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监察部考核条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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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监察部考核条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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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职业技术学院
学
生
会
监
察
部
考
核
条
例
XX水院学生会监察部
二零一零年九月五日
XX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会监察部考核条例
为了加强监察部学生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学生会监察部组织建设,提高监察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发挥监察部在师生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使之更好地为广大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树立良好的形象和威信,特制定本条例:
一、考核办法
此条例包括加分和扣分,总分为100分,学期末总评一次,评出优秀学生分会监察部。
二、考核细则:
(一)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的考核(20分)
(1)规范性(6分)
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一律要用A4纸打印,标题为宋体二号
字、加墨;正文为仿宋、四号字;上页眉:
“xx系学生分会监察部”
下页眉为加页码。
封皮:
主题突出,鼓励创新。
(6分)
(计划、总结不按上述要求者酌情扣1—6分)
附:
材料上交时学办电脑和监察部邮箱各交一份另外还要交一份文字稿.
(2)时效性(7分)
按时上交材料者为7分;
迟交者扣1分/次;
不交扣2分/次.
(3)完成质量(7分)
总结实事求是计划详细具有很强的可实施性并且具有一定的创新思想为7分;
总结比较到位,计划实施性一般者得5分;
计划总结敷衍应付者得3分.
(二)系部考核(20分)
(1)系部例会由委员代替部长(副部长)参加的扣1分,干事代替部长(副部长)参加的扣2分
(2)无故不到者扣4分/次,无故迟到、早退者扣2分/次
(3)累积两次不参加例会者,取消学期评优资格。
(三)自身建设考核(20分)
内部制度至少应包括以下四项:
本部室内部考核制度、优秀个人评选办法、优秀部室评选办法及学生会干部量化考核条例,此四项制度少一项扣除5分,若有其他项详细制度视情况给与适当加分。
(四)活动考核(20分)
院监察部将不定期对各系学生分会监察部举办的活动进行抽查,主要包括活动现场的各项表现。
此项涉及5分,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给与加减分。
(1)活动策划(5分)
活动策划要包括活动目的、主办单位、活动时间、参赛人员及活动详细计划此四项少一项扣除2分,扣完为止。
若有其详细计划视情况给与适当加分。
(2)活动结果(10分)
活动取得圆满成功,收到很好结果者得10分;
活动得以开展但出现不应有的失误者得5分;
活动现场混乱,出现有组织无纪律的情况得3分。
(3)活动总结(5分)
活动总结要包括做的不足的方面和改正的方法,此两项各2分,另外视总结的详细深刻程度给与适当的加分。
(五)工作配合(20分)
(1)能积极配合院及各系监察部的工作者得20分;
(2)不能积极配合院及各系监察部的工作者酌情扣1—20分;
(3)性质恶劣者取消评优资格。
(六)其他考核
(1)各系监察部部长及副部长日常行为不良,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者扣除8分∕次
(2)各系监察部对院系工作提出好的建议并被采纳者加1分∕次。
(3)各系监察部组织的活动受到院里表扬者加2分∕次。
(4)各系监察部在工作中由突出表现者,将依据实际情况奖励5—10分。
(5)各系监察部干部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者,给予警告处分,并取消期末评优资格。
附:
所有上交的才材料经查实由虚假的取消评优资格。
本条例适用于院系两级学生会监察部,自公布之日施行,解释权归院学生会监察部。
XX水院学生会监察部
二〇一〇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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