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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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电气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范本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范本
-----------------------作者:
-----------------------日期:
编号:
宁波市鄞州区首南医院
建
筑
电
气
工
程
施
工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编制人:
批准人:
批准时间:
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宁波市鄞州区首南医院工程项目监理部
1、工程概况……………………………3
2、编制依据……………………………4
3、质量控制目标………………………4
4、监理工作流程………………………5
5、质量控制要点………………………6
6、质量通病……………………………15
7、调试要点……………………………19
8、质量验收……………………………19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监理
1工程概况
一、工程简介
1、工程名称:
宁波市鄞州区首南医院
2、工程地点:
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学士路延伸段以东,茶桃路以南。
3、工程建设规模:
鄞州区首南医院总建筑面积为9111平方米,由门诊楼、防保楼、绿化设计和门卫及水泵房组成。
门诊楼五层,建筑面积约5850平方米;防保楼四层,建筑面积约1958平方米;附属楼(门卫)三层,建筑面积约1243平方米;绿地面积约1788平方米,门卫及水泵房面积约60平方米。
总造价约4520万元。
4、本建设工程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首南医院街道办事处;施工单位:
浙江大荣建设有限公司;设计单位:
宁波市鄞州建筑设计院;监理单位:
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5、本建设工程建设周期:
460个日历天。
6、预期工程质量目标:
满足设计文件规定的建筑功能及建设标准要求;实体质量符合国家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二、本项目电气系统工程特点
1、本工程为鄞州区首南医院,属于一级医院,电力负荷等级为二级。
要求负荷指标为:
80KW/平方,在附属楼一层设变配电所一个,由一路10kv电源供电,设两台干变。
2、本工程干线配电采用预分支电缆及电缆配桥架或电缆沟供电。
重要动力设备、消防用电一般采用放射式供电,其中一二级用电负荷在末级配电箱进行主备电源自动切换。
3、所有配电干线均沿电缆桥架、或穿管敷设,支线采用吊顶内敷设。
消防设备的二个电源回路应沿不同路径敷设至电源切换箱,当沿同一桥架敷设时,应用防火隔板分开。
所有配电管线、桥架穿越发热门诊隔墙处,应作密封处理,防止交叉感染。
4、所有与电缆桥架连接的暗敷钢管,在顶板设置过渡盒,盒子大小与钢管匹配,与桥架连接采用金属软管。
电缆井内电缆桥架及穿越消防分区的电缆桥架施工完后孔洞应用不燃材料封堵。
消防用电设备配电线路暗敷时,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300mm.所有电缆桥架、穿线金属管应做好接地跨接线。
5、本工程属于二类防雷建筑,采用避雷带(网)及避雷针作为防雷接闪器,在屋顶女儿墙、屋檐等易受雷击的部位设置避雷带,间隔1米设高度300的避雷小针。
避雷引下线利用柱内两根对角主筋(Φ>16),接地体利用桩、承台、地梁主筋,所有连接均采用焊接;并在距地0.5米处设测试卡子。
6、本工程采用TN—C—S制接地形式,接地电阻不大于1欧姆。
便于进出线管的接地,在室外地坪下0.7米处沿大楼四周可能进出管线处的柱子外缘下线在室外地坪下铁块应与作为接地引下线的柱一米处焊出一根-40*4镀锌扁钢预埋铁块。
2编制依据
(1)《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
(2)《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3)《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版)
(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
(5)《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JGJ49-88)
(6)《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259-96)
(8)《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1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91)
(1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3质量控制目标
(1)民用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应符合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
(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建筑电气安装分部工程又分若干个分项工程,有电缆线路,配管及管内穿线,槽板配线,电力变压器安装,高压开关安装,成套配电柜(盘)及动力开关柜安装,低压电器安装,电机的电气检查和接线,电气照明器具及配电箱(盘)安装,避雷针(网)及接地装置安装等。
每个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合格
4监理工作流程
监理工作流程见图1-1
参加图纸会审
(审核)电气工程承包单位资质
审核施工单位技术管理体系、质保体系
施工前检查
环境要求:
土建施工情况;土建工艺(机房面积、预留洞);施工电源;等
器材检验:
外观检查,型号、规格、数量;电缆电性能测试;管线测试;仪器仪表及设备检查
安全、防火要求:
消防器材;危险物品堆放;孔洞防火措施等
施工过程监理(巡视、旁站、检查、测试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电缆桥梁、线槽、电管敷设
架空缆线、管道缆线、埋式缆线、隧道缆线及其它线缆布放
电气设备安装:
框架、机箱、配线部件、仪器仪表等
按检验批审核评定各分项工程质量
电气系统各子分部(含主要分项)系统测试
审核评定子分部及分部工程质量
组织竣工验收(预验收)
监督施工单位整改
参加竣工验收
参加设计交底
5质量控制要点
5.1事前预控
5.1.1熟悉图纸,对设计说明和图纸中有疑问的地方或是不符合现行标准、规范,施工图相互间不一致,设计文件错漏,室内外设备布置和线路走向不符合现场实际等在设计交底会上进行书面和口头提出,凡设计图与国家规范及评定标准不符时,应按规范标准执行。
图纸会审和设计修改及时标注在相应的施工图上。
5.1.2备齐设计和施工必须要用的规范和图集,以满足工程项目监理的需要。
5.1.3审查电气安装施工企业的资质。
从事建筑电气安装工程的施工企业,应具有市建委、建设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
建筑电气工程项目技术负债人应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
持有电工合格证的专业技术工人,不得少于施工总人数的50%,并注意流动情况。
5.1.4督促电气工程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先报送电气施工组织设计和具体施工方案,并督促其建立自检、互检、交接检查三检制度的质保体系和安保体系及电气施工技术交底(注意一定要其上级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执行)。
要求安装承包方在现场设专职的质检员和安全员,监理交底会上说明和提出监理的具体要求。
分发各种表格及设计修改程序。
5.1.5电气安装工程设备和材料的进场审核和认定
1、建筑电气施工中采用的设备、器材和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标明日期、批量并盖有质检公章),设备应有铭牌(厂名、厂址、出厂日期)和安全认证。
进口设备和关键材料需经国家商检局检验合格。
2、了解设备和主要材料的交货时间及附加税技术条件,考虑其是否满足进度和施工要求。
对关键电气设备可考虑去厂家考察。
以便满足进度和施工要求。
对关键电气设备可考虑去厂家考察,以便在安装前先熟悉、掌握质量控制、检测手段和安装工艺等,起到预控作用。
3、设备、器材的运输和保管应符合规范要求,也应符合制造厂对其产品的明文规定。
4、督促承包商及时做好进场设备、材料的报审检查和验收工作,参加检查的人员应包括业主、监理、总包和相关分包单位的对口专业技术人员。
检查和验收的内容应包括:
(1)首先要检查包装及密封是否良好,有无缺损;
(2)开箱应清点,并做好记录,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附件、备件应齐全;
(3)按规范要求应进行外观检查,需做试验的,应由有资质的有关部门进行试验;
(4)产品的技术文件应齐全。
5.1.6技术准备步骤及土建施工条件
1、落实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单位电气专业人员的情况、联络方式、联络渠道、明确分工和权限,必要时在建设单位安排下与供电部门建立联系。
2、审查相关专业工序安排及衔接、交叉关系和预留部位、预埋件的保障手段和质量措施,及成品保护手段。
参加审核工程项目实施总进度计划,主要审查电气安装工程是否符合总工期控制目标的需要,是否合理安排了电气安装施工期,以及施工方案的协调性及合理性,了解工程进度安排,劳动及机具情况。
审核施工用电负荷,负载分配,导线截面及开关整定值,用电器具经检查合格后准许使用;
3、组织土建与电气专业人员进行中间验收,电气设备安装前土建施工应具备下列条件:
(1)屋面楼板施工完毕,不得渗漏;
(2)室内地面基层施工完毕,并在墙上标出地面标高;
(3)预埋件及预留孔符合设计要求,预埋件牢固;
(4)混凝土基础及构件支架达到允许安装的强度和刚度,其坐标位置、标高、外形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设备支架焊接质量符合要求;
(5)模板、施工设备及杂物清除干净,并有足够的安装用地,施工道路通畅;
(6)基坑已回填夯实;
(7)土建结构验收时电气施工人员应按内墙水平线、墙面线,按图查对核实预留施工孔洞及预埋管路、箱盒。
符合要求后将箱盒稳好。
全部暗管电气工程的管路安装完毕并将管路扫通,查对位置和管路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5.2事中监控
5.2.1接地装置安装
1、本工程属于二类防雷建筑,采用避雷带(网)及避雷针作为防雷接闪器,在屋顶女儿墙、屋檐等易受雷击的部位设置避雷带,雷带采用Φ12镀锌圆钢暗敷,间隔1M引出高300mmΦ12镀锌圆钢(避雷小针)。
并与屋面梁钢筋组成不大于10mx10m的网格,并将凸出屋面的所有金属构件与避雷带作可靠电气连接。
2、避雷引下线利用柱内两根对角主筋(Φ>16),接地体利用桩、承台、地梁主筋,所有连接均采用焊接;并在距地0.5米处设测试卡子。
3、总电源进线及有弱电设备的电气配电设备处设置浪涌保护装置。
4、本工程采用TN-C-S制接地形式,接地电阻不大于1欧姆。
便于进出线管的接地,在室外地坪下0.7米处沿大楼四周可能进出管线处的柱子外缘下线在室外地坪下铁块应与作为接地引下线的柱一米处焊出一根-40*4镀锌扁钢预埋铁块。
5、接地装置的安装要求如下:
(1)接地体顶面的埋设深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当无规定时应大于0.6m。
(2)垂直接地体的长度应≥2.5m,间距不宜小于长度的2倍,距建筑物外墙为≥3m。
当小于3m时应采取均压措施或铺沥青路面。
6、配电箱、柜、金属管、盒及金属支架均应与PE连接。
7、在采用TN-C-S系统(接零保护)时,规定如下:
(1)PE线上不应装设开关和熔断器。
(2)在电流总进户箱处将零线与接地干线相连接,即重复接地,之后分别引出N和PE干线.
(3)接至电器设备金属外壳和保护线,必须直接与接地干线相接,严禁串联连接。
8、防雷引下线、接地体需要装设断接卡子或测试点的部位、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按下列规定做:
(1)建筑物只有一组接地时,可不做断接卡子,但要设置测试点。
(2)建筑物采用多组接地体时,每组接地体均要设断接卡子。
(3)断接卡暗设距地高为0.5m,明设距地高为1.8m,1.8m以下应用镀锌角钢保护。
9、防雷接地工程中隐蔽部分应在竣工图上注明接地体及连接的实际走向和部位。
接地的断接卡子安装时在铁盒内上下两扁钢能分开,以利遥测接地电阻值。
10、屋顶的避雷网应符合设计规定,由柱主筋(2根)引至出墙面的引线应用与避雷带相同的材料,并有明显的搭接部位,搭接部位不应设在墙体内。
避雷网圆钢的弯曲半径应≥10d,屋面所有金属物体外皮均应与避雷网焊牢。
11、利用建筑物柱子主筋做引下线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S主筋≥4Φ10mm或≥2Φ16mm圆钢。
(2)主筋搭接处规定焊接,即搭接长度应≥6D,且应双面焊,单面焊时应≥12D,每一个搭接处都应检查,不得漏焊、假焊或焊接长度不够。
(3)从基础开始焊环状接地通路时,检查每个焊接点都应符合要求,然后顺柱子主筋向上引焊,为了避免焊错钢筋,须在每一层焊接处附近刷油漆标志或在图纸上标注清楚。
(4)当主筋连接采用压力埋孤、对焊时,其接头处可不再焊接线。
(5)主筋与屋面避雷带搭接方式采用大弧弯。
12、接地体敷设完后的土沟,其回填土内不应夹有石块和建筑垃圾等,回填土应分层夯实。
13、交接验收应检查接地网外露部分连接可靠,接地线规格符合要求,防腐层完好,标志齐全明显。
避雷带、针安装位置高度符合设计要求,供连接临时接地线用的连接板数量、位置符合设计要求。
工频接地电阻符合设计规定。
5.2.2配管配线
1、钢管敷设
(1)熟悉电气配管图,若在混凝土整体浇注的顶板、地板或砖墙内暗配电管,应沿最近路线敷设电管,并应减少弯曲,暗配管距构筑表面的距离一定要≥15mm。
消防部分的管线应≥30mm。
(2)暗配管应尽量减少交叉,管长超过8、15、20、30m有3、2、1、0弯头应设拉线盒。
(3)进入落地式配电箱的电线保护管,排列应整齐,管口宜高出配电箱基础面50~80mm。
(4)明配管弯曲半径不宜小于管外径的6倍(即6D),当埋于地下或混凝土内时,其弯扁程度不应大于管外径的10%(即不应大于0.1D)不应有折皱、凹陷和裂纹。
(5)当钢管与设备直接连接时,钢管应敷设到设备的接线盒内,管口高出盒内壁3~5mm,暗配黑铁管可直接焊接,焊后涂防腐漆,明配管或暗配镀锌管应用锁螺母固定,管端螺纹外露2-3扣,薄壁管的跨接地线可以用卡子卡紧而不焊接。
钢管与设备间接连接时,钢管管口与地面的距离宜大于200mm。
端部宜增高电线保护;软管再引入接线盒内,管口应包扎紧密,室外尚应加防水弯头。
(6)配管和桥架等通过伸缩缝的质量监控要点:
通过建筑物沉降和伸缩缝处的任何配管、线槽、桥架和避雷装置等电气设施,应有补偿装置(过路箱),两箱之间应用软管连接,以防基础下沉不均匀会损坏管子和线槽、架桥等。
过路箱的大小应根据敷高管子的管径和根数决定。
伸缩缝补偿装置连接见图集。
硬塑料沿建筑物表面敷设时,在直线每30m处应装补偿装置。
(7)明配管安装允许偏差及质量控制要点。
A、水平和垂直敷设的明配电线保护管,其水平和垂直安装的允许偏差为1.5%m,全长偏差不应大于管内内径的1/2。
B、在TN-C-S系统中,当金属电线保护管、金属盒(箱)、塑料电线保护管、塑料盒(箱)混合使用时,金属电线保护管和金属盒(箱)必须与保护地张(PE线有可靠的电气连接)。
同一回路系统金属管盒和塑料管盒不可混用。
C、明配硬钢管应排列整齐,固定点间距应均匀,钢管管卡间的最大距离:
Φ15~20Φ25~32Φ40~5065~以上
厚壁管1.5m2.0m2.5m3.5m
薄管壁1.0m1.5m2.0m—
D、明配非镀锌钢管管径在Φ50及以下时,宜采用螺纹连接,不宜采用套管连接。
钢管管径在Φ63及以上时,可以使用套管焊接,明配钢管采用套管连接时,套管应处在两管对口的中心,长度为管外径的1.5~3倍,焊接应严密。
E、配管采用螺纹连接的,连接后螺纹宜外露2~3扣,其圆钢跨接接地的直径必须﹥6mm,焊接长度大于6D(镀锌钢管不得焊接)。
检查焊接质量应牢固、平整、饱满,不应点焊或焊穿钢管。
50V以下配线的管、槽可不跨接。
F、明配管路不得在锅炉、烟道和其他发热表面上敷设;在多尘和潮湿场所的管口,管子连接处及不进入盒(箱)的垂直敷设的上口,穿线后都应密封处理。
2、吊顶内配管
(1)吊顶内的配管一般应使用钢管,吊顶内严禁采用直敷布线。
(2)吊顶内设置的线管应按明配管的要求施工,应有单独的吊环或支撑装置。
不得固定在顶棚的吊架或龙骨上,或者其他管道的支加或吊架上,吊顶内的电线管一般离吊顶20~30cm,管卡、支架等金属附件应镀锌或刷防锈漆、面漆。
(3)死吊顶内一般不另设接线盒,如必须设时,应留检查孔。
活吊顶内的接线盒、灯头盒必须单独固定,其朝向应便于检修和接线,并要加装接头和护口(一般朝下面或侧面,盒有盖板)。
(4)吊顶内敷设的管应排列整齐,固定牢固。
钢管与金属支架、龙骨等应有统一接地线,去灯头线管可采用金属软管,其外皮应接地,且其长度≤1m,顶内不许有裸露导线,监理应在封吊顶前组织各方检查整改到位。
3、管内穿线
(1)监理首先应事前验收材料。
检查其型号、规格是否符合设计规定。
(2)管内穿线宜在建筑物抹灰、粉刷初装修完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穿线前,应将电线保护管内的积水及杂物清除干净。
(3)不同回路、不同电压等级和交流与直流的导线,以及相互干扰的导线,不得穿在同一根管内。
当设计有特殊规定的或电压为50V以下的回路、同一台设备的电机回路和无抗干扰要求的控制回路、照明花灯的所有回路、同类照明的几个回路可穿入同一根管内,但管内导线总数不应多于8根。
(4)同一交流回路的导线应穿入同一钢管内。
(5)导线在管内不应有接头和扭结,接头应设在接线盒(箱)内。
(6)管内导线包括绝缘层在内的总截面积不应大于管子内截面积的40%
(7)导线穿入钢管时,管口处应设护线套保护导线;在不进入接线盒(箱)的垂直管口,穿入导线后应将管口密封。
(8)从供电部门设置的熔断器出线起至电表箱、配电箱及各回路配线均应按色标要求标色:
L1相为黄色,L2相为绿色,L3相为红色,N中性线为淡蓝色,PE(保护线)为黄/绿双色线。
(9)配线时应根据负荷的容量、用途进行回路分配,尽量保持各相负荷平衡。
(10)导线应按不同用途使用不同颜色加以区别,至少应在各接线端处用色标区分开。
(11)截面大于或等于2.5m㎡的多股铜芯电线应采用相应规格的铜接线头压接,截面小于2.5m㎡的多股铜芯电线应先拧紧采用搪锡或压接端子,再与设备器具的端子连接。
单股铜芯电线应采用安全型压接帽连接,也可采用电线绞接缠绕后搪锡,搪锡部位应均匀、饱满、表面光滑,剥去绝缘的电线不得损伤或截断线芯。
(12)导线的预留长度按以下考虑:
接线、开关、插座盒内导线长度预留15cm;
配电箱内导线预留长度为箱体周长的1/2;
出户导线预留长度为1.5m。
(13)室内、室外绝缘导线与地面之间的最小距离:
水平敷设室内应≥2.5m,室外应≥2.7m。
垂直敷设室内应≥1.8m,室外应≥2.7m。
5.2.3照明配电箱及照明器具安装
1、照明箱安装监控要点
(1)配电箱、盘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横平、竖直、牢固、整齐,其垂直误差为:
高度在0.5m以下的配电箱不应大于1.5mm,高度在0.5m以上的配电箱不应大于3mm,水平误差不得大于宽度的1‰,成排盘面总的水平误差不应大于5mm。
(2)照明配电箱(板)不应采用可燃材料制成,
(3)导线引出面板时,面板孔应光滑无毛刺,金属面板应装设绝缘保护套。
(4)照明配电箱(板)内的交流、直流或不同电压等级的电流,应具有明显的标志。
(5)照明配电箱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3m,(设计有要求时以设计高度为准)照明配电板距地面高度不宜小于1.8m。
室外电箱应有防雨设施,且应加锁。
(6)照明电箱(板)内应分别设置零线和保护地线(PE)汇流排,零线和保护线应在汇流排上连接,不得绞接,并应有编号。
(7)照明配电箱(板)内装设的螺旋熔断器,其电源线应接在中间触点的端子上,负荷线应接在螺纹的端子上。
(8)配电箱上应表明用电回路名称。
(9)配电箱柜在可活动的门、面板、台面上装有≥50V电器设备、表等电具时,必须用软裸钢线与专用保护线作可靠有效的连接,其截面Sp=S相(门上所安电器最大相线导线的截面积)。
(10)一般保护导线的截面的选择依据:
当电器具相线S相≤16m㎡时,其相应保护导线Sp=S相(m㎡)
当16<S相≤35时,Sp=16
当S相>35时,Sp/2
(11)验收配电箱产品时应检查厂商必须提供的枝术资料,如:
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件及安装系统图等。
且盘柜各电具端子排管应标明编号、名称、用途及操作位置等。
2、照明灯具安装监控要点
(1)首先检查灯具及其配件应齐全,无损伤变形、油漆剥落或灯罩破裂等缺陷。
(2)安装时应检查灯位正确,吊盒在中心,灯罩清洁,成排灯具排列整齐,高差≤0.5mm,对称美观,同一场所灯具高差≤5mm。
(3)在变电所内,高压、低压配电设备及母线的正上方,不应安装灯具
(4)室外安装的灯具,距地面不宜小于3m;当在墙上安装时,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2.5m。
(5)螺口灯头的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相线应接在中心触点的端子上,零线应接螺纹端子上。
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应有破损和漏电。
(6)日光灯吊装时应与屋面墙面平行,二吊链平行,要用镀锌铁链,灯头软线要编到链中去,且应刷锡后连接,镇流器不得装在吊顶内。
(7)楼道的壁灯与其开关同一垂线上,标高正确、一致。
(8)灯具重量≥3kg时,加装Ф8以上吊钩和螺栓安装;固定花灯的吊钩,其圆钢直径不应小于灯具吊挂销、钩直径且不小于6mm,对大型花灯,吊装花灯的固定及悬吊装置应按灯具重量1.25倍做过载试验。
灯具重≤1kg时,可采用金属吊链。
每个灯具固定用的螺钉、螺栓不应小于2个,严禁使用木楔固定,手术台无影灯预埋件应与主筋焊接。
(9)Un=220V金属灯具的保护接地:
A、凡安装高度距地低于2.4m的灯具,其金属外壳需作保护接地。
B、凡能进入吊顶上安装的一般的及特殊用途的灯具,其金属外壳均应连接保护接地线。
C、灯具的保护接地线应与灯具专用的接地螺丝可靠连接和压接在灯具不可拆卸的螺丝上。
其保护接地线截面应按相线选择,但不得小于1.5m㎡的铜芯绝缘导线。
(10)开关应控制火线。
即对螺口灯头的相线应接到灯头中心触点上;灯具吊管安装时,其钢吊管内径应≥10mm,吊管应垂直安装。
(11)公共场所用的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灯,应有明显标志。
无人管的公用灯,如:
住宅楼梯等宜装自动节能开关。
(12)事故照明线路和白炽灯泡在100W以上密封安装时,均应采用BV—105型耐热线;金属卤化物灯具的安装高度宜在5m以上,灯管与触发器应配套使用,落地安装的反光照明灯具,应采取保护措施;100W以上的白炽灯应采用瓷灯口。
(13)36V及以上照明变压器应采用双圈的,不许采用自耦变压器;电源侧应有短路保护,其熔丝的额定电流应≤变压器的额定电流,外壳、铁芯和低压侧的任意一端或中性点,均应接地或接零。
3、插座、开关、吊扇、壁扇等的安装监控要点
(1)插座的安装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插座距地面的高度应≥0.3m;托儿所、幼儿园及小学≥1.8m,最好采用安全型的;同一场所安装的插座开关高度应一致,高度差应≤5mm;相邻成排安装高度差≤1mm。
插座与上方暖气管之间距离应≥200mm,插座与下方暖气管之间距离应≥300mm。
B、车间及试验室的插座安装高度距地面不宜小于0.3m;特殊场所安装的插座不应小于0.15m;
C、落地插座应具有牢固可靠的保护盖板;
D、220V电源插座与同一墙面上的电视信号插座之间距离应≥500mm。
(2)插座的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A、单相两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和上孔与相线相接,左孔和下孔与零线相接;单相三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与相线相接,左孔与零线相接。
B、单相三孔、三相四孔及三相五孔插座的接地线或接零线均应接在上孔。
插座的接地端子不应与零线端子直接连接。
插座不可安装在门后。
C、当交、直流与不同电压等级的插座安装的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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