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Dmax帮助手册选择对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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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Dmax帮助手册选择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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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选择简介
Autodesk3dsMax帮助 >
选择对象
在大多数情况下,在对象上执行某个操作或者执行场景中的对象之前,首先要选中它们。
因此,选择操作是建模和设置动画过程的基础。
3dsMax提供各种选择工具,本章均有涉及。
除使用鼠标和键盘选择单个和多个对象的基本技术以外,以下主题介绍了命名选择集的使用以及其他有助于管理对象选择的功能,例如隐藏和冻结对象以及层。
此外还包括子对象选择简介,这对使用对象的基本几何体是必需的。
最后介绍了用于分组对象的技术。
使用分组功能,可以创建具有多种独立对象特征的、持久性较强的选择。
本节介绍了以下主题:
对象选择简介
选择对象的基本知识
按区域选择
使用按名称选择
使用命名选择集
使用选择过滤器
使用轨迹视图进行选择
使用图解视图进行选择
冻结和解冻对象
按选择隐藏和取消隐藏对象
按类别隐藏和取消隐藏对象
孤立当前选择
子对象选择简介
使用集合
使用组
本节内容
∙对象选择简介
∙选择对象的基本知识
∙按区域选择
∙使用按名称选择
∙使用命名选择集
∙使用选择过滤器
∙使用轨迹视图进行选择
∙使用图解视图进行选择
∙冻结和解冻对象
∙按选择隐藏和取消隐藏对象
∙按类别隐藏和取消隐藏对象
∙孤立当前选择
∙子对象选择简介
∙选择命令
∙编辑命令
∙组和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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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对象
选择对象
选择对象的基本知识
Autodesk3dsMax帮助 > 选择对象 >
对象选择简介
3dsMax是一种面向对象的程序。
这意味着3D场景中的每个对象都带有一些指令,它们会告诉程序您能通过程序执行的操作。
这些指令随对象类型的不同而异。
因为每个对象可以对不同的命令集作出响应,所以可通过先选择对象然后选择命令来应用命令。
这称作“名词-动词”界面,因为您先选择对象(名词),然后选择命令(动词)。
确定选择界面
在用户界面中,选择命令或功能显示在以下区域中:
∙主工具栏
∙“编辑”菜单
∙四元菜单(选定对象时)
∙“工具”菜单
∙轨迹视图
∙显示面板
∙图解视图
主工具栏上的按钮提供一种直接的选择方式。
“从场景选择”对话框方便易用,而“编辑”菜单提供了更多常规选择命令,以及按属性选择对象的方法。
也许最强大的选择工具是场景资源管理器,它让我们以各种方法选择对象,还可以编辑对象层次和属性。
“轨迹视图”和“图解视图”使您可以从层次列表中选择对象。
从四元菜单中进行选择
选择对象的最快方式是从四元菜单的“变换”区域中进行选择,从中您可以方便地在“移动”、“旋转”、“缩放”和“选择”模式之间切换。
选择任意模式,然后单击要在视口中选择的对象即可。
按名称选择
选择对象的另外一种快捷方法是使用“按名称选择”命令的键盘快捷键。
按键盘上的H键打开“从场景中选择”对话框,然后在列表中按名称选择对象。
当场景中有许多重叠对象时,这是确保选择正确对象的可靠的方式。
“选择”按钮
选择对象的另外一种方法是单击以下按钮之一,然后单击对象。
选择对象
按名称选择
选择并移动
选择并旋转
选择并缩放
选择并操纵
主工具栏有几个选择模式按钮。
如果任一选择按钮处于活动状态,则程序处于可通过单击这些按钮来选择对象的状态。
仅需要进行选择时,可使用这些选择按钮中的“选择对象”。
使用其余按钮,可以选择并变换(或操纵)您的选择。
使用变换可移动、旋转和缩放您的选择。
请参见移动、旋转和缩放对象和选择并操纵。
交叉选择与窗口选择
上面:
窗口选择选择垃圾桶和长椅,而不能选择街灯。
下面:
交叉选择可以选择这三个:
垃圾桶、长椅和街灯。
同时选择多个对象的一种方法是在它们周围拖动一个区域(如矩形区域)。
当按区域进行选择时,主工具栏中的“窗口/交叉”切换可在“窗口”模式和“交叉”模式之间切换。
在“窗口”模式中,只能对所选内容内的对象进行选择。
在“交叉”模式中,可以选择区域内的所有对象,以及与区域边界相交的任何对象。
“编辑”菜单命令
“编辑”菜单包含的选择命令可以对您的对象进行全局操作。
“编辑”菜单的选择命令包括:
全选
全部不选
反选
选择类似对象
选择方式>颜色
选择方式>名称(也是工具栏按钮)
选择方式>层
选择区域>矩形区域
选择区域>圆形区域
选择区域>围栏区域
选择区域>套索区域
选择区域>绘制选择区域
选择区域>窗口(也是一个工具栏按钮)
选择区域>交叉(也是一个工具栏按钮)
编辑命名选择集
“工具”菜单命令
“工具”菜单提供“场景资源管理器”命令及访问无模式选择对话框(即“浮动框”)。
您可以将它们置于屏幕的任何位置,也可以通过右键单击标题栏并选择“最小化”将其最小化。
∙新建场景资源管理器(和相关命令)请参阅场景资源管理器。
∙显示浮动框提供用于隐藏和冻结选择的选项以及一些显示选项。
请参见显示浮动框。
∙层管理器这种无模式对话框用于按层分别选择对象,并且可以更改显示属性,如“隐藏”和“冻结”。
请参见层管理器。
场景资源管理器
为了选择和链接对象,以及更改对象属性(如名称和显示特征),场景资源管理器提供了无模式对话框。
可以通过拖放方法操纵层次关系,还可使用各种搜索方法(包括强大的“布尔”编辑器)微调选择。
仅通过选择多个对象,然后对其中一个进行更改,便可同时编辑多个对象的属性。
轨迹/图解视图选择
轨迹视图主要设计为动画工具,但也可将其“层次列表”窗口用作按名称和层次选择对象的替代方法。
在“曲线编辑器”和“轨迹”视图的“摄影表”模式中均可使用。
图解视图是为了能够有效地在场景中导航而特别设计的,它提供了一个层次视图,并使您可以按名称选择对象及其属性。
显示面板选择
显示面板提供了用于隐藏和冻结对象的选项。
这些技术可用于从其他选择方式中排除对象,对于简化复杂场景很有用。
冻结的对象仍然可见,但是隐藏的对象不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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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选择简介
选择对象
按区域选择
Autodesk3dsMax帮助 > 选择对象 >
选择对象的基本知识
线框中的选定床
平滑和着色视图中的选定床
最基本的选择技术是使用鼠标或鼠标与按键配合使用。
步骤
要在视口中选择对象:
1.单击工具栏上的其中一个选择按钮:
“选择对象”、“选择并移动”、“选择并旋转”、“选择并缩放”或“选择并操纵”。
或者,右键单击视口打开四元菜单,然后从“变换”菜单中选择“移动”、“旋转”、“缩放”或“选择”。
2.在任一视口中,将光标移到要选择的对象上。
当光标位于可选择对象上时,它会变成小十字叉。
对象的有效选择区域取决于对象的类型以及视口中的显示模式。
在着色模式中,对象的任一可见曲面都有效。
在线框模式中,对象的任一边或分段都有效,包括隐藏的线。
3.当光标显示为选择十字叉时,单击以选择该对象(并取消选择任何先前选择的对象)。
选定的线框对象变成白色。
选定的着色对象在其边界框的角处显示白色边框。
要选择所有对象,请执行以下操作之一:
∙选择“编辑”菜单>“全选”。
这将选择场景中的所有对象。
∙在键盘上,按下Ctrl+A键。
要反转当前选择,请执行以下操作之一:
∙选择“编辑”菜单>“反选”。
这将反转当前选择模式。
例如,假定开始时在场景中有五个对象,已选定其中两个。
选择“反转”后,这两个对象会取消选择,而其余对象被选定。
∙在键盘上,按下Ctrl+I键。
要扩展或减少选择,请执行以下操作:
∙按住Ctrl键的同时单击以进行选择。
这将切换所选对象的选择状态。
使用此方法可以选择或取消选择对象。
例如,如果已选定两个对象,然后按Ctrl键并单击以选择第三个对象,则第三个对象将被添加到选择中。
如果此时按Ctrl键并单击三个选定对象中的任一个,则会取消选择该对象。
提示此外还可以在单击时按住Alt键,从所做选择中移除对象。
要锁定选择,请执行以下操作:
1.选择对象。
2.
单击状态栏上的选择锁定切换以启用锁定选择模式。
锁定选择时,可以在屏幕上任意拖动鼠标,而不会丢失该选择。
光标显示当前选择的图标。
如果要取消选择或改变选择,请再次单击“锁定”按钮禁用锁定选择模式。
用于锁定选择模式的键盘切换是空格键。
要取消选择对象,请执行下列操作之一:
∙按住Alt键,然后单击对象或在此对象周围拖出区域以取消选择它。
∙按住Ctrl键并单击以取消选择选定对象。
这就是切换,此操作也可以选择未选定对象。
∙要取消选择场景中所有的对象,请选择“编辑”菜单>“全部不选”,或者在当前选择以外的视口任意空白区域单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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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对象的基本知识
选择对象
使用按名称选择
Autodesk3dsMax帮助 > 选择对象 >
按区域选择
左上:
使用矩形区域选择面子对象
右上:
使用圆形区域选择顶点子对象
中心:
使用绘制区域选择面子对象
左下:
使用围栏区域选择边子对象
右下:
使用套索区域选择边子对象
借助于区域选择工具,使用鼠标即可通过轮廓或区域选择一个或多个对象。
区域选择
默认情况下,拖动鼠标时创建的是矩形区域。
释放鼠标后,区域内和区域触及到的所有对象均被选定。
本主题还将介绍如何更改相应的每个设置。
注意如果在指定区域时按住Ctrl,则影响的对象将被添加到当前选择中。
反之,如果在指定区域时按住Alt,则影响的对象将从当前选择中移除。
设置区域类型
拖动鼠标时所定义的区域类型由“按名称选择”按钮右侧的“区域”弹出按钮设置。
您可以使用五种类型的区域选择之一:
∙矩形区域拖动鼠标以选择矩形区域。
请参见矩形选择区域。
∙圆形区域拖动鼠标以选择圆形区域。
请参见圆形选择区域。
∙围栏区域通过交替使用鼠标移动和单击(从拖动鼠标开始)操作,可以画出一个不规则的选择区域轮廓。
请参见围栏选择区域。
∙套索区域拖动鼠标将创建一个不规则区域的轮廓。
请参见套索选择区域。
∙绘制区域在对象或子对象之上拖动鼠标,以便将其纳入到所选范围之内。
请参见绘制选择区域。
设置区域包含
此选项用于指定是否包括已经为曲边边界所触及的对象。
适用于所有区域方法。
选择“编辑”菜单>“区域”可显示以下两项子菜单。
一次只能激活一项。
此外也可以从主工具栏上使用该选项。
∙窗口只选择完全位于区域之内的对象。
请参见选择区域窗口。
∙交叉选择位于区域内并与区域边界交叉的所有对象。
这是默认区域。
请参见选择区域交叉。
也可以使用工具栏上的“窗口/交叉”切换在两种模式之间进行切换。
您可以设置首选项,根据光标运动方向自动在“窗口”和“交叉”之间切换。
请参见常规首选项中的按方向自动实现窗口/交叉选择。
步骤
要使用默认设置进行区域选择,请执行以下操作:
1.
单击选择对象。
2.拖动鼠标定义区域。
将显示一个橡皮筋矩形。
3.释放鼠标按钮,以选择区域内或区域触及的所有对象。
选定对象变为白色。
也可以使用主工具栏上的“选择”和“变换”按钮来按区域进行选择。
必须在视口的不可选择区域开始区域定义。
否则,开始拖动鼠标时会变换鼠标下方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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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区域选择
选择对象
使用命名选择集
Autodesk3dsMax帮助 > 选择对象 >
使用按名称选择
“按名称选择”命令打开“从场景选择”对话框,从而无需单击视口便可按对象的指定名称选择对象。
步骤
要按名称选择对象,请执行以下操作:
1.执行下列操作之一:
o
在主工具栏上,单击“按名称选择”。
o选择“编辑”菜单>“选择方式”>“名称”。
o按H键。
打开“从场景选择”对话框。
默认情况下,该对话框列出场景中的所有对象。
所有选定的对象会在列表中高亮显示。
2.在列表中选择一个或多个对象。
要选择多个对象,在列表中垂直拖动,或者使用Ctrl键添加至选择。
3.单击“选择”进行选择。
对话框关闭,并且选定对象。
4.或者,要同时选择一个对象并关闭此对话框,双击对象名称。
有关详细信息,请参见从场景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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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按名称选择
选择对象
使用选择过滤器
Autodesk3dsMax帮助 > 选择对象 >
使用命名选择集
可以为当前选择指定名称,随后通过从列表中选取其选择名称来重新选择这些对象。
命名选择集
也可以通过“命名选择集”对话框编辑命名集的内容。
编辑命名选择
建模和创建场景时,可能要重新排列构成命名选择集的对象。
如果执行此操作,则需要对这些集的内容进行编辑。
步骤
要为选择集指定名称,请执行以下操作:
1.使用选择方法的任一组合,选择一个或多个对象或子对象。
2.单击主工具栏中的“命名选择”字段。
3.输入命名选择集的名称。
该名称可以包含任意标准的ASCII字符,其中包括字母、数字、符号、标点和空格。
注意名称区分大小写。
4.按Enter键完成选择集。
此时,可以选择其他对象或子对象组合,并重复上述过程创建其他命名选择集。
要检索命名选择集,请执行以下操作:
1.在“命名选择”字段中,单击箭头。
注意如果使用的是子对象选择集,则必须位于创建该选择集的同一层级(例如,可编辑网格>顶点)中,才能使其显示在列表中。
2.在列表中,单击某个名称。
要编辑命名选择集,请执行以下操作:
∙
在主工具栏上,单击“编辑命名选择集”以打开“命名选择集”对话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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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命名选择集
选择对象
使用轨迹视图进行选择
Autodesk3dsMax帮助 > 选择对象 >
使用选择过滤器
您可以使用主工具栏上的“选择过滤器”列表来禁用特定类别对象的选择。
默认情况下,可以选择所有类别,但可以设置“选择过滤器”,以便仅选择一种类别(例如灯光)。
也可以创建过滤器组合以添加至列表中。
为了在处理动画时更易于使用,可以选择过滤器,以便通过该过滤器仅选择骨骼、IK链中的对象或点。
使用组合
“组合”功能可以将两个或多个类别组合为一个过滤器类别。
步骤
要使用选择过滤器,请执行以下操作:
∙单击“选择过滤器”箭头,然后从“选择过滤器”列表中单击类别。
此时,选择就被限定于该类别中定义的对象。
该类别将一直保持有效,直到您进行更改。
可用类别如下:
全部
可以选择所有类别。
这是默认设置。
几何体
只能选择几何对象。
这包括网格、面片以及该列表未明确包括的其他类型对象。
图形
只能选择图形。
灯光
只能选择灯光(及其目标)。
摄影机
只能选择摄影机(及其目标)。
辅助对象
只能选择辅助对象。
扭曲
只能选择空间扭曲。
组合
显示用于创建自定义过滤器的“过滤器组合”对话框。
骨骼
只能选择骨骼对象。
IK链对象
只能选择IK链中的对象。
点
只能选择点对象。
要创建组合类别,请执行以下操作:
1.从下拉列表中选择“组合”以显示“过滤器组合”对话框。
将列出所有单个类别。
2.选择要组合的类别。
3.单击“添加”。
组合以各类别首字母缩写的形式显示在右侧列表中。
单击“确定”。
例如,如果选择了几何体、灯光和摄影机,则组合的名称为“GLC”。
该名称会显示在下拉列表中“组合”的下方。
详细信息请参见“选择过滤器”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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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选择过滤器
选择对象
使用图解视图进行选择
Autodesk3dsMax帮助 > 选择对象 >
使用轨迹视图进行选择
“轨迹视图”提供了用于编辑动画轨迹的高级方法。
此外,该视图的“层次”列表按名称和层次显示场景中的所有对象。
使用“轨迹视图”,可以通过单击“层次”列表中的对象图标选择场景中的任一对象。
步骤
可以在曲线编辑器和摄影表中使用“轨迹视图”选择功能。
以下过程说明了“曲线编辑器”的用法;在“摄影表”中可使用相同的方法。
要打开“轨迹视图”并显示和选择对象,请执行以下操作:
1.
在主工具栏上单击“曲线编辑器(打开)”。
2.单击列表中的任一立方体图标以选择命名对象。
可进行以下几种选择:
∙选择列表中若干个相邻的对象。
单击第一个对象,按住Shift键,然后单击列表中其他位置的另一个对象。
∙通过在单击的同时按下Ctrl来修改所做选择。
使用Ctrl键可以在选择和取消选择单个项之间进行切换,而不取消选择列表中的其他项。
∙选择一个对象以及其所有子对象。
按住Alt,然后右键单击对象的立方图标(按住鼠标右键),再从菜单选择“选择子对象”。
可以仅为了按名称选择对象而打开“轨迹视图”窗口。
缩小窗口直至只显示部分层次,然后将窗口移到屏幕中适合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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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图解视图进行选择
“图解视图”是一个窗口,用于以层次视图形式显示场景中的对象。
该视图提供了在场景中选取和选择对象并导航至这些对象的另外一种方式。
打开“修改”面板时,在图解视图中双击对象修改器可将修改器堆栈导航至该修改器,以便快速访问其参数。
步骤
要打开“图解视图”并显示和选择对象,请执行以下操作:
1.
单击主工具栏上的“打开图解视图”。
2.单击包含对象名称的矩形。
你可以使用包括拖动区域在内的标准方法来在“图解视图”中选择任意数量的对象。
有关详细信息,请参见使用图解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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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结和解冻对象
可以冻结场景中的任一对象选择。
默认情况下,无论是线框模式还是渲染模式,冻结对象都会变成深灰色。
这些对象仍保持可见,但无法选择,因此不能直接进行变换或修改。
冻结功能可以防止对象被意外编辑,并可以加速重画。
上面:
没有冻结层
下面:
垃圾桶和街灯被锁定,并以灰色显示。
在视口中,可选择使冻结的对象保留其平常颜色或纹理。
使用“对象属性”对话框>“通用”面板>“显示属性”>“以灰色显示冻结对象”切换。
冻结对象与隐藏对象相似。
冻结时,链接对象、实例对象和参考对象会如同其解冻时一样表现。
冻结的灯光和摄影机以及所有相关联视口如正常状态一般继续工作。
详细信息请参见“冻结”卷展栏。
冻结对象
可以冻结一个或多个选定对象。
这是将对象“暂存”的常用方法。
也可以冻结所有未选定的对象。
使用此方法可以只让选定对象处于活动状态,这在杂乱的场景中非常有用。
例如,在该场景中希望确保其他任何对象不受影响。
重要信息可以解冻冻结层的上对象。
如果试图解冻冻结层上的对象(“全部解冻”或“按名称解冻”),会提示(默认情况下)要解冻的对象层。
步骤
要访问“冻结”选项,请选择一个或多个对象,然后执行下列操作之一:
∙打开场景资源管理器,然后使用“冻结”列中的复选框以冻结和解冻对象。
∙
打开“显示”面板,然后展开冻结卷展栏。
∙选择“工具”菜单>“显示浮动框”。
此无模式对话框具有与“冻结”卷展栏相同的选项。
它还包括“隐藏”选项。
∙通过右键单击(四元)菜单或“编辑”菜单访问“对象属性”对话框。
启用“隐藏”和/或“冻结”。
∙在“层管理器”中,单击“冻结”列以冻结/解冻该列表中的每个层。
∙右键单击活动视口,然后从四元菜单>“显示”区域选择“冻结”或“解冻”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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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选择隐藏和取消隐藏对象
可以隐藏场景中的任一单个对象选择。
这些对象将从视图中消失,使得选择其余对象更加容易。
隐藏对象还可以加速重画。
然后,可以同时取消隐藏所有对象,或按单个对象名称取消隐藏所有对象。
也可以按类别过滤这些列表内容,以便只列出特定类型的隐藏对象。
注意隐藏灯光源并不会改变其效果,它仍对场景进行照明。
原始场景
隐藏了床的场景
隐藏对象与冻结对象相似。
隐藏时,链接对象、实例对象和参考对象会如同其取消隐藏时一样表现。
隐藏的灯光和摄影机以及所有相关联视口如正常状态一般继续工作。
详细信息请参见“隐藏”卷展栏。
隐藏对象
隐藏对象与冻结对象相似。
请参见冻结和解冻对象。
可以隐藏一个或多个选定对象。
也可以隐藏所有未选定的对象。
另一个选项是按类别隐藏对象。
请参见按类别隐藏和取消隐藏对象。
取消隐藏对象
可以使用以下任一方法取消隐藏对象:
∙使用“全部取消隐藏”同时取消隐藏所有对象。
∙使用“全部打开”同时显示所有对象。
∙使用“按名称取消隐藏”有选择地取消隐藏对象。
单击“按名称取消隐藏”时,会显示与隐藏时相同的对话框,此时称为“取消隐藏对象”。
当场景中没有隐藏对象时,“取消隐藏”按钮不可用。
先按选择隐藏、后按类别隐藏的对象将不会重新出现。
虽然以选择级别取消隐藏了这些对象,但它们仍以类别级别隐藏。
有关详细信息,请参见按类别隐藏和取消隐藏对象。
重要信息不能取消隐藏位于隐藏层上的对象。
如果试图取消隐藏位于隐藏层上的对象(使用“全部取消隐藏”或“按名称取消隐藏”),会提示(默认情况下)要取消隐藏的对象层。
步骤
要访问“隐藏”选项,请执行下列操作之一:
∙打开场景资源管理器,然后使用“隐藏”列中的复选框以隐藏和取消隐藏对象。
∙打开层管理器。
在“层管理器”中,可以轻松地隐藏对象组或层。
∙
打开“显示”面板。
如有必要,单击“隐藏”展开卷展栏。
∙选择“工具”菜单>“显示浮动框”。
此无模式对话框具有与“隐藏”卷展栏相同的选项。
它还包括“冻结”选项。
∙通过右键单击(四元)菜单或“编辑”菜单访问“对象属性”对话框。
启用“隐藏”、“冻结”或二者。
如果该按钮由于“按层”已启用而不可用,可单击“按层”将其更改为“按对象”。
∙右键单击活动视口,然后从四元菜单>“显示”区域选择“隐藏”或“取消隐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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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类别隐藏和取消隐藏对象
可以按类别(对象的基本类型)隐藏对象。
例如,可以同时隐藏场景中的所有灯光、所有图形或任意类别组合。
隐藏所有类别后,场景看起来是空的。
隐藏的对象虽然不显示,但仍继续作为场景中几何体的一部分存在,只是无法对其进行选择。
上面:
显示所有对象
下面:
隐藏了灯光和图形
隐藏几何体和粒子系统
几何体和粒子系统具有单独的类别,即使粒子系统也是几何体。
∙选择“几何体”将隐藏场景中的所有几何体,包括粒子系统。
粒子系统的选项将不可用。
∙选择“粒子系统”将只隐藏这些对象,对其他几何体不产生影响。
按类别隐藏的效果
∙如果在隐藏的类别中创建对象,该软件会禁用此类别的隐藏,并会取消隐藏该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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