《农家乐餐饮服务星级评定标准》实行星级管理,共评出一星级农家乐4家,二星级农家乐2家。
(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明显。
按照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确定的整治重点,农牧、质监、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工业商务和安全生产等部门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先后深入开展了农业投入品、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食品消费环节、清真食品市场、肉食品市场、保健食品、地沟油和一次性筷子、重大节日期间、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了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经营、餐饮消费等各领域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
一年来共开展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30余次、联合检查20余次,检查各类食品企业(户)4800余户(次),立案查处违法违章案件30余起,取缔无照无证生产经营户28户,责令停产整顿小作坊15家,查扣了无证无照生产加工黑窝点的食品原料和生产加工的食品共计672公斤及生产加工用具;没收过期变质食品、劣质商品6个大类9个品种标值1460元;下架退市无QS标识的食品、调味品、仿冒知名商标包装装潢奶制品,标值9万元;对查扣的13头病死猪、病害羊7只、牛1头、家禽20只依法进行了无害化销毁处理,净化了我县食品市场。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职,做了大量工作,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送监管信息不积极,信息数量少,不能及时反映本部门工作情况。
二是部分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餐饮服务单位没有严格落实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对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没有进行公示;三是部分镇乡农村家宴申报指导制度落实不到位,申报、指导率低。
四是食品生产经营业主责任落实不到位。
没有及时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健康检查,索取的证照不齐全或过期,进货台账、生产记录、销售台帐记录内容不全、不规范,生产经营场所脏、乱、差。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要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强化责任追究,推行“网定格、格定人、人定责”的网格化监管模式,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头上,要让每一个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抓好各自监管环节、监管区域的食品安全工作,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二)深入查找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
各县、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梳理本部门、本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查找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下大力气抓好整改,务求取得实效,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三)突出工作重点,努力净化食品市场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各部门要针对节日期间食品消费特点,突出抓好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粮、油、肉、酒等重点食品的监管,确保大宗食品的质量安全;要突出抓好清真食品监管,确保不因食品安全问题影响民族团结,影响我县形象;要突出抓好农村家宴、农家乐、旅游景区周边食品安全,确保不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和其它恶性食品安全事件;要突出抓好食品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杜绝假冒伪劣、过期食品、“三无”食品上市销售,进一步净化食品市场。
(四)加强部门配合,加大日常监管力度
食品安全监管由多个部门承担职责,各部门要进一步树立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一盘棋”的思想,加强部门间的联系和沟通,强化相互间的配合和协作,构筑无缝隙监管网。
对于监管中发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各部门要主动联系沟通,互相配合,及时采取综合执法、联合执法等有效措施,做到重点区域重点查,重点品种逐项查,重要时段集中查,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消灭监管“盲点”,及时督促整改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
(五)加强沟通,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各部门、镇乡要加强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工作,凡涉及食品安全工作的动态、监管执法、监督检查等信息均要按要求向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相关部门报送,及时反应各部门工作情况,确保工作信息畅通。
附件:
2011年食品安全年终考核成绩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
食品安全工作检查考核通报
报送: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左新波县长马彦军常委黄华副县长
中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11年12月26日印发
2011年食品安全年终考核成绩
一、各成员单位
排名
组织领导
配合协调情况
业务工作
合计
工商局
15
32
48.6
95.6
卫生局
15
32
48.3
95.3
农牧局
15
33
47
95
质监局
15
32
47.8
94.8
食品药品监督局
15
30
49.5
94.5
教育体育局
15
31.3
48
94.3
民族宗教局
15
32
47
94
工业商务局
15
31.3
47
93.3
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15
31
47
93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
排名
组织领导
制度建设
协调配合情况
业务工作
合计
石空镇
29
9
20
38
96
新堡镇
29
9
20
37.5
95.5
余丁乡
29
8
20
38
95
舟塔乡
28
8
20
38.5
94.5
大战场乡
28
8
20
38
94
恩和镇
28
8
20
37.5
93.5
鸣沙镇
28
7
20
38
93
宁安镇
27.5
8
20
37
92.5
徐套乡
28
6
20
38
92
白马乡
28
7
20
36.5
91.5
喊叫水乡
27
6
20
37
90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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